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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军官后,炮灰在七零开挂逆袭—— by言蹊云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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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书+军婚+异能+先婚后爱+宠妻+家长里短+随军+发家致富】
木空双系异能者苏茉,发现自己穿书了,穿成了给女主送启动资金的炮灰,还是开局就嘎的那种。
嘎就嘎了,还得时常被女主从记忆中拉出来充当对照组,
以老苏家的家破人亡来映衬女主的幸福人生。
苏茉直呼,真是岂有此理!
末世她都能混好几年,年代文,高低也能打几局……
要嘎的苏茉,垂死病中惊坐起,誓要打赢再离席。
一不小心,开局嫁了个帅军官…
从此,凭借智慧和异能,在年代混的风生水起,不仅老公疼婆家宠,就是老苏家也再次雄起~~
N年后再见,看着有钱有势的苏家。
女主:???
说好的对照组呢?
*****
陆家村的人都说,陆长征娶苏知青,亏了。
后来,陆家村的人说,陆长征娶苏知青,赚了。
再后来,陆家村的人又说,陆长征娶了苏知青,那是祖坟冒青烟了。
陆长征:……说得对,可不是冒了好几年的烟。

一群人叫叫嚷嚷的往河边跑去。
河里,一个穿绿军装的男人,正揽着一名溺水的女子奋力的往岸边游。
“那好像是新来的苏知青,怎么掉河里了?”
“不会是受不了干农活,跳河了吧?”去年,隔壁公社就有个知青受不了劳动的苦,跳河了。
“别瞎说,我们大队今年可是要评先进大队的,要是有知青跳河,说不定就没了。”
“对对对,我这破嘴。苏知青只是不小心掉河里了……”
若评上了先进大队,她去娘家走亲戚也有面儿。
“幸好支书家老三回来撞上了,不然等我们跑过来,只怕人都没了。”
“救上来了!救上来了!哎呦,怎么看着好像没气儿了?”
“不会吧?这可怎么是好?”
有些胆大的走前了一些,然后又赶紧退了回来。
“真没气了!可怜呦,还这么年轻……”
军装男见女人已经没了气息,赶紧对她进行抢救。
“哎,陆长征你怎么摸人家苏知青的胸,这不是耍流氓吗。人死了还不让人清白的走……”一个方脸大婶大喊。
“放你的狗屁,我长征哥这是在救人,见义勇为懂不懂。人家可是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怎么会耍流氓。”
刚才帮忙一起把人拉上来的青年大声反驳。
过了一会儿,见陆长征还一直在按人胸口,方脸大婶又忍不住了:“这救人也不用摸这么久吧?别不是看人家苏知青长得漂亮,占人便宜。”
“翠花婶,你不懂就别乱说,这叫胸外按压,公社领导和卫生院的医生都说过的,这能救人。”
陆长征顾不得理会周遭的争议,见女人一直没有反应,皱了皱眉,最后还是低头对她进行人工呼吸。
“哎呦,怎么还亲上了?”翠花婶惊叫。
现场瞬间一阵哄乱。
苏茉迷离间,觉得整个人窒息的厉害,头疼欲裂,耳边各种声音嘈杂闹哄。
就在她觉得自己要到极限时,一股气流从喉间涌入肺部,苏茉猛地咳嗽起来。
大量的水也随着咳嗽,从她的口鼻涌出。
苏茉还没来得及为能呼吸感到高兴,无边的黑暗便席卷了她……
********
等苏茉醒来,已经是两天后了。
这两天,她脑中一直像放电影一样,播放着一段陌生的记忆,让她一直浑浑噩噩醒不过来。
终于,那段记忆好像跟她融为一体了,苏茉这才挣脱桎梏,醒了过来。
苏茉睁开眼,入眼所见,粗糙简陋而又陌生。
一间不算大的房间,里面有三张半新不旧的病床。水泥底的地面,墙虽是白墙,但看着有些发黄,质感也很粗糙。
墙上挂着伟人画像,旁边还写了“边建设,边生产,确保人民健康!”之类的标语。
苏茉看着这明显属于那个特殊年代的装饰,再结合那段记忆,以及昏迷前听到的那些话,苏茉推断自己应该是穿书了。
穿到了早前看过的一本古早大女主创业文里,还狗血的穿成了开局就嘎的女炮灰苏茉。
书中女主杨素云,是一个勤劳智慧,有胆识的新时代女性。在改革开放之初,抓住机遇,果断辞职下海,敢为人先,努力拼搏,最终发家致富,成为首批富起来的人。
富起来的杨素云,不忘回馈祖国,先后在各地办厂,带领一大波人脱贫致富。同时还大力捐资办学,在大学设立奖学金,在贫困地区建学校,是远近闻名的爱国女企业家、女慈善家,获得多项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
书中除了写杨素云艰苦创业的过程,还有她与高官丈夫龚烨的感情纠葛。两人先前因误会而离婚,一对有情人分道扬镳。最后在男二的帮助下,两人消除误会,复婚后,幸福恩爱的度过余生。
总之,就是女主杨素云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爱情事业双丰收,并获得无数荣誉的故事。
本来是一篇挺励志的创业文,但书中有一大败笔。
就是女主杨素云下海创业的启动资金,来自她死去的好姐妹苏茉。可以说,如果没有那笔资金,杨素云没那么容易成功。
杨素云成功后,对帮助过她的人都心怀感激,每次有媒体采访,都要把帮助过她的人拉出来感谢一番,但却只字未提过给她启动资金的苏茉和苏家,除了偶尔在记忆中拉出来回忆一番。
这点,也是当时许多读者不认同的,认为作者这里没有处理好。以杨素云感恩的性格,不应该一句都不提苏茉。
苏茉是海市人,祖上是红色资本家,父亲苏廷谦是大学教授,母亲莫玉蓉是食品厂主任,自己也是纺织厂的宣传干事。
苏茉的祖父苏仲黎在抗战时期,就开始秘密资助如今的政党。在建国后,更是积极响应国家公私合营的号召,把大量的资产无偿捐献给国家,是受过多位重要领导人接见的红色资本家。
苏茉的伯父苏廷德更是在年少时就加入当今政党,一起参加革命,如今在桂省某军区任师长一职。
按理来讲,这样的家庭,苏茉又是独女,不应该下乡来的。
但奈何如今情况特殊,苏廷谦一着不慎被人陷害,被停职调查。眼看情况越来越不好,苏廷谦为免波及女儿,登报与女儿脱离关系后,迅速托关系把女儿安排到乡下去当知青。
苏茉就这么在慌乱中跟着新一批的知青下了乡。
知青们到的时候,正值当地秋收。
苏茉一个城市娇娇女,哪里适应得了这种强力的体力劳动,再加上又担忧着父母,内外焦灼之下,熬了大半个月病倒了。
实在撑不住后,跟大队长请了半天假去公社卫生院开药。
恰巧这时又收到了杨素云的来信,得知父母要被下放改造。苏茉大受打击,一路头重脚轻,在过桥时一下没稳住,便一头栽进了河里。
在原书中,苏茉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杨素云在收到公社的电报后,悲痛欲绝,当即奔到乡下来替原主这个好姐妹收尸。
在整理原主遗物的时候,在皮箱夹层中,发现了不少钱票和两本巨额存折,以及海市几栋洋房的房契。
苏父苏母后来得知了女儿的死讯,悲痛欲绝,在牛棚没熬两年也跟着去了。
原主的大伯,也因为多次替弟弟一家奔走,被对手抓住机会攻讦,最后也受了牵连被下放了。
等拨乱反正后,回到原部队也没了之前的位置。后来遇上战争,原主大伯为立功,父子三人申请去了前线,最后都死在战场上。
苏家家破人亡后,原主留下的东西自然就成杨家的了。女主要下海创业的时候,便拿那些钱当了启动资金。
本来到这里,杨素云也勉强能说得上是善有善报。
但书中,女主有个骚操作。就是每次取得了成绩后,都要把苏茉从记忆中拉出来对照一下。每次还要留下这么一句“想当初苏家何等辉煌,如今却家破人亡”的话。
苏茉不知道女主是什么心态,但作为一个跟苏茉同名同姓的人,苏茉是有些膈应的。
最搞笑的是,在书的番外,女主父亲弥留之际,忏悔中说出了苏家出事是他举报的,但他的本意只是想给好友苏廷谦一个教训,没想到会被人抓了空子陷害,最后让苏家家破人亡。
想到这里,苏茉的拳头硬了。
真是岂有此理!
她不管书中如何,现在她成了苏茉,那杨家就休想再占老苏家任何一点便宜。
原主的家人,她也会当成自己的家人,好好守护。
她记得,原主父母下放的地方,就在隔壁大队,离陆家村大队,不过隔了一座山而已。
到时候她想办法,定期给他们送些粮食物资过去。只要熬过这几年,一切就都会好的。
想起之前看过的穿越小说,穿越者都会有金手指。
苏茉忽然有些兴奋,不知道她有没有金手指呢?
【避雷:
1、本文是先婚后爱文,纯爱党和女主独美控,请慎入。
2、女主虽是从末世来的,但女主在末世就是个在基地苟着的普通种植向异能者,日子还过得去,不是那种艰难求生,杀伐果断类型的,大女主控请慎入。
3、文中女主去过两次黑市,划重点,两次,一点黑市都看不得的,请慎入。】

苏茉先是在心中默默的呼唤系统,呼唤了半天,没有任何回应。
看来系统这类的金手指,她是没有的。
苏茉又看了看两只手腕,摸了摸脖子,翻了翻衣服的口袋,就连枕头底下和病床旁的柜子也找了,也没发现什么类似传家宝之类的东西。
看来什么种植空间、修仙空间之类的,也是跟她没关系了。
苏茉又试着感应了一下看有没有什么随身空间。
Σ(⊙▽⊙ a
真有空间!!!
只是这空间,里面的东西怎么那么眼熟?
好像似乎就是她自己的空间,只是比之前小了好几号。
再认真一探。
里面那堆东西,可不就是她在末世挣的那点可怜的家当。
所以,她的金手指就是她的异能?
神果然诚不欺她!
求人不如求己,还是自己靠谱!
苏茉心下稍定,既然空间异能跟过来了,那木系异能应该也来了吧?
苏茉感应了一下,果然感受到了一股微弱的能量。虽然很微弱,但苏茉还是激动的热泪盈眶。
她的木系异能啊,她最重要的老伙计,让她在末世安身立命的所在。
苏茉的空间异能是末世三年后才觉醒的,但木系异能,却是一开始就觉醒了的。
她就是靠着这木系异能,才得以在末世存活这么久。
她的木系异能,是变异种植向的,催生植物的速度比其他木系异能者都快,而且同类型的种子,她催生的产量也比别人高。
基地建立后,她便被保护了起来,在基地农业部工作。闲暇时,自己也催生一些粮食蔬菜水果之类在外售卖。日子过的说不上富足,但也算安稳。
唯一的缺点就是战力不强,不然这次丧尸围城,她也不至于被嘎。
不过嘎了也好,这不就穿书了。
这个年代虽然穷了点,但大环境安稳,没有到处都是吃人的丧尸和怪物。也不用时刻提心吊胆,提防那些秩序崩坏后会“吃人”的同类。
这样和平的年代,可不要太幸福。凭她苏茉的能力,一定能过得很好。
至于不适应,难融入的问题,对苏茉来讲,那是不存在的。
在末世见惯了生死,能重活一次,她已经很高兴了,哪里还会挑剔。
而且还时髦的穿了一回书,就是多少人都没有的经历。
苏茉最大的优点,就是她乐观知足,从容坚韧的性格,否则也不可能在末世存活十来年。
末世开始时,她只有14岁,一夕间面对父母惨死,社会颠覆的重大变革,不够坚强,是活不下去的。
确定异能就是自己的金手指后,苏茉便开始思索起以后来。
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她就已经把自己当成原主了,开始筹划着如何在这个年代让自己和老苏家活的更好。当然,仇也要报。
身份的问题,她肯定不能太过高调,这几年还是安稳一点好。等这几年一过,国家改革开放了,那时才是大展拳脚的时候。
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挺尊重时代背景的。
对于学了历史,又看了不少年代小说的苏茉而言,改革后有哪些赚钱的机会,她不要太清楚。
苏茉一边回想,一边在心中默默计划。
首先,主角一般都会有主角光环的,为免被主角光环影响,再次被炮灰掉,她最好不要跟杨素云联系。
其次,就是照顾父母的问题。
她在末世过得也一般,空间里面的物资并不多。粮食这些,她有异能,倒是不用担心。但日用品,她空间里的与这个时代差太远,许多都不能拿出来用。
她记忆中,原主下乡的时候,除了钱票和衣服,几乎没带什么东西。所以,要添置的日用品还不少。
她也不清楚清溪县的情况,东西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历史中,这个年代的物资是非常紧缺的。
买东西暂且不说,东西要送到牛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送新的肯定不行,还得手工做旧。
而且,牛棚那地方是存不住东西。她送粮食的时候,每次都不能多给,不然父母没地方放不说,被人发现又是一项大祸。
这些事情,都是需要耗费时间去做的,这样一来,她在知青点就很不方便了。
她得想个办法从知青点出来,最好是自己建一个房子或者在村里租一个空房子自己住。
不过,目前知青点住的还很宽敞,远不到拥挤的地步。没有合适的理由,大队长恐怕不会批。
她得好好想个办法。
还有,就是大伯的事情。得赶紧写信让他别再奔走,免得被人钻了空子。现在大伯可是他们老苏家的靠山了,绝对不能倒。
有他在,以后若有机会可以提前运作回城,也会容易许多。
时间紧,任务重,要做的事情还挺多,她得尽快好起来。
苏茉运起微弱的异能,在周身循环了一圈,疲乏的身体瞬间感觉好了许多。
她的木系异能虽是种植向的,但含着极强的生机,虽然不能替别人治疗,但调理自身还是没问题的。
可惜,她的木系异能,好像从六阶变成刚觉醒的状态了。
六阶的时候,她可以一次性把一颗苹果种子催生到结果三次。但刚觉醒的状态,催生一颗青菜,估计都需要三四次才行。
这太耽误事儿了,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升级异能。
她空间里还有些晶核,但都是高阶的,并不适合刚觉醒的异能用。幸好她的木系异能是变异的,可以通过吸收植物的生机来获得能量。
如此,她只需找机会偷偷吸收一些植物的生机,然后再多使用异能,木系异能便能慢慢升级。
空间异能,她暂时还不知道该如何升级。不过刚觉醒的空间,也有一个房间大小,她目前也没多少东西,暂时还是够用。
等以后再找找,看有没有什么方式能让空间异能也升级。虽然她的空间不能进人,但她的空间是静止的,储存食物最好不过。
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和一个女人的声音。
“三哥,我跟你说,她要是今天再不醒,我可管不了她了,我也只请了两天假。”

随着声音,病房的门被推开,一男一女从门外走了进来。
男人身高腿长,目测185往上,穿着一身绿军装,长的很帅,气场也很强大。男人的五官线条干净硬朗,剑眉星目,是那种一接眼不是特别惊艳,但看一眼就忘不了的那种。
还挺合苏茉的眼缘。
女人身量也高,估计有170,穿着格子衬衣配黑裤子,编着两条麻花辫,是这个时代很受欢迎的装扮。浓眉大眼,长相比较英气,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
“哎,苏知青,你醒啦?”陆小兰进来,见苏茉在病床上坐着,赶紧走上前把她扶着靠好。
“感觉怎么样?饿不饿?我给你带了粥,大米熬的,老香了,你一会儿喝点。”
苏茉感激地对着陆小兰笑,“谢谢,这两天麻烦你了。”
她虽然没醒,但还是有些知觉的,知道这两天一直有个女孩在照顾她。
“不用客气,大家都是革命同志。我叫陆小兰,我爹是大队的支书,这是我哥陆长征,是他把你从河里救上来的。”
“谢谢你,陆同志。”苏茉赶紧道谢,这可是救命之恩呐。
“不客气。”陆长征微点了头,把手上拿着的饭盒放到桌子上,随后又出去了。
“你烧了两天没醒,可把卫生院的医生愁坏了,再不醒,估计要把你送县医院了。”陆小兰快人快语。
“给大家添麻烦了。”这种时候,嘴巴甜点就对了。
可不是添麻烦么,队里忙着秋收,都没人手照顾她,让她三哥看顾一下,最后还得她请假来照顾。
心中这样想,但陆小兰嘴上却说着暖心的话。
“秋收是挺累人的,你刚来,适应不了也正常。下次太累了,可得跟大队长说,让他帮你换一个轻省一点的活,不然累出病来,既花钱又耽误挣工分。”
陆小兰一边说,一边把饭盒打开,拿起桌上的碗舀了半碗粥。
米饭的香味飘来,苏茉饿了两天的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
苏茉不好意思的微红了脸。
陆小兰把粥递给苏茉,笑道:“快吃吧。两天没吃东西了,肯定饿了。”
苏茉刚端起粥,门口又传来脚步声,陆长征带着医生回来了,苏茉只得把粥又放下。
医生给苏茉量了体温,确定她已经退烧后,便让她收拾收拾,可以出院了。
这年头,农民挣点钱不容易,一般病了都是自己用土方,熬不过才会来卫生院开点药。住院的很少,所以公社卫生院的病床,时常都是空的。如今正值秋收,就更不用说了。
医生也是个明白人,能出院的都不会让人留着。
等医生离开后,苏茉三两口把粥喝了。准备起身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还穿着松松垮垮的病号服,不禁赧然。幸好原主胸不大,不然就尴尬了。
“小兰,你知道我的衣服在哪吗?”苏茉微含着胸,有些尴尬的问。
陆小兰把刚才带来的布袋子递给苏茉,“在这呢,我都给你洗干净了,你快换上吧。”
说完,和陆长征一起出去了。
苏茉打开布袋,发现里面的衣服都被整齐的叠好,闻着还有淡淡的肥皂香味。
苏茉拿起最上面的白衬衫,果然在下面发现了文胸。
这个时代,国内是没有文胸卖的,这文胸是原主用侨汇券在海市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货,贵的很,一件都要十来块钱。
苏茉很快把衣服换好,白衬衫黑裤子,外加一件灰色的列宁装上衣。
黑江省9月底气温已经很有些清凉了,对于原主这样从海市来的南方人,这样穿是很合适的,就是看着不像干农活的。
苏茉还在列宁装的口袋里,发现原主那天剩下的八块五毛钱,都晾干折好放在口袋里了。
原主那天出门,带了一张大团结和几张票,开药花了几毛钱,肚子饿又去国营饭店买了几个包子,剩下的钱和票都揣口袋里。药和包子打水漂了,没想到剩下的钱竟然还在。
从救人到照顾,她可真是欠陆家兄妹大人情了。
苏茉换好衣服后,便和陆家兄妹一起去收费处结算住院费用。
住院两天,一共花了十三块四毛三分,主要是苏茉昏迷这两天,输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还用了些退烧的药。这个年代,输液的费用可是不低的。
苏茉有些尴尬的看着陆家兄妹,“那个,能借我5块钱吗?我回去就还给你们。”
原主下乡,是带了不少钱票的。不说苏父塞给她的那两本存折,就是她自己带的现金都有一千多。工作卖了八百元,加上她原本剩的两百多块,她统统都带来了。
陆长征从军装口袋中掏出5元钱,递给苏茉。这个时候的5块钱,是炼钢工人版本的。
苏茉这时才留意到陆长征的军装是四个口袋的,想到这个时代的特色,苏茉微挑了下眉,看来还是个军官。
只是看着挺高冷的,不太爱说话,估计在书中,是个高冷帅军官的人设。
苏茉道谢后,接过钱,把住院费给结了。
三人一起出了卫生院,陆小兰骄傲的指着身后的卫生院道:“我们公社的卫生院气派吧?比县医院也没差多少,十里八乡头一份。别的公社,就是两间土胚房,但凡病的重一点,都得去县医院,我们公社就不用。”
苏茉看着身后青砖白墙的卫生院,点头:“确实气派。”
当初苏父托人安排她下乡,也是费了心思的。要是红旗公社不好,她也不会到这里来。
“好了,我家去了,你跟我三哥一起回大队吧。”陆小兰摆摆手,准备走了。
“你不回大队?”苏茉诧异。
“不回。”陆小兰摆手,“我已经结婚了,婆家就在公社这边。”
陆小兰今年20岁,年初结的婚,丈夫是公社干事,她自己也在公社供销社工作。婆家房子也是在公社这边,平时只是休息的时候回大队看看爹娘。
“啊?那真是太麻烦你了。”苏茉没想到,陆小兰都嫁人了,还来照顾她。
“哎呀,不用这么客气,都是革命同志,我不过几步路过来的事。我在供销社上班,到供销社买东西可以来找我。”陆小兰摆摆手,利落的走远了。
剩下苏茉和陆长征,气氛一下子沉默了下来。苏茉正想着如何搭话的时候,陆长征率先开了口。
“走吧,我驮你回去。”
说着走向停在一旁的二八大杠。

陆长征大长腿一跨,直接在自行车上坐定,示意苏茉上车。
苏茉应了声,立刻跳上了自行车后座。
陆长征大长腿一蹬,自行车“嗖”一声就走了。
苏茉吓得赶紧抓紧后车架,坐定后才想到,这个时代,貌似只有处对象,才可以坐男同志自行车后座的。
她现在跳下去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在别人眼中,她现在还是个病号,应该没什么问题。
这个年代,名声对女人可很是重要的。
名声坏了,不仅要面对流言蜚语,还要面对各种二流子的骚扰。人们可不会同情你,他们只会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不管什么年代,女人总是格外的艰难。
说到名声,苏茉忽然想起,她昏迷前迷迷糊糊听到,好像有人说陆长征摸她,毁她清白之类的……
苏茉一阵头疼。
她这是一开局就要面对艰难模式?
得想个办法,让那些大婶子们相信她没有被毁了清白,不要传她流言……
就在苏茉思索的时候,微风中传来陆长征的声音。
“我救你的时候,做了一些急救措施,村里已经有了一些风言风语。”
“你要是愿意,我们就结婚。”
“啊?”苏茉吓了一大跳,差点从自行车上蹦下来。
这是什么绝世大好人?救了人还带娶的。
“农村不比海市,这里村民思想比较落后。你当时已经没呼吸了,我只能对你进行心肺按压和人工呼吸,在村民们看来,你就是被我摸了亲了,已经没了清白。”陆长征解释。
陆长征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不然也不可能短短七年,就从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村小伙,混到如今副营的职位。
他不会因为村民的几句流言,就随便娶一个女人,他要是不愿意,别人拿枪指着他都不行。
虽然他这次,就是回来相看的。
但实际上,在进病房前,他都没有要娶苏茉的想法。不是他不负责,而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救人有错,也不想滋长这种救人沾了对方就得娶的愚昧风气。
陆长征今年24岁了,他自己是不急着结婚的。但他爷年纪大了,近两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上次写信,说想在闭眼前看到他成家。
陆长征佩服的人没几个,他爷就是其中一个。老爷子是参加过抗战的老兵,因伤残退了下来,陆长征去当兵就是受他影响。
既然是老人家的心愿,他愿意去满足,所以他回来相看了。家人也给他找好了人选,只等相看后满意,就去领证结婚。
对方是文工团的,他在部队远远见过一面。对方似乎是对他有意,他对对方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他本来也以为,他会和那个文工团的女兵相看后,合适就结婚。
但,现在他的想法就变了。
在推开病房门的刹那,透过门缝,他看到那娇美的女人坐在病床上,脸上都是狡黠的灵动。看到他们进来,那错愕微微睁大了眼的样子,就这么印在他的心弦上。
那一刻,陆长征的心弦动了。
不知怎地,他心中忽然就升起了一股要保护她的欲望。
想到她可能会被村里的流言侵扰,陆长征忽然就不能接受了。
于是,经过深思熟虑后,陆长征开了口。
他虽然想和她结婚,但也尊重她的意愿。她要是不愿意,他是不会强迫她的。
若她不愿意,那陆家村她只怕是不能待了,不然村里的流言,就能把她逼疯。
若真这样,他可能要找关系给她换一个大队,或者给她找份工作,让她离开陆家村。如此,也算全了他的第一次心动。
见对方没有回应,陆长征问道:“苏同志,你是怎么想的?”
“陆同志,我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我很感谢你救了我的生命。我不会因为这些正常的医学触碰,就让你娶我的,这样对你不公平。”苏茉赶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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