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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舞》——by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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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的实在是妙!初时看到这几句话时,我不即鼓掌叫好,不愧是绝代智者,简单几个字就阐尽了人鬼、生死的玄妙。

虽不信神,但我相信天地之间存在著一种神秘、不可抗之力,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左右著我们每个人或辉煌或平淡的生活,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人们通常称之为--命运。

我的命运之始就是白茫茫一片雪地,香幽幽一片梅林,我遍寻不著有血缘的父母,就宁愿相信自己是雪之精灵,梅之魂魄,是雪父梅母的孩子。

我出生伊始就注定了与雪、梅不可解的情结。所以有雪有梅的冬季是我的最爱,有雪有梅有雷霆的日子更使我如在天堂,有时候我会狠狠地拧自己两下,以此确定这一切不是梦……“娃娃,起床了。”躲在暖暖的被窝里好梦正酣的我被雷霆硬硬的胡茬给搅醒了,我很奇怪他的胡子怎麽长那麽快,又那麽密,他说这象征著他生命力旺盛,那老也不长胡子的我岂不没有血气,没有活力?他不置可否,笑了半天才说:“你的胡子呀,当你在雪地梅林的时候早就冻光了。”我瞪大了眼,“哪有刚出生的小婴儿就长胡子的?”

真是的,雷霆越来越不正经了……“不要,”我翻个身,“让我睡啦,困死了。”雷霆说我是属“夜猫子”的,因为一到晚上我就高兴,就有精神,白天却常常无精打采的。

这和我在班子里时长期的生活习惯有关,因为宴席歌舞通常是在晚上进行的;但大部分原因还是我个人的性情所致,在我看来,白天象征著忙碌、责任、嘈杂,晚上却是休闲、宁静、安逸,可以静静地看看书,思索一些问题,整理一下纷杂的情绪。何况,夜晚雷霆就会回到府中陪在我的身边,我怎生舍得睡?

而且,大多的晚上,雷霆都要做那件事,把人折腾个半死才肯睡去,我真怀疑他是不是铁打的?要不哪来那麽多精力?医书上不都是说男人精气最盛时是在十五岁至二十五岁之间吗?以後会每况愈下的呀!雷霆而立之年都过了两载,怎麽还那麽……“娃娃,”这是他在床上对我固定了的称谓,“下了一夜的雪,雪停了,後院的梅花也开了哦!”

”真的?”我“骨碌”一下爬起来,他笑眯眯地点头,我便手忙脚乱地穿衣服,灭火救命似的著急,“为什麽不早告诉我呢?”

”还说?是谁老在赖床哪?”雷霆刮我的鼻子,“别急别急,雪不会眨眼融化,梅花也不会片刻就凋落的。”

”哇!好棒!”我在雪地上奔跑,摘了帽子和手套丢给梅新,捧一捧雪放在鼻尖闻,“好香!好清爽的味道!一定也很好吃!”我张口要咬,被雷霆一掌打落,“不行!会吃坏肚子。”我扫兴地瞪他,然後又向後院跑,不用看,遥遥的已闻到梅花的幽香了……在一片雪茫茫中,十几株苍劲古梅绽开了朵朵新蕊,粉色的花瓣娇嫩的好似不经一阵微风吹,花心的蕊儿你拥我挤象争奇斗豔的小姐妹,又象一只只调皮的小精灵在粉色的舞台上摇曳生姿……好美!真的好美!

雪是天上的花儿,梅是地上的朵儿,如今这天地交合,苍天後土各自献上了自己精巧的杰作,怎不叫人痴迷?怎不叫人心醉?

我忘了奔跑,忘了言语,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看,怕一不小心就惊散了这如梦如幻的美景。不知何时梅新又为我戴上了帽子和手套,雷霆把他的紫貂围巾也围在了我的颈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现在在皑皑白雪中欣赏这幽香清豔的寒梅,实是人生一大幸事快事!”我诧异地回头望,说这话的人居然是平素少眼寡语的秦松,原来他也爱梅爱雪呀!我为又发现了一个知己而兴奋不已。“梅儿,在说些什麽?”雷霆揽著我的肩,偎著他宽厚的胸膛,冷冽的风也丧失了威力,再也吹不到我身上。

”我在对这些花儿说:你们好漂亮,谢谢你们为大家带来的美丽和好心情哦!”“你呀!”雷霆大手隔著帽子揉我的头,“童心未泯!”

”什麽?”我为看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而走了神,没听见他说什麽。“没什麽,”他微笑著,“希望能永远如此。”“恩,希望永远如此。”我也如是说。

我的生活安定於否,可以从有无时间和兴致读书上窥见一二。

人的性情不一,嗜好不同,闲暇时的活动亦不尽相同,有人喜欢野外狩猎,有人爱好室内静修,所谓“智者乐水,仁者爱山”。

我独好的是读书。

有人读书为了博取功名,有人读书为了修身养性,而我读书纯为了兴趣,为了高兴,或者说是为了一种生活方式。

班子里有位作词谱曲的师傅周绮云,早年据说是位官家小姐,後来遭逢战乱家破人亡,她便孤零零一人加入了“灵鸾”混口饭吃。

她博学多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只是在以玩乐为主的艺人圈里,她就显得太曲高和寡,始终落落寡欢。

我叫她云姨,一开始跟她学弹琴,後来就整天粘著她什麽都要学,她怜惜我认真诚恳,便倾囊以授,只可惜我资质欠佳,什麽都学了点皮毛,让雷霆评价说就是:“字写的好丑,画什麽不象什麽,下棋每局必输,诗不压韵,歌不动听,赋不成骈,只有弹琴还凑合。”

呜……

我就这麽差吗?

就算是真的,雷霆说的也太直白了吧?

不管怎样,我好歹也是人哪!就算象蚂蚁一样卑微,也是有真小小的自尊的呀!

雷霆笑嘻嘻地说:“你就这麽烂,这麽差,可我万分不幸的就喜欢这样差的你,你说怎麽办?”

怎麽办?

冷拌!

雷霆这人真是不讨喜,明明说了我期盼已久的话,却让人听的苦笑不得,喜怒不是,和我想象中的在朦胧的月光下,清香花丛中柔声倾诉衷肠的浪漫差太远了嘛!武将终归是武将,没有那份心,怕也没有那份情吧?

“雷霆雷霆,快看我写的新诗!这回可压韵了哦!”我兴致冲冲把还散发著浓浓墨香的纸交到他手里。

“呵呵,”雷霆笑地古里古怪,“咱家的梅娃娃真的成了大诗人哪!你给我念念你写的新诗吧!”

“念就念!肯定朗朗上口,读罢口齿留芳。”

“好!好!你快念就是了!”

“你听好:

你象一阵风/秋天的

把我的心吹成枯叶

坠落地

你远去

我等待/成春泥

而你已无声无息。”

“哈哈哈哈……”雷霆狂笑起来,他站起来一把把我抱起:“喂!好了,好了,快把我放下来,你这个坏蛋,我写的有那麽差,让你笑成这样吗?”

“不差不差!我的梅儿写的怎麽会差呢?真不知道你的小脑袋里还有多少稀奇古怪的东西。”

“嘿嘿……”他这样看我,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写格律诗也不难,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若是真的有好的句子,就是不顾平仄虚实都行。”

我瞪大了眼看他,哎呀1这个武将文学造诣不凡呀!

“无论写诗写词还是写杂文散记,第一是立意,立意好了,真的有意趣,词句不多加修饰也会吸引人,想《诗经》里的‘风’,语言朴实无华,但比‘颂’的长篇累椟、辞藻华丽更能打动人心,因为它是发自下层百姓的心声,心,只有心才会打动人的,你说对不对,梅儿?”

我死命的点头,“天哪!你这麽厉害!”

“呵呵,我只会评论一下,不会写的。”

“那你评论评论我写的好吗?”

“呵呵,我看你呀,纯粹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那不是很糟?”我懊丧的说。

“没什麽嘛!你还真想成为一代大师呀?这不过是消遣乐趣罢了,梅儿,能开心就好,我没要求你是大诗人哪!”

“反正人家写的很差嘛!”我有点闹情绪地说。

雷霆只笑不语。

出了正月,就是雷霆的生日了。

“二月二,龙抬头,你的生日不凡哪!”我满心欢喜地说。

“要不我能成了将军?”雷霆真是越来越会贫嘴了。

“大言不惭!”我臭他。

“呵呵,这叫自信!你不懂!”

气!

“小兄弟,你的雷哥哥生日,你就没有点表示吗?”说话的是梅新的师傅“鬼笑生”,他是专程来看土徒弟的,这个江湖奇人,独独对徒弟爱护有加。

“恩──”我沈思,终於想起几句话,却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那是以一个女子的口吻写的词句,“我借他人几句吧:‘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将军长寿,二愿奴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伴。’”

雷霆不语,带点赞许的看著我,我心中默默祈祷这一刻能够永留!

正在喝酒高兴,门外一声长喊:“圣旨到──”

*** *** ***

生逢盛世,是我辈人的幸运。

太宗皇帝才能出众,聪慧多智,他登位伊始就提倡恭敬信义,严肃法纪,注重节俭,任人唯贤,听断不惑,从善如流,经过他和众臣民的不懈努力,大唐王朝蒸蒸日上,国富民安,文治武功取得了空前的成就。

中原大地物华天宝,就象一颗光华四射的宝珠引来了周边小国和少数民族的贪婪之心,东有高丽,西有吐蕃,北有突厥,西南有南绍不时的跃跃欲试,不断兴风作浪。其中突厥来势做为凶猛,突厥原为匈奴一族,後来逐渐繁衍演化,如今分成了东西两部,西突厥势力尚弱,不敢莽进,而强大的东突厥在首领颉利可汗的带领下,野心勃勃,意欲於我大唐分划领土,如今已侵犯边塞的许多小村寨,直逼阴山、贺兰山麓,形式危峻。

圣旨即是任命雷霆为“平虏大元帅”,统领三军去迎战突厥。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我虽只是个伶人,但位卑而不敢忘忧国,这个道理我知道,我懂,我明白,可是……

“雷霆,你什麽时候走?”待众人都走後我轻轻地问。

“七天後。”看著那金黄色的圣旨,雷霆的神情是庄严而神圣的,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到他是位将军,是个肩负国家安危、民众生死的国之重辰,是个足以肩跳日月、胸怀山河、顶天立地的威武男儿啊!

可是,这样的雷霆距离我很遥远,我有些怕……

“七天,还有七天哪……”我喃喃地说,一天十二个时辰,七天就有八十四个时辰,还很久呢!

“梅儿,怎麽了?”雷霆在我椅子前蹲下身,用手抚摩著我的眉宇问,“怎麽愁眉不展的,真丑!”

“你才丑呢!”我对他做鬼脸,“雷霆丑八怪,一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哈哈,”雷霆爽朗地笑起来,“那你要不要?你再不要,我就真成了老光棍了。”

“真难听!”我用手抱住他的颈项,“什麽老光棍的,难听死了,以後不许再说了。”

“那你是要我了?要不我还是──”

“要!要!要!谁都不要我也要!可是我要数也不许要!雷霆知道吗,我是个独占欲、嫉妒心都太强的坏孩子,我──”

雷霆用唇堵住我的嘴,每逢他觉得我太罗嗦或不想听我说的话时,他就这样吻上来,直到我心跳脸红气喘吁吁才肯罢休。

今天他喝了不少的酒,浓浓的酒气熏得我头昏脑胀,涩涩的苦味直传到心底深处,酒真的不是好东西,我想。

可是我仍眷恋著他的唇他的舌,我一反常态主动回吻著,轻轻含著、吸著、吮著、咬著、纠缠著……

“小东西,你在煽风点火,知不知道?”雷霆哑喉咙说。

我不管,我不理!

我今天就想这样接吻,让我痴迷,让我疯狂,让我沈溺下去好了!

雷霆终於移开了双唇,我有些失望和不满地看著他,他微微笑了,那笑容使我眼眩,令我心跳,我面红耳热地向他伸出双手,他却拦腰抱起了我,大步走向寝室。

我再次细细打量他的身体,古铜色的肌肤光滑而闪烁著健康的色泽,四肢修长而强韧,宽宽的肩膀,厚实的胸膛,明显的腹肌,还有……

他也在仔细地看著我,手指顺著眼光从发到脚逐一滑过,那细微酥麻的感觉使我全身不停地发抖,我知道,和他相比,就象一只孱弱的小猫和一头雄健的狮子相比一样,可是我不再为这样的自己而自卑,因为雷霆喜欢,只要他喜欢,啊!只要他喜欢,我就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美男子,是绝代佳人!

“雷哥哥,”我在他光滑的肌肤上揉磨,“抱我!让我感觉你!让我拥有你!”

“娃娃,”不知是因为酒,还是因为我,亦或只是因为气氛,今天的雷霆格外的温柔,出奇的小心翼翼,可他如此的动作反而更撩拨起我浑身熊熊燃烧的火,我更加饥渴,紧抱住他,紧缠著他,“哥哥!快点快点!求你!”

“娃娃,你今天真美!很可爱!”雷霆终於挺起了腰,我如释重负地嘘了口气,充实安心,真希望就这样永远和雷霆在一起……

激情结束时天已欲曙,我全身散了架一样窝在他怀里沈沈睡去,忘了就要的远离。

象梦幻一般,七天眨眼就过去了,我怎样也留不住。

这七天雷霆大多在军队里, 又从青州、冀州紧急调拨了一批人马,然後混在原有的人马中,从中挑选精兵良将。步兵、骑兵、弓弩手、粮草供应、医疗服务,从大到小,从巨到细,他事必躬亲,确保万无一失,我更加确信了雷霆是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绝对值得信赖的男子。

“雷霆,”我为他整理衣物,我欲言又止。

“我知道,”雷霆走过来揽住我的双肩,“可是不行,你不能跟去,我会分心的。”

我知道,哥哥!我知道!

可是,你远赴沙场,我会更担心的,你又知不知道?

哥哥,哥哥!

我把头埋进他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使我流下了七天来的第一滴眼泪…… 




第七章
 
雷霆走了整整一月了,风儿渐渐转柔,撩拨这花儿草儿树儿都耐不住的睁开了嫩绿的小眼睛,而我也适应了一个人睡觉。

人的习惯真是可怕,总以为雷霆离去後我会受不了,可天长日久竟也觉得没什麽了,因为我习惯了一个说话。

早上未睁开眼睛前,我会对自己说:“快起来吧,梅娃娃,太阳晒屁股喽!”

中午吃饭时我会说:“梅儿多吃点,要吃的健健壮壮的,否则雷哥哥久不要你了。”

晚上闭上眼睛时我说:“睡吧睡吧,梅娃娃总不睡觉会变老变丑的,哥哥不喜欢。”

弹琴时我说:“哎呀,哥哥累坏了,快点给他弹一曲柔缓的曲子吧。”

写字时我说:“你的子真丑,怎麽一点长进也没有呢?是不是又背这雷哥哥偷懒了哪?”

我每天躲在雷霆的书房里看书,看见他在书上圈点或谢批语的地方,就死记硬背下来,我觉得那些地方好亲切,我都有些嫉妒它们曾经占据了雷哥哥的目光和心思了,可是又因为它们凝结这雷哥哥的心血我又和它们成了好朋友,我悄悄地问它们可曾记得哥哥当时穿什麽衣服啊,坐什麽地方啊,用地哪枝笔啊,可是它们好小气,都不肯告诉我!

我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因为雷哥哥时时处处都在陪这我,有时我都生气秦松打断我和雷哥哥说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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