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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by蛛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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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经常她笑得好好的,闻九则就会这样突然用手挤一下她的脸,挤出她满脸的问号。
问就是手贱。
薛铃听到再次手贱的男人低声温柔地问:“你怎么变成丧尸了呢?”
“你是什么时候……变成丧尸的?”
……不是我说,你问的太迟了。
被打理干净的薛铃坐在这户人家院门外的大树下,闻九则给她搬了把椅子放在树下,还不知从哪里找了顶森系风大草帽给她戴在头上遮阳。
“我去洗个澡,很快,你在这等我,不要乱跑。”
薛铃挺想逃的,但她清楚走不出去两百米闻九则就会追上她。
她一个二驱丧尸,跑不过四驱的闻九则。
而且看他现在把一个丧尸当成活人女朋友照顾的样子,明显精神不正常,薛铃都不太敢惹他了。
谁说只有活人怕疯子,死人也怕疯子啊。
吹着树下的小风,闻着自己身上的沐浴露香气,薛铃心想,算了,闻九则想养她就养,估计他也坚持不了多久。
远处街角,两个男人远远看着薛铃这边,凑在一起低声商量。
他们是一对兄弟,从末世开始后就活跃在安溪市附近,依靠打劫过路人为生。
像他们这样的劫道者有很多,通常三五个男人一伙,在路边埋伏,专对落单的人和车下手。
现在这时候,还敢一两个人开车在外面走的,都是些厉害角色,手里通常会有不少物资,只要能抢到一个就是大赚。
兄弟两个很少在安溪市附近遇到这样的肥羊,看到闻九则那辆车,他们异常眼馋。
改装过的车,底盘高,不像他们开了几年的破车。
“哥,现在就动手?”
“动手,你去撬车门,我去制住那个女的。”
年轻一些的黑壮男人垂涎地看着那个穿裙子的纤细背影,怂恿:
“哥,待会儿我们把那女的也带上吧,我们都多久没尝过女人味了!”
他哥更矮胖些,表情也有些蠢蠢欲动:“那你动作快一点,把车门撬开看看能不能开走,能我们就把那女的一起带走。”
两人是本地人,熟知附近地形,之前打劫从来没失过手。
他们前两天就被那个巨响的动静给吸引,远远看到是个大车队就没敢靠近,今天撞上个落单的车子,目测车上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这会儿男人不见踪影,就剩下个女的在外边坐着,简直是天赐良机。
兄弟两个观察一会儿,没怎么犹豫立刻决定动手。
当哥哥的慢慢靠近薛铃背后,弟弟则直奔车子。他从前在修车行做事,撬车偷车做的很熟练。
两人配合默契,打算的也很好,只是出了点差错。
负责控制薛铃的哥哥猛然从后面扑过去,按住薛铃的口鼻,想要防止她喊出声的时候,忽然察觉不对,对上了一双属于丧尸的暗红眼睛。
被陌生人捂嘴的薛铃:?
瞬间明白了眼下的情况,薛铃眼露凶光。
她干不过那个能打能控从前就一身牛劲的闻九则,还干不过这个虚胖男?
恰好人胳膊都送到嘴边了,薛铃也没客气地大咬一口。
“啊!”矮胖男人看清她的样子,惊恐大叫,触电似地松开她,连滚带爬往旁边跑。
“这女的是丧尸!我被她咬了!”
他声音里的恐慌绝望吓得正在撬车门的弟弟一个趔趄。
也不怪他这么绝望,丧尸虽然敏捷不够,但高防,还带毒带污染。
他这样伸胳膊给丧尸咬一口,半天时间不要就能变成一个新的丧尸。
薛铃看他吓得屁滚尿流六神无主的样子,呸了一口嘴里的血。
正想挪回去坐下,砰一声枪响。
连滚带爬朝弟弟跑去的矮胖男人往前栽在地上,脑袋一歪,底下迅速溢出红色。
闻九则满身水汽从屋里快步走出来,他上身还没来得及穿上衣服,袒露出性感的胸腹,打湿的头发黏在锁骨上,不停往下滴水。
他手里握着枪,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打死一个,枪口又对准了车门边的黑壮男人。
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男人吓得立刻举起手求饶:“别别!别开枪!”
他嘴里叽里咕噜吐出一堆含糊求饶的话。
薛铃还以为闻九则下一刻就要给他一枪,让他和地上那个男人一起去世。
但闻九则没有再开枪,他只是用绳子把黑壮男人绑了起来。
他绑人的手法也很熟练,黑壮男人动弹不得,被他丢到院子里。
薛铃看他绑完人,拽起地上那具矮胖尸体,拖着他消失在院子拐角。
没一会儿他走回来,双手湿淋淋的,在薛铃嘴边擦了擦。
“还是去院子里坐吧。”
薛铃盯着他的胸口,忍不住想,这个肌肉……看着好有嚼劲的样子。
这不是凭空臆测,她以前尝过。
薛铃挪开自己无神的双眼,不行不行,吃人不可以。
闻九则把她推进院子,重新给她放好椅子,自己回去继续没洗完的澡,很快就套着一件特别大的宽松白色T恤出来了。
快的薛铃怀疑他洗澡没洗干净。
薛铃看着他把换下来的衣服搓了搓,拧干随手晾在院子里,又擦拭皮靴上的脏污,最后摸出个磨刀石开始磨刀。
在他磨刀的声音里,被绑在薛铃不远处的黑壮男人呜咽哭出声。
薛铃瞟他一眼,心说哥们哭成这样干什么,他磨刀又不是要割你。
过了许久,闻九则磨完了刀,他忽然叹气,抬头看向薛铃:
“不想吃吗?”
薛铃:“?”
她反应了会儿,好不容易明白过来闻九则的意思。
如果她还是人,那一刻鸡皮疙瘩将会全体起立。
旁边这个被绑着的黑壮男人,是闻九则给她准备的。
他刚才是一直在等她进食。
难怪他把这男人丢在她脚边,她还以为是在故意吓唬他,想说恶人自有丧尸磨。
结果……
薛铃双眼发直地看着闻九则走过来,半蹲在她面前问:“都变成丧尸了,还挑食吗?”
他的神情平静,带着无奈的笑意,配上嘴里说出的话,让人毛骨悚然。
“还是说,不好下口,要我帮你切一下?”
他上次这么说,还是两人一起去吃牛排的时候。
薛铃的脸僵硬到做不出表情,很想抓着他湿漉漉的乱发咆哮:你是丧尸还是我是丧尸?!
可恶的妖孽坏我道行,我当了三年丧尸没吃过一个人,你一来就想让我破戒!
她心里咕叨着,双手乱舞着远离了他以及那个黑壮男人。
都走开啊!我不要!
闻九则看她在院子里乱走,没有一点吃饭的意思,只好作罢。
再度起身提着黑壮男人出去。
他回来后冲了冲刀上的血,拆开一包压缩干粮,吃了两口又递到薛铃面前。
“吃这个吗?”
薛铃还是视而不见,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最后面朝着院墙,将脑门抵在墙上磕了磕。
救命啊,闻九则他现在怎么癫癫的呀!
安静吃完了不知道早中晚饭哪一顿的闻九则,走过来牵住她,拍了下她脑门上的白灰:“走吧,我们换个地方。”
你又要去哪呢?
薛铃被塞进副驾驶,闻九则用两根安全带一左一右把她牢牢系上。
车子开动,薛铃看见外面街上一家玻璃窗碎裂的面包店,忽然想起和闻九则第一次见面。

偶尔放假时,她会去表姐开的面包店里帮忙。
那天晚上大概十点多,表姐有事先走了,她一个人守在面包店里,无所事事地看着架子上的蛋糕模型发呆。
面包店那一条街人流量不大,这个点人已经很少了,好一阵没人进店里。
薛铃正发呆想着事,忽然叮铃一声,门被人推开,一个人快步去架子上取了个面包朝收银台走过来。
“欢迎光临……”薛铃慢了半拍起身说,看清人后声音又骤然收紧消失。
这位顾客长得很高大,而且,他脑袋上都是血。
鲜红的颜色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滑落,连脖子上都是大片鲜红,一直淌进他的黑色T恤里,把肩头那一片都打湿了。
露出的结实手臂上也沾着干涸的血迹。
这个时间,看到一个满身鲜血的高大男人,薛铃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或者打救护车电话,总之,她的手下意识摸向了放在柜台上的手机。
她摸到自己手机的同时,男人的一根手指也按在了她的手机屏幕上,阻止了她的动作。
他随手擦了一下自己下巴上快滴落的血,笑眯眯地说:“别害怕,不要报警,这不是真的血,我是在玩COSPLAY。”
嗅到血腥味的薛铃:“……”
难道我长得很好骗吗?我看起来像傻子吗?
“我只是来买个面包,麻烦先给我结账。”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要付款。
薛铃看到他掏出摔裂了的手机,上面沾满血液和灰土,他按了两下,手机黑屏没能开机。
男人沉默了下,轻叹口气收回手机,也没拿柜台上那个面包,说了句抱歉就往外走。
“欸!这个面包你拿去吧,我请你。”薛铃喊住他。
满头血的奇怪男人拿着面包,刚出门就撕开包装吃了一大口。
一口顶得上薛铃十口,那个面包他估计三口就能吃完。
薛铃看到他下巴上的血滴在面包上,被他毫不在意地咽了下去,他看起来很饿,像饿了三天。
男人风一样进来,又风一样地走了,只留下一片淡淡的血腥味,还有她手机屏幕上一个带血的指印。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薛铃都以为那是什么街头混混,可能是和人火拼才会受伤。
直到第二次遇到他。
薛铃和学生会的朋友一起去隔壁瑜市大学找人,在偏僻角落里撞上了一场打架。
也可以说,是一场单方面的施暴。
曾经满头血买面包的那个男人是被打的那一个。
他长得高大,身上肌肉流畅,看起来很会打架,但另一个比他矮了半个头的男人用棍子打在他身上,他却没有反抗,只在对方的棍子狠狠敲向他脑袋的时候抬起手臂挡一下。
他满脸无所谓,甚至一只手还插在兜里,好像被打的不是自己似的,但手臂上脖子上的伤痕触目惊心。
很巧的,那个拿着棍子满脸狰狞朝他挥舞发泄的人,薛铃认识。
闻煊,瑜市大学学生会一员,比她大一届的学长。
薛铃是瑜市师范大学外联部成员,他们部长和瑜市大学学生会主席是男女朋友关系,两所学校学生会曾经一起联谊吃饭,她因此认识了闻煊。
当时闻煊就有意无意找她说话,他们部长还开玩笑一般撮合过他们两个。
但薛铃觉得他们不熟,没有搭话,这事就不了了之。
没想到会看到这一幕,闻煊看起来是在把人往死里打,那种凶狠看得人心惊肉跳,和他之前表现出的温文绅士差别太大。
薛铃被那一幕惊住,犹豫片刻要不要阻止。
眼见闻煊那根棍子砸在另一个人肩膀上,直接砸断了,但他看上去还不肯罢休。
薛铃眼皮一跳,忍不住扬声喊:“闻煊,你们在干什么?”
看到她还有她身边其他两个女生怪异惊恐的目光,闻煊愣住,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支吾敷衍起来。
被打的那个看她们一眼,转了转被打的肩膀离开了那里,神态漠然。
隔天,闻煊竟然跑到她的学校去找她,和她说了些不知所谓的话。
“昨天那个是我堂弟闻九则,他是个私生子,他妈妈看我们家有钱,就贴上我大伯……”
“我其实也不想打他,平时都懒得理他,但他十二岁才被我爷爷认回去,以前住在外面染了一身毛病,从小就喜欢打架,还偷东西,又在学校欺负人,我当堂哥的,看不下去了才出手管教他……”
在上公共课的薛铃听着他说话,好想逃又逃不掉。
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啊?我们没有关系,也不熟好吗?
她当时的笑容一定很僵硬,但闻煊好像看不出来,先是抱怨数落了一顿自己不听管教的堂弟,申明自己打他的正确性,接着又开始有意无意炫耀起自己的家世。
“我们家这样的人家和一般人不一样,有底蕴,家里管得严格……我和堂姐堂妹从小就要学各种东西,古代君子六艺你知道吧……”
薛铃被迫听着这些话,差点裂开。
我们是活在一个世界吗?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在这搞老爷少爷,嫡嫡庶庶这一套呢?
她是听说过闻煊家里挺有钱的,在安溪市那边好像还是个挺有名的大家族。
据说他们家祖上是盗墓发家,几百年前洗白开始做文物生意,闻煊的爷爷是什么著名文物专家。
联谊的时候,闻煊除了炫耀他那块很贵的表,就是炫耀他爷爷平时被人尊敬,过年有什么名人来拜访。
当时薛铃只是觉得这人太爱现想要离远一点,现在觉得他不愧是家学渊源,一股刚从土里挖出来的味道。
自觉和她解释清楚误会,洗清了负面印象的闻煊在一通输出后,提出要请她吃午饭,薛铃干笑拒绝,在下课的一瞬间飞快收拾东西跑掉。
其他学校的学生跑来他们学校的公共课上扰乱课堂纪律,没人来管管吗!
她本来就不喜欢闻煊,自那以后更是躲着他走,不过拜闻煊所赐,她倒是知道了那个被他打的高个堂弟叫闻九则,也是瑜市大学的学生。
闻九则上大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才19岁,竟然比她还小一岁。
薛铃:他怎么全是反差呀。
长得那么大高个,原来还不是男人,是个男孩。
薛铃因为外联部的活动,经常要往隔壁瑜市大学跑,也遇到过闻九则几次。
和他堂哥闻煊嘴里那个桀骜不驯、暴躁爱打架、还爱欺负同学的形象不同,薛铃每次看到闻九则,他都是远离人群,一个人待在角落里。
别说欺负同学,他根本不和任何人来往,身上时时刻刻都带着种意兴阑珊的感觉,仿佛对什么都没兴趣。
其实他的气质很特殊,长得还格外好,有不少人有意无意地关注他,薛铃还见过有女生拿着水主动过去和他搭话。
那还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女生呢,结果他伸着长腿坐在那,像是耳朵聋了,也不理会人,把那个女生气得脸色发红走了。
薛铃不知不觉驻足看了一会儿,觉得他坐在那懒洋洋的样子,有点像是趴在墙头晒太阳的猫,都不爱理人。
猫有自己的世界,和人不一样。
她和闻九则是完全不一样的人,薛铃以为他们之间不会有更多的交集。
不久后,薛铃被人表白了。
男生姓武,也是他们学生会一员,在工作上打过几次交道。
薛铃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和自己表白,而且搞得那么声势浩大的。
武某某在薛铃宿舍楼下用几百个蜡烛摆了个心形,外面围了一圈花,自己站在中间,抱着吉他对着她的宿舍唱情歌,大喊她的名字。
薛铃在宿舍里刚吹完头发,被人通知这件事,看到楼下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眼前一黑。
舍友们嘻嘻哈哈打趣说:“铃铃桃花好多哦!”
“铃铃好惹人爱,快下去看看,别让人等太久啊!”
“快快快,换衣服下去!我们陪你一起!”
薛铃听着楼下响亮的喊声,痛苦地换下睡衣,被一群舍友和看热闹的人推到了那个男生面前。
她印象都不是很深刻的男生表现得深情款款,弹了一曲还算流畅的表白流行曲。
“薛铃!我考虑了很久,觉得你就是我想要结婚的那个人,所以今天我在这里请求你成为我的女朋友,开始我们人生的第一步!”
“你的温柔耐心,善解人意,都让我觉得你很好,还记得刚入学生会时我在工作上出现错误,是你帮助了我,我相信你对我也是特殊的,不然不会总是关照我注意我……”
男生滔滔不绝,在周围人的起哄中说的红光满面。
薛铃好像被架在火堆上,听着不太熟的男生自信发言,感觉拖鞋都要被脚趾抠穿了。
她是为了拒绝来的,却没好意思打断男生的自我感动和回忆,周围人还在武某某朋友们的引导下大喊答应他答应他,只让薛铃更加尴尬头疼。
在这样混乱的场景中,薛铃忽然看到了闻九则。
他站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双手插兜,像在看好戏,薛铃觉得他那个笑眯眯的表情有点幸灾乐祸。
闻九则也注意到她的眼神,两人隔着围观的人群对视了一下。
薛铃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她那一眼中看出了什么求救的意味。
他似乎挑了一下眉,然后他往后退了两步离开人群,飞身一个旋踢,将旁边垃圾箱上放着的半杯奶茶踢飞。
那半杯奶茶划过围观人群的头顶,非常精准地砸在了武某某的后脑勺,啪地爆开。
四周蓦然安静下来,被半杯奶茶砸倒在地,捂着湿淋淋黏糊糊奶茶的男生气急败坏爬起来,扭头羞恼问:“谁!谁砸我!”
闻九则还是插着兜站在人群中,还是那个笑眯眯的样子,一点都不心虚。
薛铃实在没忍住,噗嗤笑了。
感觉自尊心受损的男生黑着脸带着他的朋友们匆匆走了,连地上那堆蜡烛鲜花都没管。
薛铃没办法,又去借了扫把铲子,把那些东西处理了,全部塞进垃圾桶。
闻九则没有和那些看热闹的人群一起散去,薛铃收拾时,他就坐在马路对面的栏杆上看着她。

收拾好东西,薛铃走到闻九则面前。
她只是按照社交礼仪过来打个招呼,准备在他说一句没事,或者干脆不理她之后,就回去宿舍吃个宵夜抚慰自己刚才受到的心灵伤害。
但闻九则却开口问她:“怎么不直接拒绝他?”
薛铃意外于他会突然这么问,怔了下才无奈笑笑:“我不太擅长拒绝别人。”
不会拒绝,是薛铃从小养成的毛病。
她很小的时候爸妈离婚,为了能成功离婚,也为了得到她的抚养权,经过漫长的扯皮协商,最后妈妈自愿放弃了家里的存款房子,带着她几乎算是净身出户。
带着幼小需要照顾的孩子外出工作,生活的压力让单亲妈妈倍感压力。
妈妈经常无来由地发脾气,又突然坐在客厅痛哭起来,幼小的薛铃很害怕妈妈生气,更害怕妈妈哭。
所以薛铃很小就知道,不能惹妈妈生气烦心,她是因为她才过得这么辛苦。
薛铃一直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所以后来妈妈要去外地工作,不能再带着她,把她托付给舅舅一家,才上小学的薛铃也没有哭闹,乖乖答应了。
舅舅家并不大,薛铃要和比她大两岁的表姐一起住。
刚去舅舅家时,表姐大哭大闹不许她进房间,说那是她的家她的房间,不要她来抢,把她的小包丢到门外。
为了她在家里住的事,表姐吵闹了许久,尽管后来接受了她一起住,偶尔玩闹生气时还是会说“这是我家,不要你住我家”。
直到两人渐渐长大,懂事了,她才不再说要赶她走的话。
大家再说起小时候这些孩子话,都当做饭桌上的笑谈,打趣她们表姐妹两个小时候吵架,长大了关系却这么好。
寄人篱下的日子,日积月累,塑造了一个没有脾气的薛铃。
她不敢像表姐一样发脾气,想哭就哭想闹就闹,她也很少提出任何要求给人添麻烦,不管是新学期的书包、本子和笔、玩具或是新的衣服鞋子。
她会主动帮忙打扫卫生,帮舅妈做饭,就算洗自己的鞋子时,也不忘帮表姐把鞋子洗了。
大家都夸她听话懂事,但薛铃只是怕他们觉得她不乖,把她赶出去。
哪怕她知道,自己不会被随便赶走,可那种随时能被赶走无处可去的恐慌,仍然贯穿了她的童年和青春期。
只有年节放假,外出打工的妈妈回来,她才有种踩到地面的安全感。
高中毕业,妈妈说她长大了,自己的任务也完成了,她第二次踏入婚姻,给她找了个继父,随着他定居在外地。
妈妈如释重负的神情,让薛铃拒绝了随她去新家庭,选择了在外租住房子。
不仅是在亲人面前,在学校里,薛铃也是一个公认没有脾气的好人。
如果找她帮忙,就算她为难,只要多求两句,她也会答应下来。
她害怕别人因为被拒绝而生气,害怕别人讨厌她不理她。
大家都说她是温柔善良,没有脾气。说得多了,薛铃慢慢就真的将自己框进了别人的话语中,为了迎合周围人的夸奖和期待,无意识地讨好着所有人。
这种无可救药的“旧疾沉疴”延续到大学,因为她的不擅长拒绝,给她带来了很多麻烦,其中最让薛铃烦恼的,就是各种追求表白。
她其实长得并不是十分漂亮,算是个小家碧玉的长相,相貌就和她的脾气性格一样无害。
就是因为这样才最糟糕,因为长得格外漂亮的女孩子,反而不会有很多男生敢追,但她这样的,很多男生都会自信觉得自己可以来试一试。
他们大多并不喜欢她,只是觉得她适合当女朋友,被她拒绝的概率更小。
就算被她拒绝了,因为她没有疾言厉色,他们也觉得她是欲拒还迎,不肯放弃。
薛铃站在闻九则这个不算熟的男生面前,无奈说出“我不太会拒绝”时,已经想到接下来那个表白失败的武某某,会怎样继续纠缠了。
她心情糟糕低落,失去了和人继续交谈的力气。
面前闻九则说:“不会拒绝别人?我不信。”
他的表情带着不以为然和淡淡的戏谑。
薛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急了,解释说:“真的,我……”
闻九则打断了她,手掌撑着栏杆笑说:“那你当我女朋友吧,怎么样?”
薛铃又愣住,盯着他脸上看好戏的神情,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这下闻九则也愣了,他不过是噎她一句,没料到她竟然真的就这样答应下来。
他默了默,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她片刻,说:“好吧,现在我信了。”
薛铃尴尬到恨不得钻进旁边的垃圾桶。她刚才完全是脑子突然短路——
“说说,你是怎么想的?”闻九则好像在试图理解她的脑回路。
薛铃控制住自己想要逃跑的尴尬,在闻九则的目光中,从脑褶子里挤出合理的解释:
“因为,那个,刚才那个男生,肯定还会来找我,之前也有,这种事挺麻烦的,所以我想如果找个男朋友,就不会再发生这种事……”
真实的原因,她有点无法启齿。
如果说刚才告白的人长得能看出来是个男生,之前那个闻煊长得能看出来是个帅哥,那眼前的闻九则,就是个身材爆好气质抓人的大帅哥,走在路上大家都会多看两眼。
她刚才为色所迷,一晃神就点头了。
听了她的解释,闻九则点头:“行,那就这样。”
那就这样是怎样?薛铃又在用脚趾抠拖鞋了,好想时间倒流,不要过来和他说话。
“那我们就是男女朋友关系了,噢,忘了说,我叫闻九则。”
“啊……我叫薛铃。”
她呆呆看着闻九则站起来,仰头看到他的下巴,听到他噗嗤轻笑了下。
他们就这样莫名其妙且随便地确定了关系。
闻九则是个很恶劣的家伙。这是薛铃和他确定关系不久后就深有体会的。
那时他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你不会生气?我不信。”
然后就开始犯贱操作,说来也怪,从前那么多让人高血压的事薛铃都忍了,偏偏每次都能被闻九则轻描淡写弄到破防。
在惹她生气这件事上,闻九则花样百出异常热衷,得到的成果也不负他的付出。
薛铃当了二十年没脾气的软面团子,被他烧成了坚硬的俄国大列巴面包。
所有认识薛铃的人,都说她变了,变得暴躁了很多。
围在她身边经常要她帮忙的朋友变少了,对她表达喜欢有事没事来撩她的男生也没了。
他们哀叹她交了男朋友之后脾气越来越差,不敢惹。
没错,她的脾气是被闻九则养出来的。
只不过一年多的时间而已,他轻易地把她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薛铃曾经想过,闻九则毫不在乎地和她分手,是不是因为觉得她变了。
男生不是有一种经典分手理由吗?就那个“你怎么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
该不会真是这个理由吧?该死的闻九则,明明是他自己造的孽!
薛铃忽然生气起来,她已经不会再内耗怀疑自己了,现在生气就是要发疯!发疯!
她从副驾驶上支起脑袋,看了看前面的路况还算好,突然抬手猛猛锤了旁边开车的闻九则一下。
闻九则嘶一声,缩了一下:“我好像没惹你啊,怎么了?”
薛铃充耳不闻,四肢乱舞,用后脑勺撞击靠背。
“别撞了,脑袋都扁了,再这么用力撞该撞平了。”闻九则伸出手隔在她后脑勺上。
狭窄的车内乒乒乓乓,闻九则把车停在路边,松开她,抱着她下车。
“来吧,在外面尽情活动手脚。”他蹲在马路边上看着她说,“怎么像个猫一样,关在车里就闹。”
薛铃不理他,在附近转圈圈,闻九则就慢悠悠跟着,等她安静下来,闻九则才再次把她一抱塞回车里,接着开车往前。
他不知道要去哪,除了薛铃突然发疯闹起来,他会停车放她下来走走,就没怎么休息过,吃饭也是边开车边随便吃点方便的压缩干粮和罐头。
过了一段通畅的路,接下来有一条小路很久没车通行,闻九则不得不下来,把横七竖八拦在路上的车推开。
他的力气以前就很大,现在更惊人了,小一些的车子用撬棍,绷起肌肉一个人就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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