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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帮亲爹打下江山—— by闲来听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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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还可以架一根木棒,脚踩的时候,手抓在木棒上,更加省力一点。
看着很好玩,像玩跷跷板一样,不同的是人没坐在上面,而是用脚使力,使得长木棍的两头一起一伏。
郑远钧兴冲冲地上去试了试,开始还笑嘻嘻,后来脚就没劲了,腰也酸了。
在稻子抢收正忙的时候,这样的活一般还轮不到壮劳力干,都是老人和妇女干,一干就是一整天,真是辛苦。
把米碾出来,还和稻壳米糠混在一起。
庄民们先把大些的石头和杂物找出来扔了,再拿出筛子,把大米倒进筛子,上下左右颠簸。
米糠和碎石就从筛子底下漏出来,大米留在了筛子里。
筛子里一次不能倒太多米,筛起来费力,也筛不干净。
筛一次肯定是不行的,得多筛几次,直到把米糠和碎石全部筛出来,只剩下白花花的大米为止。
筛出来的米糠郑远钧全收了,这东西猪和鸡鸭都吃,她在庄子里养了不少家禽,不嫌米糠多。
她养的鸡多,鸡蛋就多,于是拿鸡蛋和庄民们换米糠和稻壳,五斤米糠换一个鸡蛋。
米糠不值钱,五斤米糠远远换不了一个鸡蛋。
但郑远钧考虑到庄民们这段日子太辛苦了,刚刚忙完早水稻,马上又要种晚水稻,得给他们补补营养。
这可都是她的员工,她的鸡蛋给得毫不心疼。
这时候的人很少养鸡,人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喂鸡,所以鸡蛋是奢侈品,只有富人家才吃的。
这时听说米糠可以换鸡蛋,庄民们一个比一个跑得快。
以前饿肚子时还把米糠煮了吃,现在这么多大米,谁还吃米糠,正好拿去换鸡蛋。
于是郑远钧收到了很多米糠。

这几日郑远钧在庄子里晃荡,经常会看见崔先生也在庄子里溜达。
他这儿走走,那儿转转,有时还会卷起裤腿,卷起袖子,下地干一会儿活,和庄民们说说话。
霍青的伤好得差不多了,他倒是不到处走,每天的安排十分紧凑,看书,练刀,不得空闲。
霍青练刀的时候,郑远钧路过几次。
美人舞刀,刀势所到之处,落叶飞旋,好一幅美景啊,让人心醉神驰,一下子就惊艳住了她这个深度颜控。
看霍青并不赶她走,她就把这当成了古代的舞蹈表演,天天准时到场欣赏。
杜明跟着她专程跑过去瞄了几眼,霍青也不遮掩,旁若无人地自顾练刀,任他们看。
那刀法威武霸气,刀势迅猛,呼呼有声,刀光连绵不绝,刀意圆润自如。
杜明看了几次,一脸凝重,这刀法好像不比他们的郑家刀法差啊。
曹刚听说后,也来看了,看过之后,马上增加了和杜明的练刀时间。
两个亲卫原本就勤奋,现在除了吃饭睡觉外,基本上就是在练刀了。
霍青更有一股狠劲,比他们两个练刀的时间只多不少。
看着这三个人你追我赶,互不服输,郑远钧不由感慨。
你们简直太能了,只有三个人都可以自动地卷起来。
这三人在她的眼中都是武学的天才,既是天才偏又远比普通人勤奋,还让不让人活了?
两个亲卫的武功已经是够高的了,看他们这如临大敌的样子,霍青竟还略胜一筹?
郑远钧五岁时,郑大都督从几十幼童中选出了武学天资最好的四个,送到都督府,陪着都督府公子一起学武习文。
五年后,郑远钧十岁,郑大都督把曹刚和杜明分给了她做亲卫,另外两个给了她的胞弟。
武学世家都喜欢这样给孩子培养亲卫,据说这样的亲卫从小陪着孩子长大,忠诚度是最高的。
曹刚和杜明都跟着学的郑家刀,虽然没把最核心的刀法传给他们,但两人悟性不错。
据郑远钧嫡长兄郑远锋郑世子说,两人都已习得郑家刀八分精髓。
特别是曹刚,刀法尤显朴实浑厚,于郑家祖传刀法中另生出一种雄厚之意,竟隐有自成一家之势。
令人称奇的是,在当初的四人中,曹刚的武学天赋并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聪明的。
实在是他太勤奋了,每天的空余时间,不是在练刀,还是在练刀。
脑子不是特别聪明,但特别勤奋,最终取得的成就最高,郑远钧常常忍不住想:“难道这曹刚还是一个郭靖式的人物?将来有大造化的?”
而现在,就连这样的曹刚,都感受到了来自霍青的威胁。
郑远钧很是好奇,霍青的武功到底有多高啊?
过得几日,庄子里的稻子都收了上来,郑远钧把数据记录好,派曹刚送去府城给吴太守,顺便去都督府捎个信,要她大哥给她找些工匠。
霍青路过正好听见,回到房里,告诉崔先生:“二公子把记录送出去了,他果真一点都不争抢功劳。”
“他的功劳太大,谁都抢不走,这时候不争反而更好,让人人都捞点功劳,人人都要念他好。”崔先生手里捧着这些天记下的庄子里的见闻,一页页地翻看。
霍青看着崔先生,眨了眨眼,怀疑地问:“他想得这么明白,看得这么深?所以才不写奏章,让吴太守写?”
我怎么就不相信呢?
崔先生想起十几天前,郑远钧听到要写奏章,皱着眉头,一幅如临大敌的样子,不由嘴角微勾,淡淡一笑:“不,他是真不会写,也真不想写。”
老牛听着一乐。
郑公子看着是个文化人,竟也和他这个粗人一样,不喜欢写文章,哈哈笑着一捶桌:“这人有意思,对我的脾气。”
京城,皇宫,景和帝寝殿内。
内侍小跑着进殿,弓着腰,脚步飞快,把急报递给于公公,附在于公公耳边,小声说了几句,无声地退了出去。
景和帝正闭目养神,听到些微动静,不耐烦地睁开眼睛,问:“什么事?”
“陛下,”于公公赶紧走上前,双手捧着急报,恭恭敬敬地呈给景和帝,“刚送来的急报。”
听到急报,景和帝心中发慌。
三次兵乱都是急报到京,每逢大灾,他也是接的急报,这次又是什么变故?
景和帝撕开急报,一目十行快速地看了起来,看完,表情一片空白,目光呆滞片刻,又从头看起。
于公公悄悄瞄着景和帝的脸色。
他跟在景和帝身边多年,对于景和帝的心思,他自认能揣摩出八九分,可这时却有点拿不准了。
皇上好像是有点茫然?
于公公揉揉眼睛,年纪大了,眼神不准,莫不是看错了?
这到底是要怒还是要喜啊?于公公心中忐忑,把腰更往下弯了弯。
不过很快,他就放松了。
皇上脸上现出了笑容,随着目光在急报上逐渐下移,笑容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狂喜。
“好!好!朕得天之佑,天佑朕!哈哈哈……”景和帝猛地站起,连连拍打急报,竟不顾仪态地狂笑了起来,“赏!大赏!郑二公子必须大赏!”
于公公凑上前,觍着脸笑:“陛下,是什么天大的喜事,您让奴才也高兴高兴。”
景和帝正兴奋得不知如何发泄,只想把这喜悦和每一个人分享,听于公公来问,一拍桌子:“粮产大增!信州急报,粮产大增!”
“啊?陛下,这可真是天大的喜事!奴才没读过什么书,也常听那些大人们说,农为国之根本,粮产大增,陛下您可不要那什么,”于公公作愁眉苦思状,“……名垂千古了?”
景和帝一脚踢过去,笑骂:“你个老奴才,还卖弄起学问了。”
于公公顺势倒地。
景和帝只做做样子,根本没用力,他也不疼,爬起来,苦着脸,小声嘟囔着:“奴才好不容易想出来的词,这个词就应该这么用,奴才要去找那些有学问的大人们评评理。”
景和帝听得直笑,指着他:“你还越发有理了,还要找大人们评理。”
于公公呵呵笑,又凑到景和帝身边,好奇地问:“陛下,粮食增产多少啊?”
看陛下高兴的样子,肯定增得不少。
景和帝看了他一眼,笑容愈盛:“你知道一亩田可产水稻多少吗?”
于公公六岁进宫,小时候种地的事还记得一些:“三百斤左右,最好的时候可以到三百五六十斤。”
景和帝脸上泛出了激动的红色,一手撑在桌子上,一手哗哗甩着急报:“信州来报,郑彦北二公子庄子所收水稻,亩产都在八百四十斤以上,最高到九百斤。”
于公公瞪圆了眼,张大了嘴。
他被送进宫的前一天,他爹一晚没睡,蹲在门外抽烟。
临走时,他娘一边哭着,一边偷偷塞给他两个鸡蛋和一个肉饼,那都是他娘瞒着人借钱买的。
要是小时候他家水稻有九百斤的亩产,他爹娘还会把他送进宫吗?
不,只要有八百斤,甚至只要有五百斤,他就不会进宫了。
二公子要是早生几十年就好了。
他家有了粮食,不会送他进宫,他这时都应该子孙成群了。
“这郑二公子可真有能耐。”景和帝回忆起来,“他是安王被诛的那年生的吧?”
“是,郑大都督接到他出生的喜信,马上点兵出战,大败安王。”看景和帝收敛了笑意,于公公跟着严肃了起来,老老实实地垂手回答。
“听说这位二公子出生之时彩霞满天,百鸟齐鸣,颇为神异?”景和帝神色莫测。
于公公心里咯噔一下,二公子这样在农事上有大本事的人,若是招了皇上忌讳,有什么闪失,岂不可惜?
于公公心思急转,凑近景和帝,压低身子,小声说道:“陛下,奴才听人议论说,安王叛乱,上天震怒,特降下福星,护佑圣明天子,所以他一来,安王就被诛了。”
“哈哈哈……郑二公子果然是朕的福星,这不,粮食竟能增产这么多,简直想都不敢想。”
景和帝听得高兴,郑大都督又向来忠义,对朝廷命令从不打折扣,于是把那一丝疑虑抛到了脑后。
“陛下,要我说,这还是因为先有了圣明天子,上天才会降下福星,粮产才会大增。”于公公跟着笑。
景和帝笑睨他一眼,吩咐道:“信州太守送来了一筐高产粮,让御膳房煮了,给大人们都送点去,让他们都尝尝。”
于公公高声应是。
景和帝垂下眼思索,要怎么奖赏郑二公子呢?
郑大都督手握重兵,统领数万兵马,郑世子也是一员虎将,且行事稳重,颇有章法,虽然郑家忠义,权势也不宜再加了。
郑二公子既然会种地,那就赏地,多赏一点地,还要赏金银。
就赏一千亩地,赏一千两银子。
嗯,再赏一块匾,让天下都知道他对郑二公子的恩德。
铺开纸,拿起笔,闭上眼,气沉丹田,睁开眼,屏住气,落下笔,一挥而就。
国之大才。
看着纸上大气磅礴的四个字,景和帝满意地点了点头。

第十六章
郑远钧还不知道千里之外,有一个她素未谋面的公公,为她在皇帝面前说了好话,解除了她的一场危机。
更不知道她即将收到一千亩地和一千两银子,还有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匾。
这会儿,郑远钧正在让庄民们做秧马。
秧马简单,会点木工活的都可以上手,而在这时代,谁不会在家修修破桌椅呢?
都是常年和田地打交道的人,郑远钧把秧马的图纸拿出来,稍一指点,说明这东西的用途,庄民们马上恍然大悟,明白了秧马的好处。
“这东西好啊,可以坐着拔秧插秧,不用站着弯腰了。”
“秧马,这名字取得好,可不就是坐着插秧的马。”
“这下面一块木板,在田里坐着一划,就可以划老远,都不用走路了。”
“像船,两头还是翘起的。”
“这样在田里划着不费力。”
庄民们稀奇地在图纸上指指点点。
章庄头吆喝:“开工了,开工了,今天都把秧马做好,明天插秧。”
庄民们一哄而散,赶回家去做秧马。
做秧马需要木材,这不是难事。
信州山多水多树多,基本上家家都有储存的木材,就是没有,庄子旁边就有一个小树林,现砍也来得及。
在做秧马的过程中,郑远钧还发现了一个人才。
老张的伤好得差不多了,这两天经常出来转转,今天吃完早饭出来,就看到庄民们在做秧马,当即上手帮忙。
别人做一个秧马的时间,老张能做两个,不只速度快,而且他做出来的秧马极为漂亮,线条流畅,造型优美,简直就像艺术品。
郑远钧都不舍得把他做的秧马放到田里去了。
就是她藏在鲁老爷庄子里的木匠,估计都没有这样的手艺。
她还要做很多工具,木匠是必不可少的,多多益善,而且这样手巧的木匠更缺。
要不,她先把老张拐去做农具?
决定了,她等下就去问问老张的意见。
庄子里一片欢腾,收完了早水稻,又要种晚水稻了。
今年种水稻与往年不同,人人都拿着一个新农具,二公子说这叫秧马。
清晨,趁着太阳还没出来,庄民们开工了。
他们来到田边,拿着秧马下了田。
林老大媳妇坐在秧马上,一只手里拿着一把秧苗,另一只手分出几颗来,快速地插在田里,一下同时插四排。
插好后两脚轻轻向前一蹬,秧马就向后划了一点,她捡起分散扔在田里的一把把秧苗,又接着插。
坐在秧马上,她不需要深深地弯着腰,也不需要在田里的泥水中走来走去,一点都不费力,并且插秧的速度极快。
插到田地的尽头,林老大媳妇看着面前四行整整齐齐的秧苗,满足地笑了。
农忙时,她终于也能下地干活了,她再不是家里的拖累了。
林老大媳妇年轻时挑多了重担,伤了腰,日常生活中稍微注意点,还没有太大的问题。
但农活多半腰上要使劲,开始时下地还可以咬牙忍受。
后来伤势越来越重,特别是生了孩子后,腰部只要一用劲就针扎似的难受,疼的冷汗直流,即使咬牙也坚持不下去了。
家里一下少了一个劳动力,只能少种点田,粮食产量本来就低,田地一减少,粮食越发不够吃了。
三年前,她本以为两个孩子都要饿死了,心如刀割,想着都是她这个当娘的没用,让孩子受苦,等两个孩子死了,她就跟着去地底下照顾他们。
就在那一年,二公子来了,她的两个孩子活了下来。
他们家是第一个去找二公子借粮的,二公子知道了她的情况,给她讲了几道做菜的法子,让她照着做出来。
二公子尝了她做的菜,直夸她做菜有天赋。
后来,她就专职给二公子和他的两个亲卫做菜了,二公子给了她丰厚的月薪,她终于不是家里的废人了。
她学会了很多做菜的手法,二公子说,这些都不需要保密,她可以把这些菜做给别人吃,甚至可以把菜谱传给别人。
不过,二公子说了,同样的菜谱,不同的人做出来有不同的味道,她就是那种最有天赋的人,不管做什么菜总比别人做的好吃。
二公子说,就爱吃她做的菜,别人做的菜都吃不下了。
她想着,只要还有一天二公子喜欢吃她做的菜,她就要给二公子做一天的菜。
二公子不赶她走,她就永远给二公子做菜吃。
就是二公子以后不需要她做菜了,她相信,她也可以凭手艺在城里找到事做,养活她的两个孩子。
她就是从此再不下田干活,也不需要担心她的两个孩子饿死了。
可是,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年,就是因为她不能种田,她的两个孩子要饿死了,这成了她的一块心病,让她耿耿于怀。
那份因为不能种田而起的绝望,深深地刻进了她的骨血。
而现在,她坐在秧马上,她也能下地了,她也能种田了,还种得这么快,这么好。
二公子说了,种地会越来越轻松,等他做出了更多的新农具,一个人就可以轻轻松松地种很多很多的地。
那是什么样子的农具,她想象不出来。
不过那时候的粮食,一定堆成了山,怎么也吃不完吧?
“哈哈哈,看我!一垄田就插完了,好快!”
“那是你快吗?那是二公子的秧马好。”
“嘿嘿,我的老腰今年不用受罪啰。”
“这样插秧,我连着插多少天都不累。”
“看!林老大媳妇都下田了。”
“哎呀,林老大媳妇都能下田了,这秧马真好。”
“二公子怎么就能想出这么好用的东西来?”
“二公子真聪明。”
“那是,二公子可是上天降下的福星。”
“是呀,天上的神仙还不聪明么?”
“幸亏这福星来了,我们才种出这么多稻子。”
“这么多稻子啊,我一想起,就睡不着觉。”
“什么福星?我怎么没听说过?孔叔,你好好说说。”突然有了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那孔叔一听还有人不知道二公子是福星,这怎么行?顿时来了精神,拉开架势,准备好好说道说道。

老张坐在一旁,有些出神。
昨天二公子和他说,想要请他造一些农具,也不知道是什么农具,是像秧马一样好使的农具吗?
老牛坐在秧马上给一垄田插上了秧苗,边擦汗边走过来,冲着崔先生竖起大拇指:“嘿!这秧马真好使,二公子可真会想。”
霍青刚刚练完刀,筋疲力尽,坐在田边休息,一边在心中默念崔先生教给他的兵书。
田地里,孔叔停下了插秧的动作,一手叉腰,一手撑在秧马前端,口沫横飞。
“十八年……不,二公子十七岁,十七年前。”一开口就打了个顿,孔叔暗自懊恼。
看没人打岔,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福星的,都在认真听着,他这才重整旗鼓。
“十七年前,我们二公子还在鲁姨娘的肚子里,安王叛乱,郑大都督去平乱,安王阴险啊,让人偷走了郑世子,就是二公子的大哥。”
“郑大都督急了,分了神,在战场上受了伤,眼看就打不赢安王了,这时候,上天就把我们的二公子送来了。”
孔叔猛地从秧马上站了起来,昂起头,仰着面,手一挥,指向天空:“那天的云真漂亮啊,五彩的云,满天都是,仙人就是踏着那云把二公子送下来的。”
庄民纷纷点头附和。
“对对对,我活了几十年,从来没看过那样好看的云,那是仙云啊。”
“原来是那天啊,我记得那天,我说那云怎么不同,原来是仙云啊。”
崔先生听得津津有味。
霍青早停了念书,顺着那孔叔的手望向遥远的天空,眼中光芒闪烁。
孔叔一挥手,强势打断了众人的议论,重新掌握了主控权。
“信州的鸟儿受仙人指引,都飞到了都督府,来迎接福星,福星降世的时候,鸟儿齐声鸣叫,老远都听得到。”
庄民们激动起来:“对对对,那天所有的鸟儿都往都督府飞,二公子就是那天生下来的。”
这次孔叔有了经验,不等别人再说,马上打断,接着往下说。
“安王听说郑大都督生了个福星儿子,吓得屁滚尿流,被郑大都督赶上,一刀,”孔叔手掌高高抬起展开,五指并拢,往下使劲一压,干脆利落,“砍了!”
老牛听得张大了嘴,继而手拍大腿,哈哈大笑。
庄民们七嘴八舌,纷纷议论起来,很是热闹,这次孔叔再也拦不住了。
“二公子真是福星啊,他一来,安王就吓破了胆。”
“福星一来,我们的粮食就增产了。”
“还有鸡蛋吃,鸡蛋啊,金贵金贵的鸡蛋,八文一个的鸡蛋。”
说着说着歪楼了。
“二公子说,他又在人工孵小鸡,等孵出来了,可以找他买小鸡,我媳妇说去买几只,生蛋给孩子吃,多的蛋还可以拿去卖。”
“孵小鸡不用母鸡,一下孵好多个,这是神仙才有的手段啊!”
“二公子还养了猪,你说二公子养的猪怎么就和别人养的不同,长得那么快呢?”
听到这话,有几人露出了一言难尽的神色。
老牛看得稀奇,问崔先生:“他们这是什么怪表情?那猪有什么古怪?”
崔先生看了看那几人的神色,好像是有什么难以言说之事。
最好是让老牛先去探探底,自己就先不要去了。
于是他慢悠悠道:“你想知道?那你明天去看看二公子养的猪。”
老牛怀疑地打量他几眼:“你不去?”
崔先生淡定无比:“我去看看人工孵小鸡的神仙手段,我们分头而行,你看了猪回来告诉我就行了。”
原来是这样,老牛释然。
以前被崔先生坑多了,即使是以他的粗神经,后来在危险来临时,他也是有一点感觉的。
时隔十八年,这份危险的感觉刚刚突然毫无预兆地出现,吓了他一跳,原来是他的错觉。
老牛摸了摸头。
老张在一旁疑惑地眨了眨眼:奇怪,怎么忽然感觉到一丝危险呢?
好像是崔先生以前坑人时的感觉?
错觉吧?
第二天没等崔先生和老牛出门,皇帝的赏赐到了。
一大群人敲锣打鼓地从庄子大门口进来,一个公公双手高举圣旨走在最前。
吴太守和白县令在一旁陪同,郑远钧还在人群中看见了他大哥郑世子,两人对了一下眼神。
庄民们呼啦啦跪了一片,郑远钧跟着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有郑彦北都督之二子,生而聪慧,……”接下来是一大段晦涩拗口的句子,那公公念得抑扬顿挫,热情澎湃。
郑远钧上辈子对古文深恨痛绝,这辈子虽然生在一个学习古文的好环境里,奈何她从小就在筹划如何保命,实在没有精力去研究古文,这时候对这段话就听得半懂不懂。
不过听那公公的语气,郑远钧猜想是在夸奖她。
“特赐:上等田一千亩,白银一千两。”
“为表其功,赐御笔亲书牌匾一幅。”
“领旨,谢恩。”
念完了,公公合上圣旨,笑容满面地捧给郑远钧。
郑远钧高高兴兴地谢恩,三个头磕得真心实意。
这最后几句我听懂了啊,匾就罢了,我正好差田,一千亩田来得真及时,银子也是好东西,这皇帝爽快。
郑远钧捧着圣旨起身,公公笑呵呵地道:“二公子,皇上接到高产粮,当天就煮了,连吃了三碗啊,直夸赞二公子少年不凡呢。”
“皇上夸奖,又亲写牌匾,赏赐许多财物,我真是诚惶诚恐,感激涕零,可惜不能得见圣颜,只得在此叩谢圣恩。请公公回去后,一定替我向皇上表达谢意。”郑远钧满脸堆笑。
“一定一定。二公子,我姓陈,师傅是于公公,”陈公公笑得越发亲切,“皇上听民间传言二公子身有神异,向我师傅打听,我师傅禀告皇上,二公子是上天派来护佑圣明天子的福星呢。”
做了好事怎能不留名,师傅在皇上面前为二公子说话,打消了皇上的猜忌之意,师傅的一片好心,还是要让二公子知道的。
郑远钧却是有点茫然。
她知道这是古代,普通人说是神仙肯定犯了皇帝的忌讳。
但这身有神异的说法从她落地就有了,一直说了十七年,她爹也没有避讳的意思,那不就是没事了吗?
怎么现在这陈公公又特意说起来,而且看他是一脸邀功的意思。
看到郑远钧呆愣的脸,郑世子连忙抢步上前,一把推开她,双手扶住陈公公,无比热情。
“原来陈公公是于公公的徒弟,我父亲当年与于公公在京城一见如故,分别多年,时常挂念。”
“正好陈公公来了,等我备下些土仪,请陈公公带给于公公,聊表我父亲的思念之情。”
“好好好,你父亲的思念之情,我一定带到。”陈公公拍拍郑世子的手。
总算有个明白人,这郑世子不错,那二公子在农事上极有天赋,不想是个不通人情的。
不通人情的二公子捂住腮帮子,正在牙酸之中:还什么思念之情,古人肉麻起来比现代人强百倍啊!

第十八章
在郑世子和郑远钧的热情相邀下,前来颁旨的众人都留下吃饭,仔细尝一尝这高产粮的滋味。
陈公公是天使,当仁不让坐在首位,郑世子和吴太守两边坐下,郑远钧和白县令敬陪末座。
几人一边坐下,一边还在互相恭维。
“二公子,皇上吃高产粮时,赏了我师傅一点,我师傅吃了,说味道比一般粮食要好呢。”陈公公笑得露出了白牙。
“于公公不过是心中偏爱我一点,才会觉得我种的粮食比别人好吃。”郑远钧拱手做谦逊状。
“哈哈哈,二公子太谦虚了,郑世子,你父亲有你们两个,足慰平生啊。”
“公公过奖了,我父亲常感慨这些年为我们操心,远不如当年无牵无挂,与知交好友畅谈快活啊,还不知哪一日能再和于公公相见呢。”郑世子拉住陈公公的手,情真意切。
大齐景和十五年,安王叛乱,郑大都督受诏入京,领兵出征前皇帝亲自送行,获胜回京后皇帝召见嘉奖。
两次面见皇帝时,跟随在皇帝身边的都是于公公。
郑大都督曾与于公公打个两次照面,但两人并没有私下交谈。
这段经历郑大都督给儿子们说过无数遍,对于其中详情,郑家公子们都十分清楚。
虽然郑大都督与于公公并无深交,但于公公传达了善意,郑世子是一定要接住并有所表示的。
郑世子和陈公公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陈公公想起吴太守,也不能冷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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