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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变—— by姚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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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明轩欢快明亮的笑脸,霍誉低声问明卉:“你想不想骑骆驼?”
明卉从小在云梦山长大,也没有见过骆驼吧,小丫头胆子很大,还会骑马,想来也会想骑骆驼走几圈吧。
明卉摇头:“不想。”
她又不是小孩子,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前世,她骑过无数次骆驼,一望无际的大沙漠,骆驼是最好的交通工具。
霍誉以为明卉是不好意思,压低声音说道:“没关系,我看这里有很多女子,不会有人说什么,你想骑,我陪着你,你不用害怕。”
明卉无奈:“骆驼是要在沙漠里骑的,在这儿,有什么意思啊,就是哄小孩玩的。”
话一出口,明卉有些后悔,连忙补救:“我是在游记里看的啦。”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婉转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誉哥哥,你怎么在这儿?”

明卉仰脸去看霍誉,霍誉神情平静,就像是压根没有听到。
“天桥有家演参军戏的,据说很好看,想不想去看看?”霍誉说道。
明卉也只是听说过参军戏,却从未看过,保定府没有,前世在西北也没有。
她正想问问明达和明轩要不要去,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而且声音的主人已经分开人群走到了他们身边。
“誉哥哥,真的是你!”
声音很大,就连明达和明轩也听到了,两个人齐齐看过来。
这一次,不用回头,明卉也看到了来人。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和来天桥的大多数年轻女子不同,她没有穿男装,就做女子打扮,一身火红,皮肤微黑,五官深邃,棱角分明,略显突出的眉骨、红艳的双唇,如同一朵盛开的红花,粗犷艳丽,带着不属于这里的异域风情。
她不是汉人,至少不是纯粹的汉人!
明卉在打量眼前的浓艳美女,美女却连个眼角子也没给她,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盯着霍誉:“誉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红云啊。”
霍誉神情冷漠,眉头微锁,不耐烦地说道:“抱歉,你认错人了。”
说完,他拍了拍明卉的肩膀:“走吧。”
明卉还在看热闹,措不及防被拍了一下,接着,她的手便被人牵了起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霍誉牵着往前走了。
走出人群,明卉还能听到那位叫红云的姑娘大声喊着“誉哥哥”。
就连明达也看出蹊跷了,只是他有点怕霍誉,强忍着没敢开口。
汪安找人打听,有人往前面指了指,汪安跑过来说道:“今天演参军戏的出摊了,就在前面,走吧。”
明达顿时来了精神,他虽然在京城住了一阵子,可也只来过一次天桥,恰好那天演参军戏的没有出来,他没能看到,一直都很遗憾,今天来天桥,他就是冲着参军戏来的。
刚好一场演完,有人走,又有人进来,汪安带着朵朵挤到前面占上位置,明达把明轩放在肩头,汪安远远地看到他们,用力招手,让他们快点过去。
霍誉也拉着明卉挤了进去,直到在第一排坐下,霍誉这才松开了明卉的手。
明卉也直到这时,才想起来,刚刚她和霍誉居然手牵手?
霍誉是男的,她是女扮男装,两个男人手牵手,别人会怎么想?
可想而知,那位红云姑娘一定以为她是兔爷!
哎哟喂,她的一世英名啊,就这么被玷污了!
她张张嘴,不可思议的瞪着霍誉:“你不觉得要解释一下吗?”
她不要面子的吗?
霍誉把头往她这边偏了偏,明卉嫌弃地避向一边,霍誉索性凑到了她的耳边,压低声音说道:“她是我在边关卧底时,与我合作的一个人的女儿。”
明卉一怔,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她还以为,这位即使不是霍誉的青梅竹马,也会是表妹师妹之类的,那声“誉哥哥”叫得多亲啊。
“那你还要假装不认识人家。”明卉说道。
“这是纪律。”
明卉有点替那位红云姑娘惋惜,那一声又一声的“誉哥哥”,还是抵不过纪律二字。
“她不是汉人吧。”明卉还是有些好奇,这种类型的长相,在西北的一些地方特有的。
“她父亲是汉人,母亲不是。”霍誉说道。
明卉明白了,所以红云姑娘有个汉人的名字。
“那她为何来京城了?”明卉又问。
霍誉其实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可是他又不想
让明卉误会,只好耐心解释:“朝廷给了她父亲官职,可能是因为公事进京的吧。”
这些日子,他连骁旗营都没去,注意力都在血蛊上面,并没有留意京城里的其他事。
明卉哦了一声:“就这?你躲着人家,也不用拉上我,那位红云姑娘,一定以为我是小倌堂子里的,真没面子。”
霍誉……
谁能告诉他,他家小姑娘的脑子里面装了些什么?
演参军戏的是兄弟两人,哥哥叫喇叭花,弟弟叫花知了,哥哥是参军,弟弟是苍鹘,两人一唱一和,说的都是市井段子,虽然低俗粗鄙,却滑稽搞笑,霍誉也是第一次看,他听很多人都说参军戏好看,便以为是真的好看,没想到却是这样的。他有些后悔,不该带明卉过来。
霍誉偷眼去看明卉,却见明卉满眼放光,笑得前仰后合。
霍誉松了口气,还好还好,自家小姑娘没有介意。
一场演完,明卉还有些意犹未尽,明轩体弱,已经有些累了,明卉决定,下次再来京城,她一定还来看参军戏,真没想到,京城里还有这么好玩的。
一行人回到老书院街,明轩去睡觉,明达悄悄把明卉拉到一旁:“小姑姑,今天那个姑娘,一看就和小姑父是旧相识,你可要提防着点儿。”
“提防?提防啥?”明卉不解。
明达觉得明卉就是揣着明白装湖涂,女人啊,真是可怜。
呸,别人家的女人怎么可怜他不管,他们明家的姑娘却不行!
撬墙角撬到小姑姑头上,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那姑娘一看就不是省心的,她十有八、九是看上小姑父了,你不提防,难道还想刚成亲就给小姑父纳妾吗?”明达说道。
明卉眨巴着大眼睛,她这个大侄子是想多了吧,那位红云姑娘,横看竖看,也不是会给人做妾的啊。
“没事没事,红云姑娘如果想要横刀夺爱,如果价钱合适,我就成人之美,把霍誉卖给她,君子不夺人所好嘛。”
明卉展开无限畅想,红云姑娘把整整一箱金元宝摆在她面前:“誉哥哥是我的,你拿上钱有多远就滚多远。”
嗯,明卉决定,看在那一箱金元宝的份上,她一定会圆润地滚开。
她高兴地笑了起来,却见明达正冲她眨眼睛。
“大侄子,你眼睛怎么了?”明卉关心地问道。
明达伸出一根手指,颤巍巍地指了指。
明卉不解,转身去看,啊了一声,又飞快地把脖子扭了回来。

霍誉也不知道在她身后站了多久,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明达缩缩脖子:“哎呀,我忘了给明轩盖被子,小姑姑,你们聊,我去盖被子。”
说完,他冲明卉做了个自求多福的眼神,转身便熘了。
霍誉缓步走到明卉身边,居高临下看着她:“你想把我卖多少银子?”
明卉……抬头看了看天空:“今天的天气真好,晴空万里,万里无云。”
霍誉扯了扯嘴角,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丫头胡说八道的本事也不小。
“你最好给我估个价,免得卖少了,你吃亏。”
霍誉说完,迈开大长腿就走了,直到他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野中,明卉这才朝着自己的嘴巴打了一下:“这臭嘴,该打!”
两次了,上一次她就是没忍住,顶着一张假脸,在大街上哈哈大笑,被霍誉歹个正着,连带着还把会易容的秘密也被发现,抖落一堆马甲。
这一次,她又是没忍住,想到那黄澄澄的金元宝,她就心花怒放,仰天长笑,结果,再一次被抓到现形。
明卉垂头丧气,又有些委屈。
她是真的没把那啥红云姑娘放在心上,真的没有,再说,若是霍誉对红云心心念念,那她成人之美,把这不守男德的渣男卖了换钱,何错之有?
没错,无论他们的亲事是否出于自愿,在没有退亲之前,任何一方喜欢上别的人,都是渣渣。
她卖个渣渣,难道还错了?
渣渣不卖,难道还留着喂猪吗?
明卉瞬间理直气壮,挺起了胸膛,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回屋睡觉去了。
霍誉却是心塞得不成,他已经解释过了,那小丫头显然还是不相信。
表面上什么也不说,可是一转身,就和她侄子说出那样的话。
看来她还是不相信。
可霍誉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换做几年前,他不屑于解释这些事,在他看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他没有必要对不信任他的人假以辞色,他只求做到问心无愧便行了。
可是经历过那一番生死,他早就不是以前的他了。
霍誉回到自己家里,仰面朝天躺在床上,看着屋顶的承尘默默发呆,也不知过了多久,他霍的坐起身来,他要和那个小丫头说个清楚,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错,她凭什么要把他卖了换钱?
门子见霍誉要出去,连忙打开大门,霍誉嗯了一声,抬腿跨出门槛。
可是下一刻,他的眉头便蹙了起来。
“你怎么在这里?”霍誉冷冷地看着站在门外的红衣少女。
红云却是又惊又喜:“誉哥哥,你真的住在这里啊,我以为那人指错了,这里明明写的是冯府啊。”
霍誉心头涌起一股厌烦,他住在冯府,这在勋贵圈子里不是秘密,毕竟霍家嫡长子长年住在冯家的宅子里,早就成了勋贵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这件事虽然不是秘密,可也没到在街上随便一问,就会有人指路的地步,就连这附近的街坊,让红云来这里找他的那个人,绝非是寻常路人。
霍誉没有说话,大步向前走去,门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敢多问,咣当一声关上了大门。
霍誉原本是想去找明卉的,可是现在身后跟着红云,他不但不能去找明卉,更不能让明家的人看到,否则那小丫头还不知会怎么样。
霍誉脚下生风走得飞快,红云只能小跑着在后面跟上,霍誉走出巷子,便看到几个劲装打扮的男女,这些人显然都是红云的随从。
眼看霍誉越走越快,红云只好大声喊道:“你们快拦住他
,快啊!”
几名随从上前一步,将巷子堵住,拦住了霍誉的去路。
红云小跑着追上来,咬着嘴唇,委屈地看着霍誉。
“大胆,快让开!”霍誉低吼。
“誉哥哥,当年你不告而别,我哭了好久,我求了阿爸两年,阿爸才答应让我来京城找你,现在我找到你了,可你却不理我,你明明认识我的,是你救了我啊。”
红云说着,忽然向霍誉扑了过来,霍誉一怔,迅速闪开,红云脚下的步子没有收住,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她的丫鬟梅桑眼明手快,一把抱住了她。
这时,有行人经过,驻足向这边看过来,红云那身大红衣裳太过抢眼,想不引人注目都不行。
霍誉不想被人围观,他沉声说道:“你若是继续纠缠,别怪我不客气。”
红云没想到霍誉会说出这样的话,心里难过,可她从小到大娇纵惯了,她既然找到了霍誉,就不会轻易放手。
“我不走,除非你杀了我。”
霍誉冷笑:“我若是杀了你,你觉得你阿爸会为你报仇吗?”
红云一怔,阿爸……阿爸可能真的不会为她报仇。
她有些沮丧,对拦在前面的人挥挥手:“我们走!”
那些人闻言向两侧闪开,给霍誉让出道路。
霍誉目不斜视向前走去,红云跺跺脚,想追上去,可是想起方才霍誉说过的那些话,她又犹豫了。
梅桑连忙劝道:“小姐,咱们还是先回客栈吧,奴婢看那位高公子,像是很不高兴的样子,或许咱们今天来得不是时候,高公子刚好有急事呢。”
高公子,就是霍誉,当年他卧底时,用的化名是高宝玉。
红云抹了把眼泪,对梅桑说道:“嗯,你说得对,誉哥哥在京城一定很忙,我改天再来找他。”
他们来得快,去得也快,并没有注意到,巷子里有户人家的大门虚掩着,露出两颗脑袋,正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见人走了,明卉这才把脑袋缩回来,又朝朵朵打了一下:“全都走了,没啥好看的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她打开门,就看到霍誉和那位名叫红云的异域美女拉拉扯扯纠纠缠缠。
明卉揉揉眼睛,差一点就长针眼了。
霍誉出了老书院街,便在街上拦了一顶轿子,估摸着这个时辰纪勉也该回府了,便直奔纪府而去。
红云来京城的事,他要向纪勉报备,短短一天,他和红云便两次遇上,这事绝非是巧合这么简单。

纪勉没想到霍誉会来,问道:“你还在京城?”
霍誉嗯了一声,道:“夏南风的女儿来京城了,您知晓吗?”
“夏南风的女儿?”纪勉一怔,“什么时候的事?”
霍誉摇头:“今天我遇到她两次,一次在天桥,一次居然是在我家门口。”
纪勉面沉如水,高声唤道:“伍子!”
伍子闻声进来,纪勉道:“去查一查,夏南风的女儿是怎么回事。”
纪勉又看向霍誉:“你告诉他。”
纪勉显然有些不悦,连饭也没留,就把霍誉和伍子一起打发出去。
霍誉可以理解,纪勉最得意的就是飞鱼卫的情报网,可是夏南风的女儿堂而皇之到了他的眼皮底下,他却一无所知,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
霍誉把今天的事向伍子说了,便出了纪府。
他是临时决定来见纪勉的,没骑马,也没带白菜,纪家住在内城,这里很难雇到轿子,霍誉走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看到有一顶拉脚的轿子正往外城去。
霍誉叫住那顶轿子,扫了两名轿夫一眼,便道:“去宝芝胡同。”
苏长龄就住在宝芝胡同,那是苏家的老宅,如今朱云、金寿林和邓策全都住在这里。
坐在轿子上,霍誉撩起轿帘一角,前面的轿夫孔武有力,身形矫健,一看就是练家子,做轿夫有些可惜了。
霍誉的嘴角浮起一抹冷笑,索性闭目养神。
轿子在胡同口停下,霍誉下了轿,摸出几个铜板扔给其中一个轿夫,轿夫连忙接住。
霍誉抬步向胡同里走去,他能感觉到有两道锐利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假装没有察觉,敲响苏府的大门。
苏府的门子认识他,没用通传,便让他进去了。
进门的时候,霍誉用眼睛的余光瞟向胡同口,见那顶轿子还没有离开。
半个时辰后,几个年轻男子穿着同样的衣裳,分别从正门和后门出了苏府,而那顶轿子竟然还守在胡同外面。
尚未成亲,霍誉不方便与明卉同住一个院子,他只好让白菜住了过去。
次日,霍誉带上苏长龄几人,一起护送明卉和明轩回保定,明达也想一起回去,无奈明大老爷让他年前再回去,他也只能暂时留在京城。
一路顺利,傍晚时分便到了保定,阿兴早就等在了城门口,看到明轩,阿兴差点哭出来。
小不点是他给收尸的,若非大老爷英明,死去的就是明轩了。
到了枣树胡同,明家三位老爷早就候着了,看到明轩,这个摸摸他的头,那个捏捏他的脸,明三老爷甚至试了试他的鼻息!
这孩子还活着,有体温有呼吸,是活着的。
晚膳早就准备好,大家都饿了,明轩大病初愈,也强撑着喝了一碗鸡肉粥,便让阿兴抱他去睡觉了。
明卉微微诧异,怎么是阿兴抱明轩过去?
明轩的丫鬟婆子们呢?
还有大太太,小儿子回来,她怎么连面都不露?
用过晚膳,明大老爷关心地看向明卉:“小妹,你也累了吧?”
明卉猜到他是有事要说,便笑着说道:“我睡了一路,这会儿精神着呢。”
明大老爷又看向霍誉,霍誉说道:“我也不累。”
明大老爷这才放心,把丁安和孟强签字画押的口供拿了出来。
丁安和孟强交待出一个新名字,梁道士!
明卉下意识地看向霍誉,却与霍誉的目光碰上,他们心里不约而同想到了两个人。
师君已和吕迁!
师君已是道士,吕迁是道士,现在又出来一个梁道士。
“小霍,小妹,你们可是还有发现?”明大老爷显然也注意到了两人眼神的交汇。
明卉忙道:“大哥,我在信里和你提的那名女子,你可有发现?”
明大老爷叹了口气:“我已经把明轩院子里的婆子们全都拘起来了,还有他的乳娘,也给接到了保定。”
明轩的这位乳娘,去年被儿子儿媳接回了完县老家,明大老爷收到明卉的信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明轩的乳娘,立刻便让人去了完县,借口明轩去京城看病,回来后需要照顾,把乳娘接来了保定,今天中午刚到。
明卉失笑,乳娘去年便去了完县,母蛊显然不在她身上。
“大哥,那位巫医说过,这个人一直都和明轩离得很近,即使不在身边,也不会离得很远。”
“啊?”明大老爷这才知道,是自己理解有误,叹息道,“你说那女子近期会有异样,我还特意打听了,乳娘家里的确出了事,她儿媳小产了。”
明卉笑着说道:“这也是她儿媳,并不是她。母蛊与子蛊紧密相连,明轩体内的血蛊被拔除之后,母蛊失去对子蛊的控制,垂死挣扎,便会剧烈反噬,那名女子肯定会有异样,母蛊只会反噬在她身上,和她身边的人没有关系。”
明大老爷似懂非懂,但有一点他却是听懂了,那名女子现在一定很惨,说不定已经死了。
明大老爷正想让人去打听,明三老爷拍着胸脯道:“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如果在这附近真有这么一个人,我一定能查出来。”
明卉想起当初吴舅父在府河码头上的事,就是明三老爷最早告诉她的,明三老爷说他能查出来,还真不是吹牛,明三老爷为人仗义、出手大方,他的朋友真是不少。
可明卉还是低估了明三老爷,次日一大早,明三老爷便兴冲冲去了越秀胡同。
“小妹,小妹,我查出来了,你猜那女人是谁?”明三老爷大声说道。
昨晚霍誉和朱云几人全都住在枣树胡同,明卉回了越秀胡同,却没想到明三老爷却舍近求远,一大早就来找她了。
“是谁啊?”明卉也很好奇。
“就是那个和你不对付的胡妈妈,你还记得吧,以前大嫂身边的那个陪嫁婆子。”
明三老爷也是刚刚得到消息,他来不及消化,便跑来告诉明卉了。说出胡妈妈三个字,明三老爷终于平静下来。
“啊?是她?”
明卉当然记得胡妈妈,这位不但是大太太的心腹,她还是胡大富和胡大贵的亲姑姑!

“三哥,你快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明卉迫不及待了。
明三老爷抹一把额头上的薄汗:“我一个朋友是混帮闲的,据他讲,住在纸坊胡同的一个婆子,前几天生了怪病,先是脸上生出一个大疮,一夜之间就长得老大,手一碰就破了,又是血又是脓,好不恶心,找郎中看过,不但没好,反而疮生得越来越多,脸上、脖子、身上、四肢,郎中哪里见过这个,吓得不成,连诊金也没要,就给吓跑了。
这婆子就是胡姑姑,前两年她被大哥轰出去,我以为她早就回了乡下,却没想到,她一直住在纸坊胡同,那纸坊胡同与枣树胡同离得不远,那地方的宅子可是不便宜,看来大嫂对她真是不薄。
再说,胡妈妈家里人也是病急乱投医,见郎中治不好,就请了师婆过来,花了十几两银子,不但没有见好,胡妈妈反而疯癫了。”
明卉吃了一惊:“啊?胡妈妈疯了?”
“是,疯了,这就是前几天的事,那师婆是我那朋友的表姨,据她讲,胡妈妈就像是一个癞蛤蟆,全身上下都是大血泡,别提多恶心了。衣服穿不上,就连被子也不能盖,那些血泡不但疼,而且一碰就破。
那师婆讲,即使没有她跳大神的事,胡妈妈也会疯,不论是谁,变成一只癞蛤蟆,都是要疯的。”
“胡妈妈还活着?”明卉又问。
“活着,还活着呢,唉,她这副样子,还不如死了,活着也是受罪。”
明三老爷有些幸灾身祸,他已经听大哥说了,把明轩送人做血葫芦,就是胡大富和胡大贵这两兄弟干的,这两兄弟是胡妈妈的亲侄儿,如果不是看在胡妈妈的面子上,胡大贵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做了府里的管事,明轩也不会被偷,更不会有后来的事。
“善恶终有报,苍天饶过谁,这就是报应,报应!”明三老爷咬牙切齿。
明卉吃惊不已,母蛊竟然是在胡妈妈身上,初时明卉还以为,胡大富和胡大贵的所作所为,胡妈妈很可能是不知道的。
但是现在明卉对自己的想法已经不确定了。
这件事上,胡妈妈绝对不是无辜的。
这件事里的人,也只有明轩一个人,是真正无辜的。
明轩想让汪安去枣树胡同报信,明三老爷大手一挥:“不用了,我从枣树胡同路过时,就让人给大哥留了话,他一会儿就该过来了。”
话音刚落,汪安就领着明大老爷、明二老爷和霍誉走了进来。
明三老爷连忙把他对明卉说的那番话,又重复说了一遍。
霍誉对胡妈妈的印象只存在于胡大富和胡大贵的身份上,其他的事,一概不知。
但是明大老爷却不一样,当他听到“胡妈妈”三个字时,他的头发根都立起来了。
就在明轩跟着明卉去满城之后,明大老爷还在府里见过胡妈妈。
那也只是被他恰好撞上了,没有被他撞上的时候呢,这几年来,胡妈妈是不是经常进府?
更令明大老爷惊讶的是,胡姑姑竟然就住在纸坊胡同!
纸坊胡同故名思义,那附近有家纸坊,西城明家就是那家纸坊的客户。
明家都是读书人,平日里有的纸张,大多都是在这家纸坊里订的。
就是明大老爷本人,也去过那家纸坊。
纸坊的老板一家,就是住在纸坊胡同的。
即便如此,明大老爷以前竟然不知道,胡妈妈也住在那里。
“这个毒妇,明家对她不薄,她竟然做出这种事,荒唐之急,可恶之极!”
明大老爷咬牙切齿,他站起身来:“我现在就去纸坊胡同,我要亲眼看看那恶妇的下场!”
明三老爷早就想去了,他跃跃欲试:“小妹,你去不去?”
明二老爷连忙阻止:“我只是听听就觉恶心了,你还要让小妹也去,小妹一个女儿家,哪能看这种东西,留在家里,我们过去便行了。”
明大老爷也反应过来,转身对明卉说道:“你二哥说得对,你在家里等着,我们过去看看。”
一直没有说话的霍誉忽然开口:“大哥、二哥、三哥,你们稍安勿燥,此事急不得。”
这位妹夫虽然还没过门,不,还没成亲,可是却极得明家三位老爷的看中,现在他开口,三位老爷便停下脚步,一起看向他。
霍誉说道:“胡妈妈一个仆妇,她哪里懂得如何种蛊?说白了,她也只是一颗棋子而已,现在她受到了反噬,那幕后之人必然能够猜到,一定是明轩身上的子蛊出了问题,他之所以还让胡妈妈活着,就是想要利用胡妈妈体内的母蛊,查出明轩的事,而我们,也要趁着她还活着,从她身上查到那幕后黑手的线索。”
明大老爷唉了一声,道:“我真是给气湖涂了,小霍说得没错,咱们现在过去,只会打草惊蛇,还是要想个法子,利用胡婆子查出那幕后黑手才是关键。”
“大哥,你若是放心,这事交给我去查。”霍誉说道。
明大老爷有什么不放心的,霍誉做过飞鱼卫啊,上次也是霍誉提醒,他们才能找到小不点儿的尸体。
况且,这次霍誉还带来了帮手,这些人以前可都是做过飞鱼卫的。
“小霍,辛苦你了,这事就交给你。”明大老爷诚恳地说道。
明卉都了都小嘴,她也想去查啊,为什么所有人都把她忽略不计了呢?
最可恨的还当属霍誉,他走的时候,都没有多看一眼。
明大老爷在屋里走来走去,明二老爷一言不发,明三老爷向来爱热闹,这次他也想跟着霍誉一起去,可是当着大哥,他连提都没敢提。
他们以为霍誉这一去会耗时许久,却没想到,霍誉只去了一个半时辰,就把要查的事情查了出来。
胡妈妈已经疯了,霍誉是从胡妈妈儿子开始的。
胡妈妈的儿子邬大郎,和他的表兄弟们不同,更没随了精明的胡妈妈,邬大郎是个老实本分的人,经常受人欺负。

胡妈妈是大太太的心腹,又是从小的情份,亲厚程度自是与其他仆妇不同。
邬大郎十二岁便去明家的铺子里当伙计,他不聪明,但却老实肯干,人缘很好,胡妈妈看上府里一个叫白翠的丫鬟,求了大太太,把白翠指给了邬大郎。
胡妈妈看上白翠,除了白翠长了一副好生养的身材,还是因为白翠是被老子娘卖给人牙子的,而且还是死契。
人牙子把银子交给她老子娘的那一刻起,白翠就没有了娘家。
胡妈妈最喜欢这样的,没娘家好啊,心思只能全都放在婆家,没人给她撑腰,挨打挨骂也只能自己受着,全凭婆家摆布。
初时白翠的确如胡妈妈想的那样,无论胡妈妈怎么搓磨,她都是忍气吞声,笑脸相迎,为此,胡妈妈没少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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