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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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云:“……”这传言竟然还在,这是她没想到的。
这个大婶是拿着杯子来买豆浆的,她买了满满一杯豆浆,然后就离开了。
她走后,陆盈还有点恍惚:“没想到他还活着,那么多年,竟然一点音信都不给。”
陆盈对这个弟弟有些不满,但还是惦记着的。
她之前并不知道陆政安去了日本,只知道陆政安去别的地方读书了,陆政安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她还以为对方发生意外,死在了外面。
没想到人还活着,只是不给她捎信而已。
这是一点没把她当亲人!
陆盈想到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陆政安说他要去外面读书,还说读书开销很大。
虽未明说,但她对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弟弟很了解,她知道自己的弟弟,是想让她出钱。
她爹娘去世时,她这个之前一直在读书的弟弟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和她一起哭。
布置灵堂,买白布裁剪寿衣,招待来吊唁的客人……这些都是桑学文请了人帮着做的,钱也是桑学文出。
当时不管是棺材旁边的灯油没了,还是厨房缺了东西,大家都找桑学文做主。
有时桑学文饭吃一半,都要跑出去帮忙买东西,还一趟趟跑桑家拿桌椅碗筷。
也因为这样,桑学文一直没穿寿衣,毕竟按照本地习俗,寿衣不能穿到别人家里去,若是穿着寿衣去买东西,店家能把人打出来。
结果呢?她这个弟弟反过来怪桑学文,觉得桑学文不穿寿衣是不把她爹娘放在心里。
她解释了,她弟弟依然觉得自己没错,觉得桑学文可以一回家就把寿衣穿上,要出门再脱。
她弟弟这话,还正好被桑学文听到,于是桑学文只能不厌其烦,一天下来穿脱寿衣十几次。
因着这些矛盾,因着桑家帮她爹娘办丧事已经花了许多钱,她告诉自己弟弟,说自己没有钱,没办法出钱供他读书。
然后她弟弟扭头就走,再没回来。
她一度很愧疚,觉得当时应该多关心一下弟弟,若她多注意一点,她弟弟兴许就不会死在外面。
结果……她弟弟根本没死!
桑景云道:“娘,人家没把你当姐姐,你也就别惦记他了。”
桑景云对自己舅舅去日本留学娶日本妻子是没意见的,虽然她不喜日本,但也知道普通的日本女人,跟战争没什么关系。
但她对自己舅舅的行为有意见。
而这时,桑景雄突然道:“娘,他不来找你,肯定是因为知道咱们家没钱了!”
桑景云闻言,深以为然。
她看了桑景雄一眼,突然意识到桑景雄像谁了。
都说外甥像舅,果然如此。
不过桑景雄最近好些了,就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也长成白眼狼。
陆盈愣了愣,随即道:“应该就是如此,我们不管他了。”
他们继续吃早饭,而他们身边,几个中年男人一边吃包子,还一边用小酒盅喝散装白酒。
聊着聊着,他们聊起屠家开的美滋楼。
屠家的酒楼叫美滋楼,在上海县城有一家,在租界有两家。
“有两天没去美滋楼吃饭,有点想念了。”
“中午我们去吃一顿?”
“行啊!一起去吃!”
桑景云闻言道:“我们中午去美滋楼吃饭?”她打算在县城吃了饭以后,再去孤儿院那边挖野菜,这美滋楼的东西既然好吃,那他们可以过去吃。
桑学文这时突然开口:“不能去!”
“爹,怎么了?”桑景云不解地询问。
桑学文看了一眼那几个聊天的中年人,对桑景云道:“美滋楼的厨子做菜的时候,会往里加用罂粟和猪骨熬的高汤。”
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他知道,是因为当年他到处寻摸美食,研究过美滋楼。
那会儿他还没有染上毒瘾,去美滋楼吃了之后,一点不觉得美滋楼的饭菜好吃,偏偏这酒楼的生意,就是比其他酒楼好!
他想办法找原因,后来花了钱,才知道这个“秘方”。
时间太久,他快忘了这件事了,现在听人提起,才突然想起来。
桑景云听到桑学文的话, 心里一惊,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在她上辈子年幼时,她的国家的治安其实没有那么好。
一直到二十世纪初, 珠三角的飞车党都非常猖獗,而在九十年代, 很多地方都帮派横行。
她家所在的地方算是治安好的,但被偷东西也是常有的事情, 每到年底,她爷爷奶奶就很紧张, 怕有人半夜爬到他们家偷东西, 或者干脆来抢劫。
那会儿没有无处不在的监控, 被偷被抢了,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她读小学三年级时, 她父母给她买了自行车, 约莫是那车太新太漂亮的缘故,她没骑几天, 就连车带锁一起没了。
也是那时候, 桑景云在新闻里看到, 有火锅店、卤肉店在汤底里放罂粟,以此吸引食客。
在新中国,这样的犯罪行为,自然是被严厉打击的。
在她穿越前, 这种事情更是已经绝迹。
桑景云在写《一个士兵》的过程中, 其实是想到了这件事的, 还想着要不要在小说里提醒一下民众。
但她怕自己这么写了之后,会有人争相效仿。
这个时代的饭店,或许原本没打算这么做, 看了她的小说之后,意识到还能这样,于是在做菜时加罂粟或者罂粟壳……那她就害了人了!
可现在情况不同。
有句话说得很好,当你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那么黑暗里,肯定隐藏着无数蟑螂。
桑学文能在几年前打听出美滋楼的“秘方”,别人当然也可以。
那些人打听出来后,说不定就用了!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怕是早就有很多饭店在用这法子。
桑景云当即决定,等她回去,就要在还没有交稿的《一个士兵》里,增加相关剧情。
不能让普通百姓,在不知不觉中受害。
桑家人都被桑学文的话惊住,桑学文本想提议去别的酒楼吃饭,但想到现在那些酒楼,不见得不搞歪门邪道,就道:“阿云,我们拜访过洪家后,买些材料去乡下烧野饭吧,这时节,就该烧野饭。”
荞头、蚕豆、咸肉、笋和米饭一起,做一大锅野饭,滋味非常好,还很有意思。
桑景云也觉得不错,又道:“还可以再买一只鸡,买几条鱼,炖个鸡汤做个红烧鱼。”
一家人这么说定,就往洪家走去。
洪掌柜已经不看铺子了,正好在家,瞧见他们,笑着让他们进门。
桑钱氏把拿来的礼物拿出来,跟洪掌柜道谢。
“哪用得着这么客气!”洪掌柜不肯收,又让桑景英和桑景雄去找洪旭玩,让桑景云去找洪玥。
因为桑家全家出动,谭峥泓也就跟了来,和桑景英他们,一起去找洪旭玩。
洪旭变化不大,依然是个小胖子,他一看到桑景英等人,就开始说自己这段时间为了考中学多么辛苦,又说他爹娘让他学画画,他快烦死了。
“我姐下半年就要出嫁,我爹娘让她把《水浒传》让给我画,但我哪有时间?我也不会画,”洪旭道,“教我画画的先生都说了,我没有画画的天分。”
洪旭以前是很喜欢画画的,他画的孙悟空,和洪玥画的一样好看。
但他爹娘逼他学画画。
老师教他的东西跟他自己拿钢笔随便画的完全不一样,每天还有功课要完成……时间一久,他对画画也就一点兴趣都无,压根不想画。
桑景英听洪旭说了许多话,心情复杂。
洪旭年纪小,没有意识到,但他知道,洪旭的父母这么做,说白了就是重男轻女。
那明明是洪玥用来赚钱的法子,但他们想给洪旭。
不过这些话题很沉重,而且洪父洪母并没有成功,桑景英也就没有多说。
另一边,桑景云看到了洪玥。
相比于洪旭,洪玥变化很大,瘦了很多。
她是个内向的人,不好意思跟不相熟的人说话,但桑景云在她心里,是个熟人,她也就叽叽喳喳地聊起来,说的最多的,还是《真假千金》。
“金月季真好!那么勇敢,还有俞少爷一心一意喜欢她。”洪玥满心羡慕。
她下半年就要嫁人了,但她的未来夫婿,并不喜欢她。
没人跟她说这件事,她是自己感觉到的。
两家过年时有些往来,她还跟钱家少爷见过一次,对方真要喜欢她,就算不给她捎东西,也可以朝她笑一笑,然而什么都没有。
桑景云道:“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那别人也会喜欢她。”
桑景云说的是真心话。
有时,一个人若是自卑,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言语里还带点出来,那么别人,就可能看不起他。
若一个人足够自信,那别人下意识,就会觉得他很出色。
桑景云上辈子的父母,就很自信。
他们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有一次一个月赚到了一万块,那之后,他们就天天跟人说自己月入过万。
别人对他们的了解,就来自他们的语言,那些人得知他们这么赚钱,都相信他们,愿意跟着他们一起做,他们的生意,不知不觉就越做越好。
当然如果自己没本事,吹牛还吹太过,一听就是假的,那就没用了。
“洪玥,你画了一整套连环画出来,你很了不起,你要自信。”
洪玥道:“等我成了亲,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画。”
“只要你坚持,钱家总不至于拿着刀子逼着你,不许你画,”桑景云道,“洪玥你想想,等你将来有了孩子,你希望你的孩子觉得你是一个靠他父亲养活的女人,还是希望你的孩子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
桑景云知道那个钱少爷不喜欢洪玥,但按照阿兰所说,钱家人还是很和气的,就是一群普通人。
他们见洪玥沉迷画画,或许会说几句,但不至于因此就干出伤害洪玥的事情。
见洪玥能赚钱,他们说不定还会很高兴。
桑家人在洪家待的时间并不长。
洪掌柜邀请他们留下吃午饭,但他们拒绝了,说还有事情要做。
洪掌柜只能把人送走。
而他刚把人送出去,他儿媳妇就道:“爹,没想到这桑家竟然还能翻身!”
洪掌柜道:“桑家的几个孩子很聪明,我一早就知道,他们肯定能翻身,但他们这么快就翻身,是我没想到的。”
他还以为要等桑景英桑景雄长大,桑家的日子才会好过起来,没想到桑元善还留了后手。
洪掌柜的儿媳妇又道:“桑家拿来的礼物真不错,我刚去看过了,好大一块咸肉,还有两只酱鸭,阿旭最爱吃酱鸭了,晚上可以蒸半只……”
说着说着,她又开始说起桑景云:“桑景云真是好福气,之前大家都说,那位谭少爷不见得愿意娶桑景云,但今日人家都跟来了,怕是好事将近。”
她以前不乐意自己的儿女跟桑家人相处,现在却觉得可以多来往。
另一边,桑家人离开洪家后,就雇了一艘船。
桑学文带着阿兰和陆盈在船上休息,其他人则去买东西。
上海县城物价比租界要便宜许多,这里还有老字号的酱园店,桑景云也就买了不少东西,而他们大采购的时候,陆政安带着妻儿来到上海县城,打算找裁缝铺做一些衣服,再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路边有很多卖小吃的摊贩,陆政安的小儿子忍不住开口讨要。
至于他的大女儿,这小姑娘知道自己即便讨要了,也不见得能拥有,也就不开口了。
陆政安道:“太郎,我给你买,但你要记得,往后必须说中文,不能说日语。”
他一直有回国的打算,所以会教妻儿中文。
但他时间不多,之前还生活在日本……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会说的中文没几句。
陆政安的小儿子中文名叫陆元辰,他嚷嚷着说中文太难,说不喜欢这个地方,闹起脾气来。
陆政安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儿子很疼爱,当即抱着哄起来,又给他买了梅花糕。
他大女儿陆心美也就比陆元辰大两岁,但什么都没有。
陆政安哄好孩子,就看向高桥千穗:“等裁缝给你们量好尺寸,我带你们去美滋楼吃饭,屠家酒楼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他这段时间,去过不少酒楼,吃来吃去,觉得还是美滋林的饭菜最好吃。
“嗨。”高桥千穗笑着应了。
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陆政安?”
桑景云听到身边的桑钱氏叫出原主舅舅的名字,下意识看过去,然后就瞧见了那个自己之前遇到过的,说日语的男人。
这人三十来岁的年纪,穿着长袍,留着胡须,在模样上跟陆盈并不相像,但桑钱氏应该不会认错。
这人就是原主那个消失了十几年的舅舅?
刚重生的时候,桑景云还想着,这个舅舅说不定会从天而降,拯救他们,但后来她跟桑钱氏聊天,知道具体情况后,就不指望了。
没想到现在,这人突然出现。
十多年没见,陆政安的模样其实变了很多。
若非之前吃早餐时,桑钱氏从别人那里得知了陆政安回来的消息,她肯定认不出陆政安。
陆政安没认出桑钱氏,开口询问:“你是?”
“我是你姐的婆婆。”桑钱氏道。
他们当公婆的,不会去儿媳妇娘家,陆政安忙着读书又不怎么来他们家,所以陆政安见她的次数不多。
倒是她,有时在县城跟人聊天,会看到背着书包去上学的陆政安,也就能认出对方。
陆政安愣住,然后下意识看向桑钱氏身边的桑景云。
他出国前,陆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被桑学文当宝贝宠爱的大女儿,还有一个就是在他爹生病那会儿怀上的桑景英。
他之前见过两次的姑娘,竟然是他外甥女?
双方是认识的,但有点无言以对,桑钱氏道:“你姐也来县城这边了,就在那边。”
姐弟俩十多年没见,终于碰面,正常来讲会出现非常感人的画面。
可实际上,双方的会面并不热络。
陆盈说了他们家现在的住址,而陆政安简单说了他这十几年的经历。
干巴巴说完,陆政安道:“快中午了,姐,姐夫,我请你们去美滋楼吃饭?”
桑景云道:“舅舅,我们打算去乡下踏青野炊,已经买好食材,就不去吃饭了。”
她好不容易给自己放个假出来玩,可不想跟这个不熟的舅舅一起吃饭。
陆政安觉得桑景云一个晚辈插嘴不礼貌,也对桑学文一直不说话这件事不满,也就看向桑学文。
桑学文其实对这个小舅子没啥意见,他娶陆盈那会儿,陆政安还小,他也就一直把陆政安当孩子。
陆父陆母去世时,陆政安对他态度不好,他也觉得是小孩子没了父母闹脾气,因而顺着对方。
现在被陆政安盯着,他不明所以,最后道:“阿云说得对,我们说好了要去野炊的。还有那个美滋楼,这家店的东西不太好,你还是别去他们店吃饭。”
再多的,桑学文就不说了。
这周围还有别人,说多了容易得罪人。
陆政安闻言皱眉。
桑学文纵容女儿就算了,还说屠家酒楼的坏话……果然是商户人家出来的,做事不讲礼仪。
而他的姐姐,看到他也毫无喜悦之情,一点都不关爱他这个弟弟。
陆政安说自己有事,干巴巴地跟桑家道别,而他离开时,又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跟桑家人一样,穿得普普通通,只是她身边这个叫谭峥泓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他外甥女跟他姐姐一样,心里只有钱,这是攀上高枝了。
陆政安心中不满,带着妻儿去美滋楼吃饭了。
踏青挺有意思的。
桑景云不爱做饭, 但对自己动手烧野饭并不排斥,谭峥泓更是非常喜欢这项活动。
小少爷以前没有做过饭,觉得新鲜, 也就抢着切菜做饭,又抢着吃锅底焦黄的锅巴。
他都不知道, 原来锅巴这么好吃!
就是饭后挖野菜的时候,他认不出马兰头, 挖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杂草回来。
桑景云是认得马兰头的,不过她不爱挖, 就跟陆盈一起, 去了之前陆盈常去玩的那户人家, 听那家的老太太讲八卦。
一段时间没回来,又有很多新鲜的八卦可以听!
他们在孤儿院附近待到下午四点, 才启程回家。
回家的路上, 谭峥泓兴冲冲地问:“桑小姐,什么时候我们再来烧野饭?”
他今天过得很开心, 就一点不是很满意——跟他们一起的人实在太多, 里面还有桑小姐的长辈, 以至于他都没跟桑小姐说上几句话。
要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谭峥泓光是想想,就觉得脸有点热。
桑景云道:“总烧野饭也没意思,明儿个我们一起去新世界游乐场玩?”
此时的上海,有个赫赫有名的“新世界游乐场”, 这是上海最早的钢筋水泥结构的商业楼, 里面有红宝剧场、银门剧场等十几个场子, 轮番表演戏曲、话剧、歌舞、魔术等,当然也能看电影。
在这里,甚至可以滑旱冰。
这个游乐场是前年开的, 门票一角一张,买了门票,就能在里面痛痛快快玩一天。
当然,有些项目还要额外出钱。
桑景云对这个游乐场早有耳闻,只是之前不曾去过。
带着家里人去游乐场,肯定不能玩得痛快,但带一个谭峥泓刚刚好。
“好!”谭峥泓喜不自胜。
那游乐场很有意思,他刚来上海的时候,时常去玩。
他也曾邀请桑景云一起去玩,只是还住在上海郊外的时候,桑景云觉得来去太麻烦,等搬到租界,桑景云又忙着写《一个士兵》,因而一直没答应。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玩!
“明日我们先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然后再去游乐场。”桑景云开口。
她上周末交了两万字稿子,因为觉得结尾可能要修改,留了一万多字没有交。
这周她又陆陆续续写了三万多字,现在她手上,差不多有五万字的稿子。
本来今天是交稿的日子,因为要出去玩,就没有交。
这也不错,桑景云打算回去以后,将手上的稿件略作修改,加入有人用罂粟做菜的描写。
等这部分内容刊登出来以后,她还可以用东兴的笔名,揭露一下美滋楼用罂粟做菜的事情。
谭峥泓问:“桑小姐,我们一起去交稿?”
桑景云道:“对,一起去,不过不用说明我的身份。”
姜老二已经被抓,但他的手下,并没有完全被抓。
她过几天,还要向食品行业开炮,到时,那美滋楼的老板,怕也要恨上她。
公开身份的事情,还是等一等为好,至少等《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出来,她地位稳固。
这日到家后,桑景云在桑学文誊抄好的稿件上略做修改,加了一些内容,然后早早睡下。
而谭家,谭峥泓拿出纸笔,正在写明日的约会流程。
新世界游乐场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他要带桑小姐全都去吃一遍,再玩一遍!
写着写着,谭峥泓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跑到外面,推出自己的自行车,然后满脸期待地看向自己的一个保镖:“张哥,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什么?”保镖询问。
谭峥泓拍了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张哥,你坐在我自行车后座上,我载着你骑几圈!”
晚饭后,谭大盛就去了书房写信。
想跟人维持关系,必须多交流。
相隔两地想要交流的话,只能写信。
他每个月都会寄出至少十封信,跟以前的朋友联络感情。
写信挺辛苦,谭大盛写完打算休息一下,就站在窗边看外面的夜色。
他家的灯都开着,灯光透过窗户照亮了院子。
谭大盛看到,自己的儿子用自行车载着保镖,正在院子里来回骑。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最终确定自己并没有看错。
他儿子怎么回事?为什么大晚上的,要骑车载着保镖在院子里绕圈?
谭大盛下楼,然后就瞧见家里的女佣正坐在客厅里缝着什么,他往外去,正好看到他儿子载着保镖从他面前路过,保镖的表情,瞧着还有点生无可恋。
“臭小子,你在干什么?”谭大盛问。
谭峥泓道:“爹,我在练用自行车载人!”
谭大盛立刻就意识到了什么:“你要载着你的桑小姐出去玩?”
谭峥泓立刻点头:“对!”
谭大盛心情复杂,然后道:“你好好练。”
谭峥泓骑自行车的本事很不错,载人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是怕自己在紧要关头出错,才专门练一练。
练了许久,确定自己明天一定不会摔了桑景云,谭峥泓心满意足地停下,又拿了抹布,开始擦自己的自行车。
将自行车擦洗得干干净净,再把佣人缝制的坐垫固定在自行车后座上,谭峥泓问谭大盛:“爹,你说桑小姐,她会愿意让我载着她去玩吗?”
谭大盛道:“会愿意的。”他儿子这可怜巴巴的样子,怪讨人喜欢的,他觉得桑景云瞧见了,应该会愿意。
第二天一大早,桑景云起床下楼,就见谭峥泓已经到了。
“桑小姐!”谭峥泓笑着打招呼,然后问:“桑小姐,等下我们出去玩,是坐黄包车还是我骑自行车载你?嗯,桑小姐,我骑自行车很稳的!”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表情,就知道谭峥泓想骑自行车载着自己。
她也不扭捏,笑着开口:“你骑自行车载我吧。”
谭峥泓喜出望外。
等桑景云吃过早餐来到外面,瞧见那辆被谭峥泓擦得锃光瓦亮的自行车,忍不住笑起来。
少年人的感情,是真的很热烈。
如果她遇到的是三十几岁的老男人,那人肯定会像她一样权衡利弊计算对方的价值,而不会这么真挚。
等等,男人三十几岁,搞不好都秃了。
桑景云坐在谭峥泓的自行车后座上,被谭峥泓载着,往《新小说报》编辑部而去。
两人到的时候,只有七点多,但黄培成已经在了。
看到谭峥泓,黄培成笑着迎上来:“谭少,你终于来了!”
他一直在等谭峥泓,等得心焦不已。
谭峥泓把自行车推到编辑部门口,对黄培成道:“黄主编,我们去你办公室吧。”
黄培成看着跟在谭峥泓身边,身着西式连衣裙的桑景云犹豫了一下。
见谭峥泓两手空空,倒是桑景云背了个一看就知道放了稿纸的包,他到底没有多说什么,带着两人进了自己办公室。
“昨日我去踏青了,就没过来,这是云景先生最近写的稿件,”谭峥泓把桑景云准备好的稿件给黄培成,然后道,“黄主编,《一个士兵》这本书,云景先生下周就会写完,你放心,云景先生说了,新书会马上接上。”
说完,谭峥泓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还没想好新书写什么,却信誓旦旦地说新书肯定会接上,真的太厉害了!
也不知道桑小姐的脑子是怎么想的,怎么就能一本接着一本地写小说。
黄培成得知谭峥泓昨日是因为去踏青才没来交稿,又见谭峥泓的注意力都在桑景云身上,暗暗感叹,觉得年轻人就是不靠谱。
这是遇上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就忘了云景先生的交代了!
不过他是不会当面说什么的,黄培成道:“云景先生当真勤奋!”
谭峥泓和黄培成说话的时候,桑景云正在观察黄培成和黄培成的办公室。
黄培成就是个平平无奇的中年人,没什么好看的,他的办公室杂乱无章,也没有什么看头。
但黄培成办公室里堆叠的纸箱,引起了桑景云的关注。
桑景云问黄培成:“黄主编,这些都是读者给云景先生的信?”
黄培成道:“是的。”
桑景云看向谭峥泓:“谭峥泓,我们找个时间,把信拿去给云景先生吧。”
谭峥泓立刻道:“好。”
黄培成愣了愣问:“你们要把信拿去给云景先生?”
桑景云道:“对。”
黄培成闻言道:“那也好,这些信都是读者的心意,是该让云景先生看一看。”
桑景云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想把信带走。
她不一定有时间看信,但可以把信收藏起来。
桑景云和谭峥泓还有事情要做,很快就离开。
黄培成见谭峥泓处处以那个小姑娘为主,又听到他们要去新世界游乐场玩,再次觉得谭峥泓不靠谱。
而这个时候,上海县城,又有许多人出门,购买《新小说报》。
《一个士兵》这本书,对读者的吸引力很大。
之前的《真假千金》,因为主角是女性,有一部分男读者不爱看,但这本书,男读者都爱看。
女读者也愿意看。
这书的主角虽然是男性,但行事作风不像某些小说的男主角那样让她们讨厌。
书里还写了很多西方的事情,能满足她们的好奇心。
而且云景的小说,跟《新小说报》上刊登的其他小说不一样,他写小说时,描写更细腻。
这本书里,虽然爱情占比很少,但有很多让人动容的战友情。
女读者喜欢看这些,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物死去,还会泣不成声。
当然,为之落泪的不止女读者,也有男读者,战争真的太惨了,这本书里的很多配角都死在战场上。
今天刊登的内容里,就又死了一个人。
詹姆斯在染上毒瘾,当上军官以后,像是变了一个人,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情。
他暴躁易怒,贪污受贿,为了获得军功,还会使用一些不道德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