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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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瞧着特别瘦,或者一看就知道身体不好的人,还会给点骨头。
那骨头上多少带点肉,对这些人来说,已经是难得的美味。
那些纨绔看得心酸:“下回我们还来送猪!”
姚同丰连忙拒绝:“你们若是想送猪,可以送猪仔,倒时我让孩子们割猪草喂猪,养肥了过年吃。”
直接来五头杀好的猪什么的,他们真的处理不过来!
姚同丰带着孤儿院的孩子们离开时,跟这些孩子讲了一些道理,让他们对孤儿院心存感激。
孤儿院的孩子里,有像江来一样,对孤儿院感情特别深的,但也有极少数孩子见孤儿院对他好,便觉得孤儿院对他有所图,不仅不感激,还觉得孤儿院对他不够好。
姚同丰发现这一点后,立刻带着这些人去隔壁棚户区,让他们帮这里的人干活。
见到外头的人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后,这些人总算是不闹了。
近来,有很多人给孤儿院捐钱。
但姚同丰并没有因此就增加孤儿院的开销。
过些日子,云景的热度过去,捐钱的人就少了。
孤儿院的孩子却可能越来越多。
这些钱,他必须省着花,这些孩子的生活水平,也不能超过附近普通农家。
这些孩子真要过太好,很多原本不是孤儿的孩子,就要被父母抛弃,变成“孤儿”了。
牡丹这日离开孤儿院的时候,心情很好。
那些纨绔也一样。
他们以前,每天都只吃喝玩乐,日子过得浑浑噩噩。
但今天这一天,是与众不同的,他们觉得这一天,非常有意义。
他们怕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天。
而他们回租界的时候,费中绪终于抽时间去了《新小说报》编辑部。
他找到黄培成,就道:“老黄,我这几日总算轻松了一些!接下来我们书局要忙的,也就只有印刷《一个士兵》这事儿了!”
《一个士兵》这本书,他们打算一次印五万套,这是个巨大的工作量。
但因为之前已经有了经验,书局的工人也都练了出来,就不会像之前那样手忙脚乱。
“能歇歇就好,可以轻松一下。”黄培成道。
“我就是来轻松来了!老黄,云景的新书你快拿给我看看。”费中绪道。
如今他非常忙,桑景云又不再让他帮忙交稿,他就不能第一时间看到云景的新书,想看书,得主动来《新小说报》编辑部看。
黄培成道:“现如今我手上只有三章稿子,我拿给你。”
费中绪惊讶:“你手上只这么点稿子?你怎么不担心?”
黄培成道:“我以前担心,是因为不知道云景的身份,现在既然已经知道她是谁,便不用担心了。”
“也是……”费中绪拿了那三张稿子,便看起来。
之前桑景云将身份告知黄培成那日,费中绪也在,他是听桑景云与黄培成说起过这本新书的。
当时他就觉得,这新书论可读性,比之前的三本更强。
现在一看,果然如此!
这小说开篇,写的是现代社会。
这天是星期六,曹可欣不用上班,她早上起来后,花十五元在手机上点了一个外卖,让人送到家中,又用买菜软件买了一些菜让人送到家,这才开始洗漱。
外面很冷,但她家中有暖气,所以温暖如春。
她还打开电视机,看国内外电视……
只简单一些描写,就让费中绪倒抽一口冷气。
这一切太真实,也太美好了!
曹可欣跟朋友抱怨工作忙工资低,但费中绪用里面的食物价格换算了一下,却觉得这工资,实在是高!
这女子的工资,已经可以让她天天吃大鱼大肉!
可惜,这女子运气不好,她有事出门,竟遇到车祸。
然后,她再醒来,就已经身处民国时期。
第149章 《包身工》刊登
费中绪不知道手机是什么, 也不知道暖气是什么,这书里写到的很多东西,他都不懂。
但这并不影响他看下去。
曹可欣死前, 看到了周围人惊慌的表情,他们都在打电话, 有报警的,也有叫救护车的。
也不知道救护车什么时候能来……
曹可欣失去意识, 然后又被疼醒。
自己还能醒过来,自己没有死!她喜出望外, 睁开眼睛看到的, 却不是洁白干净的病房, 而是肮脏昏暗的大通铺,还有一个脸蛋上满是皲裂的小姑娘担忧地看着她:“曹大丫, 你没事吧?”
曹可欣怀疑自己在做梦, 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快些醒过来,但事实证明, 她并不是在做梦。
一阵阵的臭味传进她鼻子里, 身上的疼痛和饥饿感更是让她难以入睡……
这一切太真实了!
所以, 她穿越了?
她穿成了谁?穿到了古代?
曹可欣正这么想着,她这身体的原主的记忆,就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这身体的原主,是一个普通农家女, 因为家里太穷, 才十四岁, 就被“同乡”带着出来打工。
这十四岁,还是虚岁。
而她们这些女工,在工厂里吃得差就算了, 每天还要工作十六个小时!
曹大丫身体本就不好,来工厂以后,每天只能吃豆渣饼,却还要高强度工作,再加上最近天冷……她一不小心就病了。
可即便她病了,她也必须工作,因为她干活太慢,还被监工打了一顿,然后不给饭吃。
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曹大丫胆子小性格软,她床铺里的稻草还被人偷走了一半,以至于她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冷。
又冷又饿还发高烧,又受了伤……曹大丫就这么一命呜呼,从她身体里醒来的人,变成了曹可欣。
用童工是犯法的!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也违反了劳动法!
她这个年纪,应该在读中学!
曹可欣心里闪过各种念头,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声音,监工来叫她们起床了。
曹可欣不想起来,但拥有曹大丫记忆的她,知道若是不起来,那她就吃不上早饭了。
她咬牙爬起来,然后吃到了她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
豆渣混合着杂七杂八的陈粮煮了一大锅粥,瞧着比猪食还恶心,但她身边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曹可欣不想吃,但她太饿太饿了,她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她这身体还非常瘦,她怕自己不吃,会被饿死。
她不想死。
曹可欣喝了一大碗“猪食”,她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减肥时吃的水煮鸡胸肉,是绝顶美味。
食物难吃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她还要面临繁重的工作。
现在是冬天,昏暗的厂房里湿冷湿冷的,而在纺织机面前工作的女工,大多只有十三四岁。
她们容貌憔悴,头发枯黄,胳膊细瘦细瘦的,手指却因为长冻疮而有些肿大,还有人手上的冻疮已经烂掉。
曹可欣手上的冻疮,就让她又痒又疼。
她上辈子读高三时,是最辛苦的,每天的学习时间非常长,但她不需要挨饿受冻!
她们这些女工要做的工作很简单,但很枯燥,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停。
她一停下,就会被监工训斥,还会挨打。
眼前一阵阵发晕,曹可欣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在生病,她这具身体还透支严重。
继续这么下去,她会死的!
曹可欣开始寻找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她运气很好,很快就得到一个机会。
这家工厂的管事来巡视工厂,曹可欣冲出去自荐:“张管事,我识字,还会算数,你需要帮忙的人吗?”
那管事的闻言一愣,目光落在曹可欣脸上。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中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情复杂。
别人如何想他不知道,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道:“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子,他已经拿到有些日子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道后续,可惜桑小姐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子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姐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中绪开口。
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
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花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
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种种……
曹可欣衣食无忧,费中绪也一样。
富贵家庭出身的他,是不用饿肚子的,也不缺肉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入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
曹可欣的处境更是糟糕,费中绪想知道,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
费中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双面魔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
“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
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
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啊!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姐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道:“自从《双面魔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魔教,写各种毒药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
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
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
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
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
自行车一路往前,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谭峥泓停下了:“桑小姐,我们买点煎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带去吧。”
“好。”桑景云笑着开口。
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
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带了一些吃食过去,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可以用来装煎饺。
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要等下一锅才够数,得等一等,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
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桑小姐,这煎饺看着就好吃,你快尝尝,你吃不完的,我来吃。”
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但再吃十个煎饺,也是没有问题的。
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我吃三个就行,你趁热吃。”
他们吃煎饺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穿成包身工》这本书。
“云景的新书你们知道吗?”
“知道,早上去喝茶的时候,正好有人在讲,我就听了,这书真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这人死了以后,竟然在另一个人身上活过来了!”
“你们说,曹大丫死了以后,会不会在曹可欣身上活过来?”
“有可能!”
桑景云听了,眉头微微挑起。
她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却觉得,等这本书完结后,可以写一写曹大丫穿到曹可欣身上的番外。
她书里的曹大丫真的挺可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过得一直不好,都没吃过饱饭。
能去现代生活,她一定会很开心,非常开心。
周围人还在聊天:“云景这小姑娘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想法那么多!”
“是啊,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
“还有那个未来世界,真好啊!一个小姑娘,一个月都能赚八千。”
“他们的钱没那么值钱,要是把一个银元当成他们的一千,相当于这个小姑娘一个月赚八个银元,而她花十五元,就让人送了十个小笼包一袋豆浆到她家……这相当于十个小笼包一碗豆浆花费不到两个铜元,这也太便宜了!”
“是啊,她顿顿吃肉包子,一天也只需四十五元。即便算她一天吃五十元,一个月下来,也只花一千五百元……这是什么神仙日子!”
“煎饺多贵啊,一个铜元只能买两个,我都是在家喝了粥,再过来买四个煎饺解解馋的。”
“我是家里孩子闹着要吃,才来买的。”
这些人其实都是穿长衫的体面人。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舍不得天天吃煎饺。
那曹可欣的日子,过得真不错!
曹大丫的日子,却是真的惨。
“也不知道云景写的是真是假,那些工厂真这样?”
“真这样!这年头啥事没有呢?我有个亲戚去工厂做工,他说他们工厂有一些从外地逃难来的,老板借口包吃住,一个月就只肯给他们一个银元的工钱,然而给他们的吃食很差不说,还让他们从早干到晚,不能有一刻空闲。”
“这还算好的,我儿子之前去北方买煤,他说那些煤矿,都直接抓了人逼他们去挖煤,压根不给工钱。”
桑景云听到这些,心情也有些沉重。
她上辈子九十年代那会儿,类似的乱象都是有的,当时有一些黑煤矿,就会骗了男人去挖煤。
还有一些煤矿为了赚钱不顾工人死活,不注重安全。当时,煤矿坍塌,工人被埋在里面的事情,时有发生。
九十年代都这样,这个时代更不用说。
在这个时代,有太多曹大丫了!
等桑景云他们吃完,新一锅的煎饺也好了,谭峥泓带着满满一食盒的煎饺,来到《新小说报》编辑部。
时间还很早,但因为今天是云景新书刊登的日子,所以《新小说报》的编辑,都已经在了,正在吃黄培成让人买回来的烧饼油条。
见谭峥泓拿出煎饺,他们纷纷开口:“谭少大气!”
“黄主编,你应该学谭少,下回请我们吃早饭的时候,买些煎饺回来!”
“没有煎饺,肉包子也可以!”
黄培成道:“你们想得美!”
在上海,面粉的价格本就比大米要贵,猪肉那就更贵了。
毕竟上海的猪肉,一直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
说完,黄培成就把桑景云和谭峥泓带到了他的办公室。
等他们走了,一个编辑突然开口:“黄主编今天有点不对劲,他对谭少殷勤就算了,怎么对谭少身边的小姑娘也那么殷勤?”
“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黄主编之前不是还说谭峥泓儿女情长,有点嫌弃?”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
“听说云景先生把自家旁边的地捐给了孤儿院盖房子,那孤儿院,好像就是谭少开的。”
“云景先生自家旁边的地,给谭少开孤儿院了?”
“谭少是不是跟云景先生认识?”
“刚才那个小姑娘,该不会就是云景先生吧?”
这些人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表情顿时激动起来。
而办公室里,黄培成拿着手上的稿件,也很激动。
桑景云给他的稿件正好七章,每章大概三千字,可以刊登七天。
以往桑景云一章的字数有四千左右,现在少了不少。
他略有些失落,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后续内容。
这一看,黄培成就惊住了。
小说里,曹可欣说自己认字,希望可以换个好点的工作。
那管事自然不可能她说什么就信什么,就拿了一本账本让曹可欣看。
曹可欣拿到账本以后,才发现上面的字都是繁体字。
她自幼学的都是简体字,这繁体字有些认识,但也有一些不认识,好在连猜带蒙,能读个大概。
曹可欣真要所有的字都认识,管事就要怀疑曹可欣的来历了。
曹可欣磕磕绊绊好些字不认识表现,在管事看来才是正常的。
他等曹可欣读完,就让曹可欣试着算账。
剧情很合理,这也是开篇的一个爽点。
但黄培成关注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简化字!简化字!
一直有人说中文很难,不利于推广,还有人希望能废除汉字。
黄培成觉得那些人是瞎胡闹,但他也觉得,有些字太难写,孩子们学得吃力。
在未来,解决这件事的办法,是用简化字?
仔细想想,此事确实可行!有些字是不用改的,但一些特别难的字,若是简化一下,学起来会快很多。
黄培成的脑子里满满的都是“简化字”三个字,甚至都没空关注剧情发展。
其实,简化字这东西,算不得新奇。
太平天国时,太平天国印发的公告,就用了大量民间流行的简化字。
清末时,也有著名教育家陆费逵提出应该简化汉字。
但这只是人们设想的诸多道路之一,知道的人不多,还有很多人反对。
而现在,来自未来的曹可欣用的是简化字!
第150章 销量三万
黄培成的目光一直定在简体字的相关描写上, 过了好一会儿,才问桑景云:“桑小姐,你觉得将来, 会推行简化字?”
“对。”桑景云开口。
她知道繁体字是中华文化的载体,知道很多字都蕴含着传统文化, 能更准确地表达出意思。
但她穿越以来,天天写繁体字, 真心觉得写起来太累人了。
比如乌龟的“龟”字,它的繁体写法特别像一只乌龟, 能让人感受到象形文字的魅力。
但它难写!
桑景云有时写小说, 遇到特别难写的词, 甚至会忍不住换个词用,还有一些较为生僻的繁体字, 她至今没有把握写对。
她觉得还是简体字用起来更方便。
黄培成道:“我也觉得, 推广简体字有很大好处。一些繁体字太复杂,以至于我们印刷行业, 一直没办法把字印得很小。对孩童们来说, 现在的文字, 学起来也很困难。”
黄培成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学的启蒙书籍,都没有标点。
上面密密麻麻,还布满复杂的字。
他家家境不是很好, 但他们黄家有个族学, 他也就能去族学读书。
当时, 学堂里跟他差不多年纪,一同入学的孩子,大多都因为坐不住, 放弃了学习。
只有他,他想过好日子,想改变自己的命运,才坚持了下来。
但对他来说,那些没有标点的书,想要学会真的很难。
比如“瑟兮僩兮赫兮喧兮”八个字,年少时的他,在没人讲解的情况下,根本看不懂。
黄培成想到自己求学时经历的种种,心情格外复杂。
桑景云道:“黄主编放心,以后,这个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好。”
黄培成笑了笑,继续往下看。
曹可欣虽然不是所有字都认识,但她算账算得特别快。
而且她胆子很大。
对工厂管事来说,她这样的,也算是一个人才,那管事就安排她去了仓库,专门管仓库物资的进出登记。
工厂的仓库,一直由这家工厂的拥有者的亲戚在管。
这人管得一塌糊涂,账目不清,偏偏管事还不能训斥,所以才把曹可欣安排过去。
曹可欣可以逃过高强度的车间工作,但她接下来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
那仓管将仓库管成这样,其实是因为他一直中饱私囊。
夹在管事和仓管之间的曹可欣在考虑过后,果断向仓管投诚,她告诉仓管,说他若是做好了,说不定能管理这家工厂,赚到更多钱。
曹可欣给仓管画大饼,让他为了长远的利益忍一忍,先不要动仓库里的东西。
这一天,她都在努力周旋,但她的生活并没有变好。
仓管并不把她当回事,只觉得她马屁拍得不错,也因此,她晚上还是要去大通铺睡觉。
而在这里,她还有一件事要处理。
工厂的女工没有足够的避寒衣物,白天她们还能撑过去,到了晚上,却过得格外艰难。
她们身下的褥子是稻草,她们的被子里装的,也是不保暖的稻草。
这些少女挤在一起睡觉,但还是被冻得瑟瑟发抖。
有些人为了能暖和一点,就偷了曹大丫被子里的稻草,塞进自己的被子里……
曹可欣知道这些女工很可怜,知道她们偷稻草,只是想要活下去。
但她们可怜,她和曹大丫也可怜!
曹可欣狐假虎威,要回了自己的稻草,又开始琢磨接下来要怎么过……
曹可欣的处境很糟糕,但她一直在努力改变,努力活下去。
这样的主角,是讨人喜欢的,至少黄培成就很喜欢。
黄培成还把曹可欣回忆起的,未来的种种事情,拆开了揉碎了,仔细研究,拼凑出一个未来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