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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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云景当真是个政府高官,定是懒得跟自己这样的小人物计较的,在他道歉后,大概率会放过他。
但云景不是高官!
那他这篇文章,不只得罪了屠卫巷,还让桑家人知道了他做的事情。
接下来,他该怎么办?
陆政安回了家,在纸上写下“去桑家道歉”和“向屠卫巷道歉”两个选项,然后开始分析这两个选项的利弊。
他最终选择了前者。
在他写了那篇与屠卫巷划清界限的文章以后,屠卫巷大概率不会原谅他。
就算屠卫巷原谅了他,屠卫巷的名声已经臭了,他也不能再跟屠卫巷为伍。
倒是云景舅舅的身份,能给他带来许多好处。
陆政安算了算自己的家底,狠下心买了些礼品,就前往桑家,想跟桑家重修旧好。
他姐陆盈脾气软,他放低身段诉诉苦,陆盈肯定会原谅他。
桑学文的脾气也很好。
他出国前,其实不止一次得罪桑学文,但桑学文从不跟他计较。
只他那个外甥女……初见时,他外甥女对他的态度,就很差,后来更是咄咄逼人。
他上门道歉时,怕是要受些委屈。
陆政安到桑家时,桑景云已经出门。
他很是高兴,毕竟桑学文此人,远比桑景云好糊弄。
陆政安进了门,就开始跟桑学文诉说自己前些年在国外的艰辛,说到后来潸然泪下。
若是十年前的桑学文,甚至是五年前的桑学文,听了他这话,都会心软。
但这几年,尤其是最近这一年,桑学文见多了人情冷暖。
桑学文当时就问:“你是看了报纸,知道景云就是云景才来的吧?你上次过来,什么都不带,这次倒是知道要送礼了。”
陆政安被桑学文戳破心思,很是不悦,但忍了。
可恰恰就是因为他忍了,桑学文将他看了个透彻。
“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傲气,目下无尘的人,所以对你多有忍让,现在看来不是的。你以前那么对我,单纯就是看不起我。”桑学文叹气。
陆政安出国前,对他的态度一直不好,总是嫌这嫌那。
那时的他一点不在意,只当陆政安是性格如此。
作为姐夫,他还很担心,怕陆政安毕业出来之后,会因为不会跟人相处,找不到好工作。
前些天,陆政安来他家拜访时什么都不带,他依旧当陆政安是不会做人。
但今天,陆政安带着礼物上门,行事作风没有一处不妥帖,说话也好听。
所以以前陆政安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想做。
想也是,陆政安都能去国外留学,都能在国外生活十多年了,又哪可能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
桑学文又一次觉得自己以前过得糊涂。
那时,怕是有很多人拿他当笑话看,不把他当回事。
桑学文想通之后,不顾陆政安的求饶辩解,就要把陆政安赶走。
陆政安自然不想走,就一个劲儿地纠缠。
纠缠间,顾教授来了。
顾教授名叫顾书潮,他已经三十多岁,不算年轻,但依旧热血。
早上得知桑景云的身份后,他就想来找桑景云,但今天上午有他的课。
他只能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心情给学生上课。
上完课后,他先去了张先生那里,询问谭家的住址,又去谭家找到谭大盛,问到桑景云的住址。
他千辛万苦找上门,就看到陆政安在纠缠桑学文,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上午在学校时,看到了陆政安发在报纸上的文章,知道之前屠卫巷陷害云景的文章,是找陆政安代笔的。
他们学校的一些人同情陆政安,觉得陆政安是被屠卫巷骗了,但他不这么想,反而觉得陆政安冷酷无情。
陆政安能成为大学教授,全靠屠卫巷力荐,据他所知,陆政安的住处也是屠卫巷帮他找的。
结果屠卫巷一出事,陆政安立刻就跟屠卫巷撇清关系。
总之,顾书潮一看到陆政安,就骂起来。
当然他的骂,跟底层百姓直白的骂是不一样的,他是引经据典,讽刺陆政安。
陆政安在桑学文这里受挫,本就一肚子火气,又被顾书潮冷嘲热讽,自然受不了。
顾书潮话里话外,说他是日本人的走狗,他就说顾书潮是西洋人的鹰犬。
两人你来我往……最后就打了起来。
现在,桑景云来了。
陆政安见桑景云上来就让自己还钱,只得道:“阿云,舅舅暂时没钱,你宽限些日子,允我慢慢还可好?”
桑景云道:“舅舅,你既不是来还钱的,就快些离开吧!”她可不想跟陆政安纠缠。
这时,顾书潮插嘴:“桑小姐,不,云景先生,之前那篇说你谋害妻女的文章,是此人所写。”
桑景云一愣。
她并非所有报纸都看,所以现在顾书潮提起,才知道这件事。
陆政安闻言连忙解释:“阿云,我刚回国,对国内情况不了解,也是被屠卫巷骗了!他还险些害我染上毒瘾。”
桑景云闻言道:“原来如此……舅舅,时间已经不早,你先回去吧,今日家里事情多,此事改日再说。”
陆政安也知道自己今日继续纠缠下去,不见得能讨到好处,最终离开。
等他走远,顾书潮便道:“云景先生,此人阴险狡诈,你不要相信他。”
桑景云道:“顾教授放心,我家与他的关系并不好。”
桑景云向顾书潮了解了一番陆政安和屠卫巷的关系,了解清楚后,就有了决断。
屠卫巷背后有日本人,若是陆政安跟屠卫巷联手,肯定会给她带来一些麻烦。
既如此,就要破坏屠卫巷和陆政安的关系!
这要破坏起来也挺简单,让谭峥泓把陆政安是她舅舅的事情告诉屠卫巷,并暗示屠卫巷,他们之所以知晓屠卫巷做的种种事情,是因为陆政安就行。
如此一来,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让屠卫巷和陆政安狗咬狗。
桑景云做好决定之后,就将这件事先放在一边,然后认真地向顾书潮道谢:“顾教授,若没有你,我定然写不出《一个士兵》,我一直想向你道谢,今日就由我做东,请你吃个饭如何?”
顾书潮欣然应允,然后从怀里拿出两本书,分别是《无名诀》的第一册和《真假千金》的第一册:“云景先生,我非常喜欢你的小说!今日我把书带了来,你能否给我签个名?”
顾教授的态度太过热情,让桑景云有些不好意思:“荣幸之至!顾教授,我与你们想的不同,并非学富五车留洋回来的新式文人,文里写的许多东西,我都是误打误撞写出来的,你不用这般对我。”
桑景云很清楚,之前云景受到推崇,有一部分原因,是读者把她当成了厉害人物。
现在知道她只是个小姑娘,有些读者怕是会很恼怒。
顾书潮道:“你是误打误撞写出来的又如何?你写的书,都是好书!孟佑在《无名诀》里,不屈抗争的精神打动了我,也激励了其他人,而跟血吸虫有关的情节,让上海周边的百姓了解了血吸虫病,防止了血吸虫病在上海郊区蔓延!若不是你,上海周边,或许已经出现血吸虫疫情。还有《真假千金》,这书在为千千万万的女性发声,这是一本里程碑式的好书……”
顾书潮滔滔不绝讲了很多,最后道:“其实,你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这在我看来,比你是一个声名远扬的文人更让我敬佩,这样年轻的你,能做更多事情。”
这个国家,需要年轻人共同努力,将她变好!
毫无疑问,现在,出色的年轻人又多了一个。
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的媒介,能将他们想要表达的思想,传递给老百姓。
他教书,他演讲,能影响到的永远只是少数人,桑景云的小说却能影响千千万万的人。
顾书潮这般想着,也这般说了。
桑景云被顾书潮说得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她打开《真假千金》这本书,在扉页写下“妇女能顶半边天”七个字,又签下自己的名字。
“妇女能顶半边天”,是他们国家某个时期,响彻大江南北的口号。
它来自民间“妇女是半边天”的俗语,先是地方上有人改了改之后当作口号,后来又被中央推广。
桑景云写《真假千金》的时候,就想到了这句话,现在干脆写了出来。
“写得好!确实,妇女能顶半边天!”顾书潮道:“女性虽在身体上弱于男性,但她们的学习能力并不输于男子,我们人类的后代,更是全靠她们生育。男人不该轻视女性,双方应该通力合作,一起将这个国家发展好!”
桑景云忍不住在心中感叹——顾教授说话,真是好听!
她签完《真假千金》,又在《无名诀》的扉页,写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八个字。
顾书潮看到这八个字,忍不住笑了:“云景先生,你接触过马克思的思想吧?”
早些年,西方国家一直在爆发工人运动。
在工业革命中饱受压迫的工人们联合起来,与资本家对抗。
这几年,这些思想在俄国更是盛行。
他们国家,其实也有很多人受到这些思想的影响。
《无名诀》这本书他喜欢,就是因为这本书从方方面面,透露出相关思想。
书里,魔教的掌控者一直在压榨包括孟佑在内的人底层,而孟佑联合其他人,推翻了整个魔教!
后来,孟佑还带着普通百姓,推翻了压迫百姓的武林帮派。
桑景云的思想,昭然若揭。
桑景云笑了笑开口:“对,我偶然间接触到,就很喜欢!其实我的新书,写的就是工人阶级的事情。”
桑景云的新书,其实已经写了四万字。
而这本书,她觉得跟她的前面三本书一样好看!
至少,谭峥泓看得热泪盈眶,而之前她跟黄培成讲起这本书,黄培成也听得心潮澎湃。
顾书潮听桑景云提起新书,立刻来了兴致:“桑小姐,你的新书,写的是什么?”
桑景云道:“我写的,是一本穿越小说。讲一个来自未来的人,穿越到这个时代。”
这第四本小说,并不是桑景云突然冒出个念头想写的,而是她早就有想法的。
刚开始写书时,桑景云在南城书局买了一本叫《新中国》的书。
那之后,她就一直想写一写未来。
只是云景这个笔名,她是打算公开的,所以写书时,必须小心。
桑景云考虑过后,就没有直接写未来,而是写一个未来的人,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
她自己就是穿越的,这书对她来说,真的非常好写。
而对这个时代的读者来说,穿越小说绝对够新颖。
“穿越?”顾书潮有些疑惑,他以前,从未看过这样的小说。
桑景云就解释了一下:“有那么一个国家,科技比我们这里更发达,这个国家所有的人,还都已经摆脱贫困。某天,那里的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发生车祸后,穿越到这个世界,成为一家工厂里的一个包身女工。”
这本书跟《真假千金》有些像,同样是女子做主角,同样是写女子的奋斗。
但这两本书,又是不一样的。
《真假千金》是这个时代的女性的呐喊。
《穿成包身工》却是用未来的目光,来看这个时代。
而对桑景云来说,《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其实写得更顺手。
她上辈子最喜欢写的故事,就是一个人从底层开始奋斗,最终获得成功。
女主从现代穿到古代,成为凄惨的包身工,但她不信命,凭借自己的本事逃出工厂,然后开启自己的开挂人生。
当然,为了避免写到这个世界的未来,给自己带来危险,桑景云这本书的主角,并不是从未来的中国穿回来的,而是从平行世界穿回来的。
所以,书里的女主不知道□□将面对什么。
这也能让她避开敏感内容。
桑景云已经决定,要把这本书写得长一些。
她之前那三本书,都在二十万字到三十万字之间,但《穿成包身工》这本书,她觉得至少要写六十万字。
这也无妨,慢慢写就行。
这个时代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有些其实非常长,六十万字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向顾书潮描绘了一下自己“设想”的未来世界。
顾书潮听得心潮澎湃,他是一个情绪波动偏大的人,听着听着,眼眶都红了:“希望我的后人,能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
桑景云斩钉截铁地开口:“一定会的!”
她就在那样的世界生活过。
那个世界,不一定是完美的,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简直跟天堂一般!
顾书潮这时又问:“包身工……他们过得很惨?”
桑景云点了点头:“很惨。”
她穿来这个世界前,就知道民国时期的上海有很多包身工。
后世曾有作者写过包身工,还有相关的影视作品。
包身工往往是未成年少女,她们的生活真的过得很惨,比后世那些监狱里的罪犯,还要凄惨千百倍!
这个时代,欧美因为种种原因,早已开始提高工人的待遇。
他们甚至已经有了劳动节。
但中国的工人,却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不只是工人,这个时代那些没有土地的农民,也跟工人一样凄惨。
因为这些人不识字,没有发声渠道,还很少有人注意到他们。
桑景云想写一写这些人。
现在顾书潮问起,桑景云就说了一些自己了解到的情况。
谭大盛来了上海以后,就开始办工厂,谭峥泓也办了一个砖瓦厂,桑景云虽然并未亲自去黑心工厂看过,但也了解到不少情况。
反正,她按照最残酷的去写就行。
她写得再残酷,也没有现实残酷。
顾书潮听完,眼眶更红了。
桑景云问:“顾教授,新书我已经写了四万字,你可要看?”
顾书潮想也不想就道:“我要看!”
但说完,他又很快拒绝:“算了,你还是不要给我看了,我等你的书在报纸刊登以后再去看。”
他当然想看桑景云的新书,但若是提前看了,以后就没书看了。
相比于一次把后面很多内容看完,顾书潮更想每天早上看一点。
现在他每天早上醒来,想到有云景的小说等着自己去看,便满心欢喜。
“也好。”桑景云笑道,又跟顾书潮聊起别的。
这日,顾书潮是在桑家吃的晚饭。
吃完后,他依依不舍地道别,还邀请桑景云周日那天去他家参加聚会。
桑景云答应下来,不过她也说了,自己不擅长与人交流,到时主要就是当个听众。
“有云景先生当听众,我们求之不得!”顾书潮笑着离开。
他走后,桑景云的情绪依然有些激动。
她看过很多这个时代的资料,了解过很多这个时代的名人。
但她在现代时,接触的信息太多太杂,因此很多名人,她虽然了解过,但没记住。
这个时代的文人,她记得的,就只有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几位,顾书潮这个名字,她是不记得的。
但她依然敬佩这位顾教授。
顾教授懂的知识真的很多!
“桑小姐……”谭峥泓的声音突然响起。
桑景云转过身,就见谭峥泓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
她起初有些不解,但很快就弄明白了缘由。
今天,在见到顾教授之后,她冷落了谭峥泓。
谭峥泓这模样,明显就是吃醋了,还醋得很厉害!
桑景云忍不住笑起来,问他:“你吃醋了?”
谭峥泓一开始没意识到自己是吃醋,听桑景云这么一说,他肯定地点头:“对,我吃醋了!”
桑景云哄他:“别吃醋了,你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
谭峥泓听到这话,涨红了一张脸。
桑小姐说话真的很大胆,她怎么什么都敢说!
这一日,上海非常热闹。
而在南洋,其实也很热闹。
《真假千金》这本书的英文版,在历时一个月后,已经全部印刷完成,还被送到了南洋这边一些书店的书架上。
这寄托了她父亲最朴素的愿望。
南洋这边算不上多么安定, 华人和本地人之间时常有冲突,因而乔父当年,就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平平安安生活到老。
乔平安的日子, 也确实过得不错。
她早年有父亲护着,后来有谭大盛护着, 没吃过苦,看着比同龄人要年轻许多。
之前谭大盛要回国, 乔平安也想跟着去,但谭大盛怕有危险, 不让她去, 她就留在了南洋这边。
这一分别, 就是一年。
一个多月前,谭大盛才给她写信, 说自己已经安顿好, 让她去上海。
乔平安很想念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当即收拾了东西准备出发, 但就在这时, 她儿子送回来一本自己翻译的书, 让南洋这边的印刷社帮忙印刷。
乔平安知道自己的儿子英文学得不错,但他翻译小说这事儿,依然让乔平安惊讶。
于是,她去看了看那本书。
当然, 她看的不是英文书, 而是谭峥泓早先送来的中文书。
她跟着谭大盛学了很多年英文, 但英文依旧说得不好,倒是中文……她的中文还是不错的,跟谭大盛和谭峥泓的水平差不多。
不过乔平安不怎么喜欢看书, 她小时候被父亲逼着看书,书上那密密麻麻的字让她头晕,她对书,也就敬谢不敏。
哪怕她儿子写信给她,让她一定要看,她依然不想看大部头的书,就只翻了翻那些连环画。
她很喜欢《西游记》连环画,加了标点之后,那些文字一眼就能看明白,里面的画也很漂亮。
至于那些厚厚的书……她有很多事情要做,没空看。
乔平安这次愿意翻开《真假千金》,是因为自己儿子翻译了这本书,也是因为她接下来要坐船。
坐船在海上航行,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到时可以看看书。
乔平安就这么看起来,然后发现这书跟她以前看的不一样。
这书可以轻松读懂,而且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很抓人。
乔平安不知不觉就看到了深夜。
她因为眼睛酸疼而放下书,然后在看到时间的瞬间,被惊得回不过神。
她长这么大,从未这么专心地看过一本书。
她长这么大,也从来没有哪一本书,像这书一样让她动容。
看完之后,她甚至觉得,自己之前的几十年白活了。
金月季没有条件,但创造条件也要读书,她呢?她明明有条件读书,却一直偷懒。
乔平安甚至有些愧疚。
各种各样的情绪在她心里翻滚,她想到了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种种,想到了她见过的那些可怜的女人……
乔平安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反正她推迟了去上海的时间,然后在读完《真假千金》之后,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邀请南洋这边的一些贵妇人跟她一起读这本书。
乔平安在南洋,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她们圈子里的妇人,都喜欢跟她来往。
她看起来总是那么开心,她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出现两个梨涡,她还是谭大盛的妻子,唯一的妻子。
很多人参加了乔平安举办的读书沙龙。
然后,她们就都读了《真假千金》这本书。
这个时代,女性受教育的很少,而给女性读的书,那就更少了。
那些故事书,多是以男性为主角,很多还是打打杀杀的,她们不爱看。
这本书的主角是女性,她们在看的过程中,很容易就感同身受。
一群年纪不小的女人,都忍不住落了泪,还有一个打算逼女儿成亲的人,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之后,乔平安又去了印刷社那边,督促印刷社好好印刷这本书的英文版。
她还将以前教她英文的老师请回来,跟着对方继续学英文。
而她用来学英文的教材,就是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她觉得,等她能流畅地将这本书读出来,她的英文,也就学得差不多了!
谭峥泓给了足够的钱,谭大盛在南洋又有些势力,不好得罪,因此打从一开始,印刷社印刷英文版《真假千金》的时候,就很用心。
而当乔平安关注到这本书,印刷社印刷得更用心了。
在乔平安的要求下,印书的材料还用了最好的。
而等书印刷完成,在留开要送去英国的书以后,剩下的那些书,乔平安发动自己的人脉,找书商和书店帮她出售。
这样好看的书,她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
南洋某个洋人聚居区的书店,就进了十套《真假千金》。
这书店的老板是一个中国人,他将十套书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架上,忍不住感叹:“这书做得真漂亮。”
书店的伙计深以为然:“这书是做得很漂亮,老板,这是哪国的书?”
书店老板道:“中国的。”
书店伙计被惊呆了:“中国的?”
这样精美的英文书,是中国的?
“对,是中国的,还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夫人送来的……等下若有客人来,你一定要好好推销……算了,不指望你,还是我亲自推销吧。”书店老板开口。
他这个伙计勤快是勤快,但说英文的时候口音太重,以至于很多客人听不懂他的话。
客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他自然没办法好好推销书店里的书,也就要店老板亲自来。
店老板心知书这样的东西,不能随便推销,想了想,就拿了一本读起来。
这一读,他就停不下来。
金月季的观念,他并不是全盘接受,但他想知道这个故事的后续!
上来就是换错孩子,金月季回家后,更是遇到了许多事情……这一个个的情节,太勾人了!
客人来的时候,要不是伙计提醒,老板都回不过神!
来的客人是一个白人女子,她身后,还跟着一个黑人女仆。
店老板笑着上前,用英文推销起来:“美丽的小姐,您来买书?您看着就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姑娘,应该已经看过很多书,希望我这里,有您没看过的书……哦,正好我这边来了一本新书,您可要看看?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主角是一个叫玫瑰的东方女性,里面还讲到了丝绸……”
店老板不停地夸奖这个白人女子。
这白人女子的年纪其实不小了,她的眼角已经有了许多细纹。
正因为这样,店老板的恭维让她很受用。
书籍的价格很贵,她身边的女佣一个月的收入,也只够买一套《真假千金》,但对这个妇人来说,这点钱算不得什么。
她把书买回家,但并没有看,而是放在了一边。
她只有在非常无聊的时候,才会看小说。
她没有急着看,但当她的女儿从学校放学,看到家里有一本印刷得非常精美的书,却立刻上前翻开。
这一翻开,小姑娘就再也放不下。
白人女子看着佣人准备好晚饭,去叫女儿吃饭的时候,就见女儿捧着她刚买回来的书,看得全神贯注。
“亲爱的劳拉,该吃晚饭了!”白人女子笑道。
她的女儿劳拉却道:“哦!时间过得这么快吗?”
“这本书有这么好看?竟然让我的小劳拉忘记了时间。”
劳拉道:“妈妈,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我非常喜欢。”
她看过很多小说,相比于那些慢慢描写,慢慢进入正题的书,这本《真假千金》真的与众不同。
劳拉克制不住地跟自己的母亲说起这本书,等晚饭后,又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的英文版分成很多册,劳拉看书又很快,于是,这个白人女子在晚上八点的时候,拿到了女儿已经看完第一册书。
她将之翻开,然后就被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的背景是在她不熟悉的东方,按理来说,她是不会为这么一本书沉迷的。
但这个故事,真的讲得很好,里面还有甜蜜的爱情。
白人女子虽然年纪不小了,但她还是将男女主初遇时的描写多读了几遍。
她透过文字,看到了里面蕴含的感情。
她喜欢这样的爱情,她也喜欢这个永不屈服的金月季。
类似的事情,在南洋很多家庭发生。
买书看的有洋人,也有学了英文的华人和本地人。
一些女子学校里,女生们更是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
他们不见得赞成金月季的想法,但在这个娱乐稀少的年代,他们都看完了这本书。
既然看完了,他们免不了跟人讨论,而在他们跟人讨论之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这本书。
乔平安有心在南洋多留几天,继续推广这本书。
但她已经耽搁太久了!
而且,她从自己丈夫的信里,得知自己丈夫认识写《真假千金》的云景。
她想去见见云景。
乔平安带着一千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坐上了前往上海的船。
在上海,也是有洋人居住的,还有一些中国人懂英文。
这些书带去上海后,应该能卖出一些,就算卖不出去,她也愿意留着当纪念。
她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不,不止这本书,《无名诀》她也很喜欢。
孟佑面临绝境,但百折不挠,这样的精神让她动容。
她也意识到,她的人生非常美好。
《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在南洋火爆时,上海的读者,都已经知道云景是女子这件事。
但在上海周边,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杭州,某个宅子里,一个十多岁的少女,正拿了纸笔,誊抄《真假千金》里的文字。
她的父亲从外面进来,瞧见这一幕,顿时就有些恼怒:“你又在看这本书,这书有何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