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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界第一苟王by苟雪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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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做的不对?”
尹月声音骤冷。
刹那间剑拔弩张,众人都呼吸一滞。
“没有,”邹娥皇只走过尹月,拍了拍她的肩膀道:“我只是想说,尹阁主在面对那些人的时候,用的也是这样小孩子过家家的威胁么。”
尹月一愣。
却只听邹娥皇轻声道:“你我之间,什么话不能直接地说。”
错了,尹月想,邹娥皇。
你我现在隔了两个门派的利益纷争,早不似、少年时。
那猴子一路蹦蹦跳跳。
好在路上没有几个人,只遇见几个双手合十的佛修,瞧着是无渡宗的。
尹月乜了那些和尚几眼,直把他们瞅地面红耳赤才心满意足地勾了勾唇,贴着邹娥皇耳朵道:“很久之前,我还以为你要当和尚,结果没想到你一鸣惊人,直接当着那宴霜寒的面吻了你家大师兄,你知道当时那昆仑脸黑成什么样了么。”
邹娥皇了悟。
剑修在修真界是出了名的孤寡。
而她和宴霜寒比了一辈子,如今终于比对方先成家立业,人家黑脸也是正常。
邹娥皇吭哧吭哧了几声,有心要辩解几句,架不住脸色发红。
她不习惯和别人谈起现在已经和她变了个关系的师兄,之前青度和越蓬盛问起,她也只当没听见。
哪怕现在是尹月说这个,邹娥皇也总是有些害羞的。
师兄么...邹娥皇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那男子薄软的唇,欲遮欲掩的身子。
尹月忽然叹道,“其实你们剑修很好懂,喜欢勾人的小妖精。但是有的人...不有的东西么,就跨物种了,我怎么揣摩他,也不明白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邹娥皇:“…”
这姐真是几千年如一日的喜欢挑战高难度。
“月啊,”邹娥皇想了想说,“其实吧,道祖本体不是一朵云嘛,咱们人类的审美和他不一样哈,你想一朵云来说,他们的审美其实是...膨胀的。”
尹月不解:“什么意思?”
又走了几步路,众人穿过高高的树杈,尹月眯眼抬头看着天幕,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脸色苍白地拽着邹娥皇的衣角道:“你师父他喜欢...丰腴的?要多丰腴才行?”
邹娥皇怜悯地摇头:“之前蓬莱养过一只豕,足足有三百斤重,然道祖握着那豕的蹄子,咂舌,觉得还不够可爱。”
尹月面如死灰,失魂落魄。
猴子在前面吱吱地叫。
邹娥皇庆幸镇魂兽走得早,否则一定能和这顽猴打个天昏地裂。
又走了约有一炷香。
“前面是个亭子么?”
越蓬盛问。
有了亭子就代表有了人烟。
他虽然一路上一直听邹娥皇讲这个秘境里有人,这个秘境里人的奇特性,巴拉巴拉的,但是吧,真走到了,越蓬盛就未免有点害怕了。
不死不灭,听着咋那么有鬼呢。
越蓬盛悄悄地放慢了脚步,走在了青度后面。
亭子里摆着一盘棋。
大约是许久未有人下了,落了灰。
那猴儿走到这里就不动了,叽叽了两声就挂在邹娥皇的身上,亭子前再过几步拐角就是村落了。
夜深了。
哪怕这些秘境里的原住民都是些不死不灭的人,此刻家家户户的房门倒也紧闭,至少是睡觉的。
越蓬盛微微有些放心,欣慰地想,能睡觉好啊,能睡觉说明不是鬼。
独一处闪着些许的烛光。
脚步声踩在松垮的枝叶上,黑影慢慢从墙根处显露出来。
邹娥皇抬眼一扫。
两侧青瓦间,粗布麻衣的姑娘扎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手上持着烛台,立在路头。单看模样,和秘境外的姑娘们没有什么不同,然而浑身上下却有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之感,大约是因为那双眼睛过于地死气。
谦立延眼尖,瞧见了那姑娘手臂上和猴子如初一折的花纹。
咔哒地一声,挂在邹娥皇上身的猴子一下子粗溜下来,朝着那姑娘跑了过去。
“翠儿。”
这个名字在回忆里尘封了太久,但邹娥皇却一直记着,而且她知道,天机子是惦记最深的那个。
有一个头发胡子一把抓,死的时候只剩一捧灰的人,也记着这秘境里的姑娘;那精巧风流一出六月飞雪的西吹雪,长剑下挂着的配饰,多年未改的那枚香囊,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来、了。”
被邹娥皇叫做翠儿的人僵硬地一偏脖子,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睛里闪过几丝急躁。
“他、呢?”
他是谁?众人心里一个嘀咕。
却见邹娥皇走过去,轻轻替翠儿把参差的毛发捋了一下,然后才微笑着回答。
“多年未见,翠儿姑娘风采未变,但是赵郎么,他已经变成了老头子了,不敢来见你了。”
翠儿没说话。
只有死气沉沉的眼睛睁得极大,因而显得空荡荡。
邹娥皇以为她哭了,然后伸手一试,才发现那姑娘面容仍只是如瓷器一般地冷,并没有多余的什么温度。
也就没有了多余的泪。
“我、感受到、香囊、就在、附近——”

但是有的人吧, 他年少的初恋多如过江之鲫,不止一个。
天机子,本名赵流风, 十五岁起就在当铺里典当了爹爹的佩剑,去修真界最大的青楼里,求个一醉天地。
十六岁,男扮女装做花旦, 被他爹忍无可忍的扔到了昆仑舟上。
二十三岁,持佩剑西吹雪,踌躇满志, 踏上了幻海天, 自此成名。
几百年前一日,宴霜寒闭关,死海动乱, 天下震荡, 独天机子眉弯眼笑,裹着锦素色的披风, 单手持剑, 一把西吹雪,一日死海冰河。
有一段时间,想嫁给他的人,甚至比想嫁给宴霜寒的人还要多 。
天机子曾经是这么跟何九州吹嘘过他的光荣岁月的。
而何九州从来只当这老头醉了,并不理会, 甚至有时候听得烦了,这半大小子还要出言不逊一句:“是么?那怎么师父你现在去喝酒, 连那掉钱眼的花娘都让你滚。”
显而易见,是因为这老头脸上褶子太多, 太老了。
但何九州不知道。
他师父是真风流过的人,哪怕这千万个红颜知己都是夸大其词,当初至少也有一个人真心地想要嫁他。
就在这幻海天里,邹娥皇面前。
两条麻花辫,一只猴儿,一个叫翠儿的姑娘。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邹娥皇问翠儿。
翠儿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僵硬地一转,过了半响慢慢地摇了摇头。
“你不知道?”
翠儿适才点了点头。
这姑娘指了肩膀上吱吱唧唧的小猴子,黑沉沉的眼珠子看着邹娥皇,慢吞吞地吐字:“猴儿、每天、都在。”
每天都在。
每天又是多少天,要从他们五千年前离开起的每天算么。
痴情者。
邹娥皇哑然,她盯着翠儿黝黑的瞳孔,有心想说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难道要告诉这翠儿,天机子死了、死在了终于修炼好撕裂空间的技术后,来这里的前夕么。
喜欢和喜欢之间是有轻重的。
初恋和初恋之间,也该是有区别的。
二十三岁的赵流风踏进幻海天秘境,和邹娥皇一路坑蒙拐骗,两人在夹缝里引起鬼谷与墨庄的混战,然后捎带着路上捡来的黄平忠,一路往西逃。
结果还是被鬼谷的肖贵给追上了,十几个人围着三个人痛殴,赵流风一路喊痛,然后一脚踩空,跌跌撞撞地就要从峭壁上落下,顺手抓住了邹娥皇的靴子,然后邹娥皇扯住了黄平忠的裤脚。
哐当地几声。
人掉了,靴掉了,裤子也不能幸存。
三个人一齐跌落悬崖。
才算是整整齐齐。
不知昏迷了多久,直到一道水流泚在赵流风的脸上,赵流风模模糊糊地恢复了意识,大喜自己居然还活着之余,就是一抹脸上荤黄刺鼻的尿,就和站在他胸前的猴面面相觑。
而猴身后,就是一个穿着青绿长袄的姑娘,偏头看着他,目光冷清清。
两个人对视了片刻,然后不约而同地一齐转开。
只听得西吹雪发出了欢瑞的尖鸣声,而赵流风脸色通红,还年轻的他心想,这姑娘真俊啊。
十五岁就知道当了自己爹的剑换酒的天机子,在二十三岁的某一个下午,才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情窦初开。
尔后的一个月里,黄平忠去寻他的前程与风光;邹娥皇通过线索去找不死神木;而赵流风,每天姑娘长姑娘短地跟在不说话的翠儿身后。
他说:“姑娘,你为何总不说话?”
他说:“姑娘,我会唱曲儿给你听。”
他说:“姑娘,你是怎么呆在幻海天的。”
…等到走的那天,白衣翩翩的赵流风脚步一顿,他捏着手里的判官笔,咬着下唇。
少年剑修终于鼓起勇气说:“姑娘,我给你画幅画儿吧。”
听到这句话的翠儿从后头一把抱住了宽肩窄腰的年轻剑修,冰凉的脸贴在少年滚烫的后背,肌肤和肌肤之间,只差了半寸薄布。
赵流风听见风吹草动。
也听见喧嚣的心跳。
这是后来醉醺醺的天机子再也听不到的、也再也感受不到的欢欣与雀跃。
于是,彼时的他喃喃问——
姑娘,能不能跟我走啊。
此话一出,那双抱在他腰身上的手就僵住了,立刻仓皇地将他推开,只佩剑上还余出了一个绣着花的香囊。
腼腆的翠儿姑娘摇了摇头,站在幻海天秘境里面,一步未动。
从此,执拗的剑修再也没扭过性来。
天人五衰、合道之躯碰天地之力,种种叛逆,不过是情之所起,前途和仙道之间,天机子喝了口酒,选择吊儿郎当地走着一个人的路。
他甚至都没想过,翠儿出了秘境之后会不会老,会不会死。
比起他师兄宴霜寒,天机子才算那个不知所谓又任性的人。
连死时都那样。
坚持了几千年,偏偏要在一朝扭脚。
邹娥皇一行人被翠儿安顿在一处院落里。
翠儿将角落四周都点上灯之后就安静地走了,临走前她盯着邹娥皇——就用那双木了的眼睛,静静地看着邹娥皇,然后一步一步倒退到黑暗里。
众人听见,院门从外到里吧嗒地一声合上。
等猴儿叽里咕噜的叫声远去后,邹娥皇摸着青瓦才长吁短叹地对众人道:“这间屋子,当年是我砌的。”
“师伯,”越蓬盛神色复杂:“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越蓬盛摸着下巴咂舌。
“有你在,我们都不用去舔脸做贡献了。”
“...”
虽然是被夸了,但怎么开心不起来。
邹娥皇又深沉道:“也到时候了,我来跟你们讲讲,我那年的幻海天吧。”
若把幻海天作为一个秘境来讲的话,那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充其量也不过是在里面寻宝罢了。
可若把幻海天作为各位天骄七十年轮一回的扬名之日的话,那实在是有太多的可说之处了,而这最关键的就是,如何才能在与幻海天同岁的石碑留下自己的名字。
这么多年众说纷纭,可就算那些已经留名的人,对于此事的规则也是稀里糊涂的。
尹月瞥了邹娥皇一眼,抬手让七彩阁的九个姑娘也凑过来听。
邹娥皇大约是很会讲故事的。
体现在她将自己和天机子被追着打的经历美化成了路过不平拔刀一声吼,又将踩空掉下悬崖说成了故意去悬崖底下找机缘。
毕竟都是她自己讲了,美化一下自己的形象也不算过分吧。
邹娥皇翘着腿,说起了和这里村民的第一次见面:“当时我们跟着翠儿走,然后发现了除了她之外,还有一群人。”
邹娥皇将袖子撸上来,点了点自己的手臂,然后道:“这些村民共同的特点,就是手臂上都有这个花纹。”
“后来也有人猜测,这些花纹其实是一种诅咒...或者说阵术,将这些村民,昔日的凡人的魂魄塞到了傀儡的身体里,营造出了所谓的不死不灭。”
尹芝站在一旁,此刻终于忍不住出声:“如果真这样,不能直接杀了一个村民么,如果是傀儡的话,那大概就不会自己修复,或者将那花纹抄录下来——”
“抄录不了。”
越蓬盛出声打断。
细看,他额前不知何时起有了密密麻麻的冷汗。
论起记忆力,越蓬盛修行巫祝之术,在场的人里,唯有青度早年专门学习过一些秘法能与他不分上下,可说起阵法这样沟通天地的事,越蓬盛自认不输任何一个。
但凡从他视线里划过的纹样,过目不忘。
然而那花纹,他在西吹雪的香囊上见过一次,猴儿后背见过一次,笼统三次。有印象是有印象,只是下笔的时候他竟头痛欲裂,什么都画不出来。
众人闻声后神情变化莫测。
邹娥皇亦屈手将袖子放下,* 转头看向尹芝,淡定道:“你这女娃娃真是和你师父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如果这些村民真的能被杀的话,这么多年,你们进来的时候,早该连一个也该没有了。”
邹娥皇徐徐道:
“幻海天秘境第二次开启的时候,就有人要杀这些村民。但是诡异的是,无论前一日如何血流如注,哪怕他们把这些村民烧成了灰,第二日,村民仍然会出现在原有的位置,用发木的眼睛看着人。”
“不死不灭,这四个字在这里,并不是夸大其词。”
尹芝只听得邹娥皇声音将沉,然后竟又清脆地笑了下。
“都板着脸做什么,没要你们去打仗呢,先在这里哭丧。咱们回归正题。”
“那日我跟着翠儿,第一次见到了住在这里的村民。那些村民们神色呆木,但是言谈举止除了一卡一顿之外,都算正常,只一点,当时他们并没有居住的地方,也并不在乎晚上睡哪里,而是到了夜间的时候,每个人都静止不动,双眼紧闭。”
“并且这个村里一共有一百零八个人,都绕着最中心的一口井,围成了圆形。”
尹月坐姿稍显端正,耳朵动了动。
这段连她都没听过。
“众人只知幻海天是海,然一路走来,遍地荒芜,哪怕进境之后,也不过是绿树葱葱,不见海河。”
邹娥皇轻声道:“可我一直与你们说,幻海天,一定是有海的。”
“我见过的。”
“它就在那口井里,绝对不是井水,你从上往下看去,就能看见一方世界,浩瀚无垠。”

第78章 凡人的苦,难道是修士造成的吗
“我看到这口井的第二日, 就去试探过翠儿的口风,我问她,为何这里的人晚上都不睡觉, 只守着那口井。”
下一秒,邹娥皇吹灭了屋里的烛灯。
一片漆黑里,众人忽然觉得空间前所未有地窘迫了起来。
“翠儿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邹娥皇道:“她说,那口井就是灯。晚上的秘境暗无天日, 看不见灯他们会觉得彼此的存在被吞噬了,只有守在那口井那里,他们才觉得, 活着。”
什么人才要体验活着的感觉。
又是什么人在黑夜里会觉得被吞噬。
或者说, 这些人,还算是“人”么。
“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异常,”邹娥皇摩搓着下巴, 微微笑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翠儿说的是怕黑, 便自告奋勇地交给了她,钻木取火。”
“什么是钻木取火?”
越蓬盛瞪大眼睛, 里面写满了不可置信。
他在蓬莱岛上修行多年, 不敢说是博闻强识,但多少还是看过不少修真秘典的,可从没听过钻木取火这四个字。
邹娥皇目光凝在越蓬盛身上,像是透过他在看另一个人。
天机子当初也是这么问的。
在凡人世界里家常便饭的引火方式,在这些修真土著的面前, 甚至掀不起半个水花。这些生性傲慢的修士啊,天生便信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地万物的元素都该为己所用。
所以当面对是一个修仙世家里养出来的修士时,你如果问他, 火是怎么点的。人家八成要一打响指,拽出一个火诀,然后得意洋洋地告诉你,就这么出来的。
可是这世上修士十不存一。
绝大多数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具备使出这样简单戏诀的能力,非是不想,而是不能。
“钻木取火,就是用硬木棒对着木头摩擦生火,”邹娥皇指了指刚刚被吹灭的烛灯,低声笑道:“就像是这里的烛灯一样,他们产生的火,都和你们认知里的灵力无关,你明白吗,修士不是万能的,凡人也不是无能的。”
“正相反,越蓬盛,你有想过么,若你一生只是一个没有灵脉的凡人,不是出生在蓬莱岛上,而是就出生在二十年前妖界入侵的十四凡州之一,你有想过么,你该如何才能活下去——”
越蓬盛想了想,顿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一个修士尚且在乱世不得独身,何况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可是那些凡人就是这样的活了下去,他们面对着荒灾,没有被饿死;面对着极寒,学会了取火;得知妖王兵临城下,修士们望风而逃,丢城弃甲;而凡人么,则在边境十二城立了炮台,拖住了当时最精锐的虫队,为战局扳得一个喘息,等来了宴霜寒的出山。”
“当然。”
邹娥皇又笑。
她双手拂过烛灯,下一秒火光亮起,将一行人的身影一一照在墙壁之上。
邹娥皇声音素来温和,偏众人莫名地听出了几分冷诮。
“后世只会记得宴霜寒,他们说没有宴霜寒的一剑,天下就要大乱。凡人把剑皇当神一样崇拜,却忘了,一开始拯救他们命运的,其实是和他们一样的人。”
“...”
尹月搅了搅手中红绫,浑不在意地乜了一个媚眼,“你又偏题了。”
她不是尹芝青度越蓬盛这类的小年轻,会被几句话动摇。在一个成熟的修士眼里,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如果没有一个宴霜寒的话,就是牺牲一百万个凡人,有用么。说到底还是那句老话,打铁还需自身硬。
凡人比起修士,可怜。
可是凡人的可怜,难道就是修士造成的么。
修士和凡人一样,也只是人而已。划分了三六九等的不是制度,而是背景,是天道要让一部分生出灵脉,一部分堵塞灵脉。
“没偏题,”邹娥皇挠了挠头,然后解释道:“就是因为我比一般修士要多了解凡人一点,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才成功地混进了他们内部,我教他们如何将砖块砌在一起,如何造房子。有了火与房子,那些村民在晚上的时候,就真的没有围在了那一口井前了。”
越蓬盛听得有些入迷了,往前一动椅子,结果不小心碰到了什么,身后发出一阵锅碗瓢盆的声响儿,抬着烛火去看,才发现是一堆供奉用的东西倒了。
但好在没跌碎什么。
众人也就没甚在意。
“他们不去看那口井,于是我就有了机会。”
“我在一日晚上,终于得了空儿,偷偷摸摸地溜了过去,去看那井里的海。”
“师伯,难道你当时就发现了那井有什么问题么?”越蓬盛呼吸一滞,前所未有地崇拜起了邹娥皇。
“想哪去了,”邹娥皇连连摆手。
“我去是因为,”邹娥皇慢吞吞道:“我想合个影,好歹也算是来过这四大海之一,再等下一次机会,就又要是七十年后了。”
“不过,诚如你们想的一样。”
“幻海天那口井有古怪。”
邹娥皇平静道:“在那里,我得到了不死神木。”
“不死神木!”
尹芝发出一声惊呼,绕了这么久的话题,终于点到了正题。
“不是不死神木,是不死神木的种子,”邹娥皇纠正道。
“那天我记得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哇,我当时修为和越蓬盛差不多,并没有在秘境里也能打出火的实力,只能拿着最简陋的照明灯,微微点亮前面的路。”
“后来我大脑有一阵是空白的。”
邹娥皇抬头环视一圈,然后诚恳道:“所谓空白就是,我想不起来我怎么在那里拿到了不死神木的种子,我只知道当我恢复意识地时候,我手里已经有了那颗种子。”
“这种手段,若不是你得到了不死神木的种子的话,说出去倒像是试炼,”尹月沉吟道。
有些大能身死道消之前,怕自己后继无人,便会留下一些传承,等待有缘人开启。
倘若有缘人成功了,那么便保留记忆,得到秘法。倘若失败了,那不过也就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然后在那口井前,我被人拦住了。”
“是一群鬼谷的人。前面说过的哈,我和天机子两个人就是被他们逼着进了这个村落,然后好巧不巧,又在彼时被他们找到了,当时我手里就捏着种子,摆明了到手的鸭子就要飞了。”
“但我不信邪。”
邹娥皇说。
“我信只要跑得快,就没有人能追的上你。结果好巧不巧的时,逃跑的时候就撞上天机子了。”
“结果当时那个傻小子还在给翠儿描丹青,我大喊说要赶紧跑的时候,他落了个耳空,结果就被赶来的鬼谷众人围着削。”
“然后后半个月里,我隔三差五地回趟村子,其余时间里就在东躲西藏。”
讲到这里的时候,似是意识到了接下来的故事再怎么修饰也不会体面,邹娥皇干脆停住了。
“好了,我知道的都说了。”
她掀了掀眼皮,“现在一个时辰换一个人守夜,蓬莱的人守在前门,七彩阁的人守在后门,都打起精神来,别被旁人算计了。”
秘境里千算万算最难算的,还是人心。
一点马虎都不得。
次日,丑时,天色微亮。
越蓬盛替谦立延起来守夜。
他刚打了几声哈欠,就忽然听见了一阵细碎而杂乱的脚步声,还有十几声兴奋的呼叫。
昨夜里还安静无息的村落,霎时间变得热闹喧腾,一行人哐哐地蹲在院门前砸。
“女仙!”
“你给俺们开开门,翠儿那丫头都和俺们说了,你回来了——”
“女仙,你得见见俺们啊——你当初教的东西,俺们都学会了,烛台也造出来了,女仙——”
越蓬盛废力地顶着柴门,怎料背后的木门只在里面栓了一道木条,连带着他险些就要被狂热的村民们冲散了架。
被晃得头晕脑胀的越蓬盛,根本没听清楚门外那群人在鬼哭狼嚎着什么,只是下意识地先挺住了。
颠簸里,他不经意地一瞥屋内,然后愕然,盯着那供奉在墙壁中间的画像。
是一个舞剑的女子。
脸蛋椭圆,眼成杏状,身段也被那一把宽大的剑衬得轻盈纤细。
“师伯?!”
这供奉的画像上的人,怎么会是他师伯。
越蓬盛这一怔愣不要紧,浑身气力倒没了,外面的人一下子就冲了进来。而屋里的十来个人,却是刚醒,睡眼朦胧。
再加上打了一晚上的地铺,腰酸背痛,不在少数。
邹娥皇也是这睡眼朦胧里的一个。
“大壮?”
她不确定地问道。
“是俺,仙人,你总算回来了...”被邹娥皇叫做大壮的村民瘦高瘦高的,鼻涕和眼泪一块儿哗啦啦地淌。
这些生活在秘境的村人并没有出去过,因此他们不知道,被他们供奉起来的、当初那个一剑落九天的邹女仙,在岁月的长河里,也曾是连剑都拔不出的废人。
或许他们知道了,供奉的画像上也仍然会是那个仙女。
因为她是唯一一个进来告诉他们,五谷杂食,耕织,如何变得更体面...
那么多个年少轻狂的侠气仙人都建议过他们乔迁出去,一拍胸脯哪怕秘境塌了也不要紧,只有这个眼睛大的女修,一把手一把手地教他们。
天机子从不是个例。
但是邹娥皇是。
既然一切都无法改变了,不如在能力有限的范围内活的更好吧。
五千年前,邹女仙,如是说。

第79章 宋成啊,当个好人。
站在众人面前的这个瘦高瘦高的、被邹娥皇唤作大壮的青年人就是这个村子里的村长。
一进屋里, 大壮的视线就掠过了邹娥皇手边的那把显眼的黑剑。
他情不自禁地震颤了一下。
大壮曾经是怕过剑的。
不过话说回来,谁能不怕一把吹毛断发的宝剑呢。
在大壮小的时候,他没见过剑, 他只见过村口一年一度戏台上,那些演着仙人的戏子,将一把软剑舞的如雷似电,虎虎生威。
那个时候, 大壮还不怕。
那个时候,他比较怕刀,村里每逢杀鸡宰牛的时候, 都是一把寒光凌冽的刀立在木墩上, 然后屠夫手起刀落,就是一地的鲜血淋漓,平日里趾高气昂的家畜, 也会在那一刹那尸首分离。
可是后来大壮才发现, 刀是杀畜生的,而剑是捅人的。
在剑下, 人和畜生无异。
于是大壮第一次见到邹娥皇的时候, 其实很怕的。
没有他高的少女,却背了一把七尺的长剑。
如果一不小心,让剑压倒了,又算谁的?
思绪回笼,听到耳边邹娥皇那声尴尬的咳嗽, 大壮吸溜了一下鼻涕,将篮子里带来的土鸡蛋磕了个皮儿出来, 剥完皮儿就硬塞到了邹娥皇手里。
“仙人,您多吃点, 这么久不见,都瘦了!”
角落里,越蓬盛目光瞅着那土鸡蛋几乎要攒出火星来。他嘴角默默地抽动了下,不是、等等、这个村落里怎么会有鸡啊。
在越蓬盛印象里,这些不死不灭的村民,应该是和魂体无异的状态,根本不需要吃喝,更别提养只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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