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霸总顺利退房了吗by饭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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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龙总的吩咐,夏志也不敢帮忙挪,心里对于返程的路非常担忧,恨不得插上翅膀把本城的路都给龙总清空,以免发生更加尴尬的情况。
好在于娴娴也足够机灵,在龙卿想上驾驶席的前一秒,抢着坐进去,并说:“限量版豪车我还没开过呢,要不然龙总您就借我过把瘾,我帮您开回去吧?”
龙卿当然没有拒绝,坐在了副驾驶。
于娴娴和远远躲藏的夏志、陆虎都同时松了一口气。
车子平稳上了马路。
雨已经停了,太阳很快出来,远远的有一道彩虹挂在天上。
龙卿打开手机,收到了夏志接下来的行程安排。夏志给他的建议中规中矩,私人音乐会、戏剧、茶舍……后面附了一些文字,是这些地方的简介。
由于不知道龙卿会选哪个,夏志把每个场子都提前安排好,表演者都是以最快速度请来的各种艺术家,保证让舞台效果炸裂,给龙总一个难忘的初次约会体验。
龙卿随意地翻着,心里其实还想回图书馆。那里有满满一架子的恋爱秘籍,他才只看了一本。
但怕又回去,让于娴娴觉得无聊。
正犹豫间,就听于娴娴问:“龙总接下来还有什么安排?”
龙卿:“你呢?”
于娴娴:“……”你怎么还问起我来了?我不就一个陪饭的工具人么?
她犹豫着说:“您要是没有别的安排,我能先回去吗?我家的顶灯坏了两个,难得有休息日,想回去处理一下。”
其实她住的高档公寓,物业提供管家式服务,可以随时帮她修好。
龙卿却不知道,顺势想起脱单秘籍中有云:男人要在女性面前表现男友力,比如帮女孩子修家电!
他马上说:“我帮你修。”
“不不不……不用了。”于娴娴吓得差点把车怼别人屁股上,“我去联系物业就好,修这种东西要专业电工的。”
您去了,把我家修成短路不要紧,再把您自己电出个好歹,我十个于娴娴按斤称也不够赔!
“好吧,”龙卿说,“那先回你家。”
于娴娴听见这句话,老泪差点没当场落下来,到下一个路口幸福地打了个方向,直奔自家而去。
车子一路开得飞起,不出半小时到了于娴娴家楼下。
她麻溜地解了安全带下来:“那辛苦龙总了,我先回家,您有什么工作随时吩咐!”
说完,不待龙卿回答,一股脑钻到小区栅栏后面,不见踪影。
龙卿没把车开走,停在原地,瞧着她的背影,忽然无声笑了笑。
确定于娴娴已经走远,夏志才从陆虎的车上下来,靠近:“龙总,司机开了另外一辆车,您换那辆吧,我把这车送去修。”
龙卿从车上下来,拍拍车门,说:“车修好了送给于娴娴。”
夏志:“?”
龙卿坐拥豪车无数,可豪车跟豪车也是有区别的。
眼下这辆是全球真·限量,为龙卿量身打造,仅此一台。安保性能极强,全车身防弹,具备自动定位系统、落水防锁系统、盗窃追踪系统、定速巡航系统……等多种高科技集于一身,造价堪比十架直升机。
这车几乎已经成了龙卿的标志,在多达千辆的豪车中,龙卿最常用、最心爱的便是这台。
曾经龙傲天老先生觉得这辆车不错,想拿自己的跟龙卿换,都被龙卿拒绝了。
现在,要整个送给于娴娴?
龙卿淡淡地说:“她说没开过限量版。”
夏志合上自己的下巴,回过神来:“是。”
夏志:周幽王听过吗?您现在有内味儿了。
魔幻的休息日之后,于娴娴两天都没睡好。
先是被冬阴功汤折磨得胃不舒服,喝了好几瓶牛奶,差点把自己撑吐了。
后是躺在床上,死活睡不着,翻来覆去地想龙卿今天一整天的诡异行为,解释不清。
迷迷糊糊到后半夜,刚睡醒就觉得天亮了,以至于去上班的时候,黑眼圈都快挂到下巴颏。
柯雪满脸担忧地靠近她:“于经理,您还好吗?”
怎么每次休完假,于经理都一副比上了三天班还累的样子?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工作体质?
“我没事,待会喝杯社畜续命水就行了。”于娴娴把呵欠咽下去,去员工休息区给自己点咖啡。
柯雪亦步亦趋跟着她:“那您心情怎么样?”
于娴娴被她没头没脑的问题问得一愣,说:“还行吧。”
柯雪:“周末跟伟大的莎士比亚、伏尔泰和苏格拉底先生的约会,也还顺利?”
于娴娴不堪回首,捂着自己的胃,仍旧强打精神:“还行,都还行。你有空操心我,不如帮我巡视一下客房,我去补个妆再来。”
“好的。”柯雪目送她离开,拿出手机哒哒哒给夏志发消息。
柯雪:报告,于经理表示约会还不错。
夏志:收到。
柯雪:另外恭喜夏助理当爹,记得娃满月请我们吃喜糖!
夏志:???
咖啡下肚,立消浮肿,精神百倍。
于娴娴补完妆,五分钟后又是那个从头武装到脚的职业经理人于娴娴了。
作为顶层的总经理,她必须时刻在属下面前做出楷模,拿出百分之一百的精神去迎接工作。风风火火地走完一趟顶层,确认各处都准备到位,总统套房的新客人便到了。
“欢迎光临珠朗酒店,我是本层经理于娴娴,竭诚为您服务!”
伴随着熟悉的电梯到达声,于娴娴念出这句重复了无数次的开场白,然后缓缓抬头,以不至于失礼的眼神望向客人……的头顶。
明晃晃的、只有她能看见的大字在男人头顶上浮现——《夫人,总裁他知道错了》男主,霍世暄。
好家伙,才大致扫了一眼剧情,于娴娴都露出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表情:介是嘛???
霍世暄,霍家财团掌权者。
他长相英气逼人,眉峰很浓,下颌线的棱角分明,配上犀利的眼神和宽阔的肩膀,给人一种心高气傲的感觉,有些像古代很气派的君王。
他是年仅二十六岁的百亿富豪,含着钻石汤匙出生,性格说一不二,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让我们掠过这些熟悉的霸总背景,直接看看开篇男主干了啥——嚯,辣得脑子疼!
一句话总结:堂堂百亿财团的拥有者霍世暄,今天来珠朗酒店顶层开房的目的是:挖女主的肾!!
好家伙,我他妈直接好家伙!!
于娴娴抬头看了看霍世暄,打算仔仔细细记住这张人模狗样的脸,毕竟这将是他留在监狱外的最后影像:)
有我于娴娴在,能容你在这放肆?
“咳……”柯雪默默戳了于娴娴一下。
于娴娴这才回神,发现自己陷入剧情带来的震惊中,竟把客人晾在原地半天。
无论内心多操蛋,表面上于娴娴还是把珠朗酒店的服务精神发挥到极致,恭恭敬敬地说:“霍先生,里面请。”
霍世暄拿鼻孔看人,暗自对于娴娴觉得鄙夷——呵,又是一个被本总裁外表迷惑的愚蠢女人。
传说中的珠朗酒店也不过如此,总统套房居然用这种肤浅的女人当经理,笑话。
于娴娴:“珠朗酒店总统套房总面积十万……”
“不用介绍了。”霍世暄打断她的话,以显示自己对顶层的浮华毫不放在眼里,“带我去最安静的卧室,我不喜欢被人打扰。”
您他妈是不喜欢挖肾的时候被人看见吧?
于娴娴暗骂一声,仍旧带着笑:“好的,那您车上请。”
于娴娴让司机启动小电车,带着客人和一帮簇拥他的服务员,缓缓往前开。
顶层的主卧次卧客卧加起来足有六七十间,柯雪琢磨着,于经理大概会带客人到最里面的次卧。
那卧室建在顶层最靠北的位置,过去要穿过长长的回廊,距离其他客卧有至少两百米的距离,还是后来加建的。
事情要起源于前个月,酒店来过一位极度喜静的客人,叫什么来着……对,叫厉夜爵。
那位厉夜爵先生就是极度喜静,听觉又格外灵敏,即便主卧关上门,他对外面来往的服务员脚步声都能感知到。
经过那位客人之后,于经理便让人在最北边的位置改造了一间卧室出来,那边的走廊并不是服务员经过的主要动线,客人进去休息后,服务员和保安在这边仍旧正常工作,两不干扰。
顶层的员工都在,也能大大减少于经理的工作量,同时保障客人的安全。
果然,车子经过长长的回廊,在最北边的卧室门口停下。
柯雪刚要推门,却被于娴娴暗自拉住。
接着,于娴娴当先一步上前,推开了次卧的……服务间?
顶层的几个大卧室,都配有服务间,里面是服务人员可以暂时休憩、配送热水的地方,为了应付客人夜间的需求,有时值班服务员和保安会在这里休息。
当然,顶层的整个装修规划都很阔气,即便是次卧的一个服务间,也有四十平米,物品一应俱全,放得下一张宽敞的床。
柯雪和其他员工都犯嘀咕——于经理这是要干嘛?虽然服务间跟底下的标间比也并不寒酸,可这位客人是花了十个亿来体验总统套房的啊。
让客人住服务间,是不是有点过分?
害怕客人发火,柯雪战战兢兢地瞥了客人一眼。
却看这位霸气侧漏、高高在上的客人却很好说话似的,不假思索:“就这间。”
于娴娴扬着笑:“那您先休息,稍后我们服务员进来给您送餐饮,需要别的服务也请随时吩咐。”
她说完,招呼员工有序退出。
“咔哒。”房门被从里面上了锁。
于娴娴盯着大门,皮笑肉不笑:“呵。”
柯雪:“于经理,您这是?”
于娴娴:“这位可不是什么善茬,大家都机灵点,别得罪他。”
虽然不知道于经理怎么会对刚见面的客人如此了解,但大家已经习惯按她的话照办,反正顶层没有于经理摆不平的事。
柯雪:“客人要是知道自己住的服务间,会不会生气?而且服务间……”
于娴娴:“他可不在意自己住的是什么地方。”醉翁之意不在酒。
于娴娴瞧见大家还愣着,说:“都散了吧,看着饭点把餐送上来,别的服务客人没有要求,一概不用。”
众人手脚轻快地散开了。
保安组留下了几个人,例行在附近巡逻。
保安队长刚想调度几个人过来,加强北边的防卫,就见紧闭的房门打开了。
霍世暄从里面露出半个脸,表情阴沉:“这里不需要保安,把人都撤掉,不要打扰我休息。”
保安:“可……”
于娴娴:“是。”她给保安组使个眼色,让人退下了。
霍世暄:“你,进来。”
于娴娴被点名,默默往前走了几步。
保安队长心里犯嘀咕,一个成年男人,选最偏僻的房间,让所有人都退下,偏让一个女人进去……这不对劲。
又一想,有谁能在于经理手下讨到好处呢?便无声离开了。
保安队长:但愿客人别干蠢事,否则在于经理手下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阿门。
于娴娴毕恭毕敬地站在房内。
服务间本来就没有多大,即便她站得远,离霍世暄也不过两三米的距离。
近到能闻见霍世暄身上的香水味。
他用的应该是某款尾调浓郁的麝香,混杂着雪茄和一点酒气,侵略性十足。
于娴娴却显得相当淡定,安静立在一旁,等霍世暄的吩咐。
霍世暄拿犀利的目光上下扫视他。这种眼神真不像一个年仅二十五岁的男人能发出来的目光,高傲、阴冷,带着令人不容易质疑的强横。
寻常一个女人,被他多看两眼都会心里发虚,这个小小的服务员却挺淡定。
霍世暄冷笑一声,把西装外套脱下来:“干洗,我晚上要用。”
于娴娴接过外套。
西装的质感极好,面料分量扎实,缝线工整,是件质量极好的衣服,可惜下摆却蹭了两个血点子。
于娴娴已经读完原著,自然知道这血点子是怎么回事——这是花雨默的血。
花雨默,霍世暄的未婚妻。
这两人的情史要退回到六七年前。
霸道一生的霍世暄,自认为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偏在花雨默身上连连受挫。
这个花雨默可精彩了,用于娴娴的话来总结,就是当代茶艺大师兼国家二皮脸表演艺术家,奥斯卡终身成就奖候选人要是没她,于娴娴都要说一句不服!
花雨默本来只是一个普通家庭、长相漂亮的女孩子。但是学习成绩好,高中保送了国际学校,成为免考免学费的特级生。
按照国际学校的惯例,花雨默这种学生是跟那些富二代融不到一起去的,可是她心机重,见了上流社会的五彩斑斓之后,不甘心回归平凡,便打定主意要在国际学校里勾搭一个乘龙快婿。
花雨默野心大,一下就瞄准了当时的风云学长霍世暄。
同为富家子弟,霍世暄仗着是那家国际学校的投资东家,在学校里肆无忌惮,呼风唤雨。加之别的富二代都要经过残酷的继承人竞争,但霍世暄却是家里的三代独苗,未来的财富和地位都是可以预见的,所以成了众人追捧的目标。
花雨默瞄准了目标之后,便经过周密的准备,制定了长达两年的倒追计划。
她知道霍世暄不喜欢肤浅倒贴的女孩,所以拼命给自己打造高冷人设,明明凌晨五点起来给自己化素颜妆,却要装作一副不施粉黛、冰清玉洁的样子,拒绝所有富二代的追求。
她知道霍世暄不喜欢干净无知的女孩,就不断制造“偶遇”,让霍世暄看见她考试作弊、又看见她在顶楼抽烟,或者是刚跟不三不四的太妹纠缠完,就变身好好学生回来背书……
一系列的反差,和被霍世暄自以为看破的双重人格,让霍世暄对这个女孩产生了最初的兴趣。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归纳起来跟大多青春校园爱情小说没什么两样。
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花雨默成功让霍世暄上钩了。
并且,霍世暄还认为是自己通过不懈的努力、看穿了一个女孩子伪装的高傲、靠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不爱慕虚荣,不为了钱,只是单纯喜欢他霍世暄这个人。
她成了霍世暄的白月光。
本来事情到这里,且让这对渣男渣女成双对,倒也没什么大毛病。偏偏原作者要搞幺蛾子,弄出了一个真正的女主角:简佳谊。
跟花雨默相反,简佳谊是个乖巧单纯的女孩。她家的家境很不错,但跟霍世暄的豪门还差了一个等级,算是小家碧玉,备受恩宠。
简佳谊的人生规划是在国际学校上完高中,考一个离家近的大学。她并没有出国的志愿,只想留在父母身边当小公主,志向不大,知足常乐的性格。
在学校里,花雨默看中了简佳谊的傻白甜,常常跟她一起玩,并有意无意地把简佳谊当做自己的工具人。
比如跟简佳谊一起逛街的时候,会故意推荐不适合简佳谊穿的衣服。等简佳谊买回来觉得不合适,她便“勉为其难”当个解决库存的好姐妹,收了那些衣服。
又比如,故意引起简佳谊对她的误会,让两人的争吵被霍世暄看见,以简佳谊的傻白甜来衬托自己的大度和气场。
诸如此类。
总之,被花雨默这么搞了几年,在霍世暄的心中,简佳谊已经成了他最讨厌的异性模板,如果不是照顾花雨默的情绪、尊重花雨默的交友选择,他早就让花雨默离那个简佳谊远远的了。
从国际学校毕业后,霍世暄带花雨默出国,简佳谊考入家乡的大学,双方井水不犯河水,倒安生了几年。
偏偏霍家的爷爷着急抱孙子,霍世暄大学还没读完呢,就一天三催生孩子的事。
以学业当借口抵挡了两三年,回国后就再也挡不住了。
霍世暄要跟花雨默结婚。
霍家不排斥花雨默平民的身份,但很重视孩子的事,话里话外暗喻要先让花雨默怀孕,再补办婚礼。
从这事上就能看过这家人三观不是很正的样子——于娴娴骂骂咧咧地插入画外音。
总之,霍世暄勤勤恳恳地播种,花雨默的肚子却没有动静。
花雨默悄悄去医院检查。一查,完蛋了,她不孕不育。
于娴娴:大概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不想让您二位人渣有后代吧(沧桑点烟)。
好家伙,花雨默用行动表示了什么叫:让苍天知道,我不认输!
她把目标瞄准到简佳谊身上。
花雨默主动联系了简佳谊。
得到这位许久不联系的中学好友的消息,简佳谊开心得不得了,打了飞的就到花雨默的城市去了。
好姐妹见面分外眼红,两人把酒言欢到天亮,简佳谊喝醉了。
花雨默把简佳谊送到了卧室的床上,然后给霍世暄的助理打电话。
那晚经过精心的计划,霍世暄也是被花雨默提前找人灌醉的。
霍世暄万万没想到,回自己女朋友的小公寓睡觉也能睡错人,他把简佳谊给睡了。
两个人早上醒来,自然是人仰马翻。简佳谊哭得都不会喘气了,一边害怕,一边内疚,七手八脚地穿衣服。
在霍世暄杀人的目光之下,她发誓绝对不会让花雨默知道这件事,并且远远地滚出本城不让他看见,这才得以活着离开。
简佳谊不知道后来的事是霍世暄是怎么解释的,她自己浑浑噩噩不敢联系花雨默,几天后倒是花雨默主动联系她。
花雨默说自己那天喝醉了,酒精中毒,被送到医院急诊室待了几天,回来才知道简佳谊已经走了,还关切地问简佳谊怎么得罪了霍世暄,让霍世暄把她赶走了。
简佳谊心知是霍世暄在那边打遮掩,便顺势敷衍过去:“可能是我喝醉了吐他一身……”
花雨默笑:“这算多大事,他就那个脾气,等我劝劝他,不要伤害我们俩的友谊。”
这事就算翻了篇,简佳谊出于内疚不敢联系花雨默。偏偏素来不主动的花雨默,最近特别热情主动,三天两头打电话过来,中间还跑简佳谊的城市玩了两天。
搞得简佳谊心力交瘁。
好不容易随着时间过去,慢慢把这件事忘记,简佳谊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
花雨默卡着时间点又过来,拉着简佳谊吃吃逛逛,简佳谊孕吐反应大,呕得不可开交。花雨默硬拉着她去医院,半天后,拿着孕检单子出神。
花雨默一改和气的脸色,咄咄逼人地望着简佳谊:“你怀孕了。”
简佳谊心虚得要命,犹豫该怎么编造故事。
花雨默:“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晚上,霍世暄身上有你的香水味,简佳谊,你怎么解释这个孩子?”
简佳谊这点道行,怎么对付得了花雨默?几乎跪下认错,哭着指天发誓她真的喝醉了,还说要马上打掉孩子。
那天下了好大的雨,简佳谊的眼泪跟雨水混在一起,狼狈不堪。
花雨默居高临下望着她,忽然说:“想让我原谅你,那你把孩子生下来。”
简佳谊傻在原地。
接下来就是花雨默的精彩表演。
她跪在雨中,抱着简佳谊就开始哭,哭诉自己得了绝症(编的),无法给心爱的男人留下孩子云云。还说如果这是上天的安排,那就把孩子当做礼物,至少自己的闺蜜生下的孩子,她会更容易接受云云……
于娴娴:就他妈的离谱!
气得她想钻进电脑屏幕把那头敲字的原作者前后晃动三千次晃出他脑袋里的太平洋!!
总之,简佳谊答应了。
于娴娴:好家伙,全文没有一个正常人!
酒后睡错人,次日不吃紧急避孕药,怀孕了还答应替闺蜜生下来……简佳谊,你有后来的事儿跟你自己的蠢也不是毫无关系!
就,被气死。
花雨默回去之后,就开始装怀孕,鬼知道她是怎么神通广大瞒过了霍家上上下下的眼睛,熬过十月怀胎,花雨默“生”了。
简佳谊的孩子成了花雨默的孩子,花雨默母凭子贵,即将跟霍世暄正式举办婚礼。
她被誉为人生赢家,平民出身却没有受到婆家的挤兑,霍世暄的妈妈几乎把她当亲女儿看待,婚礼也策划得惊天动地,盛世气派。
霍世暄为花雨默定制了全球最贵的、镶满钻石的婚纱,只等半个月后把花雨默娶进门。
反转又来了!
花雨默身体不舒服,在筹备婚礼的百忙之际去检查——肾衰竭!
于娴娴:原!地!鼓!掌!这就叫孽力回馈吧!啪!啪!啪!
肾衰竭的事可就不是想瞒能瞒得住了,花雨默住院,霍世暄如遭雷击,发动身边一切能动用的关系,要给花雨默换肾。
好家伙,只能说原著作者是不榨干简佳谊不甘心——花雨默发现,简佳谊的血型跟她相匹配,可以换肾!
第153章 我不叫女人,我叫于娴娴
由于生孩子的事,花雨默手里有简佳谊的详细体检材料,她把这份材料交给医生,确定简佳谊的身体条件符合换肾要求之后,花雨默就开始动歪脑筋了。
她状似无意,通过小手段让霍世暄知道了这件事。
太好了,霍世暄正恨不得让简佳谊去死。
在他心中,简佳谊就是他对不起花雨默的一根刺,他错睡了好朋友的闺蜜,并且他相当怀疑简佳谊是趁着酒劲故意爬他的床,毕竟在霍世暄心中,简佳谊就是那么不怎么善良的形象。
霍世暄几乎没有犹豫,就打算对简佳谊下手。
如果他时间充足,可以不惜牺牲美色,让简佳谊迷上他,再诱骗她心甘情愿地换肾。
但现在时间不够了,花雨默再不换肾,只有不到两个月的生命。
霍世暄决定快刀斩乱麻,先把人骗过来再说。
他本来没想好办事的地点,偏巧从前心血来潮预约的珠朗酒店,今天排上了队。
转念一想,珠朗酒店真是个不错的“作案地点”,那里的总统套房绝对隐蔽,内外层层保镖,服务相当完善。只要自己不允许外人打扰,那就没人知道自己会在酒店的房间内做什么。
他将会自带医疗团队,让医生伪装成自己的助理。先把简佳谊骗进来,再让“助理”跟进。
一针麻药下去,简佳谊将会没有任何痛苦地躺在酒店里。
助理摘掉她的肾之后,霍世暄就会主动让酒店服务员进来。珠朗酒店配备完善的医疗团队,简佳谊都不用出酒店,直接可以在酒店内部住院休养。
这样,消息就可以瞒得死死的。
花雨默将会接受一颗完好的肾,重新恢复健康,完成他们的婚礼。
至于简佳谊?呵,肾都摘了,还能闹出什么风浪?再不济给她一笔钱,让她闭上嘴。毕竟之前的事都不光彩。
她要是敢在外面乱说,霍世暄有的是办法治她。不过就凭她那个性格?
呵,怕是什么都不敢说。
霍世暄很满意自己的计划,为了不让花雨默知道,他将会把这些瞒得死死的,坏人就让他来做。
他今天刚从医院回来,西装上的血点子就是花雨默吐的。于娴娴对这一切太了解了,回顾了一遍剧情,都觉得整个三观正被原著作者踩在脚下蹂躏。
她正要把西装外套带出去干洗,霍世暄叫住她:“就在这里洗。”
于娴娴:怎么?怕血迹让别人看见你心虚?
她面上不显,规规矩矩应了一声,便去找工具。
服务间里肯定没有干洗机,但是有简易的熨斗。她打算用湿巾沾点洗衣液,把血点子擦干净,再用熨斗烫一烫。
又不是白西装,这样稍微处理一下也就过得去了。
于娴娴阅书无数,知道有一种人在犯罪前会很介意这些细节,类似强迫症,这其实是一种精神极度紧张和兴奋的表现。
霍世暄明显就是这种情况。
他让于娴娴处理那上面的血点子,自己同时一瞬不瞬地盯着看。
于娴娴也不畏惧他的目光,低头干活。
她手脚麻利,动作又轻,窗外有自然光落进来,给她的侧颜度一层柔和的光,很赏心悦目的感觉。
看了一会儿,霍世暄竟觉得心情平和了些。
“女人。”霍世暄忽然叫她。
于娴娴努力克制着把手里的熨斗怼到男人脸上的冲动,扯出一个微笑:“霍先生,我不叫女人,我叫于娴娴。”
霍世暄冷冷笑一声:“呵。想让我记住名字,除非你能做出些像样的事。”
于娴娴:那感情好,今天不让你记住我的名字,姑奶奶我把名字倒着写!
于娴娴压着自己的怒火,平视霍世暄的目光:“霍先生有什么吩咐?”
霍世暄直勾勾地盯着她:“你这辈子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吗?”
于娴娴瞧着霍世暄的脸,暗道他这是作案之前最后的挣扎?是想着要去挖人家小姑娘的肾了,觉得于心不忍?
回忆整本书,在挖女主的肾之前,霍世暄还算是个人样,对花雨默的无底线宠溺也是由于被花雨默蒙骗。
于娴娴姑且做一回悬崖勒马的人,看看能不能把霍世暄给点醒。
她话里有话地说:“做过,我后悔的事可太多了。”
霍世暄:“比如?”
于娴娴:“只说一件最后悔的吧,我杀过人。”
这话一出,霍世暄瞳孔猛得缩紧:“你这话什么意思?”
于娴娴:“字面意思。你听过一句话吗?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在当酒店经理之前,我是个护士。”
她撒谎不打草稿,暗想着原作者都编出那么辣脑子的故事伤害她了,也得允许她反击不是?
霍世暄:“接着说。”
于娴娴:“我在重症外科工作,有一天,我们病房来了一对刚做过肝移植的父子。或许您知道肝移植吗?就是父亲得了肝硬化,女儿符合配型,因此捐献肝脏。这个手术解释起来也不复杂,女儿和父亲同时进手术室,切掉女儿三分之一的肝,移植到父亲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