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尊早就知道夫君是狐狸变的—— by宣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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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闻丹歌垂着疲倦的眸, 念出纸条上的字, “挂名在琉璃阁下的地下赌坊, 每年举办一次‘胜迎会’,今年的头筹便是骨灵芝。”
赵元冰张了张嘴,劝她:“说是比武大会,实际是各种势力的暗中较量。就我所知, 去年优胜的是妖族太子手下的‘竹叶青’, 不过也是险胜, 听说夺魁后不出半个月他就死了。这种地方, 说它鱼龙混杂都是轻的,你当真要去?就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卷起纸条放入袖中, 摇头:“骨灵芝难得,上一次出现还是二十年前风华宝阁的拍卖会。再往前溯源,却是没有了。”
这是铁了心要以身涉险。赵元冰叹了口气,并没有追问为什么非得去。她们之间有仙盟的承诺,在她完成之前, 她没有颜面要求闻丹歌一直留在无物宗。不如说,她肯留下来帮衬这些时日, 已经仁至义尽了。
彼此静默了一会, 赵元冰忍不住开口:“那应小郎呢?你也要一并带去吗?”
她脱口而出“不”。赵元冰点点头:“也是, 这么危险的地方, 如果换做我, 肯定也不会带上叙白。但是......你准备怎么办?瞒着他?”
闻丹歌转动身体面对她,往常平静似深潭的眸中终于泛起波动:“我想请你照顾他些时日。不用做什么,就像现在,偶尔让他去药峰种种花、种种草就够了。”
日盛坊地处妖族王都,和澹洲信洲这些边境之地不同,是彻彻底底的异族之地。应落逢虽有一半的九尾狐血脉,很可能就是妖族王室之后,但他很抗拒自己的身份,她也就不会冒然带他前往。
况且......她摊开手掌,掌心的剑茧愈发粗粝。她这几天常常乔装打扮混入妖界,发现那里比之自己记忆里的更加混乱。联想到破庙那晚也有妖族手笔,她有理由怀疑妖族与魔族已经有勾结。如此,更不能带上落落。
赵元冰能够理解她呵护的心思,作为局外人看的却比她更透彻,点破:“你有没有想过,应小郎或许不想留下?我们相识虽不久,但从之前那桩案子也能看出应小郎与你共进退同生死的决心。如今你擅自替他安排好后路,你若是无恙倒也罢了,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他怕不是会恨你、恨我一辈子。”
恨她么?
像是一根针扎进心底,泛起密密麻麻的冷涩。不疼,但带着不容忽视的酸楚。闻丹歌捂住心口,缓缓眨了眨眼:“不会的。”
她不会有事,他也不会恨。
赵元冰见劝不动她,摇了摇头,答应下一半:“你意已决,我还能说什么?且管放心,你在时应小郎什么待遇,之后就还是一样的待遇。不过我先把话放这,我不说是一回事,应小郎自己猜出来追出去又是一回事,我可不会帮你遮掩。”
要是被叙白误会是她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非把她扫地出门不可。
闻丹歌笑了笑,语气莫名骄傲:“落落很聪明的。”
赵元冰:???
赵元冰:“他聪明,猜出来了你不就......算了,和你这种满脑子都是小郎君的人没有共同话题,我走了。”
“去作甚?”
“叙白说我今晚再不回去和他用膳就永远别回了!”
————
她回来时,应落逢正坐在院中晾头发。冬天的日光珍贵,为了捕获它,应落逢午觉都没睡,就打了水洗漱。
闻丹歌和他说过,她可以用内力烘干。他却摇了摇头拒绝,说日光更滋养。
事实确实如此。闻丹歌拿过一旁的木梳,一下一下、从头至尾,将一只手掌拢不住的柔顺青丝梳通。
她的头发也长长了些,因为随意扎着,发尾垂到胸前,随着她的动作,时而与他的长发纠缠。
一深一浅,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那缕从未打理的毛躁头发,也变的和他一样。
木梳的动作停下,应落逢睁开眼,一双耳朵温顺地蹭了蹭她的下颌,他的声音也似刚醒过来:“阿鹤?”
“下手太重吵醒你了吗?”她问,刚要搁下木梳,却被他捉住手腕。
“没有。”他否定了吵醒的话,起身把她按在小马扎上,手里拿着木梳跃跃欲试,“我来给你梳头吧!”
闻丹歌想说自己还没有洗漱,见他实在兴致高昂也就随他去了。唯一一根用来盘发的木簪被取下,应落逢仔细观察了一番木簪的纹路,好奇:“这木簪瞧着用了许久,阿鹤没想过换一根吗?”
闻丹歌道:“没有坏便一直用着。”
她对自己的衣食并不在意,从旁人对她的态度上就能看出。若她也着华裳、簪璎珞,方寸宗那些趋炎附势的下人又怎么会看轻她?
可她对他又无比大方,简直恨不能把星星月亮都捧给他.....思及此处,应落逢拔下自己头上的玉簪放在她手心,自己则换上了她的木簪。
她怔愣:“落落,这是......”“这是我母亲的遗物,她说,将来要交给她的儿媳......”其实并没有这么一回事,他不习惯对她撒谎,说着说着头便低下去,埋进冬日厚重的衣物里。
所幸闻丹歌没有拆穿,珍而重之地把玉簪收好。应落逢“哎”了一声制止她,抽出玉簪替她束发:“给你了就是要戴着的呀。”
她乖乖坐着任他摆弄,不一会,一个利落清爽的道髻就挽好了。闻丹歌立刻赞道:“落落的手好巧。”
应落逢嗔她:“你都没照就知道好看了?”忙取出水镜让她照照,自己也十分满意,“你不要总是图方便,那样扎会扯到头皮的。下次你......”
“我愚钝,学不会这些。以后落落都帮我扎,可以吗?”
对着她含笑的眉眼,应落逢哪里说的出半个“不”字?红着一张脸应下了。
院门关上,飞雪落在木梳上,渐渐掩盖了梳柄上的一行字。
“一梳梳到头、二梳梳到尾、三梳白发齐眉,岁岁常相见。”
————
自那日应落逢和她谈过之后,闻丹歌确实空闲下来,不再一天到晚往外跑。应落逢一面满意,一面向她打听他们什么时候启程寻找骨灵芝。这个时候,她却又说不急了。
“目前还没有准确的线索,莫惊春说至少还要半个月,她才能拿到消息。”闻丹歌毫无负担地甩锅给友人,应落逢信了,额外种了一盆月芽草摆在窗边。
闻丹歌问他种这个干什么?他说,听说言灵很伤嗓子,月芽草清热润喉,碾成药粉送给莫前辈再合适不过。
她听了,愈发在意起窗边这株幼苗。
月芽草长得很快,一天一个模样,种下去的第三日就蹿到一指高。应落逢没有注意到,这还是闻丹歌告诉他的。
那天他终于攻克了缝纫的难关,试着缝补了一件衣裳。信洲天寒,他本想做一件大氅,就像她随时随地能从芥子袋里掏出来的那样,但苦学许久,也只能做出一件针脚局促的外衣。
起初,他还不好意思送出手,可瞧了瞧日历算着日子,到底还是送了出去。
从夏天到冬天,时至今日,他们相识半年。
闻丹歌收到时先是一怔,接着迫不及待去换上,眼眸亮晶晶地问他:“如何?”
应落逢从指缝中漏出一丝目光,心头有些挫败,扯了扯她的袖子:“你还是换下来罢......”她生得纤细,本该穿什么都不差,偏偏披上他做的衣裳,无端降了几个档次。闻丹歌绞尽脑汁想办法安慰他:“绣的很好呀,特别是这一对鸭子,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谁知应落逢听了她的话更崩溃:“我绣的是鸳鸯!你脱下来罢,等我手艺精进些再给你重做一件。”
闻丹歌摇头,顺势把他揽入怀里:“这件就好,你送的我都喜欢。”
他这才松了口气,半是犹豫地回抱她:“最近虽然没有之前那么忙了,但你是不是心里有事呀。”
虽然待在家里陪他的时间变长了,但他隐约感到她身上的不安。
就好像眼下无忧无虑的日子,将来都要付出代价。
她的回答一如既往,报喜不报忧。他轻拍着她的背,看向窗沿的月芽草。
已经长成了。
闻丹歌的离开悄无声息。一个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午后,应落逢小憩醒来,下意识伸手往身旁一捞,却扑了个空。
他立刻清醒了,下了榻鞋也未穿就往屋外走,边走边喊“阿鹤”。院外积雪消融,赤足踩在地上一时未觉冷,等感到从下往上蔓延的冷意,他已经在外面站了小半个时辰了。
半个时辰,这几日以来,闻丹歌从来没有离开他这么久过。
他不死心,继续在阶上等。一直等到日落黄昏,尹叙白来找他。
“落落!”尹叙白远远看见一个人发着颤站在雪地里,乌发凌乱衣衫单薄,一双脚冻得通红。走近发现是他立刻惊呼一声,上前把他搀回屋。
应落逢却不肯走,死死扣着他的肩,问:“阿鹤呢?她出去做任务了吗?”
尹叙白茫然摇头:“剑峰近日无事,不曾派......落落你怎么了?来人!传医修!”
一片混乱中,应落逢望着窗沿消失的月芽草,缓缓阖上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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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都, 平盛坊。
阴霾天穹之下,雨水混合着各种污糟一并流入细小沟渠中,沟渠承载不住满溢出来,于是本就狭窄的小巷更加充斥着难言的复合气味。摇摇欲坠的木门被风吹的吱呀, 昏暗光线中隐约能见门内交缠的两道身躯。墙下蹲着一排面黄肌瘦的孩子, 虽然脸上稚气未脱, 但个个目露凶光, 只要路人表现出一星半点的怜悯,他们就会涌上来生夺硬抢。闻丹歌无视路边发出的种种哀嚎,目不斜视向前走。
“哥哥、你的东西掉了。”突然,她的裤脚被人扯了一下。闻丹歌低头, 发现是一个不及她膝盖高的小狐妖。小狐妖见她目光看过来, 吓得耳朵一颤。他的耳朵受了伤, 像残缺的花瓣一样破烂, 此刻被雨水打湿,更显狼狈。
小狐妖害怕地后退半步。毕竟从背影看, 这人身量单薄,瞧着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人。但视线扫过来,却无端让人恐惧。
那是双很淡漠的眼睛,比妖都阴霾的天穹更深邃。
他有些后悔,自己挑这个人下手了。
“谢谢。”这人生得高, 面容隐在伞面下看不清楚,小狐妖不敢抬头, 松了手就要跑, 衣领却被扯住。
“等等。”他绝望地想, 一定是自己偷东西被发现了, 今晚不仅没有赚到钱给姐姐买药, 很可能、很可能永远都回不去了。不行!想到姐姐,他心底突然生出一股勇气,回头狠狠在那人的手背咬上一口。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姐姐只有他了!他要是死了,姐姐也活不过这个冬天!
谁知这人被咬了不仅没松手,反倒加大力气把他提起来。小狐妖被提溜起来,被迫与她平视,虽然怕得牙关打颤,还是要露出牙齿装凶:“你知道小爷是谁吗!小爷我可是平盛坊狐老大的儿子!识相的就把小爷送回去,不然有你好看!”
闻丹歌看着面前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狐妖,想起一个词:狐假虎威。
“噗嗤”她没忍住笑出声,小狐妖先是一愣,接着脸颊爆红,又咬又拍的挣扎起来:“你放我下来!我爹很厉害的!我、我也很厉害的!你知道南景吗?就是那个很厉害的打手,他就是我爹手下的!你要是不放我,南景就会过来一剑把你拍死!”
她一边“嗯嗯知道”地敷衍,一边把小狐妖下。脚刚沾地,小狐妖转身要跑,再一次被她摁住。
“簪子还我。”他之前叫住她,借着还剑穗的间隙顺走了她头上的玉簪。闻丹歌不是傻子,当然不会让小贼得逞。
平盛坊多是些穷苦的三教九流在住,像他这般的小贼数不胜数,只不过那些人胆怯,从不敢招惹闻丹歌。今天这个估计是新来的,才敢用她开刀。
小狐妖一张脸憋得通红,纵使万般不情愿,还是屈服在淫威之下,把簪子还给她。闻丹歌将玉簪收好,定定看着眼前这个小贼。小狐妖以为她要报复回来,尾巴不安地轻击地面。
出来混的,要杀要剐随便!见她向自己伸出手,小狐妖心一横眼一闭,准备迎接暴风雨般的击打。可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落下,反倒是头顶一片干燥,似乎是雨停了。
小狐妖壮着胆子睁开一只眼睛,发现不是雨停了,而是自己肩上多了一把伞这才没有淋湿。他追着那人的背影向前迈了半步,踢到什么东西,低头一看,不可思议地瞪大眼。
银子!是银子!
他欣喜若狂地把银子捡起来,警惕地左顾右盼,忽然想到:会不会是刚刚那个人掉的?
要还回去吗?毕竟他没有追究自己偷东西,还送了一把伞。可是、可是如果有了这些银子,就能给姐姐治病了......一时之间,小狐妖的内心天人交战,片刻后终究是前者占了上风。他晃着伞,一边跑一边冲那个粗心的人大喊:“喂!喂!你东西掉了!”
闻丹歌听见他的声音,在家门口驻足回望。小狐妖跑得太急,气喘吁吁话都说不清,双手奉上银子:“你的、你的东西掉了!不是、不是我偷的...”
“......谢谢。”这次是真心的感谢。小狐妖脸上一热,有点不好意思地看着鞋尖:“也没什么......不过你以后还是小心一点吧,毕竟不是每次都能遇上我这么好心的....额.....”
好心的什么?好心的小偷吗?听起来太奇怪了吧!
“嗯,我会的。”闻丹歌并没有忽视他语无伦次的话,很认真的答应下来。小狐妖心里的纠结一下就散了,撑着伞蹦蹦跳跳往回走,还很高兴地冲她招手:“下次小心点!”
“等等。”她忽然出声,走过去把银子塞了一半给他,“拿去给家里人看病吧。”
小狐妖一怔,不明白她怎么知道家里有人生病。闻丹歌趁着他愣神摸了一把乱糟糟的狐狸毛,道:“我叫南景,以后遇到麻烦可以来这里找我,认得路吗?”
“认、认的......”狐狸的鼻子很灵,闻过一次的气味都能记上许久。听他这么说,闻丹歌放下心:“快走吧,等会要下大雨了。”
“哦哦......”小狐狸拿着银子去药铺取了药,手上沉甸甸的,够姐姐吃半个月了。姐姐看见他手里的东西,问:“哪里来的?”
他就把刚才的遭遇和姐姐说了。姐姐听完没说话,扭头看向家里唯一一扇小小的窗。
天彻底黑了,豆大的雨点噼里啪来打下来,几乎要把玻璃击碎。
小狐狸“哇”了一声:“他说的是真的哎。姐姐,那个人,真的是南景吗?”
那个传说中横空出世,来妖都第一天就把平盛坊的狼老大打趴下,从此破格成为狐老大手下护法的“杀神”。
“杀神”居然会送他伞吗......小狐妖自以为隐蔽地看了眼门口滴着水的伞,姐姐开口打断他的遐想:“明天,你把伞给人家还回去。还有银子,等我们攒齐了也一并还给他。”
见弟弟满脸不解,姐姐叹了口气,揉了揉他的脑袋:“那种人哪里是我们能够招惹的?别看他们现在风光,富贵都是过眼云烟,一旦被人抛弃,下场指不定会有多惨。今日是他偶发善心,要是被他的仇人看到,我们哪里还能安生呢?”
“一旦和他扯上关系,就会万劫不复。”
————
闻丹歌并不知道自己的一把伞引出狐妖姐弟一番思虑。她像寻常一样推开院门,顺手将摇摇欲坠的木门安回去,又眼尖地瞥见门上有小贼做的记号,正随着雨水的腐蚀缓缓消退。
她盯着那个记号出神,许久才收回视线,“啪”一声关上门,隔绝外界窥探的视线。
最近平盛坊来了很多“新人”,原本就僧多粥少的资源更加紧张,一些胆大的新人就把主意打在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住户身上。
其实她也是初来乍到,正如小狐妖所说的那样,半月前,“杀神”南景横空出世,来平盛坊的第一天就将狼老大打得半死不活。因为此举稳固了狐老大保鸿信平盛坊一霸的位置,她成为鸿运帮资历最浅的护法。
闻丹歌对这些帮派的明争暗斗并不感兴趣,也不是存心对付谁。对狼老大出手纯粹是因为,他先动手挑衅。
她在妖都也有房产,自然要住自己的屋子。谁知等她拿了地契过去,却发现自己的屋子被一只狼鸠占鹊巢。
她也想先礼后兵,但平盛坊“民风淳朴”,能动手不动口。闻丹歌没办法,只好入乡随俗。她哪知道,这只气焰嚣张的狼如此脆弱,在她手下撑不过两招就倒了。狼老大受伤后,他的手下蜂拥而上,自然也不敌她。这事被狼老大的死对头保鸿信知道了,迫不及待向她抛出橄榄枝。闻丹歌深知双拳难敌四手,自己想顺利拿到骨灵芝,背后少不了本地实力撑腰,因此答应了保鸿信,做了个护法。
鸿运帮有自己的势力派系,她一个横空出世的护法打乱了原本的利益关系,自然受到了其他人的排挤。闻丹歌不在意,也懒的与他们计较,自己租了一间小院生活。
原本的屋子被拆的七零八落,修缮要花好长一段时间。而且,那样宽敞的屋子只有她一人住,未免太寂寥。
白天又被保鸿信差使着东奔西走,她一提“胜迎会”的名额他就顾左右而言他。闻丹歌猜测保鸿信对她尚存戒心,想要取得他的信任还差一个契机。左右“胜迎会”还未开始,她还有时间。
高度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放松,整个大脑都是空的,她盯着陈旧腐朽的房梁,想:落落现在在做什么?
无物宗也下雨了吗?不,无物宗估计在下雪吧。一朵一朵棉絮般的雪花,落在他眉梢眼角,若不及时拂去就会化成水,惹得他眉眼湿漉。因为肤白,雪隐入他面颊,根本分不清是雪还是他。
别无他人的小屋里,面前仿佛浮现出他的笑靥。她不自觉向半空伸出手,却只能摸到一片冰凉。
月光透过纱窗照进来,落在她指尖,仿佛一点萤火。她不由念出应落逢只读过一遍的那句词:
“新愁暗生旧恨,更流萤、弄月入纱衣。”
她查了书,知道后半句是什么了。
除却幽花软草,此情未许人知。
未许人知。
【??作者有话说】
因为小狐妖以为阿鹤是男人,所以他的视角称呼阿鹤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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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忍心看到,还有一个地方不曾被春色垂照◎
“喂!小鬼, 你偷偷摸摸在这里干什么呢?”小狐妖被身后传来的声音下一大跳,手里的伞险些落在地上。他向后退了半步,撞在来人腿上。那人吃痛一声,不由分说把他拽起来, 目露凶光:“想死是吗?”
是只狼妖, 说话间抽出腰间的短刀朝他晃了晃。小狐妖吓得一张脸煞白, 结结巴巴地道歉:“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嗤”狼妖拿短刀挑开他手里的伞, 语气轻蔑,“这把伞是南景的?你和他什么关系?”
小狐妖都快哭了,强撑着把话说明白:“没关系!我和他没关系!这伞是我捡的、准备、准备还给他!”
他现在才知道姐姐说的没错,和他们这些人沾上一星半点的关系就会要命!
“是吗?”狼妖危险地眯起眼, 贪婪地舔了舔唇角, “我昨天可是亲耳听到他说, 有什么困难来找他。怎么, 现在还不大声呼救?我数三个数,你把他喊出来我就饶了你, 如何?不然......我可是听说,你这个年纪的狐狸肉最好吃了。”
最后一句话几乎是贴着耳背说的,冷涔涔的气息激得毛发全都炸起来。小狐妖猛地点头,脸上已经有了泪痕,呜咽:“我喊、我喊!你别吃我, 我、我不好吃......”
狼妖这才满意,松了手任他跌在地上, 脚尖踢了踢他的尾巴:“小东西别想耍诈, 见不到人我连你姐姐一起炖了。”
小狐妖爬起的动作一僵, 轻轻点了点头, 走到门口犹豫地敲了敲。狼妖开始倒数:“三。”
怎么办, 真的要喊吗?他能打过狼妖救下自己吗?如果打不过,他和自己岂不是都要死?
“二。”
可就算他赢了,他会相信自己不是同伙吗?他们才是一类人,今天是狼妖明天就会是犬妖虎妖......自己死了就算了,可是姐姐、姐姐的病还没好。
“一。”“山狼,三长老找你。”狼妖最后一声落下时,小狐妖以为今天必死无疑,绝望地闭上眼。但凭空出现的男声拯救了他,山狼听了这话,“切”了声仍旧不甘心:“很急吗?我办完事再过去。”
说完,小狐妖感到他向自己迈了几步,却再次因为男声停下:“三长老说,你再贸然行事就可以滚了。”
山狼犹豫了。片刻后他烦躁地挠了挠头,怒气冲冲地转身:“知道了知道了!”
山狼走了,小狐妖依旧不敢动。
因为他知道那道男声的主人没有走,从简短几句对话中,他猜测男声比山狼的地位更高。地位更高意味着武力值更高,意味着他会死得更快。
这是个无解的局,除非南景出面。但山狼在他门前闹了这么久,他为什么还不出来?
“吓坏了吧。”一方洁白的手帕递到面前,小狐妖僵了一瞬,那人见他毫无反应,叹息一声亲手替他擦去脸上的泪水与汗水,“他早晨出去了,傍晚才回来。你先回吧,免得再遇上歹人。”
男声很温柔,如琴若瑟,筝声弄弦。他的手指也很好看,洁白如玉,拂过时有股很淡的清香。不像是平盛坊的人,像皇宫里的显贵。这个认识总算让小狐妖放松下来,他嗫喏着道了声谢,在那人抬手的间隙跑掉了。
以至于根本没有看清他的样貌。
————
闻丹歌回来时已是傍晚,甫一推开门就发现不对。
门槛下有什么东西。
她拿起来一看,发现是昨天送出去的伞和一瓶金疮药。金疮药是市面上常见的款式,价格不贵,胜在好用。
东西藏在门槛后,从外面不易发现,但只要推门就能察觉。她向后扫了眼,扔出一枚铜板,问:“白天有人来?”
巷子里游手好闲的小妖很多,他们也是平盛坊消息最灵通的一伙人,见有钱拿纷纷跳出藏身之地争抢。最后拿到钱的是只独耳犬妖,瞧着十岁左右,衣服上的补丁也最少:“有!下午有只小狐狸在你家门口待了半柱香的时间,瞧着就是昨天那只。”
闻丹歌点点头,伞应该就是小狐妖送还的,但金疮药呢?他难道还有闲钱给她买药?
而且,他怎么知道自己受了伤?
她又抛出一枚,犬妖接住发现是碎银,赶紧放进嘴里咬了一下查验真假,确认是真货后喜笑颜开道:“早上延宗帮的山狼来您这撒泼了,碰上那小狐狸纠缠了好一阵。”
这些小妖见钱眼开,不给足报酬是轻易不肯开口的,闻丹歌从前也不知道,栽过一次跟头才学会。
延宗帮以狼老大为首,她打了人家主子,底下一群狗自然把她记恨上了。闻丹歌点点头,问:“他自己走的?”
“这......”犬妖目露犹疑,手掂了掂银子嘿嘿一笑,加码的意思不言而喻。
闻丹颔首,抽出迎魁砍在他面前,语气平淡:“说还是不说?”
给过一次钱还不肯见好就收的话立刻动手,也是她从教训里学到的。毕竟在平盛坊,甚至整个妖都,拳头才是硬通货。
果然,仅仅被剑气扫到一点脚踝,犬妖就吓得不行。他狗刨式潜进沟渠中,仗着这地方脏旁人不敢靠近,露出一双眼睛:“不是我不说,实在是,说了对方也不会放过我。”
这些小贼贪财且惜命,这么说的话,对方定然也是个不好惹的角色。鸿运帮的护法这个位置不算太高,但放眼整个平盛坊,能高过她的人两只手也数得过来。
加之山狼来了却没有搞破坏,小狐妖还有命给她留东西,对方很可能是个心软的,起码拦住了山狼。
她思来想去,没想到平盛坊还有这号人物。犬妖和他的伙伴早就趁机溜走,她就是想要逼问也找不到人。
目光重新落在那瓶金疮药上,一抹金色的毛发不输黄昏,熠熠闪烁着。她揪出那缕毛,想:昨天那个小狐妖的毛,是这个颜色吗?
耀眼的金让她忆起远在万里之外的某个人。
金疮药只是开始,此后的每一天,闻丹歌门前都会多出一样东西。
同样的位置,藏在门槛下,保证除了她没人发觉。似乎是确认了她会把东西好好收走,连续几天的金疮药后,开始出现点心、羹汤等吃食。
甚至某一天,她在门缝中发现了一朵花。
冬日百花凋零,更何况是在环境恶劣的妖都。于是这一朵花尤其珍贵,在藏污纳垢的平盛坊里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唯一的颜色便是鲜血的红,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但是这朵红梅突兀地落在这里,一下点缀了整座平平无奇的小院。它静静插在门缝中,不像是谁无心遗落的,倒像是自己舍生取义,要散尽芬芳拯救这一处。
它不忍心看到,还有一个地方不曾被春色垂照。
闻丹歌拾起花枝,特意买了一个天青色的鹅颈瓷瓶养着。纵使她日日勤换水,红梅还是在第三天枯萎。
她对着干秃秃的花枝出神良久,最后把它埋在月芽草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