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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by蛛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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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飘荡的小船靠岸了,虽然是触礁靠的岸。
变成丧尸三年多,和闻九则重逢两个多月,到今天,重新遇到亲人,薛铃心里忍不住冒出太多太多的复杂情绪。
她“哭”完了一瓶水,闻九则用毛巾给她擦脸,擦拭被打湿的座椅,抱着她躺在放平的座椅上,故意说一些欠揍的话。
薛铃把他的衣服抓出好几个窟窿,攥在手里,渐渐平复情绪。
“因为妈妈伤心完了吗?如果伤心完了,能不能回答我个问题?”
闻九则的体贴就像是暴风雨过后的彩虹,灿烂一会儿很快又消失,让人怀疑是幻觉。
“我之前以为你是变成丧尸之前来的安溪市,在那里意外变成丧尸,但你妈妈说,三年前在瑜市你就是这个样子了,所以你是变成丧尸后,特地去安溪市找我,对吗?”
薛铃:“……”
都已经确定了还问什么问。
她不吭声,闻九则也没追问,换了个问题:“你走了多久才到的?一年?一年半?”
他猜了几个都猜错,薛铃不情不愿地告诉他,是两年多,具体多久,她也记不清了。
这次他们从安溪市到瑜市,开车都花了两个多月,期间没有导航所以迷路走了不少冤枉路、路面坍塌或者人为拦截需要绕路、大批量丧尸和车辆聚集需要绕路、晚上休息、需要不断想办法弄到汽油、还有各种突发状况。
靠走的,那就更麻烦了。
薛铃差点迷路到草原去,顺着铁轨想找回方向,结果有一大段铁轨被两边山体滑坡给埋了。天晓得她是怎么走出来的。
两年多能走到安溪市,她已经很厉害了!
“很厉害,竟然能找到安溪市。”闻九则也夸她。
薛铃:“……”
被他这么一夸反而高兴不起来了。
闻九则:“你是来找我复合的吗?”
薛铃彻底不想哭了,她想冷笑。
想得真美啊你,还复合呢,她是来复仇的!
闻九则:“这么辛苦才找到我,当时见到我竟然没有咬我,你是真的在乎我。”
薛铃:“……”
这狗的记性应该没差到这种地步吧?
他们刚遇上那会儿,她是不想咬他吗?那不是想咬没咬到吗,反应那么快,力气又死大,还绑着她挣都挣不开,他是一点不提啊。
下午,闻九则在车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又看到了薛苹英女士。
她抱着昨天那个几岁大的小女孩,主动走过来和他搭话。
“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准备在秀安基地住下吗?”
闻九则听到车里窸窸窣窣的动静停下,露出个笑脸回答:“我叫闻九则,下午就准备离开了。”
他看一眼她怀里那个小女孩:“这个小孩是?”
薛苹英拍拍那个有点怕生的小女孩:“这是我继女的女儿,她爸爸没了,她妈妈每天要工作,我就带着她。”
死去的人实在太多,每一家都失去过亲人。上午因为骤然听到死去女儿的名字而红了眼睛的薛苹英,现在看起来已经不再悲痛,毕竟对她来说,已经过去很久了。
但很长时间没人和她提起过女儿,薛苹英突然生出和人交谈倾诉的欲望。
“她叫天天,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就和我铃铃一样。铃铃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很少哭,也不爱闹,我一抱着她就乖乖的。”
“几岁就很懂事了,还会给我送伞呢。”
闻九则靠在车窗上听着,薛铃就靠在他身后,也安静听着。
她还记得这件事,她当时才在舅舅家住了一年,暑假的时候接到妈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了,哭着说想她,想和她一起住。
妈妈听她哭了,也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她也想女儿了。
所以请了假连夜坐火车,把她接到她那里去住,说好过完暑假再回舅舅家。
当时妈妈一个人在外打工,工资不高,住宿条件也不好,就住着一个小单间,还是楼顶,白天非常晒,舍不得装空调,只用一个电风扇。
是薛铃去了之后,她才装了空调。
白天妈妈去上班,薛铃就一个人待在那个房间里,每天妈妈去上班前都要叮嘱她很多,不要碰刀不要碰插头不要拿热水。
她每天都是带着对她的不放心去上班,中午还要匆匆赶回来看她一眼,再匆匆回去上班。
有一次到下班时间,下了很大的雨,薛铃没等到妈妈回来,抱着伞下楼了,但下了楼又不知道往哪走,只好坐在楼下等她。
“我等雨快停了才回去的,看到铃铃抱着伞在楼下等我,一看到我她就哭了,说‘妈妈有狗狗咬我’,我一看,一只巴掌大的奶狗,咬着她的裤腿。”
薛苹英回忆着这些,露出了笑容。
多年后想起来,她还能微笑,但当时年轻的她顾不上其他,心里只有后怕,上去严厉地告诉女儿不能一个人下楼。
她经常能听到哪里又丢了小孩,真的太害怕自己一个没看到,孩子就被拐了。
闻九则忽然问:“薛铃小时候怕狗?”
薛苹英愣了下:“不,她喜欢小狗的,那天那只小狗咬她裤子吓到她了,她还跟我说小狗不是故意咬她,是饿了。后来我带她下楼玩,她每次都要找小狗,想跟它玩。”
她一直抱着那个叫天天的小女孩说话,有些累了,便把她放下来。
天天脚踩在地上,她没有关注大人们在说什么,看到地上有只虫子,忽然伸手去抓。
薛苹英见了忙去阻止:“天天,不要抓虫子,虫子会咬你的。”
她又无奈地重新把孩子抱起来,随口说道:“小孩子就是喜欢玩这些小虫子,一点都不怕的,我铃铃也是,她小时候还抓着青蛙亲呢。”
闻九则面色古怪:“抓着青蛙……亲?”

抓着青蛙亲这种事, 薛铃自己都没印象,毕竟那发生在她三岁之前。
但大人总是乐此不疲地把孩子小时候的种种黑历史翻出来重复叙说。
薛铃上小学那会儿,一部青蛙王子的动画片火遍全国, 薛铃小时候亲过青蛙的事就更是被拉出来反复鞭尸。
提起的次数之多, 听得薛铃都已经快免疫了,亲戚们因为这事笑起来,她也能在一边露出不失礼貌的微笑。
被朋友们知道了, 起哄喊她公主的时候,她也就是不好意思地脸红一下。
但是!这不代表她能接受这种童年笑话被闻九则知道!
他一定一定会狠狠笑话她的!
薛铃毫不怀疑,等到五十年后,闻九则这狗还会突然对她来一句:“记得吧, 你小时候亲过青蛙。”
只要想到要被他一直笑话, 就好想死。
不是她死, 就是闻九则死。
薛苹英聊完抱着孩子走了, 闻九则目送她走远,拉开车门,张口就是一句:“青蛙……”
薛铃原本靠在椅子上死了一样安静, 听到这两个字, 蓦然弹起来,开始在车里发疯。
车里乒铃乓啷一顿乱响, 整个车子都摇晃起来。
闻九则把着车门, 微微后仰, 笑容灿烂过头。
停车的地方离基地很近,路过的人也多,所有人都被震动的车子吸引看过来。
闻九则收敛了一下自己过分的笑, 躬身上车阻止:“好了好了,我不说了。”
“我不说, 我闭嘴,咳。”
薛铃这才停下来,抓着被她拔下来的座椅头枕,警惕怀疑的目光直直盯着他。
闻九则突然提起另一件事:“我们要走了,你想给你妈妈送点什么东西吗?”
薛铃放下手里的凶器。
闻九则建议:“把那条火腿送她吧。”
不是最开始那条,那条已经吃完了,现在车上这条还没开始吃的是薛铃后来找到的。
火腿这种东西,偶尔吃吃还行,每顿吃真的受不了,闻九则好不容易才把第一条解决了,转头薛铃就找出第二条。
看到她开开心心地写“你喜欢吃,我就又找了一条”,还花了那么多时间特地去找,闻九则那句“不想吃”就说不出口。
“那个火腿留给你妈妈,也算是你一点心意。”闻九则说。
薛铃点头,爬到后面去翻找,看看还有什么可以一起送给妈妈。
最后整理出了一袋子。
她不能出面,就交给了闻九则。
闻九则没有去找薛苹英,而是在路边拦住了和薛苹英一起住的继女还有薛铃舅舅家的表姐,告诉她们那些是薛苹英的东西,请她们转交。
把东西送出去,他们没有再在秀安基地停留,很快离开了这里。
等薛苹英察觉不对,也找不到他们了。
“他们都过得不错,挺好的。”薛铃在车上沉默了很久,拿出写字板写了这么一句话。
她刚成为丧尸的时候,没有顺势和妈妈他们说清楚自己的情况,现在也不会和他们相认,再去打破他们平静的生活。
如果他们知道她的情况,喜悦只会是一瞬间的事,接下来无穷无尽的时间,都是担忧和痛苦。
就像闻九则这样,因为她还在感到高兴,又被时刻提醒她其实已经不算活着,意识到一次就被刺痛一次。
他是个很厉害,又很坚强的人,所以还能每天都朝她笑,但妈妈和舅舅他们不行。
“我现在也过得不错。”
薛铃又写,感到一阵心灵的平静与空虚。
闻九则说:“我过得不好,我如坐针毡。”
薛铃:“……”
又有你什么事?
闻九则挪了挪屁股,露出他的座椅:“你看看,这个座椅是不是被你刚才跳来跳去踩坏了,里面的弹簧都出来了。”
薛铃:“……”
心灵的平静被一句话打破。
从前薛铃在家不小心弄坏了什么,只会下意识道歉弥补,但对闻九则……敢面刺寡人之过者,受拳头赏!
受了邦邦两拳后,闻九则手动把她搬到驾驶座,和自己换了个位置:“你反正不怕扎,你来开。”
薛铃区别对待的原因就在这里,闻九则不会因为她弄坏什么而怪她,他只会借机犯贱。
被闻九则这么一强调,坐在驾驶座上的薛铃,还真觉得有点硌人。
两人再次停车休息的时间,薛铃下车了。
闻九则懒散地坐在车前盖上,托着下巴,笑着看薛铃愤愤地拉开路边的废弃车门,挨个去找。
很快她找了个坐垫回来,还没放下,闻九则忽然将手伸到她面前。
“看,这是什么?”
是一只青蛙,被闻九则提着一条腿在空中晃了晃。
薛铃:“……”
手里的坐垫啪地掉在地上,闻九则把青蛙一丢,抬脚踩上车顶。
薛铃在这一刻超越了丧尸的平均速度,一手抓住那只青蛙,一手抓住了闻九则的脚。
被她拽住,闻九则又不能像对待敌人那样一个后踢甩开,只好倒下去的同时用手撑一下,免得摔得太狼狈。
薛铃趁机压到他身上,抓着那只青蛙往他嘴上按。
狗东西,你也给我亲!
闻九则眼疾手快按住她的手腕,没让她真把青蛙按在自己脸上,又飞快在她脸颊上亲了下,笑眯眯提醒:“你要是把青蛙按我嘴上,我接着就会亲你。”
薛铃在不要脸比赛中,荣获第二名。
不想再亲青蛙,也不想和青蛙间接接吻的薛铃,松开闻九则,把手里的青蛙丢进旁边的水沟。
一回头,闻九则捡起她找来的坐垫,拍拍上面的灰,对她感慨:“欸,你还是心疼我。”
用一套丝滑小连招把前女友气到跳脚后,闻九则才收了神通,开始刷锅做饭,不再继续撩拨她。
虽然看着薛铃气得跳起来的时候,他很想给她找个跳绳顺便跳跳,但怕她真的气到失去理智咬人,就放弃了。
最重要的是,周围也找不着跳绳。
只顾上和闻九则生气,车子开进熟悉的瑜市道路时,薛铃都没来得及产生什么很复杂的情绪。
瑜市的常住人口数量比不上一线城市,看起来经过了清剿,外围的丧尸数量不是很多。
几条主要的道路也被清理过,废弃车辆堆积在两边,方便拾荒队开车进城。
闻九则在通往市中心的那条路一个转弯,拐进没被清理过的另一条路。
两人的学校都在高校区,学校占地面积大,新建的校区都在瑜市外围,并不在繁华的市中心。
为了上学方便,薛铃租住的房子距离学校不远。
车子停在那栋居民楼下,闻九则仰头看到墙面的焦黑。
楼里经历过一场大火,烧了好几户人家,幸好没有把整栋楼全部烧完。
薛铃曾经租住的房子也被这场大火波及,客厅的小阳台那块黑乎乎的。
以前薛铃在那个小阳台上摆了一盆牵牛花,她也没怎么管,但那盆花长得非常茂盛,叶子绿油油一片像块窗帘。
花期时许多蓝紫色喇叭花缠在窗台栏杆上,每回闻九则走到楼下,都会下意识看一眼那个窗台。
他从没将闻家当做自己的家,也没期望过有什么家,但薛铃在很短的时间里,轻易就给他灌输了“这里是他家”的想法。
每次想到“回去”就会想到这里。
那一年,不管什么时候来到这,只要抬头看到那个窗户,他就觉得放松。
就在前不久,他还梦见了这里。
梦见薛铃坐在那个小阳台上背书,她脑袋一点一点,嘴里翻来覆去地念,把她的书本翻得哗哗响,偶尔抬手晾一晾才洗过不久的头发。
闻九则躺在沙发上凝望她的背影,被白色瓷砖地板上反射的日光刺得眼睛发涩。
客厅小茶几上有个铃铛摆件,伸手拨一下就发出清脆的叮铃声。
“叮铃——”
手臂突然被锤了一拳,闻九则把目光从那个黑乎乎的窗台上,转到身边的薛铃。
薛铃伸出一根手指往上指了指,问到底要不要上去。
是他要过来看看的,现在站在楼下又不动。
闻九则抬脚往楼上走:“你猜家里东西有没有被人拿过?”
那肯定被幸存者翻过了,还用问吗,说的什么废话。
他们上到五楼,没在楼里看到一个人或是一个丧尸。
落满灰尘的门一推就开了,入目是烧得黑漆漆的客厅,还有被烧了一半的厨房,但房间幸免于难。
这里已经很久没人来过了。
闻九则手插在口袋里,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走了一圈,从沙发边捡起掉落的铃铛摆件,放回了歪斜的茶几上。
“叮铃——”
薛铃走进了卧室,闻九则在门口看了眼,转到旁边的客卧。
他刚住进来的时候,在这个房间住了段时间,后来这里空置了就被改成书房。
沙发床叠着,书桌靠着书架。
闻九则顺手拉开抽屉,一个薄荷绿的拍立得在抽屉里滚动一下。
这是他们去旅游那次买的,后来就没怎么用了。
旁边两叠相片,被细心的塑封处理过,哪怕过了三年多,画面也还算清晰。
最上面一张是他和薛铃的合照。因为他太高了,当时是蹲下来拍的,姿势看起来有点别扭。
下一张是薛铃,他拍的。照片里的薛铃一脚踩在水池里,神情糟心。
当时拍的时候,薛铃是站在水池边摆了个美美的姿势让他拍,但闻九则摆弄半天都没拍,薛铃有点急了,想教他怎么拍,一分心脚滑摔进了水池里,闻九则当即抓拍到了这一张。
每一张闻九则差不多都记得,拍得好的,还有几张拍得不好的。
有他只露了半张脸,有两人的脸拍模糊了,这些没拍好的相片都被好好保存了下来。
但最底下还有好几张闻九则之前没见过的。
一张背景是在薛铃的学校南门,那条街上有很多梧桐树,照片里的他是在等薛铃出来。单手插着兜,捏着一片梧桐叶子在看,光线很漂亮,但他照的不清晰,像个黑色的影子。
还有一张是他的背影,是他靠坐在篮球场的铁丝围栏后面。
有他在街上行走的背影,路人大概是因为他的身高,扭头看他,也被镜头捕捉留在了相片上。
翻过那叠相片,闻九则抽出了那张两人的合照,放进口袋里。

当初薛铃离开匆忙, 这个小家里的东西什么都没带走。
屋内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但是不算特别乱,至少整个卧室还大体保留着三年前的模样。
薛铃打开衣柜看看, 又一个个拉开抽屉瞧瞧, 目光一一扫过桌上的那些考试资料和书籍、她的水杯、朋友送的桌面摆件,死去的多肉小盆栽……
看了一圈下来,竟然不知道要拿什么。好像什么都想带走, 又什么都没必要带走。
拉开桌前的椅子,薛铃在那张落满灰尘的椅子上坐下来。
灰尘在空气里飞舞,目光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绿树和更远处的学校建筑。
很多个日夜,她就是坐在这里学习或者发呆。
“笃笃。”
薛铃转头, 闻九则站在卧室门口, 他并指敲门:“还以为你在收拾, 原来在犯懒, 没有想带走的东西?”
“没有,都用不上了。”薛铃在落满灰的桌面写字回答他。
就让这些东西都留在这里吧。
闻九则看了她写的,走到衣柜前抬手打开最顶上的柜门, 轻松单手取下行李箱, 又把底下衣柜门推开,开始在里面挑衣服。
她常穿的那些带上, 穿自己的衣服怎么都比穿别人的衣服舒服。
薛铃喜欢把看得见的地方收拾干净, 但衣柜里面却经常乱糟糟的, 柜门一关就眼不见为净。
到夏天了,衣柜里冬天的衣服还没收拾出来,臃肿地和夏天的衣服挤在一起。
这个衣柜本身不大, 薛铃又爱乱放,经常满得合不上衣柜门。
等到闻九则住进来, 衣柜还要分给他一角,就更不够用了。
闻九则上次来这里还是和薛铃提分手之前,那会儿衣柜里他的衣服混在薛铃的衣服堆里。
现在随手一拨,他的衣服都不见了,倒是衣柜角落塞了个黑包裹,从袋口掉出来的袖子看,像是他的衣服。
薛铃自己的衣服都不去收拾,却帮他把衣服收拾了,这怎么不叫在乎。
闻九则选择性地忽略了那个黑包裹上贴成大叉的胶布。
给薛铃挑了几件衣服,闻九则打开行李箱,又默了默。
行李箱是他们之前去旅游时用过的,里面竟然还有不少东西没有收拾出来。
闻九则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一条裙子:“这不是你之前死活找不到的那条裙子吗?”
薛铃瞬间起身:哎呀!真的!怎么在这里!
当时为了找这条裙子,家里衣柜被她翻了个底朝天,床上都堆满了衣服。
闻九则当时坐在床上敷衍地叠着自己那几件衣服,听着她喃喃自语“到底放哪里去了”,左翻翻右翻翻,整个人都差点钻进衣柜里去。
原来是放在这个行李箱里了。
“哦,还有你死活找不到,非说是我弄丢了的指甲钳。”闻九则从行李箱内袋掏出一个多功能指甲钳。
行李箱里还有车票飞机票景点票据、旅行洗漱装、面霜小样之类的。
闻九则把行李箱里那些用不上的杂物清理出去,把薛铃的衣服往里塞。
本来不知道该带走什么的薛铃,看到闻九则装她的衣服,突然就觉得很多东西都想要带走了。
她也挤到衣柜前,找出自己最喜欢的一条围巾,丢到打开的行李箱里,又对着自己的几个背包陷入选择困难,最后选了一大一小两个最常用的。
抽屉里以前表姐送她的一条金手链,带上。
身份证,留作纪念,带上。
一个全新的笔记本子,还有一盒没开始用的笔,带上。
用习惯了的梳子和夹子,带上。
七零八碎的东西加在一起,行李箱装不下,又另外装了两大袋子,薛铃手里还抱着一床天蓝色格子毛毯。
“这就是你说的没有想带走的东西?”闻九则轻踢一下脚边那几个大小包裹,搬家也就这样了。
薛铃:“……”
还不是你先开始的。
她略有心虚地把毯子顶在头上。
把东西运到楼下,闻九则“见缝插针”,把这些东西全塞进车里的空隙,意外看见了那个装着自己衣服的黑包裹。
都没注意她是什么时候塞进来的。
坐上车,薛铃举起写字板:“你要来瑜市,就是为了搬家?”
闻九则开动车子,顾左右而言他:“去学校逛一圈?”
他们又去了学校,薛铃的学校。
当时正值假期,学校里人不多,因此学校里的丧尸也不多,相比繁华街道上乌泱泱的丧尸群,这里堪称地广人稀。
车子开过教学楼、食堂、人工湖,转了一圈停在女生宿舍楼下那条街。
薛铃大学之后就一个人在外租房,但有时候一个人住外面太孤单了,上课也不是很方便,所以课多的时候还是住宿舍里。
大二本来也准备住宿舍,后来被人在宿舍底下告白,她才搬出去。
“之前有个人在这里向你告白,记得吧?”闻九则也说起这事。
“然后,你在这里答应和我交往。”
何止呢,不仅是在这里答应和你交往,也是在这条街上和你分的手。
薛铃想起那事,撇嘴,推开车门下去。
这条街上栽了很多香樟树和苦楝树,三年多没人清扫,整条街上都铺着落叶,踩上去簌簌响。
瑜师大里种的都是些喜欢落叶的行道树,一到秋天,特别是起风了,天上到处都飘着叶子。
很多同学觉得那场景很浪漫,会拿出手机拍摄。
但此刻,凄凉的小风吹着,两人站在马路上看着落叶,远处有匆匆赶过来的落单丧尸发出兴奋吼叫,没有半点故地重游的浪漫气氛。
“都三年多了……”闻九则靠上路边的栏杆,问,“现在能跟我复合吗?”
问完他起身,先去把那个越来越近,鬼吼鬼叫的丧尸处理了,再一脸如常地走回来继续说:“当初的事,你应该已经不生气了吧?”
薛铃:“……”
她用脚扒拉面前的树叶,划拉出一个“行”字,等到闻九则露出笑容想要来抱她,才拍开他,在“行”前面继续划拉出一个“不”字。
——不行。
他们两在一起的契机很随便,闻九则觉得她当初之所以会答应就是不好意思拒绝别人。
反正当天有两个男的对她提出交往,她一定会答应一个,不是他就是另一个。
她只是不想挑了,所以随便选一个,好结束那种被人追求纠缠的尴尬。
她这个人就是那种,心里不想和人去聚餐,但是别人多劝两句就抹不开脸答应,去了之后没有喜欢的菜又不好意思开口加菜,饿着肚子还不敢提出提前离开,最后又累又饿还得陪他们去ktv玩第二轮的人。
和他的交往也是,一时脑抽答应了和他在一起,自己给自己加了很多义务和责任,虽然不喜欢也要照顾他,经常被气到也不好意思提分手……
闻九则一直没搞懂,她能和他交往一年多,究竟是后来慢慢喜欢上他了,还是习惯了有他陪着,所以觉得一直那样过下去也很好。
尽管交往一年她有了一些进步,终于可喜可贺能对人说不要了,但依然不会拒绝他。
噢,现在会了。
闻九则:“……”
但我希望你学会拒绝不是希望你在这个时候拒绝我。
薛铃用脚在落叶上划拉出两个字,站在旁边伸手摆出展示的姿势,生怕他看不见。
闻九则迈步过去,用脚把那个“不”字涂掉了。
“重来。”他说,“刚才不算。”
笑死人了,你说不算就不算啊!
薛铃把那个“不”字重新划拉出来,挑衅地站在中间看着他。
闻九则:“好,我待会儿就要让你亲自把这个‘不’字涂掉。”
他说:“我这次的问题是,分手行吗?”
薛铃:“……”
诡计多端的男人。
在她冲过去想使用愤怒头槌的时候,闻九则一个巧妙的动作把她抱起来,强行将之变成了双向奔赴的拥抱。
“为什么不答应,你不是什么东西用习惯了都不喜欢换吗?”
沐浴露、洗发露和牙膏,几年如一日用同一个牌子同一款;
鞋子穿坏了要去同一家网店再买一双一模一样的;
习惯吃一家店的早餐就一直在同一家吃,那家店关门后,每次去其他家吃早餐都要怀念一下原来那家……
“你不习惯新的,也没有新的给你,还是把我这个旧的捡回去吧,行不行?”
薛铃被他抱着晃了晃,脚尖都快踩不着地了,真的很想在他身上戳几个洞。
说什么旧的捡回去,搞得这么可怜,不知道的还以为当初是她要分手呢。
闻九则突然又把他放下,若有所思说:“你不会是,还在介意当初和我一起吃饭那个女人的事吧?你是不是误会了她的身份?”
当然不是!没有误会!那事连个导火索都不算,重点还在闻九则自己身上。
这个狗,都三年了还没搞明白她为什么生气!
在薛铃看来,两人分手得很突然。
前一天晚上闻九则还像往常一样,趴在她的床上,枕着她的枕头,摸到她放在床头边的记账本看,一边随意翻看,还跟她贫了两句嘴。
第二天中午,她和同学在附近餐厅撞见闻九则和一个漂亮姐姐一起吃饭。
当时两人已经快吃完了,起身结账,转头就进了六层商场买衣服,闻九则跟在那个漂亮姐姐身后,帮人提袋子。
闻九则平时在学校眼睛里都看不到别人,别管男生女生,和他说话他都爱答不理,今天竟然这么乖陪人吃饭逛街。
之前有这个待遇的,只有薛铃。
当时薛铃身边的朋友都欲言又止地看向她,没说出口的话在她们的目光中展露无遗。
——你男朋友,该不会出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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