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好男人—— by打字机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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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停下手里的活,看向这个难得出现在地里的儿子弟弟,没啥好脸色。
“你怎么过来了?”
宋山不得意这个三儿子,对他也没啥身为父亲的慈爱,宋老二就更不用说了,直到现在他都怪老三害他没了娘,要不然怎么会有于红梅那个女人带着她生的俩崽子,在这个家耀武扬威的份。
所以他只是瞅了眼老三,就继续埋头干活了,连招呼都懒得打一声。
“爹,我来找你商量件事,我想换份活儿。”
听到宋辰的话,宋山皱了皱眉。
割猪草的活还不够轻松吗?
他对这个三儿子越发不耐烦了,谁家儿子这个岁数了还和小孩儿抢活儿干,宋山想到了自家婆娘之前嘀咕的那些话,这个儿子砸手里,以后怕是要拖累家里其他几个孩子。
宋辰挣得那些工分根本就养不活他,如果他能像姑娘一样嫁出去也就算了,顶多就养个十几年,将来还能收一份彩礼,可他是男人,砸手里就是一辈子的事。
现在没分家,一大家子也能省给他一口饭吃,将来分家了呢?其余三个儿子,谁来养他这个拖后腿的兄弟?
“这几天我觉得自个儿身体好像好了一些,感觉可以多干点活儿,您和大队长说一声,明儿开始让我去拔草吧,这样也能给家里多挣几个工分。”
宋辰提出的要求和宋山心里想的截然不同,他以为这个儿子是来抱怨割猪草太累,想换份更轻松的工作,甚至想不干活,万万没想到,老三居然主动提出想多挣几个工分的要求。
别说宋山诧异了,就连边上干活的其他人都忍不住多看了宋辰几眼。
要不是生计所迫,谁愿意吃苦受累啊,宋辰的身体情况摆在这儿,他有正当的理由偷懒耍滑,可宋辰偏偏没有那么做,感觉身子骨似乎比之强了些,立马就要求换个工分更高,却也更累的工作。
以前只听说宋家老三身子骨弱,却没想到他竟然是个这么实诚的孩子。
没有一个长辈会不喜欢这种实诚,踏实的孩子。
大伙儿都忍不住心想,身体差也不是宋辰自个儿愿意的,他要是有一副正常人的体魄,恐怕比在场任何一个人都要勤劳能干。
“你的身体能吃得消吗?”
宋辰主动提出要去拔草,宋山当然是乐意的。
拔草在生产队也算是一份轻省的工作,但任务强度比割猪草高一些,一般干这个活儿的,都是家里壮劳力比较多的妇人,以及家里补贴多,不怎么会干农活的知青。
一天下来,大概也就四到六个工分,宋辰这身体,干起活来估计比知青还弱上一些,但一整天,起码也能挣个三四工分,这可比割猪草强多了。
宋山就是担心他坚持不了。
“爹,我想试试,这些年,我都没给家里出过什么力,都靠你们养着,我能拖累你们一时,总不能拖累你们一辈子吧。”
宋辰这话一出,宋山和宋寅的心里都舒服了许多。
以前只觉得老三性子阴郁沉闷,现在看来这小子也懂得感恩,知道自己以前一直在家里吃白食。
其实宋辰完全能理解宋家人对原身的漠视和冷待,人性都是自私的,并不是有血缘关系就会有爱,很多时候,即便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也是有条件的。
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一个没有干活能力的男丁,就是一个废物。
至于后娘苛待原身的行为也十分正常,有血缘关系的亲爹和亲哥哥都不待见他,怕什么要求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后娘呵护他。
原身的苦,真要找一个人责怪,也只能怪管生不管养的亲爹。
所以宋辰完全能理解宋家人对原身的冷漠,当然,现在他代替原身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他肯定就无法接受了,毕竟他挑食,唯独不吃苦。
“爹,我先回家烧饭去了。”
说完重要的事,宋辰就背着他的空竹筐回家了。
“那谁啊?”
林满看着宋辰走远,朝边上的一个婶子问道。
“谁啊?”
婶子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琢磨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
“哦,应该是隔壁上阳村宋山家的病秧子老三吧,一段时间不见,模样出落的这么俊了,比知青队那个翟知青还好看。”
婶子口中的翟知青是两年前分配到他们林家沟的一个男知青,首都来的,还是个高中生,长的斯斯文文的,一来就吸引了村里大部分小姑娘的喜欢。
林满小叔家的堂妹林玲就是翟知青的拥趸之一,见天儿的往知青院里跑,名声都坏了。
不过再怎么俊俏的知青,来到村里干了两年活儿后都变样了,皮肤晒黑了,粗糙了,眉眼间都是繁重劳务造成的愁苦,天天起早贪黑赚工分,悲春伤秋糊弄没见识的小姑娘的时间都少了,长相哪能和宋辰比呢。
说到这儿,那个婶子忽然想起来,自从上次林玲落水后似乎没有再往知青院跑过,害得她们这群婆子平日里都少了说嘴的笑料。
“满妹,你该不是看中宋家那小子了吧,婶子和你说,选男人不能光看一张脸,那小子不行,身子骨差,他娘、他爹娘都嫌弃他呢。”
本来婶子还想说宋辰八字不好,一出生就克死了亲娘,忽然想起来,林满身上也有克父克母的骂名,在这一点上,他俩谁也不比谁好,严格算起来,宋辰还少死了一个爹呢。
这个婶子的劝说并没有打消林满的想法,她找男人又不是为了找一个能干活的,要不然,她嫁公社的拖拉机不行吗。
上辈子,林满也不是没见过比宋辰长的更好的哥儿,只是那个时候忙着打仗扩大疆域,再者那些哥儿长得好归好,都没长在她的心坎上。
不像刚刚惊鸿一瞥的少年,只觉得心间都开满了春天的花。
再说了,他不能干活没事,她能干啊,林满打定主意决定回去好好打听打听,最好能找个机会,和少年接触一番。
*****
【那个……宿主,你的饭好像烧糊了】
白团子飘在半空中,闻着空气里略微焦糊的味道,期期艾艾地提醒道。
宋辰控制着火候,现在这一锅糊涂粥确实烧糊了,但完全不影响吃。
“我刚接手这具身体,操控这些工具一时还不是很顺手,再加上刚刚烧火的时候太呛,身体不太舒服,一不小心就把粥熬糊了。”
宋辰的脸上满是真诚的愧疚。
“那怎么办啊,任务还算成功吗,其实……你就说这锅粥热不热吧。”
看着小心翼翼问话的宿主,白团子顿时心软了,乡下的土灶那么难操控,别说刚掌控身体的原身,就是一些烧饭的老手,都有烧糊饭的可能,这怎么能怪宿主呢。
再说了,任务要求宿主给家人烧一锅热乎乎的饭菜,这锅糊饭确实热乎乎的没错。
白团子大手一挥,直接算任务完成,只是萌萌哒提醒宿主以后要注意。
宋辰点着头敷衍,看着那个暂时被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野鸡。
这个时候,下地干活的宋家人也陆陆续续回来了,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股糊味儿。
于红梅顿时就炸了,虽说烧糊的饭菜并不影响吃,可这也不好吃啊,这年月粮食多金贵,宋老三这不是糟蹋东西吗。
这就是宋辰的目的。
他又不是什么好人,从没想过通过当牛做马,来博取宋家人的好感。
现在开始,他要贯彻落实自己在家人眼中的新形象。
总结来说就是——干活很积极,能力有问题!
于红梅一闻到味儿就知道,肯定是饭糊锅了。
家里的活一贯是几个小孙女和宋辰的工作, 这年头乡下的女人也都当男人使唤, 于红梅和前头两个娶进门的儿媳妇也要下地干活,在大房和二房的几个姑娘稍微大点能搭把手后,家里洗衣做饭的活就从几个媳妇手里脱手了,她们就安心和男人们一起挣工分。
不管是宋辰还是几个孙女,归根结底和于红梅都没啥关系,她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都还没嫁娶呢,所以闻到院子里飘散的焦糊味她顿时就炸了, 扯着嗓子大骂起来。
于淮花和王拉弟听着于红梅的叫骂,脸色有些难看。
这俩人, 前头那个是宋家老大宋子的媳妇,后头那个是老二宋寅的媳妇。
于淮花体型微胖,个子稍矮, 眉眼间和于红梅有点相像, 她是于红梅的亲侄女,于红梅二哥家的女儿, 于红梅毕竟是后妈, 她嫁进来的时候宋山已经有了三个儿子,除了病怏怏不知道能不能养活的老三宋辰, 另外两个儿子都已经立住, 也记得自己的亲妈, 很难养熟, 即便后来于红梅又给宋山生了一个金贵的老来子, 但和前头那个留下的这几个儿子都已经拉开了岁数上的差距。
于红梅也怕老头子有个三长两短的, 自己的小儿子又还没成家立业,会被前头几个继子欺负,所以想尽办法让老大娶了自己的亲侄女。
在于红梅的设想中,这个侄女应该和她站一边,可于淮花也不是个蠢货,姑姑虽然是亲的,可哪有自己的男人和孩子亲呢,嫁过来后就旗帜鲜明的和自己男人站在一边,跟于红梅这个姑姑兼继婆婆以及宋午这个小叔兼表弟争夺起了宋家的利益。
可能是目的没达到反而被背刺的缘故,于红梅和这个大儿媳妇的关系甚至比不上和老二家那个和她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王拉弟来得亲近。
于淮花垮着脸,她生了两个儿子一个闺女,闺女是老大,虽然第一胎生了个女儿让她多少有些失落,可在后面接连生了两个儿子后,于淮花自认底气足,对这个唯一的闺女还算疼爱。
乡下孩子懂事起就开始帮家里干活这是免不了的,于淮花也想闺女有个好名声,所以家里的活分摊到大丫头身上她不反对,可活儿她闺女干了,还要挨骂,她心里就不痛快了。
老二媳妇王拉弟是个黑黑瘦瘦的女人,眉眼却十分秀气,她垮着脸的原因和于淮花截然不同,听名字就知道王拉弟的娘家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在王拉弟看来闺女都是赔钱货,烧饭这样的小事都干不好的女娃子就该是她婆婆口中遭瘟的废物,丢了她的脸。
她本来就因为生了三个闺女一个儿子在这个家里没有大嫂有底气,现在闺女还给她拖后腿,叫王拉弟恨不得冲进厨房看看,是不是她闺女犯了大错,到时候,她非得好好教训教训那死丫头不可。
除却这俩当妈的,其他人的情绪虽然没有于红梅那样外放,可面上也都带着几分不高兴。
忙活了一天,谁不想吃上热乎乎可口的饭菜,糊饭虽然也能填饱肚子,可那味道,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就在于红梅扯着嗓子叫骂,正准备冲进灶房给那个连饭都不会烧的蠢货一个教训的时候,宋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爸,姨,你们回来了。”
于红梅嫁进来的时候,宋子和宋寅已经懂事,记得自己的亲妈,所以一直没改口,原身也跟着俩亲哥,管于红梅喊一声姨。
只见宋辰手里拎着一个正扑腾的野鸡,面露羞赧。
“刚刚烧饭的时候听到了鸡鸣,我还以为是鸡圈里的鸡飞出来了,谁知道出来一看,院子里不知何时飞来一只野鸡,我忙着逮鸡,一时没注意,倒叫饭烧糊了。”
宋辰微喘着气,脸色也有些苍白,可见为了逮住这只野鸡,他这个病怏怏的身子遭了多大的罪。
“野鸡!”
几个沉不住气的顿时尖叫出声,回过神来后捂住嘴,环顾了一圈院外,见没有外人,这才松了口气。
一群人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只尚且活着蹬脚的野鸡,吞咽着口水,完全把那锅烧糊的粥抛到脑后。
笑话,别说糊粥还能喝,就算烧成了不能吃的糊炭,一锅粥和一只鸡的价格孰高孰低,大伙儿也是会算的。
“不错,老三,你今儿还算机灵。”
宋山看着这个弱不禁风的儿子总算顺眼了一些,“这段日子大家也都累了,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把这鸡杀了,今儿吃一半,剩下的一半腊了,留着以后慢慢吃。”
野鸡和家鸡不同,这玩意儿不好养,会飞,而且现在家家户户能养的家禽都是有数的,他们也没办法多养一只鸡。
严格说起来,这只野鸡也是属于公家的东西,还是吃进肚子里最为安全。
听到宋山发话,宋家其他人的眼睛都亮了。
难得的,宋辰接连得到了好几个赞赏的眼神。
他也不心疼自己交出去的那只野鸡,反正本来就是系统给的奖励,宋辰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宋家的这些成员,就他现在的身体,想要在这个时代过上理想中的生活,这些可都是他的工具人。
这只野鸡,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吧。
宋辰在心中回忆着这一照面里这些人给他留下的印象,结合原身留下的那些记忆,分析出每个人的性格特点,心中大致有谱。
知道该怎么使唤、不对,是知道该怎么让他们发光发热,成就伟大事业了。
野鸡的个头比家养的老母鸡小,也更瘦,半只野鸡剁成块也没多少分量,可这么些鸡块跟一大锅土豆,粉丝,白菜炖一块,再加点自家做的酱,简直能把人香死。
实实在在的肉不用说了,这年月里吃腻味的土豆白菜吸满了肉汤,味道丝毫不比鸡肉来得差,舀一勺汤浇在烧糊的饭上,那股糊味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只见桌子上一阵刀光剑影,除了宋山这个一家之主享有提前盛出一碗盛了四五块鸡肉的菜肴的特权,其他人想多吃两口,就只能靠抢了。
宋辰上辈子锦衣玉食,这会儿刚来到这具身体里,倒也不是很馋肉,这会儿只是挑土豆和白菜吃。
他们这儿土质不错,种出来的土豆品质好,炖的时间长了,口感十分沙软,白菜也十分清甜,宋辰可不想吃糊粥,干脆拿土豆当主食吃。
餐桌上的一群人争抢的时候自然也不忘关注别人吃了几块肉,生怕自己吃亏,看宋辰只顾着挑菜吃,从头到尾只吃了一块肉,心里既笑话他傻,自己捉的鸡都不敢多吃几块肉,又觉得他识相,知道自己在这个家里没什么贡献,就乖乖将好东西让给家里其他人享用。
往日里积攒的怨念,这会儿也消退了不少。
这也是宋辰的目的之一,现在的他手里没有任何依仗,在这个年月里,还有这样破败的身体,和家人撕破脸可不是聪明人做的事。
不过他已经有了计划,这样装乖的日子,过不了多久了。
*****
“红星公社,林家沟的!”
“百新公社……”
县车站,各个公社的人都守在外面迎接新一批的知青。
拥挤的人潮中,一群模样青涩的少年少女扛着大包小包,艰难的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找到各自的知青队伍。
“你们今年运气好,分了仨男娃俩女娃子,不像我手臭,抽到四个闺女一个男娃。”
林家沟和上阳村两个生产队都隶属红星公社,两个生产队的田地还紧挨着,因此两个生产队的大队长关系还不错,这会儿凑在一块一边抽着自制的烟卷,一边等待各自分到的知青。
抱怨的是林家沟的大队长林拥军,宋勇年嘿嘿笑着不说话,他就不刺激身旁的老兄弟了。
知青在乡下遭嫌弃,早些年刚兴起知青下乡的时候,他们还稀罕了一阵,真心期盼着这些有文化有冲劲的孩子能给他们带来一些改变,结果时间一长,发现没带来什么进步不说,净扯幺蛾子,还分走他们本就不宽裕的粮食。
这么些年下来,只见一批又一批的知青被送到乡下,也没见几个人能回去,几个大队长一听上面又要分人,第一反应就是头疼皱眉。
但再怎么嫌弃,男知青总比女知青好,矮子里面拔高子,同样不会干农活,男人还有力气呢。
“大爷,请问您是林家沟的吗?我是这次分到林家沟的知青蒋毓成。”
俩老汉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一个身材挺拔的青年在林拥军面前站定。
“咳咳咳——”
林拥军倒吸一口凉气,却忘了嘴上叼着的土烟卷儿,热辣呛人的烟气吸到肺里,呛得他咳嗽连连,只能点着头,表示对方没找错人。
看到蒋毓成,林拥军的心都凉了,无它,只因为眼前的青年模样太出挑了。
身板好,浓眉大眼,一副长辈和小姑娘都喜欢的长相,比之前惹得村里小姑娘争风吃醋的翟知青还要气派,可想而知,等他把人带回村后,又会惹来多少春心萌动的丫头片子。
五个知青,拢共就分到一个男知青,还是个隐藏的“祸头”,林拥军忍不住怀疑自己的手气,今年过年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偷偷摸摸给祖宗烧点纸了。
“蒋知青你好,我是林家沟的林玲,咱们村的风气好,你要是遇到了什么问题,可以找我叔,要是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找我和村里其他的年轻人,大家都很高兴给你们答疑解惑。”
一阵清脆的女生突然从身边冒出来。
说话的姑娘扎着两个麻花辫,只是扎法似乎与时下常见的麻花辫有所不同,更精致,也有点说不上来的时髦。
她的五官很秀气,皮肤不如城里姑娘白皙,但透着一股勃勃生机,又因为她一直挂着的热情笑靥,衬着脸颊上零星几颗雀斑都有些鲜活。
“叔,我来城里帮我妈买点针头线脑,知道今天你们要来接知青,回去的时候,你就捎我一程呗。”
也没等蒋毓成回复,她又自然地转过头,语气热络地跟大队长搭话。
眼前的姑娘难道和大队长还是亲戚关系?
蒋毓成不动声色地观察着眼前的少女,对方的表现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没想到,在乡下还有这样的姑娘。
林拥军的想法和蒋毓成截然不同,看到突然冒出来的林玲,他咳嗽的动作都顿了顿。
林家这丫头怎么出现在这儿?还和新来的知青打起了交到。
之前林玲就因为翟知青和其他小姑娘争风吃醋闹出过不少笑话,后来落水生了场大病,好不容易才消停下来。
现在闹这出,是看上了新来的知青?
林拥军一阵头疼,真想问问林老二是怎么教闺女的,对比林老大家的满丫头,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能是亲疏有别,虽然知道蒋毓成无辜,可这会儿林拥军还是不可控制的降低了对他的感官,在他身上烙下“麻烦”这个标记。
没一会儿,剩下的四个女知青也陆陆续续集合,无一例外,在看到蒋毓成时,几个小姑娘的脸上都带上一抹红晕。
上阳村的知青还没集齐,林拥军和宋勇年打了声招呼,就驾着骡车走了。
一路上,林玲热情地为他们讲解着林家沟的情况,以及住在知青院的那些老知青们,重点讲述的对象当然是气质斐然的蒋毓成。
她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毅力才控制住激动的情绪。
上辈子,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认准了翟文这个抛妻弃子的负心汉,却错过了蒋毓成这个未来的大富豪。
明明是上一辈定下的婚约,她和林满都是林家的闺女,凭什么林满这个克父克母的丧门星最后舒舒服服成为了婚约的履行者,当起了富家太太,后来她和爸妈求上门的时候,还被林满无情的赶了出来。
那种没良心的女人,凭什么拥有这样的人生。
好在上天还是眷顾她的,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看着眼前俊朗的青年,林玲心中发誓,这一次,她绝对不会将这段姻缘拱手相让。
*****
林满下工回家的时候,正好迎面撞见大队长赶着骡车回来,她和大队长打招呼的时候,随意地看了眼新来的知青。
在看到蒋毓成时,视线停顿了片刻,但很快就转移开,看蒋毓成的时间,还不如看林玲的时间来的长。
如果没有之前对宋辰的惊鸿一瞥,蒋毓成的长相也还算入眼,虽说硬朗的五官不符合她的审美,可好歹还占着白这个优点。
可惜有了长在她心尖尖上的哥儿,其他胭脂俗粉都是难以将就的存在。
林满现在满脑子盘算着自己的家底,也不知道够不够娶心仪的哥儿进门。
辰哥儿有些瘦弱,得好好补补,供销社那些糕点糖果都要票据,还有养肤的雪花膏也得备上,没关系,她有门道,能弄来一些稀罕东西,只是更费钱些。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花钱花在刀刃上。
林满觉得给自己想要追求的哥儿砸钱,这想法没毛病。
想想那张白嫩嫩的脸蛋对她露出含羞带怯的表情,她蓬勃的消费欲望都被激发了。
买买买,不能靠人格魅力折服,她砸钱都要把人哄回自己被窝里。
“这里就是你们住的地方了。”
林拥军将一行人带到了知青院里, 林满是特殊情况,她干活利落,往往能用更少的时间干完超时的活, 而那些下乡的知青们, 即便来了好几年,想要挣到足够的工分换取粮食,也得加班加点在地里忙活,所以这个点,院子里的知青都还没回来。
“等等人就该回来了,到时候自然有老知青教你们,按规矩, 今儿就不用下地了,明儿也给你们一天时间添置一些物品, 至于你们的口粮,可以先到队里支一些,年底还上就好了。”
林拥军看了眼四个新来的娇滴滴的小姑娘, 女知青的屋子到时候就有些挤簇了, 恐怕到时候还得闹些官司。
“知青院里的规矩,村里的规矩, 到时候自然有老知青提点你们, 但有些丑话,我也得说在前头。”
林拥军板着一张脸, 神情肃穆。
“国家叫你们下乡, 是为了锻炼你们, 不是让你们来享受的, 地里刨食是累活苦活, 既然来了, 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你们以后的口粮,都是靠你们自己一分一分挣出来的,当然,要是你们家人心疼,愿意寄东西过来叫你们不那么辛苦,我也不拦着,只有一点,别仗着生活宽裕自在,就生出闲心,在我们生产队里搅风搅雨。”
说后半段话的时候,林拥军字字铿锵,眼神从他们面上一个个划过,有些小姑娘脸皮薄,被他看的难受,他也没因此给个好脸色。
其实这就是下马威。
实在是这些城里来的知识青年留下的前科太多,之前来了好几个为了少干活闹运动的,搞得村里人心惶惶,地里的收成都差了很多。
在这件事上,林拥军和村里的一些干部、长辈意见都十分一致,不管外面怎么闹,他们这地界大家就安安稳稳过日子,有那个折腾的力气都花在地里,多重点粮食吃饱饭不好吗。
因为林家沟里基本都是姓林的同宗,和隔壁的上阳村一样,被宗族长辈管束着,人心很齐,偶尔有几个跳脚的,也会很快被按压下去,这些年外面的风雨,还真没怎么影响到他们这儿。
就连那些被下放改造的坏分子,在这里也只是住的破烂一些,干一些脏臭的活,却不用像其他农场生产队一样,隔三差五就要上台被批被打,顶多就是领导来视察了,做个表面功夫。
“大队长您放心,我们选择下乡劳动,就做好了吃苦耐劳的准备,我的父亲是军人,他的教导,让我在面对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不轻言退缩。”
蒋毓成忽略了后半段较敏感的话,只表示自己会认真干活,不给队里添麻烦。
这年头的人对军人十分敬重,听到蒋毓成是军人的孩子,顿时对他高看一眼,几个同行而来的女知青也在心里将蒋毓成的地位又提高了一些,军人家庭,出生好,家境应该也不差,就是不知道,蒋毓成的父亲,是个多大的军官。
“真巧,我大伯也是军人,只可惜他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牺牲了,那个时候,我堂姐也才刚出生不久,我大伯叫林柱,没准当年和你爸还是战友呢。”
冷不丁的,林玲又冒出来了,林拥军以为她到村里后就回家了,不知道她一直跟在他们后头。
“这些年我爸可想我大伯了,想当年,他们兄弟俩感情最好,我爸还寻思着去部队找找我大伯曾经的战友,看看能不能打听到我大伯生前的一些事,最好能找到一两张照片,也不至于后人都忘记了林家这位英雄前辈的音容,可惜……终究还有我堂姐在前面,我爸虽然是长辈,也不能越过她做决定。”
林玲的脸上满是对她口中这个大伯的怀念,以及一些难以言喻的惋惜。
“林玲,你大伯居然是烈士!”
姜妮儿看着林玲的视线都尊敬了许多,她本来还有点傲气,用挑剔的心思想要在林玲这个乡下丫头身上寻找优越感,因为林玲表现的太落落大方,她觉得一个乡下丫头不应该小家子气,扭扭捏捏吗,林玲凭什么比她这个出生大城市的姑娘还要自信。
现在林玲笼罩了她烈士大伯的光环,姜妮儿觉得,她们勉强可以“平等”了。
“正好我准备写信跟家里报平安,顺便可以向我父亲打听一下林烈士的情况。”
蒋毓成看着林玲的眼神幽深,林柱这个名字他可太熟了,可以说,他就是冲着林柱,才选择林家沟这个地方下乡支队。
蒋毓成的父亲就是林柱当年的战友,蒋毓成出生时,蒋父还曾玩笑似得提出过将来林柱要是有了女儿,两家可以结个娃娃亲。
只不过那只是口头之言,并没有正式交换过信物,顶多也就是被几个战友听见过这一段戏言,恐怕当事人自己都没有放在心上。
蒋家现在的情况并不好,因为蒋毓成的母亲是大资本家的女儿,虽然现在他母亲以及和娘家登报脱离关系,可蒋父的一些政敌一直紧抓着不放,他这些年的军工,想要护住家人,维持现在的地位,着实有些困难。
蒋毓成在家排行老大,底下还有三个弟弟妹妹,本来家里还想运作一下关系让他上工农兵大学,可现在这个风声下,家里根本就不敢有任何操作,甚至为了更小的三个孩子,只能主动送他下乡,来表达自家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