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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by满地白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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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气不过的刘明看向唐颖:“她人呢?”
“知青点。”唐颖跟秦溪两个不约而同的答道。
很显然,知青点马上就会有好戏上演。
知道陈月现在所在地点的他,二话不说,马上就跑去跟她吵了,发生了这样的事,简直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反正他是忍不了了。
“秦溪,咱们回知青点看看吧!”唐颖兴奋的跺着脚,拉着秦溪的手说道。
这种热闹,今天不凑,等她回城后,大概率是看不到了。
“我不想去了,他们无非就是大吵一架罢了,我还没收拾我们三兄妹今天早上的收获呢!”
“拜拜。”秦溪朝着唐颖挥手后,带着她大哥秦江回他们住的地方了。
至于秦河,他要去看热闹,秦溪也不拦着他,没必要,秦江那是他自己不想去。

第113章 写写画画
今天早上虽然因为一些意外打断了他们的集货进程,但他们之前的收获并不算少。
枞菌捡的并不算多,也就两斤多的样子,秦溪打算自个吃了,吃个新鲜。
那大半背篓蕨菜,一麻袋外加一背篓的竹笋,秦溪都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处理,还好有她哥帮她。
家里买了一个多月,也用水泡了一个多月的坛子总算是能派上用场了,把坛子里的水倒掉,洗干净后,放置在一边,等待自然晾干。
秦溪打算腌一坛酸蕨菜,一坛酸笋,其余的,全部过水晒干。
择蕨菜苞花了挺长时间的,竹笋也挺难剥的,不过用小刀削掉一部分笋皮后,剥皮倒是简单多了,两个人配合起来,速度也不慢。
秦溪觉得笋干很好吃,所以,打算多晒一些,毕竟大拇指粗的鲜笋肉晒出来,比小拇指还细,掂在手心里,轻飘飘的,不多晒些,是真的不够吃。
等蕨菜和笋子全部处理好,晾晒在架好的竹竿上,已经是两个多小时后了,兄妹俩又回去做饭,一个烧火,一个洗枞菌。
中午的饭是简单的红薯粥,菜是早上采的枞菌,放了一点点猪油和葱花,再用盐和酱油来调味,香的不得了。
做好后,秦溪直接拿碗盛粥,准备吃饭。
“妹妹,不等老二吗?他还没回来。”秦江看秦溪拿上碗筷就打算在大汤碗里盛粥,问道。
以往都是三个人吃饭的,他都习惯了,陡然间变成两个人吃饭了,还真有点不习惯,他刚刚拿碗的时候,都反射性的拿了三个碗,后面又放回去了一个。
“不等他了,这个时候还没回,指不定是陪着去镇上卫生所看热闹去了,等他回来指不定啥时候了呢!”
“我们把他的那份给他留出来不动就是了。”
“你肚子不饿吗?我肚子反正已经饿的咕咕叫了,等他,不可能的。”秦溪边盛粥边说道。
如果说秦河是去干什么大事了,很辛苦,要不了多久就回来了,那等等也无妨,她心甘情愿,可他是去看热闹去了,归时不定,等他,那是不可能的。
“我也饿了,那还是咱们先吃吧!”弟弟什么的,哪有妹妹重要啊!
“那好,把碗给我,我给你盛...”
另一边,刘明终于背着陈月回到了陈惠村,累的是满头大汗,把人放下后,腿软的不行,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
陈惠村虽然有个赤脚医生,可他是什么水平,村里人都有数,一般有点什么问题,都是去镇上卫生所的。
之前刘明跑回来,找她大吵了一架后,陈月也没在倔了,跟他道了个歉,服了个软,然后,两人就和好了,刘明下一秒就背着陈月去镇上看大夫去了。
他们这一通操作把新来的唐颖、何远和秦河看的是一愣一愣的,之前还闹腾的跟个什么似的,这么简单就和好了,也太草率了吧!
对此,杨建华表示,那都是常规操作了,要不然,他当初怎么会吃多管闲事的亏。
至于秦河他们,也跟着一起去了,何远还带上了他今天早上的收获,他们要去镇上供销社问问今年蘑菇竹笋的收购价格,好心里有个底。
当然,顺便看看热闹,一举两得啊!
等秦河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红薯粥在汤碗里,菜在锅里,自己去盛啊!”
秦河坐在简易的小桌子边上,一边往嘴里扒粥,一边跟秦溪秦江两个说他刚刚经历的事。
今年的枞菌收购价是五分钱一斤,竹笋虽然也收,但是价格很便宜,十斤鲜笋才四分钱,这是没有剥笋衣的笋子的价格,当然,他们需要自己送到镇上去。
这个价格,跟往年没什么区别。
笋干的价格则是要高得多,三分钱一斤,所以有很多人,会选择卖笋干,五斤鲜笋能晒出一斤笋干,还是很划算的,而且最主要的一点是,笋干方便保存运输,不用像鲜笋那样,需要花时间精力送到镇上去,笋干的话,等到竹笋季快要过去了,直接一趟送去镇上卖了就行了,能省不少事。
当然,因为价格并不美丽的原因,很多村民不会选择卖笋干,笋干的味道不错,还能饱腹,可以当成红薯玉米土豆这些主食之外的调剂粮食,吃腻了那些东西后,偶尔吃上一顿干笋,换换口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中午秦溪在家睡了一个多小时,待不住了,带上她哥,去地里瞅瞅。
去年村里种的油菜花竞相开放,黄灿灿的一片,看起来漂亮极了。
那些勤劳的小蜜蜂们在种了油菜花的地里,都快忙坏了,采不完,根本采不完。
“哥,你说跟着这些小蜜蜂,能不能找到它们的窝?”
“如果真的能找到它们的窝,我们还不得发啊!”
蜂巢里面有蜂蜜,那可是纯野生蜂蜜,自古以来,价格就一直居高不下,如果运气好,采它个十来斤蜜,两个月的伙食费有了。
除了蜂蜜外,蜂巢里还有蜂蛹,这可是高蛋白食物,用点油,放锅里一炒,放点盐和辣椒,老香了。
“应该能吧!不过它们飞的很快,我们跟不上。”
“这倒也是,还是眼前这片油菜花实在些,就不知道等榨油了,我们能分到多少菜籽油。”
村里吃的油就三种,猪油、菜籽油和花生油。
猪油顾名思义,就是猪肉炼的油,菜籽油是油菜花籽榨出来的油,花生油是花生榨的油。
这个时候,可没人会对这些油挑挑拣拣,那可都是好东西。
现在的陈惠村那真的是百花盛开,什么桃花梨花杏花山茶花,那叫一个色彩缤纷,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天气好的时候,找个视野好点的山坡,看美景,那也是一种精神享受。
有时候闲来无事,她还会拿根笔,拿本本子,对着实物描描画画,她也没学过画画,但依葫芦画瓢还是会的,刚开始是个四不像,后面熟能生巧,倒是有那么几分意思在里面了,总而言之,就是闲的。
虽然现在写小说这条路被堵死了,可她脑海中的故事还在,闲来无事的时候,拿根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虽然不能发表,可写给自己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在乡下,她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

第114章 寄信
四月中旬,村里的枇杷彻底成熟了,各家的小孩子都动起了歪心思,有枇杷树的人家,看护的也更仔细了。
之前树上的枇杷还没彻底成熟,只是青中带黄的时候,就已经有小孩子在打歪主意了,不过被抓住揍了两顿后,好多了,不然,树上那点枇杷哪能留到现在。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真要是有人一直惦记着你家里的东西,晚上都偷摸给你霍霍了。
至于后山的那两颗枇杷树,早就被村里“势力最大”的两拨小孩子给占了,天天派人在那守着,那叫一个积极,眼瞅着已经熟的差不多了,最近那两拨小孩的老大,已经在考虑该怎么分配树上成熟枇杷的问题了。
陈惠村的枇杷品种并不是很好,果实不大,里面的籽却是不小,果肉只有夹在表皮和内核中间那薄薄的一层,但作为村里难得的水果之一,依旧深受村里孩子们的喜欢,哪怕是青涩的枇杷,他们也能吃的津津有味,酸涩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新奇的味觉体验,只要没毒他们就都能大胆尝试,大人们不会管这个事的。
这天,秦河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前面的衣服兜着不少的枇杷,黄澄澄的,个头看着饱满又丰润。
“这枇杷哪来的?”秦溪笑着问道,这枇杷瞧着还挺不错的。
说话间,她拿了一个枇杷,剥开表皮吃掉后,被酸的皱起了眉头。
看似是熟了,其实还没彻底熟,就算是彻底熟透了,这个品种的枇杷吃起来依旧带着酸酸的味道。
“哈哈,是不是有点酸?”
“等你吃了两三个后,就不会这么觉得了,这酸枇杷,你会觉得越吃越好吃的。”
“我就觉得这个带着酸味的枇杷好吃,酸酸甜甜的,比起那些甜的枇杷更有味道些。”
秦河把枇杷带到了厨房,拿家里的水瓢舀了水,再把枇杷倒进水瓢里面,简单的搅和清洗一遍,把水倒掉,这就洗好了。
“哥,快尝尝。”秦河把瓢递到了秦江的面前。
“这枇杷谁家的啊?”秦溪手里抓了几个枇杷,继续问道。
这总不能是谁送的吧!据她所知,她二哥在村里还没有关系那么要好的朋友。
这么好的枇杷,就这么白送人,那肯定是舍不得的,所以,她二哥应该是花钱买下了这些枇杷。
“李大嘴家的,她家的枇杷熟了,去了知青点叫卖,我刚好在那里,就去凑了一下热闹,然后,花两分钱,买了一大兜枇杷回来。”
李大嘴在整个陈惠村那都是赫赫有名的,她家的枇杷,没谁敢去动的,因为她不仅凶,还不讲理。
抓到了小孩,也十分较真,不从小孩家长手里敲个几分钱出来,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整个村的小孩,都被家里长辈教育过了,绝对绝对不许去她家摘东西,哪怕是野草都别动一根她家的,要是被她找上门来撒泼,那家里的孩子绝对少不了一顿竹板炒肉。
枇杷还没吃完,秦溪就看到了唐颖,她出现在她家门口不远处的位置,现在仍旧在朝着她的方向走来,很显然,是来找她的。
“秦溪,你要去镇上吗?”唐颖扬了扬手中的信,她想要让秦溪陪她去镇上的邮局寄信。
当初的三月之期,早已经到时间了,她实在是等不了了,所以,又写了一封信,打算寄回家,问问家里的情况。
“我...”秦溪犹豫了一瞬,可看到唐颖那双漂亮的,一直盯着她看的大眼睛,到底还是心软了:“算了,我陪你去。”
也就是银盆镇离这陈惠村很近,不然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的,没错,就是这样,这次就当是出门走走散心了。
“好,我就知道你最好了,肯定会陪我去的。”
“咱们现在就走吧!早去早回。”
唐颖现在变得亲切可人多了,当然,在面对陈月云晴“姐妹俩”的时候,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凛冽,可面对秦溪这种有好感,可拉拢,有拉拢价值的人,她的态度好多了,高傲也收起来了。
她有预感,现在家里面的情况可能不太好了,不然不会不给她写回信,完全没有任何消息传给她,也没有给她寄任何补贴。
其实大半个月前,她就偷偷往家里寄过一封信了,可没有任何的回应,现在大张旗鼓的再寄一封信回去,只不过是想弄清楚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罢了。
“你们两个乖乖在家待着,我会快去快回的。”说完,秦溪拉着唐颖走了。
家里还是要有人守着的,主要是她不放心家里晾晒的那些野菜蘑菇啥的,毕竟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是真不少,特别是他们之前在车上遇到的那个叫陈军的小胖砸,最近有些飘了,三不五时的就跑他们这来转一转,贼眉鼠眼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人。
秦溪打定主意了,他最好盼着,千万不要落她手里,不然,屁股绝对给他打开花,一点情面都不会讲的。
路上,不该问的秦溪没问,她的好奇心虽然重,可事关别人不想说的隐私,还是不要轻易开口为好,免得伤了双方感情,在跟人交往的过程中,她最注重的就是尺度这两个字,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管的别管,方为明哲保身的上策啊!
到了镇上,唐颖先是带着秦溪去了邮局,先把信给寄了,她才有心思拉着秦溪在镇上走一走。
“快到饭点了,我请你吃中午饭吧!难得来镇上一次。”
当然,小镇上的国营饭店就别挑剔了,有啥吃啥吧!
唐颖别的没有,钱票还是有不少的,毕竟当初下乡的时候,她妈给她塞了一大把钱票,这段时间虽然花了一些出去,可剩下的在镇上国营饭店吃顿饭,还是没啥问题的,两个小女生,能吃掉多少东西呢!
“别,家里还有事呢!”
“既然信寄过去了,任务完成,咱们该回了。”
就这么点小忙,她要是赖人一顿饭,她秦溪成啥人了啊!

到了这银盆镇秦溪才真切明白,票据的重要性。
在镇上买东西,基本上都需要票,在国营饭店买吃食,要粮票肉票,在供销社买零碎东西也需要各种票据,而票这种东西,恰恰是他们兄妹三个最为或缺的。
说实话,他们兄妹三个甚至连一张票都没有,乡下的还没到时间发,村里一般都是年前发票,还早的很,城里的,全都在刘琴女士手里抓着,他们连碰的机会都不会有。
无论是秦河还是秦溪,都去过黑市,但他们没有在黑市换过票据,一般都是买好东西就走,下次回永新县,秦溪打算去黑市换几张粮票,别的不说,银盆镇上的国营饭店总该尝尝味吧!
秦溪陪着唐颖回了知青点,看到了坐在门前荫凉处的陈月,她的脚上还夹着几块板子,看她那面色红润,眉目舒展的样子,就知道,这段时间,她的小日子过的还不错。
唐颖看秦溪看向的是陈月的方向,为她讲解道:“她这段时间,进出都有刘明背着她,人美的都快冒泡了。”
“这都快一个月了,还天天装腿疼,让刘明背她呢!”
“平时一有点什么事,也是使唤别人,有时候是云晴,但绝大多数时候是刘明,就床底下的水壶她都懒得拿,明明一伸手就能拿到的东西,矫情的很,我天天听着她叫人名字的动静,都觉得烦了。”
也不止是她,杨建华云晴方正何远,乃至刘明,现在谁不躲着她,这些天,有事没事的,大家都喜欢往外跑了。
“这段时间,她可算是享福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不用干,还借口受了伤,让刘明掏钱出票,给她买肉吃补身体,现在气色瞧着可比上个月好多了。”
“说实话,就她现在这样继续作下去,我看他们这段感情是悬了,这几天,刘明已经在躲她了,可她依旧是我行我素的,现在还抱着腿装疼呢!”
其实她也很意外,没想到刘明这人看着不咋地,有时候看别的女同志眼神还不好,可他对陈月,是真的很有耐心,竟然坚持了二十多天,要是换成她,可能三五天就烦了。
毕竟现在的陈月,脑袋里可是塞满了稻草,压根就不会看人眼色,你退一尺,她进一丈,总而言之,很烦人。
这时候,陈月也看到了指着她嘀嘀咕咕的唐颖:“你们说啥呢?过来说啊!我一个人坐在这里很无聊,有啥有趣的事,咱们一起分享啊!”
“也不知道刘明什么时候回来,我这都坐累了,就等着他背我回屋了。”说话的时候,陈月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甜蜜。
看着她那张得意洋洋、想要炫耀的脸,唐颖是真有些糊涂了,就陈月这样的,她到底是真聪明还是真糊涂啊?
之前她不还心有成算的吗?这会子,碰上刘明了,她这眼睛就被屎糊住了,那么简单的不耐厌倦都看不出来了,还在那作。
在乡下地方,摔伤条腿,哪有一躺就是二十多天,将近一个月的,地里也不去了,工分也不挣了,还真指望人刘明养你啊!
不说他们两个现在还没有领证摆酒结婚,就算是结了婚了,这什么都伸手朝另外一个人要,特别是在这个时候的农村,那是真的会把另一半压垮的,到时候,感情崩裂自然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陈月真的没想过这些事情吗?还是想过了,但是选择装鸵鸟,能缩一天是一天,能爽快一天是一天。
“你的脚还没好吗?”秦溪问道。
不应该啊!就算是伤筋动骨一百天,可这都快一个月了,怎么可能连路都还走不了,就那种程度的摔伤,腿骨应该没出啥问题吧!
“没有,现在一动,还是感觉钻心的疼,那次可能伤的比较重。”陈月边说边点头,似乎是想增强自己说的话的可信度。
“镇上卫生所的大夫都说了,我摔的不轻,让我在家好好养着,要是留下了后患,以后天冷脚踝的骨头就会疼,这可是关乎一辈子的大事,马虎不得。”
其实当初那大夫给她脚按了几下后,她就感觉好多了,第三天,就没什么痛感了,自己一个人在宿舍的时候,还会扶着东西走一走。
至于现在还留着的那个夹板,是为了以防万一,虽然那大夫说了,夹个十来天就能取下来了,可她不想取,这夹板要是取下来了,就说明她快要好了,到时候,她还拿什么借口来偷懒啊!
刚开始的那两天,她还因为脚上的疼痛,对这次摔倒的事懊悔不已,不过后面脚不疼了,她倒是想开了。
在陈惠村这破地方待了这么久,她还真没这么轻松的过过日子,天天有刘明抱进抱出,再不济,也有云晴卖力搀扶,她顶多在知青点摘摘他们挖回来的野菜,别的什么也不用干,简直爽翻了。
随着偷懒的时间越久,她脑海里的惰性越发猖獗,至于愧疚不安?这两种无用的情绪绝对不会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哦...哈哈,确实是这样的,这受了伤,那就得养好,像你说的,那是关乎一辈子的大事,绝对马虎不得。”秦溪顺着她的话说道,反正不是她顾头不顾腚,谁让陈月那么讨人厌的。
也就是这些天陈惠村没怎么下过雨,不然陈月她是绝对不会这么说的,下雨天,别提有多烦人了,路面湿滑,要是背着她的人摔了一跤,她这病保准第二天就好了。
“没错,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觉得你这腿至少要养三个月,免得将来吃亏。”
“这三个月,你不能下地,也不能走远路,重的东西不要拿,这都会对伤势的恢复有影响,咱们可不能因小失大。”
“还有吃的东西也不能马虎大意,那红薯野菜有个屁的营养,还是大米和肉养人。”唐颖又顺着秦溪的话怂恿道。
她有点好奇,如果陈月真的养足了三个月的伤,刘明会跟她分手吗?

第116章 欺瞒
虽然不知道她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关心她了,可很显然,这两人的话算是说到她心坎上了,她真是这么想的。
“我知道的,你们放心,再没有谁比我更在乎我自己的身体了,指定不乱来,这次肯定是要好好修养一段时间的。”
在这个小破地方当知青,吃的是红薯土豆玉米和野菜,穿的是补丁叠补丁的衣服,她也从一颗水灵灵的小白菜变成了现在蔫了吧唧的小野菜,她得趁着这段时间好好养养,别的不说,光是这段时间没有出工,她的那身皮子就养白了不少。
在她看来,现在她的肤色,跟唐颖比,那也是不差什么的,更不用说云晴那身晒的黑黄黑黄的皮了。
三人又聊了一会儿,云晴回来了,衣兜处鼓鼓囊囊的,里面装着方正特意去山上给她摘的红泡儿。
这点红泡儿摘的那叫一个费劲,是他从林子深处采的,别的地方全都被村里的小朋友们祸祸了,一般而言,都等不到红泡儿变红成熟,只刚刚有点淡粉色,就已经有小孩忍不住,伸手采摘了。
在云晴看来,这些红泡儿就是她和方正两个人的爱情见证,是方正爱她的表现,不然谁会浪费这么多的时间,冒着被蚊子叮咬的风险,专门跑到林子深处去给她找这个野果啊!
方正肯定是爱惨了她!
她也不需要什么新衣服新鞋子,或者是好吃的好喝的,更不需要他有什么大出息,只要方正对她是真心的,就行了。
方正送的所有东西,她都喜欢,无论是路边随处可见野花,还是这用心采摘的野果,都能代表他的心意。
“云晴,你回来的正好,快扶我去厕所,我快憋不住了。”
陈月的喊叫声,把云晴从爱情自我感动的漩涡中拽了出来,对她而言,陈月的话,就只代表着两个字,扫兴。
“我没时间,你旁边杵着的两个大活人没看见吗?”
“非得等我回来,才说要去上厕所,扫兴。”
云晴的话,把陈月从美好的生活向往中拉了出来,她的好姐妹,这是叛变了?还是对她羡慕嫉妒恨,有所不满?
“云晴,你怎么说话呢!我们两个是好姐妹,我现在只是叫你做点事,你就支支吾吾,推三阻四,现在更是过分了,我是看重你,真心把你当成好姐妹来亲近,才会叫你来给我搭把手的,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我看错你了。”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就这么点小考验你都经受不住,真是枉费我对你一片真心。”
看着陈月那熟练老道的道德绑架手法,秦溪只想说一个字,六。
“我需要经受个屁的考验啊!你以为你是谁啊!猪鼻子插大葱,在这装什么相啊!”
“你不就摔了一跤吗?还摔出个小姐病来了,整天不是让干这个,就是让干那个的,你手脚又没摔断,不会自己干啊!”
云晴抓紧时间,把她这段时间“吞咽”的那些苦水,全都倒了出来,给围观的唐颖秦溪看。
“明明水壶就在你床下,还非得要我来给你拿,明明自己早就能扶着东西走路了,还非得刘明来背你,怎么?你是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了吗?”
“我告诉你,打从今天起,你别想再使唤我,”
刚走回来的刘明和方正,被云晴的话震的不轻,特别是那句明明早就能自己扶着东西走路了,要知道,刘明可是背了她整整二十多天啊!
他这些天,顶着知青点众人,以及陈惠村一些比较爱看热闹的婶子大娘们的热切视线,背着她又进又出,结果,现在他得知,这一切都可以不发生,是陈月骗了他?
知青点是没有厕所的,他们要去上厕所,得走五十多米远的路,去村里的公共厕所上,这一路,面对别人的调笑,他得承受多大的精神压力啊!
不知道就算了,现在知道了,他只感受到欺骗,以及这些天积攒的羞恼。
陈月也看到了刘明,连忙一瘸一拐的走到了他的对面,想要解释:“刘明,你...你听我解释啊!”
她怎么点就那么背啊!
云晴那口无遮拦的话,全都被两人听到了,现在的她,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没这个可能。
“你说,我在这听着呢!在你说清楚前,绝对不走。”刘明双手抱胸,一脸严肃的看着陈月说道。
他这直来直去的话,成功的把陈月给噎着了,不过她是陈月啊!脑袋之前也许被糊住了,但是现在她绝对是清醒的,脑子转的飞快。
“我腿还没有好,这点绝对没有骗你。”
“进进出出都让你背我,是我想离你近一点,我看村里那些女人,最近眼睛老是黏在你身上,我只是想让她们离你远一点,我不想失去你啊!”
“而且,当初卫生所的大夫不是说了吗?我的身体不好,得要回家好好养养,我自己能扶着走,是我忍着痛,不想给你添太多麻烦。”
“这是真的?”即使这是假的,骗他的,刘明也愿意重新给她一个机会,他只需要一个陈月会这么骗他的理由罢了。
“真的,比珍珠还真。”陈月就差指天发誓了。
“那好,我暂且相信你这一次,这是最后一次了。”
他不喜欢欺骗,如果陈月再骗他,那他可能会转身就走。
因为他没法想象,跟一个满嘴谎言的女人,如何度过余生。
“好,我绝对不会再骗你的,以后我有什么事,都会跟你说清楚的。”
又过了一关,陈月由衷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知道刘明会依旧包容她,可在他那双眼睛的注视下,她还是会感觉到紧张、惊慌。
此时此刻,她想要改变的决心是真的,想要跟刘明以后白头偕老,无所欺瞒也是真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
可刘明把她“惯”坏了,一如既往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陈月依旧没长任何记性,用不了一个星期,这件事就会被她选择性的淡忘。

第117章 夏收
看到两人就这么和好了,云晴翻了个白眼,刚想说些什么风凉话,知道她是什么性子的方正连忙拉住了人:“你可别给他们添乱了,刚刚给你摘的红泡儿你不还没吃吗?”
“快去舀水洗干净了,趁着新鲜,咱们把它们吃了,绝不给刘明他们留一颗。”
一听这话,云晴也顾不上什么陈月刘明的了:“好,我这就去,你在这等我啊!咱们出去吃。”
陈惠村从六月中旬开始夏收,玉米大豆是最先被收割的,随后便是花生。
这些作物一收割,地里面一空,大雨一下,又补种了红薯大豆花生这些,采用的是轮种的种植方式,即之前的花生地用来种红薯,种大豆的地用来种花生,免得在一块地上,重复耕种同一种作物,增加其被病菌感染的风险,进而导致作物发瘟绝收,这都是先辈流传下来的种植经验。
七月中旬的时候,村里的早稻熟了,全村男女老师齐上阵,在一个烈阳天,正式吹响了收割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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