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by糖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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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
见他还能认得人,程方秋赶紧趁胜追击,柔声哄道:“起来把蜂蜜水喝了再睡。”
周应淮只觉得头顶的灯光有些晃眼睛,他努力想要看清她的相貌,但是却依旧是一片模糊的虚影,时间一久,不禁有些烦躁,呼吸都急促了些。
“怎么了?”程方秋察觉到他的异样,担心地问了一句。
熟悉的软糯嗓音传进耳中,周应淮半撑起身子,想坐起来,但是由于喝醉了手脚无力,下一秒又躺了回去。
这种不能控制自己身体的情况让他皱紧了眉头,眼底闪过一丝恼怒,但是大脑深处有个声音不断在提醒他她还在身边,不能耍横,一时之间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扭曲,最后化作了满满的委屈。
他睁着一双水光潋滟的黑眸,就这么无助地直勾勾望着她,好像在说,他想乖乖起来,但是起不来。
男人的衬衫之前被她亲手解开了大半,此刻又大幅度动作了半响,早就挣扎得敞开了不少,露出大片胸膛,皮肤在灯光下泛着冷白,两颗粉红在工装布料下若隐若现,并在摩擦下有渐渐挺立的趋势。
身上是白的,但偏偏耳尖和颊边染着薄红,极致的反差让他整个人都透着一种羞涩的诱惑力。
谁说只有漂亮的女人醉酒会惹事?她觉得换个性别也照样如此。
周应淮这个男妖精,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时时刻刻都在勾引人,她要是有能用的东西,定然要好好疼爱他一番!
可惜现实就是她只能看着唐僧肉干瞪眼,还要伺候唐僧肉喝醒酒汤。
程方秋深吸一口气,压下喉间的干涩,将人扶起来的同时顺便上下其手感受了一把胸肌和腹肌的结实。
不能吃,她还不能摸一摸吗?
思及此,程方秋脸上的红晕加深了两分,不由深思,她骨子里是这么贪念男色的女人吗?好像结婚之前,她不这样啊,至少没现在这么“如饥似渴”。
所以不光是开了荤的男人会食髓知味,女人也是如此?
默念了几遍清心咒,程方秋总算摒除杂念,把一杯醒酒汤给周应淮灌了下去,热汤下肚后,他像是找回了一些神智,靠坐在床头揉着额角。
“要不要再喝一杯?”程方秋见状,问了一遍,他摇了摇头,低声道:“有点儿甜。”
“不会吧,我刚才尝了,不甜啊。”程方秋看了一眼见底的杯子,眸中闪过一丝疑惑,但转念想起周应淮不太喜欢吃甜食,他的意见没有参考性,更何况喝都喝完了,总不能吐出来吧?
周应淮懒洋洋掀起眼皮看向她,眸色漆黑。
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对上,一时之间没人开口,周围的气氛倏然变得暧昧旖旎起来。
程方秋想起自己不久前那些全屏马赛克的龌龊想法,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刚想拿着杯子起身离开,让他继续睡,就被他勾住了小拇指。
“要不要尝尝?”
简单的几个字,声音不大,但是却在她耳边绽开了巨大的烟花。
不知道是谁先动的嘴,总之等她稍微回过神来,整个人就已经被他揉进了怀里,他吻得很凶,很霸道,由浅入深,将舌尖吸吮得发麻。
口腔中蜂蜜的甜味和酒精的苦味交错刺激着大脑,让人没有精力思考其他的事情,只能沉溺在香津浓滑带来的欲海之中。
她的手抵在他的胸口,能清晰感受到凸起的弧度在掌心来回摩挲,就算闭着眼睛,但是脑海中却自动浮现出那种场景,光是想象,就知道有多迷乱。
就在他的手顺着裙子伸进去的时候,门被人敲响,打破了室内的荒唐。
“姐,应臣哥醒了,我们准备回招待所了。”
几乎是敲门声响起的第一时间程方秋就猛地推开了周应淮,他扑通一声从床沿上摔了下去,这一摔酒意几乎醒了大半,他躺在地上,一副被蹂躏惨了的模样,委屈又可怜的看着她。
像是在控诉她为什么要做一个用完就丢的渣女。
程方秋没空理会他,慌忙整理身上的衣裙,又用床单擦了擦唇上的水渍,这才拿着杯子冲向房门口,火速打开门,又立马关上门,根本不给程学峻往里面看的机会。
笑话,那么大一张混乱至极的床,以及那么大个衣衫不整的男人,给别人看了还得了?
“姐,什么声音?是不是姐夫滚地上了?”程学峻好奇地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
程方秋没想到他猜得那么准,勉强笑了笑,然后否认道:“你姐夫好好躺着呢,你听错了。”
“是吗?”程学峻挠了挠后脑勺,有些不确定了,正巧这个时候,丁夕梅出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秋秋你不用送了,这么晚了,赶紧休息吧。”
见他们能行,程方秋也没坚持,只将人送到门口,就关上了门,然后做贼心虚地跑回了房间,周应淮已经自己扶着床站了起来,衣服都脱得只剩一条短裤了。
“你干嘛?”一进门就遭受身材暴击,程方秋瞪圆双眼,干巴巴问了一嘴。
周应淮还记着刚才她一把将他推下床的事情,轻飘飘看了她一眼,分明没什么情绪,但是程方秋偏偏就从其中辨认出了几分怨念。
“穿着睡不舒服。”
程方秋自认理亏,上前从后面讨好似的抱住了他的腰轻轻晃了晃,娇滴滴软声解释道:“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那是下意识的举动,我不是故意踹你下床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他不说话,但是也没推开她,显然还有两分气。
要是平时周应淮肯定就顺坡下驴了,果然喝了两杯酒胆子就大了!居然变得这么难哄!
程方秋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看着点儿周应淮,不让他喝多!但是喝多了的周应淮又有种别样的滋味儿……
纠结,纠结啊!
这世界上为什么就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
程方秋捶胸顿足,深吸一口气,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腹肌,迫不得已画饼道:“等你能行了,我任凭你处置好不好?”
“……”
周应淮暗暗咬了咬牙,这话怎么听着又气人,又喜人呢?
要不是喝多了,硬不起来,他非要让这小狐狸精见识一下“行”字怎么写。
“好不好嘛?”程方秋见他还是不说话,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她可是让了很大一步,他要是还是不识好歹,就别怪她翻脸无情了。
周应淮轻轻嗯了一声,脑子又开始闷疼,他难受地皱紧眉头,抱着她往床上躺去,程方秋下意识地挣扎了一瞬。
“乖,陪我睡一会儿。”
闻言,程方秋没动了,乖乖靠在他怀里。
没一会儿身后就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程方秋才起身去卫生间洗漱,这个酒鬼醉了不讲究,她不行,这么热的天,不洗澡就睡还不如杀了她。
把自己收拾得香喷喷后,她又打了一盆热水端去房间帮他擦了擦身子,脱了内裤,拿起来仔细擦干净后,又给他放回了原位,只是没有支撑,很快又偏向了另一边。
这还是第一次她这么认真地把他“最重要”的东西打量一遍,不禁用手比划了一下,还睡着,就这么有存在感,到底是怎么放进去的?
越想越羞,她猛地回过神来,逃似的坐在风扇前面吹了好半响冷风,才把那股躁意给降下去。
心里装着事,一晚上没睡好,程方秋头一次醒得比周应淮还早,见快到平时他去上班的时间了,他还没有醒来的迹象,她毫不留情地给了他一巴掌。
他吃痛皱起眉头,往她怀里钻。
程方秋垂眸,看向在自己胸前拱来拱去的脑袋,深吸一口气,到底是没忍住,用力揪住他的耳朵。
这次周应淮是真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就对上了一双含羞带怒的桃花眼,他下意识地出声喊道:“秋秋?”
“酒醒了没有,你上班要迟到了。”程方秋揉了揉胸口,没好气地从床上爬起来,难得做了一回“贤妻良母”,去衣柜里给他找出一套干净的衣物。
“你赶紧换衣服,我今天不上班,我们一起去食堂吃早餐,吃完我就去招待所了。”
周应淮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被扒了个精光,他搓了一把脸,然后快速起床换衣服,等穿戴整齐后就凑到程方秋身边,飞快在她唇上亲了一口,“老婆辛苦了。”
他隐隐约约对昨天晚上的事情有印象,但是现在脑子一团乱,一想就头疼,只能等酒彻底醒了再去回想了。
程方秋嫌弃地去推他的脸,“一股酒味,快去刷牙洗脸。”
周应淮低声笑了笑,转身大步去了卫生间。
两人都收拾好了,就出了门,徐琪琪和赵志高的自行车已经不见了,估计是早上过来取了。
今天有的要忙,两人都没有墨迹,吃完早餐就分开了,程方秋要先去招待所,然后再去裁缝铺取做好的婚服,回来试了没问题倒还好,如果尺寸有问题还要送回裁缝铺进行修改。
再加上距离婚宴没几天了,她还要最后去一趟国营饭店确定一下流程。
一堆事等着要处理,真是烦透了,好在有人陪着,不然就她一个人,她是真的会发疯。
到了招待所,两个醉酒的还睡着,丁夕梅和程学峻都起了,他们便留了张纸条,就坐公交去了金手指裁缝铺。
跟工作人员报了编号后,就被带去了林主任的办公室,林主任的办公室不大,但是被收拾得很整齐干净,程方秋几人一进门就看到了一旁架子上挂着的几件衣服,而其中就属那件红色长裙最吸引人的眼球。
艳丽的颜色如火般闪耀,带着极强的入侵感,几乎只是一眼就让人挪不开目光,尤其是那独特的设计,更是令人沉醉其中。
“程同志!”林主任见是程方秋,眸光顿时就亮了起来,大步迈了过来,瞧见她在看那条裙子,不由有些紧张,“你看看满不满意?”
程方秋的思绪被唤回来,对上林主任满含期待的视线,笑着点头道:“很满意,林主任的绣工真厉害!我都没想到它可以这么漂亮。”
闻言,林主任摆了摆手,“还是你的设计好,不然我空有绣工也没办法做出这么完美的作品。”
听林主任用上了完美这个字,程方秋就知道她也对这件作品很满意,唇边不由带上了一丝笑意。
“还有这套男士的婚服,我也做好了,你看看。”
红裙太过夺目,再加上是她未来要穿的,所以以至于她都忘了还有周应淮的衣服了,不禁讪笑两声,然后顺着林主任指向的方向看去,从外表上看也很不错,就不知道尺寸如何了,但联想到林主任的技术,她对此并不担忧。
两人聊过后,林主任这才注意到程方秋不是一个人来的,便好奇地问了一句,得知是母亲和弟弟后,又是好一顿夸。
“你们不说我还以为是姐妹呢,您也太年轻了。”
“哪有?”丁夕梅有些不好意思地捂住脸。
林主任笑着道:“我可没说假话,还有啊,您闺女可真有本事,这衣服设计得太好了。”
丁夕梅倒是不知道自家闺女还有设计衣服这样的技艺,有些惊讶,但是转念一想爱美的姑娘在这儿方面估计都有些天赋,想当年她也会请裁缝到家里来设计独一无二的衣服,便没有放在心上了。
只是,秋秋这手艺也太好了吧?要她看,比百货商场里卖的婚服成衣还要好看!
这事不止她一个人这样认为,林主任也是如此想的,她想到制衣厂那边毫无动静,便没忍住问道:“程同志你对制衣厂没有兴趣吗?”
程方秋没想到林主任还记着这事,便诚实道:“对,我有自己的工作。”
“那好吧。”林主任虽然可惜,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总不能强求。
想到什么,林主任道:“对了,上次那件事有结果了,吴裁缝已经被我们裁缝铺开除了,至于那位黄夫人……”
“她怎么了?”
林主任的话成功勾起了程方秋的兴趣, 不由追问了一句,前者抿了抿唇,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说出口。
见状, 程方秋多多少少猜到了答案, 顿时有些索然无味, 像是吴裁缝这种没背景的小人物,解决起来就轻轻松松, 但是像是黄母那种身后有人的,就算有群众举报, 处置起来也不痛不痒。
这就是现实。
气氛有些压抑, 程方秋率先打破沉默, 跟林主任道别后就跟丁夕梅他们离开了, 丁夕梅察觉到异样, 问起这件事, 程方秋就把前因后果简单说了一遍。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可不是嘛, 遇到他们那种人真是倒霉透顶。”
程方秋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讨论这些人的身上,想着时间还早,就带着两人去逛了逛百货商场,上次说好给程学峻奖励的,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给兑现了。
经过前几次的谈话, 程学峻已经学会接受她的好了,但是百货商场这么大, 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什么, 整个人都有些局促。
因为钢笔墨水之类的学习用品,之前周应淮为了讨好程学峻这个小舅子已经送过了,程方秋就帮他选了一双运动鞋, 老国货品牌,在这个年代几乎是城里孩子的标配。
“快试试。”程方秋将程学峻按在椅子上坐下,售货员也很是热情,连忙把那双白色的运动鞋拿了过来,“这双卖得最好了,质量好,不磨脚。”
程学峻脚上原本穿的是一双有些破旧的布鞋,他小心翼翼地换上运动鞋,从没穿过这么好的鞋子,他好像连走路都不会了,还是在程方秋的鼓励下才踩在售货员铺的塑料袋子上走了走。
“尺寸合不合适?”
程学峻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姐,买大一码吧。”
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身高一天一个样,脚也会越长越长,前年他娘给他做的布鞋,今年就已经不能穿了,这么好的鞋子要是穿不了,又不能卖,岂不是浪费了?
谁知道程方秋却大手一挥,“就要这双,买大一码走着走着鞋子掉了怎么办?”
说完,就让售货员结账,根本不给程学峻和丁夕梅拒绝的时间,售货员见状,笑得乐不可支,转头问程学峻:“小弟弟,你是现在穿着走,还是我给你包起来?”
“我现在不穿。”万一穿脏了怎么办?他要留着他姐结婚的时候穿。
“行,那你脱下来,我帮你用盒子装起来。”
程学峻换鞋的空档,程方秋眼眸一转,瞧见货架上有一双女士皮鞋,款式简约大方还挺适合丁夕梅的,又让丁夕梅过来试一试,后者哪儿肯啊,连忙摆手,“我就不用了。”
“哎呀,试一试嘛,要是合适,刚好用来配上次我给你买的那条裙子,最关键的是这种款式一年四季都能穿,好看又百搭。”
丁夕梅最后还是没能拒绝的了,硬着头皮试了试,发现程方秋的眼光还真毒辣,她穿上后,就连售货员都没忍住夸了几句。
程方秋就拍板把这双也拿下了,想着都买了,也不能厚此薄彼,干脆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双,等会儿带回去给他们试,如果尺寸不合适,还可以拿回来退换。
只是这样一来,对程学峻来说就有些不公平了,明明说好给他来买奖励的,但是最后居然变成了给所有人都买,于是她又给他挑了双小皮鞋。
她一次性买了这么多双鞋子,还都算是商场里的高档货,售货员是有提成的,顿时眉开眼笑,还给他们送了几双袜子,说是福利。
高高兴兴消费完,又去卖结婚用具的地方买了一堆装饰新房的东西,尤其是红纸,剪双喜字和包装东西都要这玩意儿,她买了几十张,刚好人多,可以帮忙剪出来。
从百货大楼出来,就去了国营饭店,周应淮和周应臣很靠谱,这边基本上没有什么需要操心的,他们只待了一会儿,就回了招待所。
程保宽和周应臣已经起床了,两人还一起出去吃了个饭,酒是醒了,就是有点儿打不起精神,见程方秋给他们买了鞋,顿时提起了兴趣。
她眼光好,尺寸也都合适,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大家都很满意,至于周应淮的鞋,只能等他下班了再给他了。
与此同时,机械厂技术部门里也很热闹,因为今天算是把之前被破坏的资料都给恢复完毕了,所有人脸上都带上了喜色,还说下班后一起去食堂聚一聚,喝两口小酒。
“赵志高你真的不来?”
“真的来不了,我现在都还有点儿难受呢。”
赵志高靠在椅子上,整个人都有些无精打采,不见半分平时的精气神,昨天晚上他醉得不省人事,就连怎么回的家都不知道,还是今天早上被他妈叫起来上班,通过她的复述,才想起来是怎么一回事。
浑浑噩噩来上班,整理了一份最简单的文件都能出差错,幸好淮哥及时发现,还没跟他计较,只是让他回来修改就行了,不然就闯了大祸了!
都说喝酒误事,这话还真没说错,赵志高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逞强把自己灌醉了,耽误工作不说,还给别人添麻烦。
但同样都是醉酒,怎么淮哥像个没事人呢?
殊不知,此时他口中的周应淮这会儿正靠着喝茶提神,脸上是掩盖不住的倦色,心中也在后悔昨天太过放肆,本来今天好不容易空下来后,他是想把那份丢失的研究报告再重新写一份出来的,但现在脑子一团乱,他根本没办法集中精神,只能等明天彻底缓过来后,再着手处理这件事。
到了下班时间,周应淮收拾好公文包,刚打开办公室的门,旁边办公室的门也随之被打开,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对方已经等候多时,总之两人难得打了个照面。
“哟,周同志也下班了?脸色这么差,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胡平生率先开口打破沉默,语气中满含关心,嘴角却勾起似笑非笑的弧度,显得格外割裂。
周应淮冷冷瞥了胡平生一眼,并不想跟他多费口舌,与其在这儿跟他虚与委蛇,还不如早点儿回家陪香香软软的媳妇儿吃饭,再喝上一杯蜂蜜水,好好睡一觉。
谁知道胡平生却没有跟往常一样自讨没趣地离开,而是嬉皮笑脸地跟了上来,“听说周同志过两天结婚,到时候我可能来不了,有重要的事要办,我就先跟你说一声新婚快乐吧。”
闻言,周应淮停下脚步,眼神彻底沉了下来,“脸皮这么厚?我没有邀请你,也不需要你的祝福。”
两人都是部门的重点人物,几乎是他们刚碰面,其他人的视线就自动望了过来。
在听见周应淮的这句话后,有几个憋不出的没忍住笑出了声,虽然很快就止住了声音,但是胡平生还是听见了,他阴沉着脸瞪了他们一眼,然后才重新看向周应淮,眉眼间的笑意淡了许多。
但想到什么,他很快又恢复了那副高高在上,悠闲自得的模样,笑着开口:“不知道周同志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说到这儿,胡平生笑意扩大,意有所指地压低声音,“花无百日红,也不知道周同志某天会不会后悔在我面前这么嚣张?”
听完胡平生的话,周应淮似乎是觉得有些有趣,喉间溢出几声闷笑,但脸上还是那副漫不经心的神情,只是多了两分讥讽,随后他看都没看胡平生一眼,径直抬起长腿朝着门外走去。
这种无声的回应就像是一记重重的耳光扇在脸上,胡平生倏然冷下脸,眸中闪过一丝狠厉,也紧接着离开了部门,留下了一众吃瓜群众。
“你们说胡平生是不是脑袋有泡?没事去招惹咱淮哥干什么?”
“谁知道啊,这又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我看,他不是恨淮哥,那纯粹是爱啊!”
“去你的,说话真恶心。”
周应淮刚到家就发现了与众不同之处,只见大门正中间贴了一个大大的双喜字,左右两边还贴着百年好合寓意的对联。
他拿着钥匙进门,家里也焕然一新,入目皆是一片耀眼夺目的红色,顷刻间冲淡了他身上的疲倦感,唇角忍不住微微往上扬。
“你回来了?”正在往柜子上贴双喜字的程方秋是第一个发现周应淮回来的人,一双大眼睛顿时弯成了月牙状,“厨房里炖了鸡汤,你快去喝一碗,爹和应臣都已经喝了,喝完能好受不少。”
“好。”
周应淮应了一声,刚放下公文包,一扭头就看见她站在椅子上,颤颤巍巍踮起脚尖往高处贴东西,呼吸一滞,一颗心顿时提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连忙跑过来扶住了她的腰。
“小心!”
程方秋被他突如其来的靠近吓了一跳,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他在关心她,一边娇笑着,一边不以为意道:“我心里有数。”
“这么高摔下来不是闹着玩的。”周应淮难得对她黑了脸,视线在周围扫视一圈,发现地上还有很多尖锐的杂物,要是她不小心摔了,脑袋磕到任何东西……
想到那无法承受的后果,周应淮扶住她腰的手不禁紧了又紧。
感受到他的不安和害怕,程方秋先是愣了愣,然后放下手中的东西,拍了一下他的手背以示安抚,后者表情松动了些,声音放软道:“你继续贴,我在这儿护着你。”
“好。”程方秋的动作比刚才更小心了些。
两人一起把高处需要贴双喜字的地方都贴好了,方才罢手,周应淮去厨房盛汤,程方秋则帮着丁夕梅包喜糖,等他喝完汤,又催着把喜服试一下。
周应淮听话地走进卧室,等他再次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吸引走了注意力。
程方秋设计的男士喜服是一套笔挺的中山装,深灰色的布料在夕阳的光辉下显得沉稳而庄重,袖口的位置用暗红的丝线绣出复杂精致的花纹,银色纽扣排成一排,极具秩序。
线条流畅的裁剪包裹住他精壮的好身材,衬得他整个人矜贵非凡,硬朗俊秀。
程方秋感觉自己的心跳在不受控制地加快跳动,目不转睛地望着眼前的男人,直到他走到跟前,方才找回自己的神智,呐呐开口:“好看。”
“嗯,也很合身。”周应淮嘴角噙着一抹轻笑,理了理衣角,又开口问道:“你的试过了吗?”
“我姐一回来就试过了,我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漂亮的新娘子。”一旁的程学峻抢话回答,听得在场的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方秋耳尖发烫,没好气地瞪了程学峻一眼,“好啊,你也学会打趣你姐了!”
“我又没说谎。”程学峻吐了吐舌头,脸上闪过一丝不以为意。
周应淮原本就很期待,现在听程学峻这么说,更是被勾起了好奇心,“穿给我看看?”
程方秋不乐意,她扭扭捏捏摇了摇头,“没几天了,你到时候就知道了,先保留一些神秘感,好了,快去把衣服换下来,等会儿弄脏了。”
她现在没化妆,也没有倒腾造型,浑身都是汗,换上婚服有脸撑着应该不会丑,但是她想要的是让周应淮惊艳,给他在婚宴上留下这辈子都无法抹去的回忆。
所以这个惊喜还是留在婚宴当天再揭露吧。
见她转移话题,周应淮张了张嘴,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余光瞥见她早已红透的耳尖,还是将所有的话都咽进了肚子里,就如秋秋所说,没几天了,他等得起。
时间像是装了发条,飞速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婚宴当天。
一大早家属楼就热闹起来,不少邻居堵在楼梯口想要看看新娘子的芳容,但是无奈门口有人守着,根本就进不去。
程方秋天没亮就醒了,洗漱过后,就换上了婚服,开始给自己化妆和做造型,徐琪琪在一旁帮忙递东西,屋子里还有两个程家这边从小跟原主一起长大的妹妹,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这次是临时被拉过来当伴娘的。
程方秋给她们一人包了个大红包,两人就一口一个姐姐叫着了,做事也利落积极,能顶事。
“秋秋,婶子说还是让你把这个给戴上,不然别人不知道谁是新娘子。”程晓花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朵大红花,上面用红纸黑字标明了程方秋的名字,是这个年代流行别在新郎新娘胸前的装饰。
听见这话,镜子前面刚弄好发型的程方秋无奈地转过头看向程晓花,“这个好土好丑啊,我才不戴呢,我都打扮得这么花枝招展了,要是他们还能认错,那我也没办法了。”
屋内的人都朝着程方秋看过去,红裙黑发,芙蓉面,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能认错,那也是他们眼瞎。”徐琪琪没忍住往程方秋身边凑了凑,挑起她的下巴,夸张地捏着嗓音:“小美人,爷今天要抢婚,你愿不愿意从了我?”
程方秋被逗得花枝乱颤,也故意娇滴滴地往徐琪琪面前靠近了些,“我愿意。”
望着她那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徐琪琪心里咯噔一下,只觉得自己的魂儿都快被勾走了,没忍住摸了一把她光滑的皮肤,“啧啧,我一个女人都把持不住,周应淮今天晚上怕是要死在你身上。”
这句浑话让程方秋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顿时羞红了脸,好半响都没能找到话来反驳,程晓花也被徐琪琪的虎狼之词吓得差点儿扔了手中的大红花。
两个结了婚的女人都尚且如此,另外两个还是黄花大闺女的小女孩更是羞赧地头都不敢抬。
“哎呀,瞧我这嘴没个把门的。”
徐琪琪笑嘻嘻地拍了拍嘴,想到什么,又狡黠地冲程方秋抛了个媚眼,“虽然明天不用上班,但你们还是悠着点儿,对了,你们药膏用完了没有,上次你推荐给我后,我让常彦安去医院买了好几盒,要是不够用的话,我给你拿一盒过来。”
“琪琪!”程方秋羞恼地别开眼,拿起眉笔故作补妆的姿势,避开了她的话。
倒是程晓花好奇又担忧地问了一嘴:“什么药膏啊?秋秋姐,琪琪姐你们受伤了?”
闻言,程方秋生怕徐琪琪再说出什么惊天话语,刚要抢先回答,但还是晚了一步,徐琪琪已经走到程晓花身边,在她耳边嘀咕了几句,没一会儿就见程晓花跟脸红得跟个大苹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