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号狂想》——by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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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去去去!我怎么会不去!”
已经接近深夜,高速公路上车子寥寥,我的心情就像飞驰的车子,不,比飞奔的车轮还快,我坐在副手席上,浑身发抖。
“怎么?这么容易紧张?是谁说已经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的?”大熊取笑我。
“没办法,宇文守是我惟一的致命弱点。”我还他一记白眼。
“不叫哥哥了?”
“比哥哥还要亲呢。”
“哈哈……不知道是谁四年死鸭子不张嘴的。”
“那叫男子汉的坚持!”
“去!”
知道大熊是好心安抚我,我勉强展一个笑颜,心里却千折百转,万一哥哥携带着一位金发碧眼的帅哥回来怎么办?
啊呜……
“不知道阿守看到现在的你会是什么表情?”大熊瞥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说。
“现在的我?有什么区别吗?”
“当年啊,我去火车站接你,是奉你哥哥之命,否则我才懒得理你那种轻易就对帅哥发花痴的超级零号呢,我心目的男人就要像个男人,呵呵……那时候的你啊,扭扭捏捏像朵水仙,简直让我在心里呕吐了一千八百二十遍,呵呵……不许动粗,难道不是这样吗?不过相处下来,才发现你的可爱之处,只是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那时候的你对零号有那么强的偏执?”
“我?”我皱皱眉,“其实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和宇文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了,那时候,大概是我亲生的母亲或者父亲来要我回去,哥哥死也不允,甚至还闹自杀,离家出走,哭得死去活来的,说小攻生也是他弟弟,死也是他弟弟,那件事闹得很大,但大家都回避着我,不告诉我任何消息,可是邻居的蜚短流长我有听到过,据说爸妈给了我的亲生父母很多钱,这也是我们家后来长期清贫的原因,因为那,我们家欠债许久,直到哥哥毕业才有所好转。知道了真情,虽然我还是觉得家庭很温暖,爸爸妈妈对我也很好,却总觉得有种隔膜感,我无法喝可乐,可是家里其他人都能喝,我对可乐的疯狂渴望就像对一个生不离死不弃的爱人的渴望一样,我希望有个人能够不计任何理由的爱我,完完全全的爱我……”
大熊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可怜的小孩,居然还能笑得那么阳光灿烂。”
“不过,到今天我才发现,那个最爱我的人其实一直就在我身边,我真是个超级大傻瓜,是不是?”我笑起来。
大熊也笑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 ※ ※
哥哥身边没有金发碧眼的帅哥。
他站在人行道上,提着行李,两眼看着我。
我的泪水已经滑落满脸。
“傻孩子……”
哥哥伸出手,在我脸上轻抚着,在我发上触摸着,手里传来的温度,恰好能引出眼泪。
哥哥越发清瘦,却也越发俊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他就那样站着,行李丢在地上,垫起脚尖,双手抚摩我的脸颊:“我打不过你,我认输,我先回来了。”
“欢迎回家……”我说,颤抖着。
“我回来了……”他说,紧搂着。
“还有大熊呢……”
“不管他……”
哥哥的这句话,成为以后一生里大熊取笑他的经典之句。
幸福MINI篇之 抱怨
去S市出差一周,回来的时候满心期盼,希望能早早看到那张熟悉的脸。
阿守推开门,一股刺鼻的怪味让他皱了皱眉头,还没等大脑处理程序分析出这是什么该死的味道,一个滑滑的东西便让他很不雅观地摔倒在地。
屁股摔得好痛。
那是一个啤酒易拉罐,维持着躺在地上的姿势,转眼又发现了几个同样的罐子,心里的火开始腾腾腾地冒起来。
和他一起生活之后,自己那暴躁的脾气一点也没有得到好转,哪天不生一次气简直过不去一样。
他不会做家务(算了,从来就不指望能和他均摊),吃过晚饭不是坐到沙发上看电视,就是玩游戏,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迷恋小女生小男生才玩的轩辕剑,简直让人气得心窝疼。
最近又迷恋上看足球,特别是对意大利的AC米兰着魔,不仅比赛实况,连乱七八糟的花边新闻都要录制下来,说什么“阿守,你不觉得pippo和你很像吗?”
有没有搞错?!
Pippo何许人也?
只知道他的花痴症状再次发作了。
对,就是他的花痴症状最让人忍受不了,走在大街上,从来没看过自己一眼,只会在大街上搜寻那些大帅哥小帅哥一类的,并且发现猎物就会两眼放光。
口水留了一地,虽然最后他还是紧紧握着自己的手。
他还不会谦让,每当别人夸赞他什么的时候,只会咧开大嘴傻呼呼地笑,然后就会手舞足蹈一番:“对吧?对吧?我就是这么帅!”
都三四十岁的人了,还像小男生一样,动不动就标榜自己帅得一塌糊涂,甚至还想去参加模特大赛,他的脑袋到底怎么长的?
为了给他的帅气再升一级,最近在练习什么‘酷’功?!
在家里,能够一天不说一句话,自己坏心眼的把电视调到滑稽频道上,看他的嘴角都扯到耳朵上了,还是拼命忍住不咧开。
就连做爱的时候,都是很严肃的抚摩自己,亲吻自己,然后眼睛乌溜溜地转啊转啊,明明知道他想用后背位,自己偏偏不合作,看他拼命地皱眉头,着急得如火烧屁股。
这个小屁孩!
每当这时就忍不住这样骂,虽然一把年纪了,原来他还是这么容易让自己上火。
从地板上爬起来,看屋里乱得像刚刚发生过十二级地震。
听到洗手间有声音,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那家伙头戴着折叠得松松垮垮的纸帽,穿着又老土又难看的汗衫和大裤衩,蹲在浴缸边拼命地刷着。
他明明最讨厌清洗浴室的!
悄悄地走过去,从背后蒙上他的眼:“笨蛋,连洗涤剂都不放,怎么能刷干净?”
他身体一僵,然后猛然回过头来,笑容从眼角的皱纹扩散开,最后才露出了不算太整齐的牙齿,那么明亮的笑容,他伸开双臂,忽然又松开:“啊,我身上很脏,等一下再拥抱。”
就连这一点都不可爱。
谁在乎他身上脏了?!
腻到他身上,迫不及待地亲吻,直到两人都要喘不过气来,他却忽然推开自己,认真地说:“这是不是就叫做‘小别胜新婚’?屋里太乱了,我收拾了半天了,后来想起你来了会先洗个澡,所以过来……可是还是没做完。”
他挠着头,一副不堪困扰的模样。
“今天不上班吗?”阿守看他的眼睛有些红肿,有些担忧地问。
“我昨天晚上加了通宵的班,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今天要等你啊。”他傻呼呼地笑着说。
忽然觉得鼻子有些酸,这个不够灵巧的家伙,从小被自己称为笨蛋,可以想象房间原来更乱,可是为了自己回来,他笨手笨脚地收拾……
他不会做饭,却对自己做的早餐几十年如一日的倾心不变,煎蛋加木瓜牛奶,一直不变……
他很花心,轻易就会迷上帅哥,最终却还是牵着自己的手,只是远远的看看。
他啊……
叹口气,搂住他的腰,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体型已不那么完美了,可依然是自己的最爱,不,是越来越爱。
靠在他的胸膛,听着他的心跳,发出最后一声抱怨:“笨蛋!”