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美乐之吻—— by脂肪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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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做错了还不承认,你这种人渣和你们所有菲利斯人一样,都不要脸!活该遭受全国人民的唾弃!”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又去推搡他,扬声道,“根除你们这群菲利斯蛀虫,先从我们做起!从大学做起!”
“就是!我们这么多人都看到你打人了,难道还能污蔑你不成!做错了就做错了,还不肯承认,和你同窗是我们的耻辱!”
我们原本只是远远地看着,谁知杰西卡竟突然冲了上去。
“够了!你们不要再吵了!”她跑过去,试图阻止这场争执。
杰西卡是个非常瘦小的女孩子,也许她那爆炸式的满头卷发给她增长了点身高,但她实际还不到我的耳根高,更何况她那皮包骨式的单薄躯体,我根本想象不到她有那么大的勇气和力量,竟然跑到一群逞凶斗狠的男人当中,试图阻止他们。
“她疯了吗!”明妮焦急地跺脚,“这个傻瓜要干什么!”
杰西卡张开双臂,满脸肃然地对那一群人说:“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有学院和教授来判决,你们不是法官,有什么权利在神圣的大学校园里制裁同学呢?何况只是口角而已,就要联合所有人把他们赶出学院吗?”
“你这个女人来干嘛!关你什么事!你是在帮这几个菲利斯砸碎吗?”杰西卡的出现立即引起了这群人的围攻,他们愤怒地把矛头对准了她。
“哪儿来的蠢女人!滚开!没你的事!”
“你没有耳朵吗?这些菲利斯蛀虫不但辱骂欺负同学,还动手打人,我们联合起来驱逐他们,这有错吗!你算什么东西!轮不到你插嘴!”
甚至有认识杰西卡的人,开始恶毒地攻讦她。
“这个眼镜鬼、丑八怪是新闻系的怪胎,一个连一银币嫁妆都没有的穷鬼,靠巴结贵人才进入大学的神经兮兮的男人婆。”
“女人不待在家里生孩子,跑到大学来干什么!你这种货色也来大学找丈夫吗?怕是连你维护的这几个菲利斯人都看不上你吧。”
杰西卡气得脸色都白了,急切道:“住口!你们住口!”
“跟你说话算是看得起你了,别给脸不要脸,滚开!”
有人推了杰西卡一把,杰西卡脚下一晃,跌倒在地。
明妮急红了眼,二话不说跑了上去,我也跟着跑到杰西卡身边,把她搀扶起来。
明妮愤怒地对推搡杰西卡的金发男人说:“你们从小就接受绅士教育,今天居然要对女人动手吗!”
金发男人明显脾气暴躁,扭曲着脸说:“她也算是女人?跟男人顶嘴的算什么女人?你也一样!这里不关你们的事!我已经奉劝过你们了,不听话硬要待在这里,等会儿挨了打,可别说我们不绅士!”
“你们!”明妮还要上前时,我急忙拦住她:“别说了,不过白费力气,这种人情绪激动之下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呢,我们快带杰西卡走吧。”
此时,周围已经站满了围观的人,他们指指点点,嘻嘻哈哈,仿佛我们正在演出一场热闹的舞台剧,而这场表演中,演员演技到位,情绪真实,台词激烈而富有逻辑性,比三流编剧演员们排出的戏不知强多少。
“安妮……”
我正要离开时,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转身一看,竟然是丹尼哥哥。
“丹尼哥哥。”我惊讶地望着他,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他在这所大学读哲学,但因为那次宴会后生出了反感,就一直没有想起过他,没想到会在今天遇到,而他也站在那几个被攻讦的菲利斯人当中。
“哥哥?你也是菲利斯人吗!”有人突然愤怒地朝我叫骂,“你们这些女人该和这群菲利斯人一起滚出大学!”
“滚出去!滚出去!”
紧接着他们像喊游行口号一样,高举着拳头,狂热地叫嚣道:“滚出去!菲利斯人滚出去!”
“滚出去!滚出去!”
“滚出去!滚出去!”
我气得浑身哆嗦,想反驳点什么,却发现连嘴唇都在颤抖,甚至隐隐有流泪的感觉,只是硬撑着不让泪水溢出眼眶。
直到一位教授打扮的人走进来平息了这场纷争。
可他没有谴责这些人聚众欺负同学,对他们推搡杰西卡更是只字不提,只让我们不要再闹事了,然后疏散了所有围观的人。
明妮搀扶杰西卡先回去了,我帮丹尼哥哥他们捡起掉了一地的书籍。
以前没有注意过,可当这些菲利斯人站在一起时,我才发现他们的长相真的与安大略人有很大区别。
菲利斯人都是黑色卷发或者黑色眼睛,虽然都是白色人种,可他们的鼻子偏大,颧骨更突出,有人还携带着耶稣十字架手串,那手串却明显有别于普国大众信仰的耶稣造型。
他们一个个都情绪低落,踏着沉重的步伐离开了,只有丹尼哥哥还留在这里,他苦笑着对我说:“没想到你进入大学了,祝贺你。”
“谢谢。”我诚恳地说。
“早知道会变成这样,当初就不该读什么哲学系。”他叹了口气,周身弥漫着萧索、颓废的气息,仿佛几年前那个自信昂扬的人完全消失了。
我和他漫步在秋叶飘飘的校园里,灰暗的天空下,一群鸽子盘旋着落下,‘咕咕’叫着捡食道路上的鸽食。
然后我得知内力叔叔再次破产了,这次破产是国家强制收走了他的水泥厂,然后又以非法所得的罪名没收了银行里的钱,并查封了他们的房子和一切财物。
“小时候我想读法律的。”他自嘲道,“总觉得做律师很棒,像英雄一样,可以为人民做贡献。而长大后,我觉得律师不过是给人打工的受气包,男人必须挺直脊梁,想要尊严就该爬到更高的地方,所以我选择了哲学,因为这个学院里都是贵族,我以为这个选择可以帮我打开一片天空的……”
信步闲庭的鸽群因为我们的踏入而惊起,纷纷飞向萧索的天空,那翅膀扑腾的响声让人怀念起中学时的校园,我想起了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丹尼哥哥也曾和我漫步闲聊。
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是从他口中得知了民权和革命这些陌生的词汇,知道了学习法律,和为人民做贡献的梦想,甚至就是因为他谈论着将来要上大学,我才隐隐约约开始担忧起自己的人生之路。
时过境迁,一切都不同了。
我进入了法律系,追逐着他幼时的梦想前行,而他进入哲学系,也追逐着世人眼中荣华富贵的梦想前行。
是不是人生就是如此呢?
在迷惘中摸索前行,当看到更好的,就想追逐更好的,然后被周围的人影响着说服着,一路匆忙拥挤地奔向同一个终点。
可这个终点是我们最初想要的东西吗?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有没有自己欺骗了自己呢?
又或者我们害怕那样寂静的夜晚,因为我们害怕面对自己真实的内心,害怕这颗心贫乏、孤独、逞强、虚伪可怜。
丹尼哥哥走了,他说他要离开大学,去找一份工作,虽然现在还不知道要做什么。
天气越来越冰冷了,盘旋在上空的鸽子群被养鸽人的哨声叫走了,冲向远方黑暗的天际,然后一滴细细的,冰冷的雨丝打在了我脸上。
进入大学,毕业后找一份工作,这就是我的人生追求了吗?
在大学面试的考场上,说自己的梦想是学习法律,然后帮助穷人,这里面到底有几分是真的,几分是虚幻的自负,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了。
大雨来临之前,我赶回了宿舍。
可我发现大家正聚集在楼下客厅里,都围着詹妮弗。
詹妮弗像尊雕塑一样,面无表情地坐在灯下,昏黄的灯影中,她的脸色苍白极了,连嘴唇都白得失去了血色。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海伦娜。
海伦娜悄声对我说:“詹妮弗去上解剖课的时候,有位新教授不断羞辱她,让她离开课堂,她为自己辩驳了两句,结果教授就以詹妮弗不敬师长的缘由,让她离开大学。”
外面传来隆隆的雷声,稀里哗啦的雨打在玻璃窗上。
没有人说话,大家都静静地围着她,表情沉重,像在举行一场丧礼。此时此刻,安慰和劝解是多么苍白无力啊。
詹妮弗的手搭在一摞厚厚的医学笔记上,那些笔记都被细心地包了封皮。我曾翻阅过这些笔记,里面精致地像教科书一样,字迹清晰优美,人体脏器被清晰地手绘出来,也不知花费了多大的精力。
她是全宿舍最努力的学生了,经常天不亮就离开,别人熟睡了才从图书馆回来,我们聊天玩笑,她也很少插嘴,总是抱着厚厚的书看。
她对待这项学科是如此的认真和努力,她对医学的爱和崇敬让人心生敬佩,可这一切付出都抵不过某些人的偏见。
轻飘飘一句‘不敬师长’,就剥夺了她的梦想,更把她的付出和努力化作乌有。
她在怨谁呢?也许是自己吧,被教授刁难的时候,为什么要反驳呢?
雨越下越大了,电压有些不稳,昏黄的电灯忽明忽暗。
詹妮弗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对大家说:“谢谢你们,我没有事,虽然离开了大学,但没人能阻止我从事梦想中的事业。我……我有点累了,回房间休息了,教授叫我坐明天上午的火车离开,怕是不能和你们道别了。”
她疲惫地站起来,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卧室,我们望着她的背影,却仍然连一句劝慰的话都说不出口,我们知道她需要慰藉,可谁也给不了她。
晚上停电了,我们在卧室点上了几根蜡烛。
杰西卡正在灯下奋力地写着什么。
她的神情很认真,厚厚的眼镜上映照着蜡烛的火光,透过那团火焰可以看到一双明亮的蓝眼睛。
我趴在床上,正撑着下巴凝望她,伴随着窗外哗啦啦的雨声和雷声,房间里有种凝重的气息,而这种凝重就蕴含在她那毫不间断的笔触声中。
她一直写,一直写,从我搬来这个房间的第一天起,就发现她每天都忙着写稿子,废纸篓一天就能装满,墨水瓶没多久就要换新的。
最初相遇的时候,我觉得她有点像新城的男人,喜欢夸夸而谈,给人一种桀骜不驯之感,可相处久了我才知道,她是心存公正,就像她们新闻系的教授所说的,第一尊重真,第二尊重理的人。所以虽然我不知道她在写什么,但我知道她一定在做着很有价值的事情。
“你在写什么?”我不由得问道。
她停下来看了我一眼,笑笑说:“我在给一家报社写文章。”
“好厉害,是什么样的文章?”
“关于女性权力的,今天詹妮弗的事情让我很生气。”她面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会选择法律呢?能跟我说说当时的想法吗?”
我摇摇头:“没有什么想法,我出生在乡下,父母都差不多是文盲,我只能跟身边优秀的人学习,偶尔听到一个想法,我也觉得很棒时,就会跟着做。上学是如此,学法律也是如此,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进入大学后会遭遇什么,但是我很庆幸,我们法律系的教授都很公正,不像医学系那样会歧视女人……”
杰西卡点点头,然后交叉着双手,说起一件事。
“我读中学的时候,有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她聪慧到令我咋舌的程度,十个我加起来也比不上她。当年报考大学,斯科蒂沃女士推荐了我们两个人,她原本想进入我们大学学习物理的,可最后呢,她选择进入一所女子高等学院,学习……家政学……”
“因为她父母觉得物理这样严肃艰难的学科太一本正经,怕她失去女性的气质。而她自己也打退堂鼓,考虑到进入大学后,所有的同学都是男性,她交不到朋友会很孤独,而学习家政,她才会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日子才会更开心。”
“多可惜啊,我们曾经就是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无所畏惧地谈论着严肃艰难又一本正经的话题。可暑假再次相遇的时候,她变了,嘴里只剩下了男人和约会,她告诉我这个社会之所以稳定,是因为女性主持了家庭,所以女孩子应该学会如何做女人,而不是学着去做男人。婚姻需要合作和自我牺牲,而事业需要竞争和自我强化,两者根本不能共存。”
“我并没有反驳她的观点,只觉得她在那所女子学校里被彻底灌输了一种观点,那就是明确了自己功能的唯一性——生儿育女。”
杰西卡叹息道:“今天詹妮弗和我们遇到的事还不够警惕吗,女性自己毫无进取之意,而有进取心的女性却遭到了男性整体的排斥和阻挠,甚至还有同是女性的人斥责我们的‘离经叛道’,不知道这种现状会不会有改变的一天呢?”
房间里沉默了下来,我们彼此都没有再说话。
杰西卡可能是在思考自己的论题。
而我却是深深地被她的想法震撼住了。
我过去只有一个光秃秃的认知,觉得不应该依靠男人生活,应该好好依靠自己,但我从未意识到这是自我认知的一种判断,我觉得自己的‘功能性’不是只有生儿育女,可是这些想法隐藏得太深了,我在还未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在做了。
“还有……”杰西卡歉意地笑了笑说,“今天很抱歉,我太冲动了,给你们引来了麻烦。”
我摇摇头说:“不是麻烦,但我也认为不应该牵扯进那场争执中,他们太愤怒了,理智灼烧下,会做出不合时宜的举动,如果被他们伤害到你,我们都会很难过的。”
杰西卡起身走到窗边,面对着漆黑的雨夜,轻轻在满是雾气的窗户上写下了一段文字——睁开眼睛,面对事实。
“摩里士因为日心说被烧死时在想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个世上的道理,并不一定说得多的就对,说得少的就错,有时候甚至对错都是次要的,因为人类像动物一样,争强好胜的天性才是一切争执的源头。”
“小时候我被继母诬陷打碎了珍贵的瓷器,我不肯承认这是我做的,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肯道歉,父亲站在继母那边逼我承认,可是无论他罚我禁闭,还是不许我吃饭,我都不肯认错,最后父亲赞同了继母的观点,认为我是个缺乏教养的坏女孩,于是把我送去了学校。我很伤心,不明白父亲为什么对我这么残酷,只因为一套瓷器就舍弃了我。可后来我就懂了,他只是因为尊严受挫罢了,打碎了瓷器不是错,忤逆他要我道歉的命令才是错的。”
“今天这件事也是如此,菲利斯人有错没错我不知道,但他们站在了被狩猎的一方却是真的。大自然弱肉强食,人类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去剥夺他人的利益,说起来也是没错的。”
“当人类的需求满足了最基本的吃穿住行后,就不可避免的要满足精神方面的追求,因为只知道吃喝睡的人与动物无异,所以这不是一场简单的战争,这是一场事关精神的战争,自古以来为此发动的战争不计其数,其残酷程度丝毫不逊于为生存而战。所以你且瞧着吧,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不过是刚刚开始……”
詹妮弗搬离了宿舍,像从未来过一样,所有的痕迹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时间进入十月,这个冬天似乎特别冷, 第一场雪早早到来,呼啸的北风似乎能穿透学校那古老沧桑的院墙,把在图书馆读书的我冻得瑟瑟发抖。
我坚持不住,便提早回去了,在路过中庭的时候,有分发报纸的人随手塞给我一张报纸,报纸的头条是《菲利斯人迁出政策》。
这篇文章经许多专家论证,包括历史、地理、遗传、经济、法律等专家,引经据典地说明了菲利斯人是外来人种,并非普国公民,所以不能享受普国公民的权益。
政策规定,从即日起,菲利斯人禁止担任公职,不能从事教师、新闻、医药、艺术、法律等职业,不得参军,且严禁与安大略人通婚。
禁止菲利斯人使用一切公共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图书馆、公立医院、所有安大略人开办的学校,还有音乐厅、电影院、游泳池、餐厅等。
限制菲利斯人购买肉蛋奶制品,也包括可可、烟酒、水果等,甚至还有纺织品、日用品的规定。
但是国家鼓励菲利斯人移民出去,只要上缴了包括公司、土地、房产、证券等等在普国非法获得的财产,就可以获得一张免费的出国签证。
杰西卡料想的没错,这是一场战争,而且刚刚打响。
我路过艺术学院的时候,看到一群人叫嚷着把一位教授驱赶出了教学楼。那是一个身材肥胖留着大胡子的艺术系教授,他正带领着一群学生反对他的菲利斯同事。
那位菲利斯教授虽然年轻,但身材单薄,看上去有些孱弱,书本、乐器、衣服被扔了一地,他苍白着脸,试图为自己辩解。
“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为什么像暴徒一样对待我,我做错了什么?”
“国家已经不允许菲利斯人从事教职了,从大学里滚出去吧,就是你们这些外国人污染了我国的艺术,还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教给普国的下一代,你们存了什么阴谋,自己心里明白!”领头的教授骂道。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中挤出一位老先生,他搀扶起那位菲利斯教授,然后挡在他面前,严厉地对那群人说,“够了!我做了三十多年的老师,还从未见过这种荒唐事!竟然驱赶老师?你们还要做什么!”
那人正是我们法学院的弗拉维教授,他是我遇到过的最和善的老师之一,一天到晚笑呵呵的,喜欢和学生们开玩笑,热衷于新鲜事物和诗歌艺术,我从未见过他生气的模样,而此时他紧紧皱着眉头,双目愤怒如灼烧的火焰。
领头对抗同事的胖教授冷哼了一声,阴森地瞪着他:“怎么?你是菲利斯同情者?是的话,你也该被一起清理掉!省的教坏了学生们,还污染了纯粹的校园和高贵的艺术!”
“荒唐透顶!看看你们疾言厉色的样子,你也配称老师!你们还配当学生!我了解普国,这里是我的家乡,我也了解我的同胞和我们的文明,在这个诞生了巴赫和贝多芬的伟大国家里,演奏着伟大音乐的人做不出这样可恶的事情!你们的仁慈之心在哪里?宽阔的胸怀在哪里?满怀着戾气的你们做出的音乐有谁会欣赏?这一腔的愤怒和险恶能感动什么人?做任何事之前,先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也许是说不过法学院的教授,也许是恼羞成怒,那位领头的教授冲过去嘶吼道:“你叫这些菲利斯人骗傻了吧!不会睁开眼睛看看吗!看看他们对普国犯下了多少滔天罪行,看看他们有多么阴险和卑鄙,看看他们像蝗虫一样肆虐我们的国家!他们是我们的敌人,如果你站在敌人的身边,那你也是我们的敌人!是我们国家的奸细和叛徒,将来也会背叛国家,背叛人民,你该和他一起滚出去!!”
“该滚的是你!闭目塞听的也是你!你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味固执己见,根本无法理智地沟通和交流。”
一瞬间,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两位教授竟然厮打了起来,像乡下那些喝醉了酒的泥腿子,因为一言不合,就互相拳打脚踢,直到几个学生强行拉开他们。
而这不是唯一一次驱赶菲利斯教授的事件,不过几天时间,相似的情形不断上演,就是那几个行为极端的教授,领头驱逐了所有菲利斯同事,把他们驱赶出办公室,甚至直接驱赶出课堂。那些为教育事业奉献了终生的老师们,只得收拾行李,落寞地离开了大学。
进入十一月,又到了每月一次的学院聚餐。
这一年里,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也习惯了每月一次,坐在全是男人的餐厅里,迎着晃动的烛光,和总想嘲弄我的哈里斯面对面,吃一顿有些食不知味的晚宴。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排列座次的,因为不管我早到还是晚到,不管我坐在哪里,围坐在我身边的永远是那几个人,其中以哈里斯为最,他好像根本不在乎我拒绝了他多少次,简直像新城街头那些油腔滑调,总是纠缠女性的流氓一样令人生厌。
长桌上摆着银质烛台,烛台上插着长长的白色蜡烛,漂亮的烛光照亮了桌上的餐具和酒杯,也让墙壁上的宗教意味十足的画像和玻璃更添了一丝神秘感。
这本是一顿很有情调的晚餐,却让对面的人硬生生搅混了。
“风吻过树梢,却无一丝颤动,寒冷拂过大地,却无视火热的心灵,有一种东西正在燃烧,灼热的火焰几乎将我烫伤,可我心甘情愿,愿与这迷人的夜共赴黄泉。”
哈里斯先生相貌英俊,还有一副好嗓子,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低沉而冷清,像悠扬的提琴,尤其迎着温暖烛光,他那绿色的眼睛会像深海一样专注地凝视着你,比舞台上深情的男演员还让人心动。
如果他不是一次次来纠缠我,我大概会对他很有好感的,因为这毕竟是一位慧聪迷人,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啊。
可这种贵族出身的男子为什么要来纠缠我呢?又不可能结婚,干嘛还要追求我?被拒绝了也依然纠缠不休,这让我回想起了很糟糕的过去,甚至怀疑起了他的目的。
“今晚的诗有一句没有押韵,我觉得共赴黄泉改成共舞更好些。”我无聊地搭话道。
“哦……”他撑着下巴,凝视着我说,“我当然也喜欢共舞,可我更喜欢死亡的唯美和永恒,喜欢炙热而决绝的痴恋。”
“愿上帝保佑您,想保命还是离这种决绝远一点好。”
“你像传说中冰冻在水晶棺中的公主,有着冰块一样冷硬的心肠,总是嘲笑我火热的内心,践踏我卑微的尊严。”他失落地垂下眼眸,神情落寞如迷惘的旅人。
我也曾因为他这种无辜的可怜表情而心软过,想自己是不是太冷硬,太过分,可次数多了,我就觉得他是沉浸在某种自怜自艾的表演里,有些不可自拔了。
“晚上好,安妮小姐。”坐在哈里斯身旁的布朗特跟我打招呼说,“您前几天得了感冒,最近好些了吗?”
和花花公子般的哈里斯不同,他形影不离的朋友布朗特倒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这里的人出身各不相同,但奇怪的是,很多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说话的口气都有着谜一般的相似之处,大概是中学时代都经受过严厉的教导和熏陶的结果吧。尽管如此,可相处时间长了,就会发现那掩藏在统一绅士教养下的性格差异,会暴露他们的喜好和缺点。
可有一个人很不一样,他永远彬彬有礼,永远风度翩翩,从不高声说话,也未畅快欢笑,他就像个站在角落里的守望者,却又神奇地与每个人都保持着和善从容的关系。
你无法读到他在想什么,因为他总是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你更无法知道他的喜好和性格,因为当每个人都在夸夸其谈的时候,他总是微笑着聆听,从不发表任何意见。
只这种深入骨髓般的绅士教养来说,他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我甚至能在他身上看到一些萨沙的影子,他们都是把自己层层武装起来的人,像一个洋葱,你拨开了一层,以为自己发现了什么,可很快你就明白,他们只展现出想展示给你的,真实的他们比大雾弥漫的清晨还要模糊。
“谢谢关心,我已经好了。”我礼貌地对他笑了笑。
“那就好。”他对我点点头,又与隔壁的人交谈。
忽然,一个高瘦的身影把我所有的关注都夺走了。
杰米·伊登匆匆走进大厅,身上还带着从外面带来的寒气,他黑色的卷发有些长了,凌乱地披散在耳后,这衬得他的肤色更加苍白。而他眉头紧皱着,也不知正为什么而烦心。
他越过哈里斯和布朗特,独自坐在一个空置的座位上。可刚一坐下,他周围的同学就互相对视了一眼,开始说些菲利斯人的话题,当然什么难听说什么,还露骨地嘲笑和讥讽他。
杰米一声不吭地坐着。
几分钟过去了,嘲讽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没有任何人去阻止找茬的人,长桌上反而越来越安静,似乎都在等待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就像在等待一场好戏开锣。
我看向哈里斯和布朗特,他们也沉默着,视线凝固在玻璃杯或餐盘上,完全没有要帮杰米的意思。他们曾是杰米的朋友,刚入学的时候也有过一段形影不离的时光,但渐渐的,他们谁也不理睬谁了,甚至连目光也不愿意相碰。
虽然国家还没有强令菲利斯学生离开大学,可他们就像过街老鼠一样,所到之处必遭受无数侧目和嘲讽,仿佛他们生而有罪似的。而同情和帮助他们的人也会被冠上菲悯的名号,同样遭到辱骂和欺负,所以大学里的菲利斯人被逼到了墙角,完全被孤立了。
杰米的拳头越握越紧,我甚至能看到上面暴起的青筋。
我知道被羞辱是什么滋味,小时候也曾疑惑,我明明都这么可怜了,那些人为什么还要欺负我。长大后我才知道,原来人世间什么妖魔鬼怪都有,所以突如其来的羞辱是正常的,聪明人要学会忍耐。又或者这不过是种自我安慰,这世上只有软弱无能的人才会任人欺负,而施加暴力的人不会因为你的忍耐而施以仁慈,他们只会变本加厉。
那些话越说越难听了,甚至涉及到了杰米的父母,他们用很难听的话来羞辱他的母亲,他眉头不停地跳动,似乎马上就要跳起来殴打对面那个混蛋的时候,我立即站起来,拿汤匙敲了敲玻璃杯,清脆的响声立即吸引了整条长桌的注意。
说真的,我从进入学校就一直低调行事,从未主动引人注目。所以当我站起来时,半个大厅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身上。
这一会儿功夫,冷汗就下来了,我开始思索现在装晕似乎不是个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