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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民国by决绝

2023最新网址 fushuwang.top  录入时间:03-17

脚变成这么个样子,还一点不好看,走路也不方便……总之,作为一个普通男人,洪掌柜不喜欢裹脚。
束胸他也不喜欢。
现在看到束胸有这么多危害……
洪掌柜回到家,就开始给家里人读文章,读完还道:“咱们家以后,就不要束胸了。我有个姐姐,得的就是文章里说的胸瘤,她胸上长了瘤子,没多久就去世了。”
他们家的女人身形都丰满,他那个姐姐怕被人说闲话,就一直束胸。
她得病时,年纪已经不小,有四十多岁,也就不像小姑娘一样害羞。
她告诉家里人,说她胸口长了个东西,那胸越来越大都缠不住了……当时他们不知道原因,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伤了胸,得了病!
洪玥听完眼睛一亮。
她不想束胸!
有了爷爷这话,她往后终于可以松快一些!
虽然这个东兴总是针对她景云姐,但这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想到这里,洪玥又忍不住腹诽起来。
这个东兴,都不调查一下事情的真相就胡乱说别人不好,实在不应该!
《真假千金》确实没写束胸的事情,但这大概率是因为,桑景云不知道女子长大了都要束胸。
她以前,就不知道女子还要束胸,直到昨天她母亲让她束胸。
束胸着实让人难受,她不知道别人如何想,反正她往后,是不愿意束胸的。
洪玥感激自己的爷爷,洪母却觉得自己的公爹不知羞。
这些东西,怎么能在她们这些女子面前说?
而且她束胸多年,也没见得病,想来那种种危害,都是东兴瞎说的。
她女儿不能不束胸,若是不束胸,会让人觉得她女儿不正经。
租界一栋宅子里,牡丹也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因为东兴指责云景一事,牡丹对东兴极为不满。
她今日看东兴的文章,本也是想找点东兴的错处,好骂东兴。
但等文章看完,她却不得不承认,东兴说得有几分道理。
她们这些风尘女子,平日里是不束胸的。
普通女子束胸是因为怕别人觉得她们放浪,风尘女子不用担心这个,自然不用束胸。
而按照她的经验,那些男人很喜欢她凹凸有致的身材。
所以,他们干的这叫什么事情?让家里的妻女束胸,然后又追捧她们妙曼的身材?
这样的男人,着实让人恶心。
牡丹突然对东兴有了些许好感,紧跟着又惭愧起来。
云景先生多好!她不该对一个针对云景先生的人有好感。
第二天是星期一。
现如今,上海的天已经亮得很早。
陆盈和桑景丽背着书包去学校上学的时候,阳光已经洒满大地。
桑景云一直都很重视身体锻炼,时不时会在房间里活动一下,但这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她也会去外面散散步。
她刚穿来时,这具身体又瘦又小,如今胖了许多,身体也开始发育。
她要是生在古板点的家庭,这会儿家里的女性长辈,就要给她束胸了!
桑家人比较好拿捏,真不错。
桑景云叫上谭峥泓,和谭峥泓一起出去逛街。
她长高了,身高超过一米六,比此时一些男人都要高,让她惊讶的是,谭峥泓竟然也长高了一点。
身高超过一米八的谭峥泓,在民国南方的街头,当真是鹤立鸡群。
桑景云独自出门容易遇到麻烦,但带着谭峥泓出门,就很安全了。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小少爷,没人会去得罪他。
两人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南城书局。
南城书局很热闹,有很多人进进出出,而里面许多人,在出来的时候,手上都拎着《真假千金》。
《真假千金》这本书,在二月廿四正式出售,到现在为止,已经卖了八天,销量比《无名诀》还要好。
《无名诀》虽然受欢迎,但很多人在看了报纸上刊登的内容后,并不打算买书。
《真假千金》却不同,这部讲述一个女子与命运抗争的小说,很打动人。
一些女读者,更是对这本书喜欢到了骨子里。
女性有时候,更愿意为了自己喜爱的东西花钱,更喜欢收藏书籍,这些女读者,真的是想尽办法都要买书。
桑景云就听陆盈说,他们学校有个女学生在买了《真假千金》后,想法子做了个书皮,把这书伪装起来,以免被父母发现。
如今一些家长,不许家里的女儿看《真假千金》,不过他们越是这样,那些女孩子,越是想尽法子买书来看。
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也是这样的。
她读小学时,有个辍学写书的作家名气很大,他们老师在班里批评了对方的行为,让大家不要去买这个人的书来看。
然后,包括她在内,原本对这个作家的书不感兴趣的人,就都去买书或者借书来看。
桑景云现在早已不记得那本书的内容,但还记得老师不许他们看这书之后,自己猛然升起的,一定要看看的念头。
她这本《真假千金》,就是这样的!
谭峥泓这时道:“桑小姐,我昨日去费中绪那里,听他说《真假千金》这本书,怕是也要再版!他们胆子真的有点小,依我说,桑小姐你的书这么好看,他们书局一开始就该印六万本,不,六万本都少了!”
谭峥泓低声夸奖桑景云。
桑景云被夸得忍不住笑起来。
谭峥泓说话真好听!

两人正说话, 谭峥泓突然看到了几个“熟人”。
那几人也看到了他,大摇大摆朝着他走过来:“兄弟,好久不见!”
谭峥泓立刻道:“我们也就见过一次而已, 算不上兄弟。”
这几人,就是他之前去《新小说报》编辑部帮桑景云交稿时, 见到的那几个堵在《新小说报》编辑部门口的纨绔。
他们是牡丹的拥趸。
这些人痴迷于牡丹,也就是说他们时常出没于烟花之地。
谭峥泓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他怕桑景云误会自己。
这么想着,他担心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那几个纨绔听到谭峥泓的话, 见谭峥泓急着跟他们撇清关系, 有些不高兴。
再看到谭峥泓的表情, 他们立刻猜出原委。
这人肯定是想在小姑娘面前好好表现!
他越是要表现,他们越是不让, 为首的那人率先开口:“兄弟, 你这就不厚道了!昨日我们还一起喝酒,今日你竟翻脸不认人!”
这些人时常在一起玩, 其他人听到为首的那人的话, 也就跟着捉弄谭峥泓“对啊, 前几日我们还一起请了牡丹喝酒!”
“我们玩得多好啊,你竟然装不认识我们,太过分了!”
说话的时候,这些人还对着桑景云挤眉弄眼地耍帅。
谭峥泓一开始还着急, 听他们说了几句, 反而不着急了。
他虽然不是日日去桑景云那里, 但不去桑家的时候,都会跟桑景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他根本没空跟这些人一起喝花酒!
虽然如此,但谭峥泓还是有些不忿——这些人竟然当着他的面, 对桑景云抛媚眼!
太过分了!
谭峥泓还是有情绪波动的,桑景云看着面前的这些纨绔,却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跟看耍猴没区别。
谭峥泓不久前才在吃牡丹的醋,而且他之前根本不认识牡丹,又哪会去跟牡丹喝酒?
更何况谭峥泓不爱喝酒,之前还跟她吐槽说酒难喝。
那几个纨绔说了一堆,等着看面前的小两口闹矛盾。
结果桑景云一点反应都没有,看他们的眼神还挺奇怪,好像在看他们的笑话一样。
他们下意识闭上嘴。
桑景云这时对谭峥泓道:“我们回去吧。”
“好!”谭峥泓立刻答应,跟在桑景云身后往回走。
那几个纨绔最喜欢找存在感,这会儿被人忽视,浑身不自在。
但他们拿谭峥泓和桑景云没招。
谭峥泓一看就是个跟他们一样的小少爷,兴许还比他们有地位。
桑景云虽然穿得普通,但看气度,就知道她不是普通姑娘。
他们不敢得罪太过,只能任由两人离开,然后骂骂咧咧地进了南城书局。
他们大摇大摆地来到柜台前,买了一本《无名诀》,又一起离开。
等到了为首的那人家里,他们喊来这人的书童,让书童把书念给他们听。
一个星期前,在《新小说报》编辑部看到《西游记》连环画之后,他们非常喜欢。
之后,他们把《西游记》连环画给买全了,全都看过,又买了一套《真假千金》,让书童念给他们听。
至于自己看,那是不可能的,上面的字密密麻麻,他们看着眼晕,觉得累,不想看。
《真假千金》很好听,他们很喜欢,陆陆续续听完后,今天就又买了《无名诀》。
听之前,他们泡了茶,准备了点心,还聊了聊。
“这个云景,有点东西!”
“牡丹小姐应该只是喜欢这家伙的故事,而不是喜欢这家伙的人!”
“他一天写几千字,肯定没空出门了,这样的人,绝对长得丑!”
“对!”
这些人越聊越觉得云景长得丑,要是长得好看,谁能忍住一直不出门?
几千字,这可是几千字啊!
他们一个小时写不到两百字,云景怕是一天要写十几个小时。
贬低了一番云景,他们就开始专心听《无名诀》。
这故事也太好听了!
《真假千金》他们虽觉得有意思,但没有迫切听到底的冲动,这本书却不同。
他们甚至想不睡觉把书听完。
“云景先生虽然长得丑,但或许是个武林高手?”其中一人道。
其他人纷纷点头,还有人道:“我认识一个气功高手,这书里说的内功,是不是气功?改天我们去练练?”
其他人纷纷赞同。
那个给他们念书的书童有些无语,他觉得这帮人真的有点笨。
但谁让他们投了个好胎?就算脑子不好使,他们也能富贵荣华。
桑景云带着谭峥泓离开南城书局以后,就问起那些人的来历。
谭峥泓将他们的身份如实告知,然后道:“桑小姐,我就见过他们一次,从不跟他们往来。”
桑景云道:“我相信你。”
谭峥泓闻言很是高兴,又对桑景云道:“桑小姐,你以后要躲着那些人一点,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谭峥泓把为首的那个纨绔曾经为了牡丹闹自杀的事情说了,暗戳戳说他们坏话。
桑景云越听越好笑。
谭峥泓其实是个很正派的人,从不私底下说人坏话,没想到现在突然说上了。
是因为那几个纨绔之前一直对她挤眉弄眼?
“桑小姐,你笑起来真好看。”谭峥泓这时开口。
桑景云又笑了:“我也觉得。”
她如今的模样,真的挺好看的。
这么想着,桑景云又夸谭峥泓:“你也很英俊,是我见过的人里,最英俊的一个。”
谭峥泓喜出望外。
桑景云觉得,若是要画谭峥泓现在的模样,需要在他周围加上粉红泡泡。
她之前没想着要恋爱,最近跟谭峥泓相处多了,倒是觉得谭峥泓挺不错的。
桑景云突然道:“谭峥泓,你要不要做我的男朋友?”
谭峥泓有些不解:“男朋友?”
桑景云给谭峥泓解释了一下男朋友的意思,最后道:“我想晚一点结婚,但现在,我们可以以结婚为目的,谈一场恋爱。”
谭峥泓偷偷掐了一下自己,喜出望外。
虽然他在自己父亲面前很自信,说自己迟早能住到桑家去,但心里其实有些没底。
现在有了桑景云这话,他的一颗心,才算是安定下来。
桑小姐要跟他恋爱!
这实在是让人无比开心的事情。
谭峥泓忙不迭答应,一副晕晕乎乎的模样。
桑景云见他这样,又想笑了。
其实她原本没打算这么快跟谭峥泓恋爱。
但两人如今的相处其实很亲近,跟恋爱已经没太大区别。
谭峥泓一直在追求她,她对谭峥泓也有好感,给谭峥泓一个名分也无妨。
至于往后……谭峥泓若是一直这样那最好,若是谭峥泓变了,那就分手。
反正她没有了谭峥泓,也能过得很好。
而且有一点是能确定的,就算将来哪天,谭峥泓不喜欢她了,以谭峥泓的性格,也不会害她。
谭峥泓激动了好一会儿才问:“桑小姐,你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或者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吗?”
他现在太开心了,想给桑景云花钱。
桑景云道:“没有,我们回去吧,《真假千金》的稿件,你还没有完全校对好。”
确实如此,但是……谭峥泓跟在桑景云身后,茫然地挠了挠头发。
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很小的时候,对未来就有所幻想,当时他想的,是他将来要对喜欢的女孩子表白,然后在对方答应他之后,给对方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可现在,是他喜欢的女孩子主动跟他确定了关系,然后带他回家工作……
不管了,这样也很好!
云景先生,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了!
谭峥泓走着走着,忍不住蹦跶了几下,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飘起来。
他现在真的太开心了!
他真的不需要因为牡丹什么的吃醋,桑小姐明显最喜欢他。
桑小姐还夸他是最英俊的。
两人到家时,桑钱氏看了谭峥泓一眼,有些不解:“景云,谭峥泓怎么了?”
桑景云道:“大概是太开心了。”
而她刚说完,谭峥泓就突然傻笑了一下。
桑景云略无奈,拉着人上楼工作去了。
她今天的任务还没有写完,至于谭峥泓……《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她希望可以快点整理好。
谭峥泓元旦那天表白,到现在已经三个月。
这三个月里,两人相处时间非常多,最近这段时间,谭峥泓更是整日赖在她家。
桑景云很早就考虑过自己跟谭峥泓的关系,她是权衡过利弊之后,才决定和谭峥泓恋爱的。
既如此,这件事对她也就没有什么影响。
她依旧可以专注工作。
谭峥泓却不同,突然得知这么一个好消息,谭峥泓有些过于激动。
他根本静不下心工作,就一直看着桑景云,时不时傻笑一下。
怕影响了桑景云,他还不敢笑出声,只能捂着嘴笑。
他真的太快乐了,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他的快乐!
谭峥泓这会儿,甚至想出去跳个舞。
不行,不能做这种事情,真要这么干了,桑小姐一定会觉得他很蠢。
谭峥泓呆呆地看着手上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忍不住加了几句细节。
嗯,就是给俞少爷加了几句心理描写,金月季同意和俞少爷在一起的时候,俞少爷肯定像他一样兴奋!
加完,谭峥泓小心翼翼地看了桑景云一眼。
他在英文版的书里加几句话,应该是可以的吧?
“桑小姐,我翻译这本书的时候,能加几句描写吗?”谭峥泓考虑过后,还是开口询问。
桑景云一口答应:“当然可以。”
加几句描写而已,一点问题都没有,这书她写得很快,完结了也没有精修过,有些地方是缺少描写。

她看过的英文小说非常少。
现在她的小说被翻译成英文,负责翻译的人觉得书里要加几句描写, 这有问题吗?没问题的!
她上辈子看外国名著,就注意到, 不同的译者翻译的小说,是有区别的。
同样的句子, 有些人将之翻译得非常美,有些人却翻译得不那么通顺, 昨天谭峥泓就说, 他用大白话翻译的一个句子, 被那个帮忙修改的人,改成了一句国外的谚语, 非常契合不说, 还从原本的十几个单词,变成了几个单词。
桑景云并不介意谭峥泓在翻译时, 给自己的小说增加一些描写。
谭峥泓道:“那我就增加了, 桑小姐你放心, 我只稍微加几句,不会改变意思。”
他没别的想法,就想给俞少爷加点神情动作,再加几句简单的描写。
这样会让俞少爷对金月季的感情, 显得更加自然。
他看了《真假千金》, 才意识到自己喜欢桑小姐。
也是因为他决定翻译这本书, 他们两人才有了非常多的相处时间,他才能打动桑小姐,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
这是他们的“定情信书”!
他一定要好好翻译, 好好打磨。
谭峥泓下定决心,然后忍不住又去看桑景云……
谭峥泓满心雀跃,已经没工夫去关注别的事情,也忘记了今儿个,会有一篇东兴的文章在《上海日报》刊登。
但其他人,却是看到了这篇文章的。
这篇文章是桑景云看了牡丹的信之后写的。
文章讲述了风尘女子的身不由己,以及觉得,这种行业将来一定要取缔。
至于现在……桑景云知道,现在她管不了这个。
那么多女人,都是要吃饭的,但上海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
至于别的地方,有些地方,这会儿甚至会饿死人!
现代时,到了丰收时节,农村的稻田里全是沉甸甸的稻穗,这时可不一样!
在缺少化肥的民国时期,水稻和小麦的产量都很低,红薯和土豆的产量也远不如后世。
有时候遇到自然灾害,老百姓甚至收不回种下的种子。
老百姓的生活,真的太艰难了。
东兴的文章虽然让一些人不满,但也有一定道理,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也因此,最近《上海日报》紧俏了一些。
高汉林见状,就每天多印五百份报纸,最后也卖完了。
而这会儿,《上海日报》的读者,都看到了这篇文章。
“原来那么多女子,都是被迫沦落风尘的!”
“我之前总是嫌弃那些女子,觉得她们出卖身体赚钱,是想要不劳而获,但现在回头去看……这社会根本不曾给她们用别的方法养活自己的机会。”
“都只是想要活着的苦命人。”
很多人因为这篇文章感慨万千,当然也有一些满脑子男盗女娼的人,觉得东兴写这样的文章,是因为吃醋。
他们觉得,东兴针对云景,都是因为牡丹,也因为这样,近来牡丹声名大噪。
这些事情,牡丹都是知道的。
她在报纸上向云景先生表达爱慕之情,虽被云景先生拒绝,却得到了很大好处。
她的身价高了一些,名气也大了一些。
正这么想着,牡丹身边的小丫头从外面进来:“小姐,今日我去《新小说报》那边,拿到了云景先生回给你的信!”
牡丹微微一愣,然后立刻接过信看起来。
给牡丹的信,桑景云本不打算让人誊抄,但谭峥泓主动提出要誊抄,她也就让谭峥泓帮着抄了一下。
谭峥泓虽然国文水平一般,但专门练过字,那一笔字不算差。
就是有些过于规整,像是正在读小学的学生写的。
牡丹年幼时家境不错,读过书,后来沦落风尘,为了抬身价,她更是从未放弃学习。
她的小楷,写得非常娟秀。
也因此,现在看到云景的信,她微微一愣。
这字跟她想象中的,大不相同。
愣过之后,她专心读里面的内容。
这一读,牡丹眼眶通红。
她给云景的信,并未写自己的难处,但云景看出来了,还鼓励了她,甚至帮她想了后路。
拍电影?
牡丹是知道电影的,很早就看过。
她将来,真的可以去拍电影?
仔细想想,确实是可以的,别人不让她拍,她甚至可以自己花钱去拍。
还有拍广告之类,也都可以试试,这总归是比当妓女要好很多的谋生手段。
“云景先生,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可惜他已有妻子,我也配不上她。”牡丹叹气。
云景在报纸上回应她,说自己坚决拥护一夫一妻制。
这让包括牡丹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云景已经成亲。
“小姐,你是最好的,谁都配得起。”那小丫头开口。
牡丹笑了笑没说话。
别说云景了,她想嫁个纨绔都难,人家爹妈看不上她。
或许只有那些平头百姓,会愿意娶她,但嫁给那些平头百姓,以后的日子不见得好过。
那些臭男人找她寻欢作乐的时候不嫌弃,真娶到家里,就该嫌弃了。
牡丹将云景的信反复看了几遍,妥帖收好。
这会儿时间还早,也没有客人来找她,她也就歪在铺了厚厚皮毛的贵妃榻上,看今日的报纸。
牡丹对那些国家大事没兴趣,就喜欢看点小说,还有本地新闻。
因此,《上海日报》她一直有看。
这会儿,刚打开《上海日报》,她就看到了东兴的文章。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桑景云点了头,然后她的碗就满了。
在桑家人震惊的目光里,桑景云把菜扔到谭峥泓的碗里:“我吃不下这么多。”
“嗯嗯。”谭峥泓喜滋滋地吃着桑景云扔回来的菜。
谭峥泓这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毕竟他一路上,都在想桑景云的事情。
一直到见到自己父亲,他才猛然间回过神。
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谭峥泓有点失落。
谭大盛见状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表情?整日去桑家就算了,还嫌弃你爹我来了?呵,你天天去桑家,也没见你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峥泓闻言轻哼一声:“谁说我没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大盛听到谭峥泓的话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谭峥泓很高兴:“爹, 我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了!桑小姐说,我们现在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也就是说, 将来我们会结婚!”
谭大盛听完有些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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