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反派鳏夫盯上了(女尊)by海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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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雁站在沈黛末身边,侧眸望着她惊叹的双眸。
上一世,他所居住的日沉阁能看到最美的日落景观,但他却从来不觉得美丽,只盼着太阳快点沉下,将整个世界拉入与他一样的黑暗寒冷中。
直到这一刻,在沈黛末对晚霞的无限赞叹中,他才渐渐觉得人间这样的景色,似乎也不错。
他并没有开口跟沈黛末一起赞叹晚霞,只是静静地站在她身边。
时间缓慢地流逝,艳丽的万里霞光将他和沈黛末的影子一起映在了瑰丽又破碎的河面中,影子摇摇颤颤,却偏偏将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破碎水光中拉近,紧紧地挨到一起,密不可分。
直到晚霞落去,沈黛末才从美景中回神来。
天光暗下,专注于做夜市的小摊贩们已经支起了摊子,并在摊子前吊上了照明的灯笼,有些则将灯笼挂在树枝上,霞光隐去,星河又倒坠出来。
“郎君看看我的玉器首饰!”小摊贩对着冷山雁推销。
冷山雁目光随意瞥了一眼,小摊贩立马摆弄着摊子上的东西,说道:“您看看,都是最时兴的款式。”
虽然是最时兴的款式,但却都是最普通的玉器,古人对玉的品质可是非常讲究,像冷山雁这样的大家公子更是如此。
因此他自然看不上这些,想要离开。
但小摊贩却不愿意让机会溜掉,将目光对向了沈黛末:“娘子,给您夫郎买点首饰吧,这些多好看啊,买回去夫郎心里也高兴。”
沈黛末知道这是小摊贩的推销套路,但却愿意接对方的话茬。
她笑着看向冷山雁:“郎君,有喜欢的款式吗?”
冷山雁摇摇头。
小摊贩立马说道:“郎君,您看看这个戒指,是现下小公子们最喜欢的款式,上面雕了一朵精致的梅花,别老戴你手上的旧款啊,偶尔也换换新的嘛。”
对方指的就是冷山雁手上戴的白玉戒指。
比起小贩手里雕刻精美的戒指,他的白玉戒指上面什么都没有,朴素简洁,但大多数年轻公子并不喜欢。
小摊贩本来是想推销自己的商品,但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突然拽下袖子遮住指间的白玉戒指,脸上隐隐有怒容。
“旧款简单大方不花哨,我就喜欢他戴这样的。”沈黛末看出冷山雁此刻的不悦,立刻带着他离开。
第43章 我的郎君的新敌人
沈黛末并不知道为什么冷山雁的脸上会突然出现隐隐的怒容,只知道小贩让他不高兴了,既然不高兴就不必继续聊天,直接离开。
等到两人快要到家时,沈黛末才停下来,看着他问道:“郎君,你刚才为什么生气?”
冷山雁垂着头转折指间的戒指,家门门口悬挂着的两盏灯笼将他分明的轮廓照亮,冷白细腻的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反而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戒指,是父亲的最爱,未婚时就一直戴着的。他过世之后,我就将这么戒指收了起来时常看看,看到它我就能记忆中的父亲。”
‘果然是这样。’沈黛末心想。
在她的心目中,冷山雁的情绪管理能力特别好,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生气的地方,小贩随口间的说辞不可能然他生这么大的气,一定是跟他的幼年伤痛有关,如今听到冷山雁的这番解释,果然如此。
“这戒指的款式是旧了一些,因为父亲是个极念旧的人……可惜父亲念旧情,母亲却只想着新欢,那些雕刻着梅花的精美的新鲜戒指,或许人都是如此吧。”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显得幽静。
沈黛末想了想,说道:“我初学写字的时候,母亲送给了我一支毛笔,也是很普通基础的初学者款式,但对年幼的我来说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我对它爱不释手,常常一写就停不下来,后来,随着我年纪渐长,那种做工粗糙的笔已经无法满足我的需求,于是母亲又送给了几支价格更贵的笔。但第一支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一直将它好好保存。所以,郎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有人得到了新鲜玩意儿,就会将旧的弃之如敝履;有人却更会将旧物好好珍藏。”
冷山雁声线低沉:“妻主也是念旧的人了?”
沈黛末点点头:“那当然,难道你觉得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
“妻主当然不是,雁也没有那个意思。”冷山雁摇摇头,指尖摩挲着戒指光滑的戒面。
其实,这枚戒指,不过是冷山雁父亲丰淮予留给他众多遗物中平平无奇的一样饰品罢了,并没有任何特殊。
只因上一世,冷山雁戴这枚戒指戴习惯了,所以这一世才会一直戴着。
他生气,也并非因为小贩的一番话,让他想起了亡故的丰淮予,而是因为那句‘偶尔也换换新的’,无意间触碰到了他敏感的神经,让他联想到以后新人源源不断进入沈家的场景,这才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等他猛然间反应过来时,沈黛末已经带着他离开了。
冷山雁内心懊恼,为何自己变成了这样。
上一世,他在顾家和数不清的敌人明争暗斗十几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喜怒不形于色。
可现在,一个普通小贩子的随口一言,就让他患得患失起来。
当沈黛末关切的询问他,为何生气时?他这才惊觉,自己不过是万千世界里,一个极其普通平凡的男子,贪嗔痴怒,什么样的情绪都有。
可当沈黛末真正关心他时,又意识到自己那些小情绪无关紧要,甚至坦白地说出来都显得矫情至极。
所以他才扯了一个谎,暗暗表达自己的心情,又让沈黛末怜爱他。‘真作!’冷山雁低头咬了咬唇,暗暗唾了自己一口,下唇被贝齿咬的红艳艳的,仿佛雪地里遗落的红胭脂。
“好了,我们们回去吧。”沈黛末说道。
因为顾念着冷山雁此刻‘悲伤’的心情,她的声音格外柔和,主动走上台阶,扣了扣门。
没一会儿,大门被打开,露出阿邬英挺帅气的脸庞。
高大修长的影子斜斜地笼罩在沈黛末的头顶上,好似要将她完全覆盖住,隐隐带来一种压迫感。
但很快,阿邬就侧开了身子,为沈黛末让出了一条路来。
“娘子请进,郎君请进。”阿邬说道,嗓音绷着。
沈黛末点了点头,领着冷山雁回房间了。
半月后,中举的喜事渐渐退去,沈家的客人也少了许多,闹哄哄的院子可算安静了下来。
但一日,一位客人的到来,打破了平静。
来人是席氏的老友,名叫詹和。
曾经是沈家长工的夫郎,没事儿时就回来找席氏说话聊天,是席氏难得的闺中密友。
但后来沈家落魄了,雇不起长工,席氏这唯一的闺中密友也散了。
如今沈黛末中举的事情在城中传遍,这位老友想起沈黛末就是席氏的女儿,于是上门祝贺。
老友的突然到访让席氏分外开心,拉着詹和说了很多话,还激动的留他住了一晚上。
沈黛末有‘沈黛末’的记忆,知道席氏以前在沈家没有朋友,好容易有了一个詹和,后来还离开了,自此之后就没人再陪他说话,很是孤独。
所以这次詹和找上门来,沈黛末也乐意让他陪席氏说说话。
但没曾想,第二天到了该詹和离开的时候,席氏却不肯放他走了,执意要让他做家里的帮佣。
沈黛末和冷山雁自然都是不同意的。
朋友好是好,但是不能往家里领啊。
可席氏的态度十分坚决。
“我这些年在沈家就只有你詹叔一个朋友。自他走后我连个知心说话的人都没有,满腹心事只能在做针线时自言自语,如今你詹叔家里艰难,我想着能帮他就尽量帮帮他,平时也有一个人能陪我说说话,怎么你们连我这个要求都不答应!”
席氏说到动情之处,竟要哭了出来,眼泪水都在眼眶里打转。
冷山雁在他眼泪即将滚落时,立刻站起来说道:“父亲我和妻主不是这个意思,詹老爹能来陪您说说话,我们做女儿女婿地心里自然高兴,怎么会不同意呢。”
席氏的眼泪退了一些,盯着沈黛末:“真的?”
沈黛末无奈点头:“真的。”
不然还能怎样呢?让席氏哭得昏天黑地?
而且他的要求看似也挺合理的,席氏确实心里孤独,身边有个老友作伴也好,省的整天没事干,盯着冷山雁鸡蛋缝里挑骨头。
不过家里已经有了两个仆人,倒座房里已经住不开了。
席氏对詹老爹的重视态度也不可能让他住下人的倒座房,估计跟他一起住在一楼主屋的房间里。
这样一来,她和冷山雁上楼下楼,又多了一个人看到,还是一个陌生人。
加上这么多人挤在一个院子里,难免嘈杂。
沈黛末很讨厌这样的感觉,干脆心一横,说道:“之前不同意,是不想您和詹叔住在一起太拥挤。我和郎君上楼下楼也会打扰到您的清净。所以我准备把隔壁的院子也租下来,您和詹叔住在一栋楼里,自然也不怕打扰。”
冷山雁的眼神略微有些诧异,但很快流露出赞同的神色。
席氏和詹老爹对视一眼,问道:“可你的钱够吗?”
沈黛末道:“父亲放心吧。”
既然这样说,那席氏自然欢欢喜喜的接受了。
詹老爹也立马见缝插针地笑着对席氏说道:“老哥哥,你真是有福气啊,女儿这样有出息,但单独给你一套大房子住着,体面足足的,那个胡氏可远没有这么风光呢。”
席氏一听这话:“真的?”
詹老爹就知道席氏最爱听这个,连忙道:“可不是嘛!那沈庆云眼高手低,找个活儿吧,不是嫌脏就是嫌累,一天也争不到多少钱,可孩子老爹夫郎都等着吃饭呢,这不,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去帮人家洗点脏衣服挣钱。”
席氏没说话,但脸上却也暗暗露出了喜色。
沈黛末和冷山雁两人对视了一眼,瞬间明白詹和这个人不简单,估计刚才席氏那一番诉苦的话,还有要哭不哭的样子都是詹和教他的。
不然以席氏的性格绝想不到这种卖惨的方法。
但不得不说,詹和这个方法是真的管用,长辈眼泪的杀伤力,可不容小觑。
冷山雁容色冷冷,心想这个詹和绝对不能久留,一定要想个法子离间他和席氏的关系,将他赶出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还没出手,詹和倒先出手了。
一日中午,阿邬做好了饭菜,正准备给席氏他们端过去,谁知道正好撞到了从拐角走出来的詹和,饭菜泼洒在詹和的衣服上。
詹和顿时怒道:“你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你是瞎吗?连我都看不见?”
阿邬常因自己的外形而感到自卑,因此连连道歉:“对不起,我真的没看见。”
詹和抓起衣服上残留的菜叶子就朝他的脸上扔去,骂道:“没长眼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粗使奴隶,粗手粗脚,丑的让人想吐,顶着这样一张脸你也好意思让我仰着头跟你说话?”
阿邬立马佝偻起身子,竭力将腰弯得最低,仿佛一个畸形的怪物蜷缩着身体,就差没跪下去了。
就在这时,一股强有力的力道摁着阿邬佝偻的肩膀,硬生生将他拉直。
阿邬满脸震惊。
沈黛末冷着一张脸,站在阿邬的身后:“你就这样站着,不许弯腰。”
第44章 我的郎君被人密谋
阿邬没想到沈黛末竟然会替他说话。眼神里既惊慌又无措,身子僵楞在原地。
詹和自然听出了沈黛末的不满,立马声先夺人解释道:“娘子,我这是在替您管教下人。我好歹也在顾家当过几年仆人,知道下人间的规矩。阿邬生得比别人高大健壮,不如其他年轻的小郎君们苗条纤细也就算了,但总不能再主子面子还挺着个腰板,让主人仰视他吧?这主子和下人间的规矩岂不是乱套了?”
沈黛末勾着唇,轻轻冷哼了一声:“詹叔,阿邬是我的仆人,他的规矩自有我和我郎君来教,不必麻烦你。”
詹叔的脸色有些尴尬:“都说沈四娘子的脾气是最好不过的,连对下人都这样宽容。”
沈黛末:“不敢当,我只是懒得计较那些细枝末节的规矩,只要安分老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想着越过主人头上去即可。”
詹和听出了沈黛末话中机锋,顿觉脸上火辣辣一片,不敢再多说,连忙离开了。
他一走,沈黛末才将注意力移到阿邬身上。
他和冷山雁一样,都常穿黑色的衣裳。但不同的是,冷山雁的黑色衣袍虽然简单但无论布料还是针脚、剪裁都是极好的,宽大袖袍低垂,衣角露出一截如雪般洁白的里衣,层层叠叠,低敛华贵。
而阿邬的衣裳却是粗布麻衣针脚也宽松,窄袖窄口,衣袖处还有经常干活而留下的磨损,配上阿邬永远沉默黯淡的脸,仿佛饱经风霜的乌桕树。
“别人以后再这样欺负你,你得学会反抗知道吗?”沈黛末对他说道。
阿邬揪着手指,低垂着脑袋,仿佛一头犯了错误而被饲养员训斥的大棕熊。
“以后父亲那院的饭菜就不用你去送了,让白茶去吧。”沈黛末说道。
阿邬又点了点头,仍是一句话也没说,眼睛一直盯着地面。
沈黛末看他这个样子,只觉得他内敛害羞害羞到了极致,多半是个社恐,应该也不太想跟她这个老板多聊天,所以也不再多说,直接离开了。
直到她走后,阿邬才慢慢抬起头,偷偷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但也仅仅只有一眼,然后视线就飞快的挪开。
明明四下无人,阿邬却连正经看沈黛末一眼都不敢,像是心里有鬼的贼。
虽然詹和的到来令人不快,但自从沈黛末租下了旁边的院子,又征得房东的同意,将相隔的院子挖了一扇门出来作为通道。
这院子的面积很大,甚至还有一座小花园,房间也多,十分幽静,适合老年人居住,席氏欢天喜地的搬了进去。
主屋这边顿时就清净了不少。
冷山雁除了每天早上去那边给席氏请安之后,就回到了主屋里。
有客人来时,就待客送客。没客人时,就跟白茶一起坐在院子里做做针线什么的,除了偶尔席氏在詹和的掺和之下,作作妖之外,日子倒也平静。
九月初六,顾锦华儿子的满月宴,沈黛末出席。
按理说一个男婴满月,本不用如此大操大办,但这个孩恰恰是在顾锦华刚继承顾家没多久时出生,顾锦华认为这是吉兆,因此对这个‘小福星’也重视起来。
满月宴上,顾锦华一脸笑容地抱着襁褓里的婴孩展示给宾客们瞧,之后就将孩子交给了他的生父,娇荔。
这样的场合,陪在顾锦华身边的不是正夫纪氏,而是一个小侍,可见纪氏是越来越不受宠了。
“这个孩子起名字了吗?”沈黛末问。
在一旁倒酒的甘竹雨立马道:“回娘子,小公子名叫容凌,小名儿凌哥儿。”
沈黛末:“……容凌,真是个好名字啊。”
容凌,顾容凌。原著小说的男主,终于出生了。
“是啊,凌哥儿将来一定是个大美人。”甘竹雨微微一笑,侧着身子,露出最美的侧颜轮廓,给沈黛末半满的酒杯里重新续酒。
“谢谢,我不能再多饮了,再喝就醉了。”沈黛末婉言拒绝道。
甘竹雨笑容绽开,晃了晃手中的酒杯,悄声告诉她:“这些都是最不醉人的果酒,娘子可以放心喝。”
沈黛末环顾四周宴席,问道:“客人们都喝果酒吗?”
甘竹雨摇摇头:“就您一人,这是奴偷偷为您换的,知道您酒量不好,宴席上劝酒最是难受,所以奴就自作主张了,请娘子莫怪。”
“我怎么会怪你,感激你还来不及。”沈黛末激动道。
此时此刻,她仿佛觉得甘竹雨在发光。
甘竹雨腼腆一笑,最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奴只是不忍见娘子每次都喝得醉醺醺地回家,怕是家中郎君见了少不得抱怨几句。”
“我的郎君跟别人不一样,温柔和善,不会抱怨的。”沈黛末下意识说道。
她几次喝酒回家,冷山雁都会温柔地替她宽衣、煮解酒汤,照顾喝得醉醺醺的她,一句抱怨都没有。
甘竹雨一怔,随即改口道:“是奴多嘴了。奴打小见父母因为喝酒的事情而大吵大闹,以为其他人的家里也跟我家一样,请娘子不要生奴的气。”
他的眼眸水灿灿的,因为歉疚,眼眸中蒸腾出些许水雾,整个人显得分外可怜。
“不会不会。”沈黛末连忙道。心想,又是一个原生家庭破碎的倒霉孩子,她怎么好意思责怪,而且人家本来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嘛。
宴席结束之后,顾锦华专门命令下人给沈黛末套了车马,并且让甘竹雨送沈黛末回去。
沈黛末想拒绝,但顾锦华的盛情实在难以拒绝,她只能妥协。
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甘竹雨同乘一辆马车,有些尴尬。
车身晃晃悠悠,车轮转动的吱呀声时不时的传来,沈黛末正襟危坐和他保持着安全的社交距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平稳地到了家门口。
“娘子回来啦。”白茶小跑着上前,帮着马妇搬凳子。
沈黛末撩开车帘,一抬头就看见冷山雁站在家门口,黑袍如浓稠夜色,面若清冷白玉,静立在屋檐之下,整个人恍若矜贵不可触摸的神祇。
“郎君!”沈黛末跳下马车。
冷山雁走下台阶迎她,看着她微红的脸颊,温声说道:“醒酒的沆瀣浆已经熬好了,妻主回去喝点。”
“嗯嗯。”沈黛末点头。
“竹雨公子是否要进来坐坐?”冷山雁淡眸一抬,目光对向马车里的甘竹雨,神态眼神冷若冰锋霜雪,和刚才面对沈黛末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甘竹雨柔顺的福了福身:“多谢雁郎君邀请,只是奴是奉家主之命送沈四娘子回来,这会儿得赶紧回去复命了。”
冷山雁淡淡道:“既然如此,那我就不留你了。”
正好詹和这时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到詹和,甘竹雨的眼神微微有了异样,和沈黛末他们道了别之后,他就急忙追了上去。
不过几日的功夫,甘竹雨就再次出现在了沈家,而且还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直接越过冷山雁,拜见席氏。
席氏惊叹他娇柔纯良的长相:“真是个标致的孩子,他真是你干儿子?”
詹和笑道:“可不。我跟甘家熟得很,只是我许久不来城里,不怎么见过这孩子,还是前两天在街上,倒是这孩子先认出了我。”
“说明这孩子是个重感情念旧的人,现在有多少熟人见面都恨不得装不认识,何况我们这些老头子?都嫌弃我们无趣。”席氏道。
甘竹雨立马道:“怎么会呢?我打小就是被爷爷带大的,最喜欢跟老人家聊天了,不仅能陪老人家解闷,还能学到许多人生道理。”
这一番话,瞬间俘获了席氏的心坎。
既懂规矩,说话又温声细语,永远带着浅浅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席氏对他很是满意:“那你以后就常来我们家玩,陪我这个老人家聊天。”
说罢,席氏忽然叹了一口气:“要是我那个女婿,能想你这样好相处就好了。”
甘竹雨一听这话,瞬间琢磨出味儿来,顺着他的话往下接,说道:“外人都说雁郎君温柔和善,怎么会不好相处呢?”
席氏摇头叹息:“他那张脸冷冷清清的,不说话时,静静地坐在一旁就跟一块千年寒冰似的,实在让人难以亲近。也不知道末儿对着这样的冰人,是怎么熬过去的。”
詹和顺坡下驴,感叹道:“是啊。那人仗着出身不错,又是娘子贫贱时娶的夫郎,脾气矜怪的很。娘子平时忍他一定忍得很辛苦,要不然怎么成婚这么久,肚子还没动静呢?”
“是啊……都成婚这么久了。”一说起这个,席氏的情绪立马被牵制起来。
詹和与甘竹雨对视一眼,继续在席氏面前扇风点火。
“老哥哥,你说哪个女人不喜欢嘴甜乖巧的?你要是替娘子做主,收一房进来,娘子肯定开心。”
“可是末儿从未提过那小侍的事情。”席氏有些犹豫。
“老哥哥您真是糊涂了,娘子为什么不纳小侍?还不是因为顾忌冷山雁的面子!要是她主动那小侍,冷山雁肯定会大闹一番。可要是您给娘子纳一房小侍,冷山雁还能说什么?他总不敢跟您闹吧?到时候,您既能挫冷山雁的锐气,娘子又得了一位美侍,还落了一个好名声,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就能抱个大胖孙女,百利而无一害啊。”
秋社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
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享受着秋收之后难得的休闲时光,吃社糕喝社酒。就连男子们在这一天也有充分的理由放下针线活,因为秋社日的习俗,就是无论男女老少皆辍业一天。
这一天最开心的自然是孩子们,撒了花似地疯玩,大街小巷都是孩子们的嬉闹声。
沈黛末也在这一天偷了懒,睡了个懒觉,本想着睡到十点钟就差不多了,结果没想到一下睡到了中午十二点,当她醒来时,一旁的床褥已经整齐的叠好了,枕边一片冰凉。
沈黛末从床上坐起来,披上衣服下楼。
只见冷山雁已经在厨房外面令支了一个灶台,以及用一块大板子和两根凳子搭起来的临时备菜区,正在做社糕、社饭。
他宽大的袖袍被挽起,腰间系了一根围裙,显现出了他原本被外袍遮掩住的劲瘦腰身。一手握刀,一手握菜,在菜板上熟练的切菜备菜,腕骨修长如玉,手背上隐隐显现出青筋轮廓。
刚从水盆里捞出来的新鲜蔬菜,清清凉凉的水珠打湿了他修长干净的指尖,一旁的锅中水已烧开,正蒸腾出沸腾的水雾,像一团烟云似得在空中散开,缭绕在他弧度寡淡轻薄的眉眼间。
听到沈黛末推门而出的动静,冷山雁抬起眼眸看向她,一瞬间,仿佛被香火祭祀的低垂神像活了过来。
“妻主。”他隔着厚重的烟火气唤她,声音低沉而有磁性,仿佛一根羽毛在她的耳朵里轻轻挠痒。
“……早。”沈黛末低声回应。
“娘子可算是睡醒了,一会儿就可以开饭了。”白茶端着脸盆和帕子上前,笑吟吟地说。
沈黛末点点头,拧干湿漉漉的帕子洗脸。
热毛巾敷到脸上,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重击音吓了她一跳。
白茶立马不耐烦地道:“阿邬,你的动作能不能别这么粗鲁?惊着娘子了。”
沈黛末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原来阿邬就站在冷山雁身后的不远处,手里拿着一把斧头劈柴,刚刚的声音就是他劈柴的时候发出来的。
阿邬和冷山雁离得这样近,阿邬的身材又高大挺拔,过分鲜明。
但刚才沈黛末的眼里却只看到了冷山雁一个人,周围的一切都仿佛成为了背景板,美貌真是吸睛利器啊!沈黛末心想。
“对不起……娘子。”阿邬紧紧地攥着斧头,不安而局促地低着头,磕磕巴巴地道歉。
沈黛末随意摆手:“不碍事,不碍事,你继续吧,不用在意我。”
阿邬握着斧头,依然不敢动。
白茶忍着不耐烦,走到阿邬身边,背对着沈黛末,用指尖掐了一下他的手臂,小声道:“娘子让你继续干活,你就继续干活,傻愣着干什么?我以前只当你是个哑巴,没想到你还是个聋子?别这么木讷行不行?”
白茶掐阿邬的时候并没有用多大的力道,但被掐过的都知道,指尖拧人哪怕力气不大,被掐的人都会感觉到疼。
阿邬也本能地缩了一下。
他是块头大,时常被人当做傻大个欺负,但其实他很怕疼。
在白茶的催促下,阿邬很快就重新砍柴。
白茶看着他的样子,小声嘟囔道:“真是的,平常是个哑巴,干活的时候把我吓到了也没见你开口啊,娘子一被吓到,你倒是突然会说话了,都说你老实木讷,我看你聪明着呢,早不砍柴,晚不砍柴,偏偏娘子睡醒了,来院子里走动了,你就开始砍柴了,争着表现自己,切——”
阿邬砍柴的动作微微一缓。
他想要解释,他并不是故意在娘子面前表现自己,而是听郎君说,平日娘子早起读书太累,今天秋社日就让娘子睡个好觉,他才没有在早上把新买回来的柴火劈好,怕动静太大,惊扰了娘子的美梦。
直到看到娘子睡醒了,下了楼,他才敢开始干活,却没想到还是惊扰到了她。
阿邬盯着手里的斧头,看着自己一双布满老茧,粗苯的大手,他瞬间想起了刚才白茶骂他的那句‘粗俗’,自卑的情绪再次在眼底蔓延开来,只能通过不断地干活来掩饰。
沈黛末并不知晓角落里阿邬静悄悄却如山塌海崩般的心事,她猛吸了一口空气中的香味,来到冷山雁身边,问道:“这是在做什么?”
冷山雁一边切菜,一边说道:“社饭。将新鲜的青蒿,与野蒜、腊肉、香肠、小青豆之类的蔬菜肉类一起闷煮。”
“怪不得这么香,不过我记得咱们家并没有熏腊肉啊,你让白茶去街上买的吗?”她问。
冷山雁缓缓点头:“新鲜的食材虽然好,但做社饭要有腊肉这些吃着才香。”
就在他说话间,放在锅里的腊肉已经蒸好,冷山雁将它拿出,将腊肉切成薄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冒出难以形容的香气,因为冷山雁切得薄,肉质晶莹剔透,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沈黛末刚想拿一块尝尝味道。
席氏却走了出来,看向还在做饭的冷山雁,说到:“都正午了,你怎么还没把饭做好,还要末儿等。”
沈黛末立马道:“父亲,不是郎君做饭做晚了,是我想睡个懒觉,郎君他按着我的时间才做得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