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by糖堆儿和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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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一公里外发现有丧尸的踪迹,大概有几千~只丧尸~”负责随时观测周围情况的小兵,声音颤抖且洪亮。
声音传入了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林歆欢手不稳,热可可侧翻,幸好她今天穿得是冲锋衣,热可可从表层滑落。
“快让在外的百姓们都回来。”林歆欢吩咐祝琳琅。
“发现一公里外有大型丧尸潮,柳溪县的百姓赶紧回县,城门即将关闭。”
“重复一遍......”
在外劳作的百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听见声音,明明他们都没看到附近有人,为什么一公里以外的丧尸,在柳溪县就能看到?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不管消息的真实性,拔腿跑回柳溪县,终于在城门关闭之前,全部返回。
“怎么会有丧尸潮?”林歆欢接过望远镜,丧尸毫无感情,迈着用尺子规范好的步伐,却让人不由头皮发麻,就像蚂蚁大军袭来。
上千只?林歆欢估摸上万只都有了,比最初在祝家庄遇见的丧尸还要多。
祝琳琅安抚慌乱的百姓们,刚来的百姓们陷入绝望,而神赐军虽然担忧,还维持镇定,他们杀过的丧尸还少吗?
奇迹就在这里,他们还害怕什么?
林歆欢是他们的定海神针,神秘莫测的她,能将所有不可能变为可能。
柳溪县满满当当,街道上没处移动,林歆欢一看,才想到为什么能形成丧尸潮,又拍拍自己,好吧,也有自己一部分功劳。
一是因为柳溪县人口过多,一边是巴掌大的小蛋糕,一边是一高压锅浓浓香味的红烧肉,你说丧尸会选哪个?
二是金石郡的人口迁移,将金石郡附近的丧尸,一路吸引过来。
还有林歆欢他们不知道的是,王家发现有两三股小丧尸潮,王家族长眼珠子一转,封闭所有城池,筑造围栏,将丧尸往长河郡引。
王家族长:“不管长河郡还有没有人,怪物大军一过去,两败俱伤,领土被我轻松收入囊中,哈哈哈哈哈~”
几股丧尸汇聚成,才有林歆欢他们现在看到恐怖如斯的数量。
“柳溪县撑不住,我们才迁移过来几天,城墙和城门才刚开始加固,根本承受不住丧尸的撞击。”
姚奇分析,没有这批丧尸,他们绝对能在五天之内加固城池,谁也没料到丧尸来得如此突然快速。
“丧尸攻破柳溪县后,后面的城池也会受到丧尸侵袭,我们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家园啊!”
没有人想要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怕什么?如今饿不着肚子,你们害怕耗不完丧尸?”
大款气质扑面而来,见识过蓝星上六七级高阶丧尸,古代位面的丧尸在林歆欢眼里犹如刚会走路的娃娃。
调动起大家的信心后,背后拿出国家给她准备的手榴弹,冲锋枪,狙击枪......捏了捏手臂上的肉肉:“在古代还是肉体凡胎,别浪~”
林歆欢的人生格言:该怂的时候,可以怂。
从金石郡来的百姓们不懂,即将来临的是丧尸潮哎?不是一两只丧尸哦,还饿不着肚子,连皇帝都不敢放下豪言,已经开始跟亲人互留遗言。
“哎,新来的,快点过来搬东西,你们不会用枪,就扔手榴弹吧。”
“等等先让我抓几只丧尸,我要发电!”
新来的人看柳溪县的人跟看怪物一样,他们不会从前一个坑里,跳到另一个坑里了吧,与丧尸为伍?
等到他们享受到电带来的便利后,抓丧尸比前辈们还要积极,这哪是面目可憎的丧尸啊,完全就是不要钱的牛马!
几分钟培训完,被安排在城墙上,听到一声:“扔!”
不由自动两手协力拧开盖子,捅破覆盖的制片,拉出手环,右手握弹,右脚迅速向后用力蹬地,扔出,响彻轰鸣声,眼前尘土和丧尸部分身体乱飞。
“哇~是我干的?”没想到自己有如此巨大的威力。
源源不断的手榴弹,非常让人上头,往日对丧尸的仇恨与怨气全寄托在小小的手榴弹里:“让你吃我养得猪,让你踩坏我种的地,让你把我最喜欢抓鱼的池塘给污染,让你让我失去了孩子、爹娘、邻里......”
眼泪与鼻涕齐飞,都顾不上擦,手榴弹是一个接着一个。
林歆欢移开眼神:看来是不用担心他们伤到自己,瞧他们扔手榴弹的姿势,多用力。
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不能对看似弱小的人掉以轻心,他们爆发的威力比看似不好惹的人,还要巨大。
混在金石郡逃难者其中的一位老者,深深看了一眼林歆欢,眼里闪过千万种情绪,奈何现在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又沉入人群中。
手榴弹效果强大,先灭掉了近乎一半的丧尸,但也存在其他负面影响,巨大的动静将更远处的丧尸吸引过来。
在某处不知名的小村庄里,丧尸将小村庄紧紧包围,不断挤压圈内的生存空间,祝善安看着收下的士兵一个个倒地,或变异立马反扑昔日同伴,手中大刀越来越沉重。
他们在回祝家庄途中,遇上一小队丧尸,照常理来说,他们在数量和战斗力上都高与丧尸,可是身强力壮的祝家军吃不消整日风吹雨打,饿着肚子,许多祝家兵顶着高烧与永动机丧尸搏斗,稍有不慎就变成丧尸同类。
“呀!”祝善安发出怒吼,拼着最后一股力气,刀抵丧尸,以己之力推远丧尸们,怀着自己死了,也要争取一丝让娘子,孩子逃出去的希望。
他知道他们没有逃生机会,内心不断祈祷:“林神医,求你保佑我们,给我们留一线生机吧。”
忽然,阻碍他的力量变小,原本向他前近的丧尸,转身离开,丝滑得像是分手过上百次的渣男。
祝善安可不管丧尸为什么有怪异举动,喜上眉梢,抓住机会,砍下最近一只丧尸的脑袋:“祝家军冲!”一鼓作气将没离开的丧尸全部清理干净。
一场乱战后,瘫坐在地上,靠着墙壁,手里握着全是丧尸血肉的大刀,有种劫后重生的庆幸:“林神医保佑。”
可不就是林神医保佑嘛,此时城门打开,林歆欢、祝琳琅、神赐军冲出,林歆欢被半包围在中间,前面空缺一块,方便她使用冲锋枪。
冲锋枪上配置了消音器,即便它一分钟三百发子弹,火光从枪口冲出,用完的子弹壳在空中跳动,像是在玩一款静音游戏。
每按一下,就会有一片丧尸倒下,让靠子弹量取胜的冲锋枪有不逊于单弹手枪的精准,林歆欢惊人的精准度,让教学林歆欢枪法的陈东哥起了爱才之心,要是歆欢能加入他们部队...神枪手的称号非她莫属,一想到要与国家抢人,那个火热的心,立刻冷却下来。
“想什么呢,国家将歆欢的性命看得比领导人还要重要,恐怕自己刚提出来,就要被臭骂一顿。”才压下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可是后来林歆欢的军体拳、侦察与反侦察能力,埋伏,军事谋略......让陈东哥汗水直流:“幸好歆欢不是生在我的年代,不然兵王的位置我是坐不上。”训练过后立马给父母打电话感谢他们的生育之恩。
第385章 疑似故人
挂掉电话后,疑惑看着手机的陈东哥父亲:“这孩子什么毛病?说感谢我们早生了他?”
陈东哥感叹:“真是做兵王的好苗子,可惜,是我觊觎不了的人。”一想到他们部队失去了什么,陈东哥心痛无法呼吸。
冲锋枪子弹很快就消耗完了,林歆欢也不用担心换子弹的时间,从空间摸出了另一把装满子弹的冲锋枪,又开始新一轮射击。
在刀枪管制森严的z国,林歆欢如此豪横用法,全靠背后支撑她的金主妈妈。
接连倒下的丧尸,给了神赐军莫大的信心,在他们眼里林歆欢就是神兵降临,能无形,能借用火、雷电的不是神是什么?有神助他们,还怕杀不了丧尸吗?神赐军名副其实。
将林歆欢半包着,不让三周范围有一只丧尸漏进入去。
“噔噔瞪~”钟声响起,柳溪县大门再次打开,从里面钻出同样装备齐全的神赐军,前方的神赐军慢慢后退,原本的位置被后来的神赐军接替,林歆欢也退回城内。
一进城门,百姓们簇拥而上,有拿毛巾的,有拿水盆的,有拿衣服的,等林歆欢坐到食堂时,已经恢复干净,还换了一件新外套。
一上桌子,香气扑鼻,暖呼呼的火锅,不断供的肥牛卷、肥羊卷、牛肉丸、鱼丸、虾滑、鸭血、鸭肠、毛肚......
手边刚好拿到一杯温热的豆浆,看旁边还有一大壶乌梅汁,台上还有人变脸,晚安大小姐,生日快乐歌?林歆欢黑线,到底祝琳琅教了什么?
“咕咕咕~”她连续不断射击了三个小时,肚子早就饿了,吃上一片沾着满是香菜末、花生酱、牛肉粒的肥牛,幸福感爆满。
更别说是末世后没吃过一口正常东西的难民,要是不火锅滚烫沸腾着,都想埋头进锅,连烫食材的汤都那么好喝。
突然想到林歆欢说的,只要吃饱就能耗完丧尸,能让他多吃一口,别说城门口的丧尸了,让他将庆国所有丧尸干掉都没问题!
洗完澡后舒服的躺在被窝里,丧尸的嘶吼是最好的安眠曲,他们知道第三批神赐军守卫着他们,无比安心。
第二天又精神头十足,喝瓶脉动,脉动回来,接替第六批神赐军。
林歆欢看着大家有条理的运作,对着踩着发电车的丧尸说:“这怎么不算是另一种永动机呢。”
车轮战适用于任何位面。
柳溪县的丧尸越来越少,林歆欢手里的晶核越来越多,现在蓝星的研究院已经成功从丧尸晶核中提取净化液,能将被克制丧尸污染,分解丧尸病毒。
但目前只能作用于死物当中,对于已经被丧尸感染的人类,还没找到解决办法,林歆欢相信有了有这批晶核,一定会有重大突破。
祝琳琅庆幸这回坦克没有派上用场:“呼~太好了,能省下一笔巨款,省下的钱就拿来奖励大家。”
一开始被坦克的威力震撼到,拼尽所有家底,还负债才买下它,后面才知道炮弹,柴油的价格一点都不便宜,在祝琳琅眼里从宝贝变成吃钱的怪兽,爱就是这样消失的。
能不用到它,就不用。
将省下来的贡献点,奖励给大家,晚上回屋一盘算,挠了挠头:“怎么回事,钱怎么消耗如此快,欠债是一点都没还上,我不是还省下使用的坦克钱吗?”
第二天林歆欢听说了,拍了拍祝琳琅的肩膀,语重心长:“以后你别管钱了。”
......
祝琳琅和林歆欢等人,带着祝家小辈和部分能工巧匠回到祝家庄,祝清月得到消息赶紧出来迎接。
在转角处,速度过快,没注意到有人,迎面撞上。
“哎呦~”一人飞在空中,掉落。
“不好意思,大哥,我没注意到,你怎么样了,去医馆检查检查吧,医药费算我的。”
“栀子,你扶起这位大哥去医馆看看。”
“是,女郎。”
祝家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惊吓掉下巴:这还是他们柔弱的八姐/八妹吗?他们不在祝家庄的时候,发生什么事情了?
祝清月在祝家人眼中就是一位娇弱的贵族女郎,平日里连一碗米饭都不能久端,整日与汤药为伴,还不能与她对嘴,说几句又要落泪。
为了不被长辈们教训,大家都尽量避着祝清月走。
如今他们眼睛出现问题了吗???刚才撞飞一米八有肌肉硬汉的是谁?
平时跟祝清月有些交集的挽过她的手,暗暗摸了一把:天呐,这是肌肉吗~好奇是什么让她改变那么快。
祝清月羞涩捂着嘴:“不过是吃得好了些,勤快运动。”其实都要靠林歆欢的健体养生丸,每日两粒,时不时犯困的毛病好了,多走几步喘不上气的毛病好了,从体内涌现一股气,支撑着她整个祝家庄环跑。
她专属大夫说健体养生丸里,加了千年人参,还有不少极其难寻的药材,能将药性不同的药材融合到极致,写出这个药方的人不逊于几十年前,医谷中大名鼎鼎的医神。
可不吗,这可是他们祝家三代供奉着的林神医开出的药方啊,她见林歆欢对大夫感兴趣,约时间介绍两人见了一面。
两人切磋一下医术,就道别,原本挂着笑容的林歆欢,含着遗憾和苦涩:“是我认错人了。”她看出祝清月的调养方式,有几分医谷的味道,怀疑是故人。
再看那位大夫之后,不是想象中的面孔,也不是从医谷中出来的,大夫说他受过游医指点,自此之后,再也没有见过教他的游医。
寻找一位无名无姓的游医,在混乱的末世该有多难,林歆欢可以想象到。
从大夫的口里得知,自从庆元帝三十年战乱后,医谷医者仁心,所有弟子出谷救人,在最危险的战场上奔走,等到战乱平息后,再也没有听说过自称是医谷出来的医者。
“师父~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林歆欢声音哽咽,借力倚靠在柜台上,那群最无私的傻子啊,将患者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活着的希望渺茫。
林歆欢在自己的神庙里,供上医谷所有人的牌位。
第386章 最忠实的信徒
祝清月也知道他们的小心思,拥有力气的感觉真好,拍拍其中一位哥哥肩膀:“有机会我们掰手腕玩啊。”
“啊?啊,有机会,有机会。”几位哥哥们冷汗直流,回想起撞飞的大汉,他们两人都掰不过大汉一人,又看看笑容灿烂的祝清月,心想:这个机会还是不要来了。
忙各自找理由离开:“我阿娘想我了,我先走了。”
“我记得家里还有一堆衣服等我洗呢,回见。”
“哥哥等我,是不是还有我的袜子,我得回去洗袜子!”
“哎呀,好像要下雨,我娘喊我回去收衣服呢。”
“哈哈哈哈哈,清月你可把人给吓跑了。”林歆欢知道祝清月是故意逗他们玩,乐不可支,“林妹妹倒拔垂杨柳”林歆欢想自己是不是把祝清月带错方向,画面太美,不敢多看。
祝清月表示要到就是这个效果。
“大师。”转眼,围观的百姓看到穿着袈裟的三人,恭敬鞠躬叩拜,引起林歆欢他们注意,大师?
三人端着一副悲天怜悯的模样,瘦,中,胖,三个人可以凑成手机上的信号标志:“阿弥陀佛,我佛慈悲~”
但林歆欢一眼就看透三人表面下的虚伪,鉴伪她是专业的,三人根本不及某些富商们出席慈善会的演技。
他们一听说管理祝家庄的族长回来了,就快步赶来刷存在感,这个祝琳琅可不简单,不止管理着祝家庄,还是庆国祝王,长河郡现在是她管辖区。
最重要的,祝琳琅是女人!不知道祝家庄和庆国皇帝脑子抽什么风,倒是便宜他们,女人最好骗,心软,准备拿出他们的看家本领,拿捏祝琳琅。
在祝家庄这几天,早就被迷了眼睛,百姓们过得日子,比乱世前还好,那大鸡腿险些让他们在人前破功。
你说胖和尚的肉,能吃素吃出来?
探听祝家庄的情况后,本应该准备拜访祝琳琅,还没等上门,得知她离开祝家庄,只能暂且将拜访延后。
拿出老旧一套,在百姓间传播“我佛慈悲”发展信徒,乱世中信仰在百姓心中无限放大,擅长玩弄人心的三人,即使在末世无往不利,吸着人血,日子过得不错。
他们也是趴在另一个城池上吸不出血,带着信徒寻求新世界,在信徒牺牲下,顺利来到祝家庄。
洗脑包威力之大,竟然能让城池县令弃城而逃,一城的人在途中为了保护三人,竟然都没能活着到祝家庄。
瘦、中、胖拍了拍衣服上的红点,故技重施进入祝家庄,准备再次发展新一批忠实信徒,结果却出乎他们意料,祝家庄百姓不接受他们这一套。
已经习惯不劳而获,寄生,在多劳多得,甚至人卷人的祝家庄,极度不适应,没有贡献点,美食在眼前,却不能入口的感受,谁能懂?胖和尚肉眼可见瘦了一圈。
只见他们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施主你乐善好施,下辈子一定能投身好人家。”
拿出碗筷,示意他为下一世积攒福气。
“大师,我过好这辈子就行,谁知道下辈子的我还是不是我呢,你看我现在啃猪排,就享受到了快乐,要是为了虚无缥缈的下一世,还能不能吃上又大又香的猪排呢?所以要享受当下!”
仿佛下一秒,后世的自己会来跟自己抢猪排吃,两三并作一口,香酥的猪排就消失在和尚眼前,一点都没有理解到和尚的话里有话。
说的好有道理!三人对视,突然醒悟,到底谁是佛家弟子!
换!下一个!
“施主,我看你与佛有缘,只需要献上美食于佛,佛祖一定会保佑你。”他们吸取经验教训,讲得非常直白。
矜持盘转着佛珠,等着百姓硬塞东西给他们。
下一秒,三人脸同时僵硬。
“啊?林神医不要我了吗?难道是我的心还不够虔诚?不行,不行,我马上去上供。”不等和尚开口,直奔分店买最好的香。
心里呐喊:林神医,我永远是你的信徒,只能你有缘,佛祖别来碰瓷啊。
林歆欢从来不怀疑他们对自己的虔诚,不敢在祝家庄过夜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人出现,竟让百信心念之力,远在柳溪县的林歆欢断断续续接受信号。
无往不利的洗脑包,在祝家庄里没发展出一个信徒,仅化缘来的食物,也是百姓们看他们可怜,施舍而来,还劝导他们只要干活,就能吃饱饭。
他们是干活的料吗?他们可是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即使在末世,生活质量比之前差不了多少。
“林神医?哪来的神?”胖和尚气得身上的肉,像是波浪一样颤动,他们坑蒙拐骗多年,根本没听过有这路神仙。
归结,祝家庄不受他们控制的问题就出在百姓口里出现最多的林神医身上,林歆欢从没想过,有一天她本人会成为佛祖的竞品。
“打听到了,就是几十年前从医谷出来的大夫罢了,小小的大夫凑巧救治了一村的人,祝家人为了纪念那大夫,就一直供奉着她,末世来后,没想到还让她装上神。”
中和尚愤愤不平,他礼佛多年,都没有雕像,一个臭看病的竟然有,真是可气。
“也就是正巧赶上疫病发作,那些被祝家庄百姓称作丧尸的怪物,不就是染上疫病了吗?才如此虔诚。”
很是不屑祝家庄百姓的信仰。
“大哥,那怎么办~”胖和尚接受不了从天上到地下的落差,他想要吃火锅,想要手电筒,想要冲锋衣,想要热手袋,想要吃薯片......
让他去干活挣贡献点,那是不可能的!
“我们的佛祖,能治百病,你说林神医存在的理由是什么呢?我们是医谷出来的,那又如何呢?”
“可,要是被人拆穿了怎么办。”众和尚缩着脖子,有种不好的预感。
“医谷的人全都死光了,谁来拆穿我们呢,老三,你愿意去杀丧尸挣贡献点吗?”
瘦和尚灵魂一击,让中和尚的顾虑迅速消散,谁爱干活,谁干,反正他们不干。
凭借着医谷后人的身份,在祝家庄备受尊敬。
“大师,神符已经烧成灰,在水中化开喝下去,浑身暖暖的。”
“嗯,记得用烧开的水化开。”
“大师不愧是神医谷出来的神医,我晚上睡不好,给我开一副药跟昏死过去一样,一觉睡到大天亮。”
“看来我的量控制的刚好。”双手合十,庄严感谢佛祖,感谢佛祖让他们留了些蒙汗药,一黄豆大小的量刚好合适,下次接着开。
“医谷?是再也没有传出消息的医谷吗?是神医所在的医谷吗?”林歆欢听到带着律动的鼓点声,等待的时间内,一下比一下重。
胖和尚疯狂扬起嘴角,还是瘦和尚稳重,心中道好,成功引起她们的注意,样子是端着一副谦卑样:“正是师从医谷,小事不值一提。”
不可能?林歆欢陷入怀疑,医谷什么时候收纳和尚?师父信道,对割肉喂鹰,渡人不渡己的佛家思想向来不赞同。
“大师,你帮我看看我的脸。”一位老者从人群中走出,眼歪嘴斜,眼球特别凸出,说话时,声音嗡嗡,像是从两片嘴唇中憋出来。
林歆欢看了几眼,大概了解了患者症状,祝家庄有自己的医馆,百姓们相信和尚能治病,却不去医馆治疗,主要是医谷后人的名头,倒要看看所谓“医谷后人”是何水平。
他们谈好价钱,这点于医谷像又不像,虽然医谷的人爱财,但坑得是富人的钱,对贫苦百姓,基本收个几个铜板意思一下,而三位大师,确实是狮子大开口。
瘦和尚接过中和尚递给他的银针,随手在布袋上擦了擦,原本看不清底色的布袋子,多了几条乌黑泥条。
老者做不到眼瞎,僵直动不了的面部,狠狠跳动两下,安慰自己:“泥条”可是好货,说不定就是银针积累下的功德。
“慢着,这位大师,我略会一些医术,讨教,讨教?”
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叫停,准备用银针往老者脸上扎的瘦和尚。
三人心中咯噔,胖和尚不嘻嘻,紧惕看着扰乱计划的老妇人,见对方又老又邋遢的难民形象,浮起的巴掌又贴合上膨胀的肚子,不足为惧。
“哈哈哈哈,阿婆别说笑了,不是谁都能治病,我们可是师从医谷,不是哪位乡村游医能碰瓷上。”
像是听到一件很好笑的事情,瘦和尚藏不住骄傲,提醒老妇人,眼底盛满嘲讽,眼珠向下,老妇人身形佝偻渺小。
谎话说一百次,别人当真,说谎的人也当真了。
暗暗的威胁,老妇人并没有自卑退入人群,走上前几步,暴露在所有人的目光下,他们发现自己的目光不由聚集在老妇人身上。
她与大队伍一同逃荒,没有条件梳洗,还梳着整整齐齐的头发,发间还插着一只木簪,岁月带来的皱纹,损伤不了她的气质,穿过时间,百姓们可以猜到她年轻时绝对是才貌双绝的女郎。
“不巧,我也是医谷出来的,几位大师是谁的弟子?”
中和尚脚不稳,歪了一下,躲到胖和尚身后,胖和尚庞大的身形严严实实挡住他,还没等他获得安全感,又重见光亮。
原来是胖和尚移动了位置:“嘿!你这!”
撸起袖子,冲过瘦和尚,却被瘦和尚叫住,不敢在上前一步。
“三师弟。”
你们竟给我找麻烦,在瘦和尚的眼神示意下,退回原位,背后衣服被人紧紧抓牢。
中和尚:我安全了。
两个猪队友,不知已经被瘦和尚在心里骂过几千遍,要不是他们两个还有用,根本留不下他们。
而冒牌货怎么知道医谷有谁,他们也只不过是听祝家庄的百姓提过一嘴,突然余光瞥到神庙,脑子一转:“我们正是林神医的徒孙,在小时有幸受过林神医弟子的提点,得知还有人记得师祖,特意赶来叩拜。”
一通声情并茂的演说下来,把百姓感动落泪,看向三位和尚目光更加亲切和睦:这可是神医的徒孙,可得好好照看着。
林歆欢化身巨大的问号:我在庆国什么时候有徒孙了,我本人怎么不知道,师姐~千万别信他们~
她认出了满头华发的老妇人是谁,岁月不饶人,一时没有注意到她的原因,如今样子跟以往娇媚的少女天差地别,还是老妇人头上的木簪子,她才认出老妇人是医谷里最爱美,也是最疼她的师姐。
那根木簪是林歆欢小时候亲自挑选木材,一笔一刀给师姐雕刻的,虽然样式和材质比不上师姐任何一件首饰,却是师姐最宝贝的一件,发间的发饰一直在更新,不变的永远是林歆欢送的木簪。
“师姐等我有钱了,一定给你买,最好看,最让人羡慕的首饰。”
“嗯嗯~师姐等着我们的小歆欢最好看,最让人羡慕的首饰,师姐最喜欢的首饰,小歆欢已经送给我了,师姐会一辈子珍惜它,戴着它的。”
就是这一句话,那只木簪陪伴着她走过多少困难与风雨,看着木簪,她好像又回到在医谷无忧无虑的时光。
林歆欢师姐比三位和尚更了解林歆欢,师妹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带出败坏她名声的弟子和徒孙,看瘦和尚拿银针的姿势,谈不上入门,连医学的门槛都摸不到。
想起林歆欢话还说不清楚,就能稳稳扎针,一本正经奶乎乎的样子,师姐尝到了一丝甜味。
瘦和尚不想与老妇人多说,煽动大家伙,说老妇人是冒牌货,根本没听说医谷有这号人,百姓信连银针都没有的老妇人呢?还是信已经看好几位百姓的和尚呢?
“老妹子,别耽误我看病了,年纪那么大还是回家歇息吧。”
“是啊,医谷可不是谁都能蹭,小心林神医让你恶病缠身。”
胖和尚又恢复了笑容,还得是他大哥,能把死的说成活的,骗子中的骗子。
中和尚惴惴不安,总觉得有大事发生,想逃,一直扯着胖和尚的衣服,却被胖和尚拍开:“别动,看大哥多威风。”
“谁说她不是医谷弟子?谁能证明。”
中间插入了一道不一样的声音,让胜券在握的和尚狠狠看了说话者一眼,一看,是林歆欢,立马变了副表情。
像是看不懂事的孩子,耐心教导她:“女郎你涉世未深,不知这世上某些人最会骗人,万万不可相信。”
“我可以证明,老妇人是医谷的人,她可是当时赫赫有名的烈蝶女仙,姜渺渺!”
姜渺渺恍惚,她好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自医谷众人出世后,再也没有人这样叫她,不过...脚趾扣出三室一厅,她年轻时,怎么喜欢如此想让人遁地的名号。
“烈蝶女仙是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