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鸢—— by寿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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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鸣鸢耳尖一痒,却没有避开,“为何要找萨满?”
她从没抱过如此脆弱的生物,小心翼翼挪动手臂,企图找一个让羊羔感到舒适一些的姿势。
“玛麦塔有全族的书,你去问问她羊肠,还有鱼鳔怎……”
程枭还没说完,易鸣鸢就已经愤然离去,将他扔在了身后。
青天白日的,真是不知羞耻!
不过他提到萨满那里放着全族的书,她或许可以从中找到匈奴的图册,还有大邺话与匈奴语的比对书籍,这样在其他人交谈时,她就不会双眼一抹黑了。
看着易鸣鸢的背影渐缩,程枭敛目,抬脚朝着另一个方向跨去。
萨满住的毡帐和婚帐都坐落在转日阙的中间位置,虽然相隔有一些距离,但不算太难找。
最大的特点就是最上方扎了黑色的马鬃,十分醒目。
一路上,易鸣鸢专心的记着路线,方才程枭给她介绍过,帐外挂着铜铁器的是打造马嚼子和马镫的地方,中间隆起四周垂毛毡的穹庐是活动的区域,小型的帐幕则是牧羊人的居所。
这里苍鹰任飞,时不时传来翱翔的啸鸣,还有在帐外赤膊摔跤的匈奴男人们发出的搏斗较量声。
易鸣鸢抱着怀中雪白的小羊绕过两个打铁房,四个穹庐,一个帐幕,精准的找到了萨满所在的位置。
途中不断有人亲切的跟她招手,还有个热情的匈奴女人递来奶酪块,放到她的手里就立即跑开,不给她还回去的机会。
无奈之下,易鸣鸢只好带着一只羊,一小把奶酪,还有一只小蜻蜓走到了萨满的毡帐前,和大多数居所不同的是,萨满用的是一个结实的木门,遮住了所有的光亮。
门外把守的兵士用肢体语言示意她直接进去,易鸣鸢正打算敲门的手微顿,想了想还是轻声叩门说明来意,直到久未应答,才在兵士更为强烈的动作下改为了推门而入。
一进去寂静无声,漆黑一片,易鸣鸢怀中的羔羊冷不丁开始扭动,叫了一声,“咩——”
这时,身后传来火星的噼啪声,她捂住羔羊的嘴,死死抱着它不敢转身,背上流下冷汗,心里直发毛。
“呼!”
突然,一个古怪又惊悚的黑脸面具从易鸣鸢的左肩处冒出,伴随着呼的一声,把她吓得连连后退了三步。
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惊叫出声,更没有把手中的羊羔扔出去。
“阿兄说的没错,你是个好人。”一阵铃铛声响起,帐内各处油灯依次亮了起来,就像被施了什么法术。
易鸣鸢惊魂未定,这才看清面具后的人。
没想到摘去了面具,堂堂萨满竟是个面容娇俏的年轻小姑娘,更没想到她拥有一口比程枭更加流利的大邺话。
“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一时不知道从何问起,易鸣鸢哽住。
昨日在木台之上,萨满明明是一副听不懂的模样,为何今日却能如此顺畅地说出一段话?
玛麦塔大笑两声,把手中的黑脸面具挂回原位,不穿萨满服的时候,她就像个普通的邻家小女孩,喜欢看别人被自己吓到的样子,这是她乏味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乐趣。
“我是玛麦塔,按照中原人的称呼,我应该叫你嫂嫂。”小姑娘从易鸣鸢手里接过羊羔,解开绳子放到地上,顺手揉了一把软软的羊屁股。
嫂嫂,那就是程枭的妹妹了?
易鸣鸢看着她麦色的卷曲发顶,又看向她笑起来月牙般的双眼和偏小的身型,就是再不同的父母,也不该生出长相如此南辕北辙的一双兄妹吧?
“瞧你想哪儿去了,不是亲生阿兄,我是他捡来的,那时候我只有两岁,就……这么点大。”
玛麦塔两只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下,“很小对不对?阿兄每天把我放在他的裘衣里带着,我才成功活下来,这是从几百年前传下来的方法,把病恹恹崽子贴身带着,听亲人的心跳,能让崽子的身体变得更强壮,比巫医熬的药还有效果。后来列比迭耳去天上了,神就选我当了萨满。”
似乎是因为平日里很少有人能交流,玛麦塔今天话格外多。
她从不知哪里的角落翻出一些羊皮纸,借助上面凌乱的图画讲解儿时的过往。
“你阿兄他,匈奴名字叫什么?”
很多时候,易鸣鸢都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当玛麦塔讲到程枭首次出兵打仗,她才第一次发问。
玛麦塔眉飞色舞讲解的动作停下,有点沮丧的说:“叫折惕失,阿兄说这不是一个好名字,因为是他阿爸起的,而他的阿爸抛弃了他和他的阿妈。”
不过很快她就开朗起来,“放心嫂嫂,后来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名字。”
这是第二次提到给程枭起名的那个人了,易鸣鸢心不在焉地往嘴里塞了一个奶酪块,这个人究竟是谁呢?为何听起来早已离开了草原?现在又在哪里?
奶酪块甫一放进嘴里,她就差点全吐出来,整张脸就皱得如同没有蒸成功的包子,“酸的,这是坏了吗?”
“哈哈哈,我的嫂嫂,这是丝乞丽做的酸奶疙瘩,就是咸酸味的,你刚来到我们这里,吃不习惯很正常,喝点肉粥吧。”
玛麦塔端来粥,和易鸣鸢一起坐在厚厚绒毯的中央,聊聊笑笑度过了悠闲的时光。
临别的时候易鸣鸢才回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她提出想看一些书,玛麦塔却不允许她将东西带离萨满的毡帐,“如果想要看书,就只能来这里。”
见她说得绝对,易鸣鸢便答应了下来,至于另一件事——
“好嫂嫂,你是打算留下来陪我吗,当萨满确实很无聊,但是我想阿兄现在会更想要你的陪伴,你们中原有一句……‘君子不夺人所爱’对吗?”
易鸣鸢脸庞红得像要滴血,这实在有些难以启齿,她深呼吸多次,才终于磕磕绊绊的说完了程枭让她找玛麦塔的原因。
果不其然玛麦塔又开始大笑,这让她更加窘迫,“没有的话便算了,告辞。”
“我们这儿不用这种方法,崽子是长生天赐予的礼物,不过我想,如果你想找到答案,也许应该去看看你自己带来的那些书籍,听说有好几车。”
“你该走了,去吧。”玛麦塔背过身摆弄她的铃铛和铜镜,眼神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在这种时候,她作为萨满的高深莫测体现得淋漓尽致,不似一个烂漫的少女,而是真正的神使。
同时,木门上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即使身为萨满的兄长,也只被允许在特定的时间里和她见面。
易鸣鸢打开门的瞬间,程枭整个人站在和暖的光里,由于午间日头大,他脱去了上衣,露出健壮充盈的胸腹,上面狰狞的伤口没有让他逊色,反而更衬得人狂野不羁。
“我来接你。”
他的肩上挂着两张弓,小一些的那把是为谁而准备的不言而喻,可惜下午的时光易鸣鸢尚有别的安排。
和玛麦塔道别后,易鸣鸢走上前去,她的身高堪堪到程枭肩头,这导致男人总得垂眸弯腰迁就,这次她主动踮脚抬头,这样的高度正好能使程枭毫不费力的捕捉到她所有的神情,柔软又恳切。
“我想见见和亲队伍中的人,再拿点东西进婚帐,你要跟我一起吗?”
作为战争中胜利的一方,大邺对此次和亲表现出了充分的怠慢和蔑视。
按照惯例,和亲公主的陪嫁车队中应当有金银珠宝十车,各种花纹图案的丝绸锦缎十车、酒和米十车、谷物和芜菁种子五车、诗文农书,佛经史书,医典历法等典籍五车、陶瓷器五车、纺织用具五车、造纸工具五车。
另造酒、碾、硙、纸、墨之匠五车,共六十车才算完整齐备。
这还只是最基础的,若是碰上君主有意讨好,数量只多不少,如今匈奴不受邺国待见,易鸣鸢也是个不受宠的郡主,所以各例减半,拢共只有三十车。
可即使这样,其中可用之物仍旧不少,她跟着程枭四处观览的时候,发现这里牛羊马虽多,可并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是作农耕之用。
从前住在庸山关的时候她便知道,蛮夷之人从不事耕种,只一味的南下抢掠,通过夺取中原人辛辛苦苦种植的粮食,囤积以过冬。
这就导致了边关百姓苦不堪言,双方摩擦不断。
要是能教会匈奴人种地,养活作物,那一年到头的时候,他们再也不用因为忧惶没有食物渡过严冬了。
“你去吧,让耶达鲁保护。”
出乎意料的是,程枭并没有应下易鸣鸢的邀请,他对玛麦塔门前的兵士吩咐两声,让他们去把人找来。
易鸣鸢:“你要忙吗?”
依据程枭昨晚那黏在她身边赶也赶不走的架势,她还以为对方会寸步不离的跟在自己身边,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逐旭讷要走了,我去送他,半日就回来。”
这一带并不是转日阙一年中最长时间生活的地方,秋天的时候南边水草更加丰茂,有时候会在这里驻扎一段时间。
不过此次为了和亲的事情,程枭特意将整个部落向东南方向移了十里,靠近大邺的关隘,是以转日阙部落中人出行办事时常遭到巡逻伏击。
无论是出还是入,都需要经验丰富的人带路,接人的时候因为人数稍多,为了避免麻烦,他们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绕过两座山,这也是婚仪前他提早离开的原因。
这两日大家分散成几支小队伍依次离开,稳妥又迅速。
“好。”易鸣鸢点头,只一点不解,这里是单于庭,作为大单于的儿子,也就是相当于太子殿下,为何不与父亲住在一起,反而要走呢?
不过想来中原有及冠封地,也许逐旭讷亦有自己统领的部落需要管辖。
思及此,易鸣鸢也就没有多问,直接随着朝这个方向跑来的耶达鲁去了和亲车队集中居住的地方。
与早晨见面时的装扮不同,眼前身材高大的守卫头戴坚硬头盔,不仅薄甲在身,腰间还配着直背弧刃的钢刀,摄人的气势十足。
他有规矩的牵着缰绳站在马身右前方,尽心尽责观察着周围一切风吹草动。
“耶达鲁……”就这样一骑一行约莫半盏茶的功夫,易鸣鸢想稍微减轻一点这紧绷的气氛。
为自己牵马坠镫的人听到名字后立刻凝神,站定回应:“是!”
易鸣鸢摇摇手,“不必如此,随意一些,我们聊一聊可好?”
耶达鲁眼珠子动了动,“是。”
“你和程枭是如何认识的?”易鸣鸢坐在马上,她思前想后,发觉从进入转日阙之初,到目前为止,都对自己的夫君知之甚少,也可以说程枭并未主动向自己介绍过他的身世,遭遇。
既然他不详谈,那自己便积极一点,向他身边的人了解。
“八年的以前,大王来到大漠,很好射箭……”
耶达鲁努力的描述着,但他似乎在这方面没有玛麦塔的天资,说到后面语序混乱,甚至想要加入匈奴语作为解释,又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并不能理解,很快止了话头,只留给了易鸣鸢破碎的信息。
耶达鲁年纪比程枭大上不少,很久以前他还是服休单于旗下一员百骑长,程枭尚是一个毛头小子,被送到他帐下充数,那时候他从没想过程枭能在日后的几场战争中展现出惊人的射击才能。
一转眼程枭都长得比他还高了,两人身份调转,成了自己在他手底下做事。
匈奴人不以年岁和经历当作倚老卖老的资本,他们有些偏执地认定,只要一个人的战斗能力足够彪悍,那么他就是一个值得追随和效忠的首领。
“为什么称程枭为‘大王’,是什么王,我只知道中原有淮南王西南王,你们这儿又是如何论王的呢?”
边走着,易鸣鸢边找准耶达鲁话中的关键加以追问。
谁知耶达鲁听后缄默,黑着一张脸憋出一句:“耶达鲁大邺语讲不好,问大王,更厉害。”
军营中同吃同住时,其他弟兄总揶揄程枭没个喜欢的女人,只有耶达鲁曾在醉酒后听他提起过零星的一点往事,因此对他的新阏氏充满好奇,但作为一个笨嘴拙舌的人,经过家里那位的耳提面命,他甚至不能在易鸣鸢面前随便说话。
耶达鲁谨记叮咛,也认为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应该交给他们自己解决。
躺在原野上谈天说地向来是一个增进感情的很好方式,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他看着成长的孩子,如今整个匈奴的右贤王,正有这样的计划。
自己就不在其中多加搅扰了。
说完后,耶达鲁目不斜视继续护送,任凭易鸣鸢如何坚持,都没能撬开他的嘴。
“达塞儿阏氏,我们到了。”
他们走了很久,根据易鸣鸢对于转日阙占地范围的估测,他们几乎已经到达了整个部落最边缘的地方。
耶达鲁也变得更加警惕,右手按在钢刀上,一旦出现任何异状,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拔刀出鞘。
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易鸣鸢跨下马,“达塞儿阏氏?我记得离京的时候,陛下为我取的封号为安戎阏氏。”
这个封号还是皇帝特意效仿百年前那位鼎鼎大名的宁胡阏氏王昭君而取的,所以她不可能记错。
耶达鲁举起一枚镶着鹰羽的令牌,门栏因此而为他们打开,他收起令牌,哼哧道:“大王说难听,要改。”
达塞儿才好听,是回家的意思。
易鸣鸢忍俊不禁,好好的封号哪能说改就改?
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只要不上书陛下变更,就由着他吧。
和亲车队住的地方不算差,物品一应准备齐全,甚至有的帐子比当地人住的还大,可他们心里并不信任匈奴人,所以一直防备着,夜里轮流放哨。
在异国他乡被晾了整整一个晚上,众人心里皆忐忑不已,见到易鸣鸢的时候,他们全都围了上来,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最后还是耶达鲁亮刀,才把无关人等叱走。
“公主,北蛮小儿实在是不将我大邺天威放在眼里,我等在这里静候一日有余,服休单于却仍未召见,还有外面的几百壮汉,把车队围得跟铁桶一样,一步都不让我们踏出去,这实在是欺人太甚!”
坐下后,此次随行的使臣首当其冲来到易鸣鸢面前,言语间不乏对匈奴的轻视。
姚大人抖着胡子,今早他前去探寻服休单于口风,却听说邺国人求见,一概要去节黥面,也就是说摘除身上防身的护具和武器,用墨汁把整张脸涂黑,才能被允许进入单于的帐子。
出使他国的使臣向来身份尊贵,受人礼待,故此次碰壁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使臣当即气得火冒三丈,回去后大骂不止,准备回去后将“罪行”细数,一一上报陛下。
使臣仗着匈奴人从不刻意学习大邺话,无视了从进帐后就站在易鸣鸢身后的耶达鲁,没有注意他听后的一声冷哼。
“姚大人当心嗓子,先喝点牛乳茶润一润吧。”易鸣鸢端起一碗乳色茶汤,这里的牛乳不腥,还甜丝丝的,她很喜欢喝。
使臣看着易鸣鸢这个样子就恨铁不成钢,这个和亲公主的性子,说好听点是谦和有礼,说难听点就是绵软可欺,好歹是代表整个大邺和亲的,都被人冷待到只带一个护卫出门的地步了,还有心思喝茶汤呢。
“臣没有这个胃口。”姚大人鼻子喷气,喝喝喝,有半辈子可以喝,什么时候喝不行,他都急得嘴上快起燎泡了!
他没有想过,他们送完人之后可以转身离开,可易鸣鸢不行,她是被邺国抛弃的棋子,若无意外,一辈子都要留在这里,人向来适者生存,除了快点熟悉这里的一切,她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姚大人思乡了吧,咱们都出来三月有余了,听说大人家里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儿子,相必归心似箭。”
易鸣鸢放下碗,她不能让和亲车队中的人见到服休单于,正好服休单于似乎也不愿意接见他们。
“那当然。”姚大人甩甩袖子,离家这么久了,恐怕没一个人不想。
易鸣鸢:“大单于近日忙于收拾几个动乱的小部落,恐怕没有时间接见姚大人,我看不如就将赏赐留下,其余一干人等早日返回家乡,也好过在这寸毛不生之地多加逗留了,如何?”
姚大人瞬间精神,这劣等微贱的破地方他是一刻也不想多待。
可他转念想到需要服休单于亲自盖章的一纸盟约,那也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目的,于是犹豫的说:“可服休单于那里……”
“放心,本宫去和大单于说,明日就派人将东西送回来。”易鸣鸢心下稍松,只要姚大人一行离开草原,她究竟嫁与何人之事便没有被戳破的风险了。
姚大人终于对易鸣鸢有了一丝真心实意的尊敬,躬身行礼道:“多谢公主!”
易鸣鸢了却这桩心事后,打算从马车中拣些东西带回去,例如婚帐中没有枕头,为了避免今晚再有被迫枕在程枭臂膀上的艰难处境,她必须要做一些对策了。
正在箱笼中翻找着,她耳旁忽然听见一阵悉悉索索的动静,夹在得知即将返程的欢呼声中听不太分明,她转头向耶达鲁确认,“耶达鲁,你听,是不是有人在哭?”
耶达鲁竖起耳朵聆听,片刻后言简意赅回答:“有。”
循着声音的出处,易鸣鸢小心地找了过去,一把揭开毡帘,发现竟是七八个蓬头垢面的奴隶,无一例外皆是女子。
猛然被光亮直照,整日缩在黑暗中的人们下意识扬起手呈遮挡的动作,啜泣声骤停,她们的发顶干枯毛躁,甚至打结成一团,两颊瘦瘪凹陷,毫不夸张的说,简直就像是一具具骨头架子。
易鸣鸢心下不忍,扬声道:“别哭了,你们也跟着车队回去吧,我不需要差使的人。”
“不!公主,我们不是因为担心将要留在这里而哭泣的,而是喜悦,”其中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奴隶抬起头,浅棕色的瞳孔直视易鸣鸢,试图说服她,“我们没有亲人,在哪里都能待,比起被车队中的人奴役,生活在这里又算得了什么呢?”
奴隶地位低下,做的都是最脏最累的活,还会被动辄打骂,行路的时间漫长,那些士兵一旦心情不爽,拳脚相向还算好的,几月下来她们身上的伤不知凡几,运气稍差些的早已死在了半途中。
“求您不要赶我们回去。”
“公主将我们留下吧,大恩大德,奴永世不忘……”
“是啊公主。”
易鸣鸢目移,她们面色蜡黄,难掩疲惫,但一双双眼睛在此刻亮得如同夜色中的萤火,她抓着毡帘的手收紧,对她们而言,留在这里确实是更好的选择,“好,我让人给你们重新安排住所。”
话毕,帐中的痛哭声重新响了起来,充满着劫后余生的喜悦。
转身离开的时候,易鸣鸢留意到最先出声的那个奴隶嘴唇欲张,半晌却只往后缩了几步,隐回众人后方。
她对身旁的耶达鲁小声吩咐了两句,便没有多加流连。
马蹄踢踏,柔风轻鼓,山边传来呜呜咽咽的胡笳声,草原上独有的乐器风格明显,一入耳便感觉能看见茫茫的戈壁悬崖,还有潺潺流淌的清泉河流。
除了盟约和足够的必需品外,易鸣鸢还取回了一把玉笛。
她在这方面天分不高,并无太多造诣,月琴琵琶弹得不成体统,不是将琴弦弹断,就是把手指划破,久而久之便不情愿再练。
唯有笛子尚可,勉强吹奏成调,逐年精进下来,还算能够入耳。
抚摸着温润的笛身,易鸣鸢抬腕将之放到唇边,在慢行的马背上吹了一首悠扬的曲子,耶达鲁牵着马绳拍手叫好,磕磕绊绊地向她讨教了怎样通过一根管子吹出不同的音调。
被送回婚帐的时候,易鸣鸢看到程枭正拿着一块雪白的皮毛翻来覆去打量,眉间都带着喜色。
右贤王的帐子没人敢闯,所以即使易鸣鸢没有开口,里头的人循着掀帘的动静就知道是她,“逐旭讷真够义气,送了整张雪狐的皮子,等下了雪,这样的颜色在山里谁都发现不了。”
雪狐少见,程枭有心猎得一只,可惜从未遂愿,如此上乘的狐皮逐旭讷就是那里也只有两张,要不是出生入死的兄弟成婚,他怕是也舍不得送出去。
快要入冬了,可今年的突释满日却注定不能安然度过。
突释满日是他们的新年,也称雪日,匈奴崇尚白色,不仅是因为最常穿的羊皮处理过后呈现乳白色,而且匈奴坐落于北方位,很大一部分疆土常年被雪覆盖,白色的服饰能很好的隐匿身形,便于作战和突袭。
这些年服休单于已经统一了四十几个部落,但草原地广人稀,总有他们找不到的漏网之鱼意图重新聚集起势力,想要伺机扰乱如今勉强安定下来的局面,三年前的子伊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比起羊皮发灰,雪狐的绒毛更接近雪的颜色,有了它,往后即使程枭领兵打仗,易鸣鸢孤身一人的时候也能多一重保障。
等不及易鸣鸢走近,程枭上前两步,顷刻间缩短了二人之间的距离,举着皮子往她身上比了比,“我那还有两块小的,先裁了做身绒袄,这块当披风,好穿,又快。”
雪狐皮白皙细腻,即使不知道价值,易鸣鸢也能从程枭的语气中猜出它的珍贵,她心尖上难以抑制的发暖,“谢谢,我很喜欢。”
“喜欢,还有呢?”程枭带着笑意把东西收了起来,目光在她周身转了一圈,“没有报答吗?”
易鸣鸢四下看看,最终把视线停在腰间的玉笛上,在程枭面前吹跟在耶达鲁面前吹感觉有些不一样,但这种微妙的区别她说不上来,只知道现在有些紧张,她抽出玉笛:“我给你吹首歌吧,是我从小练的。”
这首歌是教她的乐师编的一首简单童谣,节奏缓慢婉转,千百次的练习下,所有音调她全都牢记于心。
一曲毕,程枭久久没有说话,易鸣鸢还当他嫌曲子不好听,摩挲着玉笛道:“要是觉得难听,我以后都不吹了。”
“不,不是,很好听,就像听过很多次一样。”程枭回过神,充满希冀地看着她,“再吹给我听一遍。”
“你怎么可能听过,这是乐师特意教给我的,因为我那个时候连最普通的曲子都学不会。”易鸣鸢笑了笑,这不是自谦,事实便是如此,不过世上的曲子总有节奏相近的,认错也是常有的事。
她垂下眼睫,重新吹奏。
程枭专注地看着易鸣鸢的侧颜,乐声将他带回那个恬静美好的午后,在他们相识的第二年,易鸣鸢年岁还很小,彼时还会因为吹不好一小拍而苦闷发愁,也会在完整吹出一段后欢呼雀跃。
后来她学会了端闺秀的架子,走路不摇不晃,做针织女红,给未婚夫婿绣手帕绣香囊,婚约落成的那一刻起,易府再未响起过偶尔走调的笛声。
程枭想,虽然大邺的京城内看上去歌舞升平,但根本上就是一个不让她做自己的魔窟。
那时他没资格将易鸣鸢带走,现在悔不当初,只恨没看破广邑外面那张华丽的锦绣皮。
“还是很好听,是我听过最好的乐声。”
程枭率先打破了余音后的寂静,他错过太多,失去太多,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松手了。
易鸣鸢没被如此夸过,不好意思的扣了扣手,“真的?”
“当然。”他答得肯定。
“那我……下次再给你吹别的曲子。”
易鸣鸢被夸得有些难为情,颊畔微红犹如六月里被打湿后湿漉漉的桃花。
用过晚膳后,她打算着手放置从车队那里拿回来的东西,程枭却一直坐在原地盯着她看,过于热烈的眼神让人颇有些不自在。
眼瞧着天色不算太晚,她拿出姚大人的那份盟约放到桌前,“有劳,多谢。”
结果程枭不知想起了什么,几秒后指了指自己的脸。
“报答。”
易鸣鸢咬了咬下唇,这人摆明了是在拿自己寻开心。
“你……是你把我抢来的,那就应当为这件事负责,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敢作敢当,只是一个小小的盟约而已,拿到服休单于手上,敲一个金印,如此简单的事情,何必要这劳什子的报答,对吧?”
让她主动去亲一个人,可是万万做不到的。
“没错,很有道理。”程枭神情懒散,捡起随手丢在一旁的绒袍穿上,他仿佛被说动了,握着那一卷盟约凑近了许多,高大的身躯瞬间遮住背后那盏油灯散发着的大半光亮。
离开那张崭新的茶桌后,他朝着易鸣鸢节节逼近,猝不及防间抓向她柔韧瘦薄的腰肢,单手将人拖拽至身前,稍稍侧头埋入她的颈窝嗡声道:“你是我抢来的,乖一点,不然咬你。”
嘴唇对着的位置正是昨夜张口啃咬的地方,易鸣鸢跟个木棍似的杵在原地不敢乱动,脖颈上的牙印还尚未消除,微红的痕迹是他打上的烙印。
易鸣鸢被遮在阴影之中,耳尖不争气的冒上热气,酥麻感自颈间绵延至全身,小声指责对方的罪行:“你,你欺负我。”
“欺负?这才哪到哪,”程枭把她软嫩的脸颊掰过来吻了两下,这个高度易鸣鸢稍稍踮脚才能维持住平衡,末了,他手掌猛然拍向怀中人的腰窝,直把人拍得一哆嗦,“行了,我去跑一趟,在帐子里等着。”
人走后,易鸣鸢呆若木鸡,多年前哪里想到如今会有这种被人肆意妄为抱着嘬吻的境遇?
她一手捂住后腰,一手擦了擦脸庞,水光潋滟的眼睛快速眨了好几下。
活这么大了,就没见过这种脾性的人,道理讲不通,还总喜欢占她便宜,气得她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
臭流氓,手劲儿这么大,疼死人了!
待痛感散得差不多后,易鸣鸢开始收拾拿回来的东西,她抱起一堆书找寻能放置的空当,转了一圈不敢轻易动架上的物品,暂时把它们摞在了地上。
无法擅动帐子里的陈设,她对整整两个木箱束手无策,挑挑拣拣半天,只好先摸些小玩意安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