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种田,我在流放路上当团宠by金微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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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让人叫我过来的吗?怎么,人老了,脑子不好使了?”被称作少东家的男子脱口便道。
那语气,拽得堪比某大爷。
佟掌柜的脸色微僵,飞快的看了沈清浅一眼,见她没什么反应才苦着脸道:“都是小的的不是,小的保证以后绝对不会了。”
他现在连吐血的心都有了!这都是什么少东家啊?不说配合他,反倒一来就拆他的台。
沈清浅在听到男子的话时,险些没笑出来,好险才忍住面不改色假装没听懂。
这人倒是有点意思。
“滚一边去,别耽误爷做生意。”男子不耐的将佟掌柜推到一边,看着沈清浅追问,“我说,一千两你到底卖不卖啊?这价钱,不低了吧?”
沈清浅莞尔一笑,依旧摇头,“不卖。”
第294章 李贺洲
李贺洲听见沈清浅拒绝的话后,脸立刻拉了下来,冷冰冰又不屑的张口,“两千两!”
“不卖。”沈清浅的答案依然没变。
李贺洲变了脸色,怒瞪着沈清浅,“三千两!若是你还不卖,我李贺洲就出五千两!”
沈清浅:“”
佟掌柜和凌云:“”
有钱,就是任性啊!
可惜沈清浅的回答依旧没变,“不卖。”
呜呜呜五千两,是五千两啊!她不想卖吗?她想得不得了!
可她根本就没有万能调味料的配方,到现在还是钻了系统的漏洞才刷出来这么点存货。
李贺洲的脸立马黑了,简直黑得堪比锅底,“这位姑娘,我劝你还是见好就收,除了我,没人会拿五千两买你一个配方。”
沈清浅心里扼腕得不行,面上却端着,还是抱歉的笑笑,“不好意思,配方我们真的不卖。”
“沈姑娘,要不您回去跟家里的大人商量商量再答复?我们少东家是诚心要买你家这调味料配方的。”佟掌柜帮腔道,“你之前卖给我们是五两银子一瓶,五千两就要卖一千瓶,你想想,多久才能卖这么多啊?”
虽然五千两很多,但李家是大晋首富,在整个大晋有无数家云中仙这样的酒楼,只要有了这种调料配方,想赚回来简直不要太容易。
然而,沈清浅还是摇头,“对不住了佟掌柜,配方这件事我就可以做主,这方子我不卖。”
不说她手里真的没有配方,就算有,从长远来看,也是不卖划算。
以现在五两银子一瓶的价格来算,三年就能赚五千两,慢是慢了点,但这是个长期的无本买卖,值得长期持有。
“哼!不卖拉倒,就算你以后想卖了,爷还不买了呢!”李贺洲气哼哼的说完,转身就走。
真是气死他了!长这么大还没碰上过花钱都解决不了的事!很好,这个姓沈的姑娘他记住了!
沈清浅哪里会知道李贺洲的想法,这会儿佟掌柜正一个劲的跟她道歉。
“沈姑娘千万别跟我们少东家生气,他就这脾气,咱们谈咱们的,呵呵。”
手里只有五瓶调味料,沈清浅也没趁机抬价,依旧五两一瓶卖给了佟掌柜。
从云中仙出来之前,沈清浅装作不经意的问了句,“佟掌柜,你们云中仙酒楼可是大晋首富李家的产业?”
这不是什么秘密,佟掌柜笑呵呵点头,“正是,我们少东家这两年开始帮着家里巡视产业,也是最近几日才到鄂北城,不然平时姑娘你是见不到他的。”
之所以多说了后面这句,是因为佟掌柜对配方的事还没死心。
生意都是谈来的,这小姑娘或许不知道五千两意味着什么,但她家里人若是知道了,肯定会明白,到时候说不得还得来找少东家。
沈清浅闻言只是点点头,而后便告辞了。
原来真是那个李家,真是巧了,说起来沈家从前跟这个李家也有点关系。
出了云中仙酒楼,凌云就忍不住开口打断沈清浅的思绪,“六姑娘,刚才你为何不卖配方?”
沈清浅伸出食指摇了摇,故作神秘的道:“别问,这是个秘密。”
她说的可是真话,至于别人信不信,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凌云无语,欲言又止的看了看她。
成吧,看来主子喜欢的人也跟他有同样的毛病,有时候神神秘秘的。
沈清浅看着街上的人全都往同一个方向走,好奇的问,“他们都要去哪里?”
“不知道,”凌云摇头,“我找个人问问。”
他虽然没有沈善那样的亲和力,但问这个还是没问题的,不一会儿沈清浅就听到一位大婶儿的话了。
“你们是外地来的吧?连胡市都不知道,今儿是一个月一次的胡市,有好多新奇的东西在那里售卖呢!你们要是想去,得赶紧,去得晚了可就没啥好东西了。”
沈清浅闻言,眼睛一亮,这不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机会吗?
“成云哥,时候还早,咱们也去逛逛吧?”沈清浅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凌云。
凌云感觉要是他说个不字,六姑娘估计会立马失望的垮着脸,想到那画面,他连忙点头,“行,先去逛逛。”
他们早上出来得早,办完事情后辰时刚过,时间上是没问题的。
沈清浅生怕他反悔,动作敏捷的跟着人群就走。
路上她又跟旁边的大娘大婶打听了下,大致明白什么是胡市了。
所谓的胡市,其实有点类似现代的“跨国贸易”,只不过这里是小型的罢了。
鄂北虽然是战略要地,但大晋早些年就开放了边境贸易,有许多从北方过来的商队常年在这里进行交易。
顺带提一句,大晋对别国商队管理很严格,只有几座边境城市开放了贸易资格,这些商队是不能随便去到大晋的内陆地区的。
说回眼下,鄂北若不是有这种边境贸易撑着,梁成也无法养活将近二十万的鄂北军。
沈清浅跟着人群来到开放胡市的地方,放眼望去,哪哪都是人。
不过因为是官府组织的,所以摊位还是整齐的。
沈清浅为了方便自己作弊,眼珠一转,笑嘻嘻的对凌云道:“成云哥,这里摊位这么多,我想一个一个的逛,要不你先找个茶棚等我?”
胡市的入口和出口处都有茶摊,夏天会搭凉棚避暑,冬天会围草帘子遮风。
凌云很清楚自己跟沈清浅出来的职责,闻言直接拒绝,“不用,我跟你一起逛。”
沈清浅笑得有点勉强,“好。”
两人一头扎进胡市,很快就被琳琅满目的货品吸引了目光。
“天哪,居然有烧杯?”沈清浅盯着一个摊位上的玻璃制品,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大晋的工业发展非常弱,若是匹配到沈清浅那个时空的话,顶多到唐朝以前。
原主的记忆中一直没有人造玻璃,天然的琉璃制品倒是有,不过那都属于贡品,特别稀少。
而眼前这个摊位上,竟然出现了实验用的烧杯,哪怕看着粗糙,可却是实打实的玻璃制品。
“%#*&?”一串不知道什么的语言飘进沈清浅耳中。
大哥,您好歹也是个老板,自己的形象要不要顾的啦?
眼前这位摊位老板,顶着一脸络腮胡,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脸上还有关外最常见的黄沙,一看就是急匆匆赶过来的。
沈清浅听不懂他的话,只能面带微笑的拿起烧杯指了指。
“你买?”络腮胡大叔眼睛都亮了,伸出三根手指,“三两!”
见沈清浅听不懂,他只好换了自己仅会的几句大晋语。
沈清浅皱眉,一个普通的玻璃杯就要三两?
“姑娘美,二两!”络腮胡大叔见沈清浅皱眉,连忙朝她比了个大拇指。
沈清浅无语了,转身就走。
二两和三两有区别吗?二百文她都觉得贵。
一个玻璃烧杯而已,她又不是找不到替代的东西。
那人见沈清浅要走,赶紧在后面大声喊着,“送,送!”
沈清浅哭笑不得的停住脚步,回身,看见络腮胡大叔一脸肉疼的拿着烧杯看着她。
傻子都知道,送是不可能的,估计有什么条件。
沈清浅又来到他的摊位前,“你想让我买什么?”
这个摊位的东西,在她看来其实没什么稀奇,而别人又基本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用途,几乎都是扫一眼就走开了。
络腮胡大叔神神秘秘的从怀里拿出个圆筒状物品,手舞足蹈的比划着东西的用途。
沈清浅却是在看见这东西的一刹那就睁大了眼。
我勒个去!竟然是望远镜!
这人到底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会有望远镜这样的东西?
虽然这个望远镜跟现代区别很大,但人家手里拿着的的确就是望远镜。
沈清浅没继续听他说,伸手示意要看看。
络腮胡大叔怕她不会用,还想再教教,结果就见沈清浅拿着就朝远处看。
“你认识?”络腮胡大叔惊讶了。
要知道,他这一摊子的东西可全是从遥远的海上得来的,这一路走来,遇到过那么多人,都没人知道这些东西的用途,没想到大晋的一个小姑娘竟然知道。
沈清浅没回话,正在仔细察看望远镜的情况。
说实话,这个望远镜比她预想的要好,目测至少能看清五百米内的东西,观测的最大距离应该超过一千米。
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很厉害了。
这要是拿回去给秦老研究,不知道能不能替沈家换点实质性奖励?
沈清浅的心思很快就动到了别的事上,当下便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买下这个望远镜。
不过,只看这东西都没摆出来就知道不会便宜。
所以沈清浅看了一会儿,故作无奈的放下,还叹了口气,“抱歉,这东西我也不需要。”
“别,别,便宜,很便宜!”络腮胡大叔急了,主动降价,“只要一片金叶子!”
对他来说,这个价格很低了。
沈清浅摆出个很夸张的惊讶表情,“这么贵!买不起买不起。”
说着,她就要走。
络腮胡大叔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识货的,实在不想放过,咬牙忍痛道:“半片!不能再少了!”
呜呜呜他真的太难了,如果再卖不出去东西,他可能都没有回去家乡的路费,不然也不可能卖这东西。
第297章 大收获
沈清浅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很勉强,“我没有金叶子,只有金瓜子,这样的,你要么?”
借着掏袖袋的动作,沈清浅从系统仓库里拿了几颗金瓜子出来。
络腮胡大叔一见她真有金子,态度又热情了几分,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戥子来,“你这一颗有多重?”
戥子是古人专门用来称量金银和贵重中药的称,精度极高。
很多人可能都有误解,觉得古代的货币就是铜板、银锭、金锭等,但实际交易过程中,使用最多的是铜板。
基于生产力低下的缘故,金银的开采有限,平时用到银锭和金锭的时候不多,用到碎银子的时候倒是挺多的。
毕竟带着铜板实在太重了,能换成银子还是宁愿换成银子。
金银都属于贵重物品,需要高精度的称来称重量,戥子可以精确到厘,也就是毫克。
沈清浅递了一颗过去,络腮胡大叔赶紧称了下,这下眼睛更亮了,“有两铢!”
大晋的铢相当于沈清浅那个世界的唐朝时期,一铢大约1.55克,两铢也就是三克。
半片金叶子大概十五克,也就是说,需要五颗金瓜子才能买到望远镜。
沈清浅想了想,指着金瓜子上的花纹,比了个四的手势,“最多四颗,不然我就不要了。”
签到除了积分之外,给得最多的就是金瓜子和银花生,但这都是硬通货,沈清浅轻易不会花出去,能讲价当然要讲。
络腮胡大叔看懂了她的意思,顿时满脸肉疼,比划着说,“四颗,再加五百文!”
沈清浅摇头,“最多四颗加二百文。”
络腮胡大叔满脸肉痛,紧紧的抓住望远镜,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这个价卖。
沈清浅见他这模样,作势要走,结果刚走出两步就被喊住了。
“成交!”络腮胡大叔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可为了能早日回到家乡,不得不忍痛割爱。
沈清浅立刻笑眯眯的一手交钱,一手去把他手里的望远镜拿过来。
为了怕这人反悔,沈清浅拿了望远镜和附赠的烧杯就迅速钻进人群中,拐了好几个摊位才停下来。
“六姑娘,这东西有什么好处?”凌云好奇的问道。
沈清浅将东西递给他,小脸上挂着一丝得意,“你自己看看。”
凌云拿起来一看,没发现什么,不就是放大了地面的东西嘛。
沈清浅提醒道:“你看远处。”
凌云依言照做,而后猛地睁大眼,“这这东西”
以他的目力,不用这东西都能看到三十丈开外去,用了这东西后,好家伙,七十丈外那座酒楼顶上的廊檐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要是用在行军打仗之时凌云简直不敢想象。
沈清浅笑嘻嘻的点头,然后比了个“嘘”的手势。
之后的时间里,凌云的注意力完全放到了望远镜上,以至于给了沈清浅作弊的机会。
趁他不注意,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初级种植》《基础建筑》《工具制作基础篇》等等典籍,全都抱在了手上。
等凌云回过神来,就看见沈清浅怀里抱了一堆东西,大部分都是书籍,他连忙伸手过去,“给我拿着吧。”
第298章 是他们吧
沈清浅今天收获很大,不但买了望远镜,还将仓库里的存货光明正大的拿了出来。
胡市上千奇百怪的商品很吸睛,可沈清浅囊中羞涩,只得忍下买买买的冲动,走马观花的逛了一圈后就赶紧出来了。
办完大伙儿的事情后,沈清浅对凌云道:“成云哥,我们去一趟书肆吧。”
凌云看了看自己抱着的一摞书,表情怪异,“还要买书啊?”
他自小就不爱读书,只是认得基本的字,会写而已,抱了半天都没看沈清浅给他的都有什么书。
“当然啊,我们家里有孩子,哲哥儿和钦哥儿刚启蒙没多久,如今安顿好了,自然不能让他们将学习落下。”沈清浅理所当然的道。
两个男孩的学习不能放下,瑾姐儿过完年也四岁了,基本的学习习惯也该开始培养了。
好歹也是做老师的,沈清浅对这件事比家里其他人都上心。
凌云一听要读书,就忍不住的头皮发麻,生怕沈清浅也让他跟着学,抬脚就走,“那赶紧去吧,买完就回去。”
这种时候不能拒绝,反其道而行才不会引人注意嘛。
沈清浅不知道凌云心里的想法,两人很快就去了鄂北城最大的书肆。
凌云站在店里浑身不自在,找了个借口出去守着,留沈清浅在里面挑选。
这家书肆除了售卖书籍和笔墨纸砚之外,还提供租书服务。
沈清浅思虑一番后,给家里的几个孩子买了适合的启蒙书籍,又租了好几本约摸着沈啸等人爱看的书,还买了最便宜的笔墨纸砚。
去柜台结账时沈清浅才知道这里的书有多贵。
“三十两?”
她瞠目结舌的样子,让书肆的掌柜皱眉,“姑娘,咱们家可是最公道的,你若是嫌贵,可以去别处比价。”
沈清浅赶紧收敛神色,勉强笑道:“我没别的意思,您别误会。”
说完就将银子付了,然后提着包袱快步出门。
租书的价格不贵,几本启蒙书也就花了十几两,贵的是笔墨纸砚。
沈清浅第一次感觉到,在大晋培养一个读书人有多难,也难怪沈太傅会被那么多人推崇。
笔墨纸砚,除了砚台可以长期使用外,其他三样都是消耗品,买的质量不好的话,很快就又要换新的,所以沈清浅给家里买的是中等价位的。
这其中又以纸和墨的消耗最大,特别是纸,一旦认真学习起来,对纸的需求就大了,而用来书写的最差的纸也要八十文一刀。
凌云见她出来,直接去接她手里的东西,顺嘴问道:“买完了吧?”
“嗯,”沈清浅点头,“可以回家了。”
这会儿已经午时,不过两人都没想在城里吃饭,能省一分是一分。
他们前脚刚走,之前想跟沈清浅认识的纨绔就到了书肆门口。
“刚才离开是早上羞辱小爷的两人吧?”纨绔扭头问身后的小厮。
这小厮心里一紧,很快就作出决定,“公子您是不是看错了?小的觉得不像他俩啊。”
娘耶,可千万不能让公子派人去追,不然肯定惹祸!
纨绔公子摸着下巴,“是吗?我怎么觉得就是他们呢?”
第299章 大事不妙
沈清浅和凌云都是在路上解决的午饭,吃的是早上走的时候吴氏给塞的肉干和杂粮饼子。
“今天这饼子味道不错,是六姑娘做的吗?”凌云一边吃一边顺口问道。
沈清浅有些骄傲的一笑,“不是我,是我五姐做的。”
“咦?是五姑娘做的?”凌云都惊了。
在他的印象中,沈清泞一直都是那个抱着什么吃的都只会说“好吃好吃”的吃货,但他从没见她动手做过吃食。
沈清浅笑眯眯的点头,“对啊,就是她。”
沈清泞被万能调味料刺激的,发誓一定要学会烹饪这门手艺,不为别的,只为了她自己以后能有口好吃的。
沈清浅手里虽然有万能调味料,但其实沈家的日常饮食没怎么用。
沈清泞是吃货,自然很快就发现了,放了万能调味料的食物全都很美味,但她是个喜欢原汁原味的人,吃过几次万能调味料做的菜后,就琢磨着自己做。
一个人如果下定决心在某个领域铆足了劲努力,再加上这人还有一点点天份的话,真的很容易出成绩。
比如沈清泞,短短不到十天的时间,她的厨艺就大有长进,如今已经可以将从前难以下咽的粗粮饼做得让人并不讨厌了。
“真是没看出来,五姑娘竟然还有这本事。”凌云感叹了句。
沈家人里,他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沈咏的沈清泞,不过之前他一直将他们当弟弟妹妹看待,没想到这两人也开始成长了。
沈清泞先不说,光是沈咏最近帮着盖房子做的那些事,就让他刮目相看。
比如吧,别人运瓦上房顶都是很辛苦的一点点往上面传递,沈咏就心思灵活了,竟然找陈二做了滑轮装置,将瓦片一筐一筐的往上面运。
凌云当时看到就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比沈咏笨,怎么他就没想到呢?
盛泽和凌云是仗着一身好功夫干活,这也是他们习惯的方式,结果看见沈咏来这一出,顿时就自我怀疑了。
甚至某一刻凌云都觉得自己是不是人们口中说的莽夫?
如今更是连沈清泞都会做美食了,他是不是也该把荒废的内门功夫也捡起来练练?
沈清浅不知道凌云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哪里,两人赶着骡子车倒是很快就到家了。
沈哲沈钦和沈瑾三小只不用干活,几个人知道沈清浅今日进城,所以早早就等在院子外,看见骡子车过来,欢呼着跑上去。
“六姑姑,你都买了啥好东西呀?”
“六嘟嘟,糖糖、糖糖”
沈哲虽然只比沈钦大一岁,但从小就一副小老头子的样子,虽然也欢喜的迎上前,但却没有呼喊。
沈钦和沈瑾本来就跟沈清浅亲近,这会儿自然更是围着她转。
沈清浅从车上跳下来,挨个摸了三小只的头,笑眯眯的道:“我给你们带了好东西,一会儿到我这边的帐篷来。”
孩子们一阵欢呼,跟着骡子车进院子。
凌云将东西拿下来,沈清浅全都搬去了她住的帐篷。
正搬着东西呢,邓教头就找来了。
“成三成云,将军召见,你们赶紧跟我走。”邓教头喘着气道。
盛泽和凌云对视一眼,连忙放下手中的事,三人疾步往军营而去。
路上盛泽问道:“可是有急事?”
“岂止是急,简直就是大事不妙啊!”邓教头也不知是热的还是急的,竟然满头大汗。
盛泽面色一变,追问,“发生了什么事?”
邓教头的脸色不怎么好看,“郴州来了急报,赵王即将亲率大军攻打郴州,将军断言,郴州知府郑世诚绝对守不住。”
也就是说,郴州马上就要被赵王拿下了,没了郴州在前面顶着,鄂北军将隔着兰江直面赵王军。
这个消息的确非常不妙,盛泽拧着眉头沉思不语。
凌云开口问道:“那将军可有对策?”
“赵王这番做派打乱了将军之前的部署,我来之前将军正在跟几位副将议事,具体如何做我就不知道了。”邓教头摇头。
他的任务是练兵,这种决策性的会议一般是不参与的。
不过,有件事挺奇怪的,将军得到消息后,竟然立刻让他亲自来找成家兄弟去营中,难道是看中这两兄弟的身手,想派他们去干点啥?
邓教头一开始还只以为梁成让他来叫人,是想让这两人回到营中继续练兵,可一路上想来想去,觉得肯定不止让他们练兵这么简单。
几人都有功夫底子,很快就到了梁成面前。
梁成挥退左右,只留了盛泽和凌云在屋里说话。
这番举动更是证实了邓教头心里的想法,他心里琢磨着,以后对成家兄弟还得更好些,毕竟人才难得。
屋内,梁成看着盛泽问,“老邓都跟你们说了吧?”
盛泽点头,“如今郴州的情形如何?”
“很不乐观,”梁成未语先叹,“原本去年郴州就有少部分地方干旱,影响了收成,今年更是严重,而且还被翟亮那个老匹夫偷走了大批粮食,如今只是在硬撑罢了。”
翟亮之前是郴州府尹,要想调动粮食简直太容易。
这件事沈清浅他们当时路过郴州时就听人提起过,盛泽有印象,只不过当时没想太多。
“赵王大概何时会对郴州发动进攻?”盛泽想了想问。
梁成紧皱的眉心稍微舒展了一点,“这消息是从赵王安插在郴州的暗线那打听来的,按照赵王的秉性,最快应该是半个月后。”
他们原本以为赵王会等过完年再开战,谁承想竟然如此迅速。
以此为根据来推断的话,赵王定然是想在年前拿下郴州,打所有人一个措手不及。
“将军有何打算?”盛泽目光幽深,眼底的情绪让人看不透。
梁成斟酌片刻才道:“其实这种时候我做什么都是徒劳的,鄂北军决不可能驰援郴州,不说朝廷会不会赞成,就算我想去,粮草军饷也是个大问题。”
说到这里他看向窗外,长叹一声,“只是可惜了郑世诚,一代儒将怕是要身首异处了。”
郑世诚是纯臣,所谓的纯臣,就是只要不改朝换代,谁做皇帝他就忠心于谁。
“将军很看重郑大人?”盛泽再问,目光更沉。
梁成直视着他点头,“是,郑世诚为人正直,虽然有时候想法保守古板,但却是一心为百姓的好官。”
当年先皇将郑世诚派往郴州,也是希望他能将这一方土地经营起来。
不仅如此,郑世诚还文武双全,文能治国安邦,武能平定天下。这样的人才若是死在这场藩王造反之中,真的太可惜了。
盛泽忽然沉声道:“我可以救下郑世诚。”
第301章 今晚就走
梁成猛然睁大眼,“你的意思是”话未尽,他便连连摇头,“不可!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盛泽淡淡一笑,“郑大人为大晋鞠躬尽瘁,直到现在都没丢下郴州百姓私逃,既然能救下他,又为何不去?”
他顿了顿又道:“更何况,盛湛将张之遥放在鄂北府尹的位置,不就是想牵制你吗?若是将军能得郑世诚相助,又何惧张之遥?”
他想救下郑世诚有许多原因,其中一个便是,在他那个黑暗的梦里,郑世诚这次没有死,后来还帮过他。
撇开所有原因不提,只郑世诚有经世之才,又一心为百姓,盛泽就愿意冒险去救他。
“可是殿下您”梁成还是很犹豫。
盛泽的身份不能轻易冒险,若是亲自去救郑世诚,万一出个什么事,他如何对得起死去的娘娘?
“梁叔,”盛泽心下一暖,直接改了口,“救郑世诚对我们的大事有百利而无一害,更何况我会量力而行。”
“将军不用忧心,主子也不用去,这次我去便可。”
凌云很无奈,主子和梁成是不是忘记他了?好歹他也算是师门的高徒吧?
梁成眼睛一亮,“对,让凌统领去!”
“不行,”盛泽直接拒绝,“我跟他一起去。”
要想救走郑世诚绝非易事,除了赵王的人要提防,郑世诚本人的意思也很重要。
若只有凌云一人去,很可能无法说服郑世诚。
梁成见他打定主要要救郑世诚,斟酌再三才点了头,“好吧,我会派一队亲卫协助你们。”
“不必,”盛泽摇头,“盛湛对我们的通缉还没撤销,你的人不能暴露。”
兰江以南所有的城镇都还有他们的通缉令,只不过通缉令上的他们没有具体的容貌,但是有身形特征,不是没有被发现的可能。
梁成目前还不能暴露,自然不能在明面上跟他有任何牵扯。
而且只有他和凌云去的话,更方便行动。
“这”梁成实在有些不放心。
盛泽扯出个笑来,“梁叔不用担心,只要我跟凌云想走,一般人都留不住我们。”
当时那般艰难,他跟凌云不也从那个地狱一样的地方出来了吗?
梁成最终还是同意了,他从腰间摸出一把短刀,“这把刀陪伴我多年,你带着吧。”
盛泽将短刀收好,拱手道谢后,便跟凌云出去了。
“主子,我们什么时候走?”回去的路上,凌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