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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全村最野的糙汉by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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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样的娘,却不知道好歹,给他爹戴绿帽子?
段氏殷切的看着儿子,峰儿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一定会向着自己的。
可是下一秒,她等来的却是儿子完全相反的态度。
“娘,你太让我失望了,我和爹每日在朝堂那么辛苦,你居然还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你让我和爹的面子往哪里搁?”
陆庭峰咬咬牙,又继续说:“爹说的对,这镇远侯府铁定是容不下你了,你就自求多福吧!”
段氏不可置信,眼睛瞪的如铜铃般,看着自己的儿子,这是自己难产痛了两天两夜生下来的骨肉啊!
这是自己的亲儿子,怎么能向着外人呢?!
“峰儿,我是你娘啊,你怎么能这么对待你娘?你还有没有点良心了?”
陆庭峰咬咬牙:“爹,娘的事情我就不插手了,该怎么办,您做决定就好!”
儿子向着自己,陆向怀心里好受了些,再也顾不得其他,命人堵上段氏的嘴,将其关进了柴房。
这一夜发生的事情,陆庭远和梁平并不知道。
和昨天一样,夜里陆庭远就借助空间,回家和梁满满呆在一起,早上的时候才又出现在府里。
文博下早朝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两个消息。
一是陆向怀休妻的事情。
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陆向怀铁了心要休掉段氏,在成亲前,段氏就不安分。
但是看在她给自己生了个儿子的份儿上,就没有计较这么多,想着这镇远侯府也算是家大业大,应该能满足她了。
但是这次却让自己抓到偷人,无论如何他也咽不下这口气的!
大顺朝休妻不是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王公贵族,休妻不仅要得到族里人的同意,更要经过皇上的同意。
今天早朝的时候,陆向怀就像皇上提及了此事,陆向怀现在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儿,加上人赃俱获,捉奸在床,段氏是万万赖不掉的。
因此,休妻这件事,当场就得到了皇上的同意。
文博和文献鸿并不知道这件事是陆庭远和梁平在背后促成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只是默默摇了摇头,再没有多余的去关注了。
二是有关于郑德旺贪污被抓获定罪的事情,据说此人新官上任两年,贪污的银钱上万两。
这两年国库空虚,连税银都收不上来,郑德旺却顶风作案,在这个时候将朝廷的税银贪污进了自己的口袋。
郑前为了避嫌,将自己撇的远远的,最终是放弃了郑德旺这颗棋子。
郑德旺被判了个抄家罢官,全家贬为庶人,后代永不得为官。
这件事,大家听了也就听了,谁也不会对一个贪官有任何同情心。
今天,文绚也回来了,收到消息的他,紧赶慢赶把手里的任务完成了就立马回了府。
府里少了个人的事情,谁都没有说,文绚甚至都没发现郑柔柔不见了。
后天,父亲就要启程去边关了,父子俩在书房说了一下午的话。
相比于文博,文绚更为老实些,否则也不会轻易的被郑柔柔父女给算计了。
文献鸿这一去,最担心的还是这个小儿子,心眼儿实在,在朝堂上是最容易吃亏的。
文绚却更担心父亲,一把年纪了,边关苦寒,他恨不得能替父亲去边关。
韦氏这两天更是忙碌,相公有天冷就爱咳嗽的毛病,还有老寒腿。
带去的衣服要能方便活动,又要能保暖,还有每天的药,都抓了一袋一袋的给配好,到时候直接熬了就可以喝。
还有各种衣衫鞋袜,虽然文献鸿说了,这些都用不着,去了边关就与将士们同吃同住,军队里会发冬衣的。
但韦氏还是不放心,连夜跟两个儿媳一起,给他做了不少贴身的冬衣。
要是可以,她恨不得将整个护国公府给搬过去。
不,要是可以,她更想自己随军,能贴身照相公,只是,军队里没这个规矩。
护国公府在这种紧张又忙碌的氛围中又过了一天。
下午的时候,宫里突然传来消息,萱太妃殁了。
先帝内宠颇多,萱太妃也是其中之一,只可惜她只诞下了一位公主,公主即将到婚配的年纪,但皇上却迟迟没有给这位妹妹指婚。
反正只是个庶妹,平日里也没什么感情,皇上自然是不会多操心的。
为公主相看驸马的事情,自然就是由太妃操心,现在萱太妃突然殁了,留下一个尚未婚配的公主。
皇子成年后,尚可出宫分府别住,但是公主若是没了父皇和母后这个依靠,那真是连大户人家的小姐都不如了。
虽说是当今皇上的妹妹,但是皇家兄弟姐妹众多,皇上又怎么会在意这个庶出的,平时连话都说不上几句的妹妹呢?
就连太妃的丧事,也都是命内务府草草给办了。
萱太妃的殿内外,已经挂满了白布,棺椁前,跪着一个满脸悲戚的少女,少女身穿一身白色的孝服,直直的看着眼前的棺椁。
表情虽然悲伤,但是却没有流一滴眼泪。
按照规矩来说,人死了,是要停灵三天的。
第三天的早上,也就是文献鸿要去边关的这天早上,萱太妃的棺椁就在一群内官的簇拥下,抬到了皇陵。
皇陵在郊外,离京城有三十里的距离。
送葬队伍出发的早,最前面,是少女捧着萱太妃的牌位。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文献鸿也拿着皇上的圣旨出发了,一起的就只有他的贴身侍卫和府里的十多个死士。
陆庭远和梁平自然也是陪同的,他们要回平安县,前半段的路程刚好是同路的。
韦氏眼含热泪,和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将他们送到了城门口。
相公和外孙都走了,一时间府里就清冷了许多,韦氏万般不舍。
但事已至此,再不舍,也只得目送着一行人远去。
直到两个儿媳将其扶着上了马车,才平复了心中的情绪,马车启动,再挑帘而望的时候,已经看不到相公的背影了。

第164章 小白脸是公主
十月中旬的天气,早晚还是很冷的,梁平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骑在马上,望着前面的送葬队伍。
由于抬着棺椁,送葬队伍的速度要比他们慢一点儿,梁平他们很快就追上了这支送葬队伍。
在走到最前面的时候,梁平回头,刚好看到公主的侧脸。
公主此时粉黛未施,没有任何珠饰,黑色如瀑的长发就这样自然的散落下来,白色孝服的尖尖的帽子戴在头上,露出一张若影若现的侧脸。
萱太妃的事,梁平从文博的口中了解了一些,此时这个捧着牌位的,应该就是萱太妃所生的公主了。
面对这种事情,梁平自然是有一丝触动的,他有些同情的看了那公主一眼。
与此同时,那公主不知怎得也突然回过头。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两人都有些震惊。
那公主怎么看着有些脸熟?再仔细一想,不就是前几天遇到的那个小白脸吗?
公主也同样如此,看到梁平的一瞬间,有些错愕,这不就是前几天在茶馆儿遇到的那个讨人厌的家伙嘛!
仅仅是一瞬间,两人的目光就收了回来。
公主继续捧着牌位,目视着前方。
梁平对她产生一丝同情的同时,也暗骂自己,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觉得那些看不出女扮男装的都是眼瞎,现在也轮到自己眼瞎了。
梁平他们很快就超过了送葬队伍,知道原来小白脸居然是公主的时候,他又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
小白脸也像是有所感应,也抬头,两人的目光再次相遇。
这次,梁平朝她点点头,传给她一个鼓励的眼神,这是他对一个失了父母的年轻女子的同情和怜爱。
小白脸先是一愣,毕竟从母妃去世后,连一个问候她的人都没有,母妃的葬礼也办的匆忙。
不,准确的说,从父皇去世后,以前那些巴结她讨好她的人都慢慢转变了态度,甚至有渐渐不把她放在眼里的趋势。
连这次母妃的去世,也无人关心她,甚至都没人来送送母妃。
梁平那个鼓励的眼神,让她心中有了点儿暖意,随即,便整理了下思绪,捧着牌位,更加坚定的往前走了。
仅仅也只是一瞬间,梁平逐渐远去。
此时的城楼上,一袭白衣的男子,看着远去的送葬队伍,深色的瞳孔中充满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神情。
萱太妃曾经救过他一命,但是他现在却不能亲自去送送萱太妃,就只能这样默默的目送着送葬队伍,直到消失在视野里,才转身离开。
再望向梁平他们,他问身边的人,“上次让你传的消息,传到了吗?”
身边一个小斯抱拳回话,“爷放心,属下是趁机将纸条放在梁公子怀里的。”
白衣男子点头,抬头远望着两拨人逐渐远去的背影。
路上走了五天,就该是陆庭远和外祖父分别的时刻了,他自然是不放心外祖父的。
“你放心,老夫在官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还跟着你曾外祖父上过战场,什么危险没遇到过,不也好好的活到了现在。
倒是你,陆家视你为死敌,若是皇上知道了你的存在,也不会放过你的,以后万事可要小心,外祖父不在京中,也无法护你一世。
万一有什么事,找你两个舅舅帮忙。”
陆庭远一一应下,又郑重地朝外祖父行了一礼,祖孙两个在此辞别。
待外祖父一家走远了看不见人了,梁平才和陆庭远进了空间,梁满满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他们放了出来。
两人回来,最高兴的就是小灵儿了,抱着爹爹的脖子不撒手。
“爹爹,你可回来了,灵儿想爹爹了呢!”
“爹爹也想灵儿!”
“爹爹,灵儿现在弩玩儿的可好了,我去拿弩,玩给爹爹看吧!”
陆庭远亲了亲女儿,“好啊。”
松开爹爹的脖子,小灵儿撒腿就进屋了,没一会儿就将弩拿了出来,拉着陆庭远就往外跑。
三年多来,山里的小动物也增加了不少,虽说没有大型的猛兽,但是黄鼠狼、野鸡、兔子却开始泛滥起来。
这些小动物都成了小灵儿日常练习弹弓和弩的目标,她现在几乎已经能百发百中了,就是想早点儿学弓箭。
女儿还小,陆庭远暂时不打算教他更多的武器。
不过,该启蒙和学识字了。
陆庭远从小也是念过书的,虽然没有参加过科考,但是起码的四书五经都还是熟记于心的。
这次他在京城也买了很多的笔墨纸砚,囤在空间里。
小灵儿经常见娘亲在看话本子,那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字,只可惜她不认识,否则就不用娘亲看了话本子之后再给她讲故事了。
因此,她对学识字的积极性很高,这样的话,以后就可以自己看话本子,然后给娘亲讲故事了。
陆庭远和梁满满不知道她小脑瓜里的这些想法,本来觉得以小灵儿皮猴子似的野性子,肯定坐不住,会抗拒读书认字的。
但没想到小灵儿空前的配合,拿着书本,陆庭远念一句,她也跟着念一句。
启蒙读的是三字经,今天的任务就是记住以及会写第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十二个字,记住不难,但要是全部会写,不能临摹,自己单独写下来,对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
小灵儿十分认真,爹爹握着她的手教了一遍后,就端坐在书桌前,握着毛笔,一遍又一遍的写。
晚上陆庭远给她检查功课的时候,小灵儿摇头晃脑的先把这句话背了一遍,然后一字不误的全部默写了下来。
梁满满直夸赞女儿,真是随了她的智商了!
听到娘亲夸赞自己,小灵儿也高兴,抱着梁慢慢的脖子,在她左右两边脸上中重工的亲了一口。
陆庭远在一旁,看着这温馨的一幕,嘴角忍不住漫上一层暖暖的微笑。
他爱的她,他和她的孩子,这就是他这毕生的追求了。
隔着窗子,方梦璃看着这温情的场面,羡慕的朝梁安说:“我们也生一个孩子吧。”
梁安拢了拢她的肩膀,“那我加把劲儿!”
说罢,就拉着方梦璃回了房,要勤奋耕耘,才会有收获。
秋天,是金黄色的,黄澄澄的玉米,春小麦也到了收获的季节,抬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金色的麦浪。
又到了收获的季节,下人们割麦子的割麦子,掰玉米的掰玉米,还有土豆和红薯,汉子们挥着出头,光着膀子,在秋阳下热火朝天的干活。
今年还种了另外一种农作物——棉花,雪白的花朵像云朵似的挂在枝头,十分喜人。
这种经济作物,在平时的时候觉得可有可无,但是在特殊时期,可就是一种“战略性”的存在了。
采棉花要趁晴天,下雨了可就会发霉的。
还好老天爷偏爱,半个月以来都是大晴天,满庭庄的粮食棉花都安全无恙的收进了粮仓。

第165章 将士们不服文献鸿
时间进入了十一月,天气逐渐冷了下来,一场秋雨,将季节拉入了深秋。
再说文献鸿到了边关后,原本的十万精兵都是忠于骠骑大将军的,对于骠骑大将军的死,他们不是没有怀疑。
甚至在将军死后,皇上当时的旨意是秘不发丧。
将士们跟了将军几十年,虽说这几十年里没有大的战事,但是也是小祸乱不断,每次有战事或者灾难,都是将军冲在最前面。
这样的将军,深受将士们的拥戴。
也正是他们,联名抗议,骠骑大将军才得以魂归故里,尸首被准许运到京城,跟家人团聚。
在他们心中,骠骑大将军是真正的英雄,是他们最值得拥护的人。
听说朝廷又派了个护国大将军来边关的时候,将士们一个个都心里不服,一时之间难以接受。
文献鸿到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出来迎接,大家像是没看到他似的,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甚至连行礼问安都没有。
这些人的表情和态度,文献鸿悉数看在眼里。
到了他所住的主帅营帐,里面空无一物,连基本的床、被褥、茶杯桌椅等家具都没有。
文献鸿身边的御枫颇为不爽,这不是明目张胆的直接不把将军看在眼里吗?
“将军,这些人完全没有把您看在眼里,要不属下将这些人召集起来,给他们一点儿教训?”
文献鸿摆摆手,“不必为难他们,他们这样的表现,只能说明骠骑大将军深得军心,是个值得敬畏的将军,也更说明,这些将士们忠心耿耿,不会轻易背叛他们的将帅。”
“可是,这些人如此态度,您如果现在不立威,以后怕是更无法服众呢!”
“想要收服人心,不是光靠给下马威的,我刚来,大家不接受很正常,这些将士能戍守边关十几年,心中自然是有大义有情怀的。
只要让他们知道,咱们也跟他们是一条心的,怀着同样的理想抱负,慢慢的自然就会服众了。”
文献鸿这话,像是给御枫说的,也像是在劝慰自己。
从他进军营开始,就让人撤了主帅营帐,也让人吩咐后厨不必单独给他做饭,他要跟将士们同吃同睡。
骑都尉莫云一直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主帅营帐里的东西是他让人搬走的,那里面之前是骠骑大将军住的,里面的一切都有骠骑大将军的记忆,他不想被别人破坏。
没想到文献鸿干脆不住主帅营帐了。
身边的小将悄悄说:“莫都尉,那人不按常理出牌”,咱们怎么办?
军营里,除了将军,就是骑都尉的军衔最高了,骠骑大将军去世后,这些人也都只听莫云的。
“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咱们记住自己的目的就行,咱们生是骠骑大将军的人,死是骠骑大将军的鬼,这一世只效力于骠骑大将军!”
“对!咱们只效力于骠骑大将军!”
这些将士们都只是太忠心了,并不是真的心眼儿坏,文献鸿在与他们同吃同住半个月后,大家的态度也稍微有了些转变。
至少,这位将军不是朝廷那种高高在上的官员形象。
这天,负责站岗的岗哨匆匆来报,说不远处的山头,发现了一群可疑之人,行为鬼鬼祟祟,而且看身形和穿着打扮,不像是大顺朝的人。
莫云顿时来了劲儿,骠骑大将军的去世,给他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心里憋闷了很久,正愁无处发泄呢,现在就有人主动送上门来!
他手里的剑一抽,“汪副都尉,带上你的人,跟我来!”
今天无论是谁来,他都要让对方有来无回!
莫云带着一帮人走了之后,文献鸿才得到了这个消息。
“那莫云也太不把您放眼里了,这种决策方面的大事儿,您都没发话呢!他就率先带人冲上去了!”
御枫跟了文献鸿几十年,见主子这样被对待,自然是要打抱不平。
文献鸿却是问眼前的一个小将:“有看清楚来了多少人吗?”
“大概五千人左右。”
文献鸿沉思了一下,他怎么觉得情况没有那么简单?他们驻守在这边关几十年了,周围的无论是邻国或者是土匪山贼类的,应该都知道他们的规模。
怎么就派了区区五千人来挑衅?那不是上门送死吗?
他迅速拿出地图,这段时间他观察过了,西南边的兵力布防的有点儿弱,主要是那里的地形看着是易守难攻,莫云就将主要兵力都调到了北边。
而这次来的五千人,也正是从北边来的。
实际上,西南边虽然易守难攻是因为那是两山之间的夹缝处,只要守好夹缝,敌人就进不来。
但正因为如此,布防的兵力不足,想要突破他们的防守的话,只要有足够的人,再打他们个措手不及,还是有一线希望的。
而北边面积比较广阔和平坦,重点兵力都布防在北边。
这次五千人,专门朝着北边去。
文献鸿顿觉不好,这是调虎离山之计!
“御枫,吩咐下去,营区所有的将士立即跟我走,拿上我的虎符,去北面把莫云叫回来!”
此时的莫云,觉得自己找到了个发泄的突破口,也找到了个立功的机会,他要让这个新来的将军看看,什么叫做兵贵神速!他要尽快以不损失一兵一卒的姿态,收拾进犯者!
营区的将士们,虽然不太服这个新来的将军,但是也不敢公然顶撞,毕竟是朝廷亲封的,而且这段时间跟着他们同吃同出,很多人心里也生出了一丝丝的敬佩。
这会儿,虽然有些人还是有些犹豫,但是很快,都拿上兵器迅速集合,跟了上去。
西南边儿距离营区有二十里地,快马半个时辰就到了。
文献鸿刚准备下马,前面就有哨兵慌慌忙忙的跑来。
“不好了!前面发现了大批人马正朝这边儿来!”
文献鸿抬眸望向远处,果然,他的预料是对的,敌人的目标正是这里!
“让弓箭手埋伏在两侧山上,还有这条狭道,让人布上绳镖,所有人务必守住山口!”
士兵们有一瞬间的慌乱,但见文献鸿如此胸有成足,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似的,慢慢也都镇定了下来。
弓箭手们迅速行动,埋伏在两侧的山上,紧盯着山下的动静。
还有手持长枪的士兵,也都找位置埋伏在了狭道德草丛里,就等着敌人来的时候给其重重一击!

此时,御枫已经拿着虎符到了北边三十里地的前线。
前方的战况十分古怪,虽说来了五千个敌人,但这五千人并没有要跟他们大战一场的样子。
五千人分成了好几组,在前面这片辽阔的场地上来回的游荡。
莫云到的时候,一线的将士们就只是紧紧的防守,可对面的人也没有要攻进来的迹象。
已经被气愤和仇恨充满大脑的莫云,见此景象,随即下令去追击敌人。
可那敌人十分狡猾,人少,分散开来,往四面八方逃窜,就算是偶尔碰到了发生了交火,也只是蜻蜓点水样,迅速抽身。
莫云又急又恼,带着人马就分头去追,并命令所有人,今天务必要将这些敌人全部消灭!
这些敌人的根本目的并不是要将跟大顺朝的军队决一死战,他们知道,驻守边关的骠骑大将军死了,骑都尉莫云又是个性情冲动之人,因着骠骑大将军的死,心中肯定憋着一团怒火。
这个时候,他们出现在这里,定能扰乱莫云的心神,让他在仇恨中失了心智。
北边地域辽阔,视野宽广,但是也有不少的小丘陵,最适合“游击战”了,只要他们吸引住莫云的注意力,拖延时间,就能为南边的进攻争取时间,分散兵力。
果然,莫云上了当,将全部的精力都用来追击这五千个敌人。
敌人分散逃窜,大批的士兵因为去追击敌人,也被分散开来。
御枫到的时候,根本没人注意到他,莫云已经带着人去追击敌人了。
骑在马背上,瞭望着眼前的局面,他拿出虎符,吩咐从府里带来的死士,去将莫云找回来,若是违抗命令,立刻绑来!
六个死士,拿了虎符就去了。
此时的莫云已经红了眼,敌人太狡猾,越跑越远,他也越追越远,直到两个死士找到他的时候,他仍然沉浸在杀敌的愤慨之中。
其中一个死士拿出虎符,用一种不容辩驳的严肃的语气命令他:“莫都尉,我代表大将军命令你,立即将这些士兵召回!”
莫云一开始不屑,“怎么?区区五千人,也能将大将军吓破胆?难道朝廷派来的大将军竟然是贪生怕死之人?”
这些死士都是从小在护国公府长大的,一心效忠文献鸿,岂能允许莫云随意侮辱主子?
“放肆,若不是大将军早有神算,怕是敌人早就攻入营区了,你作为骑都尉,意气用事,不治你个失职之罪,已经是大将军仁慈了,若是再敢违抗军令,休要怪我不客气了!”
莫云不屑,“若是本都尉不听呢?”
死士没有再废话,朝身后几人挥手,“把莫都尉绑了,带走!”
这些死士的武功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即使是莫云,在跟他们过了几招后,也被死死的捆住了。
身后的士兵,看到虎符,即使心中不服文献鸿,可也不敢当众违背军令。
莫云被治服,手底下的士兵也就没了底气,默默的去前线通知,让士兵们都撤了回来,按照原来的布局和防线,回到各自的位置上去。
待莫云被带到御枫面前的时候,一副快要吃人的样子瞪着御枫,恨恨道:“一群孬种!”
御枫没有跟他解释,直接将人带到了文献鸿面前。
此时的文献鸿,正在前线指挥着将士们。
这次的敌人便是胡人,从南边来的足足有八万人!
八万人,即使再易守难攻的地方,只要时间足够,关卡被攻破是迟早的事情。
莫云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胡人敌军,有些傻眼,但毕竟是从军的,很快就清醒了过来,明白自己差点儿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此时他才有些后怕,幸亏有大将军在,否则自己的莽撞之举可真的会酿成巨大的祸患。
看着眼前的局势,羞愤又内疚的他挪着步子上前,在文献鸿面前直直跪下,“大将军,属下失职,属下有罪,还请大将军让属下戴罪立功,上前线去杀敌!”
这会儿不是治罪的时候,而且莫云在军中也颇有威望,文献鸿便点头同意了。
御枫命人给莫云松了绑,作为骑都尉,他本不需要亲自去第一线的,但是为了将功赎罪,他还是冲在了最前面。
十万人精兵,对上八万的敌人,可想而知,战况是多么的激烈,埋伏在两侧山上的弓箭手,不断地拉弓放箭,还有大批的将士,与敌人兵刃相见,不断地厮杀。
胡人背后的营帐里,一个胖乎乎的大块头正啃着一块猪肘子,蹭的满脸肥油,加之他本就胖乎乎的身材,整个人看起来更油腻了。
对于这场仗,他是十分有信心的!
都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他亲自潜入大顺朝,了解民情,观察局势,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大顺朝的官员们都是一群贪得无厌自私自利之人,整个大顺朝的官僚体系已经腐败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就连自己一个胡人混入大顺朝,被抓后随便拿些银子,就被放了出来。
这样的国家,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加之又听说骠骑大将军身死,且死因可疑,更打听到现在军营里的骑都尉为人莽撞。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自己立了军功,还怕父王看不上自己吗?
他用了好多功夫,才说服父王,给他八万精兵,并且在父王面前立下军令状:不破大顺朝的边境,他誓死不还!
在这附近埋伏了好多天,看清了边境的地势和对方军队的布局,这才想出了个调虎离山之计,没想到莫云真的上了当!
这能不让他高兴吗?心情颇好的他,手里的猪肘子都更香了!
可此时有人来汇报前方的战况,情况远比他们想的复杂,激战了这么久,大有节节败退的趋势。
正在啃肘子的大块头一愣,“咱们的计策不是已经成功了吗?按道理来说不应该是这副局面啊!”
文献鸿的到来十分低调,也多亏了莫云从不将他放在眼里,他在军营里存在感太低,因此胡人才不知道大顺朝的军营里来了个新将军。
“王爷,本来咱们的计策已经成功了,可是那莫云不知怎么的,突然改了主意,将北边的士兵都调了回去,现在大部分的兵力都集中在南边,而且南边提前也有埋伏。
咱们的士兵一进入关口,就遭到了埋伏,损失了不少人。”
大块头腾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手里的猪肘子也顾不上啃了,在营帐里来回踱步想着该怎么破解眼前的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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