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时髦亲妈by溜溜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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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盛虽然也不想去,但家里两个女人天天吵架,心里也烦躁的很。
这个时候的工人早就不像十几年前,是光荣的岗位,自从港商台商私营厂开始在沿海地区开厂,慢慢的工厂成为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进厂的人也不再是高学历的人,有的人甚至不用初中毕业,十三四岁不到,就被同乡领着去沿海地区打工,当初楼小乔就是那样子过去的,直到嫁人才回来。
现在的工厂更多的是学历低的那些人找工作的地方。
一个月倘若能赚一千多,比老家这边坐办公室的人工资还要多,要是两口子在外头打工,干上几年就能在老家盖房子,早几年的原始积累是很简单的,这会儿也没有高昂的房价,打工挣来的钱,也都用在了老家建设上了。
楼小乔问:“那你打算让王盛出去?”
“过完年,先让他跟着人一起出去吧,地里一年也没多少收成,照样也累。”去年地里就多出来两千斤米和一千斤玉米,这些卖掉一共也才两千块钱,但一年下来没折腾死人,早晚两季稻子,双抢的时候连她这个大肚婆都要下地干活:“我也算过一笔账,种地真种不出什么钱出来,还不如出去打工,在外头一个月最少也有千把块钱,另外我家小姑子年级也大了,干脆也带出去,我记得你也是差不多那个年纪出门的,所以找你问问。”
王盛还有个妹妹,但楼小乔很少见过她。
听说沈大娘很重男轻女,对这个女儿一直也不太好,后来家里大吵了一架,沈大娘就把王凤赶到地里头去住了。
白天她要在地里干活,晚上睡在草棚子里头,守着地里的收成。
这样的事,就算是在农村也是个新闻,村里人偶尔也会说起的。
张玉娇嫁进来以后,跟这个小姑子的关系处的还不错,要不是她时不时的帮衬一二,王凤现在是死是活都不一定。
也因为这,她跟沈大娘的关系也越发的不好。
最近张玉娇起了让王盛出去的心思,自然也听到过外头的人讲,男人在外头都有些花花肠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跟王盛说,让他把妹妹带出去,一是带出去打工,总比住在地里强,二是她有自己的小心思,到时候让王凤看着点哥哥。
两人说着话,路上走来了一个瘦弱的小姑娘,见到了张玉娇腼腆的喊了声“嫂子”,又跟楼小乔点了点头。
刚才王凤偷偷的听了点嫂子跟楼小乔的对话,也似乎提到了她,她当时就把心提了起来,生怕楼小乔跟嫂子说什么不好的话。
她被母亲赶出去住了两年,最近觉得有人晚上在她草棚子周围转悠。
这事儿她还不敢跟哥哥嫂子讲,她跟自己的好朋友说,那个女孩安慰她:“要不你回去打工吧,你现在都成年了,去外头当服务员,去给人家看店,或者进厂都行。”
两人从小就是班上成绩最差的女孩,关系也最好,算是抱团取暖吧。
那个女孩早早去县城帮人家看店,一个月有六百块钱呢,能给家里挣到些钱,家里现在对她的态度也跟以前不一样了。
王凤就有点点动心。
结果前段时间舅舅来家里提,说老家的表哥想讨她做媳妇。
王凤很怕,舅家在大山里头,表哥也是从小脑子就有问题的,她妈居然很是动心,跟她说要是答应嫁过去,她就能回来住,哪怕她晚上不敢睡着,也不想嫁到舅舅家去。
所以张玉娇跟她提,要她来年跟着哥哥去广东打工,张凤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打工也好,总归出去了就好。
所以这几天,王凤对着这个嫂子,带着刻意的讨好。
王凤把背篓抢了过来,在自己背上背着,张玉娇拗不过她,笑着跟楼小乔说:“王凤很勤快的,家里头每年收稻子,她都能当个壮劳力,你看她这样的要是出去找工作能找得到吗?”
楼小乔看着个子小小的女孩,这也才高中生的年纪,就要出去打工了吗?
拒绝的话说不太出口,楼小乔想了想:“你敢跟着哥哥去广东?”
这孩子看着很有主意的样子。
王凤低下头:“我想出去找个工作,挣点钱。”
不想睡外头了。
小时候做了妈妈不喜欢的事,她妈就把她往后山上赶,下井村的后山到处都是坟,王凤的胆子是那个时候练起来的的,她从小就没有体会到父母带来的温暖,只有嫂子嫁进来以后,对她还算不错,不过现在嫂子过得也不好,她就更不想再家里待了。
她要挣钱,以后也要对嫂子好。
楼小乔嫁进来以后,跟王凤打交道的次数不多,她很早就不住在家里了,在王家根本碰不到她。
王盛虽然对妹妹很同情,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心思没那么细腻,只有张玉娇对她好,她也想加倍的对嫂子好,等她有钱了就给嫂子买新衣服,给两个侄女买新衣服,王凤这样默默的跟自己说。
“我读书的时候成绩不好,不知道外头打工看不看这个。”王凤不是很有自信。
楼小乔还能说什么呢,她哪怕满肚子的话,也没有办法去说,大道理在她身上有什么用呢,她只是想好好的活下去而已,于是勉强挤出来个笑容:“外头不看那些的,勤快踏实就能找到活儿干。”
王凤又跟她打听在外头有什么活儿干,当服务员好还是进厂比较好。
......
从穿越过来,楼小乔还没跟人说过这么多话。
王凤身上有股子朝气,青春活泼,不知不觉话就说的多了些,一直到洗完衣服回去路上,王凤还在问外头的事情。
对外面的世界,已经开始憧憬起来。
连带着楼小乔的心情也好了不少,这一路也没少鼓励她,走到家里的时候,王凤还留下来帮忙晾衣服。
楼小乔知道,王凤这是想跟她多说说话。
楼小乔跟别人不一样,不会因为沈大娘的存在而轻视她,脾气也很好,除了嫂子以外,也就只有楼小乔对她这样好,以前虽然也是住在隔壁的邻居,但统共加起来说话的时间还没有今天说的多。
“小乔姐,我回地里去了。”
“你还住在地里呢?”楼小乔觉得心惊:“外头不安全,你一个人不怕吗?”
王凤长得普普通通,但到底是个女孩子,还是个花季少女,难保没人会动什么心思。
要是真的出了事,可真是后悔都来不及。
“这段时间天气冷,我看你还是回去住吧,跟父母吵架是一回事,可不能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楼小乔劝她。
王凤看了她家方向一眼,还是摇了摇头,在哪里住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走了。”王凤说。
“你等等。”楼小乔转身,进去屋里找了几本故事会出来,这几本书翻得稀巴烂了,但好歹能打发时间,只要是认得字的都能看得懂:“你一个人在那里住,会不会无聊,这几本书可以借给你看看,看完还我就行。”
王凤有点怔愣的接过书,呢喃的道了声谢。
手里的书皱巴巴的,也不知道被人翻看过多少回,一定是小乔姐喜欢看的。
但她知道,这是人家楼小乔的一番心意,以前大嫂也会关心她吃没吃饱,但没有人会注意到晚上她躲在棚子里的时候,数着日子过的时候,心里到底想些什么。
楼小乔摆了摆手:“我无聊的时候也喜欢翻这些书看,这几本都是我看了很久的,你要是想看就来我这里拿。”
这几本书是楼大乔看完了给她的,大乔反正有钱,每期的故事会都会买,看完了就丢给她了,知音她手里也有几本,没看完倒是不想给人。
王凤觉得鼻子有些发酸,匆匆把头别了过去,往她住的小草屋那头去。
夜幕降临了,她的草棚子里还有蜡烛,今天晚上总算是不用睁着眼睛等瞌睡。
王凤一走,楼小乔笑着摇了摇头,找村里人闲聊去了。
现在楼小乔的人缘也比以前好,她去找人打听小县城附近的企业。
毕竟是省会周边的县城,那比一般的地级市都是要好些的,周围的国企也多,且不说机械厂纺织厂这些大厂,离的最近的就是一个印刷厂,而且楼小乔依稀仿佛的记得,最开始找她买东西的就是那个印刷厂的人。
既然菜市场的东西不好卖,她打算去附近的厂子外头试试。
“楼小乔,你家那个腊肉生意还做不做,我这里有些腊肉想拖你帮我卖了。”
“是啊,我家也有些,多了没有那么多,但十斤八斤的我家还是拿的出来的。”
现在大家隐隐有巴结楼小乔的意思了。
大家也都是听张玉娇的婆婆说过,卖腊肉有钱赚,一家两家的,就想卖上一些,反正过完年,吃腊肉的日子也就不长了,这年头谁家没杀个一头猪的,人口要是不多,一头猪能吃到天荒地老。
楼小乔跟这些人不熟,于是出门去找张玉娇。
听说楼小乔是来找她帮忙收腊肉的,张玉娇先是一愣,随即就笑着应下了。
“你还打算继续卖?”张玉娇想想就笑道:“这生意看样子是做得。”
楼小乔冲她笑了笑:“还能卖上一阵子吧,王四顺不给我生活费,家里也缺钱。”
张玉娇一想就明白了,这才几天功夫,楼小乔就收走她家里一百多斤肉,倘若她有这个本事,也愿意多干上几天啊。
不过楼小乔为什么会叫上她?
张玉娇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
虽说她跟楼小乔差不多时间嫁到村里,可楼小乔性子腼腆,很少出门,恐怕现在人都没怎么认全呢。
“行,我把小的那个抱过来,陪你去村里走走。”张玉娇指了指屋里。
过了分吧钟,张玉娇就抱着个软软的小孩儿出来,脚边还跟着个三四岁跟亭亭差不多大小的,楼小乔随手摸了把兜里,掏出一把巧克力糖,随手就塞到那孩子手里。
“阿姨没带什么好东西,这几颗糖你随便吃吃。”楼小乔笑着说。
这孩子小名叫琴琴,跟亭亭一块儿玩的,在楼小乔面前也不陌生,看了一眼母亲的脸色,就把巧克力踹兜里了,乖巧的道谢:“谢谢阿姨。”
楼小乔夸了这孩子几句,又随口问了些孩子读书没之类的。
张玉娇叹气:“按年纪是要送幼儿园去了,打算过完年就送的,但咱们村子的学校没幼儿园,要送到白云村那头去,去那边就要交借读费........”
她到不吝惜给孩子的教育,但去年下半年就知道超生费涨了,家里也没多少钱。
当时想着等秋收了卖了粮食就送,谁知道钱被婆婆拿走了。
为了这钱,张玉娇跟婆婆大吵了一架,所以这回卖腊肉的钱,说什么都不给婆婆了,家里为了这笔钱吵了好多回。
想到腊肉就感激起楼小乔来,张玉娇也就越发卖力些。
“哟,你们两个怎么一道出来了?”打招呼的是村里开小卖部的女人,名字叫菊子,是个很干练的人。
张玉娇压低了声音说:“菊子家这几年是富裕起来了,但以前没开小买不到时候也苦的呢,家里都靠她,她人也能干的很,去年也是养了两头猪的,我去帮你问问她家腊肉卖不卖,对了她家香肠味道也好。”
因为菊子厨艺好。
楼小乔刚想问,就菊子这么能干的人,她不能自己去卖吗,俩女人就搭上话了。
菊子一听是来问腊肉的,二话没说就带着人往屋里去。
“我家腊肉确实有些多,每年都是从头吃到尾的,老实说腊肉是好吃,但过了立夏味道也就没那么好了,倘若你要收我就匀给你一些。”带着人就往后头屋里走。
菊子家盖着两层的小洋楼,但后头有一排小屋,这会儿哪怕农家盖了房子,也是要额外辟出小屋做饭熏腊肉干嘛的,穿过堂屋时见堂屋里有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子,听到有人进门的声音,不耐烦的看了几人一眼,如果楼小乔眼神没问题的话,她看到那个男孩子翻白眼儿了。
虽然说是青春期有些叛逆吧,但这个白眼也翻的忒没礼貌了些。
菊子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好意思的笑笑,走到后头那屋才压低声音开口:“这孩子不太懂事,回头我去说他。”
连儿子都不敢得罪的样子。
这个时候,后排屋里头传来了男人呼呼喝喝打牌的声音,其中几个声音还高亢的很,有个粗噶的男声呵斥着让菊子倒几杯茶过来。
菊子冲里面说了几句话,里头这才安静下来,她先带着两人去挑腊肉。
熏腊肉那屋里,坐着两个老人在烤火,老头年纪很大了,听到有人走近屋子的声音,微微睁开了一点缝,眯着眼睛继续睡。
年长的妇人是菊子的婆婆,脸色不善的说:“都是做生意的,你自己不会卖吗?”
菊子又陪着笑说:“这不是快过年了嘛,我店里也忙,卖给她也是有赚头的。”
老太太冷漠高傲的看了楼小乔一眼,冷哼一声,倒是没有别人那股子热情。
那眼神好像楼小乔占了她家多大便宜似的。
楼小乔觉得有些窒息。
不过菊子家的腊肉熏的是很好,外表金黄干度也够,香肠肥瘦相间的,已经晾到干干的了,楼小乔干脆一口子拿了六十斤,这是她两天售卖的量,算账的时候菊子还特地绕开了她婆婆,借着要称重的由头,拎去外头小卖部的门面上去算的。
“一共就算六百吧。”菊子把零头给抹去了。
这回楼小乔没欠着她的钱,而是一口气给了她六百,毕竟菊子给她少了好几块呢,跟张玉娇拎着腊肉就往家里走。
后头又喊了一声什么,菊子小跑着进去,给人倒茶去了。
然后又是菊子儿子发脾气的声音,男孩子还在变声期,声音很有辨识度。
楼小乔没有立马拎起腊肉就走,而是回头看了好几眼。
张玉娇说:“嗐,不是我说人闲话,菊子家早些年也是穷的很的,那会儿她男人还算勤快,后来做小卖部发达了,这男的就开始不干活了,家里里里外外都是菊子张罗,他家还不拿她当个人看,他家要不是菊子,猴年马月才能盖楼房。”
顺便又说了几句菊子公婆的闲话。
她公公年轻的时候就是有名的懒汉,婆婆是个泼辣的妇人,以前家里很穷的,只能去山里找媳妇了,菊子娘家是山里的。
说着话,两人一人拎了三十来斤的腊肉,已经往回走了。
这一路过来碰到好几个人主动问楼小乔要不要收腊肉的,也碰到人打听她平常在哪里做生意的,楼小乔并不一一作答,只是张玉娇见缝插针的跟人聊着天,楼小乔顺便找了找死去的记忆。
“七婶,您也出来了啊。”张玉娇笑着把腊肉放在地上,跟七婶打招呼。
七婶是个很能干的妇人,微胖眯眯眼,看着为人也和气,当初楼小乔跟王四顺撕逼打官司,就是这个七婶帮忙在王山那里说项,王四顺才没能在村里取得支持的。
在楼小乔的记忆中,七婶好像有个女儿在省城读大学,今年已经大四了。
七婶也问了楼小乔要不要收腊肉。
几人分开后,张玉娇说道:“七婶为人不错,你下回想收,可以找她。”
一路过来碰到好几个人,张玉娇都一一跟楼小乔讲了。
谁家的好,谁家的能收,谁家是刺儿头不好打交道。
楼小乔把这些默默地记在了心里,对张玉娇又有了新的认识.....
正在楼小乔的“事业”做的风生水起的时候,王四顺的日子就没那么顺利。
伤的不是很重,王四顺在医院待了几天,就出院了。
出院那天,露露给他办了一个很盛大的出院仪式,送上了一捧鲜花。
王四顺觉得有些晕乎,不过很快就被露露哄的团团转。
这次是露露主动提出来,要领证赶紧领证。
这一次,王四顺留了点心,过年前他收了一笔工程款,但没跟露露说,没钱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
两人领完证,这回王四顺也没带着露露去最好的饭店用餐,反而带着对方去了家里:“亲爱的,咱们以后不是要买房子吗,还是要省一点才好。”王四顺嘴里说着甜言蜜语,心里却是打起小算盘来。
男人嘛,对娶回家的女人,心态也就不一样了,露露虽然是个时髦精,但这种东西看多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娶回到家,该干嘛干嘛,日子还是照常过。
王四顺说:“你看,咱们以后是要过日子的人了,能省上一点算一点,这段时间我身体不好,外头馆子里的油不好,咱们还是在家吃吧,我想喝你炖的骨头汤。”
在家做饭?
露露脸上的笑容僵了僵,顿时就有些不好了,结婚纪念日可是大日子,今天都要在外头吃饭,难不成他以为自己娶的是楼小乔那种煮饭婆?
“亲爱的,今天可是结婚纪念日,难道不该去省城潇洒潇洒吗,我听人说省城开了个日料,今天来了只蓝鳍金枪鱼,这种事情很难得的,难道咱们不该一起去庆祝庆祝?”
“可是,我的腿还没好,也没办法开车。”王四顺指了指自己的腿说:“要不这样,等我好了肯定带你去吃那个什么鱼,今天咱么就在家吃吧。”
露露顿时就不好了,那个鱼又不是什么日子都有的,她也是兴致来了想吃,并不代表下次他们去吃刚好就有,王四顺这是什么意思,以前绝不可能这样对她。
“你伤的不是左腿吗,右腿不是还好好的吗?”露露耍起小性子来。
穿越到九十年代,她已经够委屈了好吧,现在还要嫁这么个二婚头,一想到这里就得给自己恶补一下,不多吃点实在是对不起她穿越以后受到的委屈,越想越生气,也只能在物质上补偿补偿自己了。
瘸了这条腿,用那条开车这种话也说的出来。
王四顺脸一僵,刚才的温柔小意敢情都是假的吧。
这女人是怎么回事,以后要是每天日料西餐的,谁家能扛得住这,铁打的家底都经不起这样花用。
“露露你听我说,以后还要过日子的,咱们以后还要买房,都这样花钱了,怎么存的下钱来,这样好吧,以后我一个月带你去一次你想去的餐厅,好不好?”
“王四顺,我看你是把我哄到手了,眼里就没我了是吧,以前追我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谁都没想到,两人在结婚的头一天就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争吵,露露气不过,更是甩着小坤包就下了楼。
外头的冷风啪啪吹在她脸上,打得露露脸上生疼。
这会儿快过年了,平常一起打牌的那些牌搭子也都回家去了,茶馆里都是些不认识的人,她又是大着个肚子,就算是再猴急的人,人家也不勾搭这么大月份的孕妇,露露在茶馆里头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什么娇娇咪咪的,觉得无趣就从茶馆里跑了出来。
刚走出茶馆大门,就被人拦住了去处。
“小妞,还记得我不?”
露露给来人吓了一大跳,差点原地跳起来。
那人嬉皮笑脸的:“怎么了,听人说你发达了,怎么忘记老相好了,别忘了最开始你来新都的时候,是谁收留你的,现在找到大款养就忘记我了?”
真是不要脸,露露咬碎了一口银牙,吐出一口恶气。
“你找我做什么?”
“找你做什么,我现在落魄了,找你搞点钱花花呗,你穿金戴银的,好歹也别忘记是谁最初拉了你一把的,当初咱两好的时候可是千好万好,你不想让你现在的相好知道以前的那些事吧。”
露露的脸色一变:“我劝你最好不要,他在这里可是很有关系的。”
黑暗中,那张痞里痞气的脸上突然笑了:“你怕了?”
那会儿露露刚穿越过来,上顿不济下顿的,见这混子长得好,两人好过几天。
可她拉拢男人的手腕也了得,哪怕在路上随便碰到个男的,随便聊个几句,就有人愿意给她拿点路费。
露露:“我怕个屁,老娘当初在你那里住了几天,睡也给你睡过了,你不会那么不要脸,还要找个女人要过夜费吧,你好歹也是个大老爷们,好意思。”
这人还真好意思。
脸皮是什么东西,那是有脸面的人才会要的。
可这人就是个混子,吃了上顿下顿都不济的东西,哪里会把脸面看的重要了,所以还不等露露说完,这人就摊开了手:“哥们儿现在日子也不好过,好歹也是老相好,别这么绝情嘛,给点好处过个年。”
露露从包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出来:“给你,我手里的钱也不多了,少跟我死缠烂打,多了也没有。”
打发叫花子么,不过男人还是把那张一百块拿走了。
那男的上下扫了她一眼,又盯上她手上的戒指,这个金戒指也能值几百块。
露露下意识就捂住了那个金戒指,这可是她身上唯一一样首饰,前段时间怕招人眼,还取下来过一段时间,今天为了庆祝结婚才带上的,这玩意儿要是不见了,王四顺肯定会问东问西。
“这点儿可不够啊,你不会这么小气吧。”
“戒指不能给你。”这可是她的结婚戒指。
“废话别多说。”那人没拿到钱,直接一手就拉起露露的手,在她惊愕的眼神中,恶狠狠的把戒指取了下来:“老实点,要让我知道你去报警,老子也把你以前的事抖出来,那孙子还不知道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吧。”
男人很粗鲁的用手往下撸戒指,手指是干燥的,这个戒指的大小刚好合适,被人这样用力,露露只觉得手指痛得简直要断掉了。
这人是混子,是个没脸没皮的东西,被这种人缠上了,是什么样的结局露露自己都清楚。
看着这人走,但她却完全熄了报警的心思。
如果王四顺知道了她在钓上他以后,还跟着些人来往过,会不会也像抛弃那个女人那样抛弃她?
她可不想放弃已经到手的安稳生活,也不想再过刚刚穿越过来的日子了。
露露低着头,茫然无措的在黑暗的街道上走着。
戒指丢了,万一王四顺发现了情况怎么办?
她不能让王四顺知道自己以前做的那些事,毕竟在王四顺心里,她可是女神一样的人物。
万一,万一,万一......
脑子里头乱成了一片,走着走着,露露看到面前一个小摊,小摊前面没什么人,摊主正无聊的打着呵欠。
但小摊上的东西深深的吸引到了她,那黄橙橙金灿灿的东西,不是镀金链子又是什么?
这种镀金链子,凑近了看都是跟真的没什么区别的,尤其是擦黑的时候,要不用力去掰,还真发现不了区别,露露脑海中一亮,就往小摊上走了过去。
“老板,你这里有戒指吗?”
老板长大了嘴巴,看着打扮的不俗的女人,顿时瞪圆了眼睛。
在他惊愕的眼神中,露露赶紧买了一个跟之前差不多款式的金戒指,然后落荒而逃......
露露走后,王四顺越想气越不顺,打开遥控器看了会儿电视。
今天本来是他们领证的好日子,却叫一顿饭给破坏了,等冷静下来想想,王四顺就默默的算了一笔账。
今年包的工程比往年还多了一倍,但到了年底却没剩几个钱,按他去年都挣了七八万来看,这就很离谱。
但今年呢?
除去之前给楼小乔时还剩的一万多,这一整年下来,他也就存了两万多块钱。
然后他想了想今年的大宗开销,顿时就麻了。
买金的那两万块钱,还是楼小乔提了他才记起的,金子就不说了当存钱了,随时能变现的东西。
但其他的钱呢?
其他的钱去哪里了!
王四顺很快就想起来了,他本来是很节省的人,结果碰到露露以后,省钱是不能再省钱了。
且不说露露用的化妆品护肤品都是大牌,雅诗兰黛和兰蔻起步,穿的衣服也不简单,都是有牌子的,冬天一件大衣上千块,花出去的时候不觉得什么,一次她也不会要买多少,但加起来就不得了了,一年下来光护肤品跟衣服都买了两万块。
吃的呢?
王四顺以前跟工人一起吃都可以的,现在嘴巴也养挑了,动不动就下馆子,每次去省城吃的都是大餐,起码好几百,这还不算往返省城的油费住宿费,这样的日子过下来,能存的下钱来就见鬼了。
他当初是怎么想的呢,觉得露露跟桑塔纳一样体面?
好的东西,都是要有钱维护的。
有了车,出去谈生意就多了一份面子,会让人感受到他的实力。
漂亮的女人也是,不少老板看到香车美人,也是觉得王四顺有面子,犹豫不定的单子就会给他,这可是在以前没有过的体验,但现在王四顺隐隐有些后悔了,虽说单子拿的多了,一年下来累的跟条狗一样,没存下钱来都是枉然,偏露露还跟他提什么买房。
买房,买什么房?
一年下来这样花销,能买得起房就奇了怪了。
就这样乱七八糟的想着,屋门口传来了敲门声,王四顺收拢了心声,朝外头看过去。
敲门声音没断,还在继续敲着。
王四顺就很火大,出门的时候连钥匙都不带一把吗?
他家房门是关上了必须要从里面打开,王四顺挪动了下身子,不耐烦的从沙发上起身,挪了半天才到家门口,一打开门看到的却是王五秀。
王五秀看到他这个样子,也是惊讶极了,她刚被放出来,一回到家就听说哥哥出了车祸,忙不迭的拎了些东西来城里看他。
“那女人呢?”王五秀对露露的感官也不太好,是个原配都不喜欢小三好吧。
王四顺哼了一声:“出去了。”
这趟过来,王五秀带着她自家的腊肉,她知道哥哥喜欢吃这个,哪怕她婆婆追着她骂了一路,她还是带来了几条腊肉跟香肠来看哥哥,结果家里就王四顺一个人在家,王五秀算是逮到了机会说这个新嫂子的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