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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好男人—— by打字机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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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人又帮忙收拾了桌子板凳,依旧搬到了肉铺后面,朱老娘留下来,帮着苗翠娘将那厚厚几摞碗洗干净。
中间朱老娘已经帮忙洗过几次碗,要不然按照宋家的生意,这些碗根本不够用。
因为肉汤油性足,所以想把碗洗干净得用草木灰,搓洗碗的时候,苗翠娘都有些心疼了。
“碗里这么多油水,要是煮猪食的时候直接进去滚一圈,把这些油水给猪吃,多养膘啊。”
反正都是它们兄弟姐妹的油,也别浪费了。
朱老娘在一旁听着,也点了点头。
“要不你们养头猪?”
她试探性地说道,可宋家要是养了猪,现在老两口和女婿都忙着肉汤生意,那头猪岂不是得让她闺女来喂了。
“不成,养猪味道太大,我家辰子……和满珠都受不了那味儿。”
田翠娘在面对需要巴结的人时,还是很有脑子的,想理由的时候知道把朱满珠这个儿媳妇带上。
“我们村倒是有养猪的人。”
田翠娘想到了一个特别好的主意,她完全可以把这些带油花的碗交给那家人啊,她让那几人占她油水的便宜,那家人帮她把碗给洗了,一举两得。
眼瞅着天气越来越冷,田翠娘可不想一天天泡在冰冷的井水中。
村里的白家特别爱干净,当家的是老寡妇,她年轻时候就是出了名的能干,他们家土地少,为了拉拔大几个孩子,就在家里养猪养鸡鸭,每天天不亮就去割猪草,别人家的地收割完又拾掇一遍后,她带着一群孩子再去挖一遍,就为了那点被遗漏的小番薯小土豆还有麦穗之类的东西,日子虽然清苦,却很踏实。
这家和宋老二家是口碑完全相反的两户人家。
白寡妇养了那么多家禽牲畜,人家照样将院子收拾的干干净净,一个女人带着一群孩子,将粪便攒起来沤肥,和村里田地多的人家交换粮食,因为总是勤快地收拾粪便打扫庭院,即便住的最近的几户人家,也没有抱怨过她家养猪弄臭了那一片空气。
田翠娘觉得,让白寡妇帮自己洗带油水的碗,她肯定很乐意。
对她来说就是再多干一件事,却可以让她家那几头猪的伙食更好,来年卖更多银子。
而且按照白寡妇的脾气,绝对会帮她把碗洗得很干净。
在村里横行霸道那么多年,苗翠娘对每一个人的脾气都了如指掌。
于是在宋辰还没思考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娘已经计划着将洗碗业务承包出去了。
因为面汤卖得好,宋家人回去的时间比预计要早,回程的时候,空出来的陶瓮正好装上了今天朱家事先给留好的骨头以及两斤肉。
宋辰要给银子,朱老屠依旧说是记账上,等月底再结账。
虽然今天肉汤铺子的生意很好,朱老屠尝了肉汤,觉得生意肯定会一直很好,但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既然之前想好了先观望一个月,再考虑收不收女婿的银子,朱老屠就不打算改变这个想法。
边上的几兄弟也没意见,骨头本来就不值钱,两斤肉撑死二十文,刚刚开业的时候,妹夫端来的几碗汤就值这个价了,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就算免费送给妹夫也是应该的。
可能是因为切实赚到了钱,回去的路上,推着那么重的板车,平日里总想着偷懒耍滑的宋德贵和田翠娘依旧精神奕奕。
但凡觉得有点累了,就竖起耳朵听一听儿子走路时,钱袋子里响起的哗啦啦的碰撞声,感觉身体一下子充满了力量,还能拖着笨重的板车再走一百里。
可见俩人的身体真的一点都不虚,只是懒罢了。
“明儿多熬点汤,在出发前,将陶瓮里的骨头捞出来,还能多加十几碗水呢。”
此时的宋德贵无师自通,深谙黑心老板的潜规则,觉得那样浓郁的肉汤,就算稍微多加一点水,也不会改变汤底的味道。
“家里的面粉和粉条都不多了,要不问大哥家要点?”
田翠娘作为煮面大师,更关心面条不够这件事。
即便现在百姓的生活比较富裕,但白面、米饭、红薯粉之类的精细粮依旧没办法敞开肚子吃,普通农户家里最常出现的就是番薯苞米以及粗磨的各种主粮粉,今天一天卖出去的面条和粉条,把宋家剩下的大半精粮给用完了。
“先不说大伯娘肯不肯,光是大伯家那点细粮肯定也不够卖几天啊,还是得花银子买。”
宋辰的话打消了他们的邪念。
一想到买东西居然要花钱,老两口又开始心痛了,以前他们都靠坑蒙拐骗来着。
可惜没办法,儿子说的对,要是想做生意,肯定得花钱去买足够的细粮回来,靠骗来坑来的那点恐怕都不够一天卖的。
老两口琢磨着镇上粮铺里那些细面的价格,觉得还是问村里人买更划算。
还有红薯粉,十月底,家家户户种的红薯差不多都收上来了,按照往年的习惯,只有很少一部分会被做成红薯粉,因为制作过程太麻烦,大家都习惯一部分红薯放地窖,一部分红薯晒干磨粉,一部分煮熟后摊平晾干做成可以干口吃的红薯干,村里的女人和小孩都爱这一口。
说到这儿,田翠娘就想到了去年自己刚晒干的红薯片,虽然这些红薯片晒干后就可以直接吃了,但她更爱在烧红的铁锅里放入粗盐,炒干粗盐里的水份后直接将切成小块的红薯干放进去翻炒,原本干瘪的红薯干随着热气膨胀起来,口感酥脆又坚韧,越嚼越香。
今年得多做点薯干,去年做的那些都不够吃。
田翠娘咽了咽口水,话又说回来,做红薯干就已经够麻烦了,做红薯粉的步骤比它还要麻烦好多倍,因此村里人在番薯收获的季节里也只会用很少一部分番薯做粉条。
今天红薯粉条比面条卖的更好。
煮透的红薯粉呈半透明的颜色,滑溜溜的,久煮不烂,不像面条,时间一长,就容易泡涨,红薯粉特有的香味和口感,与鲜美醇厚的肉汤简直绝配。
苗翠娘又想到了粉丝,它的部分口感和粉条类似,但味道又不太一样,粉丝清爽,更能和厚重的肉汤相融合,可粉丝的制作难度并不亚于粉条,而且真正好吃的粉丝是用绿豆做的,成本一下子就拉高了。
算了吧,就让那些人吃面条和粉条算了。
苗翠娘专心致志想起了红薯粉条的事,虽然红薯粉条制作过程比较麻烦,但他们这儿种番薯的比种麦子的人更多,番薯的产量也更大,所以番薯粉条的价格和细磨的面粉相差无几。
还是先想想,怎么说服村里人在这段时间多做点红薯粉条吧。
还有萝卜和白菜……感觉要买的东西还不少。
苗翠娘不由想起了自己在村里的口碑。
她想买……那些人敢卖吗?

第68章 极品一家人(九) 一更
宋辰一家推着板车回来的动静不小, 村里人都没料到他们回来的那么早,这晌午刚过没多久,算上他们花在路上的时间, 满打满算, 卖汤的时间也就一两个时辰。
这汤……到底是卖完了,还是卖不掉呢?
因为陶瓮上盖着盖子,大伙儿也不知道陶瓮里到底还剩多少汤。
“爹~~”
“爷,奶!”
和小伙伴们疯玩的多金和多宝听到了爷爷奶奶和爹回来的消息,一溜烟跑到村口。
小孩子火气重,加上玩了一上午,寒风呼啸的时节, 硬生生给自己玩出了一身汗,额头的头发都一缕一缕黏在脑门上。
别看宋老二家口碑不怎么样, 多金多宝这对双胞胎在村里还是相当有人气的,一来是因为两个孩子确实天真烂漫,二来是村里人迷信, 觉得龙凤胎本身就带福气, 因此从来也不会有人因为讨厌宋德贵两口子,就拦着家里的孩子不让他们和龙凤胎玩。
“这一身汗, 也不怕冻着了, 吃午饭了吗?”
苗翠娘拿出干净的帕子帮孙女擦了擦额头的汗,老太太手劲有点大, 小丫头龇牙咧嘴做尽鬼脸。
“吃了, 娘给我们煮了面条。”
宋多金想着中午吃的细滑的面条, 没忍住舔了舔嘴唇。
“行了, 玩去吧。”
苗翠娘又帮孙子抹了把脸, 然后拍了拍他的屁股, 让他带着妹妹继续玩耍去吧。
俩孩子玩性大,很快又凑到了小伙伴身边。
“多金,你家的肉汤真的那么好喝吗?”
“那当然,我爹熬的汤是天底下最最最最最最最好喝的。”
一个最字,差点没让宋多金憋过气去,因为他不懂得换气,又想着多说几个最字表达自己对他爹熬汤手艺的认可。
“我家老虎也爱吃肉汤拌饭,我爹还会把熬汤的肉撕成肉丝给老虎吃。”
多宝在一旁帮腔。
和一般的肉汤不同,炖煮时间过长的肉骨汤里的那块瘦肉完全被炖出了精华,不仅很柴,还没什么味道,反正精明如田翠娘和宋德贵也不爱吃那样的肉,咬不烂还塞牙缝。
可对猫咪来说,吃肉丝拌饭完全没有压力,再加两勺肉汤,足够肥猫美的打呼噜。
边上听到这番话的人下意识看向了在村口小草坡上晒太阳的橘霸王。
只见它躺在那一片阳光还算充足的草坡上,两只前爪揣在身下,大大的脑袋又枕在爪子前,眯着眼睛,尾巴一甩一甩,好不惬意。
一身橘色皮毛下的那一片白肚皮格外显眼,随着呼吸上下起伏,一段时间没注意,橘霸王这肚皮似乎又圆润了很多。
此时以它为圆心扩散,附近还聚集了不少野猫。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要知道以前村里这些野猫全都避着这个橘霸王,现在怎么不仅不躲,还往前凑啊?
只见经常挨抢的大阿狸叼着一只肥硕的田鼠靠近了老虎,田鼠还是活的,细长的尾巴到处乱甩发出吱吱吱的叫声。
猫咪最喜欢活物,在享用这份美食之前,还喜欢戏耍一番。
大阿狸叼着田鼠靠近老虎,动作警惕,一副随时要撤退的样子,因为老虎一直都没有动静,它越走越近,和老虎也就两三个身位的距离,这个时候,老虎突然动了动胡须,张大嘴打了个伸了个懒腰,下一秒,大阿狸已经窜出十米远。
但老虎并没有追上去,它只是换了个方向,准备晒一晒它背面的皮毛。
大阿狸兴冲冲地往前跑,在注意到身后并没有动静时,这才停下脚步,扭头往身后看去,见老虎依然躺在原地,心中居然出现了遗憾、失落、难过等诸多负面情绪,猫咪的尾巴都耷拉下来了。
老虎的改变让整个猫群都变得躁动。
类似大阿狸的举动,在其他猫咪的身上也同样发生着,它们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猎物扔在老虎身边,然后警惕地盯着老虎的举动,只要老虎表现出要叼走那个猎物的动作,它们就赶紧去抢回来,可惜老虎没有,它总是懒洋洋的,晒着它日益见涨的大肚皮。
大丰村的猫咪们觉得变天了,强盗转性了,它们更害怕这是橘霸王在酝酿什么大招。
村里人不懂小猫咪们的复杂情绪,他们看着这一幕,只觉得那只大阿狸怎么还贱嗖嗖的,哄着老虎抢食呢?
话又说回来,他们似乎已经很久没看到老虎从其他野猫口中抢食了,看来这段时间,确实在家被喂饱了。
想一想早上闻到的肉汤香味,每天吃着这样的肉汤拌饭,谁还爱吃腥臭的蛇虫鼠蚁啊。
大伙儿忽然都觉得,宋家回来那么早,很有可能是因为那些肉汤都已经卖完了。
宋老二家开始自食其力了,就连他们家养的橘霸王也不劫掠同类了,难道那一大家子真的转性了?
此时此刻,村里人都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心情其实和大阿狸差不多。
这不能够啊!
*****
“相公,爹娘你们回来啦!”
朱满珠一看公婆眼中的高兴得意,就知道今天的肉汤肯定卖得特别好。
于是她也没问,只是给忙了半天的仨人递上一杯温水。
满满一杯水下肚,又坐到了椅子上,宋德贵和苗翠娘这才感受到了身体的酸痛和喉咙的刺疼。
“快,快数数今天到底挣了多少钱。”
这个时候,只有金钱能抚慰身体上的疲倦。
“爹娘,你们走后大伯让四堂嫂传话了,说等你们回来去老宅传个口信。”
地里还有一堆活要干呢,宋富贵也不可能一直守着他们回来,干脆就让老四媳妇来找朱满珠叮嘱了一句。
“先等等。”
宋德贵知道,他大哥找他应该和他家现在做的这个小买卖有关,但现在天大的事情都不能阻拦他数钱。
显然在场的其他人也是这个想法。
于是一家人一拍即合,一起回到了老两口的房间,关上门窗,将钱袋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在了炕上。
哗啦啦,满炕的铜钱。
“十文,十文……一百文……”
除了宋辰,其余三人数数都不太行,但笨人也有聪明的算法。
十文钱一组,凑十堆就是一百文,每数完一百文,就用红绳将它们串起来打一个结,直到所有的铜钱都被串在红绳上后,苗翠娘和宋德贵的嘴巴都已经合不上了。
就连朱满珠这个曾经有过一百两嫁妆银的小媳妇这会儿都瞪大了眼睛,捂着嘴,骄傲地看着自己男人。
足足六个绳结外加三摞余六个铜板,也就是六百三十六文。
但成本才多少?
两斤肉加一堆骨头,肉是最不值钱的瘦肉部位,八文钱一斤,整副骨头也只收了十文钱,这肉骨汤底加起来也就二十六文。
剩下的就是萝卜白菜和面条粉条了,那都是自家的东西,硬要算钱,撑死也就七、八十文,面粉和粉条占了大头。
其余的柴火、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就是不知道宋辰拿出来的那些香料、黄酒花了多少银子。
特别是那个用来给肉去腥味的黄酒,比宋德贵尝过的最好的酒还要香醇,虽然听儿子说过那是自己酿的酒,可宋德贵还是觉得,光是这些酒,就将肉汤的成本给拉高了。
这段时间,宋辰在自己的房间里放了好些坛子,还问老太太要了不少辣椒、糯米,时不时就躲在厨房里折腾一通,在老两口眼中,他拿出来的那些料酒和辣椒酱之类的东西,就是这么折腾出来的。
制作的过程,连宋德贵和苗翠娘都不知道,但神仙手段,确实不应该是凡人能看的,每次儿子要施法的时候,老两口都会自动躲避。
现在要算成本,其实就是糯米、辣椒之类的钱,宋德贵心里过不去的坎其实是那些用来除腥的黄酒拿出去卖,可能就能卖好几百文,甚至几两银子。
但儿子说的对,现在他们卖肉汤,虽然味道好,但因为卖得价格低廉,旁人看了,也只会觉得他们味道好是因为用料足,或许有点秘方,但本钱贵,利润低,并不值得他们冒险。
那么多做吃食生意的店家,哪家没有招牌菜,都宣称是家传秘方,店子也开得好好的。
但酒就不一样了,利润太高,同样是米酿的酒,可以卖一斗百文,也可以卖一斗百金,足以让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心动。
他们就是平民百姓,斗不过那些达官显贵,现在还是踏踏实实做肉汤的买卖就好。
想到这儿,宋德贵的心态又平和了许多。
其实越是像他这样扒着人吸血的极品,越知道眉眼高低。
那……就算成本价吧,加上那些糯米辣椒,总共的本钱也就百来文,也就是说,这次挣的六百多文里,有五百多文是净挣的!
今天他们准备的汤还少了点,当时收摊的时候,后面还排着老长的队伍,而且第一天,口碑还没有打响,之后可能会有很多回头客和慕名前来的人。
宋德贵和苗翠娘按耐住野心,就先按照每天净赚五百文来算,一个月三十来天,那就是十五两银子啊!
扒拉着手指头,老两口连脚趾都用上了,在得出这个结论后,什么身体的酸痛,喉咙的刺疼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些年他们没脸没皮的做人,攒下的银子,也就二十两左右,但现在,他们卖肉汤,一个月就能挣到类似的数目。
老两口已经看到富裕的未来在向自己招手了。
“爹娘,这些钱就放在你们那儿吧,咱们家还得是您二老当家。”
家里就他一个儿子,宋辰也用不着和二老藏心眼。
朱满珠就更不用说了,作为被娇宠长大的孩子,她对银钱没概念,反正只要有吃有喝就行,而且这些年公婆都对她很好,钱在公婆手里和在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区别,她还不用操心家里的进项支出,少了好多麻烦。
“成,爹娘帮你们攒着。”
一大串沉甸甸的铜钱进了自己手里,老两口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走,剁骨头去!”
苗翠娘的心中升起熊熊野心,挣钱,建青砖大瓦房,去镇上买铺面,然后扩大肉汤铺子的规模,挣更多的钱,建更大的房子,买更多的铺子……
她已经完全坐不住了,推搡着一旁的老头让他赶紧去将今天拿来的骨头收拾出来。
老两口谁也没催着儿子帮忙,在他们心中,儿子在最后施展神仙手段的时候肯定要耗费不少精力,前面那些细枝末节的步骤,哪里需要儿子使用他那金贵的双手呢。
以前宋辰念书花了家里那么多银子,还没念出一点成就的时候,老两口都那么纵容他,舍不得他干一点活,更别提现在儿子显露出了这样的神仙手段,要不是知道现在儿子还是自己儿子,只是肉体凡胎,夫妻俩真的恨不得直接将他供起来。
“咦,怎么还有一副猪下水?”
从陶瓮里拿出骨头和肉的时候,宋德贵还掏出了一副猪大肠和其他一些内脏。
这玩意儿都是喂狗的,他们家的老虎能吃吗?
“娘,你帮我收拾一下,我看看能不能用猪下水做点好吃的。”
没有卖过猪下水的穿越者,不是合格的种田文主角。
在看到肉铺里卖不出去的那副猪下水的时候,宋辰就知道另一个商机出现了。
在华夏诸多菜系、成千上万种美食之中,只要配方得当,最容易做好的菜肴估计就是卤味了。
田翠娘嫌弃得看着那一副猪下水,可终究还是对厨神儿子的信任占了上风。
猪下水也能变成美食……
田翠娘想着猪下水不要钱,在肉铺里也就是个搭头,要是也能像肉汤一样卖钱,发了发了!
她忍痛按照儿子的叮嘱,到时候清洗完猪大肠里的脏东西,搓洗的时候记得加一把面粉一起揉搓。
听到弟弟一家回来的消息,又久等不到弟弟家传口信的宋富贵坐不住了,干脆带着王大妹直接过来了。
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臭味。
定睛一看,弟妹正在翻肠子,黄黄绿绿的东西散落一地。
“呕——”
王大妹忍住反胃的冲动,弟妹居然在玩屎!
******
宋辰再一次出现在厨神空间里,空间里的老爷爷看到他也不说话,只是在空间里吹胡子瞪眼。
这小混蛋每次进来就是拿调料,一点都不尊重他这个厨神。
“老师傅,你应该有卤味的方子吧?”
这一次,宋辰的目的是他。
“你想干什么?”
现在还想不劳而获,不可能!
“桀桀桀,您也不想绑定者变成猫中恶霸大胖橘吧?”
他顶多就是来拿一些调料,然后将他这个金手指老爷爷当摆设,但小猫咪就不一样了,它不通人性,会将厨房里摆在货架上桌子上的所有调料和工具都打翻,各处飘落的毛发,更是所有厨师的噩梦。
金手指老爷爷看着眼前的男人,觉得自己看到了一个恶魔。
说好的心地善良,即便不合适也会替他们挑选优质宿主的好人呢!
学霸系统误我!

金手指老爷爷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了。
作为厨神空间真正的主人, 此刻他像是一个可怜的奴隶,手里拿着纱布袋,往里面塞着各种香料, 八角, 桂皮、香叶、甘松、丁香、肉蔻……作为一个顶尖的厨神,他都不需要用称量,只靠手抓就能精准把控每一种香料的份量,为宋辰调配出一锅完美的卤水。
按道理,这样的秘方,他会在每一个绑定厨神空间的宿主掌握厨艺基本功后,选择性地交给他们, 然后让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将他的厨神技艺发扬光大。
从未有过一个人, 对他一点都不尊重,而是用威胁的方式,让他成为无情的配料工。
忍着羞耻, 金手指老爷爷看向了一旁的宋辰, 想要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一点羞愧。
只见宋辰坐在一旁喝着肥宅快乐水,作为可乐鸡翅的原材料, 空间里有冰凉凉的可乐这很正常吧。
“你的配方不会不好吃吧?”
37度的嘴巴里居然能说出这样冰凉凉的话, 这简直是对一个厨神最大的侮辱。
金手指老爷爷感觉自己好像听到了来自地狱的嘲笑声,那声桀桀桀, 已经成为了他外挂人生最大的阴影。
“哼, 无知小儿!”
居然敢怀疑他的厨艺, 本来还打算藏私的金手指老爷爷毫无保留, 对着千百种香料一阵龙抓手, 除此之外, 还将卤味要用到的各种酱料以及一锅卤水配比的盐、糖之类的调味品的份量全部挑拣出来。
“要是难吃,我这个厨神退位让贤。”
金手指老爷爷准备转换思路,他得先让宋辰意识到他的强大,然后心甘情愿拜他为师。
等尝过他的卤味配方,他就会知道,那种冷冰冰机器里产生的,毫无灵魂的浓汤宝是对厨师最大的侮辱。
当初他就说了,他的空间里不需要这种东西的存在,等这次任务结束回去,一定要和主神反映这个情况,空间里的调料,也应该和食材一样,不准宿主带出空间。
之前因为考虑到古代有很多香料植物不曾引进,一些调味品在那个时代也不存在,为了将厨神的能力最大化,才拷贝了所有烹饪配料到空间里,并允许宿主带出使用,现在看来,这就是最大的BUG。
宋辰顺利的以一己之力,自己划船上岸,然后把后人要用的船桨给折了。
不过没关系,反正他没人品。
******
空间外的王大妹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蹲在院子里玩屎的人,又多了自己。
她忍着恶臭,帮着田翠娘一块清理着猪下水,实在不明白宋老二家为什么从他们亲家那儿拿来这么埋汰的东西。
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在她清洗猪下水的时候出现,以至于自己男人躲避恶臭进屋了,自己却要在院子里帮着自己讨厌的妯娌清理这玩意儿。
难道宋老二家没挣到钱?
不应该啊,那汤的味道那么香,镇上的人不会那么没眼光吧?
再说了,就算没挣到钱,按照朱家疼闺女的程度,也不会拿一副猪下水打发他们吧。
在王大妹的思考中,换了好几盆水,肠子里的脏东西总算被清理完了,田翠娘将整副肠子翻过来,然后撕扯着肠子内侧白花花的黏膜赘物。
“你拿面粉干嘛呀,真糟蹋好东西。”
王大妹看田翠娘起身从厨房装了一小碗面粉出来,准备倒进盆里,赶紧阻拦。
“搓肠子啊,我儿说了,用面粉搓才能搓干净。”
田翠娘理直气壮地说道。
“糟践好东西,搓洗肠子根本就用不着面粉,用草木灰就成了。”
王大妹瞪了她一眼,抢过她碗里的面粉,然后放回厨房,又从灶头摸了一把草木灰出来,洒在了扒干净的肠子上。
以前没嫁人的时候,王大妹也吃过猪下水,因为家里实在穷,兄弟姐妹又多,有时候实在馋肉了,家里就花两三文钱,买一整副猪下水回来,当时王大妹跟着她娘处理过。
她真不爱那味道,即便用草木灰搓得再干净,鼻尖好像也能闻到那股味道,收拾干净的猪下水用盐水焯熟,肝脏切片,肠子切段,她只记得肠子嚼不烂,猪肝像粉一样的口感,带着点苦味。
在没钱买肉的情况下,猪下水还能解解馋,后来嫁到宋家,当时宋家二老还在世,家里二十多亩地,就俩儿子,一点都不愁吃喝,从那以后,王大妹就没吃过猪下水。
用草木灰也能将猪下水搓洗得特别干净,至于用面粉搓还是草木灰搓更好,王大妹不知道,她只知道,面粉金贵,不应该用在清洗猪下水这件事上。
“你也真不心疼粮食。”
王大妹帮着搓洗的时候,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但很快她就意识过来了,下地插秧的是她几个儿子,宋德贵就在边上摆摆样子,粮食该收割了自家男人又叫上几个儿子去给他弟帮忙,满打满算,宋老二家最大的贡献就是拿好收回来的麦子,花几十文找人脱壳磨粉。
没吃过种粮食的苦,又哪里会心疼粮食呢。
冤种竟是她自己。
王大妹用力地搓洗着猪大肠,幻想自己此刻搓着的是宋德贵和田翠娘的肠子。
“大嫂,你们家今年番薯收获还成吗?”
田翠娘也不知道大嫂为什么这么爱搓肠子,既然她喜欢,就让给她搓,自己处理剩下的一堆内脏,干活的时候,还不忘正事。
“干嘛?”
王大妹的眼神充满了警惕和狐疑。
她心里清楚,自家男人之所以这么心疼他这个弟弟,除了老娘临终前的嘱托外,还和家产的分配方式有关。
宋富贵是嫡支的长子,理所当然接任了他老子族长的身份,虽然宋家从来没出过什么能耐人,但在大丰村里的宋家人全都出自同宗,宋家在村子里的话语权还是不太一样的。
当初宋老爷子虽然很疼小儿子,但临终分配家产的时候,还是按照老规矩,嫡支长子分七成,其他孩子平分三成,目的是防止嫡支衰弱,确保族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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