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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情—— by木鬼衣

2023最新网址 fushuwang.top  录入时间:01-07

鼻息逐步逼近,湿热的触感一寸寸漫上肌肤。苏青瑶颤颤合眸,后背挺直,还有一些僵。徐志怀看着,握她的掌心微微发湿。两人都有种奇异的紧张感,上次这么紧张,恐怕得是新婚。因为同属于人生第一次。昏黑中,他触到她的上唇,轻柔的,几近于无。苏青瑶眼眸睁开一条缝,瞧他一眼,然后扶住他搂过来的双臂,仰面啄吻回去。一下在嘴角,一下在唇上。徐志怀上身便更低,紧搂住她的腰,把人往后推,抵在了床头。
红木的床架子,羊毛的绒线衫,苏青瑶被夹在中间,后背冰凉,面前滚热。她曲腿,手往上移,不等她环住脖颈,他就压过来,近乎是吞的,勾住她的舌头。唇舌被搅动,津液与呼吸全到了他那边去,心口因缺氧隐隐胀痛。苏青瑶嘤咛,不禁转头躲开他,促喘起来。徐志怀见状,掌心从下头托住她的脸,不叫她脑袋乱晃,然后从腮窝亲过来,鼻尖、唇珠、脖颈、锁骨、胸口,密密层层,让她躲不开。
苏青瑶两臂搭在他后背,眼见他的头一点点低下去,直至低到一个地步,她控制不住,十指用力揪紧了绒线衫。
“志怀。”话音有一种奇异的哭腔。
“嗯。”
“志怀。”
“我在,我在的。”
话音第一下在肚脐,干燥的,第二下在腿间,濡湿的。
被啜饮却有醉酒的晕眩,苏青瑶头朝上仰,背脊靠着床头板耸动。
本来要说的话,顿时说不下去了。
等到能重新开口,已经是后半夜,床头亮着小小的灯,珐琅玻璃罩子,画着团团的靛蓝色祥云和指甲盖大的红蝠。苏青瑶趴在枕上,对着晕黄的暖光出神,感到了久违的平静。背后有一阵响,是徐志怀洗完澡出来。他压着她的后背,问她怎么还不睡。苏青瑶脸埋在自己的胳膊里微微笑,说,等他回来再睡。徐志怀说不用。苏青瑶却说,是你脚步声太大,不等你回来,睡着了也会被吵醒。徐志怀语塞,手拢着后脑的乌发,想吻她的脸,但她故意把脸往下凑,唇只得落在额头。
苏青瑶轻轻笑。
她翻身侧卧,手掌拖着头,看向他。
良久,她开口。
“志怀,沈先生讲完你相亲的事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沈从之这人就是啰嗦,”徐志怀无奈地埋怨了句,又道,“他说什么了?”
“他问我抗战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再婚。”
徐志怀明显顿了下,问:“你怎么说的。”
“我说——那不一样。”她看着他的眼睛,平静道。“志怀,我从前真的特别恨你,总是想,如果没有你,如果你不是对我那么好,我大抵不会变成一个连我自己都讨厌的没用的人。要是我不是刚中学毕业就嫁人,要是公立大学招收女学生,要是我能迟一点遇见你……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话音像牙齿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徐志怀觉出一点酸痛。她继续说。“但我偏偏最爱的也是你——好没道理。”
徐志怀听罢,用力在被褥下搂紧了她。
“对不起。”
他们费尽周折,才在古中国坍圮后的废墟里摸索到谈论爱的门票。尽管它来得实在太晚,从民国建立到北伐战争,从九一八到七七事变,关于个人、夫妻、家庭、社会、全中国,世界大战——极大与极小之间那条绷紧的细线。
但它终归是来了。
次日清晨,刚蒙蒙亮的时候,天有些冷。
苏青瑶睡醒,很深地埋在被窝里。窗外群鸟乱叫,隔着被褥,闷闷的,有种磨砂感。她听了许久,才钻出头。徐志怀还在睡,头发乱糟糟。苏青瑶摸摸他的脸,然后手往上伸,故意把头发弄得更乱。她为自己这孩子气的行为发笑。
楼下隐约传来谈话声,是帮佣在做早点。
苏青瑶也起身洗漱,套上旧晨袍,下到二楼。
餐桌放着刚送来的报纸,苏青瑶拿起一份,坐在桌前。
正读着,一杯热牛奶递到眼底。
苏青瑶抬眸,见徐志怀拉开椅子坐到跟前。
“醒这么早。”他道。
“要上课。”
“几点钟?”
“十点。”
“那让司机送你去,这样在车上还能再眯一会儿。”
苏青瑶瞥他:“你不送吗?”
“也送。”徐志怀笑笑,又往她手中的报纸瞧。“上头说什么了?”
“我也才开始看,”苏青瑶说着,低头看向展开的香港工商日报。
头版以黑体印刷:马歇尔元帅奉令使华,调处国共冲突。
耳畔传来一阵细响。
起风了。
通往二楼阳台的棕褐色窄门没关严实,呜得一下,曳地的蓝布窗帘被掀起,搪瓷蓝的阴影覆在两人的面庞,冷风从底下袭来,吹乱了报上有关战争的消息。

坐在火炕上的谭碧也听到了风声。
她望向窗户。灰蒙蒙的玻璃外,大如棉絮的雪片纷纷而落,抹平了远近的界限。她疑心是飞雪在拍打窗棱,便低下头,接着读苏青瑶的来信——“我这里一切都好,教员的工资也颇为可观,手头有些余钱,寄给你傍身”——随信有一张支票,谭碧看了眼金额。
“还说寄一点,”她哑然失笑,“全寄给我了吧,笨蛋。”
正自言自语,门关再度传来拍打声。
这次听清了,是平屋的房门在震动。
“谁啊?”谭碧喊着,披上裘衣,走到门前。
那人答:“谭姐,是我。”
谭碧辨出于锦铭的声音,落下门栓,两肩紧缩着开门。
刚打开一道缝,寒风带雪涌入,一拂一拂地刮过脚背。
“快进来!”说着,她猛得拉开房门。
于锦铭闻声,尽可能侧着臃肿的身体,挤进屋。
前脚迈进,后脚谭碧便用肩膀顶上房门。
她闩好门,望向于锦铭。
男人裹着一件厚实的呢大衣,胸前两排纽扣,腰带勒得很紧,下身套着黑色直筒裤,裤脚塞进皮靴,也很紧。头戴羊羔毛的护耳冬帽,积满雪。他摘下帽子,随手放到一旁矮脚桌,然后牙齿咬住皮手套,扯下来。满头满脸的雪,进屋遇热融化,湿淋淋的。
他用力抹了把脸。
“于少,您这是有什么天大的事,这么着急?”谭碧拧着眉头苦笑。“下雪天还跑来。”
“来送东西,”于锦铭笑着往怀里掏。摸索许久,他取出一个深色纸袋,上头盖着大红印章。“常君的档案,送到了。”
谭碧接过,刚看两行,便警觉地抬头,眼神飞刀似的掷向窗门。屋外唯有飞雪,斜斜地刮。她不放心,惴惴地走过去,贴紧窗玻璃朝外头瞧了眼,确认没有尾随者的痕迹,方才转回身。
“这东西……你从哪里来的?”谭碧低语。
“汉爷的四弟,是东北大学校长,也是……那边的人。”于锦铭垂眸,轻声答。“他母亲是大帅的四夫人,皇姑屯爆炸后,搬去天津居住。我父亲那时曾暗中接济过他们。先前路过沈阳,我私下去拜见过他,托他帮忙,向那边打听一下常君。”讲到这里,他复杂地笑一声,话音更低地道。“当然,最主要也不是为了拿资料。”
“你千万小心。”谭碧干涩道。“现在这气氛,我都能感觉出不对。”
“放心,我有数。”他依旧是微笑。
谭碧叹气,拿着文件袋,引他往炕头去。两人进到里屋,炕上垫着一层棉花褥子,一层格子被单,再往上立一张小桌。谭碧这才想起桌上还放着苏青瑶的信。她三步做两步,赶到桌边抽走信纸,塞进火炕旁的木柜。
尽管她动作很快,但于锦铭还是瞧见了邮戳,香港寄来的。
之前也陆续有香港的信寄来。外来信件要过军部,所以于锦铭知道。这样频繁地来往,说明寄信人与谭碧相当亲近,再加上她那慌张的模样,显然是怕被他瞧见——想想,也只有那个人了。
于锦铭瞥了眼谭碧,没说话。
谭碧自然也觉察出于锦铭目光中的异样。
她颇不自然地清清嗓子,问他冷不冷,灶台里温着一壶淡酒,还有点小菜,可以边吃边聊。于锦铭知道她是有意调和气氛,点头说好。谭碧放了文件袋,去拿酒菜。于锦铭则解开皮带,脱了大衣,斜坐在炕头。里头穿着一件棕褐色的毛衣,粗毛线织的,显得人很壮实。
少顷,谭碧端着托盘回来。木托盘上摆着一壶白酒,四样小菜:花生米、盐水毛豆、血肠、豆腐丝,两个酒杯实在放不下,夹在指缝。于锦铭见了,慌忙从她手里接过托盘,放到矮桌。谭碧左右一边各放一个酒盏,又搬上酒壶与菜碗,撤走了托盘。
雪默默下。
重新落座,两人各在一边。
谭碧打开文件袋,问:“你看过了?”
“嗯。”于锦铭应着,为彼此斟酒。
谭碧颔首,仔细看起文件。这里头有他手写的自传,入党申请,以及一份他当年在中共特科的上级,一位姓李的先生口述记录的说明。
贺常君,出生于黑龙江省呼兰县,十岁随父母搬迁至奉天,就读奉天省立第一中学——他跟于锦铭就是在这里相识。所以他本名叫贺常君并不假,也假不了,但也确有另一个名字,钱子佩。
这个名字常在行动中,作代号使用。
谭碧心门一震。
她回忆起曾经的那个夜晚,他来找她,在她耳边说:“我叫子佩,钱是我母亲的姓氏……”蒙尘的话音涌现,一句一句逆流而上,往上,有一句是“离开上海,往西走,以后可能不回来了……”。西,是哪个西?江西、湖南根据地的西,还是西天的西?谭碧的眼睛陡然酸楚了。心狠的男人。
“谭姐。”
谭碧抬头,一两滴泪随之滑落。
她连忙别过头擦脸。
于锦铭适时从裤兜里取出烟盒,向她倾倒。谭碧抽抽鼻子,去橱柜拿来烟灰缸,摆在两人之间,然后伸手过去,很老练地拾出一支,叼在嘴里。于锦铭又递了打火机。等她点上火,他自己也敲出一支香烟,点燃,深吸进去。
呼气,烟雾弥漫。
“常君应当是赴日学医的时候,加入共产党的。”于锦铭道。“民国……二十年,皇姑屯事件爆发,我退学回来,报考中央航校,他留在日本完成学业。后来我毕业,又适逢九一八事变,本打算直接入伍,为国效力。不想被父兄阻拦。他们说,希望我先娶妻生子,为于家留后。我傻傻的信了……其实不是,不是的,”他又吸一口烟。“撤离东北是汉爷和委员长一致的决定,那时参军,不过是将枪口对准同胞,他们是为了保护我才……”
“于少,你也别太——”谭碧正要宽慰。
于锦铭却阻止了她。
他摇头,继续往下说:“我去到上海,租住在公共租界。后来有一天,门铃响了,我开门,竟然是常君。他说他在上海行医,手头有些拮据,问我能否合租。他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自然是爽快答应,让他搬来,用不着出什么房费。现在想,我到上海,他是从哪得来的消息呢?”说罢,兀自笑了。
谭碧看着他笑吟吟的模样,问:“于少……你怨他吗?”
“怨什么?”
“要不是因为他,你也不会……”
他们命运的改变,都源于贺常君被陈道之设局抓捕的那一晚。
于锦铭默了下,继而以肯定的语气道:“怨什么。”他抬起胳膊,夹着香烟的手去拿酒杯,一口闷下。喉结上下一移,接着说。“我在那之前,就知道他是中共的特务,但更重要的是,他是我朋友。”讲着,他肩头朝上耸了耸,长吁一口热气。“我只怨我太没用,徒有报国的热忱,却没有报国的智慧,没能及时送走常君,也没能把她给……反倒害了她。”眉头紧皱着,悲哀的笑。
“是,许多事,也没有办法。”谭碧垂眸,想:若非当初她劝说瑶瑶放手去试一试,若非她发请柬邀贺常君来赴陈道之鸿门宴……可惜,这些若非太早,早到已模糊不堪。谭碧咀嚼着舌根的苦意,轻声道:“何况他是自己选择了死。就算你说要送他走,他也不会答应。”
于锦铭不言,举起描金鸡的酒杯,默默啜饮。
谭碧手肘撑在矮桌,吸烟。
待到看完文件,她将资料袋放到一边,夹花生米吃。于锦铭为她添酒。酒壶越来越轻,他掀开盖子瞧了眼,然后全倒入自己的酒杯,一口喝干,起身去灶台添满。
转回来,于锦铭放了酒壶,问:“谭姐,我可以脱鞋吗?”
“脱吧,还问我。你们北方人不都这样?”谭碧无奈道。“而且你我认识多少年了。”
于锦铭也随着她笑笑。
他脱下皮靴,一脚踩在炕上,另一只盘在腿下。
热酒氤氲的薄雾里,气氛逐渐放松下来。
两人聊起别后的景况。
谭碧告诉于锦铭,那件事后,陈道之一流抛弃了她,好在杜先生那边还愿意收留。她退居幕后,在百乐门做起领班,攒了不少钱。后来抗战爆发,她跟一个姘头逃难去香港,没想到香港也沦陷,她只得返回上海,隐姓埋名几年,直到汪伪政府上台,才敢出来活动。
“你呢?被调去什么晋陕区空军部队后?”谭碧问。
“开飞机,打仗。”于锦铭头朝后仰,眼睛微眯着,看唇间喷出的烟雾,声音也疲倦了。“从前没上战场,总幻想着当英雄,轰轰烈烈。但真打了这么多年,才发现……无非是等待。等着命令下达,等着飞机升空,等着吃饭、睡觉,等着死。”
说话间,烟蒂迫近,快烧着手指。
他灭了火,又去取第二支。
“西安事变爆发不久,我被调到飞行四队,给高以民队长作副队,驻扎在杭州。高队是我在航校的教员,人很年轻,也很器重我,就像我的老大哥。”于锦铭擎着香烟,接着说。“后来日军进攻上海,我驾驶飞机迎战,不慎坠机,幸得百姓相助,才奔逃到南京跟大部队汇合。可有什么用呢,去南京……南京,也没守住。”他点去烟灰,神情淡漠,打过太多仗,人早就麻木,叙述从前那些生生死死,简直像在别人的故事。“只得再往后撤,一路撤到武汉,驻扎下来。”
提到武汉,谭碧暗自警惕起来。
苏青瑶曾与她说过在武汉遇到于锦铭的事。
然而他并没有提这件事。
“武汉会战打了四个多月,三次大空战,牺牲了无数弟兄,其中就包括高队。”于锦铭说。“随后,我接替他的职位,成为了四队的队长。”
“所以你的腿和……”谭碧食指在面颊前晃了一下。
他笑笑,腮颊上指长的疤痕凹进去,粗看还以为是一个天生的酒窝。
“坠机,”于锦铭淡然答,“再受老天爷眷顾也会有失宠的那天——也不是什么大事,命还在。”
是时,谭碧指缝间的香烟将要燃尽。她左手食指与中指捏住后半截,将猩红的火星对准烟灰缸底,来回搓揉。烟丝与玻璃摩挲,发出细微的沙沙声,仿佛啃咬着硬纸板的老鼠。于锦铭拿过烟盒,问她还要不要再来一支。谭碧婉拒,执起酒杯,喝干了。
于锦铭改为盘腿坐,一手摁在冰冷的足踝。
有如老僧入定,就这般默了半晌,他重新续上话头,对谭碧讲:“高队阵亡,他的妻子、我的师娘,按理说领完抚恤金就该离开。但高队父母双亡,而师娘为了嫁给他,早跟家人闹掰,多年未有联系。外头兵荒马乱的,她又带着一个女儿,能去哪里?而我们这支队伍失去了队长,也需要一个主心骨。于是我劝说师娘留下,承诺会替高队照顾她们母女一生。”他垂下脸,目光偎着玻璃烟灰缸里白灰,似要在灰烬里勾勒出那个夜晚。
那个晚上……酷热的夏夜。
他狂奔到家属楼,敲响房门。砰砰砰,砰砰砰……房间里没开灯,沉闷的暗影里,浮出一双哭肿了的眼睛。他被请进屋,落座,再没有明亮的瓷器与甘甜的热茶。取而代之的是一盏油腻的陶杯里倒了半杯的凉水。于锦铭弯腰,陈恳地将自己的打算与她说了。这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她有人供养、照顾,队员们也需要一个可靠的长姐,在后方照顾妻儿,作为支援。
然而她嗓音沙哑地对他说:“锦铭,有件事,我一直没能和你说,我该和你说的。”
“什么事?”
漆黑的屋舍内,女人端坐,目光闪烁。
“那位苏小姐,是被我赶走的……中统的陈处长告诉你高队,说她勾引你,让你和他通奸……你高队觉得她不正经,留在军部迟早会害了你,就让我……请走了她。”
窗外呼呼一阵响,寒风卷着雪片横着刮过。
漫天的雪,完全是阴的。
于锦铭转头瞧了眼震动的窗门,举杯饮酒,又深深地吸几下烟。
他手肘撑在桌面,笔直竖在那儿。香烟被举得很高,悬在眼角,顶端的火光正发抖,染红了眼圈,应是有了几分醉意。
谭碧静静看着,五味杂陈。
“想不到,你居然就这样结婚了。”她说。
“没,没有的事。”于锦铭解释。“她还是我师娘,我负责供养她,她帮着我洗衣做饭之类……我是很敬重她的。”
“不过时间一久,我看他们的女儿,确是跟看亲生女儿没什么两样了。”他补充。
谭碧叹息,一时没有话可说。
她拿起筷子,就这血肠与豆腐丝,又吃几口酒,而后咽了咽嗓子,试探地问:“不考虑找一个?”
她问得相当郑重,于锦铭却似听了玩笑话一般,笑得胸膛震颤。
“谁要我?年老色衰,残花败柳。”他怪腔怪调地揶揄自己。
“算了吧,于少。”谭碧噗嗤笑了。“哪怕你和爱慕你的小姑娘直说,自己曾经勾引过他人的妻,她也只会觉得你是年轻不懂事,为爱痴狂,反而要更爱你哩!”她伸直手臂,指头在桌面敲两下。“你看,戏文里,王宝钏得知薛平贵娶西凉公主前,薛平贵还得反过来问问王宝钏的贞洁。”
于锦铭没有否认。
抗战后的空军是天之骄子,爱慕他们的女人恐能叫这四方的屋舍毫无立足之处。
然而这爱也谈不上什么真正的爱,不过是年轻人一厢情愿地在追逐幻梦。
烟头毕剥灼烧,灰烬飘零,落在他的长裤。
于锦铭随手掸掉,依然是说:“实话,我现在已经不考虑这些,老了,真的老了。”
谭碧本想反驳,说你要是算老,我就是老上加老。的确,掰指头算岁数,她只比徐志怀小。可当她的视线落到他的面目,见灰白的雪光反射到屋内,映在他的面颊,半边明、半边暗,明暗的交界将骨骼描摹得异常明晰,像在乡下狭小的石板平房里,陈放了一块顶到天花板的太湖石。她一惊,觑起眼细看,看见他鼻翼至唇角的法令纹,圆弧似的一道弯钩,嘴唇也变得有点扁。
他说得不假。
老了,真的老了。
激荡的青春期早已过去,那些呐喊、批判、斗争……时代的浪潮将他们改造成了近乎两样的人,人生的境遇也已经有很大的不同。
她忽而感到一种干净的荒凉。
“小时候,我常跟着父亲到武堂,看那些锃亮的军械。我崇拜他,也崇拜他的弟兄,因此读了许多侠义小说、骑士小说,幻想某天,我开着飞机,威风凛凛地上战场、立军功,然后在口袋里插着鲜花,骑着大马,追逐我所爱的人。可现实……很难的。要当英雄,必须牺牲许多自身的东西,才能去承担更多。”于锦铭嘴角噙着笑软下来,温柔的,像雪。“所以还是常君说得对啊!我那时太年轻,嘴上说着要当英雄,却不明白什么是英雄——可惜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
“这样……你开心吗?”
“当然。”于锦铭挑眉。“谭姐,这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
“那,你未来是什么打算?”
“未来……”他的目光放远了。“最近的未来依旧是打仗。很残酷,但在那个全新的中国真正建立起来之前,只能不断地流血、流血。但希望,在流血流到一个地步后,我们能安定下来,全力打造一个新世界。”
天已经很暗,雪愈发绵密,到了该说告辞的时候。
于锦铭站起,重新套上夹棉呢大衣,紧紧地系了皮带,穿戴好皮靴与护耳冬帽。谭碧也裹上裘衣,与他一同走到门关。开门,寒风与雪片扑在脸上,顷刻功夫便迷了双眼。“谭姐,明早见,”于锦铭道。明天要一同去松花江畔,安葬贺常君的骨灰坛。谭碧点头,叮咛道:“路上小心。”于锦铭裂嘴笑笑,转过身。
两人就在门关分别。
谭碧倚扶着咚咚作响的门板,目送他远去。苍黑色的天,蓝白色的雪原,平整如新烫过的棉布,摊开来,一眼望不到头。她默默见那个高挺的男人蹒跚前行,往最远处那一道笔直的线走,越变越短,越变越小,逐渐淹没在这稠密而不定的雪夜中。

第二百零四章 永远的喀秋莎 (上)
翌日雪停,于锦铭如约前来,开一辆黑色的轿车。谭碧抱起擦得反光的瓷罐,坐到副座。正当晌午,太阳高悬头顶,本就一望无际的平原在晴朗的此刻,更是有如明镜一般。而在积雪上跋涉的汽车,是浮在镜面的灰尘,随风飘到松花江南岸。
车停,于锦铭先下来给谭碧开门,接着从后备箱拿出一把铁锹。面前是冰封的松花江,两人沿江岸走走停停,想为贺常君选一处视野开阔的地方作墓地。他们走了许久,来到岸边一棵尤为高大的松树下,树枝镶满雾凇,恍如月宫琼树。
“就这里吧,怎么样?”谭碧问。
“行。”于锦铭说着,挥动铁锹挖土。
黑土被冻得坚实,他脚踩铲头,一厘米一厘米地往下挖,不一会儿就满头大汗。
谭碧抱着瓷罐在一旁看,玩笑道:“要是早几个月来,还能直接把他扔河里,省得你累一身汗。”
“说得没错,太不凑巧了。”于锦铭拄着木柄,笑道。
“而且还能享受免费祭拜。”谭碧拍拍瓷罐,继续说。“每年端午,跟在屈原的屁股后头吃几口粽子,很划算的。”
“不止。顺水而去,他还能畅游吉林、黑龙江,一路看美景。”于锦铭笑微微地应答着,又是一铁锹下去。“谭姐听过吗?那首歌,流亡三部曲,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说着,哼唱几句。
冰碴与铁块相撞,发出阵阵沉闷的叮当声。伴着这声响,他越挖越深,越挖越大,直至在树下掘出一个椭圆形的深坑。于锦铭退到一旁,掸掸袍子上的灰尘。谭碧上前,将瓷罐小心放进去,用手掌覆上了第一层黑土。于锦铭将铁锹靠在松树上,蹲下身,与她一起埋土。
两人用手缓慢地筑起一座坟冢。
于锦铭蹲在坟前,恍惚不已。
就这样结束了?
是时,一张手绢递到眼前。
于锦铭接过,擦擦手,递还给谭碧。
他茫然地起身,两手插在兜里,绕松树兜了个圈子。转回来,见谭碧站在坟前,低着脸,头顶满是雾凇,明晃晃、白亮亮,照得女人霎时间苍老了,恍如生了满头白发。
她可是在心里与常君说话?于锦铭猜想着,朝别处走了几步,主动避开。
大雪过后,人鸟声俱绝。
他缓步走到江畔,面对失而复得的故乡。
目及所至处一片白茫,封冻的江面在日光下鱼鳞般层层发亮,令人不禁想起那句“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好在这不是什么飞鸟各投林,江面如此广阔,反倒使人有种狂吼一声的豪情。
正凝望,不知从什么地方隐约传来几声鹿鸣,“呦,呦……”,像失败的口哨声。
是梅花鹿吗?于锦铭四下看看,在被雪覆盖的枯黄草丛里,瞧见了两只好奇的傻狍子。
他挥挥胳膊,它们不动。
他吹一声口哨,它们也不走。
于锦铭心里就想:
狍子知道它们被侵占了家园吗?
狍子知道它们回归故乡了吗?
这样的傻问题,现在的于锦铭已经没有可问的人了。因为他早过了嬉皮笑脸说傻话的岁数,成为了一位教官、队长、一个小家庭的顶梁柱,完全的男人。而那个最愿意听他说傻话的人也已经走了许多年。想到这里,于锦铭感到一股泪意涌上眼眶。他急忙把脸调转回去,对着松花江——他们的母亲河。
先前未哼完的曲调霎时间又在脑海响起。
流浪流浪
哪年、哪月
才能够回到我那可爱的故乡?
就是今天了,就是今天了!于锦铭在心里呼喊着,一时悲从中来。他先是呜呜的几声,接着就滚下热泪来。那呜呜的哭声洞箫般,逐渐转为长啸,像失群的孤狼般在冰原嚎叫,一声长过一声,连绵起来,终于喊成了句子。
他在喊:“常君!抗战胜利了——我带你回家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回家了——我们回东北了——”
谭碧倚着老树,听江面回荡着男人的长嚎。
两岸麻雀皆被惊动,扑啦啦飞满天空,又四散离去。
她仰头,叫泪水汪在眼睛。
喊完,他佝偻着腰,气喘吁吁地蹲在江畔。谭碧走过去,帮他拍背顺气。过了会儿,于锦铭重归平静,只蹲着,不说什么话。又过了会儿,他起身,用手套擦擦刺痛的脸,继而低眉,对谭碧歉疚地笑一笑。
谭碧见状,轻声道:“走吧。”
这里距离停车的地方有相当长一段路,于锦铭便带谭碧走上冰面,预备横穿过去。他告诉她,他小时候每到隆冬,松花江完全冻实,他的母亲就会带他来这里溜冰。那个谜一样的俄罗斯女人,有着砂金色的长发和浅褐的瞳仁,这两种色彩和黑色调和,成了于锦铭所带的更为浓郁的棕褐色。
“所以于少有俄文名吗?”谭碧问,有意彼此间驱散过于沉重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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