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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兽语者 by胡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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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灰看雪糕激动的小模样,恨得牙痒痒,搞了个突然袭击,一爪子就挠了上去!
【我让你得意!】
【夏夏是我的,要带也得带我去。】
【你给老子靠边站!】
莫看雪糕年纪小,平时也乖巧老实,但它其实反应挺快。煤灰身形似电,它轻巧巧往后一让,它那一爪子便落了空。
煤灰扑了个空,全身的毛都炸开来,后脚一落地,便像安了弹簧一样再次弹跳起来,双爪飞快地抓向雪糕。
雪糕不敢反抗,快速往夏木繁身后一躲。
“煤灰!”夏木繁一把将还在空中的煤灰抱住。
煤灰被夏木繁抱了个满怀,闻到她身上温暖的气息,顿时委屈得要命,眼中有泪光闪动。
【你明明说过,我是老大,它是老二。】
【为什么出差带它不带我?】
【你就那次找妈妈、找鲁萍萍的时候带我出过门,以后你都没带我办过案子,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现在的煤灰,满心都是失落感,语气哀怨得让夏木繁都有些心虚了。
夏木繁也没想到自己的这个决定会引发家庭纷争,叹了一口气,认真地解释:“杀害雪糕前主人的那个男人已经找到,不过人已经去了南方。雪糕记得那个人的气味,也和那两个闯进屋的凶手打过照面,它去可以帮忙追踪和抓捕,所以才带上它。”
雪糕蹲在一旁,咧开嘴,拼命点头。
【对对对,我是去干活的。】
【我能帮夏夏抓坏蛋。】
【我算是警犬吗?】
煤灰是个小机灵鬼,经常在外面晃悠的结果是,它听得懂多种“外语”,上至喜鹊、燕子,下到狗、鼠,它都能够听个八九不离十。
听到雪糕说的话,煤灰轻蔑地哼了一声:“还警犬?做梦呢。警犬基地的那些狗子们都得经过训练,考试通过才能上岗拿证,你以为帮警察办事就是警犬了?”
夏木繁却是眼睛一亮:“等这回办案回来,如果你能立功,我就带你去特警大队考试,拿个警犬证回来。”
警犬执证上岗,那可以有工资的。如果给雪糕一个编制,不就有生活补贴了?
煤灰一听,嫉妒之心熊熊燃烧,从夏木繁怀里挣扎着跳下地,四肢趴倒,由“一只猫”变成了“一张猫”。
这是煤灰独特的耍赖姿势。
然后,煤灰喉咙里发出尖利的“呜,呜——”声,开始干嚎。
【我不管,我也要拿警犬证!】
【夏夏你变了,你对雪糕比对我好。】
【明明你说过,我是老大,它是老二,让它什么都听我的,可是现在它可以拿证,我却什么也没有。】
夏木繁被它嚎得头皮发麻。
这死孩子,为了争宠真是一点道理都不讲了。它一只猫,拿什么警犬证?也没听说特警大队给猫发“警猫证”啊。
可是,煤灰的干嚎声实在是凄厉,引得楼上的孩子从阳台上探出头来,好奇地问:“煤灰你怎么了?不听话被夏姐姐打了?”
无可奈何之下,夏木繁只得先对眼前应付过去:“好好好,等这回办事回来,我也想办法给你弄一张证,行了吧?”
煤灰一骨碌从地上爬起,终于从瘫软状态变回正常。
【真的?】
【不许骗猫,骗猫是小狗。】
说到小狗,煤灰气愤愤冲雪糕龇牙。
【坏狗!】
夏木繁感觉煤灰就像是电视剧里争宠的妖妃,心眼子很多,变脸特别快,逮到机会就要为自己谋福利。
夏木繁安抚地摸了摸煤灰:“真的,一定给你和雪糕都弄一张证,让你们执证上岗,和我一起办案。两人轮流跟我出去,好不好?”
煤灰的毛终于顺了,趴在夏木繁脚背,眯起了眼睛,态度也软和下来。
【好吧,这次让傻狗陪你去办案,我在家陪妈妈。】
因为夏木繁唤徐淑美“妈妈”,所以煤灰便跟着喊。
夏木繁听到它这么说,心中感动,弯腰将它抱进怀中:“乖,这几天我出差不在家,你们俩总得留一个在家陪妈妈。下次带你去,雪糕陪妈妈。”
雪糕连连点头。
【好,我听你的。】
【妈妈做的肉汤拌饭好吃。】
【我陪妈妈买菜,不让别人欺负她。】
夏木繁将它俩说的话告诉徐淑美,感动得徐淑美差点掉眼泪,拍拍这个,摸摸那个,个个都爱得不得了:“煤灰和雪糕都是好孩子,知道心疼我咧。”
夏木繁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母亲:“妈,对不起啊,我这工作真是太忙了,都没什么时间陪你。”
徐淑美抚了抚女儿的头:“傻孩子,你是警察呢,这么有意义的工作,妈妈怎么能拖你后腿?放心吧,我平时在家里做做饭、种种菜、看看书、写写诗,煤灰时不时就在身边转悠,过得挺充实的。我就是担心你,怕你吃不好,怕你太累。”
听到母亲能够自得其乐,夏木繁终于放下了心,笑着说:“妈,你放心吧。我只要一查案子就精神百倍,一点也不觉得累。”
徐淑美看女儿神采奕奕的模样,内心也很欣慰:“你这是真心喜欢呢,喜欢就好。”
不管是从事什么工作,医生、教师、警察、服务员、司机……都会有疲惫、烦恼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干一行恨一行。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其实挺幸运的。
第二天一早,在煤灰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在徐淑美细细的叮咛声中,夏木繁牵着雪糕出发了。
八百多公里的路程,为了让五人一狗坐得宽敞,虞敬开了辆面包车。
这一回南下,和上一次去瑶市不一样。
去瑶市是当外援,没什么压力。而且有岳渊和顾少歧陪同,夏木繁连人际关系都不必自己处理,只要跟着做事就好。
这一回却是夏木繁带队跨省办案,一切都得靠自己。
黄仲良,浣城。
目前只有这个名字,和一个地名。
他为什么把白佳萦安置在荟市?为什么将自己藏得那么严实?又为什么匆匆而来,匆匆而去?
虞敬、龚卫国、孙羡兵三个人轮流开车,经过两天的奔波,终于到达浣城。
浣城与粤省省城只有两个小时车程,靠海,环境优美,不少台商、港商在这里投资设厂,人口密集度很高。
南方的夏日美景,让夏木繁目不暇接。
路边高大的椰子树枝干粗壮、枝叶阔大,挂着硕大的果实。榕树、木棉树、三角梅、凌霄花……明亮的蓝天之下,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色。
不过,一样很热。
而且,是那种湿热,远处不在的热,走在马路上感觉像进了一个蒸笼,一身都是汗。
到处都能看到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的男人,女孩子们则穿着吊带裙、热裤、凉鞋,打扮得很清凉。
原来,这就是南方。
浣城公安局的人热情接待了夏木繁一行。
南方的人和南方的天气一样,热情而实在。大家都是为了破案,那就不搞什么虚的花头,工作餐加招待所安排好之后,直接开始案件对接。
刑侦大队那边派出来对接的人,是曾经负责浣城灭门惨案的刑警范阳平。
范阳平四十来岁,个子瘦小,皮肤很黑,但看着很精干,一见到夏木繁就热情握手:“我接到顾法医电话了,他说你们负责的这起案子,凶手就是黄氏灭门惨案的主犯,我一直在盼着你们的到来!”
夏木繁问:“范警官您认识顾法医?”
范阳平咧嘴一笑:“顾法医和咱们的杨法医很熟,我早就听说过顾法医的大名,不过没有见过。”
龚卫国有些好奇:“杨法医是哪位?”
一提起杨法医,范阳平的表情有点小骄傲:“杨法医可是我们粤省省厅有名的美女法医,她常夸顾法医专业水平高,能够从刀口深度、斜度、力度锁定凶手,厉害得很!”
此话一出,立马引起重案七组全体共鸣。
“对,我们顾法医很厉害,他做的尸检报告人人都夸。”
寒暄过后,范阳平拿出一迭子资料:“顾法医打过电话之后,我就开始收集黄仲良的资料,你们看看。”
浣城灭门惨案是范阳平经手,至今未破,令他一直很郁闷。
“你们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只管提。但凡我能够做到的,都一定尽力配合。只要能能抓住凶手,让黄永康一家四口瞑目,我就心满意足。你们不知道哇,我当初接手灭门惨案的时候才三十三岁,到现在我都四十一岁了,一点线索都没有。悬案至今,我心不安呐。”
当刑警也有一段时间,夏木繁很能理解范阳平的心情。
浣城灭门惨案现场太过血腥,一家四口倒在血泊之中,气管被割断,鲜血自颈部动脉流出,浸湿了衣服、被子、地板……
可是发现得太晚,现场除了两组男性脚印之外,没有发现指纹、毛发与凶器。
黄永康夫妻俩性情和善,与村民关系良好,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得罪了谁,为什么会惹来这杀身之祸。
夏木繁接过资料,对站在身边的雪糕下令:“坐下。”
雪糕其实已经热得不行,舌头一直伸在外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听到夏木繁的话,它乖乖坐下,不喊不叫。
范阳平爱狗,看到这条漂亮的边牧,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你们这回出差还能带狗?这狗可真听话,纪律性很强啊。”
夏木繁道:“它叫雪糕,是死者白佳萦养的狗,和凶手打过照面,追出去半个小时,但对方开车甩开了它。所以这回我把它带过来,希望能够帮我们辨认凶手。”
范阳平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啊,它是白佳萦的狗,怎么会这么听你的话?”
夏木繁微笑:“我从小在农村长大,经常和猫猫狗狗打交道,它们都很听我的话。”
孙羡兵在一旁接话:“对,我们组长特别会养猫狗,她有一只猫,叫煤灰,简直成了精,是我们刑侦大队的团宠。”
范阳平冲夏木繁竖了竖大拇指:“厉害!”
夏木繁看雪糕渴得难受,用纸杯装了水放在雪糕面前:“来,喝点水。我们工作,你就等着啊。”
雪糕伸出舌头慢慢舔着杯中水,姿态很优雅。
范阳平的目光一直落在雪糕身上,越看越喜欢,心里暗自琢磨着反正它主人已死,干脆等这个案子破了之后把它领回家去。
安顿好雪糕,夏木繁与组员们开始研究黄仲良的资料。

改革开放之前,浣城只是个小渔村。
黄仲良出生于一个大家庭。他父亲有兄弟姐妹七个,母亲有兄弟姐妹八个,父母又一共生了六个,黄仲良排行老二。若是加上堂兄弟、表兄弟,黄仲良这一辈有五、六十个。
在这么多的同辈兄弟姐妹中,黄仲良个子瘦小、其貌不扬,并不被长辈们看好,想着他能读一点书,认得几个字,有力气能撒网时,跟着父辈一起打渔养活自己就行。
没想到偏偏是这个最不被看好的黄仲良,走出了小渔村,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成为当地有名的企业家。
在夏木繁等人查看资料的同时,范阳平上前想要和雪糕互动。
可是雪糕经过一路上夏木繁的“急训”,感觉自己是一条合格的警犬,自控力极强,喝完水就眼观鼻、鼻观心,端端正正坐在夏木繁身旁。任范阳平怎么撩拨都无动于衷,颇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庄严。
范阳平看着,越发有些心痒痒,正要上前摸摸雪糕的脑袋,夏木繁抬眸看了他一眼。范阳平有些讪讪地收回手,这才想到正事:“夏警官,黄仲良这个人在你们那里可能没人认识,但在我们当地挺有名的,不仅有钱,还做慈善,华良小学就是他捐钱建起来的。”
夏木繁看一眼手中资料:“华良小学?良,是从黄仲良的名字中截取的,那华字呢?”
范阳平道:“黄仲良的妻子叫莫玉华。”
龚卫国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莫玉华的名字竟然放在了黄仲良的名字之前?你们这里女性地位这么高的吗?”
对啊,华国多年封建时代传来的旧思想,夫为妻纲,夫在前、妻在后,怎么黄仲良家里竟然把莫玉华的地位抬得这么高?
范阳平听他们这一说,八卦之心熊熊燃烧。黄仲良本来就是浣城名人,他的家庭一直都被大家所关注,范阳平作为浣城本地人,知道些八卦也正常。
这些八卦,通常都不会写进正式文本。
“说起这个莫玉华,也是个传奇式的人物。”
“她是个杀猪匠的女儿,有一把子力气,又生得粗壮,脾气火暴,没人敢惹,更别说求亲。不过她是家里唯一一个女儿,上面有三个哥哥,父母、哥哥都很疼她,也不着急嫁她出去,就让她在家里自自在在当闺女。”
“不知怎么地,莫玉华看上了黄仲良。那个时候浣城还没建市,黄仲良在镇上打工,瘦骨嶙峋,土里土气,莫玉华的家里人横竖看不上,可莫玉华却死活要嫁给他。莫家人拗不过女儿,贴补了不少嫁妆,让小两口在镇上安下了家。”
“黄仲良自从和莫玉华结婚之后,就好像突然开了窍一样,做什么生意都赚钱。他一开始做电子产品,从深市那边进货拿到镇上卖,后来浣城建市之后,他发现这里人工便宜,就学台商的操作模式,在浣城开电子厂、在羊城开店。”
“你们别看我们浣城以前是个不起眼的小渔村,但因为靠深市、羊城都近,交通也方便,八十年代生意潮一来,浣城一下子就出了好多有钱人。黄仲良做生意稳、准、狠,从电子厂到服装厂、食品厂,在浣城开了三个大厂,店面开了十几个,全国各地的商场、超市都有他们家的产品,家里不知道有多少钱。”
“不过,黄仲良惧内。做生意的人是黄仲良,但管钱的人一直都是莫玉华。一开始黄仲良做生意的钱就是她们家出的,莫玉华又是和他一起从苦日子打拼过来的人,所以黄仲良对她一直很感激,什么都听她的。我们浣城很多女人都羡慕莫玉华,说她慧眼识英雄,是个好命女人。”
听到这里,冯晓玉撇了撇嘴。
感激?什么都听她的?只怕这些都是假相吧?黄仲良都已经在荟市养了个小蜜,还生了个儿子,惧内个屁!
冯晓玉忍不住打断他的话:“莫玉华真的好命吗?”
范阳平叹了一口气:“婚姻嘛,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莫玉华生在杀猪匠家中,从小就不缺油水。困难时期好多人饿死咧,偏她吃得一肚子荤腥,不知道多少人羡慕,这算是好命吧?她嫁给小两岁的黄仲良,夫妻生意越做越大,开豪车、住别墅,两人一起出席酒会都是她走前、黄仲良在后,家庭地位很高,这也算是好命吧?要说遗憾呢,也就是他们俩只有一个女儿,莫玉华怀二胎时正赶上建厂区的时候,她天天盯工地,摔了一跤,滑了胎,从此不能再生。”
现在夏木繁关心的是,杀害白佳萦的那两名杀手是谁,黄仲良有没有把瑞瑞抱回来。至于莫玉华是不是好命的女人,夏木繁觉得并不重要。
夏木繁问:“如果管钱的人是莫玉华,那黄仲良哪来的钱养小三?”
范阳平笑了:“男人嘛,总会藏点私房钱。莫玉华管公司的帐,但黄仲良在外面奔波,身上肯定也少不了钱。像他这样的大老板,公关费用肯定不少,每个月漏个万把块钱出来,不难。”
是了,黄仲良每个月给白佳萦五千块钱生活费,白佳萦每个月给家里寄一千块。
一千块足够白佳萦的父母慢慢攒起来盖房子、娶媳妇。
五千块足够白佳萦在荟市这么一个不繁华的城市过上富足日子。
可是,对于黄仲良这样一个在全国各地到处都有公司、门店的大老板,这五千块钱只不过是他从指缝里漏出的一点私房钱罢了。
夏木繁沉吟片刻:“买房子、安家、生孩子,这些都要用钱,而且数额并不小,难道莫玉华真的一点也不知情?”
买房子、装修,生孩子,算下来怎么也得十万,这么大一笔钱,势必会惊动莫玉华。如果莫玉华眼睛里容不下沙子,那她也有作案嫌疑。
先前夏木繁一直将视线集中在黄仲良身上,但听范阳平这么一介绍,开始对莫玉华也产生了兴趣。
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位女性,能够让自己的名字排在丈夫之前?
孙羡兵在一旁说了句:“我估计,黄仲良是真的惧内。”
冯晓玉有点不服气:“为什么?他都在外面找女人生孩子了,还惧内?”
孙羡兵道:“我先前一直奇怪,咱们荟市既不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又不是风景优美的旅游城市,更不是白佳萦的家乡,为什么黄仲良要把她安顿在荟市。现在听范警官这么一说,我大概明白了。”
所有人都看向孙羡兵,听他继续分析。
孙羡兵继续说道:“黄仲良明显是在躲着莫玉华嘛。他找了个女人,但是害怕老婆知道,所以琢磨着把白佳萦藏在一个莫玉华发现不了的地方。荟市距浣城八百多公里,也不是什么大站,物价水平比较低。把房子买在荟市,一来房价相对便宜,花不了多少钱,五千块钱就能养一个家。二来荟市经济、交通都不算发达,不会遇到熟人。”
这样一说,冯晓玉连连点头:“你别说,黄仲良为了把白佳萦藏起来还真是动了心思,看来他是真怕老婆。”
可是龚卫国却有不同的意见:“也不一定是躲着莫玉华。有可能这小子一开始就没有安好心,打算去母留子,所以才想方设法遮掩形迹,生怕被人发现他的存在。白佳萦生孩子他不在,一年也只看望过她几回,平时联系从来不用大哥大拨打白佳萦家里电话。这回要不是他动手之前用了酒店电话,我们还真找不到他。”
这个理由,也说得通。
范阳平道:“管他是为了什么躲着人,反正不是个好东西。莫家对他恩重如山,莫玉华是和他一起吃苦的糟糠之妻,可是他却背信弃义,在外面养小蜜。现在还闹出人命,可耻!”
龚卫国冲着范阳平竖了竖大拇指:“范警官是性情中人。”
范阳平爽朗一笑:“看你们都比我年纪小,你们就叫我一声老范吧。现在资料看完了,后面你们打算怎么办?要不要传唤黄仲良?”
夏木繁皱眉思索了一阵,摇了摇头:“不,暂时不惊动黄仲良。我们先摸一摸黄仲良的社会关系,等找到实锤证据再抓人。”
不管主犯是黄仲良还是莫玉华,他们都是夫妻,夫妻一体,利益捆绑紧密。一旦惊动了任何一个,两人就会结为同盟,迅速处理所有证据,到时候可能什么都查不出来。
就算黄仲良承认案发时到过荟市,怎么证明是他害死了白佳萦?
他是买凶杀人,不是亲自动的手,他会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据。
有杀人动机,并不能说就一定会杀人。
瑞瑞已经被人抱走,说不定黄仲良还可以倒打一耙,说白佳萦不过妇道,和别人生了儿子,现在她被野男人杀了也是活该。
如果主犯是莫玉华,只要警方传唤黄仲良,她可以立刻壮士断腕,将所有罪名都推到黄仲良身上。
黄仲良只要一入狱,公司、工厂、钱……所有的一切都将是她和女儿的。这样的报复,难道不完美吗?
女人的恨,有时候会比爱更刻骨铭心。
重案七组向来都听夏木繁的,龚卫国问:“那,我们现在要做点什么呢?”
夏木繁站起身,弯腰牵起雪糕颈上绳子,微微一笑:“找个地方住下,每天遛狗吧。”
遛狗?所有人的目光里都带着疑惑。
只有雪糕欢喜地吐了吐舌头。

第114章 逛街
龚卫国、孙羡兵和虞敬他们跟着范阳平开着车到处跑,调查黄仲良与莫玉华的社会关系,夏木繁则和冯晓玉带着雪糕逛街。
南方城市的骑楼建筑很适合这里湿热的天气。
两、三层的小楼,底层沿街面后退,留出公共人行空间。人在檐廊下行走,上面有楼板遮阴挡雨,就算是夏天逛街也不会觉得热。
浣城这十几年发展得非常迅速,老建筑都焕发出勃勃商机,骑楼的一楼改造成了商铺,卖什么的都有,电器、服装、鞋袜、雨伞、玩具、小吃……
冯晓玉本就看美,只是因为工作性质不好穿得太花哨。沈奕彤案子结束之后她和税务局的小伙子相亲,两人一见钟情,正在甜蜜的恋爱期,对自己的形象特别在意,一看到商场里的漂亮衣服就挪不动脚步,拉着夏木繁便往店铺里走。
夏木繁虽说性子野,但也是个女孩子。她现在找回母亲,又拜了师父,在重案组工作如鱼得水,日子越过越顺心,内心渐渐柔软起来,被冯晓玉这一拉,兴致勃勃地进了店。
至于雪糕,它并没有跟着进店,而是乖乖地蹲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来往的人群。
雪糕是只纯种边牧,毛发黑白两色,油光发亮,眼睛明亮、举止有度,引来不少路人的夸赞。
“这是谁家的狗?这么听话。”
“应该是经过训练的狗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
“这只边牧真漂亮,养得好啊。”
雪糕虽然不似煤灰那般鬼机灵,听得懂人话,但它能从人们的表情中猜到他们的善念与喜欢,虽然有心矜持,但到底还是年纪小没城府,嘴一咧,笑开了花。
忽然,一缕熟悉的气息飘到鼻端。
雪糕嗅了嗅,耳朵竖了起来,从喉咙里发出一道低沉的声音:“汪!”
【夏夏!】
【我闻到了。】
【在马路对面,不过我没找到人。】
夏木繁和冯晓玉看中了店里一款吊带无袖长裙,这里的小姑娘都爱穿,单穿清凉俏丽,外披一件小披肩则显得温婉雅致,正打算试穿,听到雪糕的叫声,夏木繁立马放下手中裙子,走到雪糕身边。
“是谁?在哪里?”
雪糕听到夏木繁的问话,双眼闪着亮亮的光,专注地盯着斜前方。
【踢我一脚的那个人。】
【他就在这里。】
夏木繁原本以为雪糕最早发现的那个人会是黄仲良。
她和冯晓玉现在逛的这条商业街是浣城最早、最热闹的所在,也是黄仲良发家的地方,有几家店面就是他开的。
所以,在这里偶遇黄仲良很正常。
至于进屋杀人、抢孩子的那两个歹人,夏木繁想过他们会是浣城人,但没想到这么快就遇上。
夏木繁牵起雪糕,轻声道:“别急,别叫,别惊动他。我带你一起过去找。”
冯晓玉也跟着从店里出来,见夏木繁牵起狗绳,有点紧张地问:“怎么了?是不是雪糕发现了什么?”
夏木繁点了点头:“雪糕好像找到人了,我们走。”
冯晓玉一听,神情顿时兴奋起来。这么快就找到人了?雪糕果然有用!夏夏的决策是英明的。
雪糕目光炯炯,不断吸动着鼻子,顺着那缕气味找了过去。
边牧的血脉中自带牧羊天赋,纪律性强、服从性强,天性爱奔跑。如果依雪糕的性子,此刻它已经挣脱狗绳,快速奔向气味的源头。
但雪糕很听夏木繁的话,压制着那股疾驰的冲动,一步一步走向对面。
夏木繁逛的这条商业街以服装鞋袜日用品为主,对面则小吃、饭店、糕点比较多,雪糕闻到的那股气味,自是从一家熟食店里飘来。
混合着卤肉、烧腊的香味,这股气味雪糕早就深深刻在记忆之中。
就是股味!
它追着这股味跑了几条街。
一边走,雪糕一边在喉咙里发出低而闷的声响。
【我看到他了。】
【黑色短袖衫、花短裤。】
【瘦,壮,手指头有一个大金戒子。】
雪糕的话,让夏木繁迅速锁定来人。
熟食店里电扇风呼呼地吹着,靠里摆着几张条桌、板凳,看着有些简陋。
门口左边一个全玻璃的明档,里面用盆装着各种熟食,以猪肉类为主。叉烧、卤肉、卤排骨、卤猪耳、卤猪尾……
一个五十来岁的黑瘦男子,打扮很随意,穿着双夹指软底拖鞋,慢悠悠地走进熟食店里。熟食店老板熟络地和他打招呼:“莫老大,今天吃点什么?”
男子抬手摸了摸脑袋,手指头那个大金戒子耀眼得很:“老规矩。”说罢,他走进店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莫老大?
夏木繁第一时间,便想到了莫玉华的三个哥哥。
雪糕带着夏木繁刚来到熟食店门口,店老板忙推开玻璃隔挡,大声道:“姑娘,狗可不能进店里。”
夏木繁笑着摆了摆手:“我们不进店,买条叉烧。”
店老板这才松了一口气,从架子上挑了一条叉烧称了称:“要不要切?”
夏木繁本就是为了拖时间:“切。切薄点。”
雪糕蹲在门口,叉烧的香味让它口水流了老长。不过它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目光紧盯店里那个男人。
也许是感觉到了雪糕那炽热的目光,正在享用猪耳朵、烧酒的莫老大抬起头。
莫老大看一眼雪糕,眉毛皱了皱,再看是两个漂亮的小姑娘,便没有在意,继续喝小酒、吃卤菜。
在他看来,不过是一条狗而已。这条狗和那条狗,有什么区别?不都长得差不多。
这一对眼之间,雪糕却立刻确定:就是这个人!
就是这个人,闯进家门。
就是这个人,拿刀刺向白佳萦。
就是这个人,一脚把它踢到墙角。
汪!汪汪!
心情太过激动,雪糕忍不住叫了两声。
夏木繁收紧了雪糕的绳子,示意雪糕不要动。
冯晓玉往夏木繁身后躲了躲,悄声道:“这人,看起来好凶。”
夏木繁假意害怕,看着店老板问:“那个人是谁啊?怎么那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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