郑远钧带着电脑里的资料穿越了,投生为古代小庶女,冒充男子养大。
亲妈是大都督姨娘,嫡母不苛待庶子女,嫡长兄也宽厚友爱,胞弟武值高又听话。
美中不足身处王朝末年,外有异族虎视眈眈,内有天灾人祸。
都督爹精忠报国,誓与王朝共存亡。
郑远钧:“爹,王朝要灭了怎么办?”
都督:“我家乃齐高祖胞弟十二代后人,死战到底,绝不后退。”
郑远钧:“……”
不要紧,先种好田,多收点粮食,再做生意悄悄存点钱,然后占个山寨练练兵,造艘大船找找海外仙山,等天下大乱再打晕亲爹带全家出海过神仙日子。
眼看路越走越顺,突然有一天,亲爹带着大哥来围她的山剿匪了……
好不容易天下平定后,郑远钧不忘初衷,准备去找仙山了。
喂,那个美少年,你跟着我干什么?你好好的大将军不当了?
霍青红着眼:“你要扔下我,一个人走?我心悦于你,天下皆知,独你不知?”
郑远钧:“……你不是说过你是个断袖吗?”
霍青:“你是男子,我便是断袖,你是女子,我就喜欢女子。不管男女,我心悦的始终是你。”
他悄悄地将绝美的脸靠近郑远钧,眼睛明亮,似揉入了万千星辰,专注地凝视着她,声音低沉蛊惑:“带我一起走。”
郑远钧:……美、美、美男计?
女主:表面直率欢脱实则马甲超多,前期暗中积攒实力,后期一手掌天下之财,一手握精锐之师
男主:表面傲娇矜持实则暗藏心机,貌美,后期武力值天花板
阅读指南:
1.打天下的是都督,女主是帮助都督爹打天下,没当皇帝
2.女主直率欢脱,不是智慧多心眼型
强推奖章
郑远钧穿越到乱世,投身为大都督的庶女,冒充男子养大。为在乱世中自保,瞒着家人暗中做生意积攒钱财,并占下山寨招兵买马,在崔先生等人的帮助下,练成一支威力惊人的军队,在帮助大都督争夺天下的过程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本文故事性极强,女主身披多重马甲,层层掉马的过程引人入胜,剧情曲折,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女扮男装 爽文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郑远钧 ┃ 配角:霍青,崔先生,郑彦北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捂紧马甲冲出困境平天下
立意:知识就是力量
大齐景和三十二年,七月十一日,信州,安平县。
郑远钧带着两个亲卫站在一座酒楼的大门口,炽热的阳光晃得人头晕,她眯起眼睛抬头望,大门的上方一块匾,匾上龙飞凤舞三个字——客满楼。
不错,就是这儿了,她的都督爹说的鱼汤炖得极好的客满楼。
三人走了进去,店小二迎了上来,看了看三人的衣着,脸上有些为难:“三位好,楼上雅座已经满了,一楼还有几个好位置,您看……”
亲卫之一杜明不满了,转头就要走:“一楼有什么好位置,人又多又杂,二公子,我们换个地方。”
郑远钧赶紧拉住他:“算了,就这儿吧,赶紧吃了办事要紧。”
这有什么的,她一点都不介意,上辈子她在夜市中吃麻辣烫,那才是人挤人呢。
店小二闻言露出了满脸笑容,引着三人向一个角落走去:“三位往这儿来,您看,这儿正好,别人打扰不着您,把窗户打开,正对着大街,您看看热闹也行。”
郑远钧跟着他走,笑问:“今天有什么热闹看啊?”
这酒楼中确实人多,都是来看热闹的?
店小二一边利落地擦桌子搬椅子一边回道:“可不是有热闹看吗?今儿玉狐公子要到我们安平县来,就歇在对面的云来客栈,您从窗口这儿望过去,一眼就能看到。”
郑远钧坐下望向窗外,果然把云来客栈看得清清楚楚。
嗯,很好,她非常满意。她还没见过玉狐公子呢,也想见见这位传奇人物。
杜明看了看四周,还是不满:“怎么这么多人?”
“大多是来找玉狐公子的。”店小二赔着笑,“玉狐公子要未时才见客,这些人都就近找个地方吃饭等着了。”
郑远钧好笑地摇摇头。
未时是下午一点到三点,现在才十一点多,就有这么多人等着见玉狐公子了,他可真受欢迎啊。
亲卫之二曹刚催促道:“赶紧上菜吧。”
“三位要吃什么,我们这儿有都督府二公子传授的各种炒菜,滋味绝妙,您看要哪几样,我报给您听。”店小二熟练地介绍着,“炒白菜、炒韭菜、炒牛肉……”
郑远钧听得笑呵呵:不错,我现在都可以当门面招牌了。
杜明瞪眼:都督府二公子就坐在你面前呢,他什么时候教你炒菜了?
店小二滔滔不绝,曹刚打断他:“就这三个炒菜,再炖一锅鱼汤。”
“好咧。”店小二又问,“三位是上米饭还是方便面?”
“我要方便面。”杜明毫不犹豫。
“我也要方便面。”曹刚紧接着。
郑远钧:“米饭。”
“三位稍等。”店小二转身进了后厨。
方便面是郑远钧三年前鼓捣出来的,一经问世,广受人民群众好评,现在早已经大量销到了全国各地,成为居家旅行必备的好吃食。就连在酒楼吃饭,店家都要先问一声是吃方便面还是吃米饭。
两个亲卫总是奇怪二公子为什么不喜欢吃方便面,在他们眼中这真是山珍海味了。
郑远钧叹气,她总不能告诉他们说,她上辈子连吃了三个月方便面,现在看到方便面就嫌弃。
郑远钧是个现代小说中常见的穿越人士,赶了一回穿越的时髦。
她刚刚大学毕业,找了一个钱不多但轻松悠闲的工作,准备在工作之余把写小说的爱好延续下去。辛辛苦苦日夜颠倒,吃了三个月的方便面,码了三个月字,她正要把这本小说完结,突然脑袋一昏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她再有意识就成了一个呱呱落地的婴儿。
这是一个历史上没有的朝代,她穿成了大都督府的庶子。
——哦,其实这辈子她还是一个女孩,货真价实的女孩,只是阴差阳错之下,她被当做男孩养大。
上辈子为了写小说,她收集了很多资料存在电脑里,什么种植、制造、美食、美妆等等,应有尽有,方便面的做法就是从这上面找出来的。
穿越之前她正在码字,穿越后发现,那些资料也跟着她过来了,就在她脑海里,只要心念一动就出现了,就像写在一本书上,只有她一个人看得到。
发现这点之后,她是大大松了一口气的。这个朝代动荡不安,眼看就要天下大乱,这些资料总算给了她一点点倚仗。
“客人,您要尝尝二公子传授的炒菜吗?虽然贵点但味道包您满意。”隔壁桌一个店小二也在推销炒菜。
在这食物单调乏味的时代,她推出的炒菜可真是难得的美味啊。
“哪个二公子?怎么讲个话都讲不清楚?”一号顾客皱着眉。
另一桌上二号顾客笑着接话:“老兄是外地来的吧?刚来信州?”
一号顾客抱了下拳:“今天刚赶到安平县,想找玉狐公子拿点香皂。”
“那就难怪你不知道了,在我们信州讲到二公子,只要不提姓,那都是指郑大都督府的二公子。”
“哦?这是为何?”
“老兄一路走过来,发现信州有什么不同没有?”看到一号顾客脸上的困惑,二号顾客越发起了谈兴,一脸神秘地问。
“不同?有什么不同……”一号顾客低头思索,猛地抬起头来,“对了!稻子长得太好了!”
这个他太有印象了,当时看到田里的稻子大受震惊,他竖起拇指:“你们信州水土好,又出人才,人杰地灵。”
二号顾客摆摆手:“这可不是水土好的问题,信州以前的稻子可不是这样的,今年才长得好。”
“咦?”一号顾客是个聪明人,略一沉吟,联系前后情景,惊讶地把身子倾向二号顾客,“难道……是二公子?”
二号顾客一拍大腿:“正是!信州今年都是学着二公子种的田,你在信州行走,凡是碰到别人口中不提姓只称二公子的,必是指这位二公子。”
“这可真是,奇人奇才啊!”一号顾客感慨,“提高粮产,那可是功在千秋啊。”
三号顾客插嘴:“我来信州两天了,听人说二公子庄子上的稻子长得更好?”
四号顾客:“我也听说了,不知是真是假。”
一个店小二端着鱼汤过来,放在郑远钧三人的桌子上,转身道:“是真的,我妹妹的婆家离二公子的庄子不远,她公公婆婆都是老庄稼把式,去二公子庄子上看了回来说,今年二公子庄子上的水稻亩产量至少在七百五十斤以上。”
酒楼内一片惊呼声。
“七百五十斤!……”
“简直闻所未闻。”
“二公子真是神人!”
郑远钧笑吟吟听着,这些夸奖她爱听,还可以多夸夸。
杜明冲她挤眉弄眼,曹刚皱眉瞪了杜明一眼。
曹刚和杜明两人都是她的亲卫,是她身边最亲信的人。三人从小相伴长大,相处十分随意。
“玉狐公子来客栈了!”忽然一声喊。
众人利益相关,马上抛下二公子的话题,齐齐涌到窗边或门外向云来客栈张望。
郑远钧从窗口望出去,看到三辆马车停在客栈门口,马车上下来几个人,簇拥着一个戴着狐狸面具身穿华美衣裳的男子走进了客栈。
看不到人了,她遗憾地收回视线。
听说玉狐公子有五十几岁了,还这么爱美,穿的衣裳真是漂亮啊。这么爱美的人偏偏小时候脸被烧伤了,所以要戴着面具,也不知道心里多难受。
众人转回酒楼,在原位坐下,没吃完的继续吃,吃完的坐着等未时。没有新的客人进来,酒楼老板也不赶他们走,任他们坐着。
坐着无聊,众人纷纷闲聊起来。
“也不知这次玉狐公子拿了多少货来,我上次就没抢着。”
“每次拿的货都不少,但每次都有空手而归的人,实在是要货的人太多了。”
“谁不想要啊,转手就是大利润。”
“听说把香皂运到京城,价格要翻三番,洗发水稍微少点,也接近三番了。”
“这样的巨额利润,怎么没人来抢香皂配方呢?说到底玉狐公子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一个人压低了声音。
几人齐声鄙视他:“你不知道香皂有信州太守的分成吗?”
“哦,是这样……”那人挠了挠头。
郑远钧在一旁点头,就是这样,玉狐公子可聪明了,怎么会给别人抢他生意的机会。
三人吃完了饭,杜明清了清嗓子:“二公子,我去了。”是一个沧桑的老年音。
“好,我们在城门口等你。”郑远钧笑道。
不管听多少次杜明的变音魔术,她始终觉得神奇。
正是因为杜明的这个神奇功能,三年前她才不怕暴露身份,派杜明去和玉狐公子谈判,卖出了香皂方子。她以技术入股,占香皂利润的三成,每个季度结一次帐,今天和玉狐公子约好了午时去云来客栈拿钱。
杜明的伪装技术非常到家,玉狐公子至今都不知道和他合作的是都督府二公子。
曹刚叮嘱道:“先找个地方把衣服换了,假胡子贴牢,别掉了,斗笠往下压一点遮住脸。拿到银子在街上多兜几个圈,别被人盯梢了,别和他讲多余的话。”
他担心杜明这个直性子被玉狐公子套出话来,暴露二公子的身份。可惜他不会变音技术,不然就他去了。
杜明拍着胸脯:“放心,我都拿过多少回了。”
曹刚瞪他一眼:“别得意忘了形。”
怎么更加不放心了呢?没办法,不放心也只能让他去了。
三人出了酒楼,分头而行。杜明去云来客栈见玉狐公子,郑远钧和曹刚上了马车,往城门口驶去。
到了城门口,曹刚找了一个荫凉地方把马车停下。旁边有一个茶楼,两人进去,点了两杯茶,边喝着边等杜明。
一个时辰后,远远地看见杜明走过来了,曹刚仔细观察了一会,确定后面没人跟着他,这才和郑远钧走出茶楼。
三人碰面,一齐上了马车,出了城门,将马车赶上了大路。
他们要赶回安平县郊外的庄子,这三年郑远钧就是在这个庄子上试验种水稻的。
郑远钧掂了掂沉甸甸的袋子,笑眯了眼,将里面的银子拿了出来,数了一遍,又数一遍,数完后摸了摸,恋恋不舍地放回钱袋,满意地道:“比上个季度又多了。”
曹刚看完了她数钱的全过程,一言难尽:“二公子,你实在不差钱啊……”
怎么就掉在钱眼子里了呢?
郑远钧幽幽道:“你不懂。”
你从小在都督府长大,方方面面都给你安排好了,钱财如粪土,只需专心练武,小市民的生活压力,爱钱心理,你怎么懂。
“二公子,要下雨了。”杜明惊呼。
刚刚还是艳阳天,忽然就起了风,天上乌云滚滚,急速地向这边涌过来,眼看一阵大雨就要到来。
马车疾驰,冲到一座庙前。
郑远钧从车厢中跳出来,和两个亲卫急忙跑进庙内。刚走进去,找到凳子坐下来,就听到外面响起了噼噼啪啪的雨声。
看着倾盆而下的一阵大雨,她不由连声庆幸:“好险!好险!幸亏跑得快。”
暂时赶不了路,坐在庙内,听着风雨声,郑远钧的思绪跑得老远。
天下局势眼看越来越乱,在天下大乱之前,她要悄悄地多存点钱,还要把粮食产量提上来,多存点粮食,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最重要的是,她要建起一支军队,配上先进的武器,能够保住她的粮食和金钱不被别人抢走,并且一旦天下大乱,要能够护住她和她的家人杀出重围。
她到哪儿去拉一支队伍呢?找谁练兵呢?
她把军队藏在哪儿呢?哪儿她爹不会发现?
忽然庙外一声马鸣,还有人语声,两个亲卫顿时警惕起来,拿起刀,站到郑远钧身边,向门外望去。
今年隔壁河州水灾,众多百姓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偏偏朝廷救援迟迟不到,再等下去就要饿死了。听说信州庄稼长势好,很多百姓就朝这儿来了,粮食充裕的地方总会有更多的活路。
房屋都被水冲走,只来得及抢救出一些轻巧的财物,一些原本富裕的人家也无家可归,于是雇了镖队,一路护送到信州来。有亲友的暂时投奔亲友,没有亲友的就花银子买田买地安家。
富裕人家还好,带足了粮食和银钱,又雇了镖队保护安全,只要不碰到大队的流民攻击,一般都能顺利走到信州。可怜的是那些贫困人家,无钱无粮,很多就饿死在半路上。
人一旦面临饿死的危险,有时就会做出极为可怕的事。在这郊外,遇到流民是很危险的事。
两个亲卫生恐来的是饿急了眼的流民,提起全幅精神,手握大刀护在郑远钧身边。
两人身体绷紧,满蓄力量,随时准备冲出去与人相斗。
不一会儿,有四个人走到庙门口,看到庙内郑远钧三人,愣了一下。
其中一个穿着长衫的像是领头人,拱手道:“打扰几位了。在下路过此地,不想遇到大雨,人困马乏,想在这儿歇歇脚,不知是否方便?”
这几人颇为有礼,看起来不像歹人,郑远钧心下微松,笑着拱手还礼:“几位请进,这是一座废庙,谁都进得。”
四人走进庙内,选了一个角落坐下。
这是一个离郑远钧最远的角落,应该是那四个人特意选中的。两个亲卫看见,稍稍放下戒备,也跟着坐下,把刀放在一旁。
郑远钧悄悄用余光打量四人。
先前打招呼的那人穿着长衫,看样子是个文士,奇怪的是脸上一条伤疤,从额头到下巴,伤口还比较宽,把脸相全毁了,看不清长相。
最显眼的是一个黑衣少年,长得太漂亮了。
那脸像上天精心雕琢而成,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精致,脸上容光焕发,简直要放出光来,一走进这庙内,好像把这一片空间都照亮了。
古人说蓬荜生辉,诚不我欺。
难得的是他的美并不显女气,而是一种蓬勃之美,透着无限生机。
他的腰间配着一把大刀,看着和郑远钧差不多大,一双眼睛尤其明亮有神,只是冷着脸,让人看着就不敢接近。
另外两人都是穿着褐色短打,腰间挂着长剑。
除了那少年,其他三人应该都超过四十岁了,那长衫文士最为年长,估计在五十上下。
正打量着,不想那黑衣少年敏锐非常,察觉到一股窥探的视线,眼珠灵活地一下就转了过来。
郑远钧猝不及防,两人的目光对了个正着。
黑衣少年满脸不悦,皱紧双眉,眼中泛出冷意,如尖锐的针芒刺过来,刺得郑远钧打了个哆嗦,尴尬地转过脸去。
长衫文士轻咳一声,拱手道:“我姓崔,来信州探亲,不知几位贵姓?”
他也注意到了郑远钧打量的目光,尤其在青儿的脸上停留的时间长些,倒是不以为意。
这也情有可原,怪不得这人,青儿的脸也实在引人注目了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这人眼神清澈明净,打量的目光中只见好奇不见恶意。
有那长衫文士开口缓和气氛,郑远钧松了口气,抱拳回礼。
“我姓郑,这两位是我的随从,一位姓曹,一位姓杜。”
同样是行礼,两人一起做来,立时便有了高下之分。郑远钧的礼仪只能说是规矩没有差错,长衫文士的行礼动作却流畅自然,赏心悦目,让人想起魏晋名士之风。
郑远钧从不知道一个人行起礼来还能这么好看,动作中自有一种韵律,使人不自觉就沉迷其中。
长衫文士正好坐在黑衣少年的旁边,在美人的身边最容易被人忽略,沦为美人的陪衬,然而即使是那张美得让人窒息的脸也不能压下他的风姿。
郑远钧两辈子都是颜控,看着长衫文士行事从容,举止风雅,黑衣少年容貌昳丽,世所罕见,不由就对他们有了好感。
长衫文士视线落在两个亲卫的刀上,看了一眼,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赞叹道:“两位的刀不错。”
两把刀寒光凛凛,一看就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好刀。
黑衣少年也是用刀之人,目光也被吸引了过来。
三年前,郑远钧重金购得两把大刀,送给了她的两个亲卫,以贺他们武功有成。这两把刀很是锋利,算得上是这个时代的绝世好刀了,两个亲卫都极是宝贝,曹刚更是每天都要把刀擦好几遍。
郑远钧听到长衫文士的赞叹,心下有些得意,脱口而出:“刀好,刀法也好。”
话一出口就懊悔不已,我怎么这么多话呢?这才刚知道姓、名都不知道的人呢!
果然美色误人啊!从看到这长衫文士和黑衣少年,她的戒备心都降低了。
她家孩子多,她对孩子从来奉行的都是鼓励教育。
两个亲卫虽然比她大几岁,但她两辈子为人,是把他们当弟弟看的,还有一个嫡亲的亲弟弟,另有三个现在才几岁的侄儿侄女。对这些孩子,她是把他们从小夸到大,日日夸时时夸,变着各种花样地夸。
夸习惯了,这时对着刚认识的人夸奖的话也随口而出了。
郑远钧咬着嘴唇,脸上满是懊恼。
长衫文士挑了挑眉,笑道:“不知刀法师承何家?”
这可真是一个心无城府之人,什么心思都写在脸上。
他这一笑,虽然脸上有伤疤看不太清笑容,但郑远钧一眼看过去,马上忽略了他的脸,被他的双眼吸引住了。那眼中绽放出满满的笑意,如春暖花开,让人如沫春风。
“怎么会有如此风流的人物啊!”郑远钧暗自叹息,“也不知他年轻时是何等风采。”
“郑家,祖传三百年的郑家刀法,是郑家先祖偶遇奇人所授,天下数一数二的刀法。”杜明抢着回答,仰着下巴,一脸骄傲。
“……”郑远钧捂脸。
这傻孩子怎么就把她爹的吹嘘之词当真了呢?这么多年都深信不疑,逮着机会就要炫耀一番。
郑家刀法即使厉害,也不能夸口说天下数一数二啊,你都没出过信州,知道天下有多大吗?即便要夸天下数一数二,当着熟人夸夸也就罢了,怎么能当着才刚见面,什么底细也不知道的外人夸呢?
万一别人较真呢?你还要和别人比一下刀法吗?
怕什么来什么,这不,郑远钧马上听到了一声冷哼,声音还不小,庙内几人都听到了。
是那黑衣少年,他哼的。
看看他腰间配的大刀,郑远钧有些心虚,不会真要当场比比刀法吧?
杜明也看到了那黑衣少年的大刀,下巴抬得更高:不服气?来比一场!
“是信州郑大都督的郑家吗?”长衫文士看着杜明脸上的跃跃欲试,微微一笑,这也是一个心无城府之人。
这样的人应该好套话,在信州最大的郑姓是郑大都督,于是他先从最大的猜起。
“咦?”杜明睁大了眼。
郑远钧惊讶地看着长衫文士:真聪明,这都能猜出来。
曹刚正要矢口否认,看到郑远钧和杜明脸上不打自招的神色,顿觉牙疼,放弃地闭上了嘴。如果曹刚是现代人,这时候就会来一句:猪一样的队友啊!
长衫文士展眉笑道:“失敬,原来是郑大都督家公子。”
还准备多猜几次的,不想一次就猜中了,那就继续猜下去。
“先生客气了。”
曹刚双手蠢蠢欲动,只想上前去摇醒郑远钧。
二公子,你听清楚,他先前只猜你是郑家的,你承认便罢了,郑家远亲也是郑家的。他刚才说的可是郑大都督的公子,你怎么这么干脆地就默认了?
你不会没听出其中的区别吧?
曹刚摇摇头,也怪不得二公子,实在是这人套路太深了,让人防不胜防。二公子向来直率,哪是这人的对手。
那黑衣少年和两个褐衣人都看过来,眼中是忍俊不住的笑意。
这两人真是直白,这么容易就被套出底细了。
先生对上这两人,可真是杀鸡用牛刀。
郑远钧正和长衫文士客套着,紧挨她坐着的曹刚突然身子紧绷,手握住了刀柄,脸转向庙门口。
除了郑远钧和那长衫文士,其余几人都是武者,耳聪目明,这时听到了庙外的动静,都拿着兵器,站了起来。
过得一会,郑远钧也听到了庙外急促的马蹄声。
密密麻麻的箭雨从门窗飞进来,箭头锐利冰冷,寒光闪烁,直逼眼前。
郑远钧简直要吓呆了,僵立在原地,看着眼前直逼而来的箭,一动也不能动。她上辈子在和平年代长大,这辈子是金尊玉贵的都督府公子,两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阵仗。
“铛铛!”曹刚挥舞大刀,格开几支射来的箭,心中惊骇。
这箭不是普通的箭,应该是军中用箭,威力十足,震得他手臂发麻。
两个亲卫护着郑远钧,一边挡着箭,一边后退,找到一张桌子,蹲下来躲在了后面。
“咄!”一支箭擦过郑远钧的耳边,向后飞去。
她转头一看,那箭射入了窗边的木框,只余箭尾在外面,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这要是射在人身上,不得穿体而过?
“进!杀!”庙外人大声喝令。从门口冲进来一队人马,身穿铠甲,个个精悍强干,一股血煞之气,举着刀剑,劈头盖脑杀过来。
两个亲卫拼死抵抗,但对方人太多了,又穿着铠甲,占了大便宜,不一会儿两人就险象环生,被划中几剑,身上迸出鲜血。
郑远钧虽然自己毫无武值,但她出生武学世家,身边围绕的都是顶尖的武者,眼力还是有的。
这些人武器精良,动作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招招直奔人要害,这肯定是军中人,且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精兵。
在信州,兵马全在她爹的掌握之中,不可能来杀她,外地的兵马和她无冤无仇,也不认识她,更不可能来杀她。
这些人应该是那几人的仇家。
到底是哪方人马,竟敢于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行劫杀之事?
杜明已被砍翻在地,挣扎半晌,终是没能站起来。
曹刚挡在郑远钧身前,三个人围着他厮杀,他左支右绌,杀掉最后一人,也倒在了地上。
郑远钧抬眼一扫,心凉了半截。
这边站着的只有她和那长衫文士了,两个都是没有一点武力的,其余都已受伤倒地,那边站着的是一个中年武者,提着重剑,凶神恶煞。
两方强弱一目了然。
“杨校尉,是你,好个贼子!”
郑远钧循声看去,是一个褐衣人,卧倒在地上,一只腿上鲜血淋漓,双眼恶狠狠地瞪着那中年武者,目眦欲裂。
他们果然是仇家,看样子还是生死大仇,她是倒霉被连累的。
郑远钧心下暗忖,不知道这杨校尉能不能看在她爹的面子上放过她。
刚转念到此,曹刚已经开了口。
“这是郑大都督家的二公子,偶然路过此地,对几位之间的恩怨毫不知情,可否请大人放过,过后郑大都督一定重谢。”他支起上半身,也不知伤了哪儿,说话十分艰难。
杨校尉看了郑远钧一眼,摇了摇头:“今天你们看到了我,就不能放你们活着回去,就是郑大都督在这里,我也只能杀了。”
虽然他不愿与郑大都督为敌,但遇上了也没办法,只能过后仔细清理痕迹,不让郑大都督发现了。
曹刚心里冰凉,这是一定要杀人灭口了,二公子逃不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