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府庶女只想吃瓜by寒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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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简若宁在清远楼周先生那里只学了什么药对女子身体不好,什么药孕中的人碰不得这种简单的。
如今,却是怎么分辨毒药,怎么制作解药,还有隐秘的,像是含霜草,名字好听,可若是误食,人的身体会越来越虚弱,且查不出来原因,不到一年,就会病逝。
在刑嬷嬷这里学了一个月,简若宁觉得自己简直什么都会了,这些后宅里算计人的法子都害不着她了。
后来她也知道是简若宜求着郡主也让她们上这个课的,还送了她画的一幅蝶戏牡丹图,蝶恋花,也是夫妻和顺、幸福的意象。
送过去的时候,简若宜正在绣嫁衣,见简若宁又送的画,她还笑呢:“七妹妹可真省钱,每次送礼送的都是自己画的画,一文钱也不用出。
上月我见了你送给大哥的喜鹊登枝图,前儿又送了我一幅鸳鸯戏水,今儿又是蝶戏牡丹图。好妹妹,你就没别的可送吗?”
简若宜说这话也是打趣,没什么恶意,实际上每次简若宁的画她都是好好收着的。不止简若宁的,家里人送的东西,她都仔细的收着。
这送别的东西都要钱,就自己画的画便宜些,刚刚手里支出去一笔银子做生意的简若宁自然不可能再买别的东西,亲手画幅画,是心意,还省钱。
简若宁闻言笑笑打算含糊过去:“那可不就剩这点子本事了,要我像五姐姐那样绣个荷包,万一绣的不好,二姐姐戴出去,岂不是贻笑大方了?”
“你呀,从小女红上就做不好,也不知道以后的嫁衣你要怎么才能绣的出来?”
“那我描样子,刺绣就找丫鬟给我绣。”
“若是丫鬟绣坏了怎么办?”
“那就拆了重新绣,姐姐精通女红,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了?”
送完简若宁,简若宜本来打算继续给自己绣嫁衣,可手里拿着嫁衣,却觉得自己用不着再绣了。
以前虽然也有丫鬟,可她总想着自己绣,不想假手于人。这件嫁衣也绣了几年了,如今已经完备,就算是明天就出嫁也是可以上身的。
只是她总是有些忐忑,尤其是被赐婚之后,这忐忑就更多了,知道了许多王府隐秘以及阴毒算计之后,她还有些许不安。
成亲对于女子是大事,起初她绣这件嫁衣的时候心里期待,后来又变成担心,担心婆媳关系,担心夫妻感情,担心妾室通房。
等祖母请来刑嬷嬷,她就更不安了,可越不安,她就越想全力以赴,想着要怎么样才能做一个好妻子,好主母,好母亲。
所以就不停的在绣这件嫁衣,总感觉只要自己再多完善一点,成婚就不那么可怕了似的。
如今听了七妹妹这无意中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境却变得平和许多,不过是成亲,简家生她养她,她自然得回报这份恩情。
可若是不成,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尽力而为就是了,就算不行,她还有祖母、爹爹、母亲还有哥哥,一众弟弟妹妹们帮衬着。
人生在世,总会出错,就算是有什么不对的,重新来就是了,她又怕什么呢?
而此时外头的食肆也弄好了,俞树说是让简若宁取个名字,简若宁也不大会起名,随便想了个真味楼也就是了。
这饭店做的好与不好,最终看的还是饭菜好不好吃,实惠不实惠,以及方便不方便,和名字的关系不大。
不过好歹是自己的第一家店,简若宁也耐心规划了一下,真味楼的一层就按照食堂那样做,有打饭的窗口,还有许多的桌椅。二楼就做包厢,做小炒,这也是现代很常见的做法了。
紧接着装修,雇工,厨师又是一笔开销,俞树到底年轻不经事,这些账目上的东西都是竹筱的二哥蒋仲在弄。
蒋仲其实也是家生子,刚刚及冠,如今没成亲也没差事。最早在侯府里跑跑腿,后来在账房帮过一段时间的忙,弄普通的账还是可以的,简若宁看了,账目是清晰的,就没换人。
只不过沈修文还是没什么动静,他不算低调,时常参加各府的宴会,新科进士之间的宴会也是一场不落,简若泓都见了他几次。
京城中有不少人盯着这块肥肉,目前最有竞争力的方阁老家四孙女方鸣晨以及柳国公家长房的嫡次女柳念霜,不过女方家里,还是要矜持一点的,不能显得太不值钱了,所以还有的磨呢。
等刑嬷嬷这三个月的课上完,简若宁重回学堂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简和砚和赵夫人双双顶不住压力,往简家的家塾里塞了不少人,当然也拿了不少好处。
简若宁就这么多了几个新同学,男生女生之间也用屏风隔了起来。不过现在过来上课的人和简若宁她们不一样,不需要上全天的课。
像是男孩子,早上上的课和简若宁是一齐的,下午只和简若潇、简若淮做同学了。
女孩子只上下午的闺秀课。赵夫人还发话,若是天气热,就不用来了,女孩子家家的,都娇弱,若是晒出个病来就不好了。
家塾新增的男孩子有永国公家的独子钟恒、文阳侯府温文柏,安河伯府何元白,都是些勋贵子弟。
像是书香世家,家里定是有家塾的,也就没必要舍近求远了,他们府里的先生,说不定还是大儒呢。姜老先生虽然有些名声,可于学问上,离大儒还有些距离。
新增的女孩子有定远侯府嫡幼女尹如意,工部郎中宋德的嫡长女宋桃,宋德的夫人是赵夫人的手帕交。还有同为世家女如今也在京城,自小和赵夫人熟识的安夫人次女万琬。
简若宁正忙着和新同学相处,以求挖出点什么新瓜来,俞树却说他一直盯着的沈修文终于露出马脚了。
就在沈修文几乎要和柳国公府柳念霜定下来的时候,俞树发现沈修文家门口来了一个看起来有些疯癫痴狂的女子,那女子带着孩子,自称是沈修文的妻室。
那女子在门口就在骂沈修文,沈修文却好像也不恼,和邻居介绍说这是自己老家一位远房表妹。
这位表妹前几年为情所伤,丈夫发达了抛弃了她们娘俩,所以变得有些疯疯傻傻,爱说傻话。还错认了他为之前的夫婿。
这次也不知道她怎么找来的,他这就派人将表妹送回老家,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沈修文在这个街道租了三个月的房子,这整条街的房价都变高了,都希望沾点探花郎的文气。
尤其是邻近的几户受益最多,对沈修文态度自然很好,又加之沈修文态度温柔,言语和气,大家自然是都表示,一点都不介意,
看着那女子疯疯傻傻,孩子更是一言不发,像是个小哑巴,周围邻居还问沈修文需要帮忙搭把手吗?
那女子此时又骂道:“我是你的妻子啊,孩子是你的亲生骨肉啊,你发达了,就不要我们娘俩了吗?你还有没有良心,我父亲当初是如何对你的啊!你个丧尽天良的小人!还有莲儿,你到底把她藏哪儿了?小心我告诉别人你是……”
沈修文一把扯住那女子的胳膊,捂住她的嘴巴,在她耳边低声威胁道:“你再乱说,小心永远见不到彤儿和莲儿。”
那女子果然安静了下来,之后又被院子里赶来的书童半搀扶半拖拽的扯回了沈修文的小院子。
之后沈修文还有些不放心,嘱咐道:“大家见笑了,等我请了名医为表妹治好了疯病,就送她回去。我这表妹的事情,终究是她家里的事情,女子的名声要紧,还请大家不要外传。”
邻居自然是要同沈修文打好关系,当即表示绝不外传。
不过俞树却是趴在墙头上瞧瞧看完了全程,他当初为了方便找消息,花了五两银子一个月的大价钱,租了沈修文旁边小院中的一间小房子,平时就住在这里,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被他给探听到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大家的陪伴,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比心
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
俞树看完门口的一场戏之后觉得事情肯定还有内情,悄悄的在后院墙上戳了个洞,透过洞口看到了院子里。
沈修文进了屋子里之后,当着孩子的面,狠踹了那女子一脚,直把那女子踹的站不起来,只能捂着肚子缩在地上。
那名应该是叫做彤儿的小少年不过四五岁左右,被吓得瑟瑟发抖,双手环抱着膝盖,蹲在角落,当沈修文踹那名女子的时候,自觉的用手捂住了耳朵。
彤儿眼睛瞪得大大的,盯着沈修文和地上的女子,豆大的泪珠从眼眶中落下,却没发出一丝声音。
“好啊,我看在你是彤儿亲娘的面子上留你一命,你居然还敢跑来京城?”
沈修文的脸上再也不见人前的温柔和煦,他像是完全变了一张脸,变的阴狠恶毒。
那一脚发了狠,地上的女子痛的说不出话来,却还是不甘心,强忍着疼痛,断断续续的问道:“你…到底…把莲儿…送到哪儿去了?你告诉我…我去找她。”
沈修文见状,抓着那个女子的头发,逼迫她面对着自己,狞笑着说道:“我把她卖了,你现在知道了,满意了吗?”
女子听到这个消息都不敢相信,扒拉着沈修文的裤子,难以置信的说道:“莲儿…她可是你的…亲女儿!”
沈修文扒拉开女子的手,像是嫌弃沾了什么脏东西一样拍了拍裤脚,不在意的说道:“不过是个丫头片子,卖了就卖了,还需要犹豫吗?”
女子闻言像是受到刺激,直接晕了过去。躲在角落的小男孩这时才敢爬到女子身边,不停的摇晃女子的身体,希望能把她摇醒。
见女子一直没有反应,彤儿轻声不停地唤道:“娘,你醒醒,你醒醒!”
原来这小孩不是哑巴,他只是害怕。
沈修文见此直接叫了他的书童程山,上来却没有说话,而是先扇了他两个巴掌,直打的程山嘴角都流血了,脸肿的老高。
“这两巴掌是你找的人没有看好她,居然让她一个弱女子带着孩子跑了出来的惩罚,这么无能的人,过两天你打发人直接卖到矿上去。”
程山被扇了两巴掌,却完全不敢反抗,他这个主子,脾气暴虐,稍有不顺就是一通打,只能默默答道:“是。”
沈修文看了一眼已经晕过去的程丽娘,还有身旁的程彤,低声吩咐道:
“将你家小姐和程彤带进去,过两天找个马车送她回去,再找几个人看住了,这次要是再办不好,程山,你就陪着也去矿上吧。”
“是。”程山麻利的叫了一个人过来,两人一起将女子抬到了后院库房中。又将程彤也带了进去。
俞树见到这场大戏,自然急着向简若宁汇报,让蒋仲和常远过来盯着这边,他自己直接回侯府了。
不得不说,俞树的嘴和云知有的一拼,说的绘声绘色,简直像是简若宁亲自趴在墙头上看的一样。
若是她猜的没错,那名女子应该是沈修文的妻子,彤儿就是他的儿子,而女子口中的莲儿就是他们两个的女儿。
也就是说,沈修文原有妻儿这个消息居然是真的。简若宁得到证实,直接就打算提交任务,不过她又忽然想到一处。
问道:“你说那个男孩叫什么?”
“叫程彤。”这事刚一发生他就过来回禀了,记忆清晰着呢,俞树记得很清楚那个男孩就叫程彤。
可沈修文姓沈啊,若是这个孩子是沈修文的孩子的话,明明应该叫□□才是,为什么叫程彤呢?
封建社会,没有跟娘姓的说法啊,简若宁正想着,突然想起来一事,在古代,如果跟母亲姓,那基本上只有一种原因。
父亲是入赘的,所以不能跟他姓,因为生出来的孩子传承的母亲家里的家产,延续的母亲这方的香火,所以要跟母亲姓。
沈修文虽然只说了几句话,但是她对那个书童程山说的是你家小姐,证明那名女子大概率也姓程。
古代大户之间的奴仆多有跟着主子姓的,有的甚至还以此为荣。书童叫程山,又是女子家里的仆从,说明女子姓程。
小孩也姓程,就更加证明了这一点,沈修文应当是入赘到了程家。
以沈修文家的经济条件,有可能供他读书,但是没可能给他买下人。应当是他入赘到了程家之后,程家就从自己家的下人中拨了一个给沈修文。
简若宁猜想,故事应该是这样的。沈修文出生在一个小村子里,父母有闲钱供他认几个字,却没本事供他继续读书。
十几岁的男孩子,已经是家里的劳动力了,要出去做工挣钱,回村子还要侍弄农田,十分辛苦。
看沈修文的手,只有常年握笔处有些许茧子,可却完全不同于庄稼汉的宽大、粗糙、黝黑,也没有耕作出的老茧,证明沈修文应当没有种过田。
应该就是这个时候,沈修文碰到了程家女儿,程家有钱,说不定还是乡里或者县里的大户。
沈修文容貌俊美,又是读书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儿心动了。只是那名女子说不定是程家的独生女儿,父母早就决定好要招婿继承家产。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入赘。
沈修文是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读书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县就更是了。
程家人说不定很满意沈修文这个人选,而沈修文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样,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天吃饭,一年的辛苦也不过换十几两银子的农民,就答应了成为赘婿。
之后就是程家供他读书,吃穿,考试,几乎包圆了他生活中的一切开销,他也跟程家女儿成了婚。
还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叫程莲,是个年纪较大点的女孩,已经被沈修文卖了,卖到哪儿去了不知道。
一个是程彤,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看样子沈修文应该是将这个孩子交给了他妻子养育,但是却也并没有多在意这个孩子。
当着孩子的面打孩子的母亲,真的是一点也不顾着孩子。照俞树描述的样子看,简若宁还猜测这估计已经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子了。
所以程彤才会自觉地将耳朵捂上,不想听到母亲挨打的声音。
最开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当沈修文开始展现他的天赋,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之后,他就不愿意再做赘婿了。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意思是赘的意思是用物还钱,那赘婿,就是给人家当夫婿来赚钱。
有的时候遇上荒年、天灾,古代穷苦人家生计艰难,田地、屋舍都卖光了,甚至连女儿、妻子也卖了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将儿子卖给有钱人家做奴仆,称为“赘子”,意思是还钱的儿子。
有的时候赘子还不完钱,又或者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赎不起了,就直接成为那户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这样算来,赘婿也是用自己的身体抵钱,类似于卖身了的奴仆,家里又是穷的都揭不开锅,仰仗着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时候官府甚至连赘婿和罪犯一同论处,可见其地位。现如今虽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为出不起彩礼以及婚礼所需费用,自愿去大户人家当赘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儿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继承家业,那么给女儿招婿,生下来的孙子跟自己家姓,作为承嗣的人,这样的情况也有。
作为赘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来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内要受气,在外要受人耻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习俗。
最开始的沈修文一穷二白,没钱读书,不想劳作,只想过好日子,那个时候的他当赘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当他身有功名,地位极速上升之后,他就不愿意了。
他觉得身为赘婿是耻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点,是他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当盲人重获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为秀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当他考中举人,就可以着手实施了。
兆安是个穷地方,远离京城,又在山区,没有多少田地,向来穷困,县太爷也不过是一个老举人。
这个时候若是沈修文成为举人,那么自然可以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甚至因为沈修文相对年轻,还有考中进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于县太爷的。
程家作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自然是要一脚踢开的,要不然他怎么迎娶高门贵族的大家千金,然后在岳家的帮助下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呢?
简若宁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华,他为什么非得靠别人生存呢?
一时没钱读不起书,可慢慢来的话,总可以考中的,只要是个童生,谋生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里就有余钱了,等考中举人,就会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钱来找他。若是再考中进士,那就是彻底的改变人生了。
这个时间会晚一点,可能他三四十岁才能考中进士,改变人生。
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沈修文的天赋,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学就行的,需要天赋。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赋一样,沈修文是有天赋的,他完全没有必要依靠别人。
他能从兆安这样一个教育极度贫乏的地方考出来,还是探花这样好的位次,就足以证明他的天赋。
像是简若泓,请的是名师。家里还有许多以前的考卷,也只考了二甲而已。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
在兆安县的时候依靠程家,来了京城,已经成为进士,还是探花,逆天改命了,他还要不停的参加各个府邸的宴会,挑一个能帮助他青云直上岳家。
简若宁发现,这个人真的很贪婪,穷小子的时候希望锦衣玉食,锦衣玉食了希望能有尊严,有尊严了希望能有权势。
简若宁总结了一下这故事,直接交了任务,果然判定为成功,这就是沈修文身上最大的瓜,他是个抛妻弃子,还当过赘婿的渣男。
交了任务吃瓜系统的仓库内果然出现了五百两银票x2这样的字眼。简若宁想了想,决定直接把小匣子里的银票都存在系统的仓库得了。
放在仓库里没有人知道,还方便拿取,简直就是个绝佳的隐秘之处。简若宁将匣子里的银票都装在系统仓库内。
还算了一下子自己现在的小金库,买真味楼花了四百两,开店前期投入二百两,又给俞树他们吃瓜探听消息的钱一百两,总计支出七百两。
真味楼开始运营之后,因为价格划算,又是单人餐,附近学院的书生都过来吃饭,第一个月赚了三十两,第二个月赚了七十两。
这样一家食肆还是很能赚钱的,算下来,只怕不到一年,本钱就可以收回来了。还有收入就是她又画了四张样子,一个月一张,收入也在三百两。
共计三千五百两再加上今天的一千两,共有四千五百两。简若宁的小金库又重新回到了四千两的水平线上。果然人只靠节流攒钱就会很慢,还是得开源才能攒下银子。
沈修文的事情叫俞树继续打听,她还想知道沈修文究竟把程家怎么了。若是他真的对程家用了什么阴损的招数,她也不介意将这件事捅出来。
至于那女子,简若宁还是希望,若是能救,还是救下来。女子在世,颇为不易,若不互相帮助,怎么熬得过去呢?
沈修文像是想要将那女子赶紧送出京城一样,没两天,那名女子就被押上了车,连带着她儿子一起,准备被送回兆安。
简若宁叫人跟着,准备叫人救下她。倒也不是强攻,简若宁没这个人手,也没这个本事。
押送她的有两个镖师和一个小厮,她先是出钱将看守那女子的两个镖师撬走了一个。
用的办法很光明正大,就是靠砸钱,五十两银子送信去景州。古代押镖也分几类,信镖、票镖、银镖 、粮镖、物镖、人身镖。
前两种自然最简单,因为送的东西轻省,不累。又因为价值比较大,或者是客人比较重视,给的钱多。
后边的银镖、粮镖、物镖都比较需要人操心,东西还重,不好拿,最后的价格可能还不如信镖或者票镖。
至于人身镖,就是现在他干的这个,保护人身安全,这个有时候也是因为有危险人才请镖师的,所以也并不划算。
像是普通的镖师,一个月正常也就赚上个四、五两银子,已经算是高收入职业了。就算是做到镖师的头目,也不过是一个月七、八两。
景州也不算太远,走一趟也不过是三、四个月就回来了,五十两银子不少,送的东西还轻省,还出和上一家的违约金,其中一名镖师自然很轻易的就临时变卦了。
当然了简若宁也不是随便选的地方,景州其实是商姨娘的老家,能顺手带封信回去,她应该也是愿意的。
撬走了一名镖师之后,俞树还直接贿赂了镖局的老板,让他说目前没有空闲的镖师,程山就只能让手下沈实带着一个镖师走了。
之后又是金钱大法,俞树贿赂了那个镖师,说是可以替他付镖局的“违约金”,还额外给他十两银子,让他假装病了,不能走镖,只是装病就能有十两银子,那镖师自然愿意。
只有一个小厮看着,看守的自然也就不紧密了,毕竟人终究还是要一日三餐、吃喝拉撒的。只剩那个叫沈实的小厮的话总能找到机会的。
果然没多久,俞树就得手了,他找了个夜深人静的时候,直接带着蒋仲他们趁着沈实熟睡,偷偷的就把那女子送回了京城,就安置在真味楼。
而在俞树准备着去救人的时候,简若宁在清远楼听崔先生正在讲课。
天气炎热,又是下午,就算是在水边也闷闷的,尹如意正在和简若宜说着悄悄话打发时间。
尹如意刚及笄,对婚嫁之事极为关心,而简若宁因为有耳聪目明,她们的悄悄话一字不漏的自动就跑到她耳朵里了。
尹如意八卦道:“宜姐姐,我悄悄跟你说,我听说柳国公府和沈探花差不多要定了,不日沈探花就要去提亲了。”
简若宜:“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我你还不信,柳国公府二房的夫人是我娘的好友,她女儿柳念舞是我手帕交,可亲厚了,这消息就是从她那里得来的。”
听到这里,简若宁猛然一惊,若是叫柳念霜和沈修文成亲,岂不是害了柳念霜一辈子?
沈修文这种不仁不义、薄情寡恩、心术不正、狼戾不堪、刻薄自私之人,若是靠着蒙骗他人就能横行于市,岂不是老天不公了?
女子嫁人之后殊为不易,古代女子就更是了,柳念霜若是嫁给这样一个人,不被他吃干抹净才怪呢。简若宁觉得自己应当阻止这场婚姻。
说做就做,简若宁开始和尹如意套近乎,尹如意出身定远侯府,父亲是三品的将军,也养成了她大大咧咧、直来直去的性格。
简若宁也没有多绕弯子,直接就和她打听柳念霜的事情,尹如意是个很简单的人,也是个藏不住话的人,没多久就说出了柳念霜好多事情。
包括柳念霜嫌弃每次采买送过来的东西不好,不符合她的心意,每逢初六都会亲自去多宝阁挑首饰这件事。
多宝阁简若宁熟啊,现在她还得每个月打发人去一趟呢,既然知道了消息,简若宁就准备在几天后初六来一场偶遇。
她定要搅黄了这场亲事,叫沈修文露出真面目。
作者有话说:
五千字大章,我不行了,我要去睡觉了,剩下五千我明天再写写完就发。
感谢大家的支持,比心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
曹魏学者如淳曾作注:“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谪遣戍。”
《汉书武帝纪》汉武帝,天汉四年“发天子七科谪及勇敢士”前往朔方征战。“七科”为:“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前二种为有罪的人,后四种为商人。
第27章 沈修文(四) 二更
正巧在初四,俞树就带着那名女子悄悄回到了京城,简若宁先是请了郎中来给女子医治,而后又在初五的时候,从俞树口中听到完整的故事,还带来了一封程丽娘的亲笔手书。
她之前的猜想几乎全对,唯一漏掉的就是程家的结局。
那名女子名叫程丽娘,是家中独女,程家夫妇夫妻恩爱,程父哪怕是只有一个女儿也不打算纳妾,程丽娘自小日子过的富贵平安,等她大了就打算招赘婿。
程家家中人丁单薄,就程父还算有出息的,宗族内自然也没人反对。正巧这个时候程丽娘喜欢上了沈修文。
程父觉得读书人好,有文人风骨,有君子之气,自然是无比同意这门婚事,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沈修文远不远作为赘婿过来这件事。
没想到沈修文轻易就同意了,程父自然无比高兴,他们举行了婚礼,自此程家包圆了沈修文所有的支出。
成婚以后程父程母也是拿他当女婿来看待,从没又刻薄轻贱过。又因为沈修文不久就考中了童生,还很尊敬他。
沈修文在程家家中大事上也是能说的上话的,与其他的赘婿待遇截然不同。
等他考中了秀才,程家自然大喜过望,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向来为人轻贱,沈修文如此有出息,程父感叹真的是押宝押对了。
自此之后沈修文的待遇就此在程家无人能比。什么好衣裳,好吃食,都是仅供着沈修文的,连程父都比不了。
可没想到这样优厚的待遇反而使得沈修文别有用心。趁着程家人都不知道考试的规矩,户籍单子上的婚姻状况依旧填的是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