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女古代日常—— by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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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的驴子太老了,最多只拉得动两到三名妇孺,若是坐上青壮的男子,拉不动的驴子还会发脾气,将驴车拉到路旁,低头吃起草来,谁来拉都不走,傲娇得很。
若是遇到大雨才会一家子挤上车躲雨,停在路边等雨停,毕竟谁也不想累死驴子,少了驴车,宁知秋怕到不了川蜀。
“驿站被火烧了,不能住人,天一亮咱们就走了,你在车上睡了一夜,娘不忍心喊醒你。”她睡得很熟,未曾惊醒,女儿最让人放心的是心宽,不论走到哪里都吃得下、睡得香,从不受恶梦惊扰。
“那爹和大哥还有弟弟睡哪儿?”娘应该叫醒她,大家轮着睡上一觉,不然还要走路哪吃得消。
周氏笑着抚抚小女儿柔细青丝。“他们就靠在车边打盹了一会儿,不碍事,不过幸好有你的提醒,你姊姊让你大哥及时拉出咱们的驴子,要不这一路就难过了。”
虽然私人物品不多,就几件衣服,几个锅碗瓢盘和自备的米粮、乾粮,但没驴车载着,自个儿背着也挺累的,更别提有时能上车歇个腿,躲个暑气,喘口气。
“有人伤亡吗?”她好像有听见惨叫声。
听到伤亡,余悸犹存的周氏微颤了一下。“是闯进盗匪了,听说比我们早一日投宿驿站的官员是个大贪官,带了无数的金银财宝返回京城,一路上太招摇了,引来贼惦记,这才半夜放火想趁机夺财……”
当然死了不少人,抢夺之际难免刀剑相向,大官身边就有几十名官兵相护,和盗贼打上了,两方都死伤严重,连家眷下人也有人受伤,满地是血。
但是周氏不会把这些事告诉女儿,她认为女儿还天真得不懂世事,没必要为这种事担惊受怕。
“娘,那是谁救了我?”她和他结仇了。
救人就救人嘛!干么不耐烦地把人往地上一摔,那一下有多疼他知道吗?她五脏六腑都快移位了。
一说到救命恩人,周氏不自在的露出一脸纠结的神情。“他姓华,是咱们流放地附近的驻军,是位把总大人。”
把总,七品官。“他怎么会刚好救了我?”
“他们原本就带兵在周遭剿匪,远远看到驿站这边有火光,便派了百名士兵过来瞧瞧,正巧遇上了打劫的盗匪。”打仗的兵一来,哪有贼子猖狂的分,一会儿功夫就压制凶险,或捉或杀的解决匪患。
“真是巧呀!”平白的功劳从天而降。
就像香港警匪电影里的情节,男主角都打完了警察这才姗姗来迟,一枪未发的捡了功劳,升官发财都是上头的事,没男主角的分,反而还可能降级,背负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
贪官和盗匪两方的人马打得差不多了,姓华的把总大人撞大运,瓮中捉鳖的捡便宜,收拾残局,然后救援及时的大功就落在头上。
“是挺巧的,你有意见?”一道凉飕飕的冷音从驴车边飘过,凉得让人透心寒。
骤地怔住的宁知秋忽地握住娘亲的手。“娘,外面那个……是谁?”
声音好熟。
“应该是把总大人。”
是他?!“他怎会和我们走在一块?”
周氏局促的笑笑。“这次押送我们的差爷三死四伤,不好再送我们到流放地,因此便拜托把总大人代劳,官差们则随着李大人返京。”
李大人便是百姓口中的大贪官,布政使大人。
“所以我们要跟军队到川蜀?”他们跟得上行军速度吗?
“我们已经到了川蜀。”这天气热的呀!简直火在烧。
“什么,到了?”宁知秋讶然。
“不过到我们的流放地还有几日光景,蜀西很大,光是我们流放的地头就有几百里宽,一眼望去荒凉无比。”据说人口不多,一座县城的百姓超过两万就算多了。
这要命的川蜀,“娘,热呀!”唉,四川是盆地,四面环山,不热才怪。
“是呀!热。”她一说,汗就往下一流。
“我想吃冰。”热死了。
周氏苦笑的替女儿搧凉。“恐怕往后的数年咱们都用不起冰,你忍一忍,爹和娘再想办法。”
“娘,我忍不住呀!”也许试着制冰?
“这是我们日后要住的家?”
到县城办好了入籍的文书后,宁家人在宁锦昌的领路下,来到一处叫流放村的小村落。
村里前前后后盖了五排大小不一的屋子,原本有上百户人家,但有的死绝,有的获得赦免罪刑而搬离,有的因朝中有人为其开脱,无罪返回原居住地,太平盛世之年,获罪流放的人家不多,因此流放村只剩下不到五十户,约一百多名人口。
这几年只有宁家一户搬入,空屋子很多,任凭挑选,虽然大多残破不堪,好的屋子早就被先来者给占了,但也有几户保持得不错,尚可住人,至少屋顶不漏雨,还有完整的窗户。
不过来到这儿也要讲规矩,村中有村长和兼管三村的里正,若是不挑屋子的话,不用付银子,由村长安排,但肯定差强人意,若是要自行挑屋,那就得用银子说话,价格越高当然住得越好,一分钱一分货嘛!任君挑选。
因为有宁知秋偷藏的两百两,一入蜀地花费了一些,还余一百多两,宁锦昌挑挑选选后看中了一间院子里有井的房子,井边还有一棵梨花开尽正在结果的梨子树,指头大小的褐绿色果实挂满绿色叶片后头。
他讨价还价了一番,以二十两买下。
被流放的人通常都没什么银子,这点村长也清楚得很,再看宁家人穿的并不体面,衣服都旧了,因此并未多刁难,能拿出二十两已经算不错了。村长收下一半银两,另一半全买了米粮,每家有分的分给村中住户。
不过宁家也不算捡到便宜,若是自行盖一间这样的屋子,实打实也就是二十两,屋瓦还是全新的,红砖新泥,屋梁结实,地面再铺上石板,住起来也气派。
可没得挑了,目前村里最好的空屋也就剩这儿了,还有一口井,该知足了,最多有空时挖挖土补墙,修整修整。
“孩子们,要委屈你们了。”唉!他辛苦了一辈子就为了让儿女过得好,没想到到头来还是得将就。
人不能择亲,血缘断不了,尽管他已经尽量避开了,终究是逃不了,落得飘零异乡的结果。
好在一家人都在一起,没有少了谁,自己兄长他们,从长房到四房都是吃罪不轻,四位兄长都不在了,几名年满十六岁的侄子也处斩,剩下的老弱妇孺远远发配边疆。
比起他们来,五房好上不少了,川蜀虽然地处偏僻,但是水系密布,自给自足尚可求个温饱,也少了关外的风沙和酷寒,就是夏天热了些,让人有点吃不消。
一脸愧色的宁锦昌目光柔和的看着他四个儿女,除了三女儿知秋身子弱了些,其他三个都脸色红润,十分健康,他内心欣慰无比,总算对得起祖先,没丢失一名子嗣。
“爹,不委屈,我们承受得住。”被晒得偏黑的大儿子宁知理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神情明亮开朗。
他差一点被斩首示众,刚满十五岁的他只差一年就十六了。
“爹,你放心,我会帮你看住弟弟妹妹。”长女宁知槿不再肤白似雪,微微偏向蜜金色。
儿子宁知方咧开缺牙的嘴,很男子汉的一拍胸脯。“爹,我长大了,可以帮你做事。”
“好,好,爹的好儿好女,以后爹就要靠你们了。”开怀一笑的宁锦昌逐一看过自家的孩子,最后目光落在正小口喝着蜜茶的小女儿身上,眼中含着调侃的笑意。
“爹,我不行,我一定要穿好、吃好、用好、睡好,你们要多多照顾我,我太虚弱了。”脸皮比城墙还厚的宁知秋不要脸地求人多看顾,还向她九岁的小弟双手合十地拜托。
“二姊,你还要不要脸,我比你小呐!”才九岁的宁知方都长得比十二岁的姊姊高,他表情虽是鄙夷和不屑,但眼底是无奈和责任,他自认是男人了,可以保护家人。
“可是身体差呀!你不照顾我谁照顾我?难道要我骨瘦如柴的当街要饭。”她要给家中的男人洗脑再洗脑,塑造她弱不胜衣的娇态,好让他们死心塌地的为她做牛做马。
“二姊,你说的还是人话吗?通常都是大的照顾小的,哪有反过来的道理,你看大姊就做得很好。”好到他认为大姊应该是男的,她骑马比男子好,策马奔驰跑得飞快。
宁家人普遍都个高,宁知秋除外,依宁知秋目测,她大姊才十三岁已有一百六十几公分,生得杏眼柳眉,嘴唇厚实,有着江南女子的秀美以及北方人的大气,若穿起男装来,肯定秀逸风流,眉目如画,迷倒一票女子。
身为女子,是一美娇娘,若为男子,必是俊俏儿郎。
“所以她是大姊,我是二姊呀!姊姊本来就要照顾妹妹。”说得理直气壮的宁知秋扯着闷声直笑的大哥袖口。“大哥,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你以后讨了老婆会不会不理我?”
气度温和的宁知理扬笑地抚着小妹的头,“不管你几岁了,大哥都会照顾你一辈子。”
“哼!听到没,宁小方,要和大哥多学学,和大哥一比你根本还是玩蝈蝈儿的毛头小娃。”宁知秋扮小的一吐舌头,嘲笑幼弟没有男子气概,得回炉再造,打磨一番。
“不许叫我宁小方。”他气呼呼的挥动拳头,最恨人家说他小了。“爹,你也管管二姊,她猖狂得无边。”
看着儿女斗嘴,宁锦昌抚着胡子轻笑。“让让你二姊,她身子骨不好,没得像你四处撒欢。”
“偏心。”他不甘心的一撇头。
“嘻!爹是偏心,最偏心我了,你就嫉妒我吧!长得像棵树似的,看了都伤心。”他凭什么比她高,才九岁的孩子营养未免太好了,他明明吃得没她多,是头放养的小兽。
看着自己瘦巴巴的手和脚,还有完全扁平的胸部,宁知秋不禁有点沮丧,几个兄弟姊妹除了她之外每个人都正常的发育,她好像走入鸭群的小鸡,和这一家人完全不像。
不过五官倒是相似的,宁家人都有一副好皮相,双眸大而有神,鼻梁挺直,轮廓偏向秀丽,如莲般清雅,梅之高洁,又隐隐有股竹的傲气,不轻易折腰,修逸出尘。
“二姊,你太坏了。”他长得高又怎样,男人个儿高才有肩膀,能一肩扛起重担,做更多的事。
宁知秋把头一仰,很神气的道:“我就是坏姊姊,要指使傻弟弟干活,喏!我看中那间屋子,你打桶水里里外外洗一遍,要是有虫子、老鼠什么的都要清乾净。”
宁家的院子是正院有一间厅堂,两侧各有两间相连的屋子,左右厢各有一明一暗两间房,能住人也能放粮食,或是房也行。
宁知秋挑中的便是左边的厢房,厢房后头延伸过去有一块空地,她想弄成茅厕和洗漱间,旁边种些花草、蔬果。
她一个人要独占两间屋子,着实霸道得很。
厨房在正屋后头,与柴房相邻,以一道墙隔开,实则是相通的,里外各一扇门,取放柴火十分便利。
“我为什么要帮你干活?”他不情不愿。
她伸出细瘦的胳臂。“你看你二姊搬动得了木桌吗?”
他看了一眼竹竿似的细臂,摇头。
“还是我提得动装满水的木桶?”她一抬鸟足般细腿。
他又摇头。
“你看嘛!你不做谁做,难道你要爹擦桌子,还是娘提水,你都不小了,怎么还这么不孝。”宁知秋双手叉腰,活像个茶壶,以一个孝字把弟弟训得抬不起头来。
被骂得糊里糊涂的宁小弟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家里的孩子就数他最小,却自认能顶天立地,是个小男子汉,爹娘年纪大了怎么还能让他们做粗活,大哥、大姊比他大,更没有指使的道理,二姊又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病秧子,他不做还有谁做?
於是他鼻子一摸,任劳任怨的当牛马去,从头到尾没察觉到被自家二姊阴了一回,反而信服了她似是而非的胡话。
“爹、娘,咱们宁小方真是傻大头哩!三言两语就被诓了。”他还能再傻一点吗?害她欺负起来怪心虚的。
周氏笑着往小女儿眉心一点。“瞧你得意的,弟弟是心疼你,真当他是傻的呀!就你气。”
“娘,我是教他应变的能力,以后他出门才不会被骗,瞧我这做姊姊的对他多好,用心良苦。”痛过的小孩才会成长,被骗过的孩子才懂得骗人,人太老实了会吃亏。
“就你这张嘴呀!黑的也说成白的,知理、知槿,天色不早了,赶紧打理打理,至少在天黑前清出能入睡的地方。”总归是个家,得好好的布置布置,也许得住一辈子也说不定。
似乎是宁家五房的天性,不会怨天怨地,没有指责谩骂,他们和其他房头不一样,在他们看来,其他几房既然享受过当初长房收贿得来的银两,那就得理所当然的接受惩罚,再说财去人安乐,这身外之物没什么不能舍去的,只要一家人在一起便是上天最大的恩赐。
虽然他们与长房互不往来已久,而且家产皆来自长辈的馈赠和多年积累,可一荣俱荣,一衰俱衰,一笔写不出两个宁字,兄长们都付出惨痛的代价,五房又岂能独善其身,抹灭曾经的亲缘。
无所求的人安贫乐道,宁锦昌便以身作则教育儿女,身为育人的夫子,他将孩子教得很好,一个个都如他不爱慕虚荣、贪恋富贵,能随遇而安的融入各种变故而不改心志。
宁家五房的风骨如竹,宁折不弯。
“是,娘。”
宁知理、宁知槿从正堂清理起,他们不急着管自己的屋子,先把爹娘的居所理出来再说。
家中变故发生前他们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小姐,凡事有丫头、小厮代劳,连穿衣、梳头也没做过,可是一朝遭逢家变,两人在艰难中学会了照顾自己,并在一夕长大,成为爹娘最有力的左右手,帮着扶住倾颓的家。
“那我呢?娘,你都没喊到我。”大小眼,宁知秋吃味的撒娇。
“自个儿找个阴凉的地方坐下吃糕点,你把自己顾好就是帮我们一个大忙。”周氏取笑小女儿的故作姿态,明明什么也做不了还言不由衷,这不是捣乱是什么,她说空话还容易些。
宁知秋一听,喜孜孜的捧着糕点盒子,找了有树荫的梨树底下,坐在突出地面的树根上,一口一口吃着撒上芝麻碎粒的枣泥糕,清风拂面,十分惬意,眼微眯地像只爱困的猫,日头直照,暖呼呼的催人眠……
反观其他几个家人忙着团团转,连汗水都来不及擦,一下子向左邻右舍借扫把、借水桶,一下子又洗窗抹桌的,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一遍。
很突兀的对比,一边忙得热火朝天,没一刻空闲,一边岁月静好,彷佛最美好的时光凝结在此刻。
“你就看他们蚂蚁似的忙碌?”
耳边传来男子清冷的嗓音,正一脸笑意品嚐美味糕点的宁知秋忽地停下手边的动作,抬头往左右一瞧。
没瞧见人,她又继续放空,漫游在自己的想像力里,曾经当过十年编辑的她,应该也能写出一本扣人心弦的话本吧?
“你良心能安?”
带着讥诮的冷音再度扬起,她放下吃了一半的枣泥糕,似水清眸往上一瞟,一人高的围墙探出一张脸。
对宁知秋而言是一人高,但在其他人眼中顶多只到肩高,双手一攀就能翻过墙,轻而易举。
“咦,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不会专门来找碴吧!这男人的心眼真小,和个未及笄的小姑娘计较。
她不过夸他和他的爱驹长得很像——马不知脸长。
“我住在这儿。”面色冷冽的华胜衣脸上毫无表情。
闻言,她讶然的站起身,“你住在流放村里?”
“住了五年。”他刚来那年才十五岁,一度无法适应,整天寻人闹事,打得自个儿一身的伤。
“你被流放?”他不是七品把总吗?
“你很意外?”他冷笑。
“是看不出来,杀人犯往往有一张正人君子的脸孔,说你是盗匪我还比较相信。”会落草为宼多半为环境所逼,养出一股匪气来。
“我像盗匪?”他声一沉。
“觉得被羞辱?”宁知秋眼一挑,旁若无人地又吃起枣泥糕,一口编贝白牙洁如白玉。
他一哼,目光冷冽。“看到自己爹娘忙里忙外,你一点身为子女的自觉都没有吗?”
连她最小的弟弟都懂事的挽起袖子,而她无事人似的置身事外,仿看奢戏的人,众人的忙碌皆与她无关。
“你为什么会被流放?”她很好奇。
见她答非所问,华胜衣双目一冷。“不要顾左右而言他,父母恩,天高地厚,岂能容你视若无睹?”
“流放和从军是两回事,你怎会投身军旅,当上把总大人?”他看起来很年轻,要打多少仗、杀多少敌人才能得了官身?
“要是你还有心就不该坐视不理,一家人都在为日后的居处费心,唯你不参与其中,特立独行。”她不把自己当成宁家人,明显地与家人隔开,有爱她的家人,她却狠狠推开。
“你喜欢打仗还是杀人?那夜的纵火观场你杀了几个人?是一刀毙命还是连砍数刀,有没有断手断脚,将人砍得稀巴烂?”她一向对恐怖小说最感兴趣,尤其是连续杀人案。
看她两眼发光的追问,向来冷情的华胜衣胸口似有一股火生起。“你听不懂人话吗?还是耳聋了!”
口吃着枣泥糕,她越吃口越干的喝了口蜜茶。“我在我娘肚子时,我娘被我大伯母推了一下,早产生下我这个七个多月的孩子,一度没气了,找了七、八个大夫都斩钉截铁的宣告我活不到三岁,是个注定早夭的小姑娘。”
他一愣,这丫头鸡同鸭讲的功力会把人逼疯。
“我爹娘费尽苦心把我养到五岁,以为否极泰来,度过死劫,谁知又被我堂哥丢进冰冷刺骨的池塘里,那时真的死定了,大家都认为救不回来,我也算是死过一回……”
真的宁知秋死了,死在冷冰冰的水里,活着的是另一抹灵魂,现在她用珍惜的心态替那命不长的孩子活着。
“大夫都说我能活到现在是老天爷的保佑,如果你是我爹娘,舍得让走三步路就会喘,跨五步就叠倒的我搬重物,做粗活吗?”她笑着,眼眸清澈地恍若一面水镜。
镜子,映出人心的险恶。
他默然,目中一闪歉意。
“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多管闲事?”没先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就胡乱的指责人,他也真是闲得狗捉耗子。
“你不像有病的样子。”她一双灵活的眸子活似叶片上滚动的露珠,特别鲜活,引人注目。
“你晓得我几岁吗?”她指着自己鼻头。
“九岁。”或许更小。
在华胜衣的认知中,她和宁知方是孪生姊弟,两人外貌上有七分相似,但宁知方身子健壮如牛,而她纤弱如细柳,风一吹便扬起。
“十二岁。”
十二……岁?“你的确有病。”
他说的是实话,但是让人觉得很刺耳。
“华哥哥,你为什么被流放?”他才有病,全家得病,她好得很,只是有些孱弱,发育迟缓。
听到突然放软的娇音,华胜衣寒毛一栗。“你不是说我是杀人犯,杀人犯还会因为什么。”
“你真杀了人?”
“是。”
“杀谁?”
“曹国舅。”
“谁是曹国舅?”八仙过海的那一位神仙吗?
他一顿,“你不晓得谁是曹国舅?”
“我是京城人士,但五岁过后便随父兄离京,对京里的人事物一概不知。”古代又没电视报纸网路,八卦流通没那么快啊!
华胜衣把目光投向远方。“曹国舅是曹妃胞弟,他们两人的姊姊曾是当朝皇后,只是先皇后福薄,皇上登基不到三年,她便薨逝了……”
姊死妹续。
曹皇后一死,怕失了圣宠的曹家又赶忙把小曹皇后十岁的幼女送入宫中,盼着能一门二后,接掌皇后之位。
但是曹家的如意算盘虽打得好却不能如愿,为免一家独大,皇上索性空置后位,不再立后,后宫之中以德妃为首,德、淑、贤、惠四妃共同掌理宫务,平分权力。
曹立德是个天生闹腾的人,仗着有位皇后姊姊,常常骄矜自得的挑衅权贵,对皇亲国戚多有不敬,瞧不起寒门子弟,无视武官和三品以下的文官,所谓的百年世家更多有攻讦,直言人家虚有其表,中看不中用。
他一开始闹事之初,曹皇后都会想办法压下来,再交由父亲加以约束,那时他还闹得不大,小打小闹的不算太糟,看在曹皇后的分上,被他闹腾过的人家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能平和落幕便不纠结细节。
但是曹皇后一过世,这曹立德失去控制,变本加厉,什么人也不怕,谁也不放在眼里地闹得快翻天,连皇家围场也敢擅闯,把年幼的九皇子吓得从马车跌落,摔断了一条腿。
皇帝大怒,严令他一年内不得出府,得在府中修身养性,把胡闹的性子改好才可外出。
可是曹立德根本是关不住的人,才在府里待一个月就受不了了,向来我行我素的他不认为皇上姊夫会治他的罪,趁看管的人不注意偷溜出府,往人多的地方寻乐子。
那一天,是他的死劫,他遇上了华胜衣。
两人都是嚣狂跋扈的主儿,互看不顺眼地要一较高下,相约城外赛马,输的人要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喊赢家一声爷爷。
那一场比寒华胜衣赢了,但他不要曹立德磕头,只要他服输地喊上一声爷爷,此事便算了。
曹立德却不肯认输,他恼羞成怒的抽出御赐短刃,朝华胜衣马腹上一插,还故意揽动了两下才拔出匕首。
马儿哀嚎数声,当场毙命。
那是一匹西域烈马,是华胜衣的父亲特意买来祝贺他十岁生辰,当时还是匹幼驹,华胜衣亲自喂食,为其梳毛,花了五年功夫才养出具有灵性的好马,他爱逾生命。
见到爱马丧命,华胜衣怒不可遏的想讨回公道,但反被曹立德耻笑,嘲讽他是易钗而簪的女红妆,没胆子为其爱驹报仇,还是滚回去当个娘儿们,玉面敷粉点绦唇。
不知死活的曹立德更加猖狂的把杀马的短刃塞入华胜衣手中,狂笑地拉开衣襟,指指自己苍白的胸瞠,要华胜衣有胆就一刀刺下,别扭扭捏捏地活像个闺女。
年轻气盛的华胜衣气不过,血气方刚的他正在气头上,不晓得背后谁碰了他手肘一下,他的手臂不由自主的打直,亮晃晃的匕首便直入曹立德的心窝,不偏不倚。
曹立德愣住了,不敢相信有人真敢杀皇上的小舅子。
华胜衣也傻了,难以置信自己真杀了人。
就在此时,有人高喊杀人了,原本不必死,还有一线生机的曹国舅在众人慌忙的拉扯中他往后退了一步,插在胸口的匕首离了身,泉涌一般的鲜血四下狂射,红艳一身。
几个呼吸间,人就殁了。
曹妃听闻恶耗,两眼一翻晕了过去,曹家虽有多名子嗣,但嫡子只有一个,这要叫他们娘怎么活啊。
伤心过度的曹妃一醒过来就要杀华胜衣抿命,她要血债血偿,绝不容许杀弟仇人逍遥法外。
但是华胜衣的亲姑姑是德妃,姑疼侄犹胜亲生子,德妃出面相护,保住侄子一命,不让他血溅金銮殿。
这件事闹得佛沸扬扬,拖了半年多才由皇上判决,某于曹国舅向来素行不良,多有劣迹,张扬霸道为人所诟病,因此同样狂妄但还算品性端正的华胜衣以失手伤人,流放川蜀。
可自愿入伍从军,但不可离开川蜀一带。
这是皇上的后话与恩典。
不过明眼人都看出皇上的用意,若是华胜衣还待在京里,以他自保不足的情况下,不出一个月便会死在报仇心切的曹家人手中,丧子之痛有如活生生的刨去一块肉,不将生人活祭,难以平复。
“华哥哥,这柴火要怎么劈呀?”
裸着上身的华胜衣正在院子里练剑,猛地一张玉白小脸自墙头探出,笑得天真无邪的挥着手,手里还拿着一柄可笑的小斧头,那斧头要砍得了柴,他倒着走流放村一圈。
“你长高了。”脑袋瓜子探得出墙。
笑脸一僵的宁知秋轻轻咬牙,在心里腹诽“华胜衣是混蛋”一百遍。“我踩着梯子呢!大哥特意为我做的,方便我爬墙……”
“爬墙?”一枝红杏出墙来。
她咯咯地捂嘴轻笑。“啊!说太快了,是让我爬高爬低,看看树上的鸟巢,数数有几颗鸟蛋,他怕我闷在家里闷出病来,弄点小玩意逗我开心,你说我大哥是不是很贴心?”
其实她少说了几句,实情是她画出现代的折叠式椅梯,逼哥哥和弟弟定要做出来,两人花了三天功夫才弄出来。
“你有个好哥哥。”就是太疼妹妹了,把她疼得不知天高地厚,仗着宠爱横行霸道。
她颇为得意地把洁白的下颚一抬。“当然喽!我的哥哥姊姊都是好的,华哥哥更好,会教我劈柴。”
唉!好可惜,居然穿上衣服,匀称的六块肌以及隐约可见完美的人鱼线都没了,她不该太早出声,起码等一饱眼福之后再说,难得一见的猛男秀,下次想再要“一览无遗”,不知要等到何时。
扼腕呀!
“是帮你劈柴吧!”以他对她的粗略了解,这位新芳邻绝对不是个勤快的主,她更擅长的是颐指气使。
漂亮的杏眼一眨,好似那雨后湛清的天空。“华哥哥如果不忙的话,远亲不如近邻。”
有现成的“奴工”不用,那才是不会过日子的人。
“我很忙。”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好邻居,他人死活与他无关,别人家的瓦上霜莫理,自扫。
“看不出来。”她托着腮,小脸笑若春花。
没理她的华胜衣把头一扭。“你不热?”
“热呀!我娘给我搧了一夜的风才勉强睡了一会儿。”这蜀西夏天的热风热得让人快要全身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