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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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英吃完自己那碗米饭还没饱,也拿了几块南瓜啃。
桑景云见了,暗暗叹气。
希望今天一切顺利,她一天下来,即便只能挣十个铜板,一个月也有三百个铜板。
这虽不能改变她家情况,但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收入,却也能让他们把日子过下去。
吃过饭,桑景云和桑景英再次往县城走。
那珐琅班的考试还要过几天,这几天,桑景云打算让桑景英每天跟她一起去县城,到时候她帮人代写书信,桑景英就去跟同学打听一下,看珐琅班都考什么。
桑景云今天依旧浑身疼,但已经去过两次县城,知道自己的身体撑得住,她走得也就比一开始快上许多。
他们到县城的时候,约莫早上七点半。
县城的早市已经散了,各色店铺陆续开张,洪兴纸号就开了。
让桑景云惊讶的是,竟然已经有两个要写书信的人在店铺门口等着。
洪掌柜瞧见桑景云,对那两人开口:“这是我侄女儿,今日就由她给你们写信。”
洪掌柜这纸店的大门很宽敞,一边是他的柜台,另一边他收拾出来,放上书桌凳子,用来给桑景云写书信。
桑景云在桌子后面坐下,便问那两个早早来这儿排队的人:“你们谁先写?要写什么?”
这两人她瞧着有些面熟,应该是昨日打过照面的。
其中那个年纪大的上前,让桑景云帮忙写信。
桑景云拿了钢笔和纸,跟他解释:“我们写满一页信纸,收两个铜板,你让我帮忙写信,可以先将要紧事说出来写上,后面有空的,就写些别的。”
两个铜板代写一页信纸,纸笔由洪掌柜提供,书写由桑景云来,两人对半分钱。
一页纸若是写满,也要写个两三百字,还需要跟来写信的人交流,费时又费力,桑景云这赚的,也是个辛苦钱。
但她再辛苦,也比在码头扛货,比去工厂当工人来得轻松。
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连连点头,然后磕磕绊绊地说了他要写的信的内容。
他不久前,托人往家里送去他省吃俭用攒下的十个银元,他想知道家里人收到没有。
这人语言表达能力不太行,将要写的内容,说得七零八落的,桑景云听完,琢磨了一下,才动笔帮他写。
她上辈子是个网文写手,有时候一天要写一万字,现在只是写封两三百字的信,自然手到擒来。
只是这时候的繁体字写起来麻烦,有些花时间。
桑景云很快写完重要内容,又问了这人一些问题,然后帮他添上自己的近况,和对家人的问候。
这时还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只有句读,“句”就是句号,用在完整意思表达结束的地方,“读”则是一个像顿号的点,用在停顿的地方。
桑景云不习惯用这个,干脆用了现代标点,反正这时候,已经有读书人开始用国外传入的标点了,只是还不规范。
若是让桑景云写毛笔字,她是写不好的,钢笔字却不同。
上辈子为了考试卷面好看,她专门练过硬笔书法的,写的字不说多么好看,至少整整齐齐。
写完,桑景云对那个请她写信的人道:“我把信念一遍给你听,要是有哪里不对,我给你改。”
说完,桑景云就将那封信念了一遍。
她到底是现代人,写的都是大白话,因而那两个找她代写书信的,都能听懂。
那年长的男人听完,喜形于色:“就是这样的,就要这样的。”
他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铜板放在桌角,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信,还连连开口:“写得真好,真好。”
说完,他又问:“有信封吗?”
桑景云知道店里有卖信封:“有,你买了信封,我可以帮你写上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
此时在上海,有邮局和邮政代办所帮忙寄信,不过寄信的速度很慢,偏远点的地方还寄不到,遗失信件也常见。
另外还有一些私人的送信服务,价格贵的比邮局保险,价格便宜的,连邮局都不如。
最后就是找老乡帮忙送信了,这人之前,就找老乡送了十个银元回去,这次写信,也是想要问问家里人收到没有。
听桑景云这么说,年长男子花一个铜板,从洪掌柜手上买了一个信封,又拿到桑景云面前,取出一张纸条,让桑景云照着帮他写地址。
桑景云帮他写完,这才问第二个人要写什么,继续忙碌起来,而这时,已经有其他想要写信的人来排队了。
桑景云本以为,自己头一天开张,请她写信的人不会多,然而她想错了,来的人挺多的。
她都有些惊讶了,中间去洪掌柜那边讨水喝的时候,就忍不住道:“人怎么这么多?我都没个空闲。”
帮人写信需要问清要写的东西,这时候的人说方言表达能力还一般,以至于她写一封信,差不多要花半个小时,也就一直有人在等。
桑景云算是知道,庙会上那些代写书信的摊子旁边,为什么总有很多人围着了。
“你写信便宜,写得好,还愿意给他们念一遍,找你写信的人自然多。”洪掌柜笑道。
这年头,找认识的读书人写封信,送几个鸡蛋就行,但眼下,鸡蛋要一个铜板一枚,算下来比找桑景云写信更贵。
若是不认识那读书人,直接上门找人写信,那写一封信,少说也要花五个铜板。
一些有抽大烟的读书人,还会狮子大开口。
桑景云收费便宜就算了,她写的信还好懂。
桑景云给人念信,洪掌柜也是能听到的,那信是用大白话写的,虽然这样的信没文采,但对不识字的人来说,这才是好的。
原来如此。
桑景云看了看排队的人,觉得自己可能写不完,对桑景英道:“景英,你帮我一道写吧。”
她手都写酸了,而且这样子下去,写到天黑她都写不完。
既如此,抓个壮丁帮她写吧。
桑景英一直在看桑景云写信,早已跃跃欲试,闻言搬了个凳子坐在桑景云旁边,跟桑景云一起帮人写。
他年纪小,只读完小学,要让他写文采斐然的文章他写不了,但这样大白话的信,还是能写的。
一上午过去,桑景云写了八封信,桑景英写了四封,两人加起来,共赚了十二个铜板。
钱挺少的,但桑景云已经很满意了。
她拿出四个铜板,正打算让桑景英去买两碗阳春面当午饭,洪掌柜就招呼他们:“我家下人来送饭了,我让他们准备了你们的饭菜,你们与我一道吃吧。”
桑景云连忙道谢:“多谢洪掌柜。”
在柜台边坐下,看到洪家下人摆出来的饭菜,桑景云有些感动。
桌上有鱼有肉,这是她穿越以来,吃的最丰盛的一顿饭。
第10章 银角子
洪兴纸号现在的生意,远不如以前好,但他们的铺子是自家的,不需要租金,也就不至于亏钱。
他们家在乡下,还有一百多亩地,更有前面时代积攒的诸多银子。
洪家不缺钱,伙食也就不差,洪掌柜今日的午饭,是千张结烧肉、蒸咸鱼、韭菜心炒豆干,和冬瓜海带肉丝汤。
两个荤菜的量很大,米饭也装了一桶,确实是准备了桑景云姐弟的饭菜。
洪掌柜不仅招呼桑景云和桑景英跟他一道吃,还招呼那个在店里帮忙的学徒一起吃。
这学徒跟洪家沾亲带故,有点亲戚关系。
坐在柜台旁,见洪掌柜已经开吃,桑景云也动了筷子。
她这身体的原主不爱吃肉,但她是个无肉不欢的,如今清汤寡水吃了好几天,更是馋肉。
夹起五花肉咬了一口,桑景云赞叹:“洪掌柜,你家厨子的手艺真不错。”
洪掌柜笑起来:“你和你弟弟都瘦,多吃点。”
“那我就不客气了。”桑景云笑道。
桑景云早上吃的虽然是白饭,但一碗白饭两勺鸡蛋羹加上没油水的咸菜,并不顶饿,她早已饥肠辘辘,此时也就吃得很香。
桑景英更不用说。
他肠胃好,早上又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并一些南瓜,才走到县城,就已经觉得肚子空空。
桑景英不好意思吃肉,就着咸鱼三两口吃完一碗米饭,见桶里还剩很多米饭,才又盛了一碗。
“你正在长身体,多吃点肉,我吃不完。”洪掌柜对桑景英道。
他的孙辈,有几个跟桑景英差不多年纪,但没有哪个像桑景英这般瘦。
“谢谢。”桑景英低声开口。
桑景云和桑景英,在洪掌柜的劝说下,都吃了两三块肉,到最后已经肚皮滚圆。
吃完,桑景云对洪掌柜道:“洪掌柜,多谢招待,不过往后,就不用准备我们的饭菜了,我们不能一直白吃白喝。”
这顿饭她也就吃了,但她不能厚着脸皮天天蹭饭。
这个时代,人们的收入普遍不高,食物的价格却不便宜。
她和桑景英吃的这一顿,能花光他们上午赚的钱。
洪掌柜道:“怎么就白吃白喝了?你们在这里帮人写信,我这店铺的生意都好了不少,请你们吃个饭不算什么。”
洪掌柜昨日,就跟家里人说过,让他们往后多准备点饭菜,他中午要留桑景云和桑景英吃饭。
他家不缺这点钱,就当他同情这两个孩子。
而今天,桑景云的做法,愈发让他觉得自己做得对。
他请吃饭,桑景云大大方方吃了,不像某些人,因为自尊心过强,把他的好意当成侮辱。
接着,桑景云又拒绝了他的接济,不愿意占他的便宜。
桑景云面对那些卖苦力的人,还一点不嫌弃,不骄不躁帮人写信。
如今时代不同了,这样的人,即便是女子,将来也能有出息。
此外,桑景英的表现也不差,他稳重懂事,一看就是能撑起一个家的,像极了年轻时的桑元善。
这桑家,也就那个桑学文是个一无是处的。
这样的两个孩子,自己帮一帮,留个人情,将来或许能得利。
即便是现在,他收留桑元善的孙子孙女,这县城那些生意人,也必然会觉得他厚道,愿意与他做生意。
关键是,他并没有亏钱。
桑景云写一封信,便要给他一个铜板,一天下来,他少说能入账二十个铜板。
纸张和墨水的花销最多几个铜板,他还多卖了一些信封,算下来,他是赚了的。
桑景云道:“洪掌柜,店里也不过多卖了些信封……”
“我今年已经六十有二,能当你爷爷,你叫我一声洪爷爷吧。”洪掌柜道。
桑景云叫了一声:“洪爷爷。”
“小丫头,你都喊爷爷了,我请你吃顿饭又算什么?我家吃的,又不是山珍海味。”洪掌柜说完这话,又提起以前跟桑元善的交情,劝桑景云在他这里吃饭。
洪掌柜是在生意场上混迹数十年的人,话说得非常漂亮,桑景云考虑过后,答应下来。
她确实需要吃点好的养身体。
至于洪掌柜的帮助,她会记在心里,回头想想要怎么回报。
他们吃饭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了,蹲在门口等着桑景云给他们写信。
桑景云也不耽搁,回去继续帮人写。
上午她刚开始写信,不熟悉,写得比较慢,下午应该能快点。
一天下来,她少说能赚二十个铜板。
那一个月,就是六百个铜板,差不多四五个银元。
如今是民国初年,银元价值比民国中后期高,现在县城的店铺,招个掌柜一个月薪水是八元,做抄写员之类的普通工作,一个月薪水只有四五元。
不过等十年后,到1926年,物价就翻倍了,薪水也会涨。
当然这是上海的物价,在偏远地区,银元的购买力很惊人。
此时通讯不便,交通也不方便,大家出门办事都趁早,因此到下午两三点,就没有大老远来找桑景云写信的人了。
倒是有一些住在县城的人,过来找桑景云帮忙写信。
桑景云态度好,写完信还会给人读一遍,不像有些读书人,他们拿着钱去请他们帮忙写信,多说几句人家就嫌弃,写完了他们都不知道信上写的东西是对是错。
“我还要再写点,你只管帮我写,写完了我给你算钱。”一个中年妇人说完,又絮絮叨叨开始说家里的事情,让桑景云全都写上去。
这妇人在县城码头附近经营着一个茶水铺,赚的不多,但生活也算宽裕,多花几个铜板给在外地求学的儿子写信,对她来说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也求之不得,这大婶不愧是做生意的,特别会说,桑景云都不用帮她组织语言,直接将她说的写上去就行,这钱赚得很轻松。
这大婶说了许多,一口气让桑景云写了四张信纸,足足有一千多字,她还买了一个信封,让桑景云写好收信地址。
等拿到信,她喜滋滋地给了桑景云一个银角子:“这钱给你,不用找了。”
“这太多了。”桑景云道,这银角子,大概值十二三个铜板。
那大婶道:“不多,我以前找人写信,人家收得更多,还不乐意按照我说的写,而且我们都是老相识了,你小时候,你爷爷常抱着你,到我铺子里喝茶。”
这大婶说完就走。
桑景云目送她离开,知道她这么做,应该是想帮衬自己。
下午,除了这大婶的信,桑景云还写了十封信,桑景英写的信要少点,也写了七封,加起来十七个铜板,加上上午赚的,一共二十九个铜板。
大婶的这封信用了四张信纸一个信封,要给洪掌柜五个铜板,他们这一天,也就挣了一个银角子,外加二十四个铜板。
这钱不算少,桑景英眼睛都亮了:“姐,我不去考珐琅班了,以后跟你一道代写书信吧。”
桑景云哭笑不得:“你还是去考珐琅班吧,将来说不定还能开个珐琅厂。”
学了做搪瓷的技术,总归有点用处,当然,若是桑景英去试过之后,发现自己不想做这个,她也会想法子帮桑景英找个别的工作,或者送他继续上学。
至于代写书信,代写书信没有前途,不是长久之计,即便是她自己,过些日子也是要另寻出路的。
时间不早,桑景云就跟洪掌柜告辞,准备回家。
“你们稍等。”洪掌柜拿出一叠裁剪好的牛皮纸:“铺子里的信封不够卖了,我打算请人帮忙糊信封,这活儿你们可要做?”
糊一百个信封,给一个铜板,这钱不多,但因为信封是裁剪好的,糊起来不难,所以价格也算合适。
桑景云欣然接受了这个工作,拿走了够糊三百个信封的纸。
虽然只能赚三个铜板,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
更何况此时的铜板,购买力尚可,三个铜板已经能让他们家,吃到还算不错的菜肴。
桑景云带着桑景英直奔海货店,花一个铜板买了一块咸鱼,又花一个铜板,买下一条干海带。
在县城,一个鸡蛋就要一个铜板,巴掌大沉甸甸的一块咸鱼,也卖一个铜板,在桑景云看来,买咸鱼极为划算。
海带也便宜,一条干海带泡开有很多,可以吃很多顿。
桑景云还想买点豆腐,一个铜板能买一斤半豆腐,豆制品营养也好。
但如今天气热,豆腐不好保存,因而豆腐店只在上午出售豆腐,下午是买不到豆腐的。
回家时,桑景云走得极快,唯恐天黑前不能到家,同时也跟桑景英商量,让他跟家里汇报时,只说今天赚了二十个铜板:“景英,我怕爹知道我们赚得多,又起了买大烟的心思……那银角子我们悄悄给奶奶,不告诉其他人。”
桑景英觉得有道理,答应下来。
第11章 小胖子
大约是中午吃得好,有力气,桑景云今儿个走得很快,不到一小时,就和桑景英一道,走了五公里的路回到家。
他们到家时,天已经暗了,桑钱氏在家门口等着。
看到他们,桑钱氏松了一口气,又招呼他们:“阿云阿英,快进来,可以吃饭了。”
早上吃的是干饭,晚上吃的却还是南瓜粥,为了省柴火,这粥煮的并不粘稠,南瓜也没煮烂。
桑钱氏给几个孩子盛的主要是米粥,轮到桑学文,却是满满的一碗南瓜。
桑学文也不敢说什么,默默吃着。
吃饭的时候,桑景云把买了咸鱼海带之后,剩下的二十二个铜板拿出来,跟桑钱氏说了自己今天和桑景英一起帮人写信的事情。
“我跟景英今天写了一天的信,手都疼了。”桑景云张开自己没什么肉的手。
她这身体,虽说读过书也认字,但从未一天写那么多字。
这会儿,她的手非常疼。
桑景云并不是做了好事不留名的,自然要跟家里人说说这情况,免得家里人觉得她赚钱简单。
桑钱氏、桑学文还有陆盈都一脸心疼,桑钱氏道:“阿云,等下奶奶给你揉一揉。”
“谢谢奶奶,奶奶,我买了点咸鱼海带回来,明日你再去买点豆腐,以后家里可以吃好一点。”桑景云道。
他们家这半年,日子过得比河对岸贫民窟的人好,但没好多少,一个月也不见得能吃一回肉,跟以前差距很大。
这段时间家里吃的鸡蛋,还是桑元善办丧事时剩下的。
“好。”桑钱氏答应下来,眼瞅着几个孙辈越来越瘦,她也心疼。
吃过饭,桑景云道:“奶奶,你帮我打个水吧。我想擦洗下身体,但没力气打水。”
他们家现在用的盆是木盆,非常重,打了水就更重了,她很勉强才能拿动。
“阿云你去屋里歇着,奶奶给你打水。”桑钱氏起身,急急忙忙去打热水。
桑景云应了一声,回到她跟桑钱氏一起住的屋子。
她刚歇了一会儿,桑钱氏就端着一盆水进来。
桑景云从怀里拿出那个银角子给桑钱氏,说了说这银角子的来历,又道:“奶奶,这银子你存起来,留着交房租吧。”
桑钱氏红着眼眶接了:“你这一天,写了多少字啊?”
“也没多少,奶奶,我擦擦身体就睡了。”桑景云开口。
桑景云要擦洗,桑钱氏就先出去了。
桑景云关了门,这才开始擦洗身体。
这个时代的条件是真的不好,比如他们租住的这房子,是没有浴室的,洗澡要么在前面水井边露天洗,要么在屋里擦洗。
至于上厕所,屋里有马桶,屋后挨着院墙,还有个茅坑。
所谓茅坑,其实是一口半埋在地里,上面做了个木架子的大缸,非常简陋。
好在桑钱氏爱干净,每天都会把家里清理一遍,至少不会让马桶和茅坑里生出蛆虫。
擦洗好,又泡了泡脚,桑景云打开门去倒水。
外面八仙桌上点了盏油灯,桑学文正在灯下,用洪掌柜给的糨糊和牛纸皮糊信封。
他糊得很慢,但活儿干得非常细致,把信封糊得很服帖。
桑钱氏跟他一起糊:“我们要快些糊好,糊完了,能换三个铜板。”
桑学文应了一声,眼眶有点红。
他以前出门,会有下人背着个褡裢,里面放上几斤铜板和一二十个银元,跟在他后面帮他付账。
当时他看到乞丐扔的铜板都不止三个,现在竟然要为了三个铜板,糊三百个信封。
他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三个铜板能买三斤糙米,煮成粥够他们全家吃一天。
桑景云看了一眼,就回去睡觉了。
她真的很累,也怕休息不够,自己会生病。
在现代生病发烧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没有抗生素,退烧药也是天价的时代,却可能丢了性命。
桑景云这一夜依旧睡得不太安稳,醒了两次,但因为睡的时间久,第二天起来的时候,状态还不错。
今天早上,桑钱氏做了干饭,还把咸鱼蒸上了。
一个铜板买的咸鱼并不大,但每个人也能分一块,这鱼很咸,还非常下饭。
桑景雄吃得很开心:“奶奶,咸鱼真好吃!”
桑景云看了他一眼,觉得要是连着吃好几天咸鱼,他肯定又要吃不下。
这很正常,桑景雄才十岁,之前还一直锦衣玉食,对如今的生活,他一直不习惯。
桑景云就着咸鱼和咸菜吃了一碗米饭,然后和桑景英一起,又一次往镇上走。
他们到洪掌柜那里的时候时间还早,但已经有十来个人在排队等着他们写信,说是工友推荐的。
现在的人,起得是真早。
这人数让桑景云有些惊讶,怕自己写不完。
她也不耽搁,坐下就开始写。
幸好,之后虽然时不时有人来,但人不是特别多,毕竟这些工人想要请假,也没那么容易,而且不是人人都要写信的。
有昨天的经验在,桑景云写信的速度,还又快了一些,一小时能写三封信。
像昨天那位大婶一样,一口气让她写一千多字的信的人还是少数,大部分人找她写信,也就是报个平安,问候一下家里,真没多少字。
桑景云一上午写了十一封信,桑景英也写了九封,这时,洪家的下人来送饭了。
来送饭的是个中年男人,他一手拎了个大饭盒,一手拎了个饭桶,后面还跟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
这孩子比桑景云矮一个头,长得白白胖胖,瞧着很讨喜,看到洪掌柜就喊爷爷。
洪掌柜一口一个“乖孙子”,喜爱之情溢于言表,而这个男孩,在跟洪掌柜打过招呼之后,眼睛就眨也不眨地看着桑景云和桑景英,满眼好奇。
桑景云估摸着,洪掌柜在家提到了自己和桑景英,这孩子是专门来看他们的。
桑景云知道洪掌柜对自己友善,有利益上的考量,而她之前找上洪掌柜,其实也是想跟洪掌柜拉上关系。
现在瞧见洪掌柜的孙子盯着自己,她朝着对方笑了笑。
小胖子有些不好意思,躲到洪掌柜的柜台后面。
这小胖子还没吃饭,今天中午一起吃饭的人,就又多了一个。
吃饭的时候,洪掌柜对着桑景云道:“我家这孩子已经上完小学,打算去考民立中学,最近他有空闲,会在店里帮忙。”
这时候的小学分初小和高小,高小毕业后,可以去考中学。
一般读完小学要六年,但国文和算数考九十分以上可以跳级,这小胖子入学早,平日在家还有长辈教导国文,也就跳了两级,跟桑景英一样,已经小学毕业。
桑景英打算去考的中学,是半工半读的职业学校,他去读民立中学,却是专门教授文化知识的。
民立中学四年制,读书期间,成绩好同样可以跳级,读完就能去考大学。
桑景云道:“洪爷爷,你家孩子小小年纪就小学毕业,当真聪明。”
洪掌柜高兴地笑起来,小胖子瞅了桑景云一眼,害羞地低下头。
今天洪家吃梅干菜烧肉、丝瓜炒蛋、炒土豆丝,还有个鸡汤。
那鸡汤很清淡,应该是一只鸡煮了一大锅做的,里面还放了切得细细的笋干和切开的香菇。
小胖子别看小,胃口跟桑景英一样好,特别能吃,他忙着吃饭的时候,洪掌柜说了些他的事情。
桑景云也算是弄明白了情况。
这小胖子一直被洪家人拘着读书,性格有些内向,洪掌柜让他来铺子里,是想让他多见见人,跟他们姐弟学习一下。
洪掌柜还说他们若是忙不过来,可以让小胖子代劳。
这明显就是想要历练一下小胖子。
原主年幼时,桑元善就曾把原主带到铺子里历练。
第12章 小人书
“洪爷爷,你让阿旭搬个椅子坐在景英旁边,让他看看景英是如何帮人写信的。”桑景云给洪掌柜出主意。
洪掌柜主要是想让孙子看看外面的世界,开阔眼界,因而不需要他们教什么,让这孩子听一听那些想要写信的人的诉说,了解一下底层百姓的悲欢离合,也就够了。
“我就是这般打算的,我多给你们准备个桌子,今天先让他学一学,等明儿个,可以让他也跟着写一写,赚了钱归你们。”
“洪掌柜,他赚了钱那就是他自己的零花,怎么好给我们?”桑景云哭笑不得。
洪掌柜笑眯眯的:“等他写完一封信,一个铜板是他的零花,另一个,就当是他跟着你们学写信出的拜师费。”
“这写信哪用得着学?更不需要拜师费。”
“要的,现在不都喊着要写白话?我看你白话写得极好,正好让他跟着学一学。”洪掌柜挥挥手:“快去忙吧,这事儿我已经定了,不会为你改主意。”
洪掌柜这么做,是为了避免自家孩子抢桑景云和桑景英的生意。
他家孩子不缺这几个铜板,桑家如今的情况,却着实艰难。
当然他这么做,并不亏。
他家孩子在他这里帮人撰写书信,不仅能练国文,还能知晓外界情况,何乐而不为?总比让这孩子每日去找同学玩好。
洪掌柜的这个孙子叫洪旭,是他家老大生了两个女儿之后才得的,这孩子聪明懂事,家里人对他就有些惯着,以至于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对钱财也没概念。
洪掌柜原本没当回事,见过桑景云姐弟后,却想起了桑学文。
于是,他关心了一下洪旭的情况,这一关心,他才知晓洪旭近来时常跟一个同学一起玩。
这本没什么,但洪旭那同学的父亲抽大烟。
洪掌柜担心自家孙子染上恶习,干脆就把洪旭叫到铺子里,放眼皮子底下看着。
等回了家,他还要用桑学文的经历,教导一番洪旭,务必让这孩子远离大烟。
洪掌柜让铺子里的学徒从后头搬出来一张长条桌子,让桑景英和洪旭坐在一起。
他还找了一叠草纸,用布裹了做成个垫子,帮洪旭垫高椅子,又给了洪旭纸笔,让他学着写一写。
于是,小胖子就坐在了高高的椅子上,悬空的小脚荡来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