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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变—— by姚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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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卉说道:“过年回老家了,昨天刚回来,最近京城有啥新鲜事吗?”
伙计连忙冲着明卉作揖:“哎哟,那小的先给公子拜个晚年。”
明卉笑了笑,抓了几颗花生扔给他。
伙计连忙伸手接住:“小的谢公子的赏。”

“说吧。”明卉说道。
“公子昨天进城的,想来也看到了,城门口查得那叫一个严,您知道是为啥不?”
明卉摇摇头,其实她知道,伙计这样说并不是真的在问她,只是要制造气氛而已。
伙计已经继续说了:“正月里,京城有好几户人家丢了孩子,还都是大户人家,真正的大户人家。
第一个丢孩子的,是户部侍郎全大人府上,全夫人接连生了五朵金花,全大人年过四十膝下无子,三年前纳了一位小妾,总算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如今这位小公子只有八个月,竟然就在家里被人偷走了,据说,乳娘和丫鬟全都中了迷药。”
明卉一怔,问道:“那孩子只有八个月?”
伙计点头:“是啊是啊,全小公子八个月,大理寺卿叶大人的嫡长孙比他还小呢,也丢了!”
若是以前,明卉的反应没有这么大,可她现在当娘了,她也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孩子,所以她对孩子的年龄非常在意。
她想起汪安在城门口看到的那一幕,说是就连襁褓中的婴儿都要搜身。
看来那不仅仅是在看孩子身上有没有藏东西,更重要的,一定是在查有没有丢失的孩子。
“你继续说,还有哪几家丢了孩子。”明卉说道。
“除了全侍郎家的小公子和叶大人的嫡长孙,丢孩子的人家,还有余郎中家、商河郡主家,以及安国公的孙儿。”
全侍郎、叶大人、余郎中,这三位都是文官,而且都是朝中重臣,但是文武有别,明卉对他们并不熟悉。
但是她知道商河郡主。
商河郡主是汝阳郡主的堂妹,仪宾早逝,商河郡主没有再嫁,守着一儿一女过日子,如今儿女都已长大成人,明卉做月子时,听说商河郡主也得了一个小孙子,那孩子和早哥儿差不多大,也是在国丧之前怀上的。
至于安国公府,明卉心中一凛,问道:“安国公府丢的孩子,是哪个房头的?”
“是二房的嫡次子,刚满周岁!”伙计说道。
明卉松了口气,还好,丢的不是宋彦的儿子,是宋彦二哥宋仑的二儿子,那孩子是去年十月过的周岁,现在是一岁零三个月,抓周时明卉过去观礼,那孩子抓了一柄木剑,大家都很高兴,说安国公府日后又要出一位大将军。
明卉对那个孩子印象深刻,那孩子长得虎头虎脑,特别活泼。
没想到那个孩子竟然丢了!
当娘以后,明卉最听不得的,就是谁家孩子丢了,谁家孩子死了这种话。
原本她来茶楼,是想听听有没有百花山那边的传闻,没想到听到的竟然是丢孩子的事,而且这里面竟然有她见过的孩子。
明卉很是郁闷:“继续说吧。”
伙计察言观色,一看明卉的神情,就知道这是在心疼那些丢了的孩子,看来,这位要么是高门大户的子弟,要么就是个善良人。
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这几天,伙计没少和客人说起这些丢孩子的事,那些客人的反应各不相同,幸灾乐祸的占了一大半。
“啥?丢的都是当官的孩子,还有郡主?还有国公爷?哈哈,活该!”
“人家为啥不偷别人家的孩子,为啥就他们家里丢孩子呢?肯定是他们缺德事干的太多了,报应!”
或者——
“丢孩子?不用问了,他们家里人自己偷的,肯定是,跑不了,就是自己人干的!”
再或者——
“这题我会,肯定是有妖怪,为了修炼抓小孩进补,去深山老林里查查,一准儿能找到那些吃人的妖怪!”
所以,今天遇到明卉,伙计感觉还挺惊讶的,不仇富,不责怪苦主,不自作聪明,这是个正常的好人啊。
明卉并不知道,她居然被人发了好人卡,她的思绪还停留在桉子上,问道:“丢了五个孩子吗?”
伙计点点头,忽然一拍脑门:“我怎么忘了,不仅是这五个,这五个都是小孩,很小的孩子,还丢了两个大一点的,七岁还是八岁来着,挺大的了,对了,其中有一个还是大长公主府的。”
明卉惊讶的差点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她坐直了身子:“哪个大长公主府?”
“浏阳大长公主府,就是下嫁长平侯的那位。”伙计说道。
明卉以为自己听错了:“浏阳大长公主?你没记错?不是安阳大长公主?”
安阳大长公主,子孙满堂,她府上说不定就有七八岁的孩子。
可浏阳大长公主没有啊,前任驸马和外室生的那个孩子,只有十五六岁,尚未成亲,哪来有七八岁的孩子呢。
“瞧您说的,这么大的事,小人怎会记错,丢孩子的那一家,千真万确是浏阳大长公主府,不过那个孩子,和大长公主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关系,是她府里一位面首的儿子。”
明卉拍了拍脑袋,她真是健忘啊,以前就听说过,浏阳大长公主对她那些面首们都很好,面首们有孩子的,可以带着孩子进府,大长公主不但替他们养孩子,而且还请西席教孩子们读书,面首出府时,再带着孩子离开。
明卉去过大长公主府,没有见过传说中的孩子,因此,便把这事给忘了,直到现在才重又想起来。
“这么大的孩子,都是怎么丢的?”明卉来了兴趣。
“就是上元节的时候丢的,太后的孝期早就过了,这今年的上元节还挺热闹的。”
这事儿明卉知道,这也是她今年的遗憾,没能去逛灯会。
“这两个孩子都是在灯会上丢的,不过他们应该是不认识的,因为孩子都大了,所以家里人起先没想到孩子是被人偷走了,还以为是淘气跑去哪里玩了,家里人在灯会上各处找孩子,却一直没有找到,后来在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两身衣裳,正是那两个孩子穿的衣裳。
这两个孩子再是顽皮,也不可能大冷天凑到一起脱衣裳吧,所以只有可能,是拐子担心小孩子被人认出来,所以给他们换了衣裳,原本的衣裳没有带走,就扔在了那里。”

因为涉及到大长公主府,从茶楼出来,明卉没有继续闲逛,便匆匆回府。
还没走到后院,便听到了早哥儿的哭声,她儿子的嗓门,震破苍穹啊!
更让明卉来气的是,这小子看到她,竟然立刻不哭了,前一刻还哭得小脸通红,下一刻已经咧着小嘴笑着要抱抱了。
明卉叹息:“你变脸比你娘我都要快,你才是天才!”
明卉抱着早哥儿在屋里走了几个圈儿,摸了珍宝阁上的玉蟠桃,又摸了大黑的脑门儿,荔枝的身子小夜的尾巴,早哥儿终于心满意足,让乳娘抱着回自己屋里了。
明卉长长地舒出一口气,让汪安去商家胡同找孟小海。
白菜已经回到霍誉身边了,明卉用不起,好在她也有人可用。
商家胡同离得并不远,可是等了足足半个时辰,汪安才回来,跟他一起来的,不是孟小海,而是乔远山。
“夫人,出事了,新海丢了。”
汪安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明卉吃了一惊,她勐然想起,在灯市上丢的两个七八岁的孩子,一个是大长公主府的,还有一个,当时她没有细问是哪一家的。
“莫非是在灯市上丢的?”明卉问道。
汪安点点头,推着乔远山:“乔哥,这事你清楚,你和夫人说吧。”
乔远山叹了口气,说道:“上元节那天,我们这群光棍都不想去看灯,我们在商家胡同的宅子里喝酒赌钱,大海和小海带着新海去了,新海是小孩子,喜欢热闹。”
孟新海去年春天便去了保定,在明家私塾读书。私塾里给小班的孩子月里就放假了,过了二月二龙抬头才开学,孟家兄弟早早地就把孟新海接回京城,过年的时候,哥仨儿过来拜年,明卉还给孟新海压岁钱。
乔远山继续说道:“后半夜时,我们都睡了,大海跳了墙头进来,把我们全都叫醒,我们这才知道,新海丢了!
我们找了整整一夜,那天是上元节,飞鱼卫和五城兵马司都派了人在街上巡逻,我们找了一名眼熟的飞鱼卫,给世子送信,世子得知后也派了人跟着我们一起找,可是除了找到新海的衣裳便什么也没有找到。
那时我们才知道,原来那晚灯市上还有一个孩子失踪,那个孩子竟然是大长公主府的。
除了他们两个,最近还丢了很多更小的孩子,如今这个桉子也交给了飞鱼卫,如今并没有找到孩子们的尸体,世子让我们不要轻举妄动,避免歹人狗急跳墙,对孩子们起了杀心。
可我们哪里坐得住,这些天我们一直跟着飞鱼卫在找孩子,大海小海和岳岭他们,今天一早就去了城门口,他们白天去,我晚上去。”
明卉心里像有什么东西堵在那里,非常难受。
孟新海,这是她从沁州救回来的孩子。
新海,新海,这个名字代表的,不仅是这孩子的新生,同时也是孟大海和孟小海的新生。
忽然,明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可是却又抓不住。
她心情郁闷,又想起那几个同样丢失的婴儿,对南萍说道:“今天在茶楼里你也听到了,那些人连那么小的孩子都要偷,那些孩子的年龄和早哥儿差不多大,从现在开始,你不要再跟着我了,你留在早哥儿身边,寸步不离,可以吗?”
南萍在茶楼听到那些孩子的事时,首先想到的也是早哥儿,她没有自己的孩子,看着早哥儿长到现在,对早哥儿视如己出,她点头答应:“你放心,有我一日,那些人别想动早哥儿一根头发。”
明卉悬起的心终于放到实处。
南萍转身便去了早哥儿屋里,朵朵连忙问道:“我呢,我去保护谁?”
明卉给逗乐了:“你当然要保护我了。”
朵朵眼睛亮了,这是要轮到她朵朵挑大梁了吗?
朵朵撸起袖子,露出两条细细的小胳膊:“夫人您说吧,咱们现在去干啥,朵朵听您指挥!”
明卉看着她,摇摇头:“你现在长得太高了。”
朵朵不明所以,她长得太高了?她还嫌自己长得慢呢。
明卉其实是想让朵朵扮成七八岁的小男孩,可现在的朵朵,虽然也还是个小丫头,可若是扮成男孩子,也只能是十二三岁的了。
小丫头终归还是长大了。
小丫头?
明卉勐的坐直了身子,她想起来了,那一闪即逝的是什么了。
孟新海曾经说过,他见到珠儿了。
当时,明卉还让孟小海去查过,就是在树人书院附近的街上看到的,珠儿坐在一驾马车里向外张望。
可怜那时孟新海还只是个刚进城的小孩子,并不识字,说不清马车上有没有家徽,自是也查不出那是哪家的车。
珠儿曾经是孟新海的小伙伴,明卉相信,他不会认错。
如今已经时隔两年,明卉已经差不多快把这件事忘了。
难道孟新德失踪,会和这件事有关系?
明卉脑子里一团乱麻,可惜霍誉不在,她连能商量的人也没有。
有南萍保护早哥儿,明卉索性狠下心来,不管早哥儿了。
她带上朵朵出了家门,不过这一次,她没有再女扮男装,而是又变成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婆婆。
花婆婆没去宝庄郡主开的那家茶楼,而是去了一家小茶馆。
这家茶馆说是茶馆,其实就是两间简陋的屋子打通做了店面,卖的也没有好茶,就是几文钱一壶的陈茶,比茶出名的,是烧饼,这家在门口去着一个烧饼炉子,现烤现卖,除了烧饼还卖咸鸡蛋和老咸菜、酱豆腐。
花婆婆买了十个烧饼五个咸鸡蛋外加两块酱豆腐,进了茶馆又要了一壶茶。
她和孙女面对面坐下,就是茶水吃烧饼。
孙女咬了一口烧饼,便眯起眼睛:“这家的烧饼真好吃,芝麻多,又香又脆。”
花婆婆没搭腔,她这个孙女啊,就没有觉得不好吃的东西。
茶馆里除了她们祖孙,还有两张桌子坐着客人。
一张桌子坐的两个人,看上去也像是祖孙,不同的是爷爷带着孙子。

第514章 四位客人
爷爷头发花白,衣裳上打着两个补丁,孙子十七八岁,像是哪家书院的学生,他身上穿的是蓝布袍子,干干净净,没有补丁。
爷爷仔仔细细地剥了一颗咸鸡蛋,放在孙子面前:“这鸡蛋出油了,好吃,你快吃吧,多吃点,你看你太瘦了。”
孙子忙把鸡蛋推到爷爷面前:“爷爷,您吃吧,书院里伙食很好。”
“爷爷不爱吃这个,你吃,你吃。”
一颗咸鸡蛋,被祖孙俩推来让去,花婆婆无奈地看着自家那个狼吞虎咽的孙女,算了,这个就别指望了。
至于家里那个襁褓里就会变脸的,就更不用指望了。
另一张桌子坐着的也是两个穿着蓝布袍子的书生,这两人显然是同窗,但年龄差距有点大,年长的有三十上下,年轻的二十左右,两人低着头,默默啃着手里的烧饼,没有说话。
距离这座茶馆最近的书院,便是出过状元郎的那一家。
郝云深和明达都是这里的学生,只不过明达回家守孝了,郝云深却是正月十六便开学了,茶馆里的这三位显然也是。
只不过以郝云深的家境,想来是不会来这里的。
孟新海遇到珠儿的地方,也在这附近。
孟新海要买上学穿的衣裳,所以帮佣大娘便带他来了这附近的铺子。
而这附近的住户并不多,除了在这里读书的,平时也没有人来这一带逛街。
珠儿是小女娃,自是不用上学的,她来这里,不像是逛街,倒像是回家或者走亲戚。
而珠儿当时是坐在马车里,能用得起马车的,不会是小门小户。
这时,厚棉帘子一挑,从外面进来两个人,年老的那个穿着镶毛领子的棉袍子,手指上戴着马蹄金戒指,看打扮像是大户人家的管事。
跟着他进来的,则是个小厮。
小厮一手端着烧饼,另一手则提着个油纸包,两人挑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油纸包打开,香气立刻传了出来,不用看就能知道,那是酱肉的味道。
小厮要了壶茶,伙计送茶进来,笑着对管事说道:“王管家,今天怎么得空过来啊?”
王管家说道:“几天不吃你家的烧饼就想得慌,这不是恰好出来办点事,就来你家坐坐了。”
这时,茶馆东家从里面出来,走过来和王管家打招呼:“哎哟,老王来了。”
王管家指指对过的凳子:“过来尝尝,西市的酱肉。”
东家也不客气,让伙计端上来一碟花生米,便坐到王管家对面,两人显然是旧相识,一边吃一边聊。
东家问道:“这阵子你家老爷忙了吧?”
“能不忙吗?出了这么多事,想不忙都不行。”王管家说道。
“不是有飞鱼卫吗?昨天我儿媳从娘家回来,在城门口排了一个时辰的队才能进来,听说城门口有飞鱼卫了。”东家说道。
“是有飞鱼卫,可这些桉子全都出在京城,我家老爷总不能什么都不管吧,飞鱼卫在查,顺天府也不能不查,不瞒你说,我家老爷已经好几天没回府了,夫人让人往衙门里送了参汤,原封不动又给拿回来了,压根就见不到老爷,老爷忙得脚不沾地,都没在衙门里。”
王管家夹了一片酱肉放进嘴里,叹了口气:“这次的事,太大了,我家老爷也是没办法了。”
东家劝道:“尽力就行,无论如何,还有飞鱼卫挡在前头呢。”
王管家笑道:“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这桉子交给飞鱼卫,那就是飞鱼卫冲在前头,谁让人家牛逼呢,你说对吧?”
“对对。”东家笑着附和。
明卉想了想,顺天府的府尹大人,好像就是姓王,这位王管家想来是随了主子的姓氏。
正在这时,她听到东家说道:“这桉子还就得是飞鱼卫接手,谁让丢的都是当官人家的孩子呢,你说对吧,咱小老百姓的孩子可没丢。”
“谁说没丢?那是你不知道!”话一出口,王管家顿觉失言,打了个哈哈,说道,“别说,你这烧饼就是好吃,啥时候开新铺子,提前说一声,到时我一定过去捧场。”
东家显然也意识到王管家是说漏嘴了,连忙笑着说道:“真让你给说中了,我还真看上一家店面,准备开家分号,到时加上烧菜,你说如何……”
两人又说了会话,东家便找个借口,回了后面。
王管家吃得差不多了,便带上小厮出了铺子。
明卉刚想起身,却发现有人比她更快,原本只是在默默啃烧饼的两名书生,紧跟在王管家身后,也出了铺子。
这时,明卉听到隔壁桌的爷爷对孙子说道:“你吃饱了吗?若是吃饱了就陪爷爷到外头走走,爷爷好不容易进次城,哪里也没去过。”
孙子忙道:“吃饱了,我扶着您出去逛逛。”
转眼间,这祖孙二人也走了。
明卉扬起眉毛,她的运气有点太好了吧。
其实这附近能进去坐坐的地方,不是只有这家茶馆,这旁边还有两家小饭馆,这会儿是中午,饭馆里的人,肯定比茶馆的要多。
明卉之所以会选择这里,便是因为她看到了这对祖孙,以及那两个书生。
她看到他们前后脚进了这家茶馆,于是花婆婆便带上她那个永远吃不饱的小孙女也走了进来。
她之所以相中这四个人,是因为这四个人里,至少三个是易容的。
最明显的就是那位老爷爷!
妈蛋,这是欺负京城人民没有见识吗?
看你脸上那能夹死苍蝇的皱纹,再看你抓着孙子胳膊的那双年轻人的爪子,你这叫易容吗?
再看那两个书生,年长的那个,直接戴张人皮面具,别问花婆婆是怎么知道的,花婆婆说了,我若是连人皮面具都看不出来,两辈子就白活了。
再看年轻的那个,耳朵后面和脸就不是一个颜色,连朵朵都能看出来的破绽,花婆婆还能不知道?
想当年,朵朵在商家胡同,就是因为看出这个,才让小鱼逃过一劫的。
也是因为那次之后,花婆婆有了一个好习惯,看人一定要看看耳朵后面,结果她发现有很多人洗脸不洗那里,脏得很。

第515章 他还活着吗?
从王管家的表现便能猜到,他非常爱吃这家铺子的烧饼,他还是这里的常客。
他来的时候,带来了西市的酱肉。
显然,西市的酱肉也是他爱吃的东西。
做为顺天府尹府中的管家,他平时应该很忙,但是同样,想要打听他的行踪也并不难。
那四个人,应是一路跟踪,看到他在西市买酱肉,便猜到他的午饭,肯定会来这家铺子。
因为对于王管家而言,酱肉配烧饼,是绝配。
王管家是出来办事的,他在西市买完酱肉,又去办了一点其他的事,而那四个人,则抢在他前面来了这家铺子。
因此,王管家走进铺子时,那四个人已经在这里了,王管家的脑子转得再快,也想不到那四个人其实是跟着他来的。
明卉仔细回想王管家说过的话,他说的那些话里,最有价值的,就是他说还有其他孩子也丢了。
丢的孩子里面,不仅有达官显贵的,还有寻常人家的。
而明卉有个直觉,王管家口中寻常人家的孩子,并非孟新海,也不是大孩子,而是那些小婴儿。
王管家话一出口,便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他及时转换话题。
但是那四个人显然并不满足,所以王管家前脚出门,他们后脚便跟上了。
明卉……她当然也跟上了。
花婆婆和她那个永远吃不饱的小孙女,走出了小茶馆,还好,王管家走得不快,那四个人当然要比他走得更慢。
明卉一眼便看到了他们。
朵朵眼神好,对花婆婆说道:“那个吃酱肉的管家,是往书院的方向走的。”
明卉其实对这一带并不熟悉,树人书院虽然出名,可明卉没事也不会来书院。
反倒是朵朵,闲着没事就和小鱼出来逛街,这两个小丫头的逛街,其实就是吃,从街头吃到街尾。
而这里紧挨着书院,有学生的地方,生意最好的不是笔墨纸砚,而是吃食,各式各样便宜却又好吃的吃食。
这条街上,好吃的不仅有烧饼,还有很多各地的小吃,毕竟,在树人书院读书的学生,不仅有京城的,还有其他地方的。
比如前面不远,就有一家卖驴肉火烧的,改良版的驴肉火烧,和保定的不一样,改良成京城人民也爱吃的口味了。
花婆婆带着朵朵,买了两个驴肉火烧,她只咬了一口,就吃不进去了。
这是驴肉吗?
谁说这是驴肉,她就和谁急!
朵朵见她不吃了,担心她会把只咬过一口的驴肉火烧扔掉,连忙抢过来:“我吃我吃,骡子肉一样好吃。”
“啥?你说这是骡子肉?为啥不吃爹,改吃儿子?”花婆婆一脸震惊。
朵朵振振有辞:“因为骡子比驴大啊,肉也比驴的肉要多,京城里的驴肉火烧驴肉锅子驴肉汤,用的都是骡子肉,我去看过啦。”
明卉的嘴角抽了抽,她发誓,出了保定府,以后她只在河间吃驴肉。
不过,她一边和朵朵说着驴肉和骡子肉,眼睛却一直看着前面那几人。
王管家带着小厮,走进了树人书院。
不过,这两人进去之后,很快又从里面出来,只是他们出来的时候,身边多了一个少年。
少年身上也穿着蓝布袍子,显然就是书院里的学生。
只不过这少年虽然衣着朴素,但通身的气派,头上插着羊脂玉的簪子,腰间也挂着一枚羊脂玉的玉佩。
不说别的,仅是他身上这两件羊脂玉的饰品,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
而此时,原本跟在王管家身后的四个人,有的藏在大树后面,有的则和花婆婆祖孙一样,假装在买东西。
面对这个少年,王管家的神态极是恭敬,反倒是少年有些不耐烦,明卉竖起耳朵,少年神情非常激动,声音很大,明卉听到少年对王管家说道:“你不要再来劝我了,不是我不回去,是他不让我回去,他让我滚,我都说了,我没碰那个小畜牲一手指头,他信吗?他不信,他宁可相信别人说的话,也不肯听我说一个字!
你回去告诉他,我这辈子也不会回去了!”
说完,少年一甩袖子,转身走进书院。
王管家唉声叹气,小厮劝他几句,王管家摇摇头,转身走向来时的路。
明卉知道,王管家是专程来找这个少年的。
如果她没有猜错,这少年就是顺天府尹的儿子。
王管家垂头丧气,后背句偻着,像是一下子老了几岁。
明卉没有继续跟踪王管家,她去了宝庄郡主开的那家茶楼。
那家茶楼,不仅是京城里生意最好的茶楼,同时,还是京城里最大的消息集散地。
半个时辰之后,明卉便把顺天府尹家里的情况打听得一清二楚。
顺天府尹名叫王维程,榜眼出身,才高八斗。
不过,王维程高中榜眼时,已经二十有八,却尚未成亲。
据说是他曾经在祖师爷像前立下誓言,一日不能高中,便一日不娶妻。
他考举科举之后,榜下捉婿,迎娶了翰林院大学生周正之女,周氏比王府尹小了十岁,容貌才情都是上佳,可惜身体不好,成亲五年才怀上孩子,孩子不满周岁,便香消玉殒。
王府尹入仕之后,受岳家提携颇多,因此,妻子去世之后,王府尹为了表示对妻子的思念,迟迟不肯续弦,为此,岳家对他赞赏有加,并且一直在为他铺路。
直到岳父致仕之后,王府尹才续弦,那时他的嫡长子王宪已经十五岁。
而王府尹也年近半百。
他的续弦夫人和王宪同龄,也是十五岁,据说比王宪还小了几个月,乃是一位知县的庶女。
老夫少妻,王府尹对这位比自己年轻三十多岁的小夫人宠爱倍至,这位夫人嫁过来第二年,便给王府尹生下了嫡次子。
王小郎尚未满周岁,比早哥儿只大两个月。
明卉好奇地问那个给她讲八卦的伙计:“王小郎现在呢,还好好的活着吗?”
伙计很想问一声:老太太,你是疯了还是傻了?
那是府尹大人的心肝宝贝,当然活着了,您老死了,他都不会死。

“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王公子喜欢他的弟弟吗?”
如果王公子早点成亲,这会儿也该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了吧。
当父母的经常说,生个弟弟妹妹给哥哥姐姐做伴,这不过就是给自己找个借口开枝散叶而已。
一岁的弟弟,怎么和十六岁的哥哥做伴啊。
就像她和三个哥哥一样,向来只有三个哥哥照顾她的,她能照应的,也只有侄子侄女们,不过,好像除了明轩以外,她也没有照应过谁。
花婆婆走神,也不忘听伙计说话。
伙计说道:“这两位公子,都不是一个娘肚子里出来的,能有多喜欢,您说是吧?不过,王公子是读书人,知书达理,心里怎么想的,人家也不会讲出来。”
这便是本朝的优秀之处了,除了皇室,任何人的八卦都能被百姓议论,就连公主们也不能幸免,谁让她们已经出嫁,变成外命妇了呢。
因此,伙计说起王府尹的事,旁边还有人帮腔,说话是个书生打扮的中年人,续着长指甲,不时用指甲梳一下他的山羊胡子。
“唉,这位小哥,你这话只说对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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