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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民国by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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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报童,到底不是长久之计。
桑景云平日里,要写到中午,才能写完三千字,但今天,大概是中午要出门,她在上午九点时,就已经将今日的更新写完。
写完更新,桑景云收拾了一下东西,就开始洗脸换衣服。
她还是希望自己可以好看一些的。
十点,谭峥泓开车来接桑景云。
桑景云今天穿的,是之前做的洋装之一,上车后,她对谭峥泓道:“谭峥泓,什么时候你陪我再去做几身衣服吧。”
她原先的衣服有些旧,也有些小了,新做的两套则不够穿,桑景云打算再去做几套衣服。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桑小姐你定时间就行。”
桑景云没急着定时间,她和谭峥泓一起来到谭家,然后就看到了谭峥泓的母亲。
这是个很漂亮,也很有气质的中年妇人,而她在看到桑景云后,眼睛瞬间亮了:“云景先生,你好!”
整个见面过程,跟桑景云以为的不太一样。
乔平安竟然是以读者的身份来见她的,还一直在跟她讨论她的作品。
“我之前把《无名诀》和《真假千金》都看了,但《一个士兵》这本书还不曾看,昨晚上看了之后,特别喜欢,可惜峥泓他爹不让我多看,说不能睡太晚……”说着,乔平安瞪了谭大盛一眼。
谭大盛:“……”他一年没见自己媳妇儿,结果自己媳妇儿见面之后只顾着看小说,他有意见,是应该的吧?
虽然被忽视了,但谭大盛还是很开心的,一直陪在旁边说话,还让人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吃过饭,得知桑景云想要买衣服,乔平安立刻道:“景云,我大老远过来,带的衣服不多,也想去买几件,我们下午一起去买衣服?”
她其实是带足了衣服的,单纯就是想跟桑景云一起去买衣服。
桑景云没有拒绝,和他们一起,去了那个之前去过的裁缝铺。
那裁缝铺里的老板见到桑景云以后,直接就叫出了桑景云的名字,给他打下手的女子在给桑景云量过尺寸后,也道:“桑小姐的尺寸一点没变!”
这种被重视的感觉挺好的,怪不得他们生意好!
桑景云这次,在乔平安的大力推荐下,做了五套衣服,乔平安还抢着付了钱,说这是她送给桑景云的礼物。
桑景云看出来乔平安是真心的,也没扭捏,直接收了,然后就听到谭峥泓低声道:“娘,你真厉害!”
他之前想送桑景云东西,桑景云总是不收,还是他娘厉害!
大概猜到谭峥泓的想法的桑景云:“……”
桑景云这天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她没有再写小说,而是将自己之前写的《梦游莫斯科》的内容,精修了一遍,确保这文的文风,跟云景的小说一点都不一样。
第二天早上起来,桑景云先写了几百字《穿成包身工》,给自己的这一天起个好头,然后往楼下走去。
而她刚下楼,就见谭峥泓拎着两个食盒从外面进来。
“桑小姐,我娘给你们准备了一些吃的,托我带过来!”谭峥泓开口,又道:“她也想过来,幸好被我爹拦住了!她真要过来,会打扰桑小姐你工作。”
确实,如果乔平安来了,自己今天肯定不能专心写小说,桑景云笑道:“我今天确实得专心工作,怕是连你都没空招待。”
谭峥泓道:“我不需要招待,今天我要专心翻译《一个士兵》,别的啥也不干!”
谭峥泓说到做到,吃过饭就开始专心翻译《一个士兵》这本书,等桑景云休息的时候,他才停笔,然后跟桑景云说了一些事情。
比如他母亲从南洋带回来一个家庭教师,那位家庭教师是英国人,已经答应帮他检查一下他翻译的《一个士兵》,若里面有错误的地方,会指出来。
又比如,牡丹已经去了好几次孤儿院,还说动了吕丽娘拍电影。
桑景云得知这件事,略有些惊讶。
她给牡丹写信,提到拍电影这件事,是因为她觉得牡丹在上海,有点像明星。
这个时代,全世界的电影行业都刚刚发展起来,若是牡丹去拍电影,或许能有一番作为。
当然她只是给了个建议,具体怎么做,还是要看牡丹自己。
没想到牡丹真的去做了……
谭峥泓还提到,他跟诺伯特等人合力盖的房子已经动工,要不了多久就能盖好,砖瓦厂也有了盈利。
不过,等桑景云又一次开始写小说,他就不说话了。
这日写到中午,桑景云写了四千字的《穿成包身工》。
也是这时候,黄培成上门拜访。
将身份告知黄培成后,桑景云就给黄培成留了个地址。
不过之前黄培成并未来过,这还是第一次过来。
“黄主编,你怎么来了?可是出了什么事情?”桑景云问。
黄培成立刻道:“没事,桑小姐,我这次过来,是有事要与你说。”
黄培成说了馥郁堂想找桑景云打广告的事情。
“桑小姐,这馥郁堂是老字号,还是信得过的,你要是愿意,可以赚一份外快,依我看,让他拿两千银元出来,不成问题。”黄培成道。
在小说里打广告这样的事情,桑景云以前并未遇到过,但听说了,也不觉得奇怪。
在她上辈子,商家一般不会想到请人在小说里打广告,但很多电影电视剧里,都会夹带广告。
很多视频博主,更是靠广告费吃饭。
“我愿意帮馥郁堂打广告。”桑景云开口。
她愿意这么做,倒不是为了那点钱,主要是馥郁堂确实是个有良心的国货品牌。
她上辈子,就买过这个牌子的化妆品,当时还了解了一下这个牌子的历史。
馥郁堂在民国时,积极革新,又请了当时有名的电影明星打广告,最终把牌子做大做强,生意也越来越好。
然后,战争开始了。
馥郁堂的老板一直捐钱支持抗战,在抗战胜利后,还将馥郁堂捐出,馥郁堂就这么成了国企。
所以,哪怕没钱,桑景云都愿意给馥郁堂打广告。
到时她在书里,可以详细写一写曹可欣用馥郁堂的化妆品来化妆的事情。
“那就好,我去帮你谈广告费!”黄培成道。
桑景云笑了笑:“不用谈,就按照郑老板一开始说的一千银元就行,我们应该支持国货,让国内的工厂发展起来。”
黄培成听完,有些感慨。
桑景云虽然是个小姑娘,但看她的小说,听她的言谈,就可以看出她胸有邱壑目光长远。
桑景云不想在书里插入不合时宜的广告,她告知黄培成,说书里要过些日子才会写到相关内容,刊登的话,怕是要一个月后,才会刊登出来。
“无事!只一个月,郑老板肯定等得起!”黄培成道。
桑景云跟黄培成聊完,又看了看黄培成带来的,馥郁堂的化妆品。
此时的化妆品,跟后世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口红,桑景云看到过进口的管状口红,但那口红不是旋转式的。
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现代大家普遍认可的旋转式口红。
馥郁堂的胭脂,就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桑景云一一看过后,打算写一封信,让黄培成转交给郑老板。
她在信里说了旋转式口红的设想,又提了一些别的想法,比如装胭脂的盒子的盖子上,可以放一面小镜子,还可以在盒子里,搭配一个方便上妆的小刷子。
眉粉也一样,里面可以搭配两个小刷子——这眉粉可以用来画眉毛,也能当眼影用。
桑景云知道做这样的改进,成本会增加很多,但价格也可以提高。
馥郁堂的产品,可以分普通和精品两种,精品的卖贵一些!
写完,桑景云突然想到了什么。
她笔下的曹可欣,现在在当报童。
按照她原本的大纲,曹可欣会因为懂英文,找到一份在西餐馆当服务员的工作,赚到第一桶金。
现在,这段情节或许可以改成曹可欣去馥郁堂求职,然后给馥郁堂老板出了改进化妆品的主意。
之后,馥郁堂的老板给了曹可欣一笔钱,让她得到第一桶金。
有了钱以后,曹可欣可以自己去开餐馆,赚钱以后再去开工厂!
越想越觉得这样很好,桑景云干脆在信里写了自己的想法。
写完,桑景云将信封口,让黄培成转交郑老板。
“行,我等下就去郑老板那里走一趟,告诉他这个好消息!”黄培成开口。
他不知道桑景云在信里写了什么,但桑景云答应给郑老板打广告,这对郑老板来说,绝对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好。”桑景云笑了笑。
她相信,郑老板在看到这封信以后,肯定会非常高兴。
送走黄培成,桑景云就把桑景雄叫到自己房间,又把昨天写的《梦游莫斯科》递给他,让他誊抄。
桑景雄问:“姐,你该不会又指责你自己了吧?”
桑景云道:“没有,这是我的新小说。”
听说是小说,桑景雄兴致勃勃地看起来。
桑景云这时交代他:“这书的内容,你不能告诉别人,若让人知道这书是我写的,我会倒大霉,你也一样。”
桑景雄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让人知道这篇小说是桑景云写的。
但大半年过去,他对桑景云已经非常信服。
他姐是真的很厉害,很有本事。
听他姐的话,准没错。
桑景雄记下桑景云的话,认真抄写起来。
上海租界的一条街上,开着一家不大的店,店铺的招牌上,写着“馥郁堂”三个字。
走进店里,能看到许多用精美的瓷瓶瓷盒装着的护肤品和化妆品。
这里出售好几种香味的头油,出售各类香粉,还出售胭脂、面脂等。
这家店,是有不少老客户的,租界一些从苏州搬来的富户,他们家的女眷要买胭脂水粉,首选就是馥郁堂。
但上海那些时髦的年轻女子,她们更青睐国外进口的化妆品。
此刻,馥郁堂就一个客人都没有。
年轻的郑老板在屋里待不住,咬咬牙,来到店铺门口。
瞧见有夫人小姐路过,他还厚着脸皮招呼起来:“我们馥郁堂是百年老字号,出的胭脂曾是供品,小姐要看看吗?”
他这么招呼,还真有人进店。
但店里的东西不便宜,所以舍得花钱买的人不多。
郑老板忍不住想要叹气,突然,他看到了黄培成。
“黄主编!”郑老板眼睛一亮,迎上前去。
“郑老板,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黄培成笑道。
“云景先生愿意为馥郁堂打广告?”郑老板问。
“对。”黄培成开口,然后拿出一封信给郑老板:“这是云景先生给你的信。”
郑老板没想到云景先生不仅答应帮自己做广告,还给自己写了信!
这信虽然装在信封里,但信封并未封口,他就抽出信纸看起来。
而这一看,郑老板呆住。
云景上来,就给他提了一些意见。
他自认已经给自家的产品改了很好的包装,让自家的产品与时俱进,可以与外国的产品竞争。
但在看了云景先生的建议后,他自愧不如!
云景先生想出来的包装,比他想出的要好不知道多少!若是真的能做出云景先生所说的,旋转式的口红,那一定能卖爆!
在盒盖上装镜子,附赠小刷子等等,也方便使用的人随时上妆,这都是非常好的主意。
郑老板敬佩万分,然后看到了信纸后面的内容。
云景先生打算把这些,都写到小说里!
郑老板只求云景在书里提一句馥郁堂,没想到云景竟然愿意给馥郁堂这么多戏份!
他来上海的时间不长,但已经见识过云景的号召力。
若是云景当真在书里写了这样的内容,那肯定会有很多人来他们馥郁堂购买化妆品!
郑老板是个有见识的生意人,他已经可以想象将来馥郁堂的货物供不应求的盛况。
只是云景先生给出这么好的条件……
郑老板深吸一口气,问黄培成:“云景先生要几万大洋?又或者签个合同,我这边给分成?”

几万大洋?分成合同?这都是什么东西?
郑老板注意到黄培成的表情,立刻就意识到了什么:“云景先生没跟你说她要怎么写馥郁堂?”
黄培成道:“没说,她在信里写了?”
郑老板道:“写了!黄主编, 云景先生没跟你说她要怎么写,那她有没有跟你说她的要求?”
这自然是说了的, 黄培成道:“云景先生说她要支持国货,因而广告费, 你给一千银元就行。”
“这怎么可以!这也太少了!”郑老板觉得不能这样。
光是云景先生给他出的这几个主意,就已经价值一千银元, 不要说云景先生, 还要在自己的小说里给他打广告。
他觉得他至少要给个几万元。
只是现在他手上没有那么多钱, 给不出……
黄培成很是不解。
这郑老板,怎么一副恨不得多花钱的模样?
“云景先生在信里, 到底写了什么?”黄培成问。
云景先生在信里给馥郁堂出的那些主意, 是要写到小说里去的,黄培成迟早会看到, 其他人也会看到。
就算他们现在看不到, 等他照着做出来, 大家也会知道。
因此,郑老板没有隐瞒的想法,他将手上的信给了黄培成。
黄培成仔细看过,倒抽一口冷气。
云景先生这是不是太善良了?
他劝云景先生写一写馥郁堂, 是想让云景先生赚点外快。
但现在这种情况……云景先生这是在做慈善!
那些商家在他们的报纸上打广告, 产品销量都能大增, 现在云景直接将馥郁堂写到小说里……馥郁堂的商品,肯定会被云景的读者抢光。
都这样了,竟然只收一千元?
“黄主编, 云景先生要的钱实在太少了!只是现如今,我手边没那么多钱,等过些日子,我一定再奉上一笔感谢金。”郑老板郑重开口。
他早就备好价值一千银元的银行支票,此刻也就将钱给了黄培成,让黄培成转交云景。
此外,另给了黄培成一张一百银元的支票,并对黄培成再三道谢。
黄培成道:“郑老板不用跟我道谢,我其实没做什么,云景先生的打算,是我也没想到的。她是真心支持国货,希望你能将馥郁堂办好,之前我与她说起馥郁堂时,她话里话外多有赞誉,还说她以前曾用过馥郁堂的产品,很是喜欢。”
郑老板年纪轻,满腔热血。
他觉得他们国家的护肤品和化妆品比这个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产品都要好,他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们国家的产品。
所以,他努力改革,做了很多事情。
但他做这些,其实有很多人不理解。
他们郑家是个大家族,馥郁堂不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他改生产流程改包装,受到了许多阻挠。
他周围人还都觉得,他想将馥郁堂做成一个国际性的大品牌,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现在,云景先生给予了他支持!
听到黄培成的话,郑老板心中涌出一股豪情,斩钉截铁地对黄培成道:“黄主编,请你转告云景先生,我一定会将馥郁堂做大做强!”
郑老板说完,立刻就找人去定做包装盒。
旋转式的口红需要研究一下构造,暂时不一定能做出来,但其他包装要做出来,却是没有问题的,最多就是多花点钱。
黄培成跟郑老板告辞,抬头看了看馥郁堂的招牌,又回去找桑景云。
收到郑老板给的一千元,桑景云有些惊讶:“我还没将馥郁堂写到书里,怎么他就给钱了?”
黄培成无奈:“桑小姐,你出的那几个主意,就已经值一千元!”
原来如此,这郑老板,倒是个诚信的。
桑景云收了这一千元,送黄培成离开。
而黄培成一走,谭峥泓就道:“桑小姐,你真厉害!”
桑景云的赚钱能力让他惊叹。
桑景云闻言笑了笑,又道:“谭峥泓,你该回家去了,你娘大老远过来,你总该陪她几天。”
谭峥泓道:“我爹陪着她呢,我爹兴许还觉得我碍事。”
话虽然这么说,但谭峥泓看了看天色,还是告辞离开了。
他以前会赖在桑家吃了晚饭再走,但今天,还是要回去吃晚饭的。
桑景云等谭峥泓离开,就继续写《梦游莫斯科》。
这本书她打算写三十个夜晚,也就是三十年。
主角只是在冬天的东北,如往年一般生活了一个月。
但他在梦里“附身”的那个俄国工人,却已经走过三十年。
皇室和贵族被驱逐,工人和农民当家做主,所有人团结起来,将这个国家建设得越来越好。
当然,到了一定程度之后,腐败之类的问题肯定会出现,年轻一辈的,没有经历过沙皇残酷统治的人,或许还会懒散,会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
但没事,田产可以包干到户,企业可以进行改革……
当生产力发展起来,本就不需要像一开始一样,所有人一起干活。
不过桑景云不打算写太多。
她也没有完全写现实,里面甚至加入了一些幻想。
这本书,就是东兴对“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世界的幻想。
书不长,前面会写得详细一点,但后面每一年,都只选一个事件来写,桑景云觉得,整本书大概也就十万字。
桑景云考虑过后,打算一口气写完,再拿去投稿。
桑景云写小说的时候,《真假千金》英文版在南城书局出售的事情,已经传开。
一些报纸,还刊登了此事。
他们国家的小说,竟然被翻译成英文,这是巨大的荣耀!
对此,云景的读者,自然是欣喜不已的!
孟琳所在的女子中学的学生,自打从报纸上得知此事,就激动万分。
还有人计算着手上的银钱,打算等周末放假,就去买一套英文版的《真假千金》回家。
“我一直都不喜学英文,但从今日起,我一定好好学,这样才能读懂英文版的《真假千金》!”
“我打算用英文版的《真假千金》来学英文。”
“确实可以,我们每人都买一套,然后一起读,一起学!”
他们正说着,学校里的一个女工就拿着一封信过来:“孟琳小姐,有你的信。”
孟琳听闻此事,眼睛一亮。
她并无笔友,跟亲戚通信,留的也是家里的地址。
她只有在给《新小说报》投稿时,填的是学校地址。
这封信,肯定是《新小说报》给她寄的!
孟琳接过信件拆开,发现这信果然是《新小说报》编辑写给她的。信里说她的稿件已经被录用,可以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拿稿费。
“我的稿件被录用了!”孟琳欣喜地开口:“等周末放假,我要去《新小说报》编辑部拿稿费!”
“恭喜!”
“孟琳,你也成为作家了!”
“孟琳,你太棒了!”
寝室里的女生纷纷恭喜孟琳,激动地抱在一起。
而这时,上海租界的一些洋人,收到了诺伯特送来的书。
“这就是诺伯特那家伙出的书?中国人写的书,会好看?”
“故事好不好看不知道,这书做得不错。”
“我看了一点,还挺有兴趣。”
这些洋人里的男性,虽然对这本书有兴趣,但兴趣不大。
但他们身边的女性,却很喜欢这本书。
这书有矛盾,有冲突,还有甜蜜的爱情,虽然背景是中国,但她们依旧很喜欢。
复旦大学。
顾教授在得知这书出了英文版之后,立刻就买了一套。
他自己看的同时,也推荐自己的学生去看,还建议他们在买书后,中英文对照着学。
等他在学校上完课,他还找到自己的一个朋友,说起这本书,也说起云景:“那小姑娘特别聪明,没花多少时间,就将英文学会,看了没多少资料,就写出《一个士兵》这样的书。”
顾教授的朋友闻言道:“这就是天赋所在了,这个小姑娘,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是啊!她的小说当真不错,不止故事讲得好,还将白话文和标点推广开。”顾教授开口。
白话文一直都有,《西游记》就是白话文。
但那对他们来说,还是不够白话。
而云景的小说,让人知道了真正的白话文该如何写。
此外,云景对标点的运用,也非常合理,他如今写文章,使用标点时,就会照着云景来。
也难怪当初,大家都以为云景是个知名的新式文人。
接下来几天,桑景云的日子照常过。
而上海的读者,对《穿成包身工》这篇小说,越来越喜爱。
到处有人在讨论这本书。
此时,书里的曹可欣已经发现,她穿到了一个她全然陌生的时代。
这个世界的历史,跟她上辈子生活的世界的历史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曹可欣的祖国,也曾遭受列强的欺凌。
但不管是她祖国的名字,还是列强的名字,都跟这个世界截然不同。
而最终,曹可欣所在国家的前辈们将所有的敌人都驱逐,东方巨龙重新站起。
不管怎么样,既然已经穿越,曹可欣就努力生活。
她想成为工厂管事,可惜因为她是女子,没人把她当回事,仓管还居高临下,恩赐一般,说愿意收她当姨太太。
在现实中,一个家里有钱的男子,愿意让一个贫穷的,只能当包身工的女子当姨太太,所有人都会觉得,是这女子运气好。
但在书里,大家通过曹可欣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却会下意识厌恶那个仓管。
很多男读者,也通过这本书,再一次感受到女性糟糕的处境。
不过,虽然处境糟糕,但这本书并不让人觉得压抑。
曹可欣一直都坚持自我,也一直很清醒。
所有的读者都相信,她会有法子解决现在遇到的麻烦。
她也确实解决了!
“我就说,之前云景为什么要写曹可欣跟门房拉家常,原来是为逃离做准备!”
“曹可欣原先生活的世界,当真不错,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让我们的国家也发展起来!”
“看这本书,我好似就是曹可欣……”
小说的情节在发展,现实里,也发生了一些事情。
比如,乔平安找了个工作。
谭峥泓的母亲,以前从未工作过,这也是很多富家出身的女子的常态。
她们年少时由父亲养着,等结婚了,就由丈夫养着,一辈子都在后宅生儿育女。
一些男人觉得她们运气好,什么都不用操心,但她们自己,其实不见得想过这样的生活。
至少乔平安,在看了《真假千金》之后,就想做出一些改变。
她去了陆盈和桑景丽就读的女校,成为这所学校里的英文老师。
乔平安的英文算不得很好,但拿来教小学生已经足够,更何况,她还将自己高价请来的英文老师带去学校,给自己做助教。
桑景云觉得乔平安当老师这事儿,是一件好事,但乔平安成了陆盈的老师,又让她觉得怪怪的。
好吧,也没必要觉得奇怪。
陆盈想要学知识,乔平安想要走出家庭,她们做的都是有意义的事情,不需要纠结老师学生的身份。
还有就是,牡丹和吕丽娘一起,开始拍电影了!
当然跟后世的电影不一样,她们拍的,就只是一个十分钟的短片。
但能拍就好,这短片若留存到后世,绝对是能进博物馆的珍贵影像。
就是,这影像拍的,竟然是屠卫巷鼓动吕丽娘陷害她的事情……
屠卫巷很幸运,他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
但屠卫巷也很倒霉,因为他留的是恶名。
桑景云本想见一下牡丹,再见识一下这个时代的电影的拍摄。
但她这段时间,真的太忙了。
《穿成包身工》每日都要更新,而《梦游莫斯科》这本书,也耗费了她大量时间。
两本书,她加起来一天要写六千字。
在现代,不卡文的情况下,用电脑写六千字,是很多人都能做到的。
但现在没有电脑。
用钢笔写六千字,还是繁体字……桑景云每天都写得手酸。
《穿成包身工》很好写,尤其她最近写的,是曹可欣给馥郁堂出主意,赚到一大笔钱,又用这钱开餐馆的剧情。
但《梦游莫斯科》,这本书并不好写。
桑景云现在每天除了码字,就是在思考这本书的剧情,乔平安几次邀请她出门逛街,她都没去。
不过不是她拒绝的,每次都是乔平安刚起了个头,就被知道她很忙的谭峥泓拒绝了。
五月是个挺忙碌的月份,等过了五月,时间越来越热。
不知不觉中,《穿成包身工》的剧情,就刊登到了曹可欣给馥郁堂出主意这里。
这天是公历6月3日,农历四月十四,星期天。
这是个很普通的日子,又有点特殊——今天,是桑景云的生日。
桑景云上辈子,是不怎么过生日的。
她小时候,没人给她过,她长大了,也依然没人给她过。
生日对她来说,就是自己花钱买个四寸的小蛋糕,再接受来自读者的祝福。
但这辈子,她有家人。
桑钱氏提早好些天,就开始念叨桑景云生日的事情,还想给桑景云做长寿面。
做面条很麻烦,他们自家做的面条,还肯定没有外面买的面条好吃,桑景云就提议,今天早上,他们一起去面店吃面条。
之前她跟谭峥泓曾一起去吃面条,味道挺好的,而按照桑学文所说,那还不是最好吃的,最好吃的面,当属“小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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