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情—— by木鬼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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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已停息,天还未亮。
徐志怀坐起,后背满是冷汗。他下床,简单洗了个澡,换一身衣服,想到花园里去散散心,但刚走到楼梯口,便意外撞上小阿七。
“怎么不睡?”徐志怀问。
“先生,快天亮了。”小阿七答。“要起来给您熨报纸。”
徐志怀点点头。
他似是仍沉浸在梦中,靠着扶手,缓缓坐到楼梯。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徐志怀冷不然开口:“阿七,我问你一个问题。”
“先生请讲。”
“你觉得太太是什么样的人?”
小阿七咬唇,小心翼翼地说:“前太太吗?太太她……对我很好。”
徐志怀低低地嗤笑,“确实,她对我有对你一半的好脸色,我就心满意足。”
小阿七神色复杂。
她站在楼梯长长的扶手旁,五指扣着木头上的清漆,犹豫许久,怯怯地开口:“先生,在杭州的时候,太太每天都盼着你回家。有一年,我记得是秋天,太太说是和你结婚的日子,让我陪她去买蛋糕和礼物。我们去了很多家,才买到她想要的蛋糕。回来时,她对我说,他会喜欢的吧,他会喜欢的吧。我也觉得,先生你应该会喜欢。”
“可那天你应酬到很晚,回来的时候,阴沉着脸,很不高兴的样子。大家都不敢说话。你问太太为什么买那么大的蛋糕。太太说,今天我们结婚了,想庆祝一下。你说,蛮好的,那你慢慢吃。就这样,你去书房了。太太一下就哭了,没有声音的哭。她知道先生你不过节,连自己的生日也不怎么过,但太太是想过的,她把东西布置都好了,可你不在乎。”
“太太只哭了一小会儿,就停了。我走过去,她紧紧拉住我的手,对我说,太不公平了,又说,自己很蠢,只是一个用来过家家的玩偶。这是什么意思?先生,我直到现在也不能完全明白。吴妈妈说,太太是被宠得太好,无事生非,这些都是妻子该做的。先生你又没骂她,还给她买很多很贵的衣服穿——有时候,我觉得吴妈妈说的对,但有时候,我又感觉她说的一点儿也不对。其实太太只比我大三四岁吧,但大家只会把我当小孩,是因为嫁人吗?不管是十三岁,还是十五岁,只要嫁了人,就不是小孩了吗……”
竹筒倒豆子似的,小阿七说完了。
徐志怀沉默。
天色一点点亮起,昏暗的别墅内,泛起淡淡的幽蓝,如同大海荡漾的波涛。
小阿七不知自己是否触怒了男主人,站在原处,很是尴尬。她踮起右脚的脚尖,转了转,正打算偷偷溜走,他抬头,又开口。
“阿七。”
“嗯?”
“万一是我错了,该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六章 日落之前 (一)
在金女大就读的第三学期,苏青瑶的体重总算碰到了合格线,不必再吃营养餐。
陶曼莎噘嘴,艳羡地说,自己跑步把腿给跑粗了,难看的要死。贾兰珠翻着《玲珑》,反驳她,这叫健康美,时下最流行,你看看画报上的模特,各个手里拿网球拍,佯装运动健将。曹雅云半掩着《金粉世家》,揶揄起陶曼莎,谁又说你胖了,那个姓杨的小伙子?
“他敢!”陶曼莎嗓音高高的。
话音刚落,贾兰珠扑哧一声,笑了。
苏青瑶听着她们的闲聊,也含着笑,给自己的捆书带上绣出几朵紫金草。
下午第一堂是固定的家事课。这学期教刺绣和缝纫,等到结课,每位学生都要交一套小孩的衣裳,捐赠给育婴堂。
陶曼莎的手艺活最差,回回上课,不是扎到手指,就是扯坏了布,课后作业总要央求苏青瑶帮忙缝两针。一想到下学期要学育婴和看护,集体到婴儿园、幼稚园实习参观,她就一个头两个大。
家事课结束后是英语课,新教师是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来的,十分严厉,上课前免不了一场随堂小考。贾兰珠已经连续两次小考不合格,见到那洋老头的面孔就打哆嗦。
好容易挨到下课,室友们结伴去吃饭。
苏青瑶则先去邮政代办处,询问是否有自己的信。代办处的嬷嬷翻找了一阵,抽出一封递给她。苏青瑶接过,见邮戳是从上海来,必然是谭碧的信。
她打开。
青瑶我妹:
上月二十八日寄出一封信,等到这月十号才收到回信,耽搁快半个月,中国的邮政真是太可以了!十三日就想给你回信,可新来的舞女很不伶俐,又临近双十节,百乐门的客人好多,吓人,我陪客人跳舞,玩到半夜,回家就睡觉,睡到日落,错过了时间。星期日邮局不办事,要等到周一才能去寄,便趁现在给你写信。熹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又是一年。你在学校怎么样?要多睡觉,少看书,书是看不尽的,还要常常出去玩,去跳舞、看电影,认识一些可爱的男同学。上回寄给你的阴丹士林布的抹袖旗袍,还合身吗?你随信寄来的毛衣我穿过了,很舒服,这个天气穿短袖的旗袍,再套一件毛衣,刚刚好。你也要记得给自己织一件,别总想着给我做。顾少给我的待遇很好,这些我可以自己买。
说起来,上海为了庆祝双十国祭日,街道上处处挂起了彩旗。“和平社”还做广告,说要复演一出旧戏,叫什么“孙总统广州蒙难,夫人出险”。讲的应该是政治上的事,我不太懂。总之,上海现在是和平的不能再和平了,提到三年前和日本人打仗,军舰开到了黄浦江,简直跟梦一样。
但不知为什么,我在街上看到那些彩旗,还有敲锣打鼓的庆祝队伍,回家后,突然很恍惚,然后那晚莫名其妙的,梦见了贺常君。梦里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不记得,醒来后,只觉得伤心。
他的骨灰还在我这儿,当年花了好几根金条偷偷买来,想来也是因为这个的缘故,他才进了我的梦。我想过很多次,要把它葬了,可又怕他就这样孤零零地埋在了上海,不能与故乡的亲友团聚。
瑶瑶,我真是恨他呀!他那样的男人,无私却又自私,他死了,痛快了!留下我们这些人,因为他的死,时不时经受痛苦!希望能在我活着的时候,有机会去东北。我要将这陶罐子丢进松花江,一了百了!
唉——想念你,可惜事情实在太多,没空去南京看望你。你呢,放寒假回上海吗?要是过来,我收拾一下房间。
爱你的碧
信的背后,谭碧留了一个嫣红的口红印,苏青瑶不小心摸到,指腹微红。她看向如同石榴的手指尖,莞尔一笑。
双十节那天,学校放假。贾兰珠要回家,曹雅云要跑去金陵大学见男友,两人都有安排。陶曼莎也打算回家,但见苏青瑶落单,加之要她帮忙完成家事课的作业,便请她到自己家里玩。
陶曼莎的父亲出差去了,母亲在房间里念佛,出来迎接的是她的保姆。苏青瑶跟在陶曼莎屁股后头,坐到客厅,从手袋里取出针线与绣帕,还有一本用来解闷的小人书。陶曼莎叫保姆送来热可可,又指挥她去开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放着周璇新发的歌曲“五月的风”,扬琴慢慢地奏,周璇慢慢地唱:假如呀,云儿是有知,懂得人间的兴亡。它该掉过头去离开这地方。
苏青瑶正指导陶曼莎绣花,忽得,听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她抬头望去,见到一个穿衬衫打领带的男人下楼,是陶曼莎的哥哥。
苏青瑶在学校里见过他几次,都是来给妹妹送东西,并且他每次来,都会买一些饼干、糖果,送给室友们,请她们多包容妹妹的坏脾气。
男人也看到了她们。
他快步下来,笑着向两人打招呼,询问她们怎么不出去玩。陶曼莎先是埋怨了几句学堂的教师,接着看看兄长,又看看身边的苏青瑶,突然留下一句“等下回来”,便飞似的跑上了楼。
苏青瑶目送她的背影,哭笑不得。
她接过被丢在沙发上的皱巴巴的绣帕,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帮陶曼莎继续绣银杏叶。一粗一细的两根绣花针,粗的别在帕子上,细的捏在手上。白皙的手指,淡粉的指甲盖,压在雪白的帕子上,又一点点绣出金灿灿的叶子。
那位陶先生站在楼梯口,看着苏青瑶。他从没见过美丽成这样的女人,仿佛淡而白的秋月,悬挂在薄雾之中。男人冷不然被打动了。他坐到苏青瑶身边一个单独的小沙发,主动打开了话匣子。
苏青瑶礼貌地与男人闲谈,不知不觉,叶子快要绣完。她起身,同男人道别,去楼上找陶曼莎。从那之后,陶曼莎的哥哥再来学校看望她,送给苏青瑶的糖果,总会比旁人的包装精美些。
很快,第三学期结束。曹雅云与男友一同回老家,贾兰珠随母亲出国度假。苏青瑶要给孩子补课,选择留校,打算临近过年,孩子的课程结束,再去上海与谭碧团聚。陶曼莎的家就在南京,两人因此常常见面,有时也会遇到她的兄长。
有一次,苏青瑶在陶曼莎家里吃饭,吃到一半,正巧遇上落雪。陶曼莎提议留宿一晚,苏青瑶没有带换洗的衣物,便婉拒了。吃完饭,雪已停,苏青瑶预备回学校。同在餐桌上的陶先生担心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说要开车送她回去。苏青瑶再度拒绝。于是陶先生改了说辞。他拿出一把伞,说天太黑,起码护送她到车站。对方盛情难却,她怕自己再拒绝,显得不近人情,便勉强答应了。
微雪过后,地面尤为湿滑,路灯照耀下,渐融雪水反射出浅黄色的冷光,苏青瑶裹紧红棕色的围巾,与男人相隔半步,在伞下慢慢地走。快到车站,苏青瑶想让他送到这里就停,他却拿出两人份的硬币,应当是真想送她到校门口。
两人站在站台。
苏青瑶将围巾拉得更上,盖住口鼻和耳朵,扎紧。
她看向身旁的男人,高个子,穿着考究的黑色羊绒大衣,衬衫、领带与皮鞋,戴着呢帽,灯光下,皮肤有着近乎蜜糖般的色泽……忽而有一种强烈的恍惚。
男人察觉到她的目光,问:“怎么了?”
苏青瑶晃了晃脑袋,说:“陶先生,我看你好像有话想说。”
男人抿一下唇,移开了目光,微微笑起来。
“我在想能否追求你。”他轻声道。“可又怕说出来,会破坏你与曼莎之间的友谊。”
苏青瑶听闻,不由垂眸望向地面。
斑驳的雪融化成一滩有一摊破碎的水,彻骨的冷,凌乱闪烁的水光中,又似乎能看出她苍白的面容。
短暂的沉默后,苏青瑶低声说:“陶先生,我结过婚。”
男人一愣,干笑道:“令尊是有给你定了结婚对象吗?现在是二十世纪了,父辈的婚约是可以取消的,你不必太担心。”
“不,我十六岁结婚,二十一岁离婚。”苏青瑶一面淡淡地陈述着,一面斜着眼睛,偷偷观察起男人的神态。“并且,不是他休了我,而是我背叛了他。我犯下了通奸罪……如果您有追求我的想法,我想,我应当把这件事提前告诉您。”
男人刹那间沉默了,神情微妙而有趣。
苏青瑶淡淡笑了,笑容藏在围巾下,难以描述的神态,有几分唏嘘,但并非遗憾。其一,她对眼前的男人从没有非分之想。其二,她早已预料到他的反应。她不是处女,离过婚,并且是因为犯下通奸罪。鲜少有男人能同时接受这三点,尤其是第三点,这是逃不过的事实。
公共汽车来了,陶先生默默送她上车,随后离开。
苏青瑶回到宿舍,脱掉围巾,倒头便睡。
一夜无梦。
翌日醒来,她打开门窗,目之所及,满是雪白,一丁点的脏污也没有,连树杈上偶尔传来的一两声麻雀的啼叫,也干净异常。看来趁她不注意,金陵城又偷偷下过了一场雪。苏青瑶洗漱过后,换上最厚实的衣服,出门散步。
她走在金女大的校园,漫无目的地赏雪,兜兜绕绕,不曾想竟碰见了吴校长。吴校长穿着简朴的棉衣,戴一个圆框眼镜,长发偏分,梳在脑后,挽成一个工整的发髻。苏青瑶见了她,立刻敬畏地站到路旁,微微俯身道:“校长好。”
吴校长笑着对她点点头。“苏同学,这么早起来锻炼身体?”
苏青瑶没料到校长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又是惊,又是羞,一时低下了头,没说话。
“陈斠玄与我提过你,夸你古体诗写得不错。”吴校长和蔼地说。“现在的学生,肯在古体诗上用工的不多了。我记得你是在图书馆勤工俭学?要是有兴趣,你可以在那里张贴公告,组织一个词社,或是多写一些诗词,发到报刊上。”
“我知道了,谢谢校长。”苏青瑶的面颊浮上一层红晕。
“好,有什么问题随时来找我,要是家里有困难,也和我说。”
提到问题,苏青瑶心弦一颤,倾诉的欲望漫上的咽喉。她道:“校长,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很难描述,但始终在心头挥之不去,不知道您是否有空为我解答。”
女人点头。
“我出身在一个旧式家庭。父亲先在祖父母的指挥下,迎娶母亲,生了我,之后又为迎娶恋人,想与母亲离婚。母亲受不了打击,投井自杀。而父亲为开始新生活,带着我搬去上海。过两年,他与新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全新的孩子,一个男孩。”苏青瑶缓慢地说。“父亲对我并不差,他教我识字、诵读经典,把我送到学费昂贵的启明女学。但他并不喜爱我,至少不像喜爱他的儿子那样,发自内心地爱我。而我的继母也同样疏远我,兴许是负罪感吧,她似是畏惧我的存在。”
“我喜欢在启明女学的生活,就像喜欢呆在金女大。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真正接纳我的。在学校,我不是一个被故意忽视的女儿,无法得到丈夫肯定的妻子,没有姓名的太太,而是一个会被老师夸奖的好学生,能获得许多存在感。”
说着,身旁传来一阵沙沙的细响,原是几只停在枯枝上的伯劳鸟展翅而去,轻盈的积雪随着枝丫震颤,从树上滑落,纷纷扬扬地洒落在花坛乌绿色的宽阔叶片。
苏青瑶不由侧目,望了一眼,随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
“但越是学习,我越能感觉到,我所经受的一切,不是某个人的错误,也不是我离开了,就能当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一如当下的中国,不是组织几次游行,打了一场胜仗,便能解决的。”
“老师,我不是一个领导者,比起上街发表演说,我更喜欢在阁楼里做学问。也不是一个独身主义者,相反,我喜欢孩子,渴望一个真正的家庭。在那个家庭里,妻子和丈夫在乎对方的思想,彼此关爱,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没有谁统治着谁,他们全凭自己的意愿结合,主动地、自愿地牺牲一部分自我,去完成一种崇高的、发自人格的爱。人与人之间的爱。那样的婚姻,才能称之为婚姻。而当他们不再愿意继续时,社会也容许他们自由地离开,回归一个独立的人……可中国太难改变了,它已经流过许多鲜血,未来恐怕要流更多的血,而人在社会面前,又是那样渺小和脆弱。”
“所以有时候,我会冷不然感到恐惧,从而怀疑自己的决定。”苏青瑶环住胳膊。“如果我的想法,我所苦苦追求的一切,都是错的,该怎么办?”
“你说你是启明女学毕业的?”
苏青瑶颔首。
女人笑了,说:“巧了,我也是启明女学毕业的,这样说起来,我还是你的老学姐。”
她一面说,一面将苏青瑶拉得近些。
北风微微吹拂,风与雪扑到脸上,融化成水,如同在面颊贴满了透明的水晶碎片。
“我与姐姐少时为读书,以吞金自杀相威胁。父亲怕了,才同意把我们送进学堂。”她说。“所以每年开学,我看到许多父母送女儿来金女大,想到你们不必闹自杀,便能有书读,心里便是说不出的安慰。遥想民国八年,我作为金女大的首届学生毕业,加上我,全校只有五名学生。再看现在,有十个系科,近百民学生。”
“自我成为金女大的校长,教育便成了我践行一生的事业。你们就像我的孩子。我希望你们能努力成为具有强健体质与优美举止的女性。一个优秀的人,自然会是一名好妻子、好母亲。但更重要的,你是一个社会的人,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帮助他人。”
“你不需要证明什么,改变什么,去做诗吧,多写文章,与陈教授一起研究汉魏六朝诗歌。做自己喜爱的事,结交朋友,同时帮助他人,存在的价值便在其中。这就是金女大校训的含义。厚生——人生的目的不光是为了自己活着。”
说罢,女人温柔地拍了拍苏青瑶被冻红的脸蛋。
“不早了,去食堂吃饭吧。”
不知不觉,太阳推开稠密的云霞,升到了头顶。
寒假过得极快,转眼又到了开学的时候。贾兰珠从纽约旅游回来,给她们一人带了一支蜜丝佛陀口红。曹雅云则是拖了一袋果蔗来,说是奶奶非叫她带上,分给室友吃。陶先生应是没将苏青瑶的往事跟妹妹说,陶曼莎对苏青瑶一如往常,还抱怨她不来找自己玩,让她整个寒假都很无聊。苏青瑶则在图书馆开放后,贴出一份公告,邀请志同道合者组建词社。
同年,即民国二十四年,她以碧瑶作笔名,开始尝试给《女声》、《妇女生活》杂志撰稿。
吹得门窗砰砰响。
于锦铭折起写到一半的信,拧上墨水盖,手朝马裤的深兜摸去,正打算抽根烟,提提神,便听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他走到门边,掌心握住把手,肩膀靠在门板,侧身拉开一道缝。
“锦铭,你家里人来了。”原是小队长。
“马上。”于锦铭点一下头,合门。
他套一件深灰的军服外套,穿好马靴,戴上皮手套,顶着风走出宿舍,去到接待来客和召开会议的平房。刚迈进大门,面前突然扑来一个娇小的人影。于锦铭本能去接,张开手臂一把抱住了她。少女也紧紧搂住于锦铭的脖子,树袋熊似的挂在他身上。
“锦铭哥!”她贴在他耳边喊。
少女的嗓音清脆响亮,于锦铭耳根一麻,连忙放下她。
他皱眉,望着眼前身穿洋装大衣的少女,仔细瞧了一会儿,忽而伸手捧住她的脸蛋,笑道:“穆淑云,你怎么来了?几年不见,长成大姑娘了。”
“啊呀,我是跟于锦城一起来的!你快松开。”穆淑云佯装被硬邦邦的手套扎痛了脸蛋,挥舞着胳膊挣开他。她转身往回走了几步,继而招招手,示意于锦铭跟上。
少女在羊绒大衣下穿了件洋裙,裙摆蓬松,走起路,一颠一颠。
于锦铭跟在她身后,进到会客室。于锦城正拄着文明杖,在屋内踱步。见到兄长,于锦铭低头笑了下。他先给穆淑云拉开座位,她坐下了,才绕到于锦城的右手边落座,嘴上不忘调侃一句:“政务秘书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男人摆了摆手,也坐。
“你怎么有空?”于锦铭问。“还从上海把淑云给带来了。”
“有事来西安,顺便过来看看你。”于锦城解释。“淑云去年毕业,回了南京,听到我要来看你,也吵着闹着要来。”
于锦铭望向穆淑云。“从中西女塾毕业了?准备考哪所大学,还是出国?”
穆淑云趴在桌子上,摇摇头:“没想好。”
“现如今,英法德都已经是过去式。”于锦铭道。“你要是打算留学,就去美国。”
于锦城却插话道:“读书的事暂且放一放,我来找你,是有别的事。”说罢,他递给穆淑云一个眼神,示意她先出去。
门扉轻轻一声响,屋内只剩兄弟二人。
暂时的寂静。
“怎么不装蒸汽锅炉,”于锦城蹙眉,打怀中摸出烟匣子。“不冷吗?”
“还好,军区宿舍都这样。”于锦铭边说,边摘下手套,起身去点火盆。“我也不怕冷。”
“父亲很想你。”
于锦铭用打火机点燃盖在火盆上的麻杆,凑到唇边吹几下,火星飘散,面庞霎时一红。
“他身体怎么样,还好吗?”他问。
“就那样。”于锦城缓慢地吸着烟。“日常生活都没事儿,上前线指挥是难了。父亲戎马半生,想是心里那关过不去,脾气一年比一年坏,常冲三妈和你嫂子发脾气。”
“辛苦你们了。”
“一家人,应当的。”于锦城点头。
话音落下,屋内再度陷入沉寂。
窗外北风呼啸,沙尘与朔雪满天飞,纠缠在一处,混杂成黯淡的灰白。一阵阵横着刮过去,难分彼此。
“你话少了许多,”短暂的两两无言后,于锦城再度开口。“倒显得我啰嗦了。”
于锦铭笑一笑,引燃煤炭。“那时太不懂事。”
“我这次来,有两件事。一个是想谈谈你的婚事。”于锦城伸长胳膊,点走烟灰。“你今年也二十四岁了,升了少校,穆家跟咱们是世交,淑云你也从小就认识……”
于锦铭打断他:“我不想谈这事儿。”
“为什么?因为那个女人?都过去多少年了,你还——”
“四年。”于锦铭又一次打断兄长。“从民国二十一年到民国二十五年,整整四年。算上我在上海呆的那一年,五年。”
“四年过去,她或许早已改嫁。”于锦城道。
“那样不是很好吗?”于锦铭语调微扬。“她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所以你是在跟我犟什么?”
“哥,从看着她被带上警车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奢求能和她重逢。但我很清楚,我还爱她,这跟她有没有改嫁,爱不爱我,都没关系。我不能怀着爱她的心,去娶任何一个女人。这样的婚姻,对淑云来说,公平吗?”说着,于锦铭轻微地摇摇头,继而弯腰拿起钳子,翻动炭火。
火光倒映在褐色的瞳仁,猩红的碎屑四处飞散。
于锦城叹息,熄了烟。“我还以为你已经成熟了。”
“如果那样才算是成熟,我可能这辈子都无法成熟了。”于锦铭道。
“算了,我也没想着你能答应。”于锦城道。“我打算过继一个孩子来,将来我要是死了,由你来照顾他,照顾梁秋,照顾这个家。”
“行。”于锦铭点头,坐回到男人身侧。
风的声音逐渐消减,震动的门窗随之安分下来,听着炭火哔剥作响,两人的脸上都添上了几分暖色。
“还有一件事,跟西北局势有关。”谈到这儿,于锦城压低了声音,警惕地扫视一圈。“委员长十月底,来过一次西安。刚下飞机,他就当着司令的面,将曾扩情骂了一顿。曾扩情这个政训处处长,说白了,就是安插在西北的眼线,用来盯着我们东北军和西北军。委员长这一骂,着实让我拿不准态度。等到了晚上,司令向委员长提出共同抗日,委员长又将他训斥一顿。现在十二月,我们又来西安——锦铭,你是军方的人,又在晋陕区待了这么些年,你实话告诉我,你知不知道司令这是要做什么?”
于锦铭听完,淡淡问:“司令的机要秘书,你认识吗?”
“听过,记得姓苗,”于锦城道,“他不是因为公开反对委员长,畏罪潜逃了?”
于锦铭扬眉,伸出食指,朝窗户指了下。“机库里有一架飞机,将他送到了华北。”
“荒唐!”于锦城猛然起身,可下一秒,又深深弯腰,伏在弟弟耳边,咬牙切齿地骂。“你们在政治上怎会如此无知。”
“哥,我从小到大都很崇拜你,也赞同你对政治的看法。”于锦铭垂眸,轻笑着问兄长借来一根香烟,含在唇间。“但你不在前线,不明白东北军上下的想法。”
“司令要真打算那么做,才是要彻底毁掉东北军。”于锦城说着,拄着文明杖走到窗边。风仍在刮,他透过斑驳的玻璃窗,往外望,近处是茫茫荒漠,远处是一片灰白。
“从前的我,提到参军、打仗,总是很自豪。说些以身报国的大话,讲什么,赶走敌人,夺回东北,返回家乡……呵。”于锦铭点火,淡红的嘴唇上下一动,吐出一口烟雾。“但打仗……就是在杀人。空军只是不太见血,但炸弹扔下去,所杀的人,不比架起机关枪扫射所杀死的人,要更多吗?”
“锦铭,你的想法很危险。”
“不,哥,你没懂我意思。”于锦铭夹住香烟,左手放在桌面,食指轻轻敲击着。“服从命令是军人的使命,我也很赞同这点,既然参了军,我就会遵照上级的指令,战斗到最后一刻。但我也同样想说,西北的将士,包括我在内,都已经快到极限了。日本人扶持的伪军进攻绥远,中央军奔赴战场,东北军作壁上观,谁又能受得了。”
于锦城咬牙,正想要反驳,却听北风中传来一句似有若无的沙哑歌声,“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那衰老的爹娘……”,他后背一冷,寒毛直竖,耳朵靠在玻璃窗上,屏息去听。的确,是有人在唱歌,唱着九一八与流亡。
于锦城手脚冰冷,忙问:“怎么回事?”
于锦铭没吭声,只给了他一个复杂的眼神。
于锦城会意,神色复杂地扶住窗框。“离这么近?”
“嗯。”于锦铭应了声,又笑道。“前日队长还和我说,这是攻心战,对面知道东北军驻扎在附近,便计划用这法子,将我们的军心搅乱。”
大风将一支沙哑的歌谣撕裂成无数碎片,与雪、与沙,一同袭来,锤击着门窗。“砰砰砰、砰砰砰!”风起来了,火盆噼里啪啦地烧。
于锦城觉出了胆寒,失神地站立在窗前。
见兄长沉默,于锦铭弹了弹香烟,继而鼓起腮帮子,孩子气地吹走烟灰。
他仰面,黯败地笑道:“项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我们现在,也是四面楚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