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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民国by决绝

2023最新网址 fushuwang.top  录入时间:03-17

他妻子怀着女儿,即将临盆时,正好赶上他岳父去世。
当时他不在家中,他妻子就带着下人,独自去奔丧,结果走到半路突然发动,在一个农户家里生下女儿。
那农户,就在这个村。
他之前从未怀疑小女儿的身份,此时却疑窦丛生。
金老板做事果断,当即让下人抓住那个面露心虚的妇人,诈了对方几句。
那妇人果然露出马脚,金老板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夫人当年生下的女儿,被人调换了!
他夫人当年在一个农户家生产,而这个妇人,是那个农户的妹妹。
这个妇人连生三个女儿,这让夫家对她很不满,以至于她生完孩子后,竟没人照顾。
她饿得不行,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听公婆和自己的丈夫商量,要把她刚生下的小女儿扔河里淹死。
这妇人舍不得让女儿去死,就抱着女儿,跌跌撞撞回了娘家。
她到娘家时,金夫人刚生产完。
金夫人去奔丧,身边跟了两个抬轿子的家丁,还有一个婆子,一个丫鬟,加起来四个人。
但那两个家丁不敢进产房,那个婆子去帮她洗脏衣服去了,而那个丫鬟见她睡了,也去外面做饭,屋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金夫人生产时待的房子,正好是这妇人以前在娘家住的房子,当然她出嫁后,这里成了她兄长的子女的住处。
但她偶尔回娘家,也会在这里凑合一晚上。
这妇人抱着女儿进屋,就见金夫人在熟睡,旁边还有个刚出生,用大人衣服包裹的小女婴。
刚出生的孩子,长得都差不多,她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就将两个婴儿调换了。
后来,她丈夫找来,她就抱着金夫人生下的女儿回了家。
她丈夫一家,最终没有溺死这个女婴,但对这个女婴很不好。
妇人知道这个女婴不是自己的女儿,对她也不好。
在妇人又生了个儿子后,他们一家对这个被起名叫金小花的女儿,就更差了。
金小花从小就要做各种活儿,还要被弟弟欺负,她一直忍着,想着等她长大,像大姐二姐一样嫁出去,有了自己的家,日子应该能好过起来。
不曾想,为了供她弟弟读书,她父母竟要把她嫁给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还是个会打人的!
金小花崩溃了,她豁出去想要反抗,结果竟得知,自己本该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所有的苦难,都是为别人受的!
金小花跟着金老板回了家,而她的故事,也由此展开。
桑景云打算写的这本小说的主角,就是金小花。
当然,她回到亲生父母家中后,会改名为金月季。
金月季在农村长大,她皮肤黝黑,举止粗鲁,方方面面都比不上一直养在金家的假千金金芍药。
她满怀期待来到金家,结果被金芍药比到泥地里。
金老板一家呢?
金老板不喜欢金月季的桀骜不驯,因为金芍药很受比金家更有钱的俞家夫人的喜爱,有望嫁进俞家,就决定留下金芍药联姻。
金夫人跟金芍药感情很深,也愿意让金芍药留下,反倒是对金月季,她因不知道要如何与金月季相处,总是在不经意间,伤害到金月季。
至于金家的两个儿子,金大哥早已成亲生子接手一部分生意,对两个妹妹一视同仁都不太在意。而金二哥,他跟金芍药关系好,金芍药一哭,他就觉得金芍药受了委屈,甚至会因此训斥金月季。
金月季若是愿意服软,或许日子会好过一些,但她就像是一只刺猬,不愿意服软。
毕竟,金芍药每次光鲜地出现在她面前,享受家人的疼爱,这场面对她来说,都是刺向她的利剑。
桑景云想写的,是金月季面临逆境,永不放弃,最终走出属于自己的灿烂人生的故事。
想到这里,她把自己的思维拉了回来。
这是个爱情故事,男主就是跟金芍药青梅竹马,金芍药一心想嫁的俞少爷。
俞少爷和金芍药的青梅竹马,是金芍药单方面认为的。
金芍药接受的是传统教育,整日在家绣花做女工,但俞少爷从小接受新式教育,两人相处的时间其实很少。
俞少爷还觉得他跟金芍药,没有共同语言。
比如,俞少爷想让金芍药学认字,但金芍药觉得女子不需要学认字,不愿意学。
又比如,俞少爷得知某位女先生开了私塾,心中万分敬佩,一回家却听到金芍药在母亲面前,嘲笑那位女先生,说对方嫁不出去。
俞夫人喜欢贤惠本分的金芍药,但俞少爷不喜欢她。
反倒是金月季,在俞少爷看来,是与众不同的。
金月季会反抗父母,她在拥有学习机会之后,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
在一开始的时候,金月季还渴求父母的爱,但后来,她坚信人生过得如何,全看自己。
桑景云理顺剧情后,就放松下来。
这个故事对她来说不难写,就算写了一些女性独立相关的内容,但写这些,是不会犯当权者的忌讳的。
桑景云在想好新小说要如何写之后,就在纸上做了点设定。
之后,她没有急着写《双面魔君》,而是拿出纸笔,开始给洪玥写信。
桑景云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起名为《无名诀》。
她本想起个诗意一点的名字,但并未找到合适的。
《无名诀》是孟佑修炼的内功的名字,拿来做书名虽不出彩,但也不会出错。
至于《双面魔君》,这名字确实吸引眼球,但到底带个“魔”字,这时的一些人不喜欢。
桑景云这次给洪玥写信,是因为桑钱氏今天回来,告诉了她一件事,说是洪玥在给《双面魔君》的出书版画插图。
桑景云打算跟洪玥说一说自己的想法。
洪玥画的画,跟时下的人画的画不太一样,但跟她上辈子见过的,却也有很大区别。
她希望洪玥画插图时,能将孟佑画得帅气一些。
桑景云写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简单画了几个人物草图。
她不擅长画画,画得没有洪玥好,但可以画个轮廓,给洪玥做参考。
她还可以用草图和文字,将她想象中的,孟佑用的武器描绘出来。
桑景云写了好几页信纸,让桑钱氏明天将之拿给洪掌柜。
接下来几日,桑景云的生活并无多大变化。
她每天早上起来后,先写两千字,然后去隔壁跟着谭峥泓学英文,顺便看一看孤儿院的情况。
期间,她还会做点简单的力量训练,练一练自己的力气。
等中午吃过饭,她会继续写《双面魔君》,写完四千字后,再写一点新书。
这本新书,桑景云起名叫《真假千金》。
她想过《换子记》之类的名字,最后还是决定起个俗气点的名字。
她觉得这个时代的普通读者,在看到《真假千金》这个名字的时候,应该会好奇,然后看一看。
而他们只要看了……从未看过这类题材的人,在看到开头金老板认出真女儿之后,一定会好奇后续。
而只要他们好奇后续,他们就会看下去,他们看下去,报纸的销量就稳了。
时间眨眼过去一周。
而这个时候,上海地区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知道血吸虫病的存在。
上海的医生,也都开始研究血吸虫。
他们看了国外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东西,知道钉螺是人类跟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但现如今,还不能确定这中间宿主,是不是只有钉螺。
此外,血吸虫的防治,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研究的同时,他们自然没有忘记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也没忘记要号召百姓消灭钉螺。
于是,一些传言在民间越传越玄乎,桑景云就听到附近百姓在说什么钉螺都是日本人送来的,里面有蛊虫之类,还有人说钉螺里有妖怪,总之,钉螺已经被妖魔化。
桑景云是不喜欢流言的,流言这东西,常常会害人。
但这个流言,她巴不得它能流传得广一些。
而这个时候,桑景云的《双面魔君》终于完结。
阳历12月9日,农历是十一月十五,星期六。
距离桑景云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半月。
桑景云在现代时,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有时一个不经意,几个月就过去了。
但来到这个世界后,大约是遇到的事情太多,她觉得这三个半月,堪称漫长。
桑景云写完《双面魔君》的结局,有一种怅然的感觉。
她写过很多书,现在已经不太会对一本书产生深厚感情,但《双面魔君》这本书,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手写写出来的,对她来说,还是有些不一样。
不过接下来,她就要跟孟佑告别,开始描绘金月季的人生了。
《真假千金》这本书,桑景云陆陆续续,写了一万字,字数还有点少,但开篇已经写好,金月季的性格,也已经刻画得很清楚。
她打算明天去一趟租界,将《双面魔君》的结局和《真假千金》的开头都给洪永祥,再拜托洪永祥,将之交到费中绪手上。
将写完的稿件交给桑学文,让桑学文帮忙誊抄,桑景云就出了门。
刚离开自家院子,凛冽的寒风就朝她迎面冲来,桑景云的脸被吹得生疼,整个人忍不住抖了抖。
这天越来越冷,因这几天下了雨的缘故,还是冷到骨头缝里的湿冷。
穿越前,桑景云是不觉得上海的冬天冷的。
她在家会开地暖或者空调,出门有羽绒服,即便不想穿笨重的羽绒服,也能贴几个暖宝宝御寒。
但这个时代是真的冷。
这让她回忆起她上辈子读小学时的情况。
那时,最冷的日子,老师为了防止感冒传染,竟然开教室窗户,于是教室内外一样的温度,她跟同学们手都冻麻了,写不了字。
现在也是如此冷。
桑景云现如今,都是在灶台边写小说的,这样会暖和一些。
她来到隔壁孤儿院,就见院子里有人在挖井,而江来他们,正在旁边看热闹。
最初几天,江来他们是不住孤儿院的,但等其中一栋屋的屋顶和门窗都盖好,谭峥泓就让他们搬到孤儿院住。
若是其他人让江来他们换地方住,江来他们肯定不愿意,还会心生防备。
但谭峥泓和桑景云在江来眼里,是善良还好欺负的人,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这地方多好啊!墙砌得那么厚,门窗那么密实,住在里面肯定一点风都吹不着。
这谭少爷,竟然还免费给他们喝粥!
江来从未见过这样的冤大头,他带着手底下的小乞丐,喜滋滋地住下。
钱表姑也搬去孤儿院,住进了厨房。
孤儿院的厨房很大,晚上做过饭后,还能留下余温,睡在里面要说多么舒服,那肯定是没有的,但对钱表姑来说,已经非常好。
甚至比她以前那个四面漏风的家要好很多。
桑景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挖井,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就见谭峥泓从外面进来。
谭峥泓穿着貂皮大衣,约莫是觉得热了,大衣的扣子没有扣上。
“桑小姐。”看到桑景云,谭峥泓立刻朝着桑景云跑过去。
这么冷的天,他坚持每天来孤儿院这边,就是为了能教桑景云英文。
“谭少。”桑景云笑着跟谭峥泓打招呼。
挖井这件事,他们两个都是不懂的,也就没有多看,而是进了屋。
桑景云跟着谭峥泓,开始读谭峥泓找来的英文课本上的文章。
等学会一篇,她就小声在旁边背诵,至于谭峥泓,他拿出账本,开始算接下来要买的东西。
谭峥泓决定建孤儿院后,就捐出两千银元,再加上其他人的捐款大概一千银元,合在一起,在钱庄开了一个孤儿院的账户。
建孤儿院所用的建筑材料,谭峥泓都是从这个账户拿钱买的,但从棚户区雇佣小工、给小工提供伙食、请人灭钉螺、给江来他们做衣服等零零碎碎的支出,都是他自掏腰包,没花孤儿院账户里的钱。
他自己的钱,怎么拿来发善心都行,孤儿院的钱,却不能乱花。
不过,孤儿院想要运行下去,不可能一直让他垫钱,谭峥泓已经说动了几个商人,等孤儿院筹备工作全部完成后,他们会算出孤儿院所需开销,然后每月固定捐钱,维持孤儿院的运行。
这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谭峥泓正在算给孤儿院的孩子准备床铺等,需要多少钱。
“床可以买木头让人打,打最简单的就行,有了床铺,还需要购买草席、铺盖、碗筷……”
谭峥泓埋头苦算。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眼,觉得他算得有点慢,就道:“我帮你算?”
谭峥泓一愣。
桑景云道:“我算东西,应该比你快。”
桑景云出生在九十年代初,她小时候,学校会教珠算。
她上辈子就会用算盘,这辈子的原主,算盘更是用得熟练。
此外,桑景云的口算、心算和列竖式计算,也学得很好。
反倒是谭峥泓,他自幼上的,都是洋人的学校,虽然也学了算数,但算账很慢。
桑景云拿过谭峥泓写的账本和算盘,就开始拨算盘:“草席每条35个铜元,购入80条共计2800个铜元……”
从草席到做床铺的木料,从做衣服的布料到布鞋,还有粮食等等,桑景云一样样算,很快便算出大概需要多少钱。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飞快地拨算盘,忍不住道:“桑小姐,你的算盘,拨得跟我爹一样快。”
他爹他外公都会用算盘,但他以前忙着在西式学堂读书,不曾学过。
“我爷爷教的,”桑景云笑了笑,又道,“孤儿院的开销,当真不少。”
谭峥泓点点头:“这个孤儿院,我打算先收容八十个孩子,往后看情况增加一些。”
“确实该慢慢来。”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聊,见谭峥泓已经写好孤儿院的章程,也就放下心来。
这孤儿院占地不过一亩多点,并不大,能收容的孤儿有限。
他们是不可能帮到上海所有的孤儿的,只能帮到一小部分。
但能帮到人就好。
聊过之后,桑景云拿出英文课本,将自己之前学的课文背给谭峥泓听,又让谭峥泓教后面的课文。
谭峥泓有一个怀表。
他是八点道孤儿院的,学到十点,两人就去见了江来他们,教这些孩子认识阿拉伯数字,让他们学十以内的加减法。
江来年纪大,脑子也灵活,以前还会算一算开销,因而一教就会,但别的孩子,尤其是那几个年纪小的,掰着手指头怎么都算不明白。
桑景云也不恼,一点点慢慢教。
她也不要求这些孩子学得多好,只希望他们能学点东西,脑子灵活一些。
学到中午,这些孩子就跟小工们一起吃饭。
他们一般早晚喝粥,中午吃米饭,菜很简单,比如今天中午的菜,就是海带豆腐汤。
很普通的菜,但江来他们吃得很高兴,还对着谭峥泓唱歌,祝谭峥泓财源滚滚。
这让谭峥泓去桑家吃大鱼大肉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他也知道,他不可能供孤儿院的孩子吃肉,这年头,普通农民一年下来,都是吃不上几次肉的。
吃过饭,桑景云跟谭峥泓说了自己明天要去租界,不能跟他学英文的事情。
谭峥泓闻言有些失落,随即道:“既如此,那我明日就不过来了,我家中也有一些事情要处理。”
他天天往租界跑,很久没有去学国文,他的国文老师,已经差人找过他几次。
不过他觉得他现如今,已经可以不学国文。
近来他在孤儿院这边待着,时常跟桑景云和那些孤儿交流,不仅北京话越说越好,就连吴语,也能听懂很多。
他欠缺的,是阅读文言文的能力,但他将来不学文,这方面有所欠缺,关系不大。
这日下午,桑景云写了一点《双面魔君》的番外。
这番外是专门给出书版写的,她打算下周再给洪永祥。
第二天是周日。
一大早,桑景云就跟着大部队出了门。
真的是大部队,这次去县城的,除了她以外,还有桑景英、桑景雄、桑钱氏、钱表姑和一个保镖。
一行人来到县城后,就分头行动。
桑景云和桑景英先去洪掌柜那里拿了洪玥画好的稿件,又拿着昨日桑学文做的黄豆炖猪肉去看了阿兰奶奶,然后一起坐电车去租界。
桑景云已经连着几周没来找洪永祥,但开门的大爷一看到她就认出来,然后扬声喊“洪永祥”。
洪永祥出来,瞧见桑景云很高兴:“我就知道,你们该到了。”
“洪先生,《双面魔君》我已写完,结尾在这里,除《双面魔君》外,我新书的开头,这次也带了来,还有我弟弟编写的《水浒传》和阿玥画的画……”桑景云一样样拿给洪永祥。
东西真的很多,洪永祥将那些纸张拿好,听桑景云说她写了新书,好奇地问:“你新书叫什么?写了什么?”
桑景云道:“我写的新书叫《真假千金》,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
她这书,若是放现代,其实是非常普通的,看多了网文的读者,甚至可能懒得点开。
但在这个时代,应该会受女读者的喜爱?

洪永祥听桑景云说她的新书, 写的是情情爱爱的东西,有些失望。
《双面魔君》这书,给了他太多惊喜, 以至于他对桑景云的新书,有过高的期待。
但仔细想想, 桑景云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她能写出《双面魔君》, 应该是阴差阳错,之后写不出同样的作品很正常。
现如今, 她写一部描写情爱的小说, 并不奇怪。
更何况, 上海卖得最好的小说,本就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写一部这样的小说也挺好, 如今的人都喜欢看。”洪永祥笑着鼓励桑景云。
现如今, 中国识字的女子加起来都没多少,桑景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能写出一部小说, 就已经超越世间绝大多数人。
桑景云也笑了笑。
确实, 普通人更喜欢看的,还是通俗文学。
民国时期,最出名,书卖得最好的作家是张恨水。老舍先生就曾说过:“在国内, 张恨水是唯一一个男女老少都知道的作家。”
桑景云并未在租界多留, 跟洪永祥聊过之后, 便离开租界,回了上海县城。
洪永祥目送桑景云离开,想到自己今日的工作都已完成, 就将那些稿件用篮子装了,去找费中绪。
只是,等他来到南城书局,却得知费中绪不在。
昨晚是费中绪值班,他今天不用上班。
洪永祥得知此事,绕路前往费中绪住处。
费中绪昨日后半夜才回家,惊叹肯定会睡得晚一些,但此刻,应该已经醒来。
也是巧了,洪永祥刚到费中绪家门口,便遇到出来买吃食的费中绪。
“你来送稿件?”费中绪看到洪永祥,眼睛一亮。
洪永祥道:“对,我来送稿件,《双面魔君》已经完结,桑小姐还给了我新书开头。”
费中绪闻言很是高兴:“走,我们去买些吃食,然后回我家中,一起看书。”
《双面魔君》竟然已经完结,他现下,迫不及待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
洪永祥还未吃午饭,对费中绪的提议欣然应允。
两人一起去买了几个包子,就来到洪永祥家中。
他们先看《双面魔君》。
《双面魔君》的结尾,是张四爷率领的“正道”和魔教高手,展开了一场大战。
双方两败俱伤之时,孟佑带人来了个渔翁得利。
自此,天下太平。
洪永祥感叹:“这个结局,当真出人意料。”
费中绪也道:“若非知道你不会骗我,我很难相信这部小说,是一个十多岁的女子所写。孟佑心怀苍生,跟时下某些只知为自己牟利的掌权者截然不同。”
“确实如此。”洪永祥道。
很少有小说,会关注底层百姓的困苦,别的武侠小说,写的都是高手间的打打杀杀。
但孟佑的心愿,竟是要管控整个武林,以免武林人士欺压百姓,让百姓可以幸福生活。
这眼界,不像是来自一个年轻女子的。
两人沉思许久,回味由这部小说带来的震撼。
费中绪道:“最初,我骗《新小说报》主编,说这书是一位进步人士所写时,他并不全然相信,但如今,他已经深信不疑,等这个结尾出来,外面的人,应该也都会这么认为。”
洪永祥也觉得如此。
费中绪又道:“怪不得桑小姐拒绝我,我到不了她这境界,对了,桑小姐的新书是什么?”
洪永祥道:“她说新书是写情爱的。”
“她为何不继续写武侠小说?现如今,她刚积攒了一批看武侠小说的读者,若不将这些读者维持住,着实可惜。”
洪永祥也觉得可惜,但还是道:“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比武侠小说更受人欢迎。”
费中绪道:“确实,但写情爱的小说,我不爱看。快意恩仇,才是男子该看的。”
说话间,两人翻开《真假千金》的稿件。
看了没多久,费中绪就道:“洪永祥,这叫写情爱的小说?!”
洪永祥也深吸一口气。
桑景云为何会觉得,这是一部写情爱的小说?
这书开篇,写的是金老板去乡下,但很快,金小花便出场。
他们立刻就意识到,故事的主角是金小花。
而金小花的言行,着实惊人!
虽然从清末开始,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解放女性,但进展并不顺利。
比如裹脚,哪怕早已禁止裹脚,一些偏远地区,依然有人给女子裹脚,因为他们觉得,不裹脚的女子,会嫁不出去。
上海算好的,但也只有年轻女子没有受这份罪,那些年纪大一些的女性,都是裹脚的,洪永祥的大嫂,就是一双小脚。
都说要放脚,但裹脚多年的成年女性,脚骨早已折断变形,即便不再缠着脚,变形的脚也回不到正常形态。
如今的西医医院,有专门的放足手术,可以将变形的脚骨与肉分离开,再把变形的脚骨拉直,拼凑出正常的脚掌模样。
但这并不能一次将全部脚趾恢复,因此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才能让脚恢复,因为现如今医疗水平有限,抗生素尚未被研发出来,这样的手术还有很大危险,接受手术的人若是不幸感染,可能会失去生命。
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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