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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禁止驯养饿虎by璞玉与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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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论有多雀跃,也在一瞬间收拢所有的情绪,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叫一声:“大小姐。”
随后便一溜烟的跑了。
她洗漱完毕之后,桌上已经已经摆好了早饭,江南富人家吃食极细,用笋丝、韭芽、肉丝包的春卷、生煎包子,火腿蒸的笋干……
而他伺候在来老爷子身边,后颈上头发湿漉漉的,带着一股薄荷的冷香,他是惯常早晨冲凉的。
来凤鸣顶讨厌他爹,来潮排第二。
来家是江南大族,传承百年,支系繁多,来父这一支,只能算是小富之家。
那也非得拿出大户人家的款儿来,住着大宅院,丫鬟仆妇养了十几个,老头抽烟的烟斗,都是金的。
来父是个纨绔,不过他在纨绔这行当里算还不错,他不喜欢斗鸡赌狗,他喜欢练武。
这练武包括请师父、置办家伙、资助各大“武林大会”,一年到头还动不动有江湖人士来投奔,白吃白喝个把月,临走还得带包银子。,
家里的产业就这样被慢慢的败没了。
这不是她最恨他爸的地方。
他爸没儿子,权且把她当儿子养,教她打拳、用剑、轻功,他说这是有年头的门派,叫做小燕青,讲究身法轻盈,必须是童子功。
自然,她也没裹脚。
那时候裹脚早就被废除了,但是有些大户人家还讲究这个。一个女孩子,不学琴棋书画,学一身武艺,谁能要她?
来凤鸣原把这事当成他爸对她的一种看重。
可那其实就一个误会,他爸只是任性,他想教孩子学武,压根就没想过她日后死活。
一边教,一边逼着她妈生孩子。
生了一个,没保住,又生一个,夭折了。再生,大人和孩子,都没了。
来凤鸣记得妈妈那像纸一样薄的肚皮,也记得小妹妹那软乎乎的小手,攥在手里还没热乎,就已经成了一座小小的坟头。
她恨他爸,但是中国人讲究君臣父子,她不能恨。
她就只能加倍的恨来潮。
来潮是他爸从钱塘江畔捡回来的,他爸每天寅时三刻起床练武,就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岸边,是个男孩。
来凤鸣这一辈行“凤”,夭折的弟弟妹妹,叫来凤春,来凤晓……而他爸给这孩子取名,叫来潮。
意思养子就是养子,跟亲生的孩子到底不一样。
可就在来凤鸣十岁的时候,他妈去世了,来老爷也彻底绝了生儿子的念头,于是就把来潮当做亲生儿子培养。
亲自教练武,请先生开蒙……那个不起眼的,瘦小的男孩,一跃成了整个来家宝贝疙瘩。
——这一切,是以来凤鸣失去母亲为代价。
她当然不喜欢他,甚至是恨毒了他。
但是当时,对她来说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
那就是“管家”。
他们家这一支早就分出去了,她爹不善经营,又讲究排场,家里一整个坐吃山空的状态,当然得有人精打细算。
来凤鸣从十岁开始就管家,家里人情往来、仆人的任免,都清清爽爽,人还没有柜台高,就开始査家里铺面的账目。
唯有一点,就是她太小了,人家有时候不听她的,她爹又时常和稀泥,不跟她一条心。
这时候就得用上来潮了。
来潮是个很温和的性格,谁也不得罪,但因为她一句话,他就直接上前把整个铺面,砸了个稀巴烂,有壮年男人出来瞪眼睛。
可他不怕,他功夫好啊,他往她前面一挡,还挡不住呢,就像一座小小的山。
后来实在入不敷出,她为了节约家里的成本,削减了大半仆人,跑前跑后的活计,都交给来潮。
来潮从不告状,他永远是恭敬谦卑的,伺候她爹抽烟、喝茶、倒夜壶,又要去学堂,次次第一名,回来被她使唤,从不抱怨。
她讨厌他。
可是有一次去办事,正巧路过他放学,她以为像他这样读书好,人又温和的孩子,定是很招先生和同学的喜欢。
却没想到,一群顽童们围着他,一个劲儿叫“阿捡!”“捡来个儿郎做佣人!”
他低头的走着,被推搡的狠了,就抬起头,笑一下。
那笑容的意思是求饶,你看我都这样了,你就别欺负我了呗,嘿嘿。
来凤鸣叫停了车。
直接下来:“几个死尸小瘪三,讲何个东西!来家门里是你们好话三话四的?覅命的是伐?一个个死过来,我要上门问问你们屋里大人,哪个教出来个种覅好胚!”
一连串把孩子们都给骂傻了,一溜烟的跑了。
来凤鸣低头看来潮,孩子眼睛亮亮的,就那么瞧着她笑,这笑看起来舒坦多了。
“你哪个不还手啊!”她虎着脸问。
“我不想给老爷,还有小姐寻事体。”
“老头子哪回弄出个事体不比你大!”她瞪着他:“后卯哪个欺负你,打回去!晓得没?”
他抿嘴一笑,小声说:“晓得了,阿姐。”
“你叫我何个!”她又瞪眼睛。
“小姐!”
这还差不多。
那天下了雨,他第一次跟来凤鸣一同坐了人力车回家,半道有卖桥头糕的,来凤鸣还买了一份给他,警告他不许告诉老头。
雨丝飞溅在脸上,凉凉的,可是心里却是很暖,很踏实。
来潮很快就不受欺负了。
因为他结交了一个古怪的朋友,是顾家的小少爷,顾其行。
顾其行眼白多眼黑少,听不明白人说话,又凶又横。别人都不爱跟他玩。
只有来潮跟他关系很好。
慢慢地,来凤鸣就琢磨出味来,欺负来潮的人,多半要倒大霉。
其中一部分人,必会“不小心”的得罪顾其行,顾其行打起人来吓死手,家里人又宠得厉害。
那些爱欺负的人的坏胚,不是转学了,就变了个人似的,唯唯诺诺的到班级最后排坐着。
另一部分,也必倒了其他霉。
而来潮,仍旧是个温和有礼的“小先生”,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只有来凤鸣看在眼里。
她加倍的讨厌他。
她知道他一个养子,为了自保,不能不使点心机。
但她就是讨厌他这一付表面上可怜巴巴,实际上什么都有样子。
而她,表面上是来家的大小姐,见谁不顺眼就能踢一脚。
实际上,才十六岁,已经有了两条下耷的法令纹,愁的。她从十岁开始就活在来家有一天吃不起饭的噩梦里。
如今,铺面赔钱,要养佣人,来潮要上学,还要提防着来老爷子的突发奇想,又收几个不成器的徒弟。
对掌柜的,她破口大骂,对佣人,她斤斤计较,对来老爷子,她倒反天罡,吐沫星子喷在他脸上。
她如此费心费力,却不招人待见。
而来潮,什么都不用做,就什么都有了。
这种讨厌,在来潮被送到了城里去念书时,达到了巅峰。
他走那天,全家都出来送行,都指望来潮以后有出息,担起这个家。
只有来凤鸣说不舒服,没出来。
一方面,她知道,以后整个院里,整个镇上,她都没有一个可用的帮手了。
也没了一个巴心巴肺对她好的人,唯一一个。
另一方面,她恨,恨来老爷,也恨来潮。
凭什么他就能去外面念书,做学问,将来还要出国。
她就只能固守在这长满青苔的深宅大院里,算这永远都算不明白的账目。
他是养子,成天可怜巴巴的,可是他什么好的都得到了。
而她是大小姐,她什么都没有。
泪水洇湿了缎面的枕头,她想,她是女的怎么了?
她一定要出人头地!
没等她出人头地,她就被许了婆家。
来凤鸣声名在外,人又长得不好看,富人家瞧不上,穷人家也高攀不上,自然很难找婆家。
但不要紧,天聋总能配上地哑。
蒋家正好有一个儿子,不务正业,爱嫖妓,有大烟瘾,但家底还算厚实,夫人就说,想找个厉害媳妇,给他管住了。
来凤鸣当然不乐意,听说那个男的,身上全是杨梅大疮,都烂到大腿根了。
他爹说:“大姑娘么早晚要嫁人。”
来凤鸣说:“我寻个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那是人家勿有儿子,我有儿子!”
早年间,跟人比武伤了根骨,来老爷说话有气无力的。
来凤鸣说:“对!伊是你儿子,我同你何个关系都勿有!”
她摔了东西,转身就走。
其实她是知道的,来家支撑不到来潮出人头地这一天了,她的嫁妆,就好比一笔及时雨。
可是她真不甘心。
她不甘心这些年操心这里里外外,全为他人做了嫁衣。
蒋家没分家,是个大家族,再怎么管家权也是轮不上她的。
她不甘心日后就在深宅大院里领一份钱,就那么活着。
逃婚是不可能逃的。
但是她可以去城里看来潮,看弟弟不违法吧?
跨过建在钱塘江头的长桥,坐着公交汽车就进了城。
她讨厌来潮,但是她喜欢进城。
城里没有小镇上那腐朽湿烂的味道,有明亮的大楼,教堂上的玻璃,还是五颜六色的。
她也喜欢来潮的学校,干净、明亮,他们穿着笔挺的中山装,从里面走出来,其中最挺拔,最清秀的那个男孩,就是来潮。
一地碎金似的阳光,他朝她跑过来,眉里眼里都是溢出来的笑容,却在差三五步远时,停下来,规规矩矩的叫了一声:“小姐。”
她们去他宿舍里,张妈忙忙叨叨的,给他带的东西拿出来,厚的衣服、家里晒得脯鲞、新的被面……
她问:“个里有人欺负你?”
他说:“哪个可能,同学们都对我很好。”
她哼一声,低头把玩着他的文具,她知道,他这人有手段。
张妈出去晾东西了。
他们就相对而坐,她抬起头,就看见他的眼睛,下午三点阳光下,少年的那么明亮,那么热烈。
她无端的想起老家的荷塘,她想去摘荷花的时候,发现池水被晒得发烫,从指尖一直热到她心里。
“你看我做何个东西!”她嚷起来。
他赶紧低下头,没有再说话。
张妈回来了,宿舍里的人声、蝉声、物品挪动的声音又都响起来了,仿佛刚才空气都粘滞的那一刻,只是一个幻觉。
他又说:“小姐,我带你出去荡荡吧。”
张妈在宿舍里帮着收拾东西。
他带她去逛了城里最热闹的延龄路,去看教堂五色缤纷的琉璃,去联华影戏院看电影,她觉得没有越剧好看,都是鬼佬,还没有动静。
还带她去了一家西餐厅,吃牛排。
她到老了,还记得那家餐厅,有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洁白的桌布上,放了一点红色的帕子,为什么放帕子呢?她想问,却又不敢表现出来,怕人家觉得她没见过世面。
就在这时,服务员把滋滋作响的牛排端了上来,示意她挡一下。
挡一下?挡什么?
“小姐——”
就在她发懵的空挡,来潮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直接起身,拿起那个红的帕子挡在她面前,牛排飞溅的油点,就这样被挡住了。
她看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长成了一个俊美清冷的青年,再也不是那个装作大人模样的孩子了。
可他仍然挡在她面前。
来潮以为她生气,就说:“其实都是乱来的规矩,外国人,也不这么吃。”
她没好气儿的说:“管伊哪个吃。”
其实她心情很舒畅,她喜欢这里的大提琴音乐,喜欢锃亮的银色餐具,连来潮,也作为一个陪她吃饭的英俊学生,被她喜欢起来。
吃完饭,来潮还给她多要了一份红丝绒蛋糕。
她喜欢吃甜的东西。
可这么多年,大概只有他这样一个逢迎讨好的人记的。
她的眼泪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掉下来,为了掩饰,她低头吃蛋糕。
来潮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他每月都会回家,来老爷早就告诉了他,大小姐要家人的事体。
他只是非常识趣的没有提,他想让她轻松一点,至少在这个夜晚,只有大提琴、红色绒蛋糕、咖啡的香味。
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时,停电了。
过于明亮的西餐厅,在瞬间陷入黑暗,音乐声戛然而止,女人的尖叫声,高跟鞋的响声。
——以及肌肤与肌肤之间的厮磨,温热的香气,电流般的的触感。
很快,店里点了蜡烛,经理出来抱歉,要送一客一位的冰激凌。
而来凤鸣站起身来,她说:“我们走吧。”
来潮在原地没有动,他看着对面的杯子,印着她的红唇印,在烛火中越发显得暧昧模糊。
来凤鸣头也不回的先走出咖啡厅。

来凤鸣上了年纪之后,人都说,她年轻一定是个风情万种的大美人。
其实不是,她眼睛太细,往上吊,脸盘又大,这样的脸,很适合媚笑。
可她少女时期,每天愁眉苦脸,显得越发奇怪。
而且,其他姑娘用的什么雪花膏、鹅蛋粉、花露水……她一概都没用过,连时兴的衣服,都没有几件。
因而最年轻的时候,没有什么人青睐她,就连蒋家那个杨梅疮烂到大腿根的少爷,也拿白眼看她。
那天晚上,她对着镜子看了自己许久,看到脸颊发烫。
她想起少女时期,桃花开的时候,总有些坏小子喜欢折了花枝,送给自己心仪的姑娘,而这些跟她这样深宅大院的闺秀,当然不相干。
可是每年春天,她案头都会供着一枝鲜翠欲滴的桃花,那是来潮早晨练武,回来折好的。
那一定是他随手折的,她没在意,他应该更加满不在意。
可是,来潮想做什么,总是鼓动顾其行去做。
顾家曾有个大丑闻,说是顾其行……那样了他妹妹。
而来潮想要做什么呢?
她心中慌乱,又可耻于自己的慌乱。
他也没有做什么,只是在黑暗中靠近她,轻声叫了一声“阿姐。”
他的气息,仍然带着薄荷的味道,是男性的、危险的、充满侵略性的。
她却手脚都麻掉了,仿佛中了什么法术一样,一动不能动。
他说:“如果你不想嫁,我带你走。”
说什么胡话,他是个什么东西?能带她去哪?
她想起他的手指,洁白修长,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手指。
他那样英俊的眉眼,曾经跟她靠得那样近。
春水池塘涨满了水,涟漪阵阵,她打开窗户,让凉风吹进来,可是凉风不解意,头脸还是那样的热。
又一个月,来凤鸣收了蒋家的聘礼。
来家蒋家都是体面人家,再落魄将就,聘礼也是不少的。
来老爷不惯管钱,让来凤鸣自己添一些,做嫁妆。
来凤鸣又去了城里。
这一次,她打扮过,穿了一身鹅黄色旗袍,扑了点脂粉。
二十五岁的女人,有着学校里那些个小女孩无法比拟的柔媚。
来潮在校门口等她,他大概刚洗完澡,身上还有薄荷水的味道,穿了一身西装,见了她仍是微微低头,道:“小姐。”
“走吧。”她说。
他们就这样坐上了去上海的汽车。
上一次,在来潮的宿舍,她发现他用的文具,钢笔、墨水、三角尺、量角器……都不贵,但是林林总总算下来,也有不少的钱。
她就去商场买了一些文具,回到镇上卖,就在自家的铺面里面。
新学堂里,几何一类的学科,刚成为重点,大家很乐意买三角尺和量角器。一些做木匠活儿的人,也很喜欢这新巧的东西。
她就想,古人多少靠文房四包发家,她来凤鸣,怎么就不能靠着这些小东西,闯出一片天地呢?
那年月,女子谈生意,特别是深闺女子,还是个极其艰难的事情,她必须带人去。
整个来家人人听她的,但她就是模模糊糊的知道,这样的事情,跟她一条心的,只有来潮。
于是两人就去了上海的一家工厂。
它专做塑料制品,不仅是三角尺、量角器,还有玩具,日用品等等。
他们甚至见到了老板,是一名归国华侨,本身就是技术员,他说要把塑料带给祖国,但是呢,他的设备和技术都十分简陋,只能做一些简单的东西。
但简单的东西,对于现在的市场已经足够了。
回去的路上,来凤鸣坐在座位上,抱着样品,就像抱一个小小的孩子。
来潮站在她身前,为她遮挡挤过来的人群,她不用抬头看他,也知道他的眼神,是极为温柔的。
来凤鸣用自己所有的彩礼,定了一大批塑料尺子、量角器、三角尺。
她又在蒋家里,弄了个小型加工厂,把这些东西加上包装,变成了“雪莉文具袋”。
日后,她去上海、苏州、杭州……各大城市学校去谈,直接把这些文具袋卖给学校,让他们卖给学生。
一般闺阁女子,出嫁前要为自己攒三年的嫁妆。
而来凤鸣用这三年,把来家的身家,翻了一倍。
那一年,日本人要打过来的消息,甚嚣尘上。
大家不是要去上海租界躲,就是要举家迁往乡下。
蒋家怕世道一乱,婚事黄掉,就派人来催。
据说,那位蒋少爷,越发的不像话,已经躺在床上,不叫人喂,吃不下东西。
来凤鸣对来老爷子道:“阿爹,我们把嫁妆还给伊,自家过!”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那是孩子仰望父母,才有的,满是明亮亮的希冀和爱。
来老爷子摔了茶盏,他十分生气。
他年轻时,离经叛道,到老了却也成了宗族最忠实的拥护者。
“你这是丢我们来家的脸!三年呐!一点点嫁妆都没筹备?还讲这种狂话,你真是要气煞我!”
“我们自家能赚铜钿,何必要带去伊屋里去!蒋三儿是何个垃圾瘪三,你不是不晓得!”
“你廿五岁了!有个男人要你就不错了!”
老头一口气没上来,倒在椅子上喘息了半天。
“把小姐——小姐给我扣起来!不许伊再跑出去!”
来家许多人,身上都是带功夫的。
她被推搡进绣楼的时候,想起很多很多年前,爹教她小燕青,说有了这样的轻功啊,你想到哪里去都行。
他骗人,再好的轻功,也跳不出这深宅大院。
黄梅天,雨水淅淅沥沥落在田埂,一柄油纸伞,由远及近地移动过来。
来凤鸣攀在二楼窗户上望着,心里升起了一些淡淡的、虚妄的欢喜。
“少爷回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每次下人通报来潮回来,声音都比平时尖脆,就像破开一根黄瓜,扑面而来的清爽爽脆。
来潮回家,先给来老爷行了礼,然后坐下说话。
来凤鸣倚在楼梯上,一边串珠子,一边听到一些断断续续的谈话。
“我被选中了公派留学……但也可以去考政府科员……”
“我还是想先赚铜钿……”
“我的儿,你安安耽耽去读书,钱的事。”来老爷煞有其事地摇着手:“不愁!不愁!”
来潮小时候,他极力的要显示出,这孩子不是他生的,只是个姓来的徒弟。
而现在,他一口一口个我的儿,就像水泥匠平缝一样,极力要把中间的缝隙抹平了。
“来家明朝就指望你了,好生努力。”
来凤鸣站起身来,回到房间。
来潮上来,同她打招呼,叫了一声:“小姐。”
昏黄的镜子映出她的脸,她的嘴唇被她咬破了,就像一朵被雨浇湿了的花朵。
“我有个同窗,屋里是开裁缝铺的,听说小姐……要办大事体,就买了件礼物。”
他仍然是原来那样恭顺、谦卑。
他又道:“我不大会买东西,小姐若是不欢喜,丢在一旁就好了。”
“你的东西,自然样样都好的。”
她打开那个盒子,里面并不是什么老裁缝店的东西,而是一件洋装,裙摆繁复绮丽,缀着的珍珠,让人目眩。
“我穿来你看!”
她去了屏风后面,他赶紧想走,就听见里面传来一声不轻不重的声音:“等着。”
老旧的屏风,用银线绣着凤凰栖梧桐,能看见女子柔婉身姿,一些晕黄的影子。
楼下传来声音,那是仆妇和丫鬟们走来走去,她们随时会上来,一旦被撞见,他、他们都会万劫不复。
来潮却不知为何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来凤鸣穿了好衣服,她从未这样美丽过,腰肢极细,脖颈细长,嘴唇上是一抹艳极了的红。
她日后极其擅长用一个眼神,一个媚笑,让人心驰神往。
可那时候,她还是那个倔头倔脑的大小姐,她甚至是第一次抬起自己胸脯,洁白如同一捧新雪。
而站在她面前,年轻英俊的学生,一贯老成,此时此刻却呆傻地站在那里,眼睛里盛满了惊艳,连耳朵都红透了。
“那日,你讲要带我走。”她轻声道:“是真的么?”
我手里有一些钱。
我想跟那个塑料厂的老板合作,直接入股,开一家更大的工厂。
做杯子、碗、盆……更多更多的塑料制品。
它们成本低,以后走向千家万户,一定会卖得很好。
到时候我们有钱,可以在上海安家。
过想过的日子。
来家已经腐朽,你根本不想接管它……
我们一起过想过的日子,好伐?
风雨吹打着花枝,摇晃了残红满地,顺水漂走。
黄梅天过去后,来家出了一桩大事体。
来老爷子,因为家里大小姐嫁人,嫁妆不丰厚,特地去来家祖宅,借了一些头面首饰。
来老爷子这一支败落了,来家嫡系还昌盛。
金银首饰,都是老物件,价值连城。
其中有一件,据说是前清王府里老福晋的凤冠,之前有人花五百两银子买,来家不卖,就是传家宝。
结果,全部都丢了。
来凤鸣结婚的前三天,夜里黑布隆冬的,有仆妇起床,在小姐闺房下,猛地看见一个人影。
她吓了一大跳,叫嚷起来,所有人都惊起,急慌慌地赶过来往这边赶。
无数盏灯照耀下,才发现,竟然是少爷。
来潮那张脸,本身就白,此时在灯光下,竟恍然有一种白纸的脆弱感,仿佛风一吹,就破了。
首饰,就是在那一晚丢的。
宗族的老人们都来了,围着一群审问,来家家风清白,虽是养子,断不可出这样鸡鸣狗盗的东西。
来老爷一贯疼他,也上了家法,那孩子躺在地上,仿佛是血葫芦一般。
开始所有人都不信。
少爷一贯是个温和有礼的人,没人说半个不好,在外面读了那么多书,更何况整个来家都是他的,他何必要做贼。
然而他就是不肯说,他为什么,大半夜地在小姐闺房底下站着。那些东西,又究竟卖到哪里去了?
于是接着打,打得他皮开肉绽,只有进气,没有出气。
来凤鸣一概不知。
她道:“我老早就跟阿爹讲,猪皮贴不到狗肉身上,伊不听,个卯怎么样?”
连打了三天,就要去见官的前一夜,他逃了。
小燕青,轻功冠绝,只要给一砖之缝,就能逃遁。
来家人,气得报了官,可是世道多乱,日本人都已经打进来了,巡捕房哪有时间去给你找人去。
自此之后,没人再见过那温和有礼的小少爷。
青石板路上,也再也没有他欢快的脚步声。
来凤鸣从外面回来,见到父亲坐在宅院中间,望着院里的桂花树,簌簌地掉叶子。
他英雄一世,如今,也老了。
来凤鸣没有说话,只从他身边走过去,走到前庭,才听见他说:
“我去蒋家,把婚退了。”
“以后,你便寻个上门女婿吧。”
他一直如此,当初来潮到家里后,他便再也没有教过她习武。
如今来潮走了,不管因为什么事情走的,
她又是他唯一的主心骨了。
来凤鸣压下眼底的热意,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屋里。
后来,来凤鸣带着父亲,举家搬到了上海,不知从哪拿出来一大笔钱办厂。
赚翻了,又被合伙人骗,赔得血本无归。
嫁过人,又因为她是资本家而离了婚,为了自保,又嫁了个五十多岁的师长,她把他送走了。
等世道平稳了,她又回到蒋家里。
因为懂塑料技术,她当了厂长。
五十年,就这样在动荡不安中度过去。
她如愿从腐朽的深宅中走出去,见识了广阔的世界。
她的后半生再也不用因为没钱而惶恐。
她在全厂大会上,精神抖擞地讲话时,谁说这不是一种出人头地?
可是,她也一路,被父亲背叛,被合伙人背叛,被亲手带出来的徒弟背叛。
她一直在找来潮。
与其说找这个人。
还不如说,找一种执念。
她想证明,她自私自利,阴险恶毒。
但这辈子,不是没谁真心诚意的爱过她,她也不是从未真心诚意的爱过谁。
有那么一个人的。
她爱上他的那一刻,谁都想不到。
是他被关在柴房里,浑身鲜血淋漓,看向她的眼睛,仍然很温柔,那种悲伤的温柔。
她慢慢走过去,因为恐惧而浑身发抖。
“阿弟。”她第一次这么叫他,道:“姊姊给你拿了药来。”
她自幼学了中医,家里人的病,都是她来看的。
他缓慢地点一点头,被她扶起来吃药。
可是吃下那药之前,他突然说:“阿姐覅哭,是我欠你。”
他又说:“以后的路,阿姐要自己走,走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药碗落在地上,白瓷碎响,被月光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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