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by神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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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似周佐,与太子殿下有着儿时的渊源,那他就做好自己应做的每一件小事,太子总会明白谁才是对他最忠诚的人。
正如高敬所预料地那般,东宫中午才发生的事,晚上就被汇报到皇帝哪里。
二郎听着宫人的汇报,听到儿子抱怨自己没哄到位都不等他睡着就走时,忍不住嘴角含笑。
又听到儿子说要等他老了,也要处处管着他,不禁长指遮眉忍俊不禁。
宫人走后,二郎把今日东宫的趣事整理写下,小心的收起来。
至高无上的权力太容易让人为所欲为,也让人冷酷无情,他要用这些东西时刻提醒自己——
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非权力的奴隶,他是钰哥儿的父亲,也是天下子民的父君。
第234章 番外四
登基以后,爹一直为大伯的婚事发愁,大伯已经三十大几的年纪,不能再继续拖下去。
用爷爷的话来讲,大伯再继续拖下去哪里还有他的用武之地?
大伯在对待自己的亲事上似乎格外执拗,世家贵女大伯不想娶,说他自己是个粗人,与人家贵女不配,强行拴在一块儿也无甚可聊。
爹又派人寻那貌美乖巧贤惠善良的小家碧玉给大伯瞧,大伯还是不愿意。
爹忽然想起了当年的西北女王,寻思着大伯是不是不喜欢娇软,偏爱那种野性难驯的女人,于是又派人从武将家族里挑选合适人选。
大伯不堪其扰,冲爹甩出一句:大哥疼了二郎一辈子,二郎可容哥哥自己做回主?”
爹无言以对,只得做罢。
爹劝不了大伯,爷爷亦不行。
爷爷以死相逼,大伯道:“爹,您能让大郎也如二弟般任性一回吗?”
爷爷也无言以对。
无人知道大伯到底在想什么,大伯也不肯说。
我曾悄悄问大伯是为什么,大伯什么也没说,只是慈爱地摸着我的头。
直到爹登基五年以后,大周朝在爹的治理下,朝局稳定、政通人和,一派欣欣向荣之象。
大伯进宫来找爹深谈了一次,哥儿俩不知道谈了些什么,我过去的时候大伯已经出宫了,我只看见爹伏在龙案上哭得不能自已。
爹的哭是那种无声无息的,我只能看到他的肩膀颤抖,听不到哭声。
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忙上前手忙脚乱地安慰爹,问他发生了何事。
爹似乎是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并不回应我。
我只好如他安慰我那般,轻轻的抚摸他的脊背,一下又一下,耐心地等他的情绪慢慢平复。
我不知道过了有多久,久到我也跟着沉浸到爹的悲伤里,跟着他一起掉眼泪。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幕——
爹慢慢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看着我,我从未见过如此脆弱的他,无助的像个孩子。
半年以后。
爹下旨封大伯为圣亲王、镇国大将军;赐尚方宝剑,上斩昏君下斩佞臣;赐八爪龙袍蟒服,只比天子的龙袍少一爪之数。
这已经完全超出了亲王的服制,等同太子。
不过我这个太子亦与历朝历代以来的太子不同,我的一应用具全部比照天子,龙袍亦是一样,只有大小的区别而已。
——我身穿的亦是九爪龙袍。
几个月后,爹连下两道圣旨,赐婚大伯迎娶西北女王,准其在西北建立藩地。
大伯与女王的婚礼无比盛大,爹亲自做主婚人,那一日的安京城,大街小巷挂满了了喜庆的红,大伯亦是一身喜庆的红。
天神般坚毅俊美。
成亲后,继续在安京城呆了半个多月,大伯就要带着妻子回自己的藩地上任。
启程那日,正值初春,冰雪消融万物复苏,温暖而柔软的晨光里,爹带领全家以及百官亲自送出城外五十里。
在大伯上马前又亲自为他正冠理服。
“陛下保重,凤山走了。”
爹用力拥抱了大伯,我就站在爹的身旁,听见他对大伯说:“大哥常回家看看,二郎会想大哥。”
大伯来到我面前,抬起手想摸摸我的头,又收了回去,似乎是意识到这是公众场合,而我是尊贵的太子,我的头除了父皇,不是谁都可以摸。
我像爹一样,主动拥抱了大伯,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悄悄对他说:“大伯,我是钰哥儿亦不是钰哥儿。”
令我惊诧地是,大伯竟然说:“钰哥儿是个好孩子,不管过去还是现在。”
我胸口中汹涌着抑制不住的情感,我不是个喜欢高调的人,更不喜欢人前高调,可我还是忍不住高调了一回。
我很会唱歌,虽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虽然许多年不唱。
我用歌声为大伯送行。
大伯走了。
以前默默守护着周家,如今又要踏上新征程,除了替大周守护住西北的大门,还带着更长远更深刻的历史使命。
我不知道大伯是否有过心爱的姑娘,亦不知道那西北女王是否就是他心爱的姑娘。
但我只知道这都不重要,大伯的爱早已超脱了个人的私欲和狭隘。
周大郎离京后,二郎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午夜梦醒,怀疑自己把周家带上这条路到底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不过他是心志极为坚定之人,情绪的波动也就是一时,很快就又投身于朝政之中。
因着周锦钰同他讲过在现代上大学时的一些趣事,他对千年后的学制极为感兴趣,并深受启发,觉得除了科举之外,还应有新的教化方式作为补充,为大周朝输送各种各样的人才。
他初步的考虑是在保留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加行业教育。
就比如成立农学院、商学院、工学院等。
这日,他在养心殿召见了六部的几位大臣共同商议此事,周锦钰坐在他身侧一起参与。
实际上从儿子十六岁起,他就开始有意识的把儿子带在身边学习各种政务。
太子性情温和宽厚,一表人才,深得百官爱戴。
时间久了,众臣都总结出一条规律来,只要太子在的时间,陛下的脾气总是格外好。
于是众人就都喜欢找太子在的时间同陛下汇报工作,尤其是不太好向陛下交差的工作。。
可这太子跟在陛下身边的时间不定,谁也拿不准太子哪天在,哪天不在。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还真有朝臣总结出来了些规律。
比如,陛下一般都是上午带着太子的时候比较多,原因么?推测应该是太子有午休的习惯,午休起来时间却不固定,有时睡地时间长,有时睡地时间短。
还有,陛下应该是不想让太子太过老累,基本上太子两次听政的时间间隔不会少于五六天。
周锦钰陪在父亲身边,一般都是认真听着极少表态,二郎示意他开口时才说上两句,话虽不多,却每每叫人惊叹他的奇思妙想。
自己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以周锦钰表现出的谦虚是真的谦虚而非伪装,众臣都感叹太子小小年纪就已经做到了宠辱不惊。
上午陪父亲召见完朝臣,下午的时间,周锦钰说是想要吃自己亲手包的饺子,要二郎陪他一起包。
周锦钰倒不是非得馋几个饺子,他是觉的周二郎最近太过劳累,想要他慢下来,多感受生活的美好,而非成为一个工作机器。
二郎十指不沾阳春水,哪里会包什么饺子,不过他最近确实忙于政务,陪儿子的时间比较少,小孩儿兴致勃勃,他亦不忍扫兴。
御厨将食材给备好,考虑到自己爹的厨艺水平,周锦钰将一众人挥退,厨房里就剩下父子俩人,爹把饺子包成什么样儿,都没外人知道。
二郎自然是清楚儿子的良苦用心,不由抬手摸了摸鼻尖儿。
“爹,你先围上这个,防止一会儿弄你一身面粉。”
周锦钰低头把围裙给二郎往腰上系。
二郎低头看着儿子忙活,不知不觉间小孩儿都长到他下巴处了,当真是吾家有儿初长成。
看到儿子的个头儿,他想到了儿子的婚事,孩子今年十七,明年就十八了,太子妃的选取当提上日程了。
真舍不得把自己幸幸苦苦养大的孩子交给另外一个人,可也就只能再留一年,到了明年十八岁不考虑也不行了。
儿子必须要有一个圆满的人生,除了自己,太子妃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自己的儿子这般好,便宜哪家的臭丫头都觉得亏得慌。
太子妃还没影的事儿呢,他就开始对人有意见了。
只是他想不到的是,真正疼姑娘的人家还真不愿意让姑娘给他当儿媳妇,太难了。
周锦钰不知道他爹在想给他娶媳妇儿的事儿呢,他在外面是太子,在自己爹面前赖得装,就是一小孩儿,这会儿调皮地在手指上蘸了面粉,一个偷袭摸在了二郎的俊脸上。
“不准胡闹。”
二郎笑着斥了儿子一句了,却是趁着儿子不注意,又偷袭回去。
周锦钰不干,非要找补回来,二郎躲了几下,让他得逞。
周锦钰眉欢眼笑,大眼睛里全是得逞后的小得意。
二郎故意板着脸训斥,“没大没小,除了你,哪有儿子敢作弄自己老子的。”
周锦钰理直气壮,“有其父必有其子,爹小时候难道少作弄爷爷了吗?”
二郎哈哈大笑。
周锦钰的手极为灵巧,指导着自己爹包饺子的技巧。
二郎学得极为认真,这是儿子第二次教自己包饺子,第一次自己不想干,敷衍了儿子。
现在想来,父子能如眼下般亲密相处的时光能有多少,等到儿子到了自己这般年岁,你叫他同你嬉闹,他亦闹不起来了。
自己现在对儿子小时候那些可爱萌动的瞬间都已经有些记不起来了,还有他软软甜甜的小奶腔也具体不起来,只兰姐儿带着孩子进宫时,能从小团子身上捕捉到一点点影子。
二郎忍不住说道:“若是有一天,爹也能穿越到钰哥儿的世界,第一件事就是赚钱买一部钰哥儿所说的那手机,竟然能够留住时光,还能回放给人看。”
周锦钰笑道:“怎么不可以,一切皆有可能,到了我的地盘儿,我带爹混。”
二郎目光顿了顿,在心里想:不知明熙在那个世界过得怎么样,还会不会怨恨自己这个不合格的父亲,两辈子都对不起他。
忽听得儿子说道:“我和哥哥一起赚钱养爹,爹只管吃喝玩乐就好。”
二郎轻笑“有爹在,哪轮的到你们两个小的出头,就算是到了千年以后,爹也养得起自己儿子。”
娘喜欢做皇后,喜欢大权在握的感觉,喜欢站在人群中被仰望。
她的那些权谋之术在爹眼里都不能称之为手段,但看得出来娘自己却乐在其中,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这绝无嘲讽之意——
不止她,包括爹,包括我,我们所有的人难道不都是在自己的认知水平里完成逻辑自洽?
自己圆满了,世界就圆满。
所以我身为大周朝皇帝的唯一继承人,已经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简单的把事情定义成对与错,黑与白。
尽管爹的许多做法我并不能完全认同,可我明白,我终将会成为他,一个合格的帝王。
想起大伯的付出,想起禹北天灾时百姓们易子而食的惨烈,想起一块小小的番薯给万千百姓带来的福祉,我知道我有我的使命与责任。
而我,不再逃避这份责任。
太初五年,十七岁的周锦钰越来越适应宫中的生活,亦更加适应了自己皇太子的身份。
这日清晨,周锦钰早早起来洗漱,准备一会儿去养心殿给父亲请安。
古人以孝治天下,按照规定,太子每日都应向皇帝请安,周锦钰自然也要遵守。
周二郎心疼儿子每日要早起,把早上的问安时间改成了五日一次,晚上请安时间则仍是睡觉前。
高敬上前为周锦钰梳发,从十二岁开始蓄发,如今周锦钰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部,头发散开时黑瀑布一样流泄而下,小头发十分顺滑柔亮。
周锦钰知道自己头发能这么好,全拜自家老爹所赐,尴尬无比的童子头硬生生被逼着留到了十二岁才准他蓄发。
能被周二郎留在太子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是无能之辈,俱都接受过严格训练,而高敬作为太子身边的贴身内侍,照顾太子起居,接受的训练只会比旁人更严苛。
他在梳头房不知道练习了多久,才能有资格动太子的头发,东宫光用于为太子梳发的梳子就有几十把之多,大大小小,各种形状,各种材质,各种疏密。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俱都价值连城,百犀梳、千年黄杨木梳、象牙梳应有尽有。
享受着最顶级的荣华富贵还要指责自己爹奢侈那就太矫情了,周锦钰没有那么白眼狼,也没那么虚伪,只是觉得自己不做出点儿贡献回报供养,有点儿说不过去。
“殿下的头发养得真好,缎面儿似的溜光水滑。”
周锦钰心想能不好吗?
每次被保养头发简直就是个大工程,抹了洗,洗了抹,抹完又洗,来回折腾,等彻底洗干净了,还要用棉布一点点擦干,擦干还要梳,梳完还要按摩头皮……
老天,女人都没这么麻烦,爹他自己怕老,愿意这么折腾就折腾,可自己才十七,他才十七呀,年轻就是资本好不好。
用不着这么麻烦,自己的资本也够豁豁,可有一种需要叫你爹觉得你需要。
高敬只简单在周锦钰在头顶挽了个高髻,用羊脂白玉簪固定住,因为还不到束发的年纪,后面的头发自然披散下来。
非正式场合需要,周锦钰不喜欢搞太繁复的发式,他其实更喜欢现代人的利落短发,哪像现在,洗个头发都是个大工程。
梳完头,高敬又服侍他穿戴整齐,周锦钰这才出了东宫。
周二郎在养心殿已经等候儿子多时,看到仪表堂堂的太子缓步走来,二郎嘴角含笑。
他向来是注重仪表之人,自是也会严格要求周锦钰。
在他看来,注重形象亦是修身养性的一种,举止坐卧皆有仪态,在身体上保持一定的自我约束,会有助于内心的自控力养成。
世人皆虚伪,表面上无论如何标榜不能以貌取人,实际上以貌取人亘古不变,如今有谁见到太子不赞一声龙姿凤采。
“儿臣给父皇问安。”
周锦钰对着二郎微微一礼。
二郎抬手令他落座,命人传膳,皇帝平日里用膳不喜欢有人在旁边站着,侍膳太监摆完饭菜就自发退了下去。
桌上摆放的都是周锦钰爱吃的粥食小菜,之前永和帝一顿早膳的规制是二十道菜,如今被周二郎减少为六道,他亦不是处处奢靡,最起码在对待粮食上不是。
“钰哥儿好像是瘦了些,是最近胃口不大好吗?”
周二郎夹了儿子喜欢吃的芦笋鸡丝,放到周锦钰眼前的小碟子里。
三十五岁的周二郎气质愈发光华内敛,即便是一个闲适随意的动作,亦透露出君王掌控一切的从容气场。
周锦钰笑着解释:“爹,我十七岁了,正是蹿个子的时候呢,我不是瘦,我是长高了。”
“您没发现我现在都到您下巴颏位置了吗?”
“有吗?”周二郎微微挑眉。
“当然有,不信咱爷儿俩比比呗。”没有外人在的场合,周锦钰在父亲面前随便了许多,说着话就从座位上站起来,绕到爹身前,要和二郎比个头儿。
周二郎笑着配合儿子站起来,周锦钰的个子果然都要顶到他的下巴颏了,二郎心里欢喜。
儿子幼时体弱,比同龄人瘦小许多,如今这几年身体好转,小孩儿就像是田地里喝足了水分的秧苗般,以惊人的速度节节拔高。
体型上的变化亦对周锦钰的心理产生了正面影响,像所有成长中的少年一样,他对父亲的依赖减少了,而身体里关于自我的部分在觉醒生长。
父子一起用过早膳,周二郎问了儿子一些功课上的事,周锦钰都对答如流,二郎甚为满意。
周锦钰见父亲高兴,趁机说道:“爹,您常对钰哥儿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儿臣觉得爹说得极是,所以儿臣想要出去游学。”
“游学?”周二郎微微蹙眉。
“是的爹,我可以一面学习治国之道,一面体察民情,了解我大周的山川地理和风土人情,亦可以体验人间百态。”
顿了顿,他又道:“爹,您知道我身上有系统在,我还可以在游历的过程中利用系统的能力了解我大周各地的土壤和作物特点……”
民以食为天,周锦钰想要协助父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决大周朝老百姓的吃饭问题。
具体到如何施政、布政周锦钰不敢胡乱出主意,还得父亲亲自把握,但对于如何提高大周的农业水平,他在现代的很多知识还是可以帮得上忙的。
不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后世的经验再先进也不是拿来就能用,一切还需因时制宜,因地制宜。
儿子目光朗朗,侃侃而谈而又有理有据,条理分明,关键是他能意识到治国理论要联系实际情况,而非处处通用,这就极为难得。
二郎看着眼前优秀的儿子,内心的自豪和满足感难以言表。
只不过他已经习惯了把周锦钰放在视线范围之内才能安心,又如何舍得和放心让儿子出去游历?
太子,且是大周唯一的继续人,儿子出门的风险比普通人要高得多,倘若真发生什么事,纵然自己身为帝王,亦是鞭长莫及。
可这毕竟是孩子人生中第一次拿这么大主意,周二郎了解儿子的性格,知道孩子这定是深思熟虑后向自己提出来的,而非简单的头脑一热。
所以,他不能贸然否定。
不能贸然否定,可他也没有马上答应儿子,沉吟了一下,道:“钰哥儿的想法很好,不过此事还需慎重,爹需要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好吗?”
当然不好。
周锦钰可太了解自己爹什么尿性了,爹若是真想考虑,必会问自己更细节的问题,比如去哪里游历,需要多长时间等等。
如今什么都不问,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所谓的考虑考虑不过是借口,爹其实就是想拖,拖到最后不了了之完事儿。
周锦钰不上当,眨了眨眼道:“好啊,爹要考虑多久,三天还是五天?”
周二郎:“……”
儿子越来越不好糊弄了怎么办?
几天几夜辗转反侧,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二郎决定支持儿子,只要把保护工作做好,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周二郎把重心放在太子出行的安保工作上,首先太子出宫的消息不能泄露出去,其次随行保镖,医官、护卫等需要精挑细选,另外锦衣卫的死士要暗中随行保护。
还有太子所到之地的地方官要做好万全的安排,倘若太子在所辖范围出了事,诛十族!
做了如此多的准备,周二郎仍旧放不下心,又给周锦钰找了个全能型保镖——萧祐安。
武艺高强,医术了得又最了解钰哥儿的病情,一手易容术出神入化,关键是儿子倘若遇到什么危险,萧祐安比锦衣卫的死士挡刀都积极。
选好了出宫的黄道吉日,这日清晨,天气晴好,周锦钰向父亲辞行。
二郎把自己腕上一直戴着的金刚菩提佛珠摘下来,套到儿子手上,他们父子这种诡异的身世来历,实在是说不清楚,还是信着点儿好。
萧祐安在旁边儿看得嘴角直抽,周二郎和他爹周老头儿还真是一脉相承不愧是父子——信佛信道两不耽误。
还带着父亲体温的佛珠戴在自己手上,周锦钰眼圈儿红了,有些哽咽道:“儿臣不在的时候,父皇要保重身体,每日都按时休息,多运动,外公教的太极也要坚持练,不能偷懒。”
“啰嗦。”周二郎嘴上训斥,声音却是难掩低哑,目光中的担心和不舍是个人都能看得出。
“父皇保重,儿臣拜别。”
当着众人,周二郎怕控制不住声音中的哽咽当众失态,只是朝儿子挥了挥手,没有说话。
周二郎站在原地,直等到儿子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这才回了寝殿,屏退左右,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就再也收敛不住情绪,眼泪哗哗流。
他又是骄傲又是心酸。
骄傲儿子将来一定是个好皇帝,心酸儿子似乎一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以后会越来越不需要自己这个当爹的。
更让他伤心的是这还只是刚刚开始,很快儿子就会有自己的小家,到时候满心都是他的贤妻麟儿,想的都是他们那一家子的事儿,哪还有自己多少位置可言。
周锦钰一行人出了宫,萧祐安同外孙同乘一辆马车方便保护外孙的安全。
马车表面上看起来极为低调,也就是普通的官家车辆,内里却是周二郎命人特意定制,软榻椅凳一应俱全,确保儿子乘坐时安全舒适。
之所以伪装成品级不大不小的官家车辆亦是周二郎深思熟虑的结果,商贾地位低下容易被山贼流寇等打劫,虽说造不出成威胁,但却影响儿子出行的心情。
官家车辆就不同了,自古民不与官斗,正常人都不会想惹上官家落个吃不了兜着走。
比起周二郎对儿子的担忧,周锦钰却像是被放飞的小鸟儿,跃跃欲试,内心雀跃得不行,至于跟自己爹分离时的那点儿子不舍很快就被抛在了脑后。
哪怕手腕上戴着爹给的佛珠,明晃晃的显眼,他大抵也是没有什么心思和时间去想周二郎的。
他这会儿正兴致勃勃同萧祐安讨论着自己在大周风物志上看到过的各地美食。
“外公,你有没有吃过香熏麻辣兔头?”
“怎么,之前你爹逼着你杀只兔子,哭得稀里哗啦,死活不肯下手,现在又敢吃兔头了?”
周锦钰脸一红,“我自己养大的兔子有感情了,自然不想杀,别人家养的我跟它又不熟,再说它认识我的时候都已经熟了,不吃对不起厨子的辛苦。”
第236章 番外六
这次出来游历,虽说目的是为了体察民情调研大周朝的农业现状,可我心里还是存了些游山玩水顺便还能品尝各地美食的美妙想法。
穿越到这里以后,我的生活轨迹大概就是在周家庄那一两年,后来是周府与翰墨书院的两点一线。
再后来,十二岁那年父亲登基称帝,之后,我便扎根在皇宫里。
我与外界的接触实际上极少,所能接触到的也都是能有资格与我站到一起的人,非富即贵。
虽不至于说是“何不食肉糜。”可我其实与这个世界是脱节的,我不是融入了这个时代,我只是融入了我的生活圈子。
如今真真切切走入这人间烟火,——我才明白什么是最真实的人世间。
繁华的南江代表不了大周朝,依山傍水得天独厚的周家庄亦代表不了。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来自千年以后的我,带着系统的我,从今以后再也无法以围观者的心态做一条混日子的咸鱼。
我想,我愿意。
周锦钰原本的打算是想用至少一年的时间,把南北方几个重要的产粮区都考察一遍。
只是儿子头一次出远门儿,周二郎怎么可能放心让他出来半年之久。
给周锦钰半年的时间都已经是二郎能放手的极限。
所以,周锦钰这次考察的重点是离安京城比较近的北方中原地带。
周二郎在周锦钰的影响下,认识到贸易的重要性,因此积极扩建通商口岸,鼓励海上贸易。
海上贸易这几年的迅速发展又带动了船舶业的发展,而船舶业的发达,让大周朝的商队能够到达的地方也越来越远。
终于在今年初,大周的商队按照周锦钰绘制的图例,从外邦带回来了第一批玉米种子。
而大周朝的北方地区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易于排水,且光照时间适中,比起南方湿润多雨的气候条件更加适合玉米种植,生长。
另外,北方地区昼夜温差较大的特点也有利于玉米中淀粉和各种维生素的合成,产出的玉米营养价值会更高。
说起来,中原地带的良田沃土几百年来之所以得不到发展,一是因为自古中原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二是北方的外族经常入侵,连年战乱的背景下,使得这里的百姓长期得不到休养生息,人口大量流失外迁,大片土地闲置荒废。
所以,无论是父亲派刘永年在禹北大搞向阳花种植重修丝绸之路,还是大伯与女王联姻,以便为大周守好西北大门的同时促进民族间逐步融合,其目的都是让长期处于战乱的北方地区能够稳定下来,真正实现长治久安,从而南北联动,开创真正的大周盛世。
周锦钰初步想要协助父亲做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提高这个时代的整体农业水平。
第二、想办法解决北方不能成为大周粮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黄河长年水患泛滥的问题。
“外公,咱们就在这家吃点东西吧。”周锦钰指着路边一处窝棚搭成的简陋小吃摊道。
他们一行人四月份从安京城出发,如今已经是六月份,走走停停两个多月,现在是来到了中原腹部地带,也是黄河之滨,黄河水患多发之地。
萧祐安本以为外孙所谓的游学其实就是不想在宫里被圈着,想出来玩儿找的借口,哪成想周锦钰竟然来真的。
这两个多月以来外孙真就走村串乡的坚持了下来。
为了清楚的了解到大周朝老百姓的真实生活状况,被他爹养得如此娇贵的外孙甚至亲自跑到田间地头,了解百姓们都种植什么,用什么工具耕种,如何施肥,如何灌溉,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如何,遇上灾荒之之年收成又如何。
他会把所听到,所见到的都一一整理甚至是绘制下来,无比认真。
萧祐安想不出历史上有那位太子能如外孙这般实实在在为底层的百姓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