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好男人—— by打字机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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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握着七成家产,再加上子孙之后的努力,很快就能将财富再次累积起来,至少在大丰村这样的小村庄里,手里有二十来亩田地,那已经是很富裕的存在了。
当年宋家二十四亩地,宋富贵分到了十七亩,宋德贵只分到了七亩,其他银子、牲畜、农具之类的东西同样如此。
正因为这样,宋富贵总觉得自己亏欠了这个弟弟,总想着多帮衬他一下。
在刚嫁过来的时候,王大妹也挺赞同她男人的想法,但日子一长,心态总是会变的。
因为宋老二只有宋辰一个儿子,但是她给宋富贵生了四个儿子,王大妹最骄傲的多子多福,在将来家产分配上,反而成了大问题。
宋辰可以继承宋老二的所有田产,但她四个儿子,除了宋大牛外,其他儿子的田产都少得可怜,到时候,很有可能得去找地主富户佃租田地才能养家糊口。
她只能趁儿子们还没分家的时候,让他们一起使劲儿努力开荒,买自己开垦的荒地比直接买田产便宜,她就是想在分家前,多给另外几个儿子攒点家产。
尤其现在孙子孙女一个接一个出生,王大妹第一次感觉到,其实子孙满堂,也不是什么大福气。
在这种情况下,家里的壮丁们还要花费时间去帮衬宋老二父子,就让王大妹的心态逐渐变得不平衡了。
“大嫂,你也知道我和德贵现在支了个小铺子,在镇上卖肉汤面,今年你要是有时间,就多做点红薯粉条,有多少我收多少。”
田翠娘本来是不想向大嫂开口的,按照她的脸皮,恨不得老宅子那边的东西都半卖半送给她,但是没办法,按照肉汤面的生意,光是大嫂一家做的红薯粉条根本就不够用,毕竟做红薯粉条的大日子就在红薯收获的这段时间里,但她的汤面,却是要卖一整年的,她得趁这俩月,多囤点红薯粉条。
田翠娘之所以盯上大嫂,是因为只有她老老实实花银子问大嫂买红薯粉条,村里其他人才会相信,她是真的准备买粉条,毕竟她连最容易赖账的亲大哥家,也老老实实交钱了。
“一斤红薯条,我给你十、十文怎么样?”
他们镇上的粮铺规模小,卖的都是米粟面之类的粮食,其中米分脱壳的和没脱壳的,陈粮和细粮,面粉也按照磨面的遍数,分为一道粗磨面和三道精磨面,像红薯粉条这样制作麻烦的东西,得去县城更大的粮铺买。
因为他们这儿更爱吃各种面食,红薯粉条的价格和精磨面差不多,大伙儿更愿意买面粉而不是红薯粉条。
田翠娘打听过,县城里红薯粉条的价格也有变动,高的时候十三四文,差的时候十一二文。
她本来想花十一文收粉条,但想了想,最后还是定在了十文。他们家的肉汤面加二两面或粉条,一斤就能做五碗面,多个二十文,如果用十文钱收一斤红薯粉,利润近半,这生意还可以做。
八九斤红薯能出一斤左右的红薯粉,红薯粉制作成红薯粉条基本不会少太多斤两,粮铺来乡下收红薯的时候,很少要新鲜的红薯,偶尔要收,一石红薯能卖出七八十文就不错了,总的来说,受累将红薯做出红薯粉,大家都有的赚。
“你真要花钱买?”
王大妹震惊地看着眼前的弟妹。
十文钱一斤红薯粉条,说实话她心动了。
自己做了红薯粉条县城的粮铺不见得会收,而且怎么把粮食运到县城,也是个大问题,今年收了近万斤,加上地窖里没吃完的春薯,留够自家吃的,起码还能做大几百斤红薯粉条,起码能挣好几两呢,这对农户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小数字。
看来老二家的肉汤生意确实不错。
王大妹心动又犹豫,她不相信这个妯娌的人品。
“你要是真想要买红薯粉条,那你先给钱,给多少,我做多少。”
家里的牛要下地干活,磨粉浆她可以租驴,剩下的活儿虽然苦,但她和几个儿媳妇也能胜任,这等于是给家里多了一个进项。
“成!”
这下换田翠娘苦了一张脸。
她在心里感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居然如此浅薄,非得让她先交钱再交货不可。
房间里,宋德贵和大哥也说起了今天的生意。
在宋德贵的口中,他们家的肉汤用料扎实,秘方是他儿子从古籍上看来的,光是买肉买各种配料就花了不少银子,虽然生意好,但挣得并不多,属于薄利多销。
“五十文!”
宋富贵都震惊了,宋大牛他们兄弟农闲去帮工,一天也就十几文,有时候帮人扛大包,累死累活大半天,才有可能挣到二十文。
现在宋德贵一家的买卖,赶得上三个壮劳力了,怪不得都说做生意来钱快。
宋富贵也不嫉妒弟弟,反而由衷为弟弟一家找到赚钱的门路而高兴着。
聊着聊着,宋德贵也和大哥聊到了红薯粉条的事情。
“这么好的买卖你愿意交给你大嫂,她有什么不愿意的。”
自己弟弟的生意需要用到红薯粉条,宋富贵当然愿意帮忙,只不过他心里也明白,这不像其他时候帮衬着做点事,红薯谁家出?总共要多少粉条?即便他这个亲大哥愿意无私奉献,这一次,老伴孩子也不会由着他来。
所以当宋德贵主动提出要用九文钱一斤收粉条的时候,宋富贵觉得特别高兴。
高兴弟弟长大了,考虑事情周全了,也高兴弟弟出息了不忘他这个哥哥,在宋富贵看来,九文钱一斤的红薯粉条那也是他家挣了,毕竟多了一条赚钱的门路。
乡下农户挣钱的路子太少,除了农闲时去当力工,也就地里的产出能换点银子回来,但这种原始产出的粮食蔬果价格低廉,远不及经过数道工序的红薯粉条挣钱。
至于其中花费的力气和时间,这对乡下人来说,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
宋富贵了解完自己担心的事情后就准备离开了,地里还有一堆活儿等着他去干呢,他又没到养老的年纪,不至于在家当甩手掌柜。
正好,王大妹也帮忙洗完了那一副猪下水。
“大伯,大伯母,今晚叫上大牛哥他们来家里吃饭吧,正好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宋辰主动开口邀请。
“成啊!”
老爷子高兴坏了,他已经从弟弟口中知道这肉汤的方子是侄子的本事,一想到侄子虽然念书不行,但好歹靠着念书为家里找到了一条挣钱的方子,以后他总算可以对弟弟一家放心了,他就由衷的高兴。
王大妹也很给面子的应下,心里却嘀咕着,请人上门吃饭,总不至于只吃那副猪下水吧。
回家的路上,老两口商量起了红薯粉条的事。
“九文钱!弟妹明明说十文钱收呢。”
王大妹的声音突然间拔高了,引得周围人的侧目。
什么十文九文一斤,宋老二家问宋老大买什么东西,居然用这么高的价格。
似乎也是怕别人听见和自己抢生意,王大妹压低声音,拉着老头就往家赶。
那对夫妻俩还没来得及商量,都出了一个自己心里认为合适的价格,以至于现在,口供对不上了。
“你这弟弟对你可真大方。”
王大妹看着苦瓜脸的老伴,多年的郁气散了一半。
万万没想到,田翠娘居然有良心,现在王大妹心里对十文钱一斤的价格满意的不得了。
“你懂什么,老二那是没把我当外人。”
宋富贵嘴硬回怼,只有跟外人买东西,才需要高价,再说了,九文钱也不低啊。
“呵呵呵。”
王大妹但笑不语,回家的脚步都轻快了,这十文钱的买卖,她做定了。
另一边,宋富贵和田翠娘也知道了双方定价上出了差错。
“啊啊啊啊!”
田翠娘气得在院子里直跺脚,按照她对大嫂的了解,十文钱一斤肯定没法变了。
本来她觉得这个价格很划算,但知道大伯九文钱一斤也愿意帮忙做红薯粉条后她就觉得自己亏大了。
没有什么,比被别人占了便宜更叫极品心痛。
“宋老二,没想到你居然是个这么刻薄小气的男人,只出九文钱就问你大哥买红薯粉条,你也好意思,这么缺德的事也就你这厚脸皮做得出来!”
他出九文,自己出十文,岂不显得她很没脑子,但错误肯定不能在她身上。
瘦瘦高高的小老太太就像一个发狂的斗鸡,在院子里横冲直撞,靠快步走发泄自己的怒火。
宋德贵瑟缩着躲在一旁,明明没有做错事,可他害怕极了。
*****
差不多饭点的时候,大房的人应约而来。
老宅这一大家子可比宋德贵家兴旺多了,宋富贵的四个儿子给他生了八个孙子,七个孙女,一大家子浩浩荡荡。
不过王大妹这人虽然也有点小算计,可她明面上绝对靠谱,很有长嫂的风范,带着这么多人过来吃饭,怕老二家的口粮准备的不够,直接让儿媳妇们蒸了两簸箕的玉米饼子和杂粮馍馍一块带过来。
还没走进院子,大家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味。
“村长,你家老二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把你们都请来了?”
宋老二家的院子外围着不少人呢,多都是孩子,只有几个大人,碍于宋老二家的威名,即便是最调皮的孩子,都不敢偷偷溜进宋老二家看看到底在做什么好吃的,只能闻着味道咽口水。
“不知道啊。”
闻着味道,宋富贵板了半天的面孔又变得柔和了。
弟弟怎么会不尊重他这个大哥呢,要不然也不会准备这么香的食物迎接他。
宋富贵的心里已经给弟弟找了千百种理由,唯独排除了弟弟不爱他这个可能。
作者有话说:
田翠娘:出门没捡到钱等于丢银子
宋富贵:我应该是弟弟最爱的哥哥,没有之一
宋德贵,对啊,我就一个哥,所有哥哥里肯定最爱你
第70章 极品一家人(十一) 三更
宋大牛家两儿三女, 大儿子伯郎今年十八岁,已经定下了亲事,本来十六岁那年就该成亲的, 因为女方守孝耽搁了几年, 二儿子季郎今年十一,在大房排行四,三个女儿中长女次女是双胞胎,比大儿子伯郎小一岁,几年前就已经嫁人了,最小的女儿名唤六娘,今年四岁, 因为比最小的哥哥还小了好几岁,可以说是老来女, 所以比较受偏爱。
宋二马家三儿一女,大儿子仲郎,二儿子叔郎, 从名字就知道, 在大房排序分别是第二第三,还有一个儿子排行第七, 取名就没有前面四个哥哥那么考究, 直接叫做七郎,唯一的闺女在女孩里排行第三, 名唤三娘。
宋三驴家一儿一女, 分别是最小的八郎和四娘, 这俩口子子嗣有些艰难, 在生了四娘后伤了身子, 时隔多年才怀上八郎, 因此将这个现在只有两岁的小毛头宠到了天上。
宋四骡两口子也比较厉害,成亲没几年就生了两儿两女,老四媳妇的肚皮几乎没有歇息过,五郎六郎以及五娘七娘就是他俩的孩子,按照他们的生育能力,如无意外,应该还会一直往下生。
现在坐在这儿的,并不是宋家全部的孩子,中间也夭折过好几个,因为各种各样的疾病,那些孩子都死在八岁前,一般来说,越小的孩子抵抗力越差,熬过了八岁,基本就养住了。
他们已经十分幸运了,生在没有战乱灾荒的年代,要不然,生上十来个能养住两三个就已经很不错了。
五郎今年七岁,所以从他开始男孩们的名字都比较随便,等到他过了八岁生辰,没准能得到一个新的名字。
至于女孩儿,大多就沿用现在的称呼了,在村里,像多宝这样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而不是随便取一个名叫X娘、X妹的女孩太少太少了。
朱满珠是一个,宋多宝是一个,她们是少有的被宠爱的姑娘。
即便拥有原身的记忆,看着那一群穿着相似的旧衣服,眉眼之间也有几分相似的孩子,宋辰也差点没认出来谁是谁。
可以想象,他的这几个堂哥还会一直生下去,到了明年,大侄子伯郎也要成亲了,有了这个开头,下面的仲郎也会紧接着跟上,古人没有避孕的想法,也缺少避孕的手段,结完婚没多久,他们也会生育自己的孩子。
宋辰真心怀疑,大伯还能不能记全下面的曾孙辈。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比较困难,因为显然就连孙辈,老两口比较挂心的也只有年长的几个孙子孙女。
孩子多了,也就不那么受重视了。
宋德贵一直都很羡慕自己大哥的多子多孙,但现在看着那一片乌压压的人头,心中闪过一丝庆幸。
幸好他媳妇生完辰子后就伤了身子不能再开怀,要不然那么多儿孙,他可养不起,也难怪大哥明明分了不少土地,还天天带着儿孙们开荒。
因为人多,家里支起了两张桌子,长辈们一桌,孩子们一桌,伯仲叔季四个郎因为都过了十一岁,已经开始下地帮忙干活,因此也算半个大人,跟着坐大人桌。
宋三驴和宋四骡家最小的孩子一个两岁一个一岁半,还需要大人抱着喂饭,俩人的媳妇就跟孩子挤一桌,今年十四岁的三娘作为现在家里最大的女孩,要照顾弟弟妹妹,也只能坐在孩子那桌。
看到大嫂拿来的那两簸箕玉米饼子和杂粮馍馍,田翠娘的脸上终于闪过了一丝笑意,但一想到十文钱,脸上的笑意又瞬间收敛起来。
心好痛,笑不出来。
一旁招呼大哥的宋德贵又挨了她一记眼刀。
王大妹拿来的那些饼子馍馍和自家蒸的一些饼子分开放在两张饭桌上,孩子们的胃口小,就少放了一些。
在所有人都落座后,今天的大菜终于上桌了。
一整副猪下水都用上了,除了猪肺被切了一小块,用来熬粥。
猪肺的清洗一点都不比清洗大肠简单,苗翠娘先要往肺里面吹气,直到猪肺完全涨开后用水瓢往里面灌水,又将灌进去的水连带着猪肺里的血水挤出来,这样重复操作好几遍,直到猪肺从粉红变得接近白色,一个流程下来,半个时辰都快过去了。
卤制的时候,还得把肺上面的筋膜和小气管切掉,把大气管切开洗净,然后切成小块。
熬粥的那部分猪肺,需要切成小丁,在米煮开后连同萝卜韭菜一块炖煮。
宋辰用了家里除了那个做汤的陶瓮外最大的砂锅,但因为人口多的缘故,每个人顶多也就盛个小半碗猪肺粥。
大米是细粮,尝尝味儿就得了,就这样,苗翠娘还觉得心疼呢。
最先上桌的就是这一大锅猪肺粥。
大米已经煮烂开花,猪肺提前用盐和白醋搓洗过,基本没什么异味,最主要的,宋辰加了绝密配方——一点鲜鸡汁和一把味精。
此时锅盖一掀开,扑鼻的鲜味儿,一点都看不出来这锅粥的原材料是平日里大家看不上的猪肺。
在端几盆素菜上桌的时候,年幼的几个孩子已经控制不住,舔了一口碗里的猪肺粥。
“嘶——”
舌头都被滚烫的白粥烫麻木了,可嘴巴依旧倔强地不肯将粥吐回碗里,张着嘴伸着舌头哈气,直接在嘴巴里晾凉。
几个调皮的小子都挨了自家大人一个脑蹦子,哪有长辈没动筷子,小辈就先动嘴的道理,再说了,菜还没上齐呢。
今天的大菜就是那一锅猪肺粥以及现在正往桌上端的满满两盘卤味。
本来就勉强矜持着的大人们闻到另一股特殊的香味,也忍不住半坐起身,踮着脚尖朝盘子里的菜肴看去。
棕褐色偏红的肉块,应该是肉吧?随着端菜人的走动,颤颤巍巍,不断勾引着他们的口水,以前从未闻到过的香味,形容不上来的味道,好像有点药香,并不重,至少绝对和那些苦涩酸爽的药汤子无关。
大房过来的这些人里,估计只有宋富贵和王大妹知道这些肉到底是猪身上哪个部位的东西。
如果是几个时辰前的王大妹肯定会嫌弃老二家用下水招待他们,但此时闻着这些不断往鼻子里钻的香味,她实在说不出怠慢这个词语。
她想到了那一锅羊肉汤,难道老二家这个儿子在做菜这方面真的那么有天赋,能将人人嫌弃的猪下水都做出这种味道?
宋富贵已经真香了,他直接在大脑里删除了二弟妹玩屎的画面,夹了一块颤巍巍的猪大肠,闭上眼睛直接下嘴。
软、嫩,咬上一口香醇的卤汁直接在口腔里爆炸,宋富贵这辈子都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完全无法想象,这居然是猪下水,最嫩的猪肚子上的那块肉,在他婆娘手中,都没有这样的味道。
心理负担完全被食物的美味压制住。
宋富贵都动筷子了,其他人自然也不用继续忍着。
一时间,餐桌上风起云涌。
宋多金和宋多宝兄妹俩虽然也在孩子桌,但是他们有亲爱的偏心眼的奶奶开小灶,所有部位的卤味都夹出来一份,切成他们都能入口的小块,盛在单独的碗碟里,让他们不用和堂兄弟堂姐妹们争抢。
俩娃娃一口卤肉一口热乎乎香喷喷的猪肺粥,美的小脚丫一晃一晃的,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小孩。
“喵——”
老虎在心灵上和他们产生了共鸣。
宋辰熬粥的时候特地留了块比较大的猪肺没有切开,在出锅后碾碎,然后拌了一份猫饭,猪肺带着肉粥的香味和鲜味,又不是特别咸,和刚出锅的软乎饼子拌一拌,也足够把这个没见识的小猫咪香迷糊了。
“喵喵喵~”
吃到高兴的时候,老虎没忍住又呼噜了两声。
果然不争气的小弟不能扔,没准下一秒奇迹就会发生,饲养小弟那么多年,老虎大王终于得到了回报。
在其他人争抢肉粥和卤味的时候,宋辰拿了一块大伯母端来的玉米饼子。
这个玉米饼子磨得并不细,口感粗糙,还有点卡嗓子,不过吃惯了大鱼大肉,吃点粗粮还别有一番风味。
这种玉米饼子都是直接活水揉成面糊直接贴在烧热的锅壁上闷熟的,仔细咀嚼,能尝出柴木的香味,贴着锅底的那一面微微有一些糊,那一点苦味并不影响整体的味道,越嚼越香,还有点甜味。
但显然其他人吃够了粗糙的饼子,早已经尝不出它的美味。
将饼子掰成两瓣,然后夹一筷子切碎的卤肉,一个字,绝!
不得不说,金手指老爷爷还是很有本事的,这一份卤水的味道,绝对碾压了宋辰以前尝过的所有卤味。
就是配料太多,成本有些高,哦,忘了,他没有成本。
又一口卤味下肚,免费的东西顿时觉得更香了。
听再多也不如亲身尝试,此时的大房完全相信二房能在吃食上赚钱了,也将中午王大妹回去时说的红薯粉条的事情更加放在心上,
二房的生意好,意味着他们对红薯粉条的需求量大,这样一来,男人们干活的时候,女人们和孩子可以在家多一门营生,对于宋二马他们这几房很有可能分不到太多田产的小家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现在老宅子那边已经住不开了,孩子太多,这几年起了好几间房,但依旧不够住,大伙儿心里明白,等到长孙伯郎成亲后不久,可能就要分家了,再迟也就等曾长孙出生,这又能熬几年呢。
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他们要挣银子,在分家后好好的生活下去。
因为这个想法,原本对宋德贵苗翠娘这对二叔二婶很看不上的侄子侄媳们都悄然改变了态度。
“你们准备安心做吃食生意,那今年县试,辰子还要下场试一试吗?”
吃到七八分饱,宋富贵的理智逐渐回笼,总算想起了一件正经事,他假正经地咳了一声,想让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结果几个儿子儿媳妇埋头苦吃,真正向他看过来的,还是只有弟弟、弟媳妇以及侄子两口子。
果然,弟弟还是很尊重他这个大哥的。
宋富贵完全没有想过,宋德贵之所以可以这么克制,是因为在他们来之前,他帮忙试味道已经尝过瘾了。
不过宋富贵的话还是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这会儿几个堂兄堂嫂连带着较大的侄子全都一边吃一边看着他。
“……”
宋辰先是沉默,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他眼底的不甘,但最后希望的火苗还是渐渐熄灭,汇成两个字。
“不了。”
他顿了顿,“都试了那么多次呢,每次都考不中,何必再浪费银子呢,可能我真的没有念书的天份。”
大家都听出了宋辰话语里的苦涩,尤其是朱满珠,她想到了相公半夜拿着书本站在窗边的画面,眼神中顿时充满了怜爱。
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劝相公再试一次,至少不让自己后悔前半年的苦读。
“我现在就专心挣银子,倒是多金,也该送他去启蒙了。”
所有人都顺着他的话看向了另一桌的宋多金。
胖乎乎的小男孩用手端着碗给妹妹喂水,明明是前后脚出生的龙凤胎,确实小小年纪就很有当哥哥的稳重。
可他也就四岁啊,乡下地方真没听说过四岁就启蒙的孩子。
宋辰也觉得自己这个当爹的很残忍,最天真烂漫的年纪,人家孩子都在山脚河边疯玩,就他家这个,要早早被送去书塾。
宋多金还不知道自己已然被寄予了厚望,见大人们都看向他,还冲着长辈们咧嘴一笑,露出门牙上粘着的菜叶子。
爹娘说了,小孩子不仅要吃肉还要吃菜,虽然他不爱吃蔬菜,但作为勇敢的男孩子,他一直都乖乖听话呢。
“爹爹真厉害,多金和多宝都把饭菜吃光光了。”
天真的小男孩举着自己和妹妹空荡荡的饭碗,表扬爹爹的好手艺。
过分,太过分了。
宋辰深刻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他决定再让孩子快乐一个晚上。
明天再送去念书吧。
觉得自己的决定体现了一个父亲的宽容,宋辰如释重负,回递给孩子一个慈爱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多金:我是乖宝,你是狗爹
第71章 极品一家人(十二) 一更
“既然你现在已经有了养家糊口的营生, 早点送多金去念书自然是好的。”
宋富贵点了点头,很是欣赏侄子的远见。
谁不想家里出一个有功名的读书人呢,当年宋富贵也送了长孙伯郎去书塾念书, 可惜伯郎早早就被断定没有念书的天赋, 宋富贵也就没浪费银子,只让长孙在书塾待到九岁,然后就叫回来下地干活了。
长孙和其他孙子不同,将来也要成为宋家的族长,多少还是得识几个字。
再后来,家里的孙子孙女越来越多,家里虽然有余银, 但要用来购置田地,修建房屋, 日子并不宽裕,这样一来,每房供一个读书人供不起, 选一个聪慧的孩子去念书, 其他几个儿子可能会有意见。
旁人只看到他家多子多福,却不知道他作为一家之主在几个儿子里搞平衡的艰难, 弟弟家这样倒也清净。
“这个叫做卤味的东西是你想出来的新吃食, 是不是也准备拿去卖啊?”
科举读书的事情先放一边,宋富贵又好奇地指向了一旁的卤味, 这种烹饪方式, 他闻所未闻。
“家里现在还是专心致志做肉汤的生意, 这卤料花费巨帑, 不适合现在的小本经营。”
宋辰摇了摇头, 对他来说, 猪下水的生意成本很低廉,卤料是空间里提供的,猪下水又是猪身上最便宜的部位,但在外人看来不是。
他可以将所有香料在煮完一锅卤水后全部捞出来,但使汤色泽加深添味的酱油他很难解释,准确的说,在他无法为酱油安排一个妥善的来历之前,所有红烧类菜式的推出,都受到了限制。
宋辰在心底已经有了一个妥善的计划,顶多半年,在这之前,他可以靠肉汤的生意,先累积一部分资金。
“这样啊。”
一听侄子并不打算做卤味的生意,宋富贵还有点失落。
他觉得这个卤味滋味甚好,还想着要是宋辰做这个买卖,自己到时候偷偷摸摸买点回来,就一杯小酒,难得享受一番。
大家都知道猪下水价格低廉,但宋辰却说花费巨帑,可见烹饪的酱料十分昂贵。
宋富贵和王大妹毕竟年长,见识也比儿女们更多,看到卤味的色泽,以及价格昂贵这个提示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传说中的酱油,这玩意儿,乡下几乎不用,价格比糖还要昂贵数倍。
宋富贵更高兴了,弟弟一家果然很敬重他这个大哥,居然用了这么金贵的东西来款待他。
王大妹的脸上也多了几分喜意,她活了大半辈子,总算也是吃过酱油的女人了。
“你懂的脚踏实地,这样很好。”
见侄子并没有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反而依旧脚踏实地,宋富贵看在眼里,十分欣慰。
聊着聊着,很快就聊到了今天的重头戏,红薯粉条。
一想到九文十文之争,宋德贵的脖子瞬间缩起来,田翠娘的嘴角也耷拉下来,好在两人都比较精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几乎没人看清那一瞬间的变化。
“大伯也知道,我和爹娘用肉汤做着汤面的生意,需要不少面粉和红薯粉条,面粉倒还好解决,难的是红薯粉条的制作,也不知道爹娘白天有没有和你们说起这件事。”
宋辰当然知道九文十文之争,他现在就是替二老描补一下。
“原本我和爹商量了一下,想要用九文一斤的价格向大伯您家买红薯粉条,只不过后来和我娘说起这件事,我娘说怕到时候生意红火,您一家供的红薯粉条不够这大半年里用,还想着从村里其他人家家里也收一些,我想着一事不烦二主,大伯娘在村子里口碑好,干脆就让大伯娘替我们家收粉条,每斤的价格提到十文钱,不论大伯娘用多少钱收来的粉条,我们都给这个价格,就当是对大伯娘的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