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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情—— by木鬼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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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海一别,半年有余,不知你是否安好。过去的一年,我在调查科的严密监控下,形同隐居,怕再度牵连你们,不敢来信。如今好容易出来,又要立刻前往晋陕区空军部队,只得在离家前,匆匆写下这封信。
为国效忠是我的毕生梦想。如若我上战场,是为夺回东北,赶走日本人,返回家乡,虽九死其尤未悔。可此次去,却是要举刀向同胞,我为此痛苦不已。兄长总说政治——政治,政治带来了热河的又一次惨败,带来了东北军的白白牺牲。盛宴之下,是什么?繁华之下,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凭我恐怕永远想不明白,要是常君还在就好了,他比我聪明太多。
我并不怕死,只怕死得毫无价值。但军令如山,不可违背,我也不过是一粒灰尘,随风飘荡。可怜我活到二十一岁,方才明白这个道理……这一别,生死难料,我不敢奢求能再和青瑶重逢,随信汇来一张支票,可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兑换。钱的事,还请为我保密。若非我主动招惹,她想必还是那个衣食无忧的徐太太,怎会……
唉,错已铸成,说再多也无用。如今我两手空空,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与最爱的女人,只剩一地的错误与悔恨。
未来,还请你照顾好瑶瑶,也照顾好自己。使你为我受累,万分不安,但实在无人可托,只能劳烦你。
谭碧拿着信,久久放不下。她不知该不该告诉苏青瑶,这般坐立难安了好几日。然而,不等她先寄信,便收到了一封从南京发来的电报。打开只有短短六个字——金女大,考中了。

等到正式入学,又过一个多月。
苏青瑶用贺常君交给谭碧的那张支票,付了学费,又买了些日用品,余下的钱转存到自己的账户,用作明年的学费。
开学前一晚,谭碧特意坐火车赶到南京,送她入学。刚见面,谭碧显得很兴奋,坐在黄包车上,拉着苏青瑶聊了一路。但到了租屋,上了阁楼,她又忽得陷入沉默。
两人弓着腰,坐到木板床边。苏青瑶点亮油灯,挪近,谭碧突然尖叫,跳下床,苏青瑶回头一看,原是一只臭虫爬进了被褥。她随手拿来一本书,卷成筒状,咚咚几下,将臭虫敲晕,赶下床铺。再转头看谭碧,她的脸色发青。苏青瑶误以为她是吓着了,便提议改去旅店住一晚。谭碧却摇头,紧紧搂住苏青瑶的胳膊。
第二天一早,她们坐公交车往金女大去。校门口已有许多人,苏青瑶一手拎着东西,一手拉着谭碧,往内里钻。拎着东西迈过校门,她还有些恍惚。就这么进来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一名金女大的学生了?
负责接新的是一位白人女教师,短发,穿绵绸衬衫与碎花半裙。她见这两人在校门口徘徊,便走过来,问是哪个系的学生。
谭碧不由低了头,苏青瑶下意识望她一眼,随后紧紧挽住谭碧的手,说:“我是国文系的新生,她是我姐姐,特意从上海来的。”
那名白人女教师笑了。她介绍自己是教育系的主任,姓华,又很和蔼地叫来一名穿白布旗袍的女学生,叫她带两人去寝室。
她们来得早,屋内只到了一个室友。少女四肢修长,肌肤晒成了蜜色,脸蛋肉嘟嘟的,眼睛又很大,孩子气十足。她斜斜地坐在板凳上,百无聊赖地玩着头发。一旁,她的保姆正为她铺床。
对方见了苏青瑶,主动上前打招呼。两人分别作了一番自我介绍。眼前的少女有一个颇具西洋味的名字,叫陶曼莎,原是湖南人,父亲在中央政府工作,因而来了南京。苏青瑶碍于过往,只简单地说自己是合肥人,小时候全家搬去上海,父亲是大学教员。身旁的谭碧是她的义姐。
陶曼莎望向谭碧,不由瞪大眼睛,赞叹一声:“你打扮得可真好看,耳环从哪里买的?我也想要。”
听了这话,“久经沙场”的谭碧意外了呆了呆。苏青瑶见状,笑着搬来椅子,叫谭碧先与陶曼莎聊,自己去铺床。
她抖开被褥,听身旁两人闲谈。
陶曼莎玩着发尾,说:“南京是挺繁华,但好多登样的东西,还得从上海买。”
谭碧笑着答:“你要是喜欢,等我回上海,买一份寄给你。”
两人热络地聊完衣裳,又聊舞厅,再聊花边新闻。谭碧是欢场老手,精通各路小道消息,引得陶曼莎啧啧称奇。
过不久,余下的两位室友也来了。一位穿着樱桃红的旗袍,开衩到膝盖,脚踝带着金圈儿,嘴唇也涂得红红的。她由母亲送来,还带着三个佣仆,名字是贾兰珠。另一位生了一张桃子脸,淡蓝旗袍,里头穿白绸衬裤,披一件蕾丝披肩,叫曹雅云。送她来的是父母亲。
都是花季少女,等长辈一走,她们便很快熟络起来,当晚就约着一起去酒店吃饭。
明月照千里,银箔般的白光下,分不出良贱,少女们只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夜。
谭碧在南京短暂留了三天,便要回上海。苏青瑶送她去下关车站。两人在站台依依惜别,谭碧欲言又止,似有满肚子话想说,又没能说出口。
汽笛声近了,列车呼啸而来。谭碧松开苏青瑶的手,将要上车,又突然问苏青瑶:“青瑶,假如四少现在过来找你,要同你结婚,你会跟他走吗?”
苏青瑶一愣。
还没来得及回答,一阵浓稠的白雾笼罩了她。火车到站了,谭碧随人流上车。人们的肩头止不住摇动,她回首望她,忧郁的眼神浮在上头,恍如浮萍。
坐上公共汽车,苏青瑶仍想着谭碧的话,心乱如麻。
她将额头贴在车窗,随着颠簸,咚咚咚地撞着玻璃。很快,车开到了鼓楼医院,下一站是鸡鸣寺。苏青瑶看向窗外,衣着鲜丽的男男女女从眼前划过,有洋人,也有国人,流星似的,红衣蓝衣,交织在一处,多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她望着,想,如果锦铭现在出现,大概还是开着那辆招摇的斯蒂庞克轿车,怀里搂着一捧花,像好莱坞电影里的男明星。他喜欢她,她知道,他会对她好,她也知道。
景物飞逝,汽车绕过玄武湖,往钟山去。离开了喧闹的市区,四周刹那间安静下来,极高的青碧色的山上,传来一两声鸟啼,悠悠回荡,仿佛这天地万物间,只剩她一人。她不再是徐太太,也不是苏小姐,而是苏青瑶,是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国文系大一新生。她给了她自己这个身份,在这广袤的天地间为自己找了一个小小的立足点,谁也拿不走。
苏青瑶的眼眶刹那间湿润了。
她知道她一定会拒绝……
回到学校,陶曼莎通知她周三要全面体检。金女大重视体育,新生入学后,校方会建一份健康档案,年年检测。到体检那天,众人排着队,穿梭在各个教室内。测完,教员说苏青瑶太瘦,体重不合格,又被诊断贫血,叫她每天上午十点去食堂吃专门的营养餐,不要钱,吃到体重合格为止。
之后的几天,教员又派来一位历史系的学姐,给她们宿舍当“姐姐”,辅导新入学的“妹妹”,称之为“姐妹班”制度。学姐人很可靠,就是话少,很古板的模样,搞得大家在她面前都不怎么敢说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学校正式开了课,苏青瑶便按照课程表,按部就班地生活。国文系主任陈斠玄教授讲课飞快,每次下课留作业,第二天便要交。外文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而苏青瑶自小学的是法语,上起来也颇为吃力。选修的宗教课,由美国圣公会的传教士担任,非常喜欢拖堂。
加之,她为了能多一份收入,维持生活,向学校申请了图书管理员的职位,每月可拿几小洋的补贴。每当下课铃一响,她就得带着作业赶去图书馆,一面做作业,一面整理图书。做完了,还要写文章,或翻译法文诗歌,投给报刊杂志。等到傍晚快闭馆,她才会去食堂吃晚餐。回到寝室,简单收拾完卫生,还要抽空去锻炼。
学校体育课的考核相当灵活,可以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进行调整。苏青瑶因体弱与跛脚的缘故,被安排到舞蹈、射箭和打门球的队伍里,跟同样体弱的曹雅云结伴。贾兰珠喜好球类,选了排球课与网球课。唯独陶曼莎,体力太好,被教师安排到了田径队,每堂课都要跑五十米。
因而一到体育课,她就眼泪汪汪地目送去花园上交际舞课程的苏青瑶与曹雅云,和去草坪打排球的贾兰珠,然后气哼哼地换上黑色棉纱的束脚裤。
四人同吃同住、同进同出,日渐熟络起来。
苏青瑶得知,陶曼莎的父亲忙于政务,很少在家,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家中的大小事,全由她在洋行上班的哥哥做决定。贾兰珠的母亲是第三房太太,很得宠,上头有一个姐姐,下头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曹雅云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与另一家基督徒订了婚,男方在金陵大学读书,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关于她自己。苏青瑶说她幼年时,母亲跳井自杀,脚也是那时残疾的。后来父亲另娶了一位继母,搬到上海,生了儿子,所以她与父亲关系不大好。之后的结婚、出轨、私奔、离婚,只字未提。
兴许是课业繁重的缘故,给杂志社的投稿屡屡受挫,苏青瑶觉得这样来钱实在不稳定,便到外头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兼职,每周去四次。室友们知道了,纷纷反对。但钱的问题就像五指山,一旦压下来,便叫人喘不过气。其余的女孩都有家庭支撑,苏青瑶万事只能靠自己。
三人商量后,陶曼莎主张将自己的旧自行车拿出来,教苏青瑶骑,这样比走路轻松方便,也能赶在食堂晚饭结束前回来。刚好贾兰珠也会骑,就跟陶曼莎一前一后,扶着车子,教苏青瑶骑车。
起初,苏青瑶宁死不屈,但被陶曼莎捏着后颈,硬赶上了自行车。她扶着车把手,车哆哆嗦嗦,得了大病似的。陶曼莎极有信心,叫贾兰珠扶住车座,指挥着苏青瑶踩脚蹬。
自行车晃晃悠悠地开起来了。苏青瑶屏住呼吸,注视着前方。阳光照在宽阔的柏油路,闪闪发亮。忽得,她想起于锦铭让自己开车的那次。有什么可怕的?难道骑自行车会比撞车更可怖?
这般想着,苏青瑶使劲一蹬,车平稳地蹿了出去,第二脚很快跟上,力道弱许多,但不碍事,她依旧在前行。陶曼莎兴奋地大叫,贾兰珠趁机放了手。一旁的曹雅云吓得不敢看,捂着眼睛大喊:“小心,小心,别摔跤了。我害怕!你们慢一点!”
话音刚落,苏青瑶扑通一声,摔进草坪,没了动静。
贾兰珠肩膀一抖,连忙赶过去,曹雅云也拉着陶曼莎跑过去,路上她拍了拍她的后背,嘟囔了句“都怪你”。然而等这三人跑到,苏青瑶突然伸手,将她们全拉了下来。
四人躺在草坪上,只见阳光洒落,满树碧绿的叶片随风抖动。抖动、抖动……时光在叶片中闪烁,变黄,纷纷而落。在冬天到来前,苏青瑶学会了骑自行车,也拿到了家庭教师的工资——每月十元三角,用刚发行的钞票付的,南京政府颁布了新的法令,为防止白银继续外流,逐步将大洋收回国库。
很快便是耶诞节,学校安排了平安夜的唱诗活动和圣诞夜的舞会,唱诗活动曹雅云会参加,三人约好准时去捧场,而且有免费的烤鸡、奶酪和黄油面包吃。舞会则是和金陵大学的联谊活动,一些国立中央大学的学生也会偷跑过来,陶曼莎预备在舞会上交个新的男朋友。但等耶诞节过去,便是期末大考。舞会是欢快的,考试是痛苦的,按贾兰珠的话说:“学了跟没学一样,打开课本就头晕”。
尤其是陈教授的课,最难过关。他教的文学史的结课作业里有一项,是写古体诗。苏青瑶写完了前三句,为“一榻卧寒更,千钟梦里鸣。孤灯愁复续,残月夜初明。自笑生前事,还随此地情。”最后一句如何也得不出,便先将前三句交了上去。陈教授容许她缓一缓,切磋琢磨最后一句,但要赶在期末前交。
圣诞夜舞会在金陵大学的会堂办。
当天夜里,苏青瑶换上当初那件咬牙硬留下来的薄纱旗袍,借来一件贾兰珠将不要了的毛皮大衣,与室友们一起,坐着校车,跟着生活辅导员进到会堂。
她们出发的迟,抵达时,会堂里的乐队正演奏舞曲,舞伴们互相搂着,在大厅中央不停旋转。锃亮的皮鞋与白色的丝袜,在裤腿与裙摆下打架。
贾兰珠与陶曼莎欢呼一声,立刻陷入了这欢乐场。曹雅云应付不来这类场合,紧紧搂着苏青瑶的胳膊,好在不多时,她的未婚夫便赶来“护驾”。曹雅云随他离去,留下苏青瑶一人,遥望这金黄色的舞厅。
她有些恍惚,思绪不禁回到前年的耶稣圣诞日,像过了很久,又像发生在昨天——徐志怀破天荒地带她出去过节,饭桌上却因为学生为“九一八”抗议而闹了不愉快,之后他拉她去跳舞……他的手紧紧地攥住她,胳膊搂住腰,彼此默数着一二三、一二三……那时候,苏青瑶简直气疯了,气自己是个站不稳的残废,也气他为什么不肯多体谅一点自己,总那样自说自话!
接着,她逃开,便遇到于锦铭,老天爷递来的救命稻草似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如今于锦铭去了哪里,她不知道,过得怎样,她也不知道。他那样突然出现,又忽然离去,不留一点消息。至于徐志怀……他大概已经娶了姜小姐,过上了美满的生活,而她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他就是那样的男人,她一直都知道。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正暗自伤怀,恰在此时,迎面走来一个男生。
“同、同学……”
与那些西装革履的男同学不同,眼前的年轻人将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脑后,身着一件黑色袍褂,戴着方框眼镜,话音很低,显得胆怯,但又轻缓,似是个耐心且温柔的人。
“同学,我可以请你跳舞吗?”苏青瑶没答话,他便鼓足勇气再问。
上了一个学期的交际舞课,她分明已经非常习惯跳舞,也跳得很好,日常考试都拿了 A,但此刻面对那只伸过来邀舞的手,苏青瑶却如何也无法将自己的手交出。
她抱歉地笑笑,婉拒了那位男同学,起身,独自离开灯火通明的会堂。
寒冬的夜,漫天石青的云,稀薄的云层,浮出鹅黄的残月,只一弯,恰如剪下的长指甲。
苏青瑶走在月下,人影相照,沿着瘦长的石子路延伸,冷冷的一片。
寒风吹起她的衣袖,拂过面庞,擦去了舞厅内的满面热气。熟悉又陌生的舞曲、灯火与欢笑,都被抛在脑后。她两手交叉,塞进另一只手的袖口,一路迎着冷风,孤魂般游荡。走着走着,温热的泪水顺着面颊,无声地流下来。
不为别的,只因世事变幻无常。
跳舞也好,跛脚也罢,从前的那些事,她现在都不气了,因为她都不怕了。
可一切都变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逃离 (上)
“没什么好瞧的,和往年差不多。”徐志怀说着,折起报纸,盖住了百货商场的促销广告。
小阿七努努嘴,悻悻然缩回脑袋,继续闷头拖地。
她本打算等先生跟姜小姐定了亲,就卷铺盖走人,可徐志怀从冬天磨蹭到春天,拖了小半年不给姜家准话。姜先生急了,屡次派人来催。女儿家的青春年华转瞬即逝,现在是最抢手的时刻。像他这样,实在不厚道。
徐志怀一面劝说自己应当抓紧时间结婚,姜小姐各方面都很不错,一面又想着沈从之的话,举棋不定。一来二去,姜家不乐意了,先一步禁止姜小姐再与徐志怀见面,免得坏了女儿的名声,并开始为她寻觅下一位如意郎君。
不到半年,报纸上便刊登了姜小姐的喜讯。男方是一名保险公司的经理,大她三岁,父亲厉害些,是苏州两家丝绸公司的董事。
瞧!这才是结婚员该有的架势。
跟姜小姐的婚事没成,小阿七便也装糊涂,没再提离职的事。
但走了一个姜小姐,又来了一位江小姐。江小姐模样相当漂亮,红唇油亮,十指丹寇。她与徐志怀刚见面,便亲昵地搂上来,送了一个贴面吻。据说,江小姐高中时交了五六个男友,其中一个为她自杀,两个为她打架。徐志怀招架不来,就不成了。
他最满意的是一位姓林的小姐。
林小姐的祖父是前清重臣,父亲是有名的书画收藏家,本人写的一手好字,留过洋,学的油画专业,玉照时常刊登在《玲珑》杂志,堪称名媛典范。徐志怀请她看电影、喝咖啡,看了四五场,喝了七八杯,林小姐都很得体地出席了,与他交谈,口吻也是淡淡的,十足的温婉贤淑。
这次,徐志怀觉得自己考虑的很清楚了。
林小姐各方面都上一任很像,但从家境到脾性,都比上一个好。
他找了一位中间人去求亲,不曾中间人想碰了一鼻子灰,讪讪而归。
这时,徐志怀才知道,林小姐身边多的是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从一开始就看不上他,觉得他出身低微,父辈不过是宁波的乡绅,家底不够厚实,还比自己大十岁,又离过婚。
最令林小姐反感的,是徐家佣人的闲言碎语。她认为,已经离婚,佣人却还在说前主人的坏话,要么是这位徐老板拎不清,管不住仆人,要么是他忒没气度,指使下人这么干。能这么对前妻,保不准这么对自己,很不可靠。
对方既然是这个态度,徐志怀也不打算自讨没趣,去辩解什么,只当从没约会过。
这般折腾来、折腾去,上海的咖啡厅都要喝遍了,婚事也没能有个着落。
张文景被惹急了,一通电话打来,数落他:“徐霜月,你别太过分!要比你小的,没结过婚的,没交过男朋友的大美人。出身书香世家,知书达理,起码读到高中,国文功底深厚,精通一门外语,品味高雅,性情温和,擅长操持家务,不是洋人、不是混血、不是北方人,还要两年内为你生孩子……世上哪里有这样的姑娘?我上月宫给你把嫦娥请下凡,行不?”
“有的,”他脱口而出。
——曾经有过。
张文景听他那笃定的口吻,又气又笑,左手叉着腰问:“徐霜月,你究竟想怎么样?给我个准话。”
“你看着来,我没什么要求。”徐志怀淡淡道。
“江小姐不是挺好?摩登女郎。”
“聒噪,过于活泼。”
“那王小姐?从小养在深闺,读《女则》,娶回来还能给你绣绣手帕。”
“木愣愣,没情趣。”
“那就董小姐,董小姐的性格最好,知书达理,一个娇娃解语花。”
“不太合眼缘。”
“得,你又嫌人家不够漂亮——谢小姐?谢小姐总行了吧!介绍给你的姑娘里,她的模样最好,年龄也最小,才十六岁。”
“她连国语都不会说……”
“那你都娶回来吧,反正也养得起,一周七天,每天换一个,各取所长。”
“我坚持一夫一妻制。”
“所以徐霜月,你到底想怎么样……”
“不是说了?都可以,我没什么要求。”
话音刚落,嘟嘟两声,张文景挂断了电话。
不知不觉,东方刮过,西风袭来,又是一年耶诞节,转眼便是新年。今年的冷流来势汹汹,出人意料地在年前下了一场细雪。霜雪漫天,但只下了前半夜,过了子时,明月拂去云层,冷冷的月光映照着薄薄的残雪,静到令人窒息。
徐志怀拉开窗帘,望向荒草萋萋的庭院,惊觉时间过得这样快,竟让石板长满了青苔。淡且白的月色,簇簇的碎雪,掩盖着一道道苍青色的痕,如同一颗陈旧的心。
思及为结婚折腾的这一年,徐志怀发自内心地感到厌倦。可传宗接代,完成母亲的遗愿,是不得不背负的责任,一如他认为男人赚钱养家天经地义。
张文景问究竟想怎样……呵,他也不清楚。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重回正轨,娶妻生子,过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可当那些“可供选择的妻”坐到面前,他的心中又萌生出一种难言的异样……或许沈从之说得对,他太擅长自欺欺人。
极漫长的一声叹息,徐志怀放下窗帘,阴影笼罩面庞。他决定,来年把结婚的事放一放,先把跟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敲定,接下政府的通讯业务——这也是于锦城曾许诺过的“方便”。
民国二十三年,六月过后,徐志怀拿着盖有西门子洋行上海总部公章的建设方案,坐火车去南京找张文景。
张文景靠着办公桌,翻了翻文件,挑眉发出一声笑。
“德律风根?”他瞥向徐志怀。
“通用电力公司和西门子公司的合资企业,主营无线电。”徐志怀道。“西门子在南京也有办事处,做通讯设备。”
“我只是坐办公室,又不是痴呆了。”张文景说。“要说消息灵通,还得看你徐霜月。我前脚接到通知,说交通部从今年开始,要在南方大范围铺设电话线,无线电塔建设也得跟上……后脚你就把这东西拿给我看。”
“只是运气好,凑巧赶上,给你们锦上添花。”徐志怀从容地放下皮包,皮革袖箍紧勒着胳膊。“交通部内部有什么决议,我不清楚。”
“这可是对本对利的生意。”张文景朝门关瞧了眼,继而压低声音,探身凑近他。“跟我讲实话,你是想当买办,还是要搞垄断。”
“纺织工厂做不下去,改个行。”徐志怀移开眼神。“别想太多。”
“你能重回本专业,发挥所长,电机试验课的汤姆生教授要是知道,想必会很欣慰。”张文景将文件合拢,塞进办公室抽屉,继而轻巧地掸了掸手。“人我可以帮你引荐,但成不成,我说了不算。”
“这用不着你说。”
听他这话,张文景笑着摇头,上前拍一下老友的后背,道:“行了,你难得来一趟南京,咱们不谈正事。找个地方叙叙旧。”
“去哪?”徐志怀边说,边抬起手腕,露出衬衫衣袖下的腕表。“先说好,大白天的,我可不去妓院喝酒。”
“游泳,怎么样?”张文景提议。

第一百一十五章 逃离 (下)
话音方落,张文景拿上车钥匙,冲徐志怀晃了晃。徐志怀点头,随他下楼。张文景开车,带徐志怀去到紫金山上的陵园新村。那里是政府要员的住宅区,张文景有一套公寓,内部的游泳池建了没几年,还很新。
泳池内铺满白色马赛克,周遭草木环绕。正值春夏之交,树叶绿得鲜明,倒映在清澈的水池中,放眼望去,尽是晃动的玉色。
张文景叫佣仆拿新的泳裤来。两人脱了衣裳,下水在赛道内游了几个来回。张文景比不过徐志怀,逐渐泄气,慢慢停下,浮在水面“随波逐流”。
“说起来,读大学的时候,我们为了应付体育考试,三天两头往游泳池跑。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
说话间,暖风吹动满树的枝叶,几片叶子落到池面。
“是你们为了应付考试。”徐志怀纠正。
“行了行了,知道你游泳课成绩全年级第一。”张文景合着眼睛,浮在水面。“对了,你结婚的事,什么个情况?”
“就这样。”徐志怀几下游到飘落的树叶旁,拾起。
“完蛋,我又欠从之一千元。”
徐志怀狐疑地看向他,说:“你跟沈从之怎么成天拿我打赌。”
“习惯了。”张文景一个翻身,海獭般,从水里立起。“从之那家伙,要能把情商挪一点到官场上,也不至于回重庆教小孩子读之乎者也。想从前,你一跟周率典起矛盾,我俩就打赌,看谁会先服软。我十赌九输,他一猜一个准,那时我还以为他是什么八面玲珑的人,结果是个榆木脑袋。”一不留神,提到了不该提的人。张文景说完,才反应过来,连忙止住话头。
徐志怀游到泳池边,将叶片扔进草丛,冷淡地说:“因为我是对的。”
“什么对的?”
“你说我跟周率典。”哗啦一声,徐志怀撑着纯白的马赛克瓷砖,上了岸。水流带着似有若无的绿意,顺着脖颈淌到颈窝,流过紧实的后背,停在小腿,水珠微微闪动。“你们误会了,我没跟他起过矛盾,更谈不上服软。是他每次犯错都不肯承认,而我从来都对的。”
“徐志怀,”张文景连名带姓地叫。“不是所有事,你都是对的……尤其在率典的事情上。”
徐志怀没说话。
发丝尖端细细的水珠滴下来,落在鼻尖。
他随手捡起搭在塑料椅上的毛巾,胡乱擦了下脸,搭在肩头。
“都过去十几年了,一次次旧事重提,有什么意思。”
五天后,他回上海。
当夜,起了大风。狂风呼啸,摇动别墅外的梧桐,枝干敲打窗户,茂密的叶片震颤着,沙沙作响,像雨在哭泣,又似风在怒吼。徐志怀独自躺在卧室的大床,听着嘈杂的风声,做了一夜乱梦。
恍惚间,他梦见自己再度站在医院的走廊。多少年了?九年了吧。也是这样的季节,由春入夏,他从学校一路骑自行车赶来,汗水浸透衬衫的衣领,混上医院消毒水的味道,更是难闻。
他紧皱着眉头,快步走到病房前,敲门。是张文景为他开的门。他招招手,侧身让他进来。
徐志怀望向屋内,沈从之也在,戴着圆框眼镜,望他一眼,脸上是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复杂神色。他垂落眼眸,避开沈从之的眼神,望向病床。一滩暗红色的血,浸透被单,床单盖住了床上人的头,看不清面容。
病床边,还守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女人。
见他来,女人突然拿起矮桌上的剪刀,朝他刺来。
“徐霜月,死的为什么不是你!你怎么不去死!”
他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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