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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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云道:“我确定要学,谭少你有空的时候教教我就行,我慢慢学,不着急。”
她让谭峥泓教她,也是为了给自己懂英文这事儿过个明路。
跟谭峥泓学些口语,自己再背一背单词,她应该就能跟人进行日常交流。
“那我去准备一些书,明天就教你。”谭峥泓兴奋地开口。
“多谢。”桑景云把水倒进孤儿院厨房的水缸里,这才回家。
这天下午,隔壁一直很热闹。
谭峥泓让保镖买回来很多毛竹,锯成竹筒分给那些愿意去抓钉螺的人,又让人买回来很多柴火,打算等收集到钉螺,就全部用火烧死。
至于桑景云,她写了三千字,拎了三趟水。
然后,等第二天早上起来,她的胳膊就疼得不行。
她这身体,是真的缺少锻炼。
“姐,你不去县城?”桑景英有些不舍。
他很喜欢跟他姐一起走路,他们路上可以聊天,说《水浒传》的写法。
“我以后就不去了。”桑景云笑道。
“好吧。”桑景英叹气。
桑景云见他一副郁闷模样,有些好笑:“你叹什么气?快去上学吧。”
桑景英这才跟着桑钱氏出门。
去县城的人里少了个桑景云,但多了一个钱表姑。
粮食和咸菜咸鱼,是谭峥泓之前统一采购的,还剩不少,不需要再买。
但天天吃这些会腻,那两个保镖就又给了钱表姑两角钱,让她花一角钱买点豆腐给小工们加菜,再花一角钱买点肉,改善他们三个晚上的伙食。
他们晚上,可是不能去桑家吃饭的。
桑钱氏他们很快离开,桑景云则点了油灯,在灶台旁边写小说。
这会儿天还没亮,屋里很黑,也有点冷。
而在灶台边,会暖和一些。
桑景云觉得冷,河对岸棚户区的人,更觉得冷。
江来抱着一个比他小的乞丐,整个人哆嗦个不停,不想从被窝里起来。
上个月,他们这些小乞丐交了好运。
先是从一个好心的小姐那里,弄到一袋米,之后,他们要钱也比以往容易很多。
但他们要到的钱再多,也没多少,这些钱,还都被江来花钱买了棉花。
再加上捡来的,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旧衣服,江来想尽办法,总算给手底下的小乞丐,一人做了一件棉袄。
桑景云之前给他米的时候,买的用来装米的袋子,也被他拆开,加上别的布料,缝成被子。
但这并不够。
晚上,他们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每个人鼻子底下,都留着两管鼻涕。
江来见天亮了,道:“该起来了,我们去县城找吃的去。”
“哥,外面好冷,我不想起来。”江来怀里的小乞丐道。
“不起来也冷!起来动一动暖和了。”江来钻爬起来,然后被冻得“啊啊”乱叫。
其他孩子瞧见,一个个跟着起来,只一个孩子没有动。
江来凑过去瞅了一眼,开口:“小草快死了。”
“哥,那怎么办?”众人问江来。
他们的小伙伴就要死了。
但他们真要说多么伤心,也没有。
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同伴死,而且他们周围,时常有人死。
江来想了想:“我们把他扔河对岸工地上去?听说那里主事的人很好心,说不定愿意带她去看病,我们还可以去要一碗粥喝,昨天就有人在那边讨到粥了。”
他们并不知道谭峥泓在建的是孤儿院。
但他们昨晚上得知,那边有人送粥给别人吃。
之前他们在县城骂张四爷,能多要到钱,但现在已经要不到了。
如今他们在县城讨一天饭,也不一定能要到一碗热粥。
“好!江哥,听说去那里干活的人,吃得很好,可惜我们太小了。”队伍来年纪仅次于江来的人开口。
他们商量好后,江来就背起小草,又拿了一床被子盖在小草身上,然后领着一群孩子,往孤儿院那边走。
桑景云在写了两千多字后,桑钱氏他们回来了。
估摸着谭峥泓应该也到了,桑景云往外走去,果然看到谭峥泓已经在了。
看到桑景云,谭峥泓拿出一本厚厚的字典,又拿出一个笔记本:“这是英汉字典,有中文意思的,送给你了!不过这字典你暂时用不上,今天我先教你二十六个字母里的八个。”
谭峥泓说完,拿出一张写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的纸,放在桑景云面前:“你跟着我念。”
谭峥泓年纪不大,从未教过别人东西。
他对教人学英文这事儿充满兴趣,认真念英文给桑景云听。
桑景云对英文字母,早已滚瓜烂熟。
谭峥泓今天只打算教她八个字母,这进度对她来说有点慢。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念了八个字母后,见谭峥泓又要回过头去念“A”,就道:“后面的你也教一教我吧。”
谭峥泓闻言,就把后面的字母也念了念,让桑景云跟着自己学。
等全部念完一遍,谭峥泓道:“我再带你念两遍,然后我们专心学前面八个字母。”
谭峥泓说完,又带着桑景云念了两遍,然后准备把前面八个字母,每个让桑景云读个几十遍,牢牢记住。
然而就在这时,桑景云道:“这些字母,我已经记住了。”
谭峥泓满脸不敢置信:“你记住了?”
谭峥泓不曾教人学英文, 但他父亲曾请来专门的老师,教他母亲英文。
他母亲的学习进度,他都看在眼里, 非常缓慢。
若是桑景云花一天时间,学会二十六个字母, 他不会觉得奇怪,但他念了几遍桑景云就学会, 这在他看来,着实有些惊人。
“我背给你听?”桑景云笑了笑, 把字母表背了一遍, 自然是分毫不差的。
“你是个天才!”谭峥泓敬佩地看着桑景云。
桑景云又笑了:“我倒也不是天才, 是我爷爷教过几句,有点基础。只是我爷爷口音重, 我一直担心他说的英文不标准, 就不敢开口。”
自从上海有了租界,上海的商人, 便热衷于学洋文。
有人学法语, 也有人学英语, 因英语用的人多,学英语的人更多一些。
桑元善早年是个野心勃勃的商人,也学过一阵英文,会说几句。
但他一直在上海县城做生意, 跟洋人打交道的机会不多, 因而没有坚持学下去。
原主确实跟桑元善学过英文, 但只在说说笑笑的时候学了几句“哈喽OK”,连字母表都没背过。
除了英文,她还跟桑元善学过“切口”。
所谓切口, 是某些行业内的人,自己人相互之间交流说的暗语。
桑景云学的切口,把“一”说作“郁结”,“二”说作“虐基”,是由吴语演化而来。
不过如今已经没多少人用了,她会说的也有限。
谭峥泓听到桑景云的话,道:“你不用怕说话有口音,只管说就行,那些洋人,生活的地方不同,说的英文也有差别,就像我们都说北京话,你说的北京话,跟我说的北京话不太一样,这并无关系。”
那确实,他们说的“北京话”,是有点区别的。
桑景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嗯,兴许带点她自己感觉不出来的口音,而谭峥泓说的话,挺有东北味儿。
桑景云道:“那我以后,就大胆开口。”
桑景云翻了翻自己手上的字典。
民国的英汉字典,跟现代的当然不能比,看厚度,明显只收录了部分单词,而标注的意思,用的是文言文,有些桑景云甚至不太理解。
她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学识不太够。
不过现在的她还年轻,可以慢慢学。
“你既然有基础,明日我带一套英文课本过来,你可以跟着学。”谭峥泓道。
两人正说话,突然瞧见一群眼熟的小乞丐朝着他们走来。
江来这时也瞧见了他们,他眼睛一亮,冲过来就跪下了:“好心的少爷,好心的小姐,你们行行好……”
桑景云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他背着的孩子脸色不对:“你背上的孩子怎么了?”
江来把小草放在地上,不好意思地笑笑:“她要死了。”
桑景云闻言,心头一跳:“怎么回事?”
“小草昨天跟人讨饭的时候,被人踢了一脚,回家就开始肚子疼,疼了一晚上。”江来说这个的时候,就是在陈述事实,声音很平静,都没什么悲伤。
他身边的孩子也差不多,见他们看过去,还下意识露出讨好的笑容。
桑景云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他们会这样,大概率不是因为冷血,而是他们见多了死亡,已经麻木。
桑景云突然想到,上辈子去博物馆看过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一群收尸队的人在收尸,而旁边,围着一群表情木然的人,在看热闹。
这种情形,其实莫名地让人起鸡皮疙瘩。
谭峥泓已经上前去检查那个孩子的情况,表情很难看,手也有点抖。
桑景云问他:“情况怎么样?”
谭峥泓放下自己掰开这个孩子的眼皮的手:“她,她已经死了。”
桑景云忍不住抖了抖。
她不是没见过死人。
她穿越前,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他们的丧事,她是全程参加的。
两位老人都是寿终正寝,所以面对他们的尸体,她没什么感觉。
这辈子,她在路上见过倒在路边的人,不知道是不是死了,但因为没走近,也没什么感觉。
但这个孩子就躺在她面前,瘦瘦小小的,已经没有了生息。
江来摸了摸小草的脸,然后对着谭峥泓和桑景云一脸歉意:“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道她已经死了,我马上把她背走。”
他怕谭峥泓不高兴,急忙把小草背起来。
他身边一个瞧着还很小的孩子着急了,去拉他的手:“粥,粥。”
“你们在这里待着,我先把小草送走。”江来给队伍里年纪仅次于他的人使了个眼色。
这人领着那些孩子,就开始给桑景云他们唱吉祥话,想讨一口粥吃。
谭峥泓神色还不太对劲,但已经回过神,对保镖道:“你们去问问,他要把那个孩子带去哪里。”
谭峥泓的保镖去问了,桑景云这才知道,江来是要把人送去专门处理尸体的地方,让他们统一掩埋。
“我让保镖帮你送,你留下喝粥吧。”谭峥泓有些无力地开口。
这个死去的孩子,让他想到了大头菜。
保镖跟江来说了这话,江来连连道谢,然后开始扒小草身上的衣服。
谭峥泓被惊了惊:“你干什么?”
桑景云倒是猜出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他们衣服少,这是想把衣服留下。”
谭峥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江来熟练地扒走死去孩子的衣服,只给她留了一条破破烂烂的小短裤。
桑景云也因此,看到了孩子身上层层叠叠的伤,和清晰可见的肋骨。
那肚子上,也不知道是一点脂肪也没有的缘故,还是受了伤肚子肿胀,肚脐都是凸出的。
孩子的尸体被送走,谭峥泓对这些孩子道:“你们喝了粥之后,在这边帮忙干点活儿吧,等下可以与我们一起吃午饭。”
他这个孤儿院,就是为了这些孩子盖的,哪怕没盖好,也能留下他们吃饭。
江来他们又麻溜地跪下磕头,嘴里依旧唱着吉祥话。
桑景云都觉得这些吉祥话听着让人浑身发冷。
幸好江来他们并没有说太多,很快就去喝粥了。
因为昨日有人带走了抓钉螺的工具,今日或许会来交差的缘故,钱表姑提前煮了粥。
现如今,厨房里正好有热粥。
钱表姑就让这些孩子进去,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
这粥很烫,冒着热气,结果他们好像感觉不到一样,拼命往嘴里喝,好似喝得慢了,就会喝不上一样。
仔细想想,他们往日里,确实得抢着吃。
桑景云心情复杂,江来他们倒是没想这么多,只觉得他们遇上的这两个年轻的少爷小姐,心肠实在太好。
江来头一个喝完粥,钱表姑瞧见,问他还要不要。
在江来说要之后,钱表姑又给他盛了一碗,再往他的碗里放进去一些用油炒的咸菜。
江来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他吃着吃着,突然有人道:“小草要是没死就好了,也能喝上粥。”
又有人道:“早知道,昨天我们就该来这边……”
想到小草是因为昨天被人踹了一脚死的,江来沉默了。
其他孩子也没有了声音,还有人落下泪,滴在粥碗里。
今天,已经有人带着钉螺来交差。
他们带来的也不全是钉螺,别的螺也混在里面。
谭峥泓安排了一个保镖去收验这些东西,保镖不算挑剔,只要大部分是钉螺,就给一碗浓稠的,上面盖了一勺咸菜的粥。
不过也有非常过分,全都拿螺蛳凑数的……保镖默默地掏出枪,那人也就忙不迭跑了。
在现代,有些人肆无忌惮地胡搅蛮缠,那是因为别人不会因此对他们动手。
但在这个时代,他们不敢。
因为这时,杀人很常见。
桑景云见江来他们都已经喝过粥,就回了桑家。
她自认是一个理性的人,能平静地看待一些事情,但此时此刻,还是觉得胸口有些闷。
她见到的这一切,只是冰山一角。
这个时代,生活艰辛的人,绝不止这些。
她其实很渺小。
不过,既然来了这个时代,总要做点什么。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拿出纸笔,开始写新书。
她现在心情不太好,不想写《双面魔君》,不如写点别的。
之前看了那本《新中国》之后,桑景云就一直想写一写,真正的新中国。
她想把自己上辈子生活过的世界,写下来。
桑景云动笔想写,但想了一会儿,又没有写。
她写的《双面魔君》,其实有一些犯忌讳的地方,但这毕竟是个武侠小说,也就能糊弄过去。
要是真把自己未来的世界写下来,少不得要牵扯到国家制度之类,那容易犯忌讳。
这书,还是得等一段时间,换个笔名再写。
桑景云深吸一口气,最后在桌上写下一首自己小时候念过的童谣,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读书郎》。
“小嘛小儿朗,背着那书包上学堂……”
那些孩子,张口闭口全是吉祥话,听的人心里发寒,还是唱唱这种吧!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双面魔君》没什么问题,却不知道这时,因为血吸虫病的缘故,读她的小说的人,越来越多。
《申报》编辑部,一个记者就动笔写道:“幸有《双面魔君》一书,让百姓知晓血吸虫之病症及危害,并发现上海郊区数十位血吸虫病患者……”
他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将《双面魔君》这部小说夸了又夸。
而这么做的,不只是他。
《上海日报》的主编,就让洪永祥去写一篇报道,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总编,这书是在《新小说报》连载的……”洪永祥提醒自家主编。
之前他们主编,为了不给《新小说报》打广告,都不许他提《双面魔君》这部小说。
《上海日报》主编道:“我跟黄培成有仇,但对云景先生,我是敬佩的。我刚得到消息,若非云景先生,上海的疫情或许没那么快发现!而疫情若是不能及时发现,蔓延开去,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看在上海百姓的面上,我要摒弃前嫌。”
也行……洪永祥按照自家主编的要求,开始写报道。
同时,他也有点担忧。
桑景云只是个小姑娘,一下子名气这么大,也不知道对她来说,是好是坏。
《新小说报》编辑部,黄培成却是笑开了花。
最近,他们报纸的销量,又增加许多!
就是来打听云景的人,也多了。
然而,就连他,都不知道云景是谁!
黄培成原本是想找人跟踪费中绪,弄清楚云景身份的,但想到云景能提前知道国外的研究成果,便不敢干这件事。
云景能那么早知道消息,说不定跟某些搞情报的人有关系,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关注《双面魔君》这部小说的人越来越多之后,上海关于血吸虫病的传言,便也越来越多。
“你们知道吗?日本人在我们国家放了蛊虫,不小心沾染上的人,会被吸干血!”
“我也听说了,想想就可怕。”
“听说那些虫子,被他们藏在钉螺里,也不知道钉螺是什么样子的,跟螺蛳有没有区别。”
“钉螺据说是细长的,我儿子的学校,老师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钉螺,还让他们认。”
上海这边,因为血吸虫病闹翻天的时候,北方,还没几个人看过这本书。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看到这本书的人,越来越多。
北京大学的几个教授,就聚在一起看这本书。
“这书的标点用得不错!”
“上海果然走在全国前列,他们的报纸,竟然已经开始刊登标点。”
“我等定要加快推行标点的速度。”
聊了许久标点,其中一人道:“这书挺好看,我看了,总觉得作者像是借用武侠背景,在揭露什么。”
“我亦有这种感觉,这作者的思想,颇为先进。”
“只是,他有这样的思想,为何偏要去写小说?他该写几篇正经文章!”又有人开口。
这些年,小说很流行,除武侠小说外,还有一些描写情爱的小说,很受百姓欢迎。
但他不喜欢这些小说。
他更喜欢那些严肃一些的文章。
另一人道:“他写《武侠小说》,应当是为了更好地传播。”
“写成小说,便能更好传播?”
“自然可以!听说这份报纸,在上海销量已经过万,酒楼茶馆等地,都有说书先生给人说此书。”
“但普通百姓,怕是看不出什么,也就只当个故事。”
这也确实。
这些人最后道:“也不知道这书何时会出,我想买一本收藏,也可给家里孩子阅读。”
其他人纷纷点头,他们也想购买收藏。
《双面魔君》的书,南城书局已经开始排版印刷了。
只是封面还未设计好,插图也未画好。
不过先将里面的字印出来也无妨!
如今的书局印书,一般都印的不多,很多书都只印几百一千。
但《双面魔君》这本书,南城书局总编考虑过后,拍板决定,要印两万本。
这书如今非常火,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应该就能卖出一万本,剩下的一万本,可以销往其他省份。
就是如此一来,前期成本会比较大。
幸好,他们靠着《西游记》连环画,大赚一笔。
如今,《西游记》连环画,就已销往其他省份,因为打着上海孩童都会看的书的旗号,卖得很好。
总编都后悔一开始印少了!
外面的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江来等人留下后,她中途去看过几次。
因孤儿院还未盖好,谭峥泓晚上不打算留下他们,但他让人去买了一些棉花,又从棚户区找了一些妇人帮忙,把这些孩子的棉袄加厚了一些。
桑景云去看的时候,还看到从棚户区找来的那些人,偷偷往自己身上藏棉花。
谭峥泓也瞧见了,但没说什么,这些女人,她们身上的衣服,有些里面塞的都不是棉花,而是稻草。
桑景云找了个时间,教江来他们唱《读书郎》。
江来学得挺快,没多久就会唱了,别的孩子却学得很慢。
江来道:“小姐,我多教教他们,他们就会唱了。”
他不知道桑景云为什么要教他们唱这个,但人家给他们吃了饱饭,他愿意唱。
“好。”桑景云应下,看了看江来身边的那些孩子。
这些孩子整日忍饥挨饿,全都营养不良。
江来跟桑景英一样的年纪,但比桑景英矮一个头。
队伍里跟桑景雄一个年纪的,瞧着最多六七岁。
连饭都吃不饱,让他们学东西,确实挺难的。
这时,谭峥泓出夸奖道:“桑小姐,这儿歌写得真好,朗朗上口还能劝学,是你写的?”
桑景云道:“不是我写的,是别人写的,只是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这最后一句,我觉得写得真不错,读书之后,可以不受欺负不做牛和羊,”谭峥泓道,“我觉得国家强大,必须兴教育。”
桑景云也觉得如此。
只是这实在是个漫长的过程。
桑景云上辈子的爷爷奶奶,此时都还未出生,但他们是一辈子不识字,不会说普通话的。
就连他上辈子的父母,也只读到小学毕业,在年轻时不会说普通话。
不过她那时的父母非常上进,因而后来把普通话都学了,桑景云穿越时,她那个母亲甚至已经学会用翻译软件,跟国外客户交流。
普及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迟早会成功。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就打算回去写《双面魔君》。
她想快点将这本书完结。
但谭峥泓想跟桑景云多聊几句,也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偶像云景先生:“桑小姐,你知道吗?现在租界有很多人在找云景先生!”
“这是否夸张了?”桑景云忍不住笑了笑,她不过是写了一部小说,应该不至于受到过多关注?
“没有夸张,云景先生的小说,写得太好了!”
谭峥泓又当着桑景云的面,把云景夸奖了一番,然后将自己国文老师关于云景的诸多推测,全都说了。
最后,他还道:“云景先生最新发表的内容,你应该也看到了,我老师说,他写的就是一场革命,跟欧洲近些年盛行的财富均分思想一致。”
桑景云听到谭峥泓的话,被惊了惊。
她写书时,头脑一热,确实夹带了私货。
但她以为在披了一层武侠壳后,关注到的人应该不多。
不想谭峥泓直接说了出来。
桑景云对这个时代,是抱着警惕心的。
她上辈子看过许多资料,知道在这个时代,有很多文人死在屠刀下。
为此,她不敢写自己一直想写的未来世界。
但她没想到,她写的《武侠小说》,竟然引起这么大的关注!
不,也可能是她多虑了。
谭峥泓与时下普通人不一样,他说话会有些夸张。
他还非常喜欢《双面魔君》这本书,因此,可能会夸大其词。
桑景云觉得,自己写的不过是一篇武侠小说,即便读者多一些,应该也不至于引起各方关注。
她带着忧心躺下,然后第二日,就听到从县城回来的桑钱氏道:“景云,今日我去县城,听到许多人在说你写的小说。”
桑景云笑了笑:“能多些人喜欢是好事!”
“确实。”桑钱氏道,将帮桑景云买的报纸递给桑景云。
最上面的报纸是《申报》,桑景云随便翻了翻,就看到这报纸上,有一篇报道专门夸奖《双面魔君》这本书。
其他报纸,也是如此。
之前就有过,但这次瞧见,桑景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
她有心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但自己的安全,也是要保证的。
她下本书,还是写一部保险一点的小说为好。
桑景云是打算《双面魔君》完结后,立刻连载新小说的。
她想去租界买房,此时的钱,还不太够。
更何况,她本身也喜爱写小说。
只是第二本要写什么,得思考一番。
桑景云想过之后,最终决定写一部爱情小说。
此时,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很受欢迎,她写一部爱情小说,读者不会少。
简简单单谈个恋爱的小说,应该不会引来过多关注?
只写两个人各种牵扯, 相识相恋,她是写不动的。
作为一个网文作者,她喜欢写有一定冲突的小说。
思考过后, 她打算写真假千金。
这个题材,在后世已经被无数网文作者写过, 但在这个时代,非常新颖。
桑家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 桑景云对丝绸生意有所了解,书里真假千金的“豪门”父亲, 她决定写成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上海有一个做丝绸生意的豪商, 姓金, 家中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某日, 他去乡下收租, 遇到有人追捕一个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女,那少女为逃脱追捕, 不惜跳入冰冷的河水。
金老板心生怜悯, 让人将这个少女从水中捞出, 这才发现这个少女跟他夫人长得极像。
他一番询问,才知道这少女叫金小花,她的父母是郊区一普通农户,父母重男轻女, 对她非常不好, 现如今, 更是要将她卖给一个傻子为妻,她不同意,才会逃命。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有错, 不该忤逆父母。
他们甚至觉得,那傻子是个不错的归宿。
寻常人家生了傻子,一般不会将他养大,给傻子娶媳妇,那更是绝无可能。
毕竟这都要钱。
那家人能给傻子娶妻,是因为他们家有十几亩水田外加七八亩旱地,当家的还会做木工,是村里的富户。
金小花的父母家里只有两亩薄田,连饭都吃不饱,金小花嫁给那个傻子后,再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如何不是一桩好姻缘?
他们七嘴八舌指责金小花,但金小花就是不同意嫁人,拿着一根棍子,就要跟那些人拼命。
金老板觉得金小花面善,但也觉得这小姑娘主意太大,不好相与。
而就在这时,金老板注意到,金小花的母亲在看到自己后,眼神躲闪,似乎有些害怕。
这也就算了,他还发现,金小花的母亲,很像自己养在家中的女儿。
金老板在生意场上混迹多年,很会看人,他瞬间意识到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