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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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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实在恼怒,就把她弟弟狠狠打了一顿。
后来,她弟弟弟媳得知她能嫁去县城有钱人家,是想跟她缓和关系的,但她不乐意。
之后很多年里,双方没有断绝关系不相往来,但关系一直淡淡的。
不过桑钱氏对弟弟的几个孩子还不错,他们成亲时,都随了分量不轻的礼。
当然这是对农村人来说的,对当时的桑家来说算不得什么,那年头,桑学文出去玩一回,可能就要花那么多钱。
因为她还算大方,她弟媳又在几年前没了,所以桑元善去世,桑家最困难的时候,她弟弟借了她一笔钱。
桑钱氏的弟媳生了两儿一女。
他们夫妻两个只喜欢儿子,对钱表姑不太好,但桑钱氏很喜欢钱表姑。
可惜,钱表姑命不太好,她出嫁五年后,她男人突然生了重病,花光积蓄也没治好,就这么死了,只给她留下一儿一女。
她夫家总共只有一亩旱地一亩水田,种出来的粮食都不够自家吃。
她男人没去世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租了五亩水田来种,这样除去自家开销,还能存下一点钱。
但等家里男人没了,只她一个人,是没有余力租地种的,日子就难过起来。
早些年桑家还没有败落时,钱表姑隔段时间,就会背着蔬菜瓜果到桑家走亲戚。
她会留下那些蔬菜瓜果,再跟桑钱氏要一些旧衣服、碎布头之类。
“你表姑手巧,以前从我们绸缎铺拿走碎布后,就缝成各种东西出售,以此挣钱,养活儿女。”桑钱氏知道当初钱表姑来找他们,是想占点便宜,不过她并不介意。
毕竟钱表姑从不贪心,后来他们出事,还又给他们送来蔬菜瓜果,放下就走。
“奶奶,表姑若是能去孤儿院干活,往后就有固定收入了,日子一定会好过起来。”
“对。”桑钱氏笑道。
桑景云第二天起来时,钱表姑早已将自己昨晚睡的地方收拾好,正在水井边打水。
“表姑,早。”桑景云笑着打招呼。
“早,”钱表姑也笑了,“阿云,我去隔壁了。”
这会儿天还黑漆漆的,外面很冷。
但隔壁工地上已经有不少人在。
桑景云跟着钱表姑出去,就见钱表姑拎着水进了孤儿院那已经盖好的大厨房,将水往锅里倒。
“钱大姐,多谢。”谭峥泓留下的两个保镖开口。
他们平日里用水,都是去河里打的,但若是有井水,那肯定更好。
自从跟着他们少爷看了《双面魔君》,他们就有些怕河水了。
那血吸虫病,着实可怕。
“不用谢,又不费什么事情!”钱表姑笑道:“我再去给你们提两桶过来。”
她说完,风风火火就回去拎水了。
这两个保镖则拿火柴点燃柴火,开始烧水。
钱表姑过来后,又帮他们淘洗糙米,并用另一口锅炒咸菜。
这孤儿院,将来大概率会有很多人住,因此厨房很大,里面还砌了一排六个灶台,放了六口大铁锅。
钱表姑帮着炒了一大盆咸菜,见两个保镖打算把咸鱼往粥里放,忙道:“这咸鱼放进粥里,粥的味道就没那么好了,你们不是要烧水?我帮你们处理一下,蒸着吃。”
谭峥泓不缺钱,厨房里也就备了一些调味料,姜蒜也都有,钱表姑拿了大蒜,和咸鱼摆好了一起蒸。
之前,小工们的饭食是两个保镖帮着做的。
他们以前没做过,就一直瞎做。
以至于钱表姑不过就是随便帮着做了做,他们也很满意:“这咸菜炒得真香!”
“咸鱼放粥里确实不好喝,我都吃腻了。”
钱表姑往蒸咸鱼的水里扔进去半个切片的老姜,道:“刚才我进来,瞧见你们在咳嗽,等会儿喝点姜汤,对身体好,外面的人也让他们喝点,这天越来越冷了。”
两个保镖更感谢钱表姑了,还让钱表姑留下吃早饭:“我们这边还有皮蛋和油炸花生,钱大姐你在这边吃吧。”
“不了,我去我大姑家吃。”钱表姑笑道,和桑景云一起往桑家走。
确定后面的人看不见了,钱表姑高兴道:“景云,我觉得我应该能去那边当个厨娘!我都问过了,那些小工包吃,一天还能拿一角,我当厨娘应该也有这个钱,住的话,孤儿院房子那么多,肯定有地方住。”
这年头女人去当厨娘、奶娘、女佣之类,都包吃住,但薪水很低,一般一个月只给两个银元。
若是每天有一角,那一个月下来,有三个银元!
她干上一年,就能给自己儿子攒够结婚的钱。
钱表姑对未来充满期盼,还道:“那谭少爷真是个好人,伙食那么好。”
上海这边水网密布,农村人平日里,也能从河里抓点鱼虾,模点螺蛳吃,多少能沾点荤腥。
但几乎没有人家,是大早上就吃咸鱼的,竟然还有皮蛋和花生……
钱表姑嘴里的口水都冒出来了。
结果等她回到桑家,发现桑家竟然吃得更好!
桑家也喝粥,但用的米更好,每个人还有一个水煮蛋,配粥吃的咸菜里,竟然还放了肉末。
钱表姑都不敢下筷子。
她这人其实脸皮挺厚,比如以前,明知道自己爹娘跟桑钱氏关系不好,她也会选了自家地里品相好的蔬菜,厚着脸皮去桑家。
桑家收了她送去的菜,每回都会给她远超她送的蔬菜的价值的东西,她身上穿着棉袄,就是当年桑钱氏给的旧棉袄。
哪怕是桑元善去世那会儿,她到桑家帮忙,也是想给自己家里省粮食,后来桑钱氏给她一桶米饭,更是让他们家吃了几天饱饭。
现在桑家人对她这么好,她都觉得不好意思。
“表姑,多吃点。”桑景云劝她。
钱表姑长得像桑钱氏,脸盘很大,但人很瘦。
她的手上都是老茧,明明年纪比陆盈要小,看着却比陆盈老了十岁不止。
总之,瞧着挺可怜的。
钱表姑这才吃起来,那鸡蛋,她都舍不得一口吃掉,是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吃光的。
吃完,得知桑景云他们要去县城,钱表姑当即表示自己可以跟着一起去。
桑景云道:“表姑,你可以去隔壁问问那两个保镖大哥,看他们需不需要捎带东西。”
“对。”钱表姑风风火火地去问那两个保镖。
很快,她就回来了:“他们先给了我一角钱,让我买点豆腐豆腐干什么的,给那些小工加个菜。又另给我五角钱和一个陶瓷杯,让我帮他们买一斤黄酒,一杯子的腐乳,再称点炸花生和炸蚕豆。”
桑景云估摸着,那两个保镖要这些东西,是为了晚上喝点。
不管怎么样,买就是了。
去县城的路上,钱表姑一直很兴奋,说个不停,对什么都新鲜。
桑景云见她这样,心情挺好。
钱表姑真的很认真地在生活,她身上有股子劲儿,能感染人。
桑景云觉得,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可以规划一下,换个过法。
桑景云琢磨这件事的时候,租界,费中绪刚打开洪永祥送来的信。
得知桑景云愿意为书版多写至少一万字的内容,费中绪喜出望外。
若桑景云真这么做了,他们出的书的销量,一定会很好!
费中绪拿着桑景云签好字的合同去找总编,同时道:“总编,很多人都想出云景先生的书,幸好我跟她关系不错,让她同意了签合同,经过我的死缠烂打,她还答应为我们这套书多写一万字!对了总编,到时我们还能请那位画《西游记》连环画的画师画个封面,再画几张插图。”
南城书局的总编听到费中绪的话,非常高兴:“中绪,多亏了你!”
费中绪笑眯眯的:“那总编,我有没有奖金拿?”
总编哭笑不得,拿出五个银元给费中绪:“这书你好好做,将来给你百分之一的提成。”
费中绪笑起来,又把桑景云刚写的更新拿给总编看。
总编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震惊:“云景先生不愧是心怀天下的人!”
费中绪今天早上,才拿到稿件和信,还没看过更新。
这会儿,他站在总编身边,看到了《双面魔君》这本书的最新更新,看得目瞪口呆。
书里,孟佑竟然带着一群百姓,推翻了一个武林势力!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这本书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这真的可行。
这简直就像是一场革命……等等,他不该想那么多。
桑景云就是个小姑娘,她这么写,应该只是为了好看。
看主角将那个武林势力的资产分给老百姓,老百姓对孟佑感恩戴德……反正他看得很开心。
总编看完后,费中绪拿着稿件和桑景云写给《新小说报》的信,去《新小说报》编辑部。
然后正好遇到其他出版社的人找到黄培成,想要出版《双面魔君》。
费中绪之前在南城书局总编面前胡诌了一番,说有其他出版社的人想要出版《双面魔君》。
这会儿,他胡诌的话成真了。
而此刻,开医院的冯院长,刚得知了一件让他吓一跳的事情。
上海附近一个村子,发现了十多个患有血吸虫病的人!
这十多人,是症状比较明显,才被看出来的,所以,实际感染人数,应该更多!
他们必须尽快采取措施,避免疫情蔓延开!
这一刻,冯院长无比感激云景。
若非云景在小说里写到这种病,让上海的百姓对此有所了解,某个村子有人患病这件事,或许压根不会引起重视。
也许要等死了很多人之后,人们才得知此事。
到那时,再想去控制疫情,就很困难。
冯院长立刻就去找了上海县城的县长,打算说动县长,采取防疫措施。
上海周边的血吸虫病,一定要控制住!
这时,桑景云、桑钱氏还有钱表姑,已经从县城回到家中,谭峥泓也来了工地。
在长袍里穿了高领毛衣的谭少爷,脚上穿着牛皮靴,头上戴了个瓜皮帽,外面还披着一件西式大衣,整个人呈现一种混搭风。
当然,在这个时代,他这副装扮,在很多人看来是时髦的,而且一眼就能让人知道,他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
只是这会儿,这个有钱少爷,又有些狼狈。
一群骨瘦如柴的人跪在他面前,哭哭啼啼的:“小少爷,你帮帮我们,让我们也来这里干活吧。”
“小少爷,我们的日子要过不下去了。”
“小少爷,我家断粮了,也没有衣服,孩子都快冻死了。”
桑景云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她第一次见谭峥泓的时候,谭峥泓被一群小乞丐围着,而现在,他被一群成年人围着。
这些成年人,有些还带了自家骨瘦如柴的孩子,瞧着真的很可怜,也难怪谭峥泓觉得难办。
谭峥泓是个还没成年,放现代还在读高中,从小锦衣玉食的小少爷。
他不像这时某些有钱人,不把穷人当人,可以面无表情地跨过路边饿死的孩子,去高档咖啡厅喝咖啡。
他很心软。
“我这边已经不需要工人了,我会给你们提供热粥,你们喝过之后,就离开吧……”谭峥泓不停解释,又让自己的保镖翻译给这些人听。
但这些人想要的,可不止一碗热粥。
在谭峥泓这边做工,不仅包吃,还有工钱!
泥瓦匠的儿子、钱表姑这样家里好歹有点土地的农民都觉得这是个好工作,不要说棚户区的人了。
其实前几天,就已经有人靠着卖惨成功加入小工队伍,现在这些人过来,肯定是因为得知了前者的成功经验。
他们跪着不肯起来,还有人抱住了谭峥泓的一条腿。
“你放开我……”谭峥泓很着急,想把自己的腿抽回来。
但那人虽然瘦,抱腿的力道却很大,他抽不动。
桑景云有些无奈,对谭峥泓道:“你不是有保镖吗?为什么不用?”
谭峥泓这才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快把人拉开。”
谭大盛让谭峥泓的保镖,在谭峥泓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不主动插手谭峥泓的事情。
所以之前谭峥泓没吩咐,他们也就什么都不做,现在谭峥泓吩咐了,他们才上前将那人拉开。
谭峥泓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太软和,没办法让这些人听话,再次对保镖开口:“你们想办法让他们安静一点,别伤人。”
保镖们闻言面面相觑,然后掏出了枪。
这些人瞬间安静,就连桑景云,都沉默了。
这还是桑景云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真家伙。
这也让她又一次清晰地认识到,她已经来到一个,跟她上辈子生活的时代截然不同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活下去甚至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谭峥泓对自己保镖拿出热武器这事儿,反而很平静。
他身上其实也有。
想到自己之前的狼狈都被桑景云看到,他不好意思地看了桑景云一眼,然后再次对那些人道:“我不想伤人,我知道你们日子过得不好,可以让你们喝一碗热粥再走,但我们这里不招人。”
说完,意识到这些人可能听不懂,他又让保镖重复了一遍。
面对热武器,这些人终于安静了,再不敢有异动。

第52章 学英文
一群衣衫褴褛, 蓬头垢面的人在孤儿院的工地上缩成一团,眼里的恐惧如潮水般蔓延。
有孩子被吓到想哭,当母亲的还用手紧紧捂住他的嘴。
桑景云瞧见, 连忙上前制止:“你松手,孩子会喘不过气。”
这个当母亲的立刻松开自己脏兮兮没什么肉, 还缺了几个指甲的手,惶恐地看着桑景云。
他们之前的行为有些讨人厌, 但他们如今的模样,又实在可怜。
桑景云心里叹气, 看向谭峥泓:“谭少, 你不是说要给他们喝热粥吗?让我表姑去做吧。”
“好。”谭峥泓答应下来。
钱表姑之前跟谭峥泓的保镖说说笑笑的, 这会儿却有些被吓到,万分庆幸人家早上给的钱, 自己一点没贪, 全给换成了东西。
她背着一背篓的东西,战战兢兢地跟着谭峥泓的保镖进了厨房, 心跳依旧快得过分。
“钱大姐, 麻烦你了。”早上跟钱表姑打过交道的保镖开口。
钱表姑这才松了口气:“不麻烦不麻烦, 我马上就做,这粥是稠一点,还是稀一点?”
保镖道:“我家少爷心好,粥煮稠一点, 再炒点咸菜。”
钱表姑应了一声。
早上她拎了不少水过来, 水缸里有水, 就先把粥煮上。
放进去一大块木柴后,就不用看着火了,她又从旁边坛子里挖出咸菜, 切细之后准备炒。
切着切着,她的心平静下来。
那小少爷被人抱着腿,崭新的衣服脏了都一点不生气,着实是个心好的。
虽然保镖掏了枪,但从头到尾没伤人,还打算做浓稠的粥给人喝,她不需要害怕。
钱表姑这么一想,心就定下了,瞧见自己买回来的东西里有豆腐干,她还拿了一些,切吧切吧跟咸菜一起炒。
在他们农村,咸菜里放点豆腐干,就算是一个不错的菜了,比光有咸菜要好。
钱表姑做饭的时候,谭峥泓沮丧地看着桑景云:“桑小姐,又让你看笑话了,不好意思。”
“这不是笑话,谭少,我看到的是你的善良,你是一个好人。”桑景云给谭峥泓发了一张好人卡。
没接触过后世文化的谭峥泓自然不会不高兴,他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桑景云道:“谭少,我昨天听洪先生说,你打算组织人手灭钉螺?不如就让他们去做。”
“对!”谭峥泓点头赞同。
组织人去灭钉螺这件事,他原本打算定个章程再去做,现在既然赶上了,那让这些人帮着做也是可以的。
桑景云道:“我去跟他们说一说钉螺的情况。”
“好。”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来到外面,就开始跟这些向谭峥泓卖惨的人,诉说血吸虫病的情况,又告诉他们,这种病依靠钉螺传播,他们若是愿意去抓钉螺,可以把钉螺带回来换粮食,又叮嘱他们:“你们抓钉螺的时候,不要直接用手抓,可以用筷子抓,以免染病。”
怕这些人不懂防范,桑景云还把病症往严重了说,渲染钉螺的恐怖之处,并以此吓唬他们。
这些人果然被吓到。
桑景云道:“你们不愿去抓,也是可以的,若是愿意去抓,等下喝了粥就留在这里,我们会分发工具。”
谭峥泓一直在旁边听着,听到这话问:“分发工具?筷子吗?”
桑景云道:“除了筷子,还需要给他们装钉螺的工具。”
“木桶?我让人去买。”
“木桶不能给,他们肯定会提桶跑路,我记得县城有从安吉那边运来的毛竹出售,毛竹个头很大,可以锯出竹筒,穿上一根线让他们拎着去抓钉螺。”桑景云道。
这年头没有塑料桶,而木桶制作复杂,价格并不便宜。
真要发木桶,这些人肯定拿着木桶就跑。
竹筒就不怎么值钱了,更何况钉螺个头小,他们抓一竹筒,也没那么容易。
“你还可以告诉他们,若是有人发现钉螺泛滥的地方,告诉你之后,可以来你这里做工。”
“桑小姐,孤儿院即将盖好,即便让他们来做工,也做不了几天。”谭峥泓有些为难。
桑景云道:“谭少,你有没有想过组建一个建筑队?现在有很多人往租界跑,那里缺盖房子的人,你组建了建筑队后,可以帮人盖房子挣钱。”
谭峥泓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回头一想,似乎真的可以。
桑景云又道;“你若是怕他们手艺不够,可以先带着他们给河对岸棚户区的人修房子,练一练手艺,你还可以建一个砖厂,烧制砖头,再建一个水泥厂,烧制水泥……”
建筑行业,是最能吸纳劳动力的。
想要帮助这个时代那些活不下去的穷人,只靠施舍给钱远远不够,最好的办法,是给他们一个工作。
谭峥泓听完,有些不好意思:“我没那么多钱。”
“那就慢慢来,”桑景云笑道,“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帮到所有人,能帮多少算多少,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这个国家的人,都能吃饱穿暖。”
谭峥泓点头赞同,又忍不住道:“桑小姐,你懂得真多!”
不仅懂得多,桑小姐也真敢说。
上来就是办水泥厂,开砖厂。
不过仔细想想,若是他有钱,桑小姐提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做。
不然等他回去,就找父亲要钱?
年少的谭峥泓,又一次想到了啃老。
两人说完话,钱表姑的粥也做好了。
那些来求工作的人,都得了一碗粥,上面还有一勺咸菜炒豆腐干。
桑景云也知道,谭峥泓这么干之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他,但谭峥泓有保镖,总是能控制局面的,大不了把人吓走。
至于灭钉螺。
据桑景云所知,上辈子全国上下灭钉螺,是持续了很多年,才终于让血吸虫病灭绝的。
她上辈子生活的村子,男人要下地干活,女人就组织起来,成立“女子灭螺队”,她们不仅要灭钉螺,还要家家户户采集粪便,送去做检验。
此时是民国,政府没能力组织全部民众去灭钉螺,而谭峥泓虽然有点钱,能做的也很有限,不可能将钉螺全部灭掉。
但他们做了,把钉螺有害的事情宣传出去,那么往后人们看到钉螺,肯定会想法子弄死。
这比什么都不做,总是要好的。
这些来要工作的人,有些人喝过粥便离开了,但也有人留了下来,等着谭峥泓下午给他们发工具。
留下的人,多是女人、孩子、老人和残疾人,棚户区的男人还是能找到一些体力活干的,老弱妇孺的生活,却是真的艰难。
而这时,到了午饭时间,钱表姑已经帮着保镖做好小工们的午饭。
他们中午吃糙米饭,蒸咸鱼,还有钱表姑刚做好的青菜炖豆腐。
桑景云见状,问谭峥泓:“谭少,你要不要请个厨娘?现在给小工们做饭,将来可以给孤儿院的孩子做饭。”
“确实需要。”谭峥泓说完,看向不远处正帮着保镖分菜的钱表姑。
桑景云推荐起来:“我表姑厨艺不算好,但做的也能吃,可以让她去。”
谭峥泓一口答应:“好,这工钱的话,跟泥瓦匠一样,一天两角?”
桑景云有些无奈,给他解释:“谭少,在上海县城,请一个厨娘,若是包吃住,一个月一般给两到三个银元。”
她巴不得谭峥泓多给钱表姑一些钱,但这个孤儿院是要长久开下去的,工钱之类,应该有个规章制度,不能随便开过高的工资。
谭峥泓愣了愣,随即笑起来:“那就一个月三个银元。”
“多谢谭少。”桑景云笑道。
跟谭峥泓谈妥钱表姑的工作后,桑景云立刻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了钱表姑。
钱表姑感激万分,对着谭峥泓连连道谢:“谭少爷,你真是个好人!”
又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谭峥泓挺高兴的。
今天中午,桑学文做的荤菜是萝卜排骨汤和红烧狮子头。
接连被夸奖的谭峥泓心情很好,就着狮子头一口气吃了两碗饭。
钱表姑跟桑家人一起吃,分到一个狮子头的她很不好意思,又连连夸赞:“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肉丸子。”
前几个月一直不怎么开口的桑学文听到夸奖,低声道:“我还会做其他口味的肉丸子。江北人过年时,都会做很多肉丸子留着慢慢吃,我知道好几种做法。”
钱表姑又忙不迭夸奖起来,然后道:“表哥,赶明儿你教教我做菜,我要去孤儿院当厨娘,得学几个菜。”
桑学文答应下来。
钱表姑又跟桑钱氏道谢,说自己今儿个晚上,就不在桑家吃饭了,在孤儿院那边吃。
“表姑,你还是与我们一道吃吧。”桑景云开口,孤儿院那边的伙食不算差,但绝对比不上他们家。
钱表姑道:“哪能一直在你们家吃饭?不过我还得在这里住几天。现下那边的房子,结了顶的就只有厨房,由两位保镖住着,我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房子全都盖好,再搬过去。”
钱表姑已经打定主意,桑家人也就没有再劝。
钱表姑吃过饭,就兴冲冲去了隔壁,桑景云则是拿出纸笔,开始写《双面魔君》。
不过她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今天去县城,她看到很多人在讨论血吸虫病。
谭峥泓还很认真地在办孤儿院。
这一切让她意识到,她做的事情,写的东西,是有用的。
桑景云刚穿来这个世界时,面临吃不饱穿不暖的糟糕情况。
当时她没空思考太多,只想赚点钱,吃好一点。
而现在,她已经不缺钱。
她无意中做的一些事情,还改变了某些人的命运。
她是不是,可以做得更多一些。
哪怕只能帮到少部分人,那也是好的。
桑景云看了看自己已经长了不少肉的手,打算改一改自己接下来的日常。
之前那两个多月,她坚持去县城,是为了锻炼身体。
这是有用的。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从小体弱,但本身没有什么大问题,一开始身体不好,可能是年纪太小免疫力差,后来身体不好,则是因为挑食外加不爱运动。
这三个月,她坚持运动,努力补充营养,如今的身体称不上强壮,但比以前要好很多,其实不再每天去县城,也是可以的。
对现在的她来说,相比于有氧运动,或许更应该做点力量训练。
她力气小,也做不了太多,每天拎着半桶水走上一圈,就够她累的。
接下来她的运动,不如就改成写小说之余,拎着水桶在院子里走两圈。
如果这样,那她可以省下许多时间。
她可以设法去了解这个世界,学一些知识,再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做了决定后,桑景云深吸一口气,写了一千字稿件。
然后她从自家井里打了一桶水,拎着去隔壁孤儿院。
谭峥泓是规划了要在孤儿院打一口井的,但负责打井的人最近没空,要过几天才来,他们这几天用水也就不那么方便。
“桑小姐,你怎么拎水过来了?我们要用水,可以自己去挑。”谭峥泓道。
钱表姑也连忙出来:“景云,你身体不好,哪能拎这么多水?”
桑景云笑起来:“我身体没事,我拎这水,是想锻炼一下,让我的力气大一点。”
钱表姑不理解,桑景云又不干农活,既如此,练力气做什么?
谭峥泓倒是可以理解:“练力气确实不错,桑小姐想不想学一些防身的本事?”
桑景云道:“我现在力气太小,学不了,等以后吧!谭少,我倒是有别的想学,你是不是懂英文?我想学英文。”
她上辈子学过几招防身术,知道要如何打人要害并以此逃命,至于再“高深”一点的,如今她细胳膊细腿,也学不明白。
倒是英文,在这时用得上。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过几次,知道谭峥泓是从南洋过来的。
南洋很早就成为殖民地,在南洋生活的华人,只是做普通劳工的还好,那些走到顶端的人,都要跟洋人打交道,得会说英文。
她上辈子学了很多年英语,大学时也考过了英语四级,有一定基础。
但她毕业后从事的,并非跟英语相关的行业,因而早年学过的英语,已经忘了大半,口语更是糟糕。
桑景云想重新把英语学起来。
这个时候,在上海有很多外国人,懂英语对她有利。
“我英文很好,不过学英文会比较辛苦,桑小姐你确定要学?”谭峥泓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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