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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辛夷 探案/京师诡案录—— by钱大掌柜/一枚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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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疯了。”曹千户已由原先的痛苦变成了满腔愤怒,“我是朝廷命官,我绝不能容忍有人践踏律法。”
魏不忘见他往外走,怒喝:“你要做什么!”
“我要告知世人真相。”
“什么真相?!”
“安王爷的死,赌坊的大掌柜,青青的死。”
魏不忘冷笑:“那或许你可以再加上几件事。”
曹千户蓦地停下:“你还做过什么事!”
魏不忘冷声:“比如借着聚宝镇瘟疫敛财,比如血葡萄一案牵制官员,比如太子发疯刺杀九皇子……这些你都可以一并告御状啊。”
曹千户惊愕:“这些都是你指使的?”
“是啊,只要能动摇当今皇帝根基,杂家都愿意去做。”
“疯子!”
“站住!”魏不忘声音沉冷,“你只要出了这个门,命就没了。”
可对方不为所动,甚至连伪装都不愿意。
魏不忘早料到会如此,可他却不忍,也不死心:“杂家会杀了你的!”
曹千户步子站定,声音更加坚定:“就算是要了我这条命,厂公你也休想把黑的变成白的。”
“住口!”
“我不!这是厂公你教我的,要认真办案,做个顶天立地的人!”
曹千户步子再次迈开,魏不忘愣神,几乎是瞬间冲到他背后。曹千户觉察危险,转身伸手,可对方并无击杀他的意思,这一抓将魏不忘的手背抓破。
“厂公……”曹千户大惊,要看他伤口。
魏不忘却避开他的手,手上已多了一柄剑,抵在他的胸口上:“杂家再问你一次,你当真要出这道大门?”
曹千户微微怔神,说道:“自我十五岁入东厂大门开始,就从不做违背良心的事……我感激您,给我一口饭吃,还提携愚笨的我。可是我做不到跟您同流合污,干那些丧尽天良的事。这门……我一定要出去。”
“是你逼我的!”魏不忘手上用力,剑立刻刺进对方的胸腔,鲜血顿时外流,他颤声,“杂家再问你一次……”
曹千户没有躲闪,他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对手,只是紧紧握住拳头:“不必再问,问一百遍,也是一样……”
魏不忘几欲落泪,可剑又刺深了一些:“还手啊!”
曹千户缓缓摇头,痛哭:“老头……收手吧……现在还能回头……”
“休想!”似乎是激怒了他,魏不忘手中的剑终于刺了出去,强劲的内力瞬间刺穿了他的宽厚的胸腔。
鲜血顿时染红他那一身飞鱼服。
曹千户没有愕然,他紧握拳头,低声道:“我有个遗愿……我喜欢辛夷姑娘,想让她……亲手埋葬自己……义父……”
魏不忘愣神,亲眼看着亲手养大的少年倒在地上,逐渐失去呼吸。
他看着地上血流一片已死去的人,愣了许久,失声痛哭。
第169章 遗言
当东厂把曹千户的尸体送到姜辛夷面前时,尚且没有从青青之死的悲痛中苏醒的姜辛夷又一次遭了重挫。
曹千户是她见过的最正义最憨爽的锦衣卫。
是她的朋友。
是她为数不多的觉得可以交一辈子的朋友。
如今却像青青那样,被冷冰冰地送到她的面前。
姜辛夷难以置信地看着躺在眼前的曹千户,这样高大的一个人,如今却变成了一具冰冷尸体。
同样难以接受的还有李非白。
他无法想象前日还与自己交手的曹千户,与他一起破了数起案子的人,现在却再也不会动了。
仿佛失去了一个挚友。
曹千户身上的飞鱼服有十数道划痕,伤口渗出的血将衣服浸透,将飞鱼服染得更红,更沉重。
一旁的锦衣卫说道:“曹大人昨夜外出查案,不幸被贼人伏击身受重伤,我们凌晨寻到他,他已经不行了,只留了一句话,说心悦辛夷姑娘,想让你为他操办后事,择地安葬。”
他默然片刻,才继续说道:“东厂上下皆是痛心曹大人英年早逝,本想风光大葬,但厂公感念曹大人自小便是孤身一人,也无婚配,若是违背其心愿,恐他在九泉之下不安。所以我们东厂恳请姜姑娘帮忙安葬,圆其心愿。”
说罢他便让人抬进一个半人高的箱子,继续说道:“里面是一些银两,如若不够,您只管说,不必拘束。”
姜辛夷看也未看那箱子一眼,她说道:“我会的,你们先回去吧,其余的事我会办好。请让我们在此静静……”
锦衣卫了然,应声离去。
停尸房中,只剩姜辛夷和李非白,还有那一箱没有温度的银两。
他们一走,姜辛夷和李非白几乎是同时往门走去,将门锁上。
两人相视一眼,在方才的话里已是不约而同明白一件事——曹千户有话要对他们“说”。
毕竟——曹千户是不是喜欢她,她很清楚。
他对她应该更像是朋友。
可他的遗言却说喜欢她,并且要她亲手收尸,这听来仿佛很不可思议。
“他应当是有什么东西留给了我们,就在他的身上。”李非白从曹千户的头顶往下查看,没有发现他身上有什么奇怪的线索,倒是这伤口令他觉得奇怪,“曹千户身上的伤明显处理过。”
姜辛夷也发现了这点:“或许是东厂找到他之后,给他疗的伤。”
“不,时辰对不上。”李非白说道,“你看看这是什么时候受的伤,药又是什么时候敷上去的。”
姜辛夷的手指摁在那已经有点愈合的伤口上,眸光沉敛:“伤是昨晚就有了,药也是昨晚上的。这青草药粉已经渗入肉里,并不是今日才沾染上的,许是药很好,所以伤口已经有些愈合……”
“对,你再想想方才那锦衣卫是什么说辞?”
“他说……曹千户是凌晨追凶被伏击,当他们赶到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姜辛夷蓦地回神,“时间上有出入。”
“是。”李非白点头,“若说曹千户遇害的时辰是凌晨,那他怎会有空敷药?这些伤都不是致命伤,虽多,但确实都是一些轻伤。依照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会停下追凶的脚步,去处理这些小伤。”
姜辛夷不解:“那他到底是被谁杀的,这伤口又是谁为他处理的,为什么锦衣卫要说谎?”
李非白方才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说道:“我最疑惑的不是曹千户受伤、敷药和离去的事,而是……他为何非要将自己交到你的手上,魏不忘又为何同意此事。魏不忘素来冷血无情,跟大理寺也水火不容,怎会做这种事……他的动机是什么……”
事情似乎全都没有任何道理和逻辑。
但李非白清楚曹千户一定是想告诉他们什么事。
而且那件事很重要。
就在他的身上,一定在他的身上。
李非白联系种种事情,最疑惑的事、次要的事,一些小细节……
恍惚间,他突然有一个想法:“凶手……难道是魏不忘……”
就连姜辛夷都吃了一惊:“怎会是魏不忘?虽然我知晓魏不忘是个无情冷血之人,但曹千户对他十分忠诚,他待曹千户也如儿子,他没有理由杀了曹千户。”
“有,比方说,曹千户发现了他致命的秘密。那以魏不忘的心机和手段,是宁可杀死他,也不会让他活着。”
姜辛夷仍觉得震惊,但她也想不到东厂上下都隐瞒曹千户真正死去时辰的动机。
唯有魏不忘授意过,东厂才会如此缄默。
“只是我也想不明白,曹千户到底是发现了怎样的秘密,才遭了毒手。”李非白的目光已经在曹千户身上来回看了几遍,却依旧没有发现什么线索。直到他的目光落在他紧握的拳头上,才试着去打开他的手。
因曹千户的身体已经僵硬无比,拳头握得异常紧,竟没能轻易掰开。
姜辛夷也与他一起,将曹千户的手摁住,把手指一根一根地掰开。
直到那惨白的手掌打开,两人才看见他的指甲缝隙上夹了不少东西。
姜辛夷弯腰细看,说道:“是人皮,还挂着一点肉。”
李非白比对了片刻,说道:“应当是抓破了对方什么地方。”他蓦地说道,“曹千户被杀时一定已经预料到自己会死,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抓伤对方。能临时抓破又不起争斗的位置,或许是在头、手。”
姜辛夷说道:“若真是如此,那你对真凶的假设或许是对的。假设曹千户发现了魏不忘的秘密,魏不忘伤了他,却又不想杀他。曹千户宁死不从,便遭了他的毒手。那时间线后推到昨晚,昨晚曹千户受伤,魏不忘为他疗伤上药。直到天亮,魏不忘将他杀害。那他身上的伤、疗伤的药、伤口愈合的情况都能对得上。”
“而且有一点很重要,曹千户或许也料到魏不忘杀死他会心怀内疚,于是对魏不忘说喜欢你,要你为他安葬。魏不忘念及旧情便同意了,于是将人送来,并编造了一个追凶被害的谎言。”
两人的思路仿佛瞬间就通了。
——只要将凶手定为魏不忘,那逻辑皆通。
李非白说道:“只是魏不忘因火药坊一事,如今深居简出,要想接近他,并不容易。”
姜辛夷略一想,说道:“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
“亲自去东厂,见那老毒蛇。”
第170章 无法回头
又做噩梦了。
魏不忘从梦魇中惊醒,出了一身的虚汗,连躺的被褥都被汗给浸透了。
他连大口喘气的力气都没有,躺了许久,回想梦中种种,还有那个倔强少年,不由老泪纵横。
婢女们闻声进来,不敢多问,忙为他宽衣换了床褥,跟随他多年的婢女只能说道:“老爷节哀啊,人死不能复生,您要保重身体。”
魏不忘看她,问道:“你是怕我就这么死了,让你没了这吃好喝好高工钱的活儿,还是真的关心我啊?”
婢女惊吓不已,伏地说道:“老爷奴婢是真的关心您。”
“真的关心……世上还有谁会真的关心杂家呢……”魏不忘又哭泣起来。
此刻他仿佛只是一个孱弱的孤苦无依的白发老者,而不是那个心狠手辣朝野闻风丧胆的东厂公公。
“都盼着杂家死……盼着杂家把东厂交出去……可杂家偏是不死。”魏不忘冷冷发笑,似已癫狂,“杂家要好好活着,让你们无可奈何,谁也别想我死……”
他为东厂重回巅峰做了那么多的事,谋逆弑君、杀人放火,甚至杀了他深爱的孩子,就为了让东厂能再一次登上顶峰,傲视朝野。
若不能成功,那他这几十年就白活了。
他从未想过回头。
绝不想。
可是为何已有了这种决心,仍会梦魇呢。
婢女已经惶恐地退了出去,留魏不忘一人在这空荡的房间中。他缓缓抬头,满头凌乱的白发垂落在眼前,仿佛在眼睛前面挂了白色幽帘,映得整个房间都模糊不清。
又想垂泪。
“老爷,门外有个姑娘求见。她说她叫姜辛夷,是辛夷堂的大夫。”
魏不忘想拒绝,婢女又说道:“她说是曹大人生前嘱咐过她,要她来探望您。”
拒绝的话当即就咽了回去。
魏不忘喑哑着嗓子说道:“领她进来。”
不多久姜辛夷就被领了进来,踏进房门时,她就闻到房间里有很浓郁的药味。
还夹着一股年迈老人独有的气味,隐隐的,像是湿地质变的霉味,并不太好闻。
魏不忘见她面不改色走过来,笑意微带轻狂:“有味道是吧?人老了,一身的病,骨头不好用了,整日浸泡药水澡,还得抹那些难闻的药膏……人老了可真没用啊。”
婢女端了凳子放在魏不忘半丈前,姜辛夷坐下身淡声说道:“七十不过,是老者,但身体强健者大有人在。公公的一身病,加之满头银发,无非是太过操心所致。适当放手,方能自救。”
魏不忘微抬眉眼,问道:“何为自救,能重回壮年时,才是自救。若不能,那还是不要虚度年华吧,否则只会死不瞑目。”
姜辛夷已经看清了他的脸,满是皱纹,皱纹中夹着褪不去的斑点。
——他的脸和脖子都没有抓痕。
她没有游离目光,说道:“公公不问我为何来这里。”
“你是大夫,自然是来替我看病的。”
“是。”姜辛夷默了默说道,“我与曹千户是好友,他生前拜托过我,若你有事,让我照看你。他在我这里付了很贵的诊金,说他孤家寡人留着钱也没用,所以公公不必再给了。”
若说杀人诛心,莫过于此。
魏不忘怔然,吃吃道:“他……如此叮嘱过你?”
“是。他说你是他的恩人,是他的伯乐,他喜欢东厂,也敬重您,但你身体越发不舒服,他又游走在刀刃上,生怕他出了什么事不能照顾你,所以拜托了我。”
魏不忘试图在她淡薄的神情上找到破绽,哪怕是一点,让他确定她在说谎便可以了。
可是他找不出来。
姜辛夷没有在说谎。
魏不忘的心口像被什么堵住了,气喘不上来。他垂落着头,努力让嘴巴离胸腔近一些,想喘气,想活命,想驱散那难以言喻的巨大的愧疚。
不知不觉,姜辛夷已经走到他的面前,给他递了一块方布:“这里面浸透了提神通窍的药,且在口鼻敷一下吧。”
魏不忘接了过来,用力呼吸着。
那是右手。
手背上有几道明显的伤痕。
姜辛夷的瞳孔震动,那抓痕……分明就是曹千户临死前所抓。
她差点站不稳,杀人凶手,杀人凶手!她无声呐喊,不明白为什么魏不忘要杀了曹千户!杀了那样敬爱他的人。他到底隐藏了多少秘密,要对忠心于他的曹千户痛下杀手!
魏不忘察觉到她的僵硬,抬头说道:“杂家已好了许多。”
姜辛夷回神说道:“我知你不放心我,所以我来探望你一次后,就不会再来了。”
从她第一天踏进京师,魏不忘就对她戒心满满,青青一事让他痛失火药坊,更让他对这姐妹二人憎恶。可如今知道义子心仪她,她又如此温顺乖巧来探望自己,这一瞬间,仿佛也不厌恶她了。
甚至让他想到了一些很美好的事。
比如,若他的义子没死,那姜辛夷就是他的儿媳了。
她是个美人,生的孩子一定也很好看。
会为他生一个好看的孙儿。
“太医院那边名医众多,我想只要魏公公一句话,他们就会让最好的大夫来看你。”姜辛夷起身说道,“曹千户寄放在我那里的诊金,我刚才已经让你府里的人抬进来。就此别过,为了曹千户,请您保重身体。”
一席话将魏不忘拉回现实。
他看着离去的姜辛夷,屋里又变得空荡荡,又大又空,仿佛凝聚不了一丝人气和暖意。
他好像已经是一具尸体了,根本存不住一点暖意。
这屋子冷得让他发抖。
恍惚间,他又看到那日渐长得魁梧壮硕的年轻人小跑过来,跑到他跟前,从破旧的棉衣里掏出一个手炉塞到他的手里,一张脸憨笑直爽。
“老头,给你暖手。”
魏不忘怔然,再一次觉得这偌大的屋子令他浑身都生了寒意。
可他没有办法回头了。
既然如此,那只有更疯,变得更疯!让东厂夺回权势,他想让谁做皇帝就谁做,谁都不能忤逆他。东厂才是朝野第一衙门!!
唯有不顾一切夺回大权,才不会让他后悔如今所做的一切!
&&&&&
府邸大门敞开,姜辛夷缓慢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走过一条街道,拐入小巷中。早已跟随她许久的李非白确定东厂无人跟踪了,才迎向她,扶住摇摇欲坠的她双臂,问道:“他没有为难你吧?”
“没有。”姜辛夷摇摇头,又觉头晕目眩,她抬头看着他,缓声道,“他杀了曹千户。”
是他,魏不忘!
“他是杀人凶手!”
第171章 青楼查案
曹千户的宅子被烧了。
当李非白想去他的家中查找线索时,到了附近却见一处浓烟滚滚,问及旁边百姓,便说是那位曹千户的家里着火,已是烧了一个时辰,恐怕火灭了也只剩下一些房梁炭火了。
李非白奔到近处,那曹宅熊熊烈火,在秋日里灼得人脸赤热,烧得他心中的怒火直蹿。
为了毁掉一切线索,魏不忘当真是费心了,一点不留。
李非白紧蹙眉头,知道这条线索已断。
他转而去了别处——曹千户有许多得力下属,跟了他许多年,或许可以问问他们曹千户最后的行踪。
凶手是魏不忘,但是他不解的是魏不忘因何杀了对他忠心耿耿的曹千户。
或许查清楚真相,就能够找到魏不忘的罪证,将他送进大牢,依法处置。
而不是这样被动地等魏不忘出手,将京师搅和得天??????翻地覆,再亡羊补牢。
他接连到了几家人中,但他们说的却出奇统一——
“自从厂公被关押在你们大理寺,东厂的一切都被皇上命令停手,不许监察百官,不许查探百姓,甚至连东厂的大门都紧闭,不让我们自在进出。千户大人在办什么事,我确实不知道。”
“千户大人说要为东厂做一些事,最好是能查到一些大案子,那就能为东厂挽回声誉,或许还能救厂公。可他到底在查什么,属下真的不知。”
“虽说是去办案,但那几日他总是一身浓重的脂粉味,不怕大人笑话,千户大人孤身多年,正值壮年,属下很怀疑他是去青楼了。只是不好说,便说自己去查案。”
“大人他那几日身上确实有很重的香味,东厂都到那种时候了,谁还有心思查案呢?或许……大人他真的是去青楼了。”
“李少卿不如去青楼问问?”
接连去了七人家中,在各种话中,李非白几乎肯定了一件事——在魏不忘被关进大牢时,他去查案了。但好像查到了青楼那,以至于周身脂粉味。
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去青楼一趟。
不过那种烟花之地他不曾去过,如果直接去查案,也不知会不会惊吓到她们,反倒什么都问不出来。
他决定找个搭子一起去。
于是找上了姜辛夷。
姜辛夷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我女扮男装跟你去逛青楼?”
李非白:“……不是逛青楼,是去查案,问话。我没去过,怕不懂规矩,惊吓了她们。”
“……这说的我好似有经验。”姜辛夷说道,“你问问衙门有谁去过那种地方。”
李非白叹道:“都说没去过。”
“那些老光棍也没?”
“没有。”
姜辛夷撇撇嘴角,她不信,一点都不信。换做平日她肯定不去,但这是去查曹千户的案子,她想尽一份力。
“去吧,我陪你去。”
天子脚下,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能像别处那样正大光明摆弄出来赚钱,譬如赌坊,譬如青楼,都是要藏在深巷中,白日不出头,夜里才冒出来的地方。
两人到了酉时才出门,去锦衣卫口中所说的曹千户常去的那家青楼。
红花楼是城中最大的烟花之地,这里每年都要选举花魁,以及十二金钗,美人都是百里挑一拔尖的,所以无论是城中权贵,亦或路过的富商,几乎都会慕名过来喝小酒,听听曲,与美人说说话。
这灯灭之后的事,也不必细说。
来这里的恩客俊美之人并不多,有财力的多是年长之人,偶尔有年轻人,样貌也不会太过出众。
当李非白和姜辛夷出现在这里时,顿时惹了许多美人青睐,就连楼上都有美人倚栏,向他们丢去手绢球儿,嬉笑戏弄。
女扮男装的姜辛夷远比李非白要更显娇小,但因她面色冷峻,活脱脱一个少年公子哥,引得无数姐姐喜欢。
青楼女子也是人,也分得清美丑,与其伺候老男人,不如伺候这样俊气的哥儿。
老鸨也在人群中注意到了他们,这健壮的身姿,这俊俏的面庞,非富即贵。她笑盈盈过去,问道:“两位公子面生,可是路过的商客?可有指定要的姑娘?”
“随便看看。”李非白说道,“这里可有清静一些的地方?”
老鸨笑道:“这儿就是个热闹地,公子想要清静,那只能是寺庙了。不过啊,倒是有几间房偏一些,清静。”
姜辛夷说道:“那你上些好酒好菜,要几个性子娴静的姑娘。哦,最好胆子小一些的。”
老鸨顿时意会,满眼意味深长——明白的,胆子小的好调戏,那被调戏后面红耳赤的模样,也是很梨花带雨的呢。她说道:“公子年纪不大,原是个中老手。”
姜辛夷:“?”什么玩意?胆子小一会刀架在脖子上好问话啊。
老鸨已经跑去安排了,喊人领他们先去包厢。
红花楼的速度十分迅速,厨房从天一黑,炉火就没有熄灭过,厨子一直在忙,各种菜几乎一出锅就被端出去,没有摆放的机会。
所以他们一点菜,菜就陆续送了上来,转眼摆了一桌。
姜辛夷怕老鸨对他们的身份生疑,便大方打赏,果然让伺候的人都喜上眉梢。
李非白说道:“先挑五个姑娘来吧。”
说完他好像觉得有哪里不对……
姜辛夷也看他一眼——对,你这很不对啊李少卿。
那人抿嘴笑道:“是、是,小的这就去喊姑娘来。”您可真猴急啊公子!
李非白意会过来,最后只能轻咳一声,缓解尴尬。
一会人就被领来了,本是挑了五个,但又来了几个看热闹的,一字排开,便有十人。
李非白在她们脸上扫过,似乎没有看起来脖子一架刀子就吐真话的那种胆小姑娘。
她们嬉笑着,以扇掩面,极力展示自己的美和魅惑人心的柔媚。
一般男子根本招架不住。
可惜,来的这两个人根本不是冲美色来的。
“就让我来服侍两位公子吧。”
未见人,姜辛夷已闻到一股浓郁的胭脂香味。
那香味有些浓,熏得她鼻腔不适。抬头看去,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挽帘而出。
她算不得是个大美人,又因脂粉涂抹得很厚,步伐软绵绵,整个人都似乎没有什么精神气。
女人应当已有三十的年纪,在一群女子中并不显眼。就连那一群莺莺燕燕都在掩嘴笑话她,觉得客人不会如此眼瞎。
姜辛夷的目光对上女人,女人的眼神忽然变得坚定,仿佛有什么话要对她说。
她说道:“就你吧。”
众人顿感失望,原来真是瞎的啊!
她们扫兴出去,准备去外头传八卦了——这两个年轻人是瞎子!白瞎了这俊朗的脸!
李非白也意外她怎么留下这个女人,待屋里一空,女人却看向他,问道:“您是大理寺的李少卿吧。”
李非白十分意外,细细看她,仍觉眼生:“你为何认得我?”
女人苦笑:“我曾去大理寺衙门口看过您几回,自然认得。”
“曾?何时?”
女人眉眼微颤,连睫毛都跟着抖动:“在曹千户死后。”
李非白和姜辛夷立刻认定这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女人说道:“曹千户是个好人,若非我,他不会死的……”她说着,悲从中来,掩面哭泣。
第172章 追踪油铺
女子哭了片刻,极力忍耐悲痛,在两人的安抚下,才止住泪水,缓声说道:“民女宋清,原本是清河县人,自幼丧母,家贫,长到十七岁时,也有了合意的未婚夫。虽说两家都贫寒,但我那未婚夫勤奋上进,是个读书的料,我也盘了个纳鞋底的档口,能混个温饱。我俩情投意合,约定白头,日子眼见要好起来……”
前话这样温暖,可如今却沦落成了青楼女子,那后话必定惹人唏嘘。
宋清继续说道:“那日我多接了一点活,人家等在那要,多付了十个铜板,我不想错过这生意,便做完活才走。走时天已经黑了,我便挑着担子回去。谁想路上被人迷晕掳走,等我醒来,便在一个陌生地方。待了三日,那人连同我们被拐来的六个姑娘一齐卖到了这儿。从此离家十三载,再不能回去……”
姜辛夷紧握拳头,问道:“逃不了?”
宋清摇头:“这里到处都是打手,看管得很严,但凡敢逃的,都要历经惨无人道的折磨。我约莫逃过五次,真的太疼了……再也不敢逃了……”
李非白只觉不可思议:“这里每日来往的人那么多,无人肯帮你?”
宋清依旧摇头,苦笑:“公子出身富贵,怎想得到这里的龌龊和可怕呢?”她叹道,“日子久了,我便死心了,也不愿再回去,所以这三年来,老鸨都不再看管我,任我自由。可是这种自由又有什么用,对我而言,都只是行尸走肉的日子罢了,毫无意义。”
姜辛夷明白她的顾虑,在青楼待了十年,委身无数恩客,自觉身体早已经脏了,无颜再回老家。她见过这样的宋清——在贼山上被贼人玷污,夫家宁可她以死证清白也不愿再接纳她。
她说道:“不一样……”她看着宋清,说道,“你从未问过你的父亲,还有你的未婚夫他们的想法,或许他们一直在等你回去。”
宋清怔然,习惯性地摇头,否定一切美好的设想:“没有人会接受这样的一个我。”
“你不问问怎知?”
“我怎会去问!”宋清啜泣,“这样肮脏的我……”
李非白说道:“肮脏从来都不是别人定义的,别人也没有这个权力。”
宋清拭去眼泪,不愿再深论这个问题。她根本就不想回头,去试人心。
她的父亲那样要面子,她的未婚夫是那样清高的一个人,怎会接受她?她这十三年来,无时无刻不思念他们,可又无时无刻不在害怕相见。
就这么肮脏地老死吧。
她说道:“你们不是想打听曹千户的事吗?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们,我就不必理会了,不值一提的脏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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