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强者是怎样炼成的by老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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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不出半年,这个学生就会成为富人之一, 她的创业经历多半会上杂志,他们可以看情况投一笔。
“你们嘴上说着坏消息,可我听你们的语气像是在幸灾乐祸。”
幸灾乐祸?
何止,大部分人在得知“死神存在”时,震惊过后就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不为别的,就为“钱权无所不能”的价值观被“死亡”打破,上位者制定的成功规则也被“死亡”推翻。
亿万富翁也好,流浪人员也罢,至少在死亡面前人人平等,在镰刀之下没有高低贵贱。
“我们选择不了出生,也阻止不了死亡,可我们至少学会了一点,每个人的终点站都是一致的。结局已定,那么结局还重要吗?”
“不重要了,过程才重要。”
“去活出你想要的人生,去体验你想要的经历,去感知‘活着’的感觉,去拥抱你的内在,去走上你想走的路。”
“去爱,去拥抱,去看日出,去风中奔跑。跳出别人的议论,跳出自设的框架,把那些让你心烦意乱的声音抛在脑后,然后拼尽全力地奔向你自己。”
“去旷野上做一阵自由的风吧,在死神来敲门之前。”
街头的大屏幕上播放着鼓舞人心的演讲,艺术家、诗人、哲学家围绕着“死亡”议题展开讨论,阐述着“人活一世,从心重要”的理念。
从高校论坛到教授作业,从电视采访到学者辩论,人们只觉得“死亡”这个讳莫如深的话题从未如此清晰过,它被明明白白地放上桌案剖析,被归为终生教育的一部分,也成了每个人应该坦然接受的人生课题。
当人类不再避讳死亡,死亡就不会再给人带来恐惧。
而失去对死的恐惧,生活中似乎没什么坎过不去。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辞职”成了大部分人做下的选择。
他们有的远足,有的休息,有的做起了自营店,有的开起了画室,就像花绽放了各自的美,生命也盛放出不同的样子。
“我以前总想着等我攒够钱就好了,等我瘦下来新生活就开始了。我可以去旅游写生,大方地结交新朋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总觉得到了那一刻人生才属于我自己。”
“可我错了,旅游写生,好好休息是我现在也能做的事。”
“不用等攒够钱,不用等瘦下来,我现在就可以出发,去交新朋友,过我想要的生活。只要我活着,活着的每天都属于我,我能安排每天怎么过,不是吗?”
当三观受到前所未有的洗礼,人类的精神面貌总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向好的是想开了,活在当下,拥抱人生。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开,比如宗教人士变得偏执,科学家逐渐怀疑人生。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仰宗教,他们认为既然死神存在,那么上帝、天使和恶魔也是存在的。
这么一来,传说故事都是真的,祭祀仪式也是真的,依靠献祭和法阵能召唤出什么也是真的!
是真的,要不要试试呢?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尚能分辨真伪,理性看待神学,认为超自然生命存在自有其道理,既然大家共处一个世界,井水不犯河水就行。
可在一些极端人士眼中不是这么回事。
他们长期处于被忽视、被排斥的边缘化境地,一朝发现世上有“超自然生命”,而自己信奉的神学有了依据,哪能放过这次“崛起”的机会?
他们的精神变得亢奋,整天神神叨叨,搞起了巫术和集会,拉帮结派,还在生活的社区中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
这“人上人”的滋味来得突然又非常美妙,很快扭曲了他们的心智,前后不过几周,这些人因为强行给活人放血祭祀而被逮捕,判了重刑。
偏偏他们不依不挠,还在监狱中画倒五芒星,每晚做着仪式,把自己的一生系在神秘力量对他们的青睐上。
他们渴望自己与众不同,可做出的每一件事都与“正常”背道而驰。
而与这类“弄丢人生”的人相似又不同的是,人群中出了一批不要命的作死派。
他们不是想得开,而是想得太开。
在“横竖都是死,不如疯一把”的观念里,他们有的高空跳伞,有的楼顶跑酷,有的潜入未知水域探险,有的玩起了滑翔,还有的跑去非洲大草原挼狮子……
可以说,作为世界上最会作死的生物,他们在死神“罢工”之后依旧死得千奇百怪、数量具足,并不影响整体的死亡率。
所以,当个死神何必那么忙,躺平不也有业绩吗?
大事件的落幕往往伴随着长时间、多领域的持续动荡。
不过,这些动荡并没有影响阿萨思的日常。
由于银发死神与亚洲人的外在形象相差甚大,谁都不会把死神和她联想在一起。
如此,她从纽约回到旧金山后,还是该上课上课,该打工打工,唯一的区别是“祖先联盟”的爆火让她看到了商机,她连夜开通了“功德箱”,又联系远在海外的合作者送来更多的货。
果然不出所料,她一夜暴富,账户中的金额足足翻了千倍!
但阿萨思对冰冷的数字无动于衷,也没有分享给大洋彼岸的家人。
她到底是布鲁斯的盟友,没当过首富也见过首富。这数额才哪到哪,只是个开始,绝不是终结。一旦复利运作起来,她的财富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经年累月,她没准也能跻身日入20亿的小众圈子。
该做个规划了,不能让别人摘了桃子。
她没有绿卡,但莱戈拉斯有。亚洲人会被FBI盯着,可金发蓝眼的精灵不会。
莱戈拉斯的外貌完美符合美国人对华尔街精英的刻板印象,气质也贴合老钱的风格。拿他当招牌与“祖先联盟”挂钩,他们会当他是自己人,而她所受的阻力会更少。
风口已经来了,不能犹豫,干!
阿萨思告诉莱戈拉斯她的想法,不料英雄所见略同,莱戈拉斯正想在新世界整个体面的营生,而魔法相关的类别更是专业对口。
莱戈拉斯:“我会做护身符,这可以成为我们的限量产品,我能保证它具有一定的功效。”
阿萨思:“不止,产品还能升级,种类还能更多。除了冥币和护身符,我还能售卖矿石、饰品、经文,还能招揽西方的占卜师、东方的命理师入驻。接着,我就可以退居幕后了。”
莱戈拉斯:“光是这样,市场还不够大。”他摸着下巴,“如果能把东西卖给每一个人,就能赚到超乎想象的钱。”
“而卖给每个人的前提是,这产品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莱戈拉斯:“比如,能驱散负能量的肥皂,能清理空间的熏香,只要点燃就能看到灵体的蜡烛。他们的好奇心会促使他们下单,然后试一试。”
阿萨思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你挺会做生意……”
“托尼·史塔克,一个首富。”莱戈拉斯道,“加入他的复仇者联盟后,我学会了很多。”
“布鲁斯·韦恩,一个首富。”阿萨思叹道,“真巧啊,我也是在加入联盟后学到的。”
至此,托尼与布鲁斯两个老钱虽然没有达成跨时空的会晤,但他们身边的“学徒”已经出山,并打算联手在华尔街创业。
如果他们知道自家的精灵和龙决定创业,一定会给予大量现金和货源支持。无他,这俩要是创业失败,丢的不是非人类的脸,而是史塔克和韦恩的脸!
老钱的脸不能丢在另一个地球!他们丢不起!
好在两个非人类很争气,经过一番复杂的运作和博弈,前后只半年时间,“祖先联盟”就在美国站稳了脚跟,“应有”和“莱戈拉斯”的名字第一次挤进富豪榜。
人人都好奇他们的发家史,想复制他们的成功之路,可点进“祖先联盟”只剩发懵。
什么鬼?
低级附魔香皂,售价59.9美金,重200克,作用是洗去身上的霉运,效果持续1到3天,但效果也会因人而异。
以及,通灵蜡烛、净化熏香、符文丝巾……居然爆单了,不是智商税吗?
可他们没想到,龙与精灵怎么可能出假货呢?
他们是卖真的啊!
第312章
“大事件”一年后, 萨姆和莫丽决定再次启程,前往梦想之地。内森则留在旧金山当传教士,也有了新的生活。
在大家各奔东西前, 他们叫上阿萨思聚餐。阳光草坪,户外烧烤,几人举杯,庆祝生命进入下个篇章。
边吃边聊, 几人告诉阿萨思,他们购买了“祖先联盟”的产品, 很好奇它们为什么会产生作用?
莫丽:“那块肥皂——”
“我几乎每天用它洗澡,但觉得它跟普通的肥皂没什么区别。我质疑过你们的产品,直到上周五。”
莫丽耸肩:“我居然用它从身上洗下了一层灰,流下的水变成了淡黑色。”
“这让我害怕。”被死神追杀过的她没有抱侥幸心理, “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请了假。没想到,我常坐的那班车出了事故,幸好我没在那上面。”
花点小钱就能避祸, 她能用这肥皂一辈子。
只是它的作用较为单一,除了驱除霉运就没别的了, 也不知阿迪斯会不会推出新品。要是有, 她想要一块“升职皂”。
萨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去买□□, 特地用这块肥皂洗了手。但很遗憾, 它并没有给我幸运加持, 所以——”
“你以后会推出‘幸运喷雾’或者‘买□□必中啫喱’一类的产品吗?”
内森也笑道:“我对彩票没有兴趣,但我想要一个可以驱魔的纯银十字架, 既能保护我,又能当武器, 哈哈!”
阿萨思:……
“你们当我是圣诞老人吗?”
她炫了两串肉,说道:“我不会推出太离谱的东西,比如增加幸运值,延长寿命,或者刻意让两个人在一起。”
按理说,幸运、生命和姻缘是人类最关注的方面,她要是钻营这几条道,必定能赚千倍万倍,但阿萨思不会为钱沾染这些。
一来坏因果,二来太麻烦。金钱只是行走人世的必要工具,可没有,也不会影响她什么。
只是作为“应有”,她必须出人头地、衣锦还乡而已,这是作为人的选择,也是“应有”想回馈给养父母的东西。
“肥皂能驱除霉运,是因为肥皂本身有‘清洁’的功能。”
“蜡烛能沟通灵体,是因为火光本身拥有灵能。”
“就像佩戴金银珠宝能增益财富,种植花草树木能增加生气,魔法的本质与现实的本质密不可分,我不会赋予一件事物它本身没有的特质。”
阿萨思勾唇:“所以,如果你们遇到自称巫师的人,他告诉你有个产品万能,可以满足你的全部需求——不用猜,他肯定是个骗子。”
连母盒都不是万能,连原石都得分功能,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事物呢?
“至于你要的十字架,内森。”阿萨思不介意教会人类自保的魔法,“你可以随心选择你想要的十字架,无所谓材质,只要你发自内心地喜欢它。”
“之后,你得一直戴着它,把它养在你的气场中,用你的意念和言语去赋予它‘保护’和‘驱魔’的力量。”
内森指着自己:“我?”
“我也能?这、这样就能拥有一个驱魔的十字架?”
“当然。”阿萨思道,“人是魔法本身,不要小看你的意念和语言。其实,你觉得越不可思议的力量,其运行的本质越简单。”
越与人类相处,阿萨思越能感知到他们对自我的怀疑和不自信。
他们信神信魔信科学信宗教,就是不信自己。就像“祖先联盟”的爆火,有不少人是为了求个心理安慰才把钱掏给她。
阿萨思:“如果你的意念足够强大,无论哪块肥皂到你手里都有‘驱除霉运’的效果,可前提是,你得相信它,你得首先给出能量。”
几人听得一愣一愣的,再反应过来时,新出炉的烤肉已经被阿萨思炫完了。
“这是商业机密。”她举杯,“但可以外传。”
几人大笑了起来,再烤上鲜肉,开了啤酒。
莫丽问她日后有什么计划,阿萨思表示她不会放弃学业,但也不会放弃当个商界新贵。
她当过科学家,做过杀鱼佬,曾是超级英雄,也混成了救世主……她有过各种不同的身份,可就是没体验过有钱人的生活。
好不容易做回“自己”,华人朴素的价值观又与“升官发财住别墅”相连,她不当有钱人就白瞎了这趟前世之旅。
阿萨思:“我想体会一下万恶的有钱人究竟有多恶。”
她灌完啤酒,盘算着该往那些领域进军。
事实证明,有钱人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美国不禁枪,治安也不佳,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雇凶杀人、绑架撕票的事一直都有,因此大部分有钱人出行都会配备防弹加长保姆车,以及一水的持枪保镖。
于是就造就了以下的局面——
阿萨思和莱戈拉斯明明都很能打,却还得雇一批保镖“保护”他们。
山间别墅得有,公司大楼得有,原料工厂得有,甚至私人直升机、妆造队、律师团都得配备,这才算跨入了有钱人的门槛,但仅是新手入门级。
龙与精灵:……
莱戈拉斯:“你还得拍下一处庄园,拥有一座城堡和一个小岛,再打造一艘全世界排得上号的豪华邮轮,往天上送至少三颗属于你的卫星,还得养一支专门帮你处理‘脏活’的雇佣兵队伍。”
阿萨思:“……当个有钱人这么麻烦吗?”
莱戈拉斯:“没有一份‘工作’是容易的。”
他好歹是个王子,在他看来,“有钱人”就是一份职业,跟王子、医生、杀鱼佬没有不同。
就像杀鱼佬得具备杀鱼手法,配齐一个有钱人的要素,也是干这行的基本素养。
莱戈拉斯:“庄园要有管家,城堡得有执事,小岛还得雇看护员,而邮轮需要一个安置的港口,发射卫星需要一支专业团队,至于雇佣兵队伍,你不用他们也得花钱养着。”
“根据我们目前的身家还无法配齐全部,你甚至还没有一个属于你的银行。”
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入了门,但却是金字塔最底层。
阿萨思:……
有点意思,原来当个有钱人不是只要有钱就行了,还得懂得扩张商业版图,继续提升身价。
“我打算开拓新领域了。”她别的没有,可知识储备不少,“把我们的钱全投入下一个领域吧。”
“什么领域?”
“还记得威廉的机械外骨骼吗?”阿萨思道,“我可以出个防御救生版的,毕竟我的世界死亡率那么高。”是个人都会用到。
这天起,阿萨思买下了一处闲置的厂房,入了一批材料,一边改进机械外骨骼,一边精进她的学业。
同年,她从旧金山顺利毕业,被哈佛商学院录取。
次年,她在哈佛挖了不少精英,合力开创了“新世纪”公司,推出一款“救生甲”外骨骼,该发明的含金量震惊四座。
人们发现,救生甲十分实用,穿上它可以进行登山、长途跋涉、穿越森林、闯进火海等作业。而脱下它,它也能重组合并,组装成一个小型庇护所保护人,具备发热和照明功能,称得上是野外求生的最佳工具。
即使阿萨思明确表示:“它无法在你纵身一跃时保护你,也不能下潜到一千米的水域中捞起你,更没有飞翔的能力……”
可人们已经听不下去了。
就目前的科技而言,他们哪见过这么先进的外骨骼,而且作用还那么多。这哪里是救生甲,这分明是给人续了“半条命”啊!
读博第一年,阿萨思火了,她的公司也火了。她的净资产在一夜之间翻到了360亿美元,并仍在以不可遏制的速度翻倍增长。
阿萨思长吁一口气:“好了,毕业论文的方向有了。”没有人比她更懂论文。
莱戈拉斯:……你做这么多就是为了写论文?
是,也不是。
学业重要,但体验更重要。由于阿萨思把每个世界当作旅程,而非归途,所以她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祖先联盟”呆一辈子,她转行干起了外骨骼;所有人都觉得她会在“新世纪”研发新产品,她居然再一次迈出了舒适区,干起了连锁饭店。
到底做过厨子,张师傅的菜谱没白学,阿萨思的中式饭店在一水白人饭中红得理所当然,还备受留子推崇。
“妈妈啊!我居然在国外吃到正宗粤菜了!”
“一大早起来闻到豆浆油条的香气我还以为还在梦里,没想到是‘有龙饭店’开到了我公寓对面,这老板太懂留子思乡的心了!”
“你那哪是思乡啊,是馋。”
饭店的发展如火如荼,在这期间,阿萨思有了第一座属于自己的星级大酒店。
她没有止步,不断地扩张商业版图,又准备着学术期刊的论文,有关计算机科学和机械工程方面的SCI。
读博第二年,课程学习阶段结束,阿萨思的福布斯排行还在上升。
读博第三年,博士生进入研究阶段,正是该专注学位论文的时候,阿萨思奔赴下一个领域,一头扎进了交通工具的革新,利用她对飞船的了解,准备开发可在空中飞行的“飞梭”。
这一研发就是两年,读博五年都结束了,可“飞梭”还没有结果。
所有人都觉得阿萨思卡在了瓶颈,或许会卡半生,谁知她一拿到学位就直接来了个釜底抽薪,把班子带回了华国……
阿萨思:“七年了,这个时间足够了。”
她可以去见一见前世的家人,想来她的变化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毕竟,人类能有几个七年,逢七必变,她换个性格也是正常。
“莱戈拉斯,走,我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现在?”
“现在不行吗?”
“……至少让我换件衣服。”
在阿萨思面前,他习惯穿得随意,比如穿西装不穿内搭。可轮到去见“长辈”,他不能这么散漫,怎么也得把衬衫和领带整上。
阿萨思:“现在是夏天,地表温度近40,你穿这个?”
最终,莱戈拉斯还是按自己的审美穿了一套凉快的装,上身深黑背心,下边深绿工装裤,搭一双白球鞋,脖颈上挂着一个纯银的十字架。
他的金发松松地扎了起来,只剩右颊垂下一缕,随手抄起一件外套半搭在肩头,看上去充满了刚赶完稿的艺术家气质。
“怎么样?”
“还行。”
别指望龙有什么审美,她看到莱戈拉斯露出两臂的肌肉,就不会觉得他丑。
她只是带他回家而已,却不料一上街就被人行注目礼。哦,她忘了,人类一向喜欢精灵的脸,所以……
阿萨思打了个电话:“增设服装部门,现在,马上,这一整套——”拍摄、发图,“立刻上架,今天!”
不管有货没货, 做到上架第一才能抢占市场先机。
想要富就得跟时间赛跑,跑赢了盆满钵满,跑输了吃个尾气。
不论材料、工厂和制作到位与否, 先吞下定金再说。而从客户下单到等待发货的空档期,足够她把一切安排好。
莱戈拉斯也是没想到,刚落地没多久,她就拿他赚了一笔钱。
嘴角一抽:“你已经是个优秀的商人了, 阿萨思。”
阿萨思:“但还不是世界首富。”
“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走,人类的钱与权从来不分家, 可我对统治世界没兴趣。”她勾唇,“亚洲人做不了美国梦,但可以做做世界大同的梦。”
她的学历和履历非常出色,只要她在华国搞科技, 就没人敢卡她脖子,反而会尽全力供养她,这就是两边最大的不同。
“对了。”阿萨思拍拍他的肩膀,“等我回家后, 无论你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用大惊小怪,都是正常的。”
莱戈拉斯失笑, 他在藏区和香港住了近百年, 对华人不说了解百分百, 也知晓个六七十, 他们再反常又能反常到哪去, 饺子包巧克力馅儿吗?
华国很安全,禁枪, 他们从进入这片土地起就不再需要保镖,衣食住行都有专人安排, 连邮轮都有专属的港口安置,几乎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
带回家的蓝鳍金枪鱼、深海乌贼、幽山老参都是阿萨思亲自猎的,一条价值不菲的50克拉钻石项链是她徒手捏的,六对翡翠镯子出自她亲手挖的矿,还有装满三个行李箱的RMB是她准备的红包……
莱戈拉斯:“为什么不直接打钱?”
阿萨思:“打钱只是一串数字,开箱才是摸得到的震撼。今晚,我要让他们拿钱当被子盖。”
“……”
她一向谨慎,不会把钱明晃晃地拿在手里。不然这不叫送钱,而是带去麻烦。
财不外露,就这么装行李箱拖回去,谁能想到里面装了啥?
“走吧,他们在等我。”
拒绝专车接送的后果就是阿萨思跟着“缺德地图”在气味驳杂的地方绕了个大圈。
明面上的离家七年,实际上的未归四百年,当她重新踏入记忆中的小区时,陡然升起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有些年代的住宅区,要掉不掉的墙皮,蜿蜒而上的爬山虎,半枯半茂的歪脖子树。
是记忆中家的感觉,以前看来是温馨,现在却带着一点物是人非的惆怅。
难得,她也有感性的时候。
一路行去,即使离得尚远,她也能看到小区门口竖起了气拱门,上面写着“恭喜应有学成归国,向阳学府与有荣焉”。
向阳学府……哦,记起来了,她住的地方是老式学区房,往东二十分钟上小学,往西半小时上中学。别看住宅楼破烂,可这里的房价只涨不跌。
如今她又学成回来,成了最有出息的那个,想必这里的房价还得涨一涨,也算是回报父老乡亲了。
“那是应有吗?”
“是她!是她!跟杂志上一模一样!”
“应有!应有!”
举着鞭炮的男女老少簇拥在门口,他们点燃了鞭炮,在一片噼里啪啦的响声中迎接她的到来。
阿萨思看到,站在人群中的一家子正是前世的养父母、大哥大姐,他们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只是七年的岁月终究让他们添了白发和皱纹。
她柔和了眉眼:“我回来了。”
最平淡的一句话,却足足跨越了四百年。
“回来就好!”
养父母虽然年迈,但精神依旧矍铄,此刻眼中正闪着泪花。大哥和大姐已经成家、洗去铅华,他们还带着爱人和子女,特地来为她接风洗尘。
“有有,你瘦了……”
这一刻,阿萨思的心境诡异地与应有重合,感受到一股无比踏实的安全感,仿佛回到了避风港。
她弯起嘴角,正准备说一句“我没瘦”,不想走得近了,他们一个个笑容消失、眼睛睁大,视线透过她看向她身后的精灵,此时无声胜有声。
回首,恰逢莱戈拉斯从堆过头的行李后探出脸,抬手把一缕金发拨到耳后,他睁着天空蓝的眼眸看向她,浑身散发着“我很无害”的气息,并祭出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道:“阿……有,不为我介绍一下吗?”
阿萨思:……
差点以为他要说“阿四”。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都衣锦还乡了,读到博士,进了福布斯,成为最年轻的新贵,可大伙儿居然忙着看脸?
算了,人类总会在不同的年龄段反复爱上精灵,这是他们的基操。
阿萨思拉回他们的注意力:“爸、妈,这是莱戈拉斯·绿叶,我的合作伙伴,也是我的挚友。”
什么合作伙伴和挚友,他们是半点听不进去。
反正在他们看来,能陪他们有有跨洋过海来到华国,还提着礼物上门拜访的大帅哥——就算他是个黄毛,那也是准女婿!
挚友肯定是口误,应该是挚爱才对!
莱戈拉斯很有礼貌,这时候可不兴盘算真实年龄:“叔……”
话还没完,应父大笑,主动伸出手与他相握,还不着痕迹地拍了拍他的胳膊。
肌肉结实,底子不错,可见是个对自我要求高的,应父露出满意的眼神:“有有在外,多亏你照顾了。”
莱戈拉斯来不及说一句“我没照顾她什么”,就见一旁的大哥借了包烟,拆开递上一根。
他直接摆手:“抱歉,我不抽烟。”
父子俩交换一个眼神,态度更热情了几分:“来来来,去家里,诶,自家孩子回家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呢?你太客气了!”
应母:“中午吃点家常菜,不知道你想喝点什么?是要白的还是要黄的?”
“什么是白的和黄的?”莱戈拉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他有一种变成靶子、被万箭所指的感觉。
“是问你喝白酒还是黄酒?”大姐笑着补充,“或者别的酒。”
莱戈拉斯:“抱歉,我也不太喝酒……”他很能喝但一般少沾,任何时候,弓箭手都不希望自己的准头出现偏差。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这话出口后,他们的态度更热情了。
只是,即使他们是阿萨思的亲人,可被他们簇拥着,他还是会有不安全感。尤其在他们问他“你今年几岁”、“做什么工作”、“哪里人”、“哪个学校毕业”的时候——
阿萨思说的“正常”是指这个吗?
不对,阿萨思呢?
他回头才发现,一向无敌的她被侄子侄女围在后头,跟他一样被簇拥着,在连绵不绝的问话里,她的左眼写着“绝”,右眼写着“望”,却还要硬着头皮回复。
“小姑姑,我看到新闻了,你上了电视!他们说你要回国发展,给科技种下一枚种子,那是什么种子啊?”
“发财树的种子,对,我种发财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