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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强者是怎样炼成的by老肝妈

2023最新网址 fushuwang.top  录入时间:03-07

内森:“你疯了!你凭什么判断别人的价值高低?”
萨姆:“皮特,不像话的人是你!”
莫丽本能地想回避,却不料皮特竟然拿出了枪——他来赴约居然带着枪,他根本是有备而来!
而皮特拿枪对准了莫丽,因为嫉恨,他的脸扭曲了起来:“都是一起坐上巴士的,都是一起上北湾大桥的,为什么只有你能活下来?”
“你冷静点,皮特!”
“不是她的错!”萨姆挡在莫丽身前,“这跟她无关!”
餐厅混乱了起来,FBI拔出枪瞄准皮特,而他们随身携带的工具持续不停地叫着。
皮特的心智已被死亡腐蚀,他压根管不了那么多:“莫丽,你还年轻,你很健康,你的寿命一定很长吧?”
“我想要你的生命,莫丽。”
扣动扳机,子弹出膛。皮特不止想杀莫丽,他连萨姆的生死也不管,或者说,他是抱着能杀几个是几个的心态进入这家餐厅的。
只是,淡淡的硝烟味还来不及散开,一柄巨大的镰刀从天花板上垂下,“叮”一声挡下了子弹,任它撞出一串火花。
大镰刀狰狞地横亘在皮特与萨姆之间,刀风劈开了餐桌,吓得一群人下意识地仰头——
就见天花板上“站”着一个银发覆面的女人,她的披风和头发反重力地“垂”着,正用一双金色竖瞳看着这场闹剧。
这个形象有点眼熟,她是……
死神来了?

空间陷入了凝滞。
一如热门大片中的场景, 时钟停止转动,动作当场凝结,泼出去的红酒悬在半空, 撞翻的豌豆久久未动,他们像是在呼吸,又像是失去了呼吸,只剩一双眼牢牢地钉死在“死神”身上, 连大脑都进入了宕机状态。
他们亲眼看着她走下天花板。
空中明明什么都没有,她却像是踩着台阶下来, 与开枪的皮特面对面。
冷汗从额头冒了出来,皮特动弹不得。
事实证明,当死神真站到他面前,用审视一个物件的眼神看着他时, 他才发现自己压根没做好“成为死神的使者”的准备。
他的充其量不过是贪生怕死,嫉恨成狂,想找个替罪羊而已。什么想通了,明白了, 不纠结了,只不过是他为自己接下来要犯的罪所找的借口。
直面死神, 他做不到。
甚至像萨姆一样把生死置之度外, 他也做不到。
他唯一“做到”的是把枪口对准了弱者, 让手无寸铁的莫丽去承受他的恐惧和疯狂。
可莫丽又做错了什么, 她只是在灾难中活下来了。
阿萨思伸出手, 缓慢地夺下皮特手中的枪,当着他的面一把捏爆。为防擦枪走火, 她走到两个FBI身边,也是取下他们的枪, 但没摧毁,而是一转手收了起来。
她不会参与之后的事,来此的目的只是露个脸,顺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诚然,皮特也算是她的第一批客户,可这人连自我都放弃了,还指望她能拉他一把?
眼歪心斜者,不能救也救不起来,没当场拿镰刀砍了他算是看在萨姆的份上,此次过后,他的死活她不会再管。
几乎就在她这么决定的时候,她“看见”皮特身上浮起浓重的死气,带出一缕尸体的味道。
或许她这么做反而顺应了死神的剧本,可皮特,留不得了。
阿萨思倏忽出现,又眨眼离开。也是她消失的下一秒,停滞的时空再次运转,红酒洒了出去,豌豆落在地面,而FBI再不管探灵器,朝皮特扑了上去,把他按在桌上。
可这一按角度不对,居然把皮特的左眼对着餐叉按了下去。
餐叉戳进眼球,血流如注,皮特痛得嘶吼起来,力气极大地甩开两名FBI,抬手拔下餐叉,却连自己的眼球也拔了出来。
“啊啊啊!”皮特完全被吓疯了,他抱头乱窜,状态癫狂,而萨姆还想上前帮助他,让他清醒一些。
皮特拒绝他的靠近,他打开他的手,不小心踩到一瓶酒摔了出去,撞碎了玻璃,跌倒在路面上。这时,他的手上脸上都插满了碎玻璃,仅剩的右眼也看不见了。
他尖叫着、盲目地往前爬,随即在萨姆的一声惊呼中,被疾驰的大卡碾过,爆出一片血浆。
人没了。
皮特之死登上了旧金山的晚报,被热议了一夜。
车祸天天有,本不该有这么高的热度,可谁让皮特的死亡与死神的现身捆绑在了一起呢?
说实话,这个无神论的世界从未如此热闹过。
就像未解之谜揭开了面纱,就像圆周率能被算尽,就像证明了灵魂存在——科学的世界观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震动,反而宗教人士将之视为正常,并没有激动太久。
大部分人本来是不信的,可从餐厅回去的每一个人都这么说,说他们看到了死神。
大部分人认为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大型骗局,可现场的人员有FBI,还在事后对该新闻进行封锁,这无疑是在告诉他们确有其事,那个餐厅是发生了让官方都难以解释的超自然事件。
如群众所料,这事儿谁也无法解释——
“那个探灵器真的有用?”
“在皮特拔枪之前,它响了起来;在皮特死后,它停止了响动。我认为现场存在一个我们谁也看不见的‘人物’,祂是死神。”
“死神不是现形了吗?”
“不,不是她,是另一个……对,我感觉有两个死神,头儿。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死神阻止了死亡,而另一个带来了死亡。”
敢现身人前的死神连暴露都不怕,杀个人还需要遮掩吗?
假如她想干掉皮特,她大可以大大方方地杀,反正人类的法律也约束不了她。
但她没有。
在有能力杀死皮特的情况下,她没做这种事,结果皮特还是死了。可见死神有两个,一个规避死亡,一个操纵死亡,祂们绝不是合作关系。
以及,死神的模样与东方女巫描绘得一致……
看来,女巫说的“能看见死亡”是一句实话,不过有没有可能,这个死神是女巫的手笔?涉及集体催眠、宗教仪式或者大型幻术一类的议题?
组长心存怀疑:“死神出现的时候,那个东方女巫在哪?”
“在学校。”这种事,他们不会弄错,也知道头儿在问什么,“她们连身高体型都不一致,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而且,我们提取了那个女巫的体检报告,也弄到了她赴美前的血样。她只是个普通人,纯亚洲血统,被收养者。”
“跟我们一样是纯人类。”
这谈不上是个好消息。
这意味着死神这条线索断了,而率先知晓死神面貌的女巫掌握着主动权,她比他们更深刻、更清晰地认识另一个世界,也能更容易地摆布他们,让他们办事。
现如今,有了死神这层压迫,他们还有胆子对她的跨国生意喊停吗?
明显不能。
她似乎是银发死神的信徒,得罪她没关系,得罪她背后的超自然生物……啧,惹不起。
不过,死神算是一种生物吗?
“去问问她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比如死神、上帝、恶魔、邪灵。”头儿吧嗒吧嗒抽着烟,越焦虑越要抽,“如果是真有,那么美国必须组建一支秘密小队了,至少得招募几个能解决特殊事件的人。”
FBI找上阿萨思的速度很快。
不料她像是早知道他们要找她,一直呆在教堂里没走,而负责监视她的探员来到她身边坐下,开口道:“我是简妮。”
“我想,你应该‘认识’我。”
阿萨思点头。
简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的?我是说,发现你被我监视着?”
阿萨思:“很早。”迎着对方不可思议的眼神,她道,“一个特工用香水,还是偏向标志性气味的柑橘香,你真是专业特工吗?”
简妮脸色一白:“我没用香水,是我室友……”她眼中闪过懊恼,叹道,“我就不该收留她。”
说好的住一周结果住了两个多月,她们儿时是好友,可现在她把她的生活弄得一团乱。或许,她该回去处理一下这件事了,她不能因为没朋友而把什么人都当朋友。
阿萨思没兴趣当人类的情绪垃圾桶,单刀直入:“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简妮回神,复归工作状态:“我们想知道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掏出录音笔,没有遮掩,“请问,世界上真的有上帝和恶魔吗?”
阿萨思实诚道:“上帝和恶魔我没见过,但你们……或者说我们的世界中,死神是真实存在的。”
“我第一次见到祂是在北湾大桥。”
“祂非常巨大,矗立在海中俯视桥梁,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镰刀。谁也没看见祂,除了我。”以及她的前世在濒死前的一眼,窥见了这个世界的恐怖。
“祂掠夺生命,一批一批收割。”就像拿着镰刀割韭菜,一茬又一茬,“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而死亡和恐惧,填补着祂的力量。”
简妮的神色有些恍惚:“这像是在说故事……”
“可死亡真实发生了。”阿萨思道,“我第二次见祂是在地铁中,祂变成了人形大小,看上去‘弱’了不少——后来,地铁出现在别的地方。”
“这件事跟你有关吗?”
“跟死神有关。”阿萨思误导了她,“另一个死神,银发、金瞳。”
她坐实了有两个死神的猜想,分明没说太多,但特工的想象力补足了留白的部分。他们的推测是正确的,死神是一体两面,一个带人规避死亡,一个追杀人类夺取性命。
算算时间,“祖先联盟”是在地铁事件后成立的,新死神的形象也是在那时进入大众视线……
简妮:“所以,你在地铁上看到了两个死神的交锋,是吗?”
阿萨思勾唇:“是的。”
将死神这个身份彻底剥离出去,她的生活便和她的战斗分开了。她一方面跟FBI走得近,能让她的留学生活得利;另一方面,事情结束后她大概率就“失去了价值”,他们也拦不了她回国。
最重要的是,只要死神跟她这个华人“无关”,FBI就不会阻拦“新宗教”的崛起,她也不会被打成间谍。
接下来,她只需要等待即可。
等待时机的成熟。
果然,简妮回去以后,他们开始暗中推动“祖先联盟”的发展。人类妄图以壮大一个死神的方式去对抗另一个死神,但,死神会让他们如愿吗?
估计已经把他们送上死亡名单了。
这样也好,死亡名单越长,她的客户越多。同样的,人类既然能造出探灵设备,想必也能整出驱魔工具吧?
姑且让她看看西方的驱魔手段,没准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哦,差点忘了一件事……
阿萨思洗把脸,翻开书打开台灯,营造出岁月静好的氛围,开始给大洋彼岸的亲人打电话。
她告诉他们,不要再往她的账户打钱,因为——她创业成功了。
“有有好厉害!你创了什么业啊?”
“我在美国卖冥币。”
“……”

第307章
旧金山像是被阿萨思圈了地, 近日鲜少发生“意外”死亡事件,就连死神也消了影踪,失了气息。
她闻不到祂了, 祂似乎离开了旧金山。
就像年轻的狮子赶走了老狮王,阿萨思接手了死神的地盘,并以此为“沙盒”,观察起了没有死神的死亡世界。
一段时间后她确定了一点, 死亡是自然循环的一环,是生命变化的固有形式。不论死神在或不在, 它都会发生,而且发生得“恰到好处”,不会由一连串意外构成。
比如有人酗酒,不听亲友劝说, 最终醉死在垃圾桶旁;比如富商一夜破产,绝望地从高处一跃而下。
又比如有人患病,无药可治,干脆推着轮椅出去晒太阳, 他们会盖着最喜欢的毯子,沐浴着光离去, 给人生画上一个休止符。
寿终正寝也好, 猝然离世也罢, 至少每一种死法都是人类“自找的”。
自作自受, 结局是好是坏都怨不了谁。死亡的确无法避免, 但权柄移交到了人类手中,选择以怎样的方式离开成了人类掌握的一部分自由。
没有死神的干涉, 科学家想献身给实验室,旅行者想结束于路途中, 作家想长眠于书籍里……他们不用担心连环的杀机,因为他们的灵魂早有归处。
所以,死亡应该是归途,而不是活人的恐惧。它来得无声无息,不会让亡者忧惧,只会让他们心生感慨,道一句“啊,是我的时间到了”。
人类会坦然接受自己的结局,虽有不甘,但不会抗拒;虽有遗憾,但不会执着。
可死神若是横插一手,为人类选择死亡,那么亡者不仅无法接受,还会因恐惧而扭曲自己的灵魂。
这无异于酷刑,是最痛苦的死法,然而死神偏好让人这么死去。
恶趣味。
不过,死神离开旧金山也不全然是好处。
在她的观察中,没了死神制造一系列死亡,一个地区中“生”的力量会远大于“死”的力量,这不利于维系平衡。
可平衡不是靠制造更多的死亡去维系的。
生命会自己寻找出路,自然也会协调能量平衡。
随着时间的推移,旧金山会变得正常。同理,别处也会变得正常。
并不是每个世界都需要神,有时候,神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在历史中引领一批人,然后谢幕、退场。
让神迎来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大学的秋快到了,阿萨思伫立在落叶纷飞处,总感觉自己又“成熟”了不少。
也是,与死亡打交道,总会让人成长。
又一个月过去了,内森说他的“死期”已到,可身边并没有发生怪事。
他暂不打算离开旧金山,反倒是萨姆和莫丽打算启程去法国。他们想换个环境生活,一边追梦,一边结交新朋友。
内森:“真要离开吗?我觉得呆在旧金山很安全。”
“这不是安不安全的问题。”萨姆扯了扯嘴角,笑不出来,“旧金山的回忆有点痛苦,我想出去走走。”
他们的朋友、同事甚至上司,在短短三个月内相继死去。参加了那么多场葬礼,旧金山的阳光再明媚,给他们的感觉也是阴郁的。
莫丽:“人不能一直停留在原地,我们得走出这个怪圈,为了我们自己。”
内森表示理解,并祝福了他们。
“希望你们记得给我发邮件,每周。”
“会的,内森,也祝你好运。”
聚会结束了,只是在分别后,内森在路过街区时又看到了一辆熟悉的尸体运输车。
那名眼熟的黑人验尸官靠在车边,与他间隔一条街。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可内森觉得对方正注视着他,微笑,冲他举起手中的咖啡。
他做出口型:【下一轮。】
一瞬,内森莫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忽而几辆长长的货车驶过,等他再看去时,就见那名验尸官没了踪迹,尸体运输车也不见了。
不知为何,他心里涌出恐慌。
得知萨姆和莫丽要离开的消息是在晚上八点,彼时,阿萨思正在整理笔记。
莫丽发来信息:“是后天的飞机,晚上8点10分起飞前往巴黎。阿迪斯,我会给你发邮件的,每周。”
恍若外应,阿萨思看到宿舍的窗外飞过一架飞机。
近处在做一个工程,夜间开着大灯。在视觉的错位中,飞机正好与夜灯重叠,像是融入了一片光热中,再也不见了。
看上去像爆炸,不是个好兆头。
阿萨思问:“是哪个航班?”
莫丽回:“美航180号,你要来送我吗?”
阿萨思:“我会去看看。”
将手机放在一边,阿萨思继续整理笔记,可映入眼帘的第一个单词就是“爆炸”。
原文中的“information explosion”(信息爆炸)是半点不入脑,入心的反而是后半个单词——不用疑神疑鬼,她笃定这航班要出事。
要让莫丽换一架飞机吗?
不,顺其自然才不怕弄巧成拙,有时候自作主张才会坏事。
阿萨思查看课表和日程,确定后天没什么安排后,她决定去机场转转。可内森的“死期”已到,她要是一离开旧金山,死神就对内森下手,那……
不一定,内森只是一块肉,飞机可是肉罐头。狗都知道要挑肉多的骨头,更何况是死神呢?
确定行程,阿萨思开始清理待办事项。直到9月25日,她腾出一天的空闲时间,换上衬衫牛仔,戴一顶鸭舌帽,静悄悄地缀在萨姆和莫丽身后。
两人的兴致很高,眼见是留美的最后一天,他们兴冲冲地去了游乐场。
之后,他们坐过山车,阿萨思坐在长椅上看报;他们玩摩天轮,阿萨思在研究财经杂志;他们互相投喂冰激凌,阿萨思吓到了一只哈士奇,它在她腿边发出惨嚎。
“再叫吃了你。”
惨嚎声不禁更响了,它在求救,但表意不明。
阿萨思:……
蠢到不怕死,确认了,是纯血。
也不知哪来的,脖子上的狗绳只剩一半,看缺口是拽断的,它的主人不会被它拖死了吧?
萨姆和莫丽去玩水上项目了,而阿萨思也等到了狗主人。是个白净的高中生,高瘦、孱弱,她吹口气就能呼死他,难怪拖不住狗。
他先道歉,再道谢,说是想在登机前把狗交给姨妈照看,没想到它把他拽到了这里。
“谢谢你帮我看住它,它平时没那么反常,今天不知道为什么……”
阿萨思冷不丁问道:“你乘坐的飞机飞往哪里?”
高中生仰头:“巴黎。”
“今天的航班?”
“是的。”高中生眼睛亮亮的,“很难得的研学机会,我得离开了,还有朋友在等我。”
他想拽狗,可惜狗死死扒住地面,寸步不让。它嚎得超大声,像是生离死别,搞得狗主人十分尴尬。
阿萨思:“它想留下你。”
“或许,你留下来陪它是个正确的……”选择这个词被她咽了下去,当此时,有熟悉的能量波动在身后传来。
后方不远处是一辆餐车,贩售热狗、冰激凌和薯条。它背靠着一处绿化带,林木幽秘处少有人来往,也是在那里,一条空间裂缝缓慢敞开,身着现代装束的精灵落在地上。
是莱戈拉斯。
他披着金发,穿着一身宽松敞口的西装,不穿内搭和领带,露出精致的锁骨,颇有写意的潇洒。
弓箭收了起来,左手戴着一块银色手表,就像华尔街刚起步的新贵,他似乎不该在游乐场,而应该在某个舞会上。
阿萨思看到了他,本能地朝他转过脚尖,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差点忘了,她现在是“应有”,可不是“阿萨思”。从头到脚换了皮囊,还跟死神打持久战,没必要把精灵拉进来。
一切等结束了再说。
然而,莱戈拉斯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寻龙技巧,明明放眼望去没一个是银发,明明“应有”的外貌与阿萨思差异极大,甚至算得上是两个人,可他终是把眼睛放在了她身上,带着一丝不确定,缓慢靠近。
保持着一定距离,莱戈拉斯没有贸然上前。
说来奇怪,他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亚洲女孩,可在人群中看到她时总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
他知道阿萨思有变形的能力,但也记得她从不吃人,绝不会吞噬人类的基因。
她的原则性很强,做下决定的事轻易不会改,假如她拥有了变成另一个人的能力,那就意味着她打破了原则,可谁又能让她破例?
只是,如果她不是阿萨思,那这种熟悉感又怎么解释?
作为神射手,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眼和心,而当眼睛和心灵呈现两种不同的“面貌”时,他选择相信他的心。
她能从龙变成人,肯定有办法变成另一个人。
而他是精灵,他的心注定只认一个人,不论对方是何种面貌,他都不会认错她的灵魂。
像这种光是看见就觉得欢喜的感觉,像这种入了眼就挪不开的悸动,是她!是阿萨思!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换了样子,但——
莱戈拉斯发出笃定的声音:“阿萨思!”
阿萨思:……
那么问题来了,她连力场都没打开,完全泯然众人,改头换面到种族都变了,他到底是怎么认出来的?
她回首,直接认下:“好久不见。”
莱戈拉斯:“你刚刚,是不是想装作不认识我?”
“……没有的事。”阿萨思反手把锅扣在他身上,“我在办事,而你的出现会引起人类的注意,所以……”
莱戈拉斯不语,斜睨了一眼高中生和他惨叫不断的狗:“跟他呆在一起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了吗?”
阿萨思:……

粗看的组合:高中生、狗、金发帅哥、华裔少女。
细品的组合:漫画中脆皮但难杀的高中生, 存在一定的奇遇体质;受动保协会庇护的狗,敢杀就会遭受强烈谴责,但在恐怖电影中总是第一个死去。
金发蓝眼大帅哥一般是电影主角标配, 多半能有惊无险地活到最后;年轻亚裔女性,会功夫的是辅助,搞研究的打酱油,要么当个炮灰, 要么走在成为炮灰的路上。
简言之,该剧场要素齐全, 各人物非常吸睛,阿萨思拿的还是炮灰剧本。
可在大众眼里,这组合不一定出自奇幻电影,大有可能来自HBO。
他们无法从外貌判断华裔女性的年龄, 只能从她的穿着推测出她还是个学生,与拖着狗的高中生大概在一个年纪。
看那只狗对她的“熟稔度”,想必有着深厚的感情。一见她要跟华尔街新贵走,狗是万分不舍, 也象征着狗主人对她的一片痴心。
可青涩高中生怎么比得上华尔街新贵?金钱和权力才是爱情的补品!
女孩的选择没有错,但她的选择一定会对高中生造成暴击。
好了, 他们懂了!想必再过十年高中生必定逆袭, 他会和情敌在顶峰相见, 也会和她再续前缘, 而他们——只要等着八卦头条就行了!
狗嚎五分钟, 脑补两小时。
感知到周遭氛围不对,阿萨思无奈道:“换个地方说话, 这件事有点复杂。”
莱戈拉斯意有所指:“不带上你的新朋友,嗯?”
阿萨思:“我不认识他。”
不认识?
也是, 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阿萨思的好友,对方起码得是超级英雄。
那就没必要在意了。
说起来,他为什么要在意,连他都觉得奇怪。
当阿萨思还是银发金瞳的模样时,就算有意遮掩,也盖不住她出众的气场。她跟谁站在一起都是BOSS,上下级分明,他完全不会多想。
可她换上了无害的皮囊,身高矮了一截,体型小了一号,变得与人类近乎一致——当她戴着面具与他人接近时,她的非人感消融了,距离感也薄弱了,他们之间的气氛是该死的融洽,那个高中生更是……该死的碍眼。
对,碍眼。
他第一次觉得一个连他的年纪零头都没活到的毛头小子非常碍眼,很难用“慈爱的眼神”和“祖宗的心肠”看待对方。
而在阿萨思的一句“不认识”中,他顿时觉得这高中生又顺眼了起来,虽然他长相一般身形瘦弱没有肌肉还有点哆嗦,但他爱狗,勉强算是个人了。
真是种诡异的心理,他是不是哪里不正常了?
莱戈拉斯一言不发,只是盯着阿萨思的侧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阿萨思没做停留,她留给高中生最后的提醒是:“今晚,跟你的狗呆在一起比较安全。”
之后,她循着萨姆和莫丽的气味,转身往水上公园走。
“啊?”
高中生发出疑惑的声音,而他的狗一见阿萨思离开,立马想跟上。高中生哪能让它胡来,一个飞扑抱住它,接着一人一狗打了起来,滚了一地毛。
瞅准机会,狗蹿了出去,结果被后赶来的一群高中生摁倒。他们帮忙把狗装进笼子,送到狗主人的姨妈家里,眼见他们离开,狗在笼中焦躁不安。
另一端,等萨姆和莫丽走出游乐场,天色已近黄昏。
阿萨思缀在他们身后,把“死神的游戏”告知莱戈拉斯。
在得知对手是死神后,他的神情没有异样,反倒是盯着她的发旋看时,那眼神颇为好奇,像是猫看到了逗猫棒,忍不住想比划两下。
这目光坦率又炽热,想忽略都不行,阿萨思只能问:“你在看什么?”
蠢蠢欲动的手终是没忍住,莱戈拉斯抬起来,持平,从阿萨思的额头移到自己胸口:“阿萨思,你变矮了。”
阿萨思:……
你皮痒了是吧?
好在莱戈拉斯皮一下就撤,切入正题:“怎么换上了人类的皮囊?我记得你一直抵触吞噬人类。”
“她不一样。”阿萨思指着自己,“她是我的过去,接受她的全部,我不会抵触。”
“她是你的过去?”
“你可以理解为‘前世’。”阿萨思道,“她是没有变成恐龙之前的我,而现在,她是我的一部分了。”
莱戈拉斯没有说话,显然在消化这个信息量。
良久,他才问道:“变成前世的自己,方便你的生活和行动吗?”
“并不方便。”阿萨思实话实说,“华人留学生,只有签证,没有绿卡,父母联络,FBI监视,用这副身体唯一的好处是不惹眼、够低调,可办事麻烦。”
布鲁斯给她准备的材料用不上,除非她用魔法修改上面的信息。可她没做过类似的精细活,万一改出什么毛病,那就得不偿失了。
莱戈拉斯的关注点有点偏:“父母……”他笑了起来,“你找到家了,阿萨思?”
“嗯,找到了回家的路,但至今没回家。”阿萨思叹道,“我还在适应新的身份,别人不会察觉我的异常,但他们一定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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