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by神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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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钰想了想道:“但凡爱书法之人,若有了这真迹,莫不视若珍宝,怎舍得随意悬挂在墙壁上,可若不是羲之的真迹,以王爷的身份好像也不至于挂一副赝品冒充。”
端王笑笑没说话,自顾自坐到了书案后边儿,对着周锦钰道,“过来,本王教你研墨之道。”
周锦钰有些好奇,不管是娘请来的书法老师还是爹,更多都是教他用笔之道,研墨倒是没有特别强调过,只是简单提了句研磨要有耐心,动作轻而慢,不可斜磨或直推,用水宁少勿多。
难道说还有其他的说道?
小孩儿满眼的求知欲让端王极为受用,他的书法自然是极好的,周二郎不可能如他一般从小就有名师指导,用最好的笔,可以细细体会不同材质笔毫之间的细微差异;用最好的墨条,墨色细腻丝滑,浓淡相宜,写起字来事半功倍;当然还有纸张的选择对书写出来的字亦是影响巨大。
就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只有用鼠须笔和蚕茧纸才能更好的写出那种漂亮游丝。
不要说这些高端奢靡的文房四宝了,周二郎连最劣质的草稿纸都是节省着用,平日里练习都是蘸水写,他能把书法练好,一是悟性极高,二是他肯拼命练,珍惜每一次在纸张上落笔的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路考过来,无论是中秀才,中举,还是中进士,中状元,所有答卷无一错别字,无一滴墨脏污的原因。
“人磨墨,墨磨人,这研磨之道在乎于静心;心不静,力不均,力不均这磨出的墨汁便少了光泽;这与弹琴前的净手焚香调弦一个道理,都是为了更好的进入到状态。”
“当然,除了要进入状态,研出墨汁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最后的书写效果。”
“……你瞧,磨到像现在这般油润浓稠,墨香四溢,起墨挂丝就算是差不多可以了,你过来试试。”
端王将研磨好的墨汁倒入一方容器中,把砚台和墨条交给周锦钰。
周锦钰抬头看了端王一眼,伸手接过了墨条。
“书法之静,在于墨,在于定,在于心,在于久久为功,心浮气躁要不得,你在研磨的过程中需要细细体会。”
端王道。
周锦钰虽然对端王有意见,但看得出对方此时是诚心教授,还是小声地道了句谢。
周二郎屡次对他讲过,不管是书法也好,还是古琴围棋这些东西也好,学习到一定程度,再想深入,讲求的就是机缘,遇到好老师的机缘,自己开悟的机缘。
就比如怀素和尚,本身的天赋极高,但三十岁之前不得名师,全凭直觉,正是有了后面颜真卿以及邬肜的悉心指导,才有了真正的突破,成为书法大家。
不管如何,他应该感恩人家的指点。
他人小力气小,磨了没多一会儿就觉得手腕子发酸,不要说静心,连专心都很难做到。
端王看他小脑门儿上出了汗,这才意识到周锦钰还是个小孩子,而研墨是个体力活儿,不然为什么很多人都要专人或者书童来研墨。
虽然出了汗,但周锦钰仍然在认真坚持,按照端王说的,攥着墨条儿一圈儿一圈儿的匀速研磨。
端王看周锦钰到最后手指微微发抖都没有放弃,足以看出周二郎对儿子绝非只是溺爱,溺爱培养不出这样优秀的孩子。
到最后,周锦钰研出的墨汁浓稠度有了,也可以挂住一点儿丝了,就是亮度有些太一般,和端王磨出的墨汁一比,让他忍不住有些失望。
端王安慰他,“本王研磨过多少次,你才几次,到达这个程度已经很不一般,再者,你到底年幼,气力不及大人,这是先天条件限制,不能怪你。”
听端王这样说,周锦钰心里好受了一些,忽然又想到了刚才的问题,再次问道:“王爷,那副字真的是王羲之写的吗?”
端王笑了,“怎么可能是真迹,本王某日心血来潮时的涂鸦之作,写完后感觉还不错,就挂那儿了。”
“竟然是你写的!”周锦钰忍不住惊呼一声。
端王:“怎么?是本王写得很惊讶吗?”
周锦钰点点头,“锦钰没想到王爷的书法造诣如此之高,锦钰见到过的字中,能与王爷书法相媲美者,也就只有京郊二郎庙的老道士,不过王爷擅长行楷,老道士好像擅长狂草。”
“狂草?”
端王瞳孔微缩,追问道:“钰哥儿为何觉得他的书法能同本王媲美。”
周锦钰听他如此一问,意识到自己刚才说话不妥,毕竟老道士亦不是出名的大家,自己这番比较不太好,忙道:“也不是相媲美,只是在锦钰钰喜欢您的字,亦喜欢道长的字。”
在周二郎让周锦钰学的所有东西中,他最是喜爱书法,爱屋及乌,不自觉对端王的看法就改观了许多。
跟那儿自我反省,觉得不管怎么说,人家的药到底还是治了自己的病,让自己发作时没有那么痛苦,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爹受了人家的人情,就得为人家办事儿。
说到底,爹受制于人不怨别人,只怨自己这破病,他若没有生这样的病,也就用不到端王的药了。
周锦钰与二郎或者端王最大的不同,就是凡事儿他总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出原因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本身没有错,可一旦过度,就容易自卑脆弱。
端王自然能感受到周锦钰态度的前后变化,他倒是没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隐情,只道周锦钰是懂得感恩的孩子,你对他好,他感受得到。
不过他现在更关心另外一件事,追问道:“钰哥儿说说那老道士的狂草好在哪里?”
周锦钰回忆起自己初见那副字的惊艳,不由道:“我爹说狂草之美,集书法之大成,融合天地万物,乃是最高级的精神境界之美,历来书法家众多,而擅长狂草者寥寥无几,盖因狂草之峰最难攀登……”
是啊,历来擅长狂草者寥寥无几,而他那位神秘的舅舅萧祐安的草书千金难求,即便朝廷严禁收藏,私底下仍有大臣冒着砍头的危险私藏。
这位萧祐安舅舅曾经因为炼丹差点儿一把火把皇宫给烧了,先皇不想让人知道天赋异禀,才华横溢的太子爷醉心炼丹,神神叨叨求什么莫须有的长生之道,把太子修道之事捂得紧,知道此事的人极少,敢泄露风声的都被砍头了。
自己亦是听母后说起过。
对这位舅舅,母后简直推崇至极,就算自己打小聪慧过人被冠以神童之名,在母后那里似乎也不及这位萧祐安舅舅的一根手指头,也因此母后恨极了父皇,同时亦恨自己这个流着父皇血脉的孽种。
他赵修远当真是不得母后认可,又被父皇猜忌,可他何错之有?
母后若是有骨气,一把剑抹了脖子,还哪来的孽种?
父皇若非贪图美色,又何来自己。
当真是自私之人永远看不到自己的错,错得都在别人身上,那怕是亲子。
第170章
端王突然想起一事来,之前监视太子的手下曾经说过,太子在谋逆之前乔装去过京郊的二郎神庙。
端王绝对不相信这会是什么巧合。
永和帝与太子之间无论是父杀子,还是子弑父,萧祐安都是赢家,当年萧氏皇族男女老少几乎被斩尽杀绝,其中就包括萧祐安的妻子以及年仅三岁的嫡子,萧祐安怎会不恨。
那么,这位舅舅在永和帝眼皮子底下蛰伏多年到底想做什么,他的依仗又是什么?
——或者说朝廷中可能有萧祐安的人?
“王爷,您在听吗?”
周锦钰见端王发呆,忍不住开口。
端王闻言回过神,目光落在眼前的小孩儿身上,心里生出无限感慨:谁又能料想到他是否能坐上那把龙椅跟眼前的孩子有着莫大的关系呢。
有了钰哥儿这层关系,就算是萧祐安亦可以为自己所用。
想到这儿,端王唇角微弯,伸手摸了摸周锦钰的头,夸赞道,“说得极好,难得你小小年纪对书法的领悟程度如此之高,改日有机会本王定当去会一会钰哥儿口中那位擅长草书的道长。”
“锦钰纸上谈兵乱说一通的。”
周锦钰有些不好意思。
端王见他谦虚,笑了笑,站起身亲自倒了一杯温开水递过去,“过来喝些水。”
“多谢王爷。”
周锦钰礼貌谢过,接过水杯,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实在是这盛水的杯子太过贵重,镶金兽首单耳玛瑙杯,摔了怕是他爹一年的俸禄都赔不起,拒绝又不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当真是处处都不自在,周锦钰现在就想回自己家了。
“服用了本王给你的药,你那喘症可有好些?”
端王状似随口一问。
“王爷的药很好,锦钰已经好多了。”周锦钰客气回道。
其实端王的药对他来说只是发作时让他没那么痛苦,却是完全不能治病的,受到这样或者是那样的刺激时,该发作的时候还是会发作。
端王点了点头,“那就好,本王观你用餐时吃得不多,可是王府的饭菜不合你胃口?”
周锦钰:“王府的饭食很好,只是锦钰身体的原因,不能多吃。”
端王微微蹙眉,“是从小就胃口不好吗?”
周锦钰抿了抿唇,神情间有几分无可奈何,轻声道:“是的王爷,打小的毛病,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养好,反倒养得更娇气了,太凉了不能吃,太热了不能吃,酸辣刺激的不能吃,喜欢的饭菜也不能多吃,吃少了总觉得饿,吃多了又难受,身上长一些肉不容易,一不小心就全掉下去,养一个锦钰这样的孩子大概要操别人家十个孩子的心。”
沉默了下,端王道:“即便是治病的良药,亦避免不了有其不利的一方面,你吃那药虽能治喘症,却是对肠胃不大好,若非必要,不要滥用。”
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周锦钰哪能不懂,不过人家好意提醒,周锦钰客气道:“锦钰知道了,多谢王爷关心。”
端王不大自然地笑了笑,“好了,今儿下午你就在书房里挑些喜欢的书来看,待会儿我叫绿芙过来照顾你,有什么要求你同她提就是了,在书房里呆得闷了,就叫她带你在王府里四处走走,本王还有事,就不陪着你了。”
周锦钰:“王爷您快去忙,锦钰自己能照顾好自己。”
端王:“你是本王的贵客,府里谁敢怠慢于你,你可以告诉本王,本王绝不轻饶了他。”
周锦钰抿着嘴儿笑了笑,点头:“锦钰明白。”
端王出来书房,脸色不大好看。
他给的那药周锦钰已经吃了三年多了,显然体内毒性已经开始累积,这肠胃虚弱就是表现之一,继续吃下去的话后面还会陆续侵害到身体的其他部分,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可现在的情况是吃下去不行,不吃貌似也不大行,单看周二郎派人来取药的频率就知道周锦钰这喘症比自己当年可是要严重得多,思来想去也就只能寄托于那位神秘的舅舅能治好钰哥儿的病了。
但显然听周锦钰话里的意思,他这位神秘的舅舅已经见过自己的唯一的亲外孙周锦钰了……
所以,钰哥儿的病到底是有得治,还是没得治?
另外那位舅舅若是知道他这个亲外甥害了他的亲外孙又当如何?
端王后悔不已,他第一次对一个孩子下手,然而这个孩子竟然就是他唯一的外甥……
端王脑仁儿疼。
书房里,没了端王杵在跟前,周锦钰感觉自在了许多,盘起小腿儿坐在罗汉榻上,随手在端王拿给他的一堆书里拽过一本儿。
是一本儿山川游记。
周锦钰翻开,竟然还是带有彩色配图的,且那些配图栩栩如生,异常生动,看得出画画人的功底想当不错。
周锦钰读得津津有味儿,翻到某一页时,书的夹页中突然掉出一张泛黄的纸片来,周锦钰捡起来一看,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一整页:祐安很生气!
祐安气死了!
气死祐安了!
祐安死了又气活了!
祐安活活被气死!
最后一句:学,学,学,学你娘的大臭屁,本太子就是喜欢不学无术,气不死你们这帮老东西!
周锦钰忍不住扑哧乐了,这得对学习有多大的怨念呀,恨到这种程度,不过祐安又是谁?他为什么自称太子?
本朝的太子不是已经被永和帝杀掉的赵正堂吗?
难道说这个祐安是前朝的太子?
可端王的书房里为什么会有前朝太子的书呢。
周锦钰脑袋里升起一连串儿的问号,带着一堆问号周锦钰开始翻这本书,想要再探索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却是再没找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找不到就算了,周锦钰没有那么大的好奇心,只是觉得这个叫祐安的小太子是个有趣的人,又想到前朝的皇族被本朝的皇帝尽数诛杀,想必这位叫祐安的太子也在劫难逃,只觉无比唏嘘。
就算是一出生贵为太子的人,终究也是要败给命运的。
周锦钰越发觉得人生太多无常,既然穿越而来,不如就顺着心意做一条小咸鱼,不搅风,不搅雨,安安稳稳过好这一生,挺好。
周锦钰在书房里一直呆到快傍晚,绿芙得了端王的吩咐过来照看周锦钰,见小孩儿安安静静看了一个多时辰的书了还没有要站起来的意思,省心倒是省心了,可时间这么长得出去走走才好啊。
绿芙笑着过来提醒,“钰哥儿,你看书的时间不短了,不如我带你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你瞅,今儿外面的落日多美呀。”
周锦钰看了一眼窗外一轮将要沉入地平线的落日以及染红了半边天的橙红色霞光,抿嘴儿一笑,“那就有劳江侧妃了。”
端王府景色最美的地方要数后花园的人工湖,天边的落日从湖心岛上一点点落下去的过程更是王府一景。
绿芙带着周锦钰从湖边儿走,恰巧碰上了端王妃的小侄子在湖边儿玩儿,身后跟着个小丫鬟。
绿芙虽是侧妃,却也只是个名,乃是端王给的恩典,在府里没什么实权,不敢得罪端王妃,笑着上前同端王妃的小侄子打招呼,那小孩儿却是直勾勾瞅着绿芙身后的周锦钰。
周锦钰冲他笑了笑,没说话。
那孩子对绿芙道:“江侧妃,我可以和他一起玩儿吗?”
绿芙不敢得罪端王妃,也无法做得了周锦钰的主,这可是王爷看重的小孩儿,千叮万嘱要她照顾好孩子。
其实端王就是不说,绿芙也清楚周锦钰在端王心里的地位不一般,不然叫个丫鬟或者小厮陪着就行,那用得着自己这个侧妃亲自出面照顾。
绿芙低头咨询周锦钰的意见,“累不累钰哥儿,你是想再玩儿一会儿还是——”
绿芙这话是在给周锦钰递梯子,周锦钰若不想同端王妃的侄子玩儿,说一声自己累了就是。
周锦钰正想说自己累了,那小孩儿却是自来熟地跑过来抓起他的手,道:“我们去那边玩吧。”
周锦钰不好意思拒绝,回头儿朝绿芙道:“江侧妃,我同他玩儿一小会儿就回。”
绿芙点头,在后边儿跟着俩孩子。
那孩子拽着周锦钰跑,“我们快点儿,我带你去那边看大锦鲤,好多条。”
周锦钰不能跑,夏天还好一些,尤其是冬天一跑就容易吸进凉气去,引发喘症,周二郎警告过他很多次,不要因为不好意思就没了自己的界限,自己不想做或是不能做的,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拒绝。
周锦钰道:“对,对不起,我身体,身体不好,不能跑。”
周锦钰喘着粗气拒绝。
那孩子却不松手,仍旧拽着他跑,对方比他年纪大,足足高了他一头,身体也强壮,周锦钰想要挣开对方的手,根本就挣不开,甚至还被对方带得一个趔趄。
周锦钰感觉到自己又开始不对劲儿,他不能继续跑,必须得停下来,停下来,周锦钰使出吃奶的劲儿想要甩开对方抓住他的手,可他越是想挣开,那小孩儿越是不放。
端王妃的小侄子压根儿就没想过和周锦钰玩儿,他瞅见周锦钰过来,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揍对方一顿出气,但周锦钰后边儿跟着绿芙,他就想把周锦钰骗到没人的地方揍一顿,揍完就死不承认,说两个人闹着玩儿的。
小孩子之间闹着玩儿打起来了不是很正常吗?
至于到时候周锦钰告状,对方会告状,他就不会吗,反正又没人看见给他做证,就算有人看见,有姑母在呢,谁敢给他做证。
绿芙是小脚,那里跟得上两个跑着的半大孩子,眼瞅着俩人离着湖边儿太近,急地在后面喊,“你们俩个跑慢点儿,离那湖边儿远一些。”
只是她话音还未曾落地,只听到前面扑通一声,湖面上水花四溅!
前面跑着的两个孩子全都消失不见!
绿芙吓得面无人色,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张着嘴巴竟然发不出声音来,像是被人死死掐住了她的脖子。
端王妃侄子身后跟着的小丫鬟比她还害怕,端王妃的狠厉,她作为贴身丫鬟最为清楚不过,此时除了恐惧就是恐惧,只惊恐得瞪大了眼睛,连喊救命都不知道。
半晌后一道变了腔调的嘶吼声响彻王府后花园——“救命,快来人啊!”
周锦钰本来是会游泳的,但刚才被人带着跑了一路出了一头汗,又骤然落入冰冷的湖水中,喘症突然发作,整个人根本就喘不过气来,更不要说游泳了……
端王妃的侄子眼瞅着周锦钰的身子一点点儿往水下沉,对方甚至连一丝挣扎也没有,湖水淹过他的胸口、脖颈、头顶、直至一缕黑色的头发隐没在湖水之下。
他吓得面无人色,他不是故意的,是对方死命挣扎,两个人才一起滑到湖里的,自己得亏会游泳,若是不会,岂不是被他给害死了!
端王闻讯急匆匆赶来。
这会儿现场已经没什么事儿了,端王妃的侄子除了有些惊吓过度,并无大碍。
情况不妙的是周锦钰。
由于溺水严重,在水底下把人捞上来时,周锦钰就已经昏迷不醒没有任何意识了。
小孩儿浑身湿透,孤零零地躺在湖边冰冷地空地上,竟是无一人敢动他,都在等着王府的医官或者是端王前来处理。
端王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随之而来的就是无边的恐惧和压抑不住的怒火。
他大步冲上前,迅速将周锦钰从地上一把捞起,而后迅速单膝跪地,使孩子头朝下趴在自己另一条屈起的膝盖上。
他一只手扶住周锦钰的头部,使孩子的嘴巴保持向下,他另一只手则用力去按压着周锦钰的背部,同时配合着快速振动屈起的膝盖,拼了命想要把周锦钰呛进去的水给排出来。端王的脸色难看到极点。现场众人俱都低着头不敢发出呼吸。万幸,片刻后随着一声孩子的呛咳,一口水从周锦钰的嘴巴里吐了出来,随后又接连吐了有两三口,周锦钰慢慢有了微弱的呼吸和心跳,脸色由青紫转到苍白,只是仍旧双眸紧闭,没有一丝要清醒的迹象。
“医官!医官呢,本王养得都是一群死人吗!”
端王厉声呵斥。
王府的医官们白天黑夜彻守在周锦钰的床前忙碌,不敢离眼,不敢有任何差池,端王下了死令,孩子倘若有个三长两短,一屋子人全得给陪葬!
后半夜的时间,发着高烧的周锦钰从昏昏沉沉中醒来,勉力地睁了睁眼皮,又无力地阖上,声音嘶哑地叫了声“爹,好疼。”
他头疼,胸口疼,身体也疼,哪哪儿都疼得难受。
一夜焦灼不敢合眼的端王,见孩子有了动静,激动到不行,忙上前查看询问,“钰哥儿,你醒了,身体难受是么?。”
周锦钰用力张了张嘴,又皱着小眉头闭上。
旁边医官忙道,“王爷,孩子呛了水,喉咙里现在都还充血肿胀着呢,不宜说太多话。”
端王不再多言,只守在床头,轻轻握了握孩子的小手。
落水后周锦钰连着发了两天两夜的高烧,第三天早上开始转入低烧,醒着的时候也开始多了起来,看着一切都在向好,但是更棘手的事情发生了。
——周锦钰失忆了!
由于落水窒息的时间过长,他的脑部受损,现在只清楚地记得他叫锦钰,他爹叫二郎,其他记忆都是一片模糊和混乱。
青年的灵魂装在小孩子的身体里,努力演了四年多的小孩儿,又刻意回避他不是周二郎亲生儿子的事实,那些刻意回避和封印的前世记忆这下子不用他回避,真得遗忘得彻底。
另外,他现在正处于大脑受损的急性期,即便是记得他爹叫周二郎,却又完全记不得具体模样儿,只模模糊糊记得他爹很好看。
而端王自然也是好看的,周锦钰醒来的时候看见端王衣不解带地照顾他,直接就把端王当成了周二郎。
“爹,你照顾钰哥儿辛苦了,你累不累?”
端王:“……”
“本……”
端王抿了抿唇,把脱口而出的“本王”咽下去,温声道:“我不累,钰哥儿现在好受些了吗?”
周锦钰点点头,道:“好受些了,就是浑身没力气,脑袋里面还有些胀疼,好多事情都想不起来了,一想钰哥儿就疼得厉害。”
“好孩子,疼就不要去想,等病好了咱们再想。”
端王伸手摸了摸他小脑瓜。
周锦钰不无担心道:“爹,我以后会不会变笨呀?”
“当然不会,钰哥儿最聪慧不过。”
“那是以前。”
周锦钰小声道,显然他很担心。
“以后也一样的。”
端王保证。
周锦钰摇摇头,“爹哄我的,我听见医官说我脑袋受损了。”
端王沉默了一下,道:“受损是暂时的,将来一定会好的,钰哥儿以后会是大干朝最尊贵的人。”
“最尊贵的人?”
周锦钰有些不解地重复。
端王笑了笑,“嗯,最受人尊敬爱戴的人。”
周锦钰嘴巴一撇,“那不就是圣人么,我可不做圣人,我就做一个执绔子弟好了。”
“执绔子弟?”
端王挑眉。
周锦钰咧嘴儿一笑,“爹负责赚钱,钰哥儿负责帮爹花;爹是王爷,钰哥儿就是王爷家的小王爷,这岂不是神仙一般的生活?”
端王扑哧笑出声来,点了点周锦钰的小额头,“你想得挺美。”
周锦钰呵呵笑,顺势拽住端王的手指,想借力从床上坐起来,却发现力不从心,竟是虚弱到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懊恼道:“等钰哥儿病好了,一定去学枭水,下次就不怕掉进湖里。”
端王目光闪了闪,小心地扶着周锦钰坐起来,在他身后放了一摞被子,让小孩儿尽量舒服地倚靠在上面,问他:“钰哥儿是怎么掉到湖里去的,还记得吗?”
周锦钰想了想,摇头,“不记得了,钰哥儿这次记住教训了,以后不会轻易去河边玩耍。”
端王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像钰哥儿这般乖巧听话的小孩子会无缘无故落水。
至于端王妃小侄子说得那番话,他是一个字儿都不信,他几乎可以肯定钰哥儿落水定然是受了那熊孩子的牵连。
周锦钰把端王当成周二郎,一口一个“爹”的叫着,端王却并未做出任何纠正,默认了周锦钰把他当爹。
下面儿人见端王如此,无一人敢乱说话。
周锦钰落水那日的当值侍卫家丁因救人不利,无一例外全都受到了端王的惩罚,惩罚有轻有重,轻则口头训斥加罚俸,重则家法严惩。
绿芙贵为侧妃,依然因为看护不利受到了端王的重罚。
不要说侧妃,即便是身为正妃的端王妃姑侄两个亦被端王惩罚,罚姑侄俩跪祠堂为周锦钰祈福,周锦钰一日不醒,不准其出祠堂半步。
倘若周锦钰有个三长两短,姑侄俩一辈子就呆在祠堂里用不着出来了。
一开始端王妃无法忍受端王为了个不相干的孩子对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如此无情,于是开始闹,甚至气急败坏之下搬出娘家人来镇住端王。
虽然没有明说,但那意思很清楚:你赵修远还要指着我们娘家人呢。
她不说这种话还好,如此一说,反而更惹了端王恼怒。
端王只是冷笑,未置可否。
成亲这么多年,这个女人仗着娘家人对自己有助益,在王府里为所欲为,他已经忍得够久了。
如今的形式不是他赵修远离不开王妃的娘家,是她的娘家人离不开他赵修远。
王府这几日发生的一切,周锦钰一无所知,他苦恼的是自己的身体因为溺水变得好差,喘症三天之内接连发生了两次,两次发作的时间都不短,痛苦得很。
周锦钰痛苦,端王也痛苦,亲手把带毒的药丸送进周锦钰口中那一刻,他的手是发抖的,但他没有办法。
周锦钰的喘症发作起来,远比他当年要凶险得多,眼瞅着就要喘不上气,他不敢不喂。
周锦钰不了解内情,见端王脸色难看,神情紧张,稍微缓过点儿劲儿来后反过来安慰端王,”爹,你别担心,钰哥儿没事。”
短短几日,周锦钰给了端王从来没有过的人生体验。
端王第一次照顾小孩子,第一次被人叫“爹”,第一次被人如此全身心的信任依赖,尽管对方实际上是认错了人,却仍旧让端王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温情。
今日是周锦钰落水后醒过来的第五天,小孩儿精神好了许多,说是在床上躺得太难受了,央求要起来出去走走。
小孩儿大眼睛会说话一样扑闪扑闪地撒着娇,又一声声爹,爹的叫着,把端王的心都叫软了。
像他这般有点儿城府,把人性看得通透之人,很难会对人敞开心扉,但周锦钰会让他自发有做舅舅的自觉,尤其当周锦钰一声声叫他“爹”的时候,他甚至都不愿意把周锦钰还给周二郎了。
有这样一个可爱贴心的好儿子,生活都觉得明丽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