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不哭》——by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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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坐。」柳晋衣很优雅地做了个请的手势。
「谢谢。」
檀木桌子上放着一深蓝锦缎裹着的木盒子,柳晋衣掀开锦缎,里面是一个茶壶,四个茶杯,四个闻香杯,青花细瓷,造型古雅,绘的是缠枝莲花纹,甚是清丽。
「喜欢喝茶吗?」柳晋衣微笑问。
「还可以。」
「可知这是什么地方出的茶具?」
「明慧佛院吧?」我端一个茶杯细细观摩,在研究景观设计时,曾有一段时间专门钻研中国的园林设计,与之相匹配的物什也稍有涉猎,比如唐三彩、景泰蓝,各种茶具等等。
「哦?」柳晋衣抬头看向我,「眼光不错,这套茶具原是一位故人所喜欢的,除他之外,你是第二个用它来招待的客人。」
「不胜荣幸,惶恐之至。」
「明慧佛院的茶、茶具和茶道久负盛名,佛家最懂用茶之道,茶道见佛性。」
我笑起来:「我本俗世中人,恐怕领略不了此等高深佛理。」
柳晋衣也笑:「请你品茶吧,这是上好的台湾冻顶乌龙。」
「好喝吗?」
「我习惯了喝咖啡。」我笑着举杯,「所以喝而不知其味。」
柳晋衣的笑容凝固了一下,随即说:「你们这一辈年轻人,都彻底西化了。」
「也许,怎么让自己舒服怎么过吧,不一定为了所谓的中华五千年传统而憋屈了自个儿。」
「你是个直爽的人,那我们就敞开天窗说亮话吧,我希望和你谈一谈天齐的事。」
「如何?」
「东方实业很有诚意收购天齐,为了不闹得两败具伤,确保双方的最大利益,我希望你能在这份合约上签字。」柳晋衣把一式两份的合约推到我面前。
我拿起来,扫了两眼,放下:「很抱歉,我们已经有了更合适的买主。」
「是容氏吧?」柳晋衣挑了挑凌厉的眉,「你不认为他只是条小鳗鱼么?迟早会被我们吞并的。」
「会不会被吞并,那是容氏该烦恼的问题,与天齐无关。」
「你意已决?」
「是的。」
「韩玺,我希望你能考虑清楚。」柳晋衣站起身来,「其实我并没有恶意,只是天齐如果再不进行整改,立即就会被市场所吞没,好好一个公司,这样消亡了挺可惜的,并且,我很欣赏你,我也四十几许了,没结婚,没子女,我希望有个继承人。」
「继承人?」我这回是真的诧异了,「柳女士,你不会打算让我做你的继承人吧?」
「正有此意。」
「我可真的不胜惶恐了,这玩笑可开不得。」
我哭笑不得,这世界是怎么了?有人会平白无故给你送馅饼吗?
「不是开玩笑,只要你与我合作。」
「天齐不是我的,我做不了主,所以我无法与你合作,我只是秉承先父遗志而已。」
柳晋衣盯着我,忽然笑起来:「韩玺,本以为你是个识时务的聪明人,现在看起来也不过尔尔。你既然意已如此,我也不便勉强,你既来了,我也要略进地主之宜,小葳,带韩先生去好好玩玩。」
一个高挑的白衣女子走进来,邀请我。
我站起身,头很晕,脚步已经踉跄,回头望柳晋衣,只看到她斯文优雅的笑容。
她在茶里做了手脚!
这个卑鄙无耻的女人!
白衣女子带我走入一个昏暗的大厅。
我勉力睁着眼扫视四周,大厅里很沉静,只有一束如月光光柱般的荧光照射着一个朦胧的人影,那男子正全神贯注地吹着金色的萨克斯管。
他上身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衣,如同由月光做成的晶莹外衣,隐隐约约地露着诱人的肌肤色泽。而他的下身竟然什么也没有穿,光滑而匀称的双腿舒缓地张着,在柔光的抚慰下散发着眩目而肉质的性感。
金色的萨克斯管在月光下反射着夺目的光芒,恰倒好处地遮盖住了他的私处,让人产生更为淫靡的遐想。
男子的脸看起来极为熟悉,我却怎么也分辨不清,他有长而翘的睫毛,微微闭着的双眸,如黑夜般深沉的垂发,如玫瑰般火红的双唇……
我的呼吸越来越重,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
我疯狂的想得到他,占有他,那男子就像一个永不能醒来的梦,我想抓住那个梦。
就像得知我的意念一般,那男子走向我,他有一张完美的脸,用一种忧郁而痴迷的眼神看着我,他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
我用最快速而狂躁的动作把他拥进怀里,一种疯狂的快感从不知名的地方迅速地辐射全身,我感觉到了他的热度,是一种可以烫伤皮肤的热度。
我用最粗暴的力度给予对方最狂乱的爱抚,我想控制自己,可以肢体已经不是我的。
我听见他因为疼痛而发出的低沉呻吟,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一种强烈占有的感觉。
这是不同于和秦深与小狼的任何一种满足,一种兽性的满足。
男子的声音有些温柔,他虽然一副要哭的表情,却搂着我说:「不要哭,很快就好了,很快就会好了。」
我粗暴的抱着他的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刺激伤到,发出嘶哑的喊叫,夹杂着混乱的言语。
在一种天地皆混沌中,我终于眼前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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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醒来时,周遭安静而空旷。
我望着房顶发呆,在过去的时间里,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好象一个梦接着一个梦,然后就是无尽的晕眩。
我仔细回忆那个男子,竟然不记得他的模样,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也许笑起来还唇红齿白。
我叹口气,想起身,伸臂触到一个温热的物体,我一惊,转头看,看到沉睡中锁紧双眉的蒙蒙。
阳光从西斜的窗子照进来,有点刺眼,已经傍晚时分了。
头痛的厉害,我轻轻地翻身,蒙蒙抱着枕头斜趴在床上睡得不太安稳。
我的脑子有点发木,揉着眼睛,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昨夜的事——难道那个白衣小子是蒙蒙?
天杀的!
如果我会犯这样低级低俗的错误,我真希望自己下十八层地狱。
冲完凉,感觉好了很多。
从洗浴间出来,蒙蒙已经醒了,正趴在枕上发呆,看到我走出来,干脆坐起来,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冲我傻笑。
那笑容宛如哭泣。
我的毛巾定格在头发上,无法再多擦拭一下。
他说:「早。」
「不早了,已经傍晚了。」
窗外五彩缤纷的晚霞跳跃闪烁,不安在半明半暗的深处绽放着它们的璀璨。
我深深吸了口气,只有隐隐约约的月亮能窥见我眼中的寒意:「蒙蒙,对不起,我——」
「怎么了?为什么道歉?」蒙蒙突然打断我,脸上有一丝丝的困惑。
我垂下头:「昨晚——我不知怎么回事,像发了情的野兽,我——对不起。」
蒙蒙怔楞了半晌,从床头抓起一根烟点燃,嘴角牵动,似乎想说什么,可带出来的只有无奈的苦笑。
「我先去躺洗手间。」他站起身来走出去。
我走到窗台边,打开窗子,让外面清凉的风透进来,吹在我的脸上,我长长的舒一口气。
暗灰的天空下,都市依然年轻灿烂充满活力,再过几分钟就会华灯齐上,又一个旖旎的夜要开始了。
回头的时候,见蒙蒙的脑袋埋在臂弯里,趴在桌子上,像一个遭人遗弃的无助孩童。
望着他孤单的背影,我的心『簌』地抖了一下,那一瞬间我发现自己居然是如此的冷漠无情。
「你想怎么骂我打我都成,别憋屈了自个儿。」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鼻子里酸酸的,却在颧骨上努力堆出笑容。
他缓缓地抬起头来,脸色因为忧郁而显得有些苍白:「玺,你是真心想道歉吗?」
「是的!」我大声回答,却掉过头避开他那令我愧疚的目光,「蒙蒙,我是一个不值得做朋友的人,禽兽不如。」
「你说实话,你曾经喜欢过我吗?我是说像秦深清朗那样的喜欢。」
我诧异地回过头,看见他如星辰般清亮的瞳眸,那眼神中没有半点的犹疑。
「蒙蒙……是的,曾经。在我们同居之初,我曾经有一阵子的淫乱念头,对你的身体想入非非,但后来,我已将你当作了我的手足兄弟,再没有任何的非礼之念,那样的想法对我们之间的感情来说,是一种亵渎。蒙蒙,我希望你能了解,我并不是万年发情兽,我也需要一些平和的,不会带给我生理心理压力的普通意义上的朋友,到目前为止,你是最让我亲近的一个,除你之外就是沃尔伯格夫妇了。」我悲哀地发现,我的朋友寥寥无几,而最好的朋友又——我的头一阵晕眩,有些窒息,鼻子一酸,泫然欲泣。
「如果,你依然把我当作朋友,就忘掉那夜的事,一切都没发生过,OK?」蒙蒙站起来,端着一杯红酒,手擎在半空,有一种苍凉的意味,「来,为韩玺与雷蒙的友谊干杯!」
「蒙蒙?」我看着那杯酒,甚至无法估量它到底有多重。
「怎么?信不过我?」蒙蒙挑起了眼角。
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望着他说:「谢谢!」
「呵呵,拿什么谢我?」他的嘴角忽然咧开,露出诱惑的笑意,「想不想再来一次?」
一开始我还没明白他的意思,等反映过来之后苦笑着把他推开:「去!再来还以为我怕你?跟我来这一套,你还嫩了点吧?」
他轻轻地笑了,慢慢地合拢双唇,那厚薄适中优美如玫瑰花瓣的双唇,他凝望着,跨前一步揽住我说:「也许这是上天注定的吧,从我第一次见到你开始……一切也总算有了一个了结。」
我怔怔地听着,心底一阵阵波涛汹涌,这到底是怎么了?
「好了好了,别穷紧张了,我的第一次早给了纽约大美女,还以为我是当年那个贞操至上论者啊!」
我傻傻地笑:「我倒真希望是。」
「花心鬼!两个帅哥已经让你自顾不暇了吧?」蒙蒙长长地叹息一声,「等下次见到容天,我就答应了他的求婚算了,虽然老了点,也算人模人样,又比你专一。」
我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抱住他的双肩,几欲要吃了他:「你在说什么?容天追你?有没有搞错?什么时候的事?」
「很久了,你刚出院不久,我来美国之前就开始了吧。」
「Shit!」我踢了桌腿一脚,结果踢疼了自己的脚,跌在地板上雪雪呼痛,「容天这只老狐狸!我竟没看出来他的野心!好痛!Shit!」
「你在气什么啊?」蒙蒙蹲在我面前笑眯眯地问,如今的他再也不是当年那么笨笨傻傻的社会新鲜人了,成熟了许多,也有魅力了许多。
「如果你跟一个女人结婚也就罢了,可是你要和一个老男人在一起?!我无论如何也不甘心!」
蒙蒙笑起来,拍拍我的肩头,像对待一只宠物狗:「舍不得我?可是你有几只胳膊呢?即使一只手抱秦深,一只手抱清朗,也没能力再抱我了吧?别傻了,像个任性的孩子。」
我叹息一声,抱住他:「好蒙蒙,找个好女人结婚吧,你不是说不爱男人的么?别趟这个浑水。」
蒙蒙的眼珠转来转去:「我是不想,可不知为什么自从认识你之后,好象总在认识这样的人,而且还都很有魅力,比女人更吸引我的注意,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使劲地揉搓自己的头发:「我不甘心!」
蒙蒙拉我坐在椅子上:「你如果真的喜欢我,尊重我,就快点和东方实业签约,快点回去,你知道你已经被困在这里多久了吗?」
「多久?」
「半个月。」
「这么久了?」我瞪大了眼睛。
「你看你自己这身子骨,已经瘦得一把骨头了,还没觉出什么异样吗?」蒙蒙的眼睛突然红了,「是我答应了他们的一切要求,他们才让我照顾你的。」
我诧异地望着他,身体的虚弱我感觉得到,刚才在洗澡时,已经快站立不住要昏倒,我却不知已经被困这么久了。
「你不知道吗?他们在你睡着的时候强迫你吸毒,给你注射毒品,如果你再不离开这个魔窟,死在这里都有可能,不管柳晋衣要求什么,你都答应了吧,身外之物管那么多做什么?」
「毒品?」一阵阵的凉意如寒风沁骨,在这六月,竟让我一阵阵地发抖。
「是的!柳晋衣是个魔鬼,这种无耻的手段也使得出来,可见她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别再跟她抗挣了。」
「为什么马瑞、容天他们不来救我们?」
「我想不是不来,而是救不了。」蒙蒙长叹一口气,「不是畏惧他们的力量,而是畏惧他们的人质啊,就怕伤到了你……这一次,不是自家人内讧,问题要严重得多,柳晋衣大有将齐氏产业置于死地的决心。」
「毒品……」我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被送进精神病院时也没有如此令人从心底发寒。
蝎子尾黄蜂针,最毒莫过妇人心。
是么?是么?
只怕是真的。
7
天齐终于折价卖给了东方实业。
价值六亿美金的天齐,以三亿的现金交易卖给了柳晋衣。
尽管我们口口声声称天齐已经徒有其表,但是十几年累积的科研成果,以及奠定的市场信誉与客户群体都是无形的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讲,柳晋衣做了一笔极为划算的买卖。
我又返回了齐宅,蒙蒙熬得比我还消瘦。
我成了一个地道的瘾君子,痛苦时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砸坏,更是把侍侯在身边的蒙蒙咬得遍体鳞伤。
蒙蒙哭着说,玺,你戒了吧,你戒了吧,我相信你,我相信你!
可是,没有上过天堂的人是无法想象天堂的,那种舒服,那种畅快,那种自在,那种忘我,那种飘逸,是没法用语言描述的,只感觉全身无处不消受,就连指甲缝里,头发尖上,都舒服死了,爽死了。
发作起来时,却又难受得要死,全世界的蚂蚁都在我身上爬,全世界的蛆虫都在我皮肤里钻,身上的肉一块块地掉,化成灰,化成水,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我最大的幸运在于我不用为毒粉发愁,『翼』经营着众多的毒品走私与贩卖。
可这也是我最大的不幸。
我知道马瑞与蒙蒙商量着把我送到戒毒所,可我的身份又太特殊了,他们不敢冒冒然行事。
我说你们把我捆上吧,把我绑上吧,这个毒我必须得戒,哪怕痛苦死也要戒。
于是我被绑在椅子上,满脸的泪水和鼻涕,面目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