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夫人的荣华富贵by莫非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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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商就说:“我原本就有意在内院里摆上一桌,不招待外人,只招待自己人。”
之前詹木宝成亲时就这样,内院里摆一桌,金宝珠、木蕾、万迎霜、万向阳几人都在这桌。万喜乐为了照顾思玉,也在这桌。万商的大嫂詹花花最后也选了这桌。
苟太监要是想来内院吃饭,万商就再设一个小桌,回头去五溪铺请了庄头刘大山他们来陪客,不会真的辱没苟太监,而刘大山他们也不会对着一位太监巴结不已。
听了万商的话,苟太监矜持地点点头:“就这般安排吧。”
送走苟太监后,万商连忙去找静华道人。毕竟是她亲儿子的婚事,哪能不叫她参与进来呢?而静华道人以前当过家,现在筹备个成亲宴什么的,肯定是没问题的。
得知要为苟太监再开一桌,静华道人有些讶异。
“我倒是觉得……苟太监不是真的高看老二本人。其中的因由怕不是要落在昌华郡主身上?”静华道人小声地问。先侯爷在世时,也从未听他提过和苟太监有交情。
万商想了想说:“老二和郡主成亲,襄国公府那边也会设宴,苟太监不去那边赴宴,偏要来咱们这里,说明就算他是和那边有旧,却也不希望这层关系被人注意到。所以咱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苟太监费尽心思隐瞒的秘密,没必要给他捅出去。
静华道人连忙点头:“我自是知道轻重的。”
别管苟太监此人在外口碑有多不好,他待安信侯府始终不薄。再加上太夫人对苟太监这个人从无不满、更无不屑,静华道人相信万商的判断,就觉得苟太监不坏。
静华道人对自己现在的日子满意得不行,先侯爷刚过世时,她总担心一家子被世家害了,结果愣是想不到那么张扬的世家会落得现在这样的下场,侯府竟安全了。
可见,听太夫人的话肯定是没错的。
等到只剩下万商和乌嬷嬷两人,嬷嬷犹豫了一会儿:“太夫人您有没有觉得苟太监……他与襄国公夫人有些相似?”虽然嬷嬷手里毫无证据,但她相信自己的眼力。
万商愣住了。
她和襄国公夫人荀一默同为百花会成员,皇上又为两家儿女赐了婚,所以她和荀一默也算是有了交情。之前为了用魔法打败魔法,传万商被神仙托梦赐下了一夜印书之法,万商就是请了荀一默在金家酒楼的大箱子里抽取文章,以示公平公开公正。
万商也相信乌嬷嬷的眼力,有些迟疑地问:“我第一次见荀夫人时,确实觉得她瞧着面善,好似有一些眼熟。但非要说她和苟太监像,好似……好似也没有吧?”
乌嬷嬷摇头:“他们不是那种特别像的像,而是需要特定角度去看的。”
说着,乌嬷嬷就摆出了一个姿态,头稍微低下来一点,下巴微微往里收,然后嘴角微微上提,笑不露齿地显出一个娴静的微笑。这是荀夫人脸上常有的一个表情。
苟太监却很少这样子。他向来是张扬的。他脸上也几乎不会有娴静的微笑。
他只会冷笑、坏笑、似笑非笑。
万商有些恍然:“所以,难不成苟太监和荀夫人有亲戚关系?”
两人的姓氏不同。
但苟太监的这个“苟”,据乌嬷嬷所说,他自认是皇上的狗腿子,原本是想直接抛弃自家姓氏,直接叫自己“狗太监”的,还是皇上觉得这样不文雅,最后改成了“苟”。这点就和万商的兄长万苟差不多,万苟的小名叫狗儿,这是他亲生母亲起的,过继后不想丢开亲生母亲给他的唯一的东西,还是想叫自己狗儿,最后便折中取了“苟”字。
万商若有所思:“皇上应当不会随随便便改人姓氏。如果原本的姓是荀,然后去了一横变成苟,这好像说得通。”
乌嬷嬷又提醒道:“荀夫人好似也是没有娘家的,说是乱世里走散了。”苟太监同样是没有来历的,谁也不知道他在成为皇上的心腹之前,生活在哪里,家人都是谁。
万商忙说:“可不能再说下去了。既然是苟太监费尽心机隐瞒的,咱们没必要寻根究底。”
乌嬷嬷自然明白万商的意思,不打算得罪苟太监,只小声地说:“我只是觉得如果苟太监真的非常在意荀夫人和昌华郡主,那么以后都不用担心他会对府上不利。”
万商笑说:“他忠于皇上,咱府上也忠于皇上,自然不存在谁对谁不利了。”
嘴上说着漂亮的场面话,万商心里的疑惑却更深了。苟太监如果真和荀夫人有亲戚关系,为什么不相认呢?他又是如何变成太监的?他身上真的藏着好多谜团啊。
在安信侯府的安排下, 苟太监顺利参加了昌华郡主和詹权的婚宴。
侯府这边的开宴时间设在傍晚。
暮色四合,华灯初上。
除了请刘大山庄头等人来陪客,考虑到这一桌上没有主家不太好, 哪怕苟太监并不介意这一点, 他既然想要避开其他参宴的宾客,自然会考虑到侯府的不方便, 万商还是叫金宝珠生的双胞胎姑娘领着木蕾生的小四,让他们姐姐弟弟一起帮着待客。
也只能叫这些小不点帮着待客了。
詹木宝作为(名义上的)当家人,如果不在外头宴请众多宾客, 别人还以为是侯府不给昌华郡主面子呢,又觉得是詹木宝和詹权兄弟不和。詹木舒也是一样的,他已经长到了能正经当个大人使的年纪, 如果外头的宾客瞧不见他, 难免会心生猜疑。
而双胞胎和小四年纪小,之前也少有在人前露面, 他们不去外院就不会有事。
双胞胎姐妹天生就比小四胆子大, 用佛家的话来说, 这是阿赖耶识里带的。而府里的大人从未在后天打压过双胞胎的天性,反倒是有意培养她们坚韧大方的性格。所以她们虽然年纪不大,还是第一次待客, 但表现一点都不差, 十分小大人的样子。
小四的胆子小一些。但他自幼和姐姐们一块儿长大,习惯了做姐姐们的跟班,所以哪怕桌子上没有一个熟悉的大人, 但只要有姐姐们在, 他也能乖乖地独立吃饭。
被托以重任的双胞胎姐妹十分认真,轮流招待苟太监, 还陪着他说话。
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呢?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什么是权阉。也不知道什么身份地位。他们只知道这是家里的客人,长辈们信任他们,叫他们好好招待的。
于是他们就好好招待了,用清脆的声音喊着伯伯。
苟太监有些恍惚。
太出乎他意料了!
他觉得这傍晚的风好似有一些醉人。哪怕他从来没有在安信侯府里遇到过任何难堪,但万商竟然由着这么小的孩子招待他,还是让他受宠若惊。就好像他真的成了侯府的亲戚,还是那种和蔼的亲切的不会给孩子们带去不好影响的受人尊敬的亲戚。
苟太监下意识在身上摸了摸。自从世家逐渐老实,皇上的内库终于没有那么穷了。皇上对许多忠于他的人一直都很好,苟太监现在全身上下很有几样贵重的东西。
他胡乱地解下来,也不管成不成套,先送两样给小姑娘,再送一样给小男孩。
小布丁们不懂这些物件的价值,想着太夫人他们说了,不用和这位伯伯太过见外,双胞胎姑娘便双手接过来,脆生生地说了声谢谢。小四见姐姐们都接了,也起身用双手接过,然后小声说了谢谢。就见三姐弟动作一致地低头翻看自己身上的荷包。
荷包里藏着他们各自爱吃的零食。
一人挑出一样最喜欢的,用小手递给苟太监,作为回礼。
苟太监:“……”
苟太监下意识嘴角微提,冲孩子们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如果万商在这里,作为被乌嬷嬷提醒过的人,她肯定能看出来,此时的苟太监真的有几分像襄国公夫人!
安信侯府的这场婚宴办得非常热闹。
听着外院里的喧嚣声,苟太监心里慢慢回忆起了从前。
正如万商猜测得那样,苟太监的出身并不算很差,家里也算是小有余财。他上头有一个大他好几岁的亲姐姐。在他四岁之前,他是一个被父母宠坏的熊孩子,会让姐姐趴在地上给他当大马骑。姐姐稍有不乐意,他会大声哭闹,父母就会打骂姐姐。
其实他们家里并不穷,不至于像穷苦人家那样,恨不得一个铜板掰成八瓣使。
但苟太监的父母家人还是把大女儿当丫鬟一样养着。她做什么都是错的。好似她多吸一口气,都占了家里的大便宜。她就该像影子一样,在这个家里毫无存在感。
苟太监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因为从他出生开始,家里就一直是这样的。
直到有一天,他被忧心忡忡的父母领着去见了一个人。路上,为了哄他高兴,父母还给他买了一个精致的机关小鸟。等到了那地,那人脱了他的裤子,仔细检查了一番,最后对着他父母摇摇头。苟太监仍然记得,父母就在那一瞬间齐齐变了脸色。
现在想来,那个人应该是个医书还算高明的大夫。
大夫检查出来苟太监是个天阉。
哪怕苟太监当时什么都不懂,但小孩子其实也能读懂气氛,他觉得好似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打算像以往那样嚎啕大哭。结果从前一看到他哭嚎就心疼得不行的父亲,那天第一次动手打了他。他被吓到了,半边脸肿起来,漂亮精巧的机关鸟掉在地上,鸟头摔了个稀巴烂。他下意识看向母亲,母亲却用一种仇视的目光盯着他。
父母在一夜之间变了。
苟太监不断地哭不断地闹,但父母还是变了。
他花了半年多的时间才慢慢接受家里的变化。
和姐姐比,他的处境没有一差到底。因为他的父母不易怀孕,或者就算怀了,肚子里的孩子也不容易生下来——现在想来全然是因为他父母的血缘关系太近了——他们努力了好多年,才终于生下一个健康的女儿,又努力了好多年,才生下苟太监。
他们对女儿不满,就是觉得女孩不该投胎到他们家里来;只有对女儿不好,以后才不用再生女儿了。他们把苟太监宠上天,自然是苟太监是可以传宗接代的儿子!
当苟太监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他也就失去了父母的爱。
但因为苟太监外表是男孩,在父母始终生不出健康儿子的漫长的时间里,他就是父母的“脸面”,让他们不至于丢人现眼。至少在吃穿上,他并没有被亏待。父母最多就是在外人瞧不见的时候,狠狠地掐他的胳膊,打他的大腿,骂他是个没良心的。
在这个家里,苟太监终于拥有了和他姐姐类似的地位。就算他外表是儿子,能骗得了别人,但在父母心里,他也成了女儿。当他拥有了女儿的处境,他才终于学会思考,姐姐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她不是丫鬟,更不是他的玩具。他们是亲人啊。
他对不起姐姐。
在父母的漠视和仇恨中,他和姐姐都跌跌撞撞地长大了。
他觉得自己的父母就是一双混蛋。他常常想,如果自己是个健康男人,那么他肯定会长成和父母一样的混蛋。他永远不会去怜悯姐姐,去心疼姐姐,去共情姐姐。
之后,乱世拉开了序幕。
乱世的最开始只有少数的几个地方爆发民乱,前朝的朝廷勉强还能应对,给这片土地上的大多数人一种好似一切仍在朝廷掌握中的错觉。但在发生民乱的地方,对于当地的富户来说,暴民路过如同恶鬼过境一样。他们不得不舍弃家业想办法逃命。
而苟太监家乡所在的地方之所以会发生民变,是因为当地人遭灾了,粮食的收成几近于无,朝廷却还在暴政苛捐。这一逃命,周遭几乎全是眼睛饿得发绿的灾民。
有一次深夜,苟太监饿醒时发现姐姐不见了,闭着眼睛听父母小声说话,才知道他们把姐姐“卖”给了别人,换了一小块鲜肉。母亲高兴地说,她又怀孕了,这次的感觉和以前不一样,这次肯定能生下一个健康的能帮家里传宗接代的儿子!父亲说,母亲这会儿想吃肉,肯定是因为肚子里的儿子想吃,这个儿子是一个天生享福的命。
那一刻,苟太监不知是怎么想的,可能他确实没有良心,可能他确实是畜生,他忽然爆发起来,挟持了生他的母亲,用一块石头对着她的肚子,对着生他的父亲大喊:“大姐哪去了?你们把大姐卖哪去了?如果不说,我就……”我就狠狠地砸下来。
他咬着牙追上那支买走姐姐的队伍,趁着夜色想办法把毒草混入到他们的食物里,然后找到了被捆绑起来的姐姐。这会儿姐姐已经被吓傻了。原来这支队伍吃人。
他们优先吃的是孩子。姐姐看到了他们杀人。
姐姐傻了,苟太监只能背着她逃命。
他知道那些毒草毒不死人,只会叫人不断拉肚子,只要这些拉肚子的壮汉意识到出问题了,把另一半休息的人叫起来,他们发现队伍里有人逃跑,肯定会追上来。
所以苟太监不敢在路上跑,只能往深山老林里钻。
也是幸运,在野兽极多的老林里,他们硬是没有遇到过吃人的野兽。勉勉强强藏了半个月,姐姐清醒了,但失去了所有的记忆,连他是谁都不知道,也不会说话。
再后来,等到他们撑不下去时,他们遇到了皇上领着一支队伍急行军。
再后来……
再后来就是现在了。苟太监和姐姐生得不像,除了皇上和皇后,再没有人知道襄国公夫人是他亲姐姐。皇上始终信任苟太监,一方面是他确实忠心,另一方面是因为知道他有软肋。一个有软肋的人是一个有底线的人,同时也是一个能被拿捏的人。
苟太监永远不打算和姐姐相认。
还记得那时,皇后把姐姐安置好了,而姐姐确实聪慧,虽然在很多年里都不能说话,学东西却很快。苟太监偶尔会从旁人的口中听说姐姐有多好,但他自己并不敢去打听。当姐姐和当时还只是一个小谋士的襄国公成婚,他把自己的积蓄交给皇后。因为皇后本来就打算给姐姐添妆,这些积蓄混在了添妆里,正好给姐姐当压箱银子。
一转这么多年,姐姐都过得不错。
唯一的遗憾可能就是襄国公早逝。
但想到襄国公生前对姐姐很好,那是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男人,比着许多空有寿数其他什么都没有的男人强了不知多少,苟太监并不怪他。想必姐姐也不会怪他。
如今连姐姐的女儿都成婚了,婚后依然能伴姐姐左右,他再没什么不放心的。
“多好啊!”苟太监一口喝干杯中米酒。哪怕年少时他曾无数次痛恨自己的身体,但时至今日早已经坦然。他真心觉得一切都是时也命也,至少他拉着姐姐活下来了。
米酒度数不高,他却好似醉了。
朦胧之中,他好似又看到了自己梦中的姐姐,尚且年幼的他哭着说对不起。
这一次,姐姐笑着回了一句没关系。
第138章
詹权和昌华郡主金敏行回门时, 安信侯府这边表示,回完门直接住郡主府吧,不用往回赶了。万商笑说:“总要给老二一些时间, 叫他熟悉下郡主府的里里外外。”
詹权的新婚假还有几日, 暂时不用去兵营。
若是等到他假期用完,再送昌华郡主回郡主府里住, 倒像是刚成婚就闹分居似的。不如趁着还有假,一块儿都住过去,这才说明小夫妻之间情意绵绵、不负皇恩。
皇上待襄国公一家格外不同。
之前论功行赏时, 就特意挑了两座相邻的宅子赐下去,后来又亲自抽空查看图纸,命匠人仔细改建过——皇上对自己住的皇宫都没这么精心——所以襄国公府和昌华郡主府的大花园是连在一起的。小夫妻住在郡主府, 就相当于是住在了襄国公府。
哪怕是在后世, 新婚小夫妻住在岳家都不怎么常见,何况是在这个时代!
定会有多嘴多舌之人在背后嘲笑詹权当上门女婿去了。
换作一般的岳母, 定会觉得诚惶诚恐, 好似受了亲家家里了不得的大恩。襄国公夫人荀一默始终很淡定, 她确实挺喜欢詹权的,但对着詹权依然是长辈对着小辈该有的寻常态度,或许更慈爱一些, 也更亲切一点, 但绝对没有把詹权高高地捧起来。
这样处事不惊的气度是荀夫人在婚后慢慢养出来的。
已逝的襄国公之于荀夫人,不仅仅是丈夫,有时也像是可靠的兄长, 有时也像是宽和的父亲。他和世间的大多数男人不同。那些男人别管在外头有没有本事, 哪怕在外头只能是趴在别人脚底下当一条狗,回到家里, 也要当这个家的“君王”,甚至是“暴君”。他们常对着家里的女眷说什么“头发长见识短”、说“你一个女人知道什么”。
襄国公却不是这样。当他看到新婚妻子在一些事上稍显稚嫩,他会称赞她的表现,肯定她的付出,然后耐心而仔细地教导她,让她渐渐成长起来,变得越来越好。
一朵花开得好,它最应该感谢的当然是它自己,是自己努力向下扎根、向上生长;但另一方面也要感谢阳光雨露……襄国公大约就在荀夫人的生命中充当过阳光。
饭后,荀夫人笑着打趣说:“你们别守在我这儿了,快去逛逛园子,这会儿正是好时节呢,花花草草热热闹闹的,各处都是好景致。”小夫妻自己找地方恩爱去吧。
昌华郡主哈哈一笑,拉上詹权,快步跑了出去。
当着岳母的面被妻子攥住了手,詹权有些不好意思,都没敢去看岳母的表情,唯恐在她眼中看到戏谑,只好低头快速道别,乖乖跟着昌华郡主,被郡主领了出去。
荀夫人果然被这一幕逗乐了。
不过詹权不比詹木宝老实,当着长辈的面不敢造次,四下无人时就敢了。
路过一处花架子,各色的攀援的盛开的花挤满了架子,远远瞧着就像是一堵厚实的花墙。詹权和昌华郡主藏在花墙后面,一直顺从郡主被她乖乖牵着的詹权,忽然抬起手,就着牵手的姿势,把她的手递到自己嘴边,然后叫人猝不及防地亲了一口。
郡主瞪大了眼睛:“你……你怎么……”
詹权一脸无辜地瞧着郡主,知道郡主肯定不好意思说什么亲不亲的。
我的郡主,既然你没法说出我的罪名,那我必然是无辜的。
等到詹权销假去了兵营,昌华郡主才有空整理婚礼时收到的各类贺礼。
在有一些人家,还未分家时,这类的贺礼多由长辈帮忙收着。这并非是长辈专制,是因为收了贺礼需要日后找机会回礼,而回礼一般都是从公中出,既然如此那么贺礼充公也显得正常。万商却没这么做,安信侯府经营有道公中富裕,不差这一点。
从詹木宝和江岳成婚时就划下了道道,贺礼什么的都直接交给小夫妻了。
不过查验礼册时,昌华郡主还是去万商面前求了个嬷嬷来帮忙。
万商懂她的意思,直接把最得用最可靠的乌嬷嬷派过来了。
这样一来,每当昌华郡主查验一样礼物,是谁家送来的,价值多少等,乌嬷嬷就顺便在一旁解说:“这是府上的老关系了……当年先侯爷去世时他们就……后来他们也……侯爷初次上朝时,这家的老爷还……他们家的少夫人是个雅致的人儿……”
再查验一样,乌嬷嬷又解说道:“这位是二爷去留山打仗时才熟络起来的。”
再多的话就没有了,这是詹权自己经营出来的关系,昌华郡主若有什么不懂,只管去问詹权,也是增加他们夫妻感情的一种方式。再或者,昌华郡主去请了詹权的亲随过来相问,这也是可以的。女主人往往用这种方式慢慢掌握男主人的生活圈子。
苟太监送了一对花好月圆的玉佩。
时人对于玉的好坏,主要是看色,并不怎么在意水头。这对花好月圆的玉佩,显然是从同一块原石上取下来的,放在一起特别相配。带了抹黄色的地方被雕成了月亮,那一抹紫里透红的色带则被雕成了繁花,又有作为主体的绿色,价值显然不低!
再看雕工……雕工不算特别出众,应当不是名家作品,但也质朴可爱。
昌华郡主有些讶异:“府上竟与苟总管有交情?”
这礼不低呢!
乌嬷嬷举着这对玉佩看了一会儿:“好好收起来了吧,应当是苟总管亲手雕的。”
昌华郡主越发诧异了。
乌嬷嬷心里转过了许多的想法,却不露声色,嘴上只说:“苟总管在外头名声不佳,但仔细想来,他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是吗?安信侯府守孝的这几年,多赖他照顾了。”苟总管既然瞒着他和襄国公府的关系,那乌嬷嬷自然不能说破了。
昌华郡主笑道:“我爹生前常说,苟总管心里藏着一腔正义。只是他的这腔正义与世人不同,世人便觉得他可恶了。但谁又能说世人是对的呢?”假如被世家掌了天下,世家去推行什么女则闺训,当大多数人都赞成女则闺训,难道它们就是对的吗?
乌嬷嬷笑着点头:“襄国公果然慧眼如炬。”
昌华郡主又说:“既然是苟总管亲手雕的,那平日就仔细收起来吧。闲时编些漂亮的绳结和它们配上,哪天我与夫君一同入宫赴宴,就把玉佩戴上。”她并不知道苟太监在暗中护过她好几回,还以为苟太监送礼这么重,是看在了安信侯府的面子上。
昌华郡主也乐意为侯府维系住这份面子。
在詹木宝和詹权先后成婚之后,詹木舒忽然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香馍馍。
不是詹木舒个人条件有多出众——他在国子监里虽然不差,但不冒尖;他身上还没有像样的功名;他父亲已逝,家中做主的是哥哥,说不得未来分不到多少财产。
但詹木舒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安信侯府家风好,长辈从来不为难小辈媳妇。
看江岳,她娘家式微,论家世真有些配不上侯爷,结果太夫人为难她了吗?没有!新婚不足半年,肚子里还没消息,太夫人就把管家权放给她了,彻底承认了长媳的地位。再看昌华郡主,新婚后依然能住回自己家里,安信侯府竟然没有半点意见!
许多疼爱女儿、舍不得女儿吃苦的人家就这样瞄上了詹木舒。
仔细想想,詹木舒其实也不差。虽然他学业不算出众,但听说他做学问认真,多给他一些时间,肯定能挣来功名;虽然他生父已逝,但他性格开朗、为人谦和,品性上叫人无可指摘,大不了女方家里多陪些嫁妆,小夫妻一辈子吃吃喝喝不用愁了。
詹木舒本人住寄宿学校里,还不觉得怎么样,万商这边就热闹了。
面对众人的暗示,万商只说詹木舒年纪还小,先由着他全心全意筹备科举,婚事以后再说。这是万商的大实话。她是真心觉得詹木舒年纪还不大,这两年又是他科举的关键期,不管怎么样,总要先把“秀才”的功名拿到手吧?最好再顺利拿到“举人”。
至于之后的进士,万商知道此时的科举有多难,她倒也没那么魔鬼,非要詹木舒成为进士、当了官再议亲。但秀才肯定是要考到的,詹木舒脑子不笨,他的学习条件又那么好,不需要他养家糊口,国子监里还有名师指点,拿不到秀才说不过去呢。
一部分人觉得万商说得有道理,反正他们女儿还不算大,还等得起,那就再等一等。一部分人就觉得万商这话是托词,考虑到万商还有个侄女养在跟前,有些自以为聪明的就觉得万商想把侄女配给詹木舒——这倒也挑不出错,有利于府里和睦嘛!
连宫里的皇后都知道了这事,找了个机会开万商的玩笑,问她想要给詹木舒找一个什么样的妻子。
万商心说,为了詹木舒日后的仕途好,自然是要找文臣家里的姑娘。毕竟他们一家子武勋,都是武勋的思维,没有人能系统地教导詹木舒文臣们的那些弯弯绕绕。
但这话不适合在皇后面前讲出来。
家里的孩子还没什么功名就开始算计仕途了?听上去不像样子。
万商就说:“您忽然这么一问,我还真说不出什么具体的要求。您是知道我这个人好相处的,只要孩子性情好,我都喜欢。不过非要说的话,我确实有个要求。您看我家老大、老二就知道,我喜欢孩子们年纪大一点再成婚。所以我不会给老三找年纪太小的。”绝不会等詹木舒十八九时给他找个十三四的小姑娘,除非婚事能拖几年。
皇后愣了一下。詹木宝和詹权成婚晚,不是被守孝耽误的吗?
看万商的意思好像不觉得被耽误,反倒是乐见其成。
皇后追问道:“这事可有什么说法?”
万商说:“一方面呢,是因为年纪越小,性情越不成熟,他们还担不起组建一个家庭的责任,不如好好读书、学学本事;另一方面,夫妻年纪太小,尤其是妻子年纪小,怀孕后容易难产。我估摸着医书里应当有类似的记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平日里却不提这个。反正根据我的经验,夫妻十八之后再成婚,对孕育子嗣是最好的。”
考虑到近亲成婚不利子嗣也是万商提出来的,皇后对万商很信任,表情立马严肃起来:“我原以为十六七岁就已经成丁了,这时成婚不算早。原来要等到十八吗?”
万商道:“不如请教一下众位太医?叫他们来辩一辩?”
事实上医书上确实对婚育的最佳年龄有过记载。
对比时人的平均成婚年龄, 可以说此时的医书提倡的完全就是“晚婚晚育”——当然和后世一比,这个“晚婚晚育”其实刚好踩着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虽不早也不晚。
既然从黄帝内经开始多少医书都在倡导晚婚晚育, 那是因为这个知识太过专业了, 只有勤读医书的大夫知道晚婚晚育的重要性,以至于普通人都不懂吗?也不是。
据万商所知, 虽然在这个纳妾合法的时代里,少有男人可以把处男之身保留到新婚之夜,但在一些像样的人家, 他们不会早早给家里的男丁安排通房——如果男丁自己把持不住诱惑,像贾宝玉那样偷摸着和袭人有了肌肤之亲,那另当别论。但长辈基本上不会过早给小辈安排这些。因为他们知道让男子太早出精, 这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