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荒败园林后by狸花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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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对方并没有回复,或许此时的姚絮正在忙着工作,根本就顾不上看信息。
“苏公?你这是在做什么?”徐霞客看着苏轼把之前摆放好的礼物又一一收回了箱子里,有些疑惑地问道。
“当然是寄给小霍将军。”苏轼笑呵呵地道。
寄给霍将军?
徐霞客愣了一下后,有些古怪地道,“这下,可就是真的送给霍将军的祭品了。”
某部队驻扎地
霍去病打量着放在面前的那个箱子,觉得有些奇怪,这个叫做苏轼的老先生为什么要给自己寄东西?
而且还神神秘秘的。
但既然能被送进来,显然里面装的也不是什么危险物品。
观察了一会儿后,霍去病干脆直接撕开了箱子上的胶带。
“巧克力?”
“奶糖?”
“花?”
余光瞥见箱子下面的纸条,霍去病捡起来看了一眼,确认这绝对不是苏轼那位老先生的手笔,字迹娟秀,倒像是女孩子的手笔。
“难道是小茉写的?”霍去病喃喃。
然而,联系了程安茉之后,对方似乎也对寄来的这些东西毫不知情。
就在霍去病疑惑的时候,忽然他的肩膀被人揽住,是同班的战友,对方笑嘻嘻地道,“小霍将军,这啥?你家人寄过来的好吃的?”
霍去病抓起一把奶糖塞给了对方,“嗯,奶糖吃吗?”
“都多大人了还吃奶糖!”
“不吃?”霍去病瞥了自己的战友一眼,作势要把奶糖给收回来,“那还回来。”
“哎哎哎,别这样别这样,这都给出来了,那里还有收回去的道理?”
“还有巧克力!”
“卧槽给我,我要吃巧克力!”
满满一箱子的糖果和巧克力,没一会儿的功夫,就被霍去病和他的战友们瓜分了个干净。
而霍去病对此也有些习惯了。
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霍去病猛得睁开眼睛,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一箱子糖果到底是什么东西。
所以……
他白天的时候是把别人给自己的祭品全都分给了自己的战友?
这……好像也不是不行。
很多人上供的祭品用完后都是带回去自己吃的,只不过这次祭品是真的吃进了自己的肚子而已。
想到这里,霍去病合上眼睛,继续睡觉,明天还得接着训练呢。
另一边,程安茉带着冯梦龙在A大校园里逛了一圈儿后,就带他回茉园安顿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了,到时候再想出行,那就等着在路上堵车吧!”
冯梦龙对于如今国内的黄金周人流量没有什么概念,更让他感兴趣的,其实还是如今这个世界。
他对这个世界的一切都非常好奇。
汽车,公路,高楼大厦,还有行色匆匆的人们。
直到他看到了茉园大门。
恍惚间,他觉得好像几百年的时光瞬间化为乌有,他再次站在了几百年前。
但下一瞬,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就从里面飞奔出来,“主人主人!你们终于回来啦!”
冯梦龙看着那个发出响声的东西,疑惑地对程安茉道,“这也是电视机?”
“不,这是机器人。”
“机,器,人?”冯梦龙稍微理解了一下这个词语后,视线又落到了小机器人的身上,“他的名字就叫机器人?”
“不,他有自己的名字,叫卤蛋。”程安茉拍了拍卤蛋的脑袋,掌心里是拖把布条的粗糙手感。
对于小机器人执着的扫把头情结,如今的程安茉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卤蛋,之前交给你的任务你做得如何了?”
“请主人放心,蚕宝宝非常安全!”一边说着,小机器人卤蛋一边骄傲地弹出了自己的“胸膛”,几只蚕宝宝正在里面安静地吃着桑叶。
冯梦龙低下头,稀奇地打量着小机器人,眸子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有趣,实在是有趣。”
第124章
程安茉看着被藏在小机器人“肚子”里的蚕宝宝,愣了一下后,她狐疑地问道,“我记得有专门给这些蚕宝宝准备的保温箱。”
“可是主人不是说这些蚕宝宝非常重要吗?”卤蛋晃了晃脑袋,“所以卤蛋觉得,哪里都没有卤蛋的身体里更加安全!”
程安茉:……
她犹豫了一会儿后道,“可是蚕宝宝也是会排泄的。”
“你说的可是蚕沙?”冯梦龙听了一会儿后,开口道。
“倒确实有这个名字。”程安茉点头,但其实就是蚕屎。
虽然蚕宝宝吃的都是桑叶,但沾上一个屎字,就让人望而却步。
“若是我所记得不错,蚕沙也是一味药。”冯梦龙摸着自己的短须,沉吟道,“民间曾有传说,蚕沙可治疗眼疾。”
“传闻曾经有一家人相继得了眼疾,都是靠蚕沙治好的,此后那一家人便用蚕沙制成了眼药售卖。”
程安茉:“听起来就有点儿恶心……”
她原本是想将清理出来的蚕沙拿去养花养草的,入药还是算了。
“请主人放心,卤蛋有每天都清理蚕沙并消毒的哦,蚕宝宝的健康指数也在稳定区间内,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吐丝了!”
“那这段时间就要辛苦卤蛋了。”程安茉摸了摸卤蛋的脑袋,“那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
卤蛋的眼睛部位瞬间亮起来绚烂的色彩,“想要主人给卤蛋做的头发!”
程安茉:……
她就知道!
但最后程安茉还是答应了下来,只是扎个拖把头而已,对程安茉来说也确实不算是什么难事儿,既然卤蛋想要,那就扎呗。
趁着冯梦龙欣赏茉园景致的时候,程安茉和冯管家在一旁说着悄悄话。
“冯叔,你记得给冯大大安排一个离苏先生最近的房间。”
冯管家眼神微妙,“好的。”
程安茉脸上露出了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表情来,她咳嗽了一声,“那个……也麻烦你多看着点儿,如果……如果他们真的打起来了的话。”
冯管家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迟疑地道,“我想,苏先生应该不会是那样的人。”
“阿嚏!”坐在副驾驶上的苏轼忽然打了一个喷嚏,“是谁在念叨我呢。”
“可能是小茉?”一旁的徐霞客道,“对了,我们这次回去,不提前通知小茉他们吗?”
“不通知。”苏轼手指敲击着一旁的车门,“小茉这段时间神神秘秘的,我猜,和茉园里来的新人有关。”
“所以,苏公是准备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自然。”苏轼又把手里的书籍翻过一页,新一章的名字赫然写着《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这是冯梦龙三言之一《警世通言》中的一篇短篇小说。
说三言许多人可能会觉得陌生,但如果摘出里面的故事来,相信许多人就会觉得熟悉了。
苏小妹的故事自不必说,那可是被搬上了荧幕的,此外还有《卖油郎独占花魁》《乔太守乱点鸳鸯谱》《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白娘子永镇雷峰塔》等等等等,当然,其中也有对以往传说故事的再编。
而他所编撰的《情史类略》中更是写了八百多个爱情故事,虽然每一篇都不长,但总能从里面看到几个熟悉的。
比如苏轼以妾换马的造谣小故事,就在《情史类略》里面。
“冯梦龙此人,虽然总喜欢编排我,但这小说倒确实写得不错。”苏轼一边翻看,一边和一旁的徐霞客聊着,“这杜十娘真烈女子。”
“杜十娘这般性情,这般所为,倒确实看得人解气,只可惜……”苏轼摇了摇头,“若是生在这个时代,如此聪慧坚韧的女子,当有一番大作为。”
看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后,苏轼轻叹一声,“我如今倒是有些理解姚絮和楚楚她们如此沉迷喜爱同人的缘故了,这世间总有许多遗憾,而她们所撰写的同人则弥补了这一点。”
“苏公莫非也动了心思,想写个杜十娘穿越到现代的小说?”徐霞客与苏轼一起旅行了这么久,立刻猜出了他的想法。
苏轼手指轻轻敲击着自己的膝盖,“只是不知道思思是不是愿意收。”
提起自己的这位编辑,苏轼难免有几分心虚。
徐霞客倒是坦然地很,反正他每到一处,白日游览过后,入夜不管多晚,他都要仔细记下自己今日的所见所闻,前世今生,这个习惯都不曾改变。
所以,徐霞客从不拖稿,面对米思思的时候,当然不会心虚。
“不必急着联系她。”苏轼轻咳一声,“我也只是有这个想法而已,还是等写完了再说吧。”
而此时,尚在茉园的程安茉可不知道苏轼和徐霞客即将给她一个大惊喜。
国庆节期间,未山镇也是人流如织,茉园一侧的民宿早早就被人预定光了,而炼珍堂这几天也是天天爆满,段珍和她的徒弟们忙得不可开交。
段珍每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晚上两三点,没睡几个小时就又要准备第二天的食材,所以这个作息直接和冯梦龙错开了。
而冯梦龙在茉园里最先见到的人,是李冰。
李冰在茉园里的存在感并不太强,他学会现代汉字之后,便和谈允贤一样,一头扑在了学习上。
因为李冰生活的年代距离现代太过久远,他几乎可以说是一切都要从头学起。
好在玄凤鹦鹉有给谈允贤当老师的经验,此时再给李冰当老师也是驾轻就熟。
冯梦龙也好奇地跟着李冰一起上过课,只是没听一会儿,他的脑子就开始混乱了,勉强听了几节课之后,冯梦龙主动退出。
“现在出门?”程安茉思考了一会儿,“我觉得不如等十一假期过后再在未山镇里转一转,现在人太多了,去哪儿都是人,也玩儿不好。”
“哎,小茉此言差矣。”冯梦龙抚摸着自己的胡须,慢条斯理地道,“我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出门,为的便是看看如今世人是如何生活的,当然是人越多越好。”
程安茉见冯梦龙坚持,最后也只能是默默叹了一口气,“为了避免出意外,还是我陪您一起吧。”
“如此,岂非太过麻烦。”冯梦龙摆了摆手,“我认识路,只不过是在这未山镇里转一转,小茉不必担心。”
“如果是以前,我确实不会担心,但现在可是十一假期,人流量最多的时候,你又刚来到现代世界没多久,我哪里能放心得下?”程安茉却十分坚持,“反正等蚕宝宝吐丝结茧还有一段时间,我陪你一起。”
冯梦龙最终还是没能拗得过程安茉,只能答应。
经过开发,未山镇如今早已经不是曾经那人丁寥落的模样了,在许多人看来,如今的未山镇已经完全失去了它曾经的韵味,变得商业化了。
但这种商业化,对于冯梦龙而言,却显得十分稀奇。
这一路上,他对什么都好奇,就连买份吃的,都能顺便和买东西的老板聊上几句。
程安茉不禁怀疑,这位冯大大是不是在借机搜罗可写成小说的东西?
他不仅仅是和摊子老板聊,甚至还能和来这儿玩儿的游客聊起来。
看着他三两句话就和周围的人聊了起来,程安茉有一瞬间的怀疑,他适应环境未免适应地有些太快了吧?
除了说话的时候偶尔还会带着一些明朝时期的特征,甚至因为最近汉服很火,他穿着一身明制汉服混在人堆里,也完全不会引来异样的眼光,甚至……
“你好,这位先生,请问能够和您合影吗?”
被人叫住合影的时候,程安茉愣住了,倒是冯梦龙自己,十分自然地摆好了姿势,一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做了请的姿势。
“您的造型可真好,看着就像是真正的古代人似的!”
“几位谬赞了。”冯梦龙笑呵呵地还礼,没几句话的功夫,又和这几个前来合影的人打成了一片。
程安茉:???
第二天,程安茉干脆直接放冯梦龙自己出去逛街了。
但到底是有些担心,程安茉想要继续自己的修复工作,却因为心里烦躁,迟迟不能进入状态,她干脆搬来一架梯子,悄悄地趴在了墙上往外看去。
冯梦龙这次倒是没有走太远,只在茉园附近,程安茉原本以为他是保险起见。
然而仔细听了一会儿后,她却发现,那是因为冯梦龙觉得,这附近就茉园这边最容易出片。
好家伙,他居然连出片是什么意思都给弄明白了!
然而,更加炸裂的是,有前来合影的小姐姐询问冯梦龙今天出的是谁的COS,冯梦龙淡定地道,“冯梦龙。”
程安茉:……
好家伙,直接本人cos本人了。
等会儿!
程安茉一边啃着西瓜,一边疑惑,冯梦龙为什么会知道COS是什么意思?
而在茉园不远处,只听“咔嚓”一声,一张照片被收录进了徐霞客的相机里。
照片上半部分,一个小姑娘正趴在院墙上往下看,右手还拿着一块被啃掉了尖尖的西瓜。
而在女孩儿一侧的琉璃瓦上,一只黑色的猫咪正伸着懒腰,把自己拉成了长条。
顺着女孩儿的视线看下去,是被一群游客围拢在中间的冯梦龙,他们正在合影,却在合影的时候,成为了别人相机里的风景。
徐霞客抓拍的时机十分巧妙,明明是一张静态的照片,看上去却颇有动感。
“这张照片不错。”苏轼看完照片,抬头道,“不过,能让小茉爬墙去看的……莫非那人是一个很有名气的演员?”
国庆七天假期只剩下了最后一天,但未山镇附近的人流量却丝毫不见减少。
不过,最近网上倒是有位老先生火了一把,硬生生把自己给搞成了一个合照景点。
程安茉趴在院墙上,西瓜啃了几口后,忽然发现不对劲儿。
她扭过头,一旁正停着一只玄凤鹦鹉。
“玄凤?”程安茉看看自己手里的西瓜,再看看玄凤鹦鹉,“这西瓜是你送过来的?”
玄凤鹦鹉白了她一眼,抬起自己的爪子,“你看我像是能把西瓜给你送上来的模样吗?”
“我也觉得。”程安茉又啃了一口西瓜,垂眸向下看去,“卤蛋,原来是你。”
卤蛋的眼睛部位闪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颜文字,“主人,西瓜还要吃吗?”
程安茉几口将手里的那块西瓜红壤啃干净,“要!!!”
这下子,程安茉终于看明白小机器人卤蛋是怎么把西瓜送到自己手边的了。
它的机械臂无限伸长,同时把自己的手掌摊平,变成了托盘模样。
而被切好的西瓜正好好地放在它的掌心。
将西瓜皮放回去,程安茉又拿起另一块西瓜,“对了,玄凤,李冰李府君最近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玄凤拍了拍自己的翅膀,“虽然他挺沉默寡言的,但是十分好学。”
“嗯?”程安茉嘴里还填着西瓜,只能嗯了一声以示自己的疑惑。
“他已经开始学大学物理了。”玄凤鹦鹉哼了一声,“倒是那个叫做冯梦龙的,才听了两节课就眼冒金星了,真是……”
程安茉:……
她一言难尽地道,“那……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因为冯梦龙老先生听课的时候步子跨得太大了,所以才会眼冒金星?”
对于古代的文人而言,他们学的是圣贤书,像是物理啊,化学等对于古代人而言,属于奇技淫巧,大约只有匠人才会去学了,好讨口饭吃。
换言之,如果古代的帝王从小就学习数理化,大概也不会吃丹药吃死人了。
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那些所谓的丹药完全就是毒药嘛!
冯梦龙自然也不会例外,他确实博览群书,但出自文人之手的圣贤书,又有多少是和古代的匠人有关呢?
如《梦溪笔谈》《天工开物》等这些在我们如今看来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书籍,也是在作者政治上不得志的情况下编纂的。
比如冯梦龙,他一生只做过四年的知县,在担任知县期间,冯梦龙倒是也做了不少努力,他曾严厉禁止当地的溺女风俗,想办法破除当地的封建迷信,但可惜的是,收效不佳,他自己也道:“自余示禁且捐俸施药,人稍知就医,然乡村此风不能尽革也。”
虽然各项措施收效不佳,但冯梦龙为民办事的态度百姓们也是看在眼里的,根据记载,《福宁府志》《寿宁县志》都将冯梦龙列入了《循吏传》,传记中描述冯梦龙此人“政简刑清,首尚文学,遇民有恩,待士有礼”。
循吏二字,最早出现在史记里,被记载进《循吏列传》中的人,大都清正廉洁,踏实为民。传到后世,循吏也基本上就成为了好官的代名词。
能够被当地记录进《循吏传》中,也足以说明为官期间的冯梦龙确实在努力地为老百姓们做实事儿。
只不过比起为官生涯,冯梦龙在明清文学上的造诣更高而已。
“所以,你一上来就给人家讲大学物理,他能够听得懂才怪。”程安茉戳了戳玄凤鹦鹉的小脑袋,“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玄凤鹦鹉哼了一声,“那你让他别闲着没事儿就来逗我!”
“逗你?”程安茉眼睛眨了眨,立刻八卦了起来,“他怎么逗你的?什么时候逗你的?”
玄凤鹦鹉瞥了程安茉一眼,张开翅膀轻轻拍了她的脑袋一下,“让他别让我学舌了!我可不是那些普通的鹦鹉!”
程安茉:……
“噗……”
勉强将笑容压了下去,程安茉好奇地问道,“那他看到你一只小鹦鹉在给人上课的时候,又是什么反应?”
玄凤鹦鹉不爽地道,“如果不是旁边还有一只李冰,他八成是又要来找我聊天了!”
程安茉低头看了一眼正和外面游客聊的兴起的冯梦龙,认同地点了点头,“确实,他实在是太自来熟了。”
不过或许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冯梦龙此人腹中墨水多,不管和谁,随便起个话头他都能接着聊下去?
大概是和冯梦龙合影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让许多游客误以为冯梦龙是个网络红人什么的。
“哎,小姐姐,你好,请问那个人是谁啊?”一个穿着汉服的姑娘拉住刚合影完的人问道。
“啊?我也不知道啊?”
“那你为什么要去合影?”
“因为其他人都在合影啊!”
“啊?”
大概是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实在是有趣,旁边有人解释道,“那个人是在cos冯梦龙呢。”
“冯梦龙?居然还有人cos冯梦龙?”穿着汉服的小姐姐踮起脚,观察了一会儿后,点了点头,“感觉还挺有意思的,看汉服的形制也确实是晚明时期的文人装束。”
于是,下一秒,她也默默地加入了合影团队里。
而在汉服小姐姐和其他游客聊天的时候,他们却并没有发觉,旁边还有两个老人家正伸长了耳朵听着呢。
苏轼和徐霞客的身上几乎已经看不出多少古代人的模样了,只不过和两个人当面的时候,却仍旧能够从那一身现代服饰中,看到一丝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
“振声,你说那个人,他到底是真的冯梦龙,还是别人的COS整活儿?”苏轼询问一旁的徐霞客。
徐霞客摇了摇头,“这个我也说不好。”
“我猜,那人说不定真的是冯梦龙。”
“苏公为何如此确定?”徐霞客疑惑。
苏轼抬手指了指不远处趴在院墙上看热闹的程安茉。
“你看小茉。”
“小茉?”
“一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小茉可能是去看明星的。”苏轼摩挲着自己的下巴,为了方便,他的胡子已经剃掉了,“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对,小茉可不是那种喜欢凑热闹的性子,尤其是趴在院墙上也要看的热闹。”
“而且,之前也不曾听说小茉有特别喜欢的演员。”徐霞客沉吟道,“而能够让小茉如此在意的,大概只有……”
“那个来到茉园里的新人。”苏轼肯定地道。
“不错。”徐霞客也认同地点了点头,“而且,如果是冯梦龙的话,我倒是能够理解,为何小茉之前会那么期待你回来了,苏公。”
苏轼:……
振声,你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但……既然来都来了,这热闹他们两个人又怎么可能不去凑一下呢?
于是,下一瞬,两个人就同样加入了合照大军。
若说一开始合照的时候,冯梦龙还觉得有些有趣,但是在合照的人越来也多之后,他也逐渐有些力不从心了。
好在,只剩下最后两个人了。
是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看着有五六十岁的样子,但是气色红润,身体看着比许多年轻人都健康。
冯梦龙对着二人笑了笑,但是笑容却带上了几分疲惫。
“这位朋友,你刚才说,你今日扮演的是冯梦龙?”合过影之后,苏轼没有离开,而是笑着和冯梦龙搭起了话来。
冯梦龙点头,“不错。”
苏轼晃了晃手里的那本书,“那可真是巧了,我这几天恰好在看他的三言,其中那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我十分喜欢。”
冯梦龙笑了一下,“多谢厚爱,不知您如何称呼?”
苏轼笑着拱手,“在下姓徐,徐霞客。”
一旁的徐霞客:……
不是,苏公,你怎么当着我的面把我的名字给抢了?!
但徐霞客又不可能当着冯梦龙的面拆穿,只能道,“在下也姓徐,徐振。”
“两位都姓徐?”冯梦龙微微惊讶,“莫非是本家?”
徐霞客不言语,只是默默看向了一旁的苏轼。
苏轼半点儿不脸红地点了点头,“不错,这位是我的三弟。”
徐霞客在心里默默吐槽,这二弟是特意留给苏辙的吗?
冯梦龙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靠近,反而和苏轼以及徐霞客聊了起来。
或许同是古人的原因,虽然宋朝和明朝在时间上跨了几百年,但旁边还有一个徐霞客帮忙遮掩,几人聊起来的时候,倒也没有露馅儿。
所以,冯梦龙越谈越是觉得此二人简直是自己的知己。
只有趴在院墙上的程安茉,此时大脑有些宕机。
“玄凤,”程安茉迟疑地问旁边的玄凤鹦鹉,“你说苏先生他,到底是故意的呢,还是故意的呢?”
玄凤鹦鹉:……
“我觉得他就是故意的。”
“那……”程安茉啃了一口西瓜,结果啃下去的是西瓜皮,“你说,我们要不要拆穿呢?”
玄凤鹦鹉:……
“你想拆穿吗?”
程安茉想了一下,“想,也不想。”
拆穿是一种热闹,不拆穿又是一种热闹。
这样的热闹,谁不想看呢?
“冯先生是新来茉园的?”一边聊着,苏轼一边不经意地问道。
“确实刚来不久,还有些不适应。”冯梦龙这话倒不是在撒谎,虽然他看着好像能和任何人都聊起来,但到底只来到现代社会没多久,甚至连手机都没学会怎么使用呢,至于合照,他只需要摆姿势就好,压根不需要多做什么。
不过,根据他最近这段时间的观察,即便是这个几百年后的世界,一些根本上的事情还是没有什么变化的。
凡是人,就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四个字。
在吃这一道上,冯梦龙几乎把未山镇的那一堆小吃都吃了个遍,虽然明朝时期已经有外来产物进入中国,但和现代比起来,那时的物产也实在算不上丰富,即使是被现代人诟病的小吃街一条龙,什么臭豆腐、烤面筋、烤鱿鱼、章鱼小丸子、奶茶等等,冯梦龙都吃的不亦乐乎,仔细想想,谁又能够抵挡得住美食的诱.惑呢?
在穿上,最让冯梦龙觉得惊讶的,还是现代与古代的服饰并存。
服饰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风尚,就算是同一时期,不同地域也有不同的流行元素。
所以,在明朝的时候,穿一身唐朝时期的衣服在路上大摇大摆地走,那也是一件挺离经叛道的事来着。
但现在……冯梦龙走在未山镇的街道上,穿什么衣服的人都有,除了常见的现代衣服,古代服饰,还有许多蓬蓬裙,看着像是西方贵妇人才穿的,看着华丽无比。
似乎只要别裸奔,穿的再如何奇装异服,也顶多引来别人或欣赏或奇怪的视线而已。
所以冯梦龙便坦然地穿着自己最熟悉的衣物出门了。
行之一道,冯梦龙坐过车,他对那四四方方带着四个轮子,不需要驴马就能自己跑的汽车万分好奇,虽然程安茉解释过,这汽车虽然不需要用牛马拉,但也需要烧一种叫做石油的东西才能启动,而新能源汽车则需要用电。
虽然暂时还不太明白这其中的原理,但冯梦龙对此的评价是,“不需要清理牛马的粪便,难怪这里的马路都如此清洁干净。”
不过,更让冯梦龙好奇的还是程安茉曾经提到的能够飞上天的飞机,漂浮在铁轨上的磁悬浮列车,就是暂时还没机会体验。
但要说最让冯梦龙觉得熟悉的,还是茉园。亭台楼榭,小桥流水,正是古代文人最能欣赏的古典园林。
“不知冯先生是哪里不适应?”苏轼笑吟吟地问道,“我和振声比你来的早一些,也能稍稍提供些经验。”
冯梦龙先前便和苏轼还有徐霞客相谈甚欢,已将其引为知己,便说了一些自己这段时间生活上的不便之处。
程安茉趴在墙上,小机器人卤蛋已经贴心地给她重新换了一块儿西瓜。
“他们聊得好投机啊。”程安茉低声和一旁的玄凤嘀咕着,“哎,你说,要是冯大大知道和他聊得正欢的那个人就是苏轼,他会是什么反应?”
玄凤鹦鹉抬了抬爪子,哼了一声,“还能是什么反应?尴尬呗。”
“想想你写过的小黄文被你父母看到的情况,稍稍代入一下就该知道有多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