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雪覆盖里士满bylo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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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也信你。所以我等你。”于乔回答道。
“你为什么这么相信我?如果我不回来呢?你就一直这样买吃的放冰箱吗?”姚念故意问道。
于乔转过身去擦眼泪,又笑着看姚念,说道:“我猜出了你家的密码。”
姚念这才意识到,于乔是输了密码锁的密码才进来的。
“密码是我的生日……正因为这个,我才相信你一定会回来。”于乔说道。
“对,我以后都不会走。至少……要走也带着你一起走。”姚念低下头去。她小小的少女心思,被这个十三岁时送她酥糖开启她味蕾的男孩子看穿了。她把头靠在于乔的肩膀上,闭上眼睛闻他身上的消毒药水味。
“对了念念,你要不要去看看她?”于乔突然问道。
“她?”姚念不解。
“姚臻,你去看看她吧……”于乔停顿了好久,又补充道:
“她不一样了。”
准确地说,是她没想过会和这样的姚臻重逢。
姚臻坐在轮椅上,穿一身样式老气臃肿的白色羽绒服,脚上还套着一双笨重的棕色雪地靴。她的长头发剪短了,带着一顶黑色毛线帽。这样土气且廉价的装扮,换做是以前,一定是会被姚臻所唾弃的。而此时,姚臻对自己的装扮很是满意,正兴致勃勃地和身边教会的朋友说那笨拙厚重的靴子有多么暖和。姚臻听到牧师说有人来看自己,一下子更加激动起来。她一脸笑意,热情地朝姚念招手。
“你好。”姚臻摇着轮椅来到了姚念面前,笑盈盈地伸出手来。
姚念望着姚臻,半天说不出话来。在姚臻的热情注视下,姚念只好也伸出手去。
“谢谢你来看我。他们说你认识我,是特意来看我的。我真是太高兴了。”姚臻一边说,一边从旁边桌上的盘子里抓了一大把坚果塞到姚念手里。
“刚摆出来的,你吃。”姚臻笑眯眯地看着姚念,这笑容令姚念感到无比陌生。
姚念握着那把坚果,犹豫了许久,终于问到:“你记得我吗?”
姚臻仔细地盯着姚念看了半天,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真对不起。我听他们说我生病了,生了一场大病。现在病好了,记忆力不行。你是叫什么名字?”
“姚念。我叫姚念,想念的念。”
“不记得……”姚臻失落地摇摇头,又重复了一遍:“真对不起,我真不记得。你以前和我很熟悉对吗?”
姚念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站起来,跟着牧师走到教堂外面。
“是于医生告诉您关于她的事情的吗?”牧师问。
姚念想了想,回答道:“对,于医生告诉我的。”
牧师点点头:“噢,于医生当时给她治过腿。”
“她来的时候就是这样吗?记不清自己所有的事?”姚念问。
牧师回答道:“来的时候状态比这差多了。身上也没有厚衣服,问她住在哪里,有什么亲人,统统回答不上来。只会唱歌,一个人对着墙壁,从早上唱到中午,也不觉得饿。”
“什么时候送来的?”
“有三四个月了。腿摔断了,随身带着的东西也被追债的人抢走了。听说是从楼上跳下来的。四楼摔下来的,大难不死,但可能受了伤也受了刺激。目前也不知道是自己跳的,还是被人推下去的。”牧师回答道。
姚念想起来那群将自己绑架上车的人,心惊胆战地问道:“后来呢,追债的人还来吗?”
牧师回答道:“不来了。据说她那些首饰加起来已经能把借款和利息都付清了。”
看见姚念与牧师在谈论姚臻,旁边一位在教会帮忙的妇人也停下来,插嘴道:“真想不通。我听说那些放高利贷的都去骚扰她女儿了,她居然还放着这些值钱的东西不肯交出去。不过那些人把这些一枪,倒是不再来了。都猜她以前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太太,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价值连城的珠宝。”
姚念咬着嘴唇,她原本以为当初来找自己的时候,姚臻已经是山穷水尽。原来曾经的母亲宁愿再一次问女儿寻求帮助,也不愿意把这些珍藏的宝贝拿出来作为还债的资本。
“有钱人家的太太?现在这样子是看不出来。”
“是啊,和和气气的,一点架子都没有…”
“她长得还真漂亮,就是腿坏了,可惜。”
几个负责准备餐食的妇人们一下子都聚集在一起,兴致勃勃地讨论关于姚臻的一切。
牧师又补充道:“她是在我们附近的街区受伤的,出院以后就没处可去,就被送到了我们这里。正好我们有空的宿舍,就让她一直住在里面。她状态不错,就是受的刺激太大,完全不记得以前发生的事。”
“不记得也好…”姚念像是在喃喃自语。
她望了一眼姚臻,发现她已经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团白色的毛线,生在安安静静地低头钩毛线。姚臻钩得很认真,捋头发时发现姚念在看她,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我跟教会的其他姊妹刚学的。钩得不好。”
姚臻还要说什么,只见唱诗班的成员纷纷走进来,在台上站好。
“唱诗班今天要排练。”牧师向姚念解释道。
只见姚臻匆匆忙忙地放下手头的毛线,摇着轮椅走向那群正在准备的唱诗班成员。几个成员一起把姚臻的轮椅抬到台上,姚臻坐着轮椅,在所有成员的最中心位置。
“她唱歌好听。所有的歌学一遍就会。”牧师称赞道。
唱诗班的歌声响起,其中的独唱部分几乎都由姚臻完成。Amazing Grace的前奏音乐响起,这首是独唱,整首曲子都由姚臻一个人唱完。姚臻的声音依旧如同年轻时一般,清亮又绵长。她的歌声衬托着原本就慈悲而盛大的歌词,令在场的人都不禁落下泪来。
排练结束,众人簇拥着姚臻,纷纷对她的歌声大加赞赏。对于姚臻来说,她对自己拥有这项天赋感到极为震惊。她不记得自己的身世,不记得自己的过往,但却依旧记得歌唱的时候技巧。这些技巧就像已经深深植入她体内的肌肉记忆,任凭世事变迁依旧不会被忘记。
“唱得真好。”姚念对姚臻说道。
姚臻说道:“我居然会唱歌,真是太奇怪了。我也不记得我学过这个。”
姚念再一次称赞道:“你唱得真好,就和以前一样。”
“我以前就会唱歌?”
“对,你会。”
姚臻害羞地低下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开口就知道要怎么唱。我现在也是唱诗班的成员了,经常唱歌。一唱歌我就开心。我们教会出了一张专辑,里面都是我唱的赞美诗,到时候我送你一张。对了,平安夜那天晚上你能来吗?那天教会有活动,我会穿着礼服唱。”
姚念望着姚臻如同少女般期待的眼神,回答道:“我尽量来。”
母亲终于能够随心所欲地唱歌了。尽管唱的是另一种歌曲,但总归使她内心愉悦。尽管眼前的姚臻似乎并不是曾经的母亲,而只像是一个拥有母亲外表的陌生人。但总归,现在的她比以前更快乐。
“对了,还没有问您是姚女士的什么人呢。”牧师突然想起来,笑着问姚念。
一旁的姚臻也好奇地点点头,问道:“是呀,你以前和我很熟悉吗?”
姚念刚要开口,但又犹豫了。她停顿了几秒钟,随即笑道:“我是你一个老朋友的女儿。”
“是很好的朋友吗?”
“是很好的朋友。”
“噢…谢谢你来看我。我来这里这么久了,你是第一个来看我的。”姚臻对于有人来拜访自己这件事感到十分兴奋。
姚念看了一眼回去的车票,站起来向姚臻道别。
“我要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姚臻摇着轮椅送姚念出去。夕阳照在教堂顶端的十字架上,那十字架的阴影又落在姚臻的轮椅旁边。姚念只觉得母亲的脸变得模糊起来,那些与母亲有关的恨意也渐渐变得不再清晰。她知道,恨意不是不存在,而是失去了恨的对象。她恨那个对自己毫无爱意的母亲,但那个母亲此刻已不复存在。
“你是我好朋友的女儿,那我们以前应该经常见面吧?”姚臻又一次问道。
“怎么这么问?”
姚臻笑了笑,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你看起来很眼熟。可我想不起来了,真的想不起来。我猜,我们以前应该经常见面。”
姚臻说完,又仔细地端详起来姚念的脸。仔仔细细注视了好久,终于笑道:“你长得真可爱,又白,又漂亮。脸上的雀斑也可爱,不化妆也好看。”
这是姚念第一次从姚臻口中听到关于自己容貌的称赞。她曾经无数次想得到母亲的安慰与赞美,此刻终于如愿。但姚念心里没有一丝惊喜,反而多了悲凉。她低下头去,不再说话。
“你还会来看我吗?我想经常看见你,和你说说话。”姚臻问道。
姚念对于这样的问题有些惊讶。曾经的母亲,根本没有期待过她的到来。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邀请,她有些惶恐,只好又一次重复刚才的答案:“我尽量。”
姚臻显然没有感受到姚念复杂的情绪。牧师已经离开了,她一把拉住了姚念,偷偷笑道:“刚看到你来,觉得你很亲切。总觉得认识你,但也想不起来。我前几天买了白色的毛线,钱是我自己挣的,我教几个教友的孩子唱歌。今年的冬天太冷了,我想给你织条围巾。你下次来看我的时候,我就织好给你带。我只有白色的毛线,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白色。你要是不喜欢,等我攒一点钱,去买别的颜色。
姚臻一边说,一边用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姚念的脖颈,估计了围巾需要的长度。
出乎姚念的意料,这一次,姚臻的指尖是热的。
姚念的眼泪突然落了下来。
直到要离开的前一天,金可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行李。
那些曾经或是自己购买,或是别人赠与的奢侈品,金可芙一件也没有带走。她把它们留在自己公寓的衣柜里,成为了标本一般的存在。衣服和鞋子,大部分都留给了玲姐和罗盼男。她只选了其中自己最常穿的那几件,巨大的箱子竟然还塞不满。
“其他女生装行李,总是不够装,怎么你还装不够?”谢则宁开玩笑道。
金可芙无奈地摇摇头:“总觉得没什么可带的。这些年收到的东西,好像也没特殊的感觉。没有带任何感情的时候,东西就是冷冰冰的物件而已。”
“这么快就决定要回去吗?”谢则宁又问。
“嗯,我感觉是时候了。玲姐和罗望男在打官司,但我不想掺合。爸爸留下的东西,遗嘱里写了都归罗望男和罗莱男,玲姐当然是不服气的。她的儿子还小,争一争也无可厚非。但我不想去挣,我已经成年了。而且我需要的东西,我早就给自己攒好了。”此时的金可芙在心里感谢起自己从小养成的储蓄习惯,让她在家庭变故后仍不至于捉襟见肘。金可芙带回里士满的行李中,唯有那一整套雪具是大件。她从小就是snow club的成员里滑雪滑得最好的一个,即使回国依然保持学习和训练,前些年更是拿到了滑雪教练的资格。
“就带这些?没别的呢?化妆包和洗漱包呢?”谢则宁惊讶地问。
金可芙指了指一个小小的化妆包,说道:“就那几样,全带上了。洗漱品到那边再买吧,我没有指定的牌子,平时都是买到什么就用什么。”
谢则宁看着仔细打包行李的金可芙,总觉得她与外表反差巨大。在谢则宁的印象里,像金可芙这样漂亮的女孩应该对漂亮这件事更加在意。通常漂亮的女孩知道漂亮是自己的长处和优势,会更加用心地维护外表。而金可芙却不是这样,她美丽而不自知。她随意地对待着自己的美丽,宛如那只是一层无用的画皮。在金可芙看来,美丽似乎总与脆弱联系在一起,美丽的人注定是吃不了苦的。金可芙想,母亲大抵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长相太美,母亲便料定她无法过普通的生活,因此没有带走她。
“真的决定好了?”谢则宁问。
金可芙点点头:“我没有艺术天分,继续开着画廊业也只是维持收支平衡。现在那个勉强凑起来的家已经散了,我正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我一直喜欢滑雪,在里士满当滑雪教练是我从小的梦想。等我以后更厉害了,我再承包个滑雪场当老板,到时候你来找我,我免费带你滑。”
谢则宁望着金可芙,半晌才说道:“被你猜中了。”
“猜中什么?”
谢则宁把手机里的购票页面举给金可芙看,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订了和你同一班飞机。”
“同一班?什么意思?你不工作了?”金可芙瞪大了眼睛。
“我也要去里士满。”
“你去里士满干什么?”金可芙又问。
谢则宁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本来就不干正事,不用上班。我不是一直在研发无人机吗?温哥华那边的环境很适合我做无人机试验。我是去为自己工作的,可不是为了你去里士满。不过顺便说一句,我就是怕你一个人坐太久的长线飞机,在飞机上孤单。”
谢则宁说得轻松,但金可芙却牢牢记住了最后一句话。作为一开始的革命战友,到现在的好朋友,谢则宁多多少少是懂她的,他知道她对于陪伴的渴求。
金可芙站了起来,走到谢则宁面前,说道:“陪我坐飞机可以,陪我去里士满可以,但这不表示我同意和你谈恋爱。”
“我也没说要和你谈恋爱。”谢则宁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金可芙把行李箱合上,起身套上了外套。她指了指手表,说道:“为了表达对你陪我坐飞机的感谢,我等下回来请你吃饭。你就坐这儿等我,乖乖地等,哪里也不许去。”
一向不羁的谢则宁竟也乖乖地点点头,窝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金可芙的车已经卖了,她坐地铁来到了自己的画廊。画廊前不久刚刚转让,今天她要把钥匙交给画廊新的主人,做最后的交接。整个交接过程十分顺利。这画廊原本是罗正梁给金可芙增加的“筹码”,一个画廊主理人,听上去是洋气且时髦的,在待价而沽的过程中也相当好听。然而现在关于罗正梁的一切均已破碎,金可芙感到禁锢着自己的枷锁突然被打开。那腐朽而华丽的别墅轰然倒塌,她需要面对一切风云雨雪,但同时也获得了自由。金可芙对那新主人说了几句吉祥话,便毫不留恋地转身准备回家。
“可……可芙?”
金可芙听见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回头一看,却是许久不见的前男友叶忍。
叶忍比之前胖了一些,身上背着的摄影器械又更新换代了。他有些尴尬地望着金可芙,说道:“我来找你好多天了。一直没等到你。”
“画廊我卖了。你找我干什么?”金可芙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过几天要走了,去另一个城市发展。我就想和你道个别,挺对不起你的……”叶忍低着头,不敢看金可芙。
金可芙豪迈地挥了挥手:“我都忘记了。你也不用说对不起我。祝你一路顺风。”
金可芙说完便要走,叶忍赶紧追上来说道:“可芙,除了告别和道歉,我其实是想跟你说说那酱牛肉。你不是以前一直爱吃吗?”
听到酱牛肉,金可芙停下了脚步。她对叶忍倒是不怎么想念,但叶忍做的酱牛肉她还是有些惦记的。酱牛肉是金艳丽的拿手菜,在里士满的时候,她经常带着事先做好的酱牛肉前往唐仲樱家。在金可芙的记忆里,在里士满的那几年,大人们最喜欢的娱乐活动便是去唐仲樱家里打牌。
唐仲樱家里的牌局是很有特点的。第一,持续的时间长。母亲和阿姨们坐着打牌,通常要从下午一两点打到傍晚六点。在此期间,金可芙和她的伙伴们可以尽情做自己喜欢的事。第二,点心丰富。大人们会在四点钟会吃一次点心,吃完接着打。唐仲樱家的阿姨花姐是广东人,做得一手好糖水。而金艳丽做的酱牛肉也毫不逊色,经常被一抢而空。等到吃点心的时候,大人们会把小孩都叫下来一起吃。金可芙最喜欢甜的配咸的,一口红豆沙一口酱牛肉,吃得满足又尽兴。第三,打牌时间也是八卦时间。金可芙喜欢借着去厨房给小伙伴们拿果汁的机会,故意放慢脚步,听大人们口中的八卦。她已经十三岁了,到了喜欢听八卦的年纪。金可芙又会把偷听来的消息告诉其他三个伙伴,做到八卦的实时同步。金可芙因此很期待唐仲樱家组织的牌局。
从某种程度上说,酱牛肉是金可芙对母亲最深的印象。当她遇见会做同样味道的叶忍时,着实震惊了许久。
“酱牛肉怎么了?”金可芙转过身来问道。
叶忍犹豫了许久,终于小声说道:“其实……其实那酱牛肉,不是我做的。是我去熟食店买的。你说喜欢吃,我就老是去买。在你来之前准备好,说是我自己做的。”
金可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想吃,你可以去那个熟食店买,是一个和我同乡的阿姨做的。我可以把地址告诉你。可芙,之前的事情,我真的很抱歉,想跟你真心说句对不起……”叶忍又开始道歉。
“跟我说地址。”金可芙言简意赅地命令道。
叶忍说出了熟食店的地址。那地址就在这个城市的某片老城区里。金可芙来不及和叶忍说什么,快速打了一辆车飞驰而去。从她的画廊到熟食店所在的菜市场,不过三十分钟。她有一种预感,这种预感使她的心剧烈地跳着。
金可芙跟着导航很快找到了叶忍所说的那家熟食店。一阵一阵的诱人卤香味弥漫在空气中,熟食店的生意很好。临近傍晚,许多下班的人都纷纷前来购买熟食。熟食店在菜市场的外围,看上去是一幢自家的三层小楼。一层开门店,二层三层自住。金可芙抬头望了一眼,只见三层的露台上,还种了几颗小小的木芙蓉。十月份正是木芙蓉开放的季节,粉色的花朵缀在枝头上,十分好看。金可芙的目光下移,落到了熟食店的招牌上。那招牌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
“艳丽卤味店”。
金可芙感觉自己的心跳快得将要窒息。她穿过层层食客,挤到那速食店门口。熟食柜台后有个身材不怎么高的女人在熟练地切各种卤味。隔着距离和人群,金可芙看不清她的脸。金可芙不停往前挤着,想看清那女人的脸。那女人却突然回过头,喊了一声:
“可芙,写完作业就可以看电视哦。”
她的眼泪瞬间掉落下来。这句话她在里士满听母亲说过无数遍。那女人为什么会突然说这个?她是在叫自己吗?那女人明明叫了“可芙”,自己绝不会听错的。金可芙正要回应,只听见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
“好的妈妈,我很快写完了。”
在那店铺里放置着高脚凳和木桌,有个看上起只有十一二岁的女孩正趴着写作业。女孩抬起头来,冲正在忙着的母亲甜甜一笑。
金可芙愣在原地。原来女人是在叫那小女孩。而那女孩,竟然拥有和自己相同的名字。
女人突然抬起头来,在人群中,她们四目相对。
她日思夜想的母亲,就那样站在黄昏的熟食店里。母亲就在离她工作的画廊只有三十分钟的地方,而金可芙却寻找了她十三年。
“是妈妈。”金可芙自言自语道。
她的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倾泻而出,就像那个母亲不告而别的秋日清晨一样。
金可芙的一句“妈妈”卡在胸口。
她看见母亲旁边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男人长得很敦实,深秋的天气依然只穿一个短袖。他对正在忙着的金艳丽说道:“你快去歇一会儿,都累了一天了,让我来。”
男人的语气温和体贴,是罗正梁从来不会对金艳丽用的。
金艳丽愣在原地,只是直勾勾地看着金可芙。男人看看金艳丽,又看看金可芙。金可芙长得美,和金艳丽天差地别,他的想象力并没有丰富到把金可芙与金艳丽联系起来。
“您来点什么?”男人对着金可芙热情地问道。
金可芙一时语塞,慌乱中指了指窗口菜单上的酱牛肉。
男人抱歉地说道:“上一锅刚刚卖完了,您得等下一锅。您在这边坐一下吧,很快就好了。”
男人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旁边那张小女孩正趴着写作业的桌子。金可芙正在犹豫,那小女孩却早已跑出来打开虚掩着的门,把金可芙拉进店里,又拿来一张椅子摆好,用和父亲一样热情的口吻说道:“来,你坐这儿!”
金可芙看了看小女孩,和那黝黑的男人长得很像。要是以传统的标准来看,漂亮是绝对算不上漂亮,但却有一种莫名的开朗。女孩体格健壮性格大方,可以看得出来,父母把她养得很好。
看着女孩,金可芙蓦然想起自己的童年时光。那时候她们住在冬季漫长的里士满,一到滑雪季,她便加入了浩浩荡荡的滑雪大军。对于她滑雪的爱好,金艳丽不理解却支持。金艳丽所在的西南偏僻小村庄从未有过落雪的季节,她对雪的好奇多于热爱。而金可芙不一样。金可芙从小便熟悉这个白雪茫茫的世界,驰骋其中乐此不疲。金艳丽时常望着滑雪归来被汗水湿透的金可芙,露出无奈却宠溺的微笑。
“脸长得这么好看,性子又这么皮。每天在山头上跳来跳去,我看长大后谁敢娶你,谁要和你结婚。”金艳丽总是一边给金可芙洗脸,一边笑着埋怨。
金可芙把头一抬,反问道:“结婚?结婚有什么好处吗?”
金艳丽笑道:“你结婚,我就把我那个芙蓉花的细金链子给你。”
金可芙对结婚不感兴趣,但金艳丽那条芙蓉花的细金链子她很喜欢。因为名字里有个“芙”字,金可芙因此很喜欢芙蓉。小女孩总是会异常向往母亲的首饰,金可芙也是如此。而在母亲所有的首饰里,她最喜欢的就是那条芙蓉花的细金链子。
“真的?”金可芙一下子激动起来。
金艳丽点点头:“真的,妈妈把它当嫁妆送给你好了。”
金可芙搂紧母亲的脖子,两个人笑成一团。她喜欢和母亲两个人的生活,轻松又惬意。回忆起过去的这段往事,金可芙只觉得宛如昨日。母亲还在,她也还在,但一切又都那么不同了。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改变,就像已经氧化的苹果一样无法复原。
男人拍了拍金艳丽的肩膀,金艳丽显然还没回过神来,她懵懵懂懂地进后厨盛牛肉。顾客渐渐少了,只剩金可芙面对着男人和女孩的热情接待。
“你吃过我家的牛肉吗?”或许是怕金可芙等得无聊,男人主动发起了话题。
“没有……噢,吃过……”金可芙有些语无伦次地应答着。
男人笑着介绍道:“我们家好多回头客。我老婆做的卤味,真是一绝,很多人每天都来买。”
说起金艳丽,男人脸上竟多了几分别样的柔情。金可芙环顾四周,发现在那一楼的电视柜上,竟然还摆放着金艳丽的结婚照。婚纱是最普通最劣质的那一种,影楼也是摆着假背景的廉价影楼,但金艳丽脸上的表情却洋溢着金可芙从未见过的幸福。在里士满的时候,金艳丽总是一副一团和气的样子,低眉顺眼仿佛从不会生气,而照片中的金艳丽多了几分顽皮的神色。金可芙想,如果金艳丽一直和罗正梁在一起,是绝对无法得到“结婚照”这样的待遇的。
“这是……你们的照片?”金可芙小声问道。
男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嗯,结婚的时候拍的。拍得粗糙了点,但我们俩都挺喜欢的。”
“我以前经常吃……吃你家这个牛肉,做得真不错,有家的味道。”金可芙小声说道。
男人一下子惊讶起来,问道:“你老家是哪里?”
金可芙低着头,随口说出了金艳丽的家乡,那个偏僻的西南小镇。没想到男人一拍大腿,兴奋地喊道:“你和我老婆是老乡啊!我老婆也是那里人!”
在后厨忙活的金艳丽没有说话,金可芙不知道母亲现在的表情和心情。男人却因为遇见妻子的老乡,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我老婆挺不容易的。小小年纪就从山里出来上学打工,家里还有好几个弟弟。我遇见她的时候,她还在餐馆里面上班。我当时跑货运,经常去她工作的餐馆吃饭,一来二去就认识了。结婚后她说想自己开个店,她说她学的就是烹饪,已经在许多餐馆里有过经验了,西式中式都会做,卤味做得最好。我想她手艺那么好,就开一个。她又说自己工作这么多年,也攒了一些钱,就把这个房子给买下来了。这女人太了不起,结婚开店,都没要我一分钱。我信她,结婚后就把自己的钱全给她管,她管得可比我好。我老婆真是特别有上进心的一个人,不像她老家其他弟弟,只知道问父母姐妹要钱……”
男人说起金艳丽,眼睛里亮晶晶的,看得出来很为妻子感到自豪。在他眼里,妻子是朴实无华又兢兢业业的。他绝不会知道自己的妻子早在十九岁时便未婚生子,更不会知道她有一段富足又神奇的异国生活。
男人说着话,金艳丽捧着一大盒刚出炉的酱牛油从后厨出来。她望着金可芙,眼里竟然流露出一种哀求。
四目相对,金可芙感受到了母亲的脆弱,她看见母亲发抖的手臂和嘴唇,像是要随时倒下去的紧张与忐忑。
金可芙突然意识到,自己毫无防备地闯入了母亲精心构建出来的幸福生活里。在这个世界里,金可芙是不存在的,里士满也是不存在的。那些金可芙认为幸福温馨的里士满岁月,却是金艳丽在重新择偶时的黑历史。即使眼前这个男人憨厚老实,但要是知道金艳丽往日的身份,估计也不会和她结婚。金艳丽默默隐瞒了曾经的所有,选择给自己一个新的身份,一个努力、勤奋、踏踏实实的女孩。金艳丽重新构建的故事里,没有未婚生子,没有一个年长二十多岁的男人,没有与金可芙朝夕相处的岁月。她清清白白,值得一段好婚姻。也许是出于某种愧疚或者怀念,她又将新出生的女儿取了和金可芙一样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